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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协议书

时间:2022-11-06 18:40:46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维修协议书(合集15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维修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维修协议书(合集15篇)

维修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就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修项目施工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1.1本协议从20xx年5月1日起;于20xx年5月1日止。

  二、维修施工范围

  2.1当甲方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技术支持需求,由乙方全面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和支持,恢复设备原有视频监控功能及保障视频监控网络安全运行。

  三、双方项目代表

  3.1甲方代表:

  姓名:联系电话:

  3.2乙方代表:

  姓名:联系电话:

  四、甲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4.1当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技术支持,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进行支持时,应向乙方说明设备故障或技术需求的详细情况,以便乙方准备维修使用的器材和工具。

  4.2在维修施工现场,负责联系各种相关事宜和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乙方顺利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4.3负责检查及核实乙方运到维修施工现场的器材,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器材,有权禁止乙方使用。

  4.4在设备维修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4.5维修施工完毕后,甲方要及时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验收合格及时在《维修施工记录单》上签字。

  4.6对乙方提交的维修施工结算,及时进行审核。

  五、乙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5.1根据甲方维修工作的需求,乙方提供给甲方一部7×24小时维修受理工作电话(电话号码为:),并确保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维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5.2在维修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人身事故和视频监控阻断事故发生。

  5.3在对故障设备维修施工中发现问题,有责任向甲方汇报,并提出设备维修修正方案,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5.4维修施工完毕后,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填写《维修施工记录单》,并向甲方提交各种维修资料(维修中所使用器材或零部件的清单、维修施工结算等)。

  六、维修质量保修期

  6.1甲、乙双方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约定乙方自维修施工完毕并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对所维修的设备或系统实行6个月保修。

  6.2乙方对在维修中提供使用的维修器材质保期为更换之日起12个月或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本协议附件一)中注明质保期限为准。

  七、质量保修责任

  7.1保修期内,对于乙方维修过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突然发生故障或事故,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这些工作应按照“先修理,后分责任”的原则进行,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内开始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修理。设备维修后,经分析确认设备故障是由于乙方原来维修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结果,甲方与第三方商定的设备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维修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需要返修时,属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这些责任属于保修责任。属于甲方原有设备自身因素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维护保养及维修施工价款及结算

  8.1系统维护保养:人工费见《视频监控维修保养测试计划价格一览表》,共计:65,000元。

  8.2系统维修故障处理:人工费按照下列方法进行结算: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及技术支持:(人民币)¥1000元/次/故障;

  8.3新增工程费用:人工费、物料费用需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得出。

  8.4计费方法解释:

  xx元/次/故障:是指每次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不分维修时间长短,不分维修人员数量,直至使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确认为止,每次维修所产生的固定人工劳务费。

  8.5维修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价格结算。《目录》之外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与甲方在维修前确定的单价结算。

  8.6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每次阶段性结算维修施工费用前,依据由甲方签字的《维修施工记录单》和商定维修中《乙方提供备件及器材表》及施工结算书,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8.7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维修事项的施工款,以甲方管理部门最终审定的维修价款为准。每季度进行结算一次。

  8.8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施工或技术服务款发票后,采取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对维修施工结算款额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1方式解决: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及文件效力

  10.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0.2除非双方协议将本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10.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被确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应不受影响。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议导致甲乙双方或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拾伍(15)日内将情况书面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履行义务迟延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十二、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留两份,四份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附件二《维修施工记录单》、附件三:《维修施工记录单统计表》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协议生效

  14.1协议订立地点:北京市

  14.2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补充条款

  15.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提供的零部件和零部件修理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计取材料费。

  15.2乙方在维修设备过程中,更换下来的不具备维修价值故障零部件,必须全部交还给甲方。未将故障零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有权拒付材料费。15.3在本协执行议期限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15.4本协议附件:

  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

  附件二:《维修施工记录单》

  附件三:《维修施工记录单统计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合同章):乙方(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维修协议书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普片至中门蔗区公路全长22公里,今年6月以来阴雨连绵,到处塌方中断,特别是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长130多米,路面坍塌严重,连自行车也不能通行。为尽快修复普片至中门公路,保证甘蔗的正常拉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量及内容

  1、乙方负责清除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的土石方。

  2、乙方负责填平普片至中门蔗区公路22公里,清除路边塌方,完善侧沟。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将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的土石方全部清除,保证公路宽5米,并留有护坡。

