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权协议书20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持股权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持股权协议书1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均在目标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实际持股
现由乙方代持,乙方个人持股(已实际出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股权界限,确定双方股权代持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实际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权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代表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第三条:本协议约定委托期限为,自年月
日至年月日,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甲方应将股权变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配合办理变更手续。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五条:在代持股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现金分红、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第六条: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甲方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7日之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甲方放弃该等权利。
第七条: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在条件具备时,应当将相关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条:甲方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以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风险。乙方不对甲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甲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乙方承担补偿或是赔偿责任。
第十条:甲方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股东,对该部分股权享有完全处分权,因甲方个人原因导致该部分股权被质押、查封等,由其个人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在股权代持期间,乙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权范围内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第十二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将转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在甲方拟将标的股权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利益分配和责任承担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以各自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在公司被列为执行人且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被执行款项时,未完全出资的股东将会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名义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工商机关进行了登记,且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并未实际出资,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对标的股权未完全出资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则乙方有权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向甲方追偿。并且要求甲方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七、表决权的行使
第十六条:在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如需股东作出相关的决议或者决定,甲、乙双方按照其实际持有的股权份额行使表决权。
八、代持股的费用
第十七条:乙方无偿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第十八条:在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转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代持股份的转让
第十九条: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受让方、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等相关事项,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十、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二十二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十一、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7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不经双方同意,单方变更无效。
第二十四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甲方要求解除协议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标的股权。
第二十六条: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标的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因违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生效及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协议约定的终止事由发生时终止。
第三十条: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代持股权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鉴于:
1.在本协议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__________有限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共同设立__________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名义认缴份额”)。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甲方实际认缴份额”);
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乙方实际认缴份额”);
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__________%(“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认实际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2.认缴份额的转让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协议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协议,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3.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3.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协议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3.2乙方和/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3.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和/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其他合伙人权利
4.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5.1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5.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6.保密双方同意,本协议的内容及本协议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7.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7.2双方在此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都可将该等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一方承担。
7.3在争议发生并提交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享有和履行本协议项下除提交仲裁的争议之外的权利和义务。
8.其他
8.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8.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8.5本协议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8.6本协议以中文书写,各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有鉴于此,各方于文首所述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持股权协议书3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____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风险提示: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__________公司目前基本情况__________公司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风险提示: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__________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__________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__________公司_______股权。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双方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__________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对__________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__________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__________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做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____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__________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____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四、股权转让风险提示:
由于代持股协议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旦名义出资人不能偿还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债权人和法院有可能会冻结执行其名下的股份用以偿还债务,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代持股协议向名义出资人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____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六、争议管辖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成立与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__________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4
甲方:乙方:
性别:性别: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文书送达地址:文书送达地址:
指定账户账号:指定账户账号:
指定账户开户行:指定账户开户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义持有甲方对XXXXXXX公司1%股权相关事宜(代持股事宜)达成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
一、XX公司概况:
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为XX持股XX%、XXX持股XX%、XXX持股XX%。
二、名义持股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为其对XX公司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对公司的名义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出缴。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持有的XXX有限公司的股权(股权份额1%)由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资所形成的股权,但其对相关股权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
2、甲方、乙方已确认并知晓XXX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名义股东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作为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的最终承担者。甲方有义务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在期满前三日)内将出资款交付给乙方;甲方有义务按照股东会决议事项在相关决议规定时间期满前三日内履行货币给付及行为给付义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所参与表决的股东会决议事项除外);如因本条约定及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作为名义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出质公司股权(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
6、甲方在发现乙方未诚实履行代为持股人义务的,后者有可能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7、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在参与公司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参与投票、参与表决、企业对外签订合同等以股东名义参加的商事活动)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认可。
8、甲方有权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甲方决定将公司股权转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无条件的完成股权转让;乙方须无条件的配合甲方签订、办理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续;涉及到股权对外转让时,乙方应在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及相关所有会议及表决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权对外转让的事宜;甲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第三人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9、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和收益,该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红利、违约金、赔偿款、补偿款等。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也不因为担任名义股东而获得任何报酬。
乙方承诺将其代持股所产生的实际收益及权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诺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内将该收益划入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指定账户。
10、甲、乙双方的风险确认及分担方式:
甲方虽系公司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由乙方(即名义持有人)承担。
11、保密义务:
双方对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如因违反本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第3项的规定按期将出资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货币给付义务及行为给付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将甲方实际持有的1%部分单方面转让、出质的,或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对外进行担保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整,该损失系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双方对损失金额充分认可,不存在过分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5万元的,乙方应当按照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五、合同的解除:
1、双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随时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3、在乙方决定不再担任名义股东时,乙方须至少提前90日给予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转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以股东名义行使表决权或参加本协议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具有决策意义的公司商事活动,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将公司股权转让、出质、或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公司名义对内或者对外进行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因纠纷产生起诉过程中的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其他
1、甲、乙双方的文书送达地址为双方确认过的在签订、履行、解除本协议过程中及诉讼、仲裁过程中各类相关文件、通知书、函、委托书、补充协议等一切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在邮寄凭证显示一方收到文书时视为送达成功。
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文书送达地址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视为送达成功。
3、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代持股权协议书5
甲方(委托人):
住所:
乙方(受托人):
住所: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代甲方持有______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______有限公司目前基本情况
______有限公司系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住所地为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对______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元、占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股权。
上述出资及持股比例以乙方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______有限公司出资款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到甲方的出资款后,应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对______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并向甲方出具收条。
2、自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甲方根据其对______公司的出资及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交公司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甲方有疑问,乙方有作出合理解释的义务。
4、每次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之前的五日,乙方应向甲方报告会议内容。提请表决时,乙方应按照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
5、______有限公司分配给乙方的红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应在收到红利后十日内将全部红利交付给甲方。
四、股权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代甲方持有的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人。
2、甲方可以随时要求乙方将其代持的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指示后30日内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
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六、争议管辖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七、成立与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6
甲方(实际出资人、股东):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名义出资人、代持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
甲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甲方系公司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代持股权(包括预留股权)为限,享有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收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法律赋予和《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约定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乙方系甲方在公司所持有股权的名义出资人,对代持股权相对应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权利。
现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代持股权基本情况
1.甲方在公司设立时认缴出资______元(人民币、下同),占公司股权的______%,认缴出资方式为现金;
2.甲方上述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全部由甲方提供,并委托乙方全部代为投入,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3.乙方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的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与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第二条委托代持权限
1.在股权代持期间,除本协议约定的限制条件外,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代表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2.公司的日常事务表决由实际出资人行使,甲乙双方应签署《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授权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时生效,自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相关手续时为止。
第三条委托代持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本协议终止、并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时终止。
第四条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持,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权的任何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职务行为限制及报酬约定
1.乙方根据甲方提名,并担任公司______职务,任期与代持股权期限相同,代持股权协议终止时,乙方应主动辞去______职务;
2.乙方行使______权利时,应参照本协议关于对代为行使股东权全部规定进行;
3.在代持股权并担任______职务期间,应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协议对______全部义务性要求,如需要以______身份参与表决时,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授权内容进行投票;
4.乙方不得利用______身份,谋取个人利益和损害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它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如对甲方、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其