  2、乙方负责维修普片至中门22公里的蔗区公路,清除路边塌方,完善侧沟,填平路面。

  三、工程造价

  乙方在施工中的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包干,共计人民币肆万元整(¥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肆万元整(¥元)。

  五、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要注意安全,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工程工期

  XX年月日至月日,共天,每提前一天奖50元,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

  七、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XX年月日XX年月日

维修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在甲方做定点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应确保送修车辆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负责

  二、协议服务车辆:各类小型汽车、面包车、中型客车。具体协议服务车辆见附件。

  三、车辆服务项目:车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汽车小修和专项修理、24小时救援以及相关汽车维修的服务。

  四、双方义务:

  1、甲方保证优先对乙方进厂车辆进行维修,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登记油量,里程数,在维修期间,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将车开出,如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500元,同时甲方还要对违纪当事人做出处罚并通报乙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厂车辆内物品进行登记核实,清点后由乙方授权送修人确认签字,乙方不应该将贵重物品放入车内,如有遗失与甲方无关。

  对竣工车辆,甲方保证维修质量并确定维修保修期,保修期内如确认为甲方维修过的项目出现返工,甲方承诺免费修复。协议可续签。

  五、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所进厂维修车辆的所有款项(甲方提供发票)

  开户行:

  卡号: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含各型车用润滑油名称、型号及价格)。给甲方备案,经甲方备案后,本协议中所规定“本协议中备案的车辆”仅限于该附件上的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

  2、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给甲方备案。在甲方处从事车辆维修业务时具有确认权利的乙方授权送修人仅限于该附件二上的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对于非乙方授权送修人送修的车辆,甲方有权不予签单。

  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完善,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附件一乙方需进行定点维修车辆的号牌一览表、附件二乙方授权送修人名单、乙方签署确认之送修单及结算单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即可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协议书4

  托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维修车辆

  1.车牌号 2.发动机号 3.颜 色 4.车型 5.vin代码/车 架 号 6.行公里数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______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____%进行计价。

  2.结算工时定额执行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提供 □ 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

  3.维修预算费用: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时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费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4.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_____%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

  第五条 车辆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第六条 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

  2.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______公里或______日”执行。

  3.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第七条 竣工验收

  1.竣工交付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2.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第八条 结算

  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

  2.付款方式:现金 □ 转账 □ 其他 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对车辆有权留置,并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维修费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应当给予答复。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桂林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汽车维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便于对甲方所属汽车修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降低修理费用,加强汽车保养,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同意甲方所属汽车全部定点在乙方修理。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甲方所属汽车修理实行先请示,后修理制度。乙方依照甲方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的请修单项目进行修理,修理完毕后要在请修单上注明修理工时费、零配件价格等科目,并经司机签字验收后,作为双方结算时的主要凭证。修理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2、汽车修理零部件采购工作分两种办法执行:凡零部件购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和其他修理常用材料(如机油、轮胎),由办公室实行统一采购,具体采购工作由汽车专管员***和乙方代表填写请购单,并报分管副主任同意后购买,乙方安装办公室统一采购的零部件,只收取工时费,不得增加管理费用。办公室统一采购的零配件经乙方审验后,在组装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凡购置价格在100元以内的零部件,由乙方负责购买、安装,但要保证产品质量和保修期,若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甲方所属汽车的“三保”、“大修”工作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乙方不得加以干预。

  4、乙方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修车效率,确保领导和办公室公务用车损坏后能得到及时修理,保证领导和办公室用车需要。

  5、本协议先试运行一个季度,在操作过程中如双方都满意,则按该协议继续执行;如一方或双方都不满意,一个季度后本协议自动无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xxx年xx月xx日

  汽车维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 20xx年 1月 1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维修协议书5

  送修方(以下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车辆维修协议。

  一、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运输车辆保养、维修,车辆零部件更换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

  2、甲方定点维修车辆数量辆,并制定《定点维修车辆表》(包括各车车牌号、车辆型号等)交由乙方存档。

  二、送修手续

  1、甲方车辆需要维修时,甲方车辆驾驶员须持经部门经理审核,中心总监审批后的《物资维修申请表》,到乙方处维修,如遇特殊情况须由甲方市场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电话通知修理厂,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维修费用。

  2、乙方应对送修故障车辆进行细致检查(针对故障),并在收据上注明维修项目、更换旧件、质保期、维修材料费及人工费用(修理完毕)。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并留存。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调确认。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名认可。

  三、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各项费用明细见价格表(注:价格表价格有标记是有工时费,无标记则无工时费。汽修配件价格因市场实时价格而定,维修配件价格如有变动(减价、涨价),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如不及时告知甲方已经发现,维修所产生费用,甲方不予承但,并同时终止合同。

  3、乙方须负责保管车辆维修后的旧件,月底结算时由甲方检查回收处理。

  四、结算方式

  1、每次维修后,甲方应仔细检查维修车辆,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乙方提出,乙方负责。如果在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开据收据,同时乙方需要在收据上写明质保期并由甲方在收据上签字确认。

  2、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一次。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底进行维修项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履行公司的报销流程,财务将维修款打至乙方账户或乙方直接到甲方财务部领取。

  五、甲方的权利

  1、有权获得优先服务。

  2、对已完成维修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甲方的义务

  1、送修车辆须为《定点维修车辆表》内的车辆,并按合同规定填写《物资维修申请单》。

  2、须按时接收已竣工车辆。

  3、须按时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4、不得向乙方提出除修车以外的要求。

  5、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所有的维修单据资料。

  七、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以外的要求。

  八、乙方的义务

  1、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不得将送修车辆转厂维修。

  3、须按“送修单”上的规定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4、保证维修质量。

  5、保证所用配件的质量,不得以次品充好。

  6、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本协议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如迟延支付,则以当月修理费按每日10元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送修单”规定的期限完成维修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向甲方交付10元/每天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中扣减。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认可,可更改本合同。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他厂维修。

  B、经鉴定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4、如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A.甲方定点维修车辆交由他厂修理的。

  B.甲方连续3个月未向乙方按期结算费用的。

  十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年月日至年月日。

  十二、争议及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或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送修方:承修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维修协议书6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系统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地点:

  二、施工时间: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总面积为 ㎡,总价为¥ 元(最终以实际工程发生量结算)。签定合同后支付全款的30%,即合人民币元(大写) ;材料全部进场后付合同款的30 %,即人民币 元(大写);工程施工完毕试压检验合格后三日内合同款的20 %;地面装饰工程施工完毕后支付合同款的15%;即人民币 元(大写);第一个取暖季后经检测取暖效果达到设计要求(设计方案中明确所达到的取暖效果和要求)后支付合同款的5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四、 甲方责任:

  1、 负责为乙方正常进场施工创造条件,水、电供应到现场,施工现场无交叉施工,施工地面整洁、平整、无杂物。

  2、 甲方协调土建方配合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3、 打压验收完毕到使用调试期间,业主或其他人员不能随意调试整个系统。

  五、 乙方责任:

  1、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设备、阀门、配件、管材、隔热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

  2、在所有款项未付清前,乙方将保有对施工材料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同时不承担任何售后维保责任。

  3、按合同规定提供地板采暖材料及进行施工,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打压试验。

  4、乙方负责对该系统进行正式运行前的调试工作。

  5、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取暖效果与同类户型(未采用地暖的房间)相当。

  6、负责工程打压验收前成品保护工作。

  7、负责原地面的清除工程施工,在施工时负责对其他原有设备的保护。

  六、 乙方施工标准:

  1、 施工标准依据:JGJ142-20xx《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2、 绝热层、反射层:绝热层厚度、密度符合规程规定,敷设平整,拼接严密,反射层搭接处应用胶带粘牢。

  3、 加热管:加热管材料、外径、壁厚符合规程规定,管间距、弯曲半径、布管方式符合图纸设计,固定可靠。加热管不应有接头,与分集水器连接处无渗漏。

  4、 伸缩缝、边角保温:所有伸缩缝已按设计要求敷设完毕,边角保温应完整、连续、敷设到位。

  5、地面的回填与找平工艺要满足装修公司的专业要求,附合地面装饰工程施工要求,并积极做装修公司进行沟通与配合。

  5、 水压试验:

  ①、 水压试验应在浇捣混凝土填充层之前;

  ②、 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应小于0.6Mpa;

  ③、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观察其压力降,若压降不大于0.05Mpa,则认为合格;

  ④、 水压试验宜采用手动泵缓慢升压,升压过程中要随时观察与检查有无渗漏;

  6、 填充层、面层:伸缩缝、边角保温安装完毕,水压试验合格、加热管处于保压状态下,进行填充层的浇捣。填充层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填充层应平整、面层应无裂缝。

  7、 调试与运行:通热试运行,必须在填充层或面层达到设计强度、并自然干燥后进行。调试完毕后应向用户讲解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由业主确认《地暖工程打压、调试、维修记录》,向业主发放《金品地暖实用手册》。

  七、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按上述第六条要求提交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中应详尽注明所用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品牌等内容,且需明确取暖效果。设计方案交由甲方签字确认后签订本协议,并在协议签订后二日内将材料运进场。

  八、 售后服务及保修。

维修协议书7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 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维修” 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1.4 “配件材料” 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1.5 “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1.6 “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 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 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 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 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 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 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 “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 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 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 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 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 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 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 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 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 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 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 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6.乙方服务

  16.1 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6.2 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7.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8.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8.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协议书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 房屋维修工程委托乙方。

  二、乙方负责全部维修所需材料以及施工。

  三、维修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天完成。

  四、维修要求:

  1、维修项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

  2、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安全。

  3、未尽施工细节之处,由双方协商提出方案确定。

  五、维修费用:

  六、维修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公司工程付款流程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条款:在国家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仍由乙方维修。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甲方签字:

  工程师: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部经理: 工程管理部副经理:

  工程管理部经理: 分 管 副 总:

  20xx年 月 日

维修协议书9

  市 供 热 合 同

  供 热

  供热方:

  用热方:

  供 热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供热方(甲方):

  用热方(乙方):

  为明确供热方和用热方在热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效力

  供、用热双方对本合同无异义的,可视本合同长期有效。对本合同有争议的条款,经供、用热双方协商,从其约定。

  第二条 供热地点、交费面积

  (一) 供热地点:

  (二) 房屋性质:

  (三) 交费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双方认定面积为准):

  其中:民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商用供暖交费面积 平方米。

  机关事业单位交费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供热期限

  供热期限为每年11月1日零时起至翌年3月31日24时止。

  第四条 供热标准

  (一) 本合同所指供热标准为:

  1、 室内温度标准:按照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房屋(节能建

  筑)的居室平均温度不低于18℃(含18℃);其他建筑的房屋室内平均温度不得低于16℃(含16℃)以上为合格。

  2、双方同意非住宅室内温度按不低于摄氏

  (二)采用热计量方式供热的,双方约定的用热量为每小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 ℃。

  第五条 热费标准、支付方式、结算时限。

  (一) 热费价格:执行铁岭市物价局文件的供热价格标准收取热费。 民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商用供暖/建筑平方米,共计 机关事业单位 元/建筑平方米,共计 元。 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热费支付方式: 。

  (三)热费结算时间: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用热方将当期热费全额支付给供热方。

  第六条 供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标准向用热方收取热费;

  (二) 有权对用热方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三) 有权检查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用热地点、数量、范围内用热,

  制止用热方超量、超范围用热;

  (四) 有权在供热之前对用热方的采暖系统进行检查;

  (五) 用热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方有权限制或停

  止供热;

  (六) 负责维修用热方室内供热系统及所连接的室外管道系统。双方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 属于供热方管辖范围内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或因各种原因不

  能正常供热,或者中断供热,应当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热方,

  并立即组织抢修,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供热。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不能正常供热或中断供热除外;

  (八) 供热方发现用热方的供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用热

  方。如用热方未及时改正上述安全隐患,造成供热方不能正常

  供热或者供热中断,用热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

  失。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和使用范围向用热方供热。

  第七条 用热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有权要求供热方出具收费文件及对确定的'热价、计量表具等

  申请复核;

  (二) 监督供热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限进行供热;

  (三) 对供热方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申请仲裁和提出起诉;

  (四) 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方交纳热费;

  (五) 用热方增加、减少、迁移用热设施的,暂停或者停止用热的,

  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办理手续;停止用热时,应当将热

  费结清;

  (六) 变更房屋使用性质、变更户名的,应当事先向供热方申请并

  办理手续。

  (七) 维护供热设施的完整和原布局,并配合供热方对供热设施进

  行维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供热方的违约责任

  1、因供热方责任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用热方供热的,应按照延误供热的时间,折算每日热费退还给用热方,还应当向用热方支付不超过累计日热费总额20%的违约金。

  2、 因供热方责任,给用热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3、 因供热方的供热设施出现故障,未能及时通知用热人,给用热方成损失的,由供热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用热方的违约责任

  1、用热方逾期交费的,应当支付每日热费总额3‰的滞纳金。

  逾期一个月仍不交热费和滞纳金的,供热方有权限制其用热或停止供热。

  2、用热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向供热支付热费总额不超过20%的违约金。

  3、用热方擅自对供热设施进行施工,用热方应当赔偿供热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为长期年,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

维修协议书10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程所在辖区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该工程:大渔欣城B8地块水电安装___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欣城一期B8地块水电安装

  结构类型:混凝土框架结构

  建设地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大渔片区

  标段(栋号):

  建筑面积(水电安装):各劳务标段以土建竣工实际面积为准

  总建筑面积:以土建竣工实际面积为准

  二、乙方进场人数(附名册)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聘用临时工并签订劳动施工协议,按本工程承担的内容,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并按昆明市流动人员管理办法持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婚育证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就业证、作到"三证齐全",相关工种、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书,无关人员不得进驻现场。

  三、工期进度要求

  (一)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总(日历)工期:___个月

  (三)具体工期与作业内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

  四、承包方式与范围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辅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二)承包范围:

  1.给排水安装:给水管安装到住户、排水管安装到化粪池、地漏的安装、阀门及试水龙头的安装、铸铁管防腐等。

  2.电气安装:包括穿线管的预埋、管内穿线、桥架安装、电箱的安装,防雷接地、灯具安装,;室内开关插座的安装、等电位连接、水泵、动力箱、电控箱等设备安装等

  3.弱电安装:用户箱、电话、电视、宽带线管预埋底盒安装,楼宇对讲系统的线管预埋底盒安装等。

  4.以设计图所列和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分部、分项施工范围。

  5.水电测试、试通水、试通电等。

  6.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用的辅材内容;乙方工作范围:1、2、5、6栋地上部分(含-2.70米层)。

  7.工长及管理人员由乙方自己配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承包工程相应的单价:合计___元/㎡,总价___万元。

  1.该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水电安装人工费及管理费,乙方负责为所属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所需固定工具、手动工具、焊机、套丝机、沟槽机、热熔机、切割机、试验工具等所有工具费用;材料下车及搬运费用水用电等。

  3.辅材指:氧气、乙炔、泡沫、扎丝、钢丝、铁丝、钉子、膨胀螺丝、封口胶带、锯条、砂轮切割片、绝缘胶布、抱箍、焊条、无齿锯片、云石机片、磨光机片、密封条、海绵条、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眼镜、雨鞋、雨衣、电焊面罩、螺母、木螺丝、麻丝、铅油、自攻丝、平垫、弹垫、网格布、红蓝铅笔、手电、电池、墨汁、胶水、拖扫帚、滚刷、彩条布、劳保手套、防尘面罩、塑料布、尼龙绳、竹扫把、小扫把、麻绳、胶皮水管、喷雾器、胶带、粉笔、低压灯泡、棉丝、各种油漆、稀料、汽油、机油、黄油、齿轮润滑油、酒精、去污粉、界面剂等费用。

  4.需水电相配合的其他分包班组的配合(如消防、通风、照明、施工用电线、电表等)。乙方进入施工时,一律由乙方自备。施工中所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对于设计变更,人工费增加1万元以内的甲方不再对乙方补价;超过1万元,超出部分按实补价。

  五、工程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ISO9002质量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1.必须具备于自己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现场管理职责,施工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操作证和上岗证。

  2.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含书面通知)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每个部分必须合格,通过备案并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如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及现场签证和各种试验。

  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直至通过质量检验达到要求。

  5.乙方必须负责对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其保护措施须事先报经甲方认可,以保证产品的交验质量。

  6.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因乙方技术不到位或对图纸理解造成的错误,遗漏及返工。乙方除承担人工费和工期外,还应赔偿相应的材料费。

  7.甲方提倡各施工方开展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比技术比管理比进度比质量比安全文明施工,对于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在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严重不足或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退出场。

  8.保修期为二年。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建设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整改、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2、工期延误

  (1)乙方在施工中要积极主动施工,预埋线管不单独安排时间,钢筋安装完工时水电的预埋也必须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一切损失(含建设方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处以乙方双倍罚款。

  (三)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合理施工,避免窝工现象发生;努力提高工效,履行节水,节电、节材料等原则。

  2.各种工程材料必须实行限额领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费和因返工延误的工程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用到甲方的材料必须经甲方同意签字方可领用。

  4.乙方领出的材料如出现丢失或损坏,乙方双倍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材料的管理制度。

  (四)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严格按"一标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检查。

  3.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操作层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且回执单上交甲方备案。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办理,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责,甲方不予承担。

  六、结算公式

  基价结算方式:原则上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款以双方约定结算乙方的劳务费价款结算。

  1、甲方每次向建设方申报成功工程进度款后,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的70%。

  2、安装调试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完毕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劳务费的95%。

  3、5%的维修质保金,两年后一次性支付。

  4、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维修质保金。

  七、违约责任处理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违约:

  1.乙方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协议所列述的各项工程要求;

  2.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工程再行转包、分包;

  3.其他造成工程各种损失的过失行为;

  4.乙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一切及单方解除协议。

  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违约处罚

  1.乙方不按质量工期要求施工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口头和书面指证。若乙方不予及时整改和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赔由此带来的损失。

  2.对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罚三万元的违约罚金。

  3.乙方必须确保自己劳务队伍的工资及生活费的发放,杜绝使用童工。若乙方的劳务队伍在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3个月内,劳务队伍人员出现劳务纠纷问题,劳动监管部门每出面一次罚款1000~5000元。

  4.乙方对材料管理不到位,甲方对乙方一次罚款1000~5000元。

  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在工作中出现扯皮、推诿及整改不及时,造成甲方管理困难对乙方每次罚款20xx~5000元的。

  (三)其他奖惩约定

  发生治安案件,除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接受甲方的处罚,第一次罚款10000元。再次发生,则乙方自动接受无条件的退场处理,由此带来的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附则:

  (一)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各级经济合同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处理纠纷期间,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影响正常施工超过两天,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另找劳务队伍。

  (二)本工地人员的建筑工程群体保险由乙方购买,乙方可购买其他险种进行补充,若发生意外事故,过程处理由乙方同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处理。所涉及费用在保险公司承担范围外的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___六_份,甲方执__五__份、乙方执_一___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附件为标段划分。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保修期完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乙方(盖章):___

  甲方法人___乙方法人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维修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就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维修项目施工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1.1本协议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维修施工范围

  2.1当甲方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技术支持需求,由乙方全面负责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和支持,恢复设备原有视频监控功能及保障视频监控网络安全运行.

  三、双方项目代表

  3.1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3.2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4.1当视频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技术支持,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进行支持时,应向乙方说明设备故障或技术需求的详细情况,以便乙方准备维修使用的器材和工具.

  4.2在维修施工现场,负责联系各种相关事宜和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乙方顺利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4.3负责检查及核实乙方运到维修施工现场的器材,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器材,有权禁止乙方使用.

  4.4在设备维修施工期间,如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4.5维修施工完毕后,甲方要及时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检测和验收,验收合格及时在《维修施工记录单》上签字.

  4.6对乙方提交的维修施工结算,及时进行审核.

  五、乙方工作责任和义务

  5.1根据甲方维修工作的需求,乙方提供给甲方一部7×24小时维修受理工作电话(电话号码为:______________),并确保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在一个工作________日内组织维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5.2在维修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的调度和指挥,确保安全施工,避免人身事故和视频监控阻断事故发生.

  5.3在对故障设备维修施工中发现问题,有责任向甲方汇报,并提出设备维修修正方案,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5.4维修施工完毕后,按照甲方管理规定填写《维修施工记录单》,并向甲方提交各种维修资料(维修中所使用器材或零部件的清单、维修施工结算等).

  六、维修质量保修期

  6.1甲、乙双方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约定乙方自维修施工完毕并在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对所维修的设备或系统实行6个月保修.

  6.2乙方对在维修中提供使用的维修器材质保期为更换之日起________个月或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本协议附件一)中注明质保期限为准.

  七、质量保修责任

  7.1保修期内,对于乙方维修过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突然发生故障或事故,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抢修.这些工作应按照“先修理,后分责任”的原则进行,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限内开始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甲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对设备进行修理.设备维修后,经分析确认设备故障是由于乙方原来维修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结果,甲方与第三方商定的设备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维修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问题需要返修时,属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维修工作量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这些责任属于保修责任.属于甲方原有设备自身因素造成的维修事项,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维护保养及维修施工价款及结算

  8.1系统维护保养:人工费见《视频监控维修保养测试计划价格一览表》,共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8.2系统维修故障处理:人工费按照下列方法进行结算: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故障处理及技术支持: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次/故障;

  8.3新增工程费用:人工费、物料费用需勘察现场实际情况得出.

  8.4计费方法解释: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元/次/故障:是指每次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不分维修时间长短,不分维修人员数量,直至使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确认为止,每次维修所产生的固定人工劳务费.

  8.5维修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价格结算.《目录》之外的器材及零部件的单价,按照与甲方在维修前确定的单价结算.

  8.6乙方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每次阶段性结算维修施工费用前,依据由甲方签字的《维修施工记录单》和商定维修中《乙方提供备件及器材表》及施工结算书,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8.7甲方实际支付乙方维修事项的施工款,以甲方管理部门最终审定的维修价款为准.每季度进行结算一次.

  8.8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施工或技术服务款发票后,采取通过银行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对维修施工结算款额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第1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责任及文件效力

  10.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0.2除非双方协议将本协议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10.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被确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时,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履行应不受影响.

  十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议导致甲乙双方或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情况书面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同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履行义务迟延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责.

  十二、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留两份,四份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

  附件二《维修施工记录单》、

  附件三:《维修施工记录单统计表》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协议生效

  14.1协议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

  14.2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补充条款

  15.1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提供的零部件和零部件修理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计取材料费.

  15.2乙方在维修设备过程中,更换下来的不具备维修价值故障零部件,必须全部交还给甲方.未将故障零部件交还甲方,甲方有权拒付材料费.15.3在本协执行议期限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

  15.4本协议附件:

  附件一:《视频监控零部件价目表》;

  附件二:《维修施工记录单》

  附件三:《维修施工记录单统计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维修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汽车维修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本单位车辆交乙方修理。

  二、在协议期间内,甲方车辆送乙方承修时,甲方应随车送加盖公章并有主管签字的“车辆送修通知单”。修理项目、部位确需增加时,需经甲方同意并附有续单,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或涂改“车辆送修通知单”。

  三、乙方保证甲方车辆维修质量,凡因乙方配件质量装配不当造成的车辆返修,由乙方承担。以市行业管理处定技术标准为准。

  四、乙方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应优先安排,并千方百计满足甲方用车的时间要求,做到小修当天完好出厂,大修不超过10天,事故车视车损情况另定;若缺件修车时间顺延;修理质量保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新修部位和更换配件后出现故障,如确系修车或换件造成,按市行业管理办公室有关规定处理。

  五、甲方送修车辆修好出厂前,应由甲方对车辆的修理项目、部位等结果情况逐一过目、认可签字;并由乙方专人

  陪同试车检验无误后方可出厂。

  六、甲方有操作不当或不定期保养造成乙方更换配件损坏,由甲方承担配件及工时费。

  七、乙方修理甲方车辆时,以甲方出具的车辆派修单为准。乙方为甲方修理车辆完毕保证干净整洁。

  八、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须相互遵守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保质量完成甲方派修单修理项目及车辆干净整洁。合同期满后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

  十、结账时,乙方应开具维修行业发票。甲方应以支票方式及时结清修车款。

  十一、车辆维修中的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裁定。

  十二、协议一式二份,嫁衣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 设备进行维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内容

  1、乙方承接甲方 维修工作,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各项内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

  2、维修项目内容:

  (1) (2) 3、项目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交货期:乙方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完成设备的全部维修内容,并调试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二、合同价格:

  1、设备维修项目主要配件及价格(单位:元)

  2、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为: 整(含17%税,备件费、设计费、安调、调试、运费、培训、维护费等),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此费用。

  三、结算方式

  1、设备维修、维护完毕,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特殊设备经第三方检测中心检定并验收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1个月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无息)。

  四、技术要求和技术标准:

  1、基本要求:设备维修、维护完毕后,质量稳定可靠,操作方便,满足甲方使用要求。性能、精度应完全符合工艺要求和行业标准。

  2、具体要求: 3、技术标准:

  五、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维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 2、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并专人配合。 六、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向甲方的操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2、维修检调期间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设备、人身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

  3、维修中需要的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自筹或租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及验收

  1、 检修过程精度或装配检查,需要有双方项目部门技术人员认可,并作记录; 2、 所有更换的备件在装配前,由双方技术人员确认并验收,方可使用; 3、设备维修后,设备的精度、性能,达到使用要求和工艺技术要求;

  4、设备检修完毕,乙方自检,准备验收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乙双方填写“验收报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乙方立即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最终双方将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八、交货期及质保期.

  1、交货期: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维修项目,并交付甲方使用; 2、质保期:自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 个月;

  3、更换的备件在质保及调试期间,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均由乙方免费负责更换,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不能按时更换,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相关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九、验收标准及方法

  1、设备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等参加。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4、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双方不得任意中止合同,否则支付对方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拖期,交货时间顺延,调试、验收中的产品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期,责任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合同总价款中直接扣除。

  3、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转让、更改。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维修协议书14

  供暖设施维修施工协议书

  甲方:沧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杨锡瑞

  经双方协商,沧县职教中心院内20xx年度供暖设施维修施工(限取暖锅炉维修、采暖管线拆旧换新两项)工程由 杨锡瑞 承包,具体施工内容及有关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取暖锅炉维修施工

  1、乙方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安装施工,安装工具、机械由施工队自备。

  2、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要认真审查熟悉锅炉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

  3、施工项目包括: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维修、更换安装与调试。详见本合同附件:20xx年取供暖锅炉维修要点。

  4、所有维修及安装设备必须保证质量,所用材料及更换设备为正规厂家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鉴定书或产品合格证备查,自制设备需经甲方认。并为后期运行提供技术指导。

  5、施工中所需材料、人工费除原先约定外均由乙方负责,转换下废旧金属物品交甲方保管,乙方不得擅自处置。

  6、乙方负责在供暖期内对所施工的部位及设备进行技术性检修,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施工部位出现故障免费维修或更换。

  7、取暖锅炉为耐用设备,应经受足够长的正常使用年限,重点更新维修事项保修五年。

  二、供暖管线维修施工

  (一)拆除旧线:

  1.由乙方组织人员对现有旧管线气割拆除,运送仓库保存。

  2.拆除旧线施工所用人工、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备,此项发生费用计入结算款总额。

  (二)安装更换新线:

  1.承包方式为工料大包。

  2.所用管材为衡水京华国标普通钢管,壁厚达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及相关票据)

  3.保温采用聚苯管外包沥青布,同时刷沥青油一遍。

  4.按旧线设置弯头、碟阀、节门等附件,由乙方按双方约定配置,约定为天津大站阀门集团力字牌合格产品,取暖管线施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所用款项计入承包费总额一同决算。(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证及相关票据)。

  三、施工期限:20xx.10.16—20xx.11.13,工期每延误一天,按总造价10%扣除违约金。

  四、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施工产生的垃圾乙方要及时清理外运,不得形成二次清理,否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1、工程总造价:112000元(壹拾壹万贰仟元整)。

  2.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三天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拨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3.首个取暖期结束甲方组织工程验收,20xx年12月31前结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协议签字后,维修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免费维修,并以尾款的5%赔付甲方;甲方在期限内如不能结清工程款,需按日期偿付乙方同期滞纳金(按同期贷利息实计)。

  七、双方签字后,甲方无故辞退乙方,或乙方无故放弃施工,按总造价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校方存档。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甲方: 沧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10月17 日 20xx年10月17日

维修协议书15

  送修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辆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程序:

  1、甲方填写"送修单"。"送修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底盘号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进行细致检查,经甲方确认后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维修材料费及维护人工费。

  3、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的时间。

  4、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延长维修时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未给予同意的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不同意。

  5、"送修单"需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6、"送修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条、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2、人工费包括小修定额维修人工费和大修人工费;其中:

  小修年定额维修人工费定额为:(小修指各级维护和中、小修理);大修人工费以甲乙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一)。

  3、材料费以双方协商的价格为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质量保证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为:

  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10000公里;

  2、二级维护:1000公里;

  3、一级维护、小修:200公里。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交接所维修的车辆时将"结算单"一同交予甲方,并出具维修出厂"合格证"。

  2、结算方式为:

  3、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送修单和结算单。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送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结清车辆维修费用;

  2、乙方优先为甲方的送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

  3、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4、乙方应当按照"送修单"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

  5、乙方应当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

  6、乙方应当保证维修质量;

  7、乙方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随意更换汽车配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迟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时完成维护义务,则乙方应向甲方每日交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维修费用中扣减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3、如甲方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维修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该车辆总维修费用的%作为违约金,直至质量合格为止;因维修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的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行协议能力,本协议自行终止;

  3、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送修车辆交由任何第三方维修;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配件或以旧件换取甲方送修车辆零件;

  (3)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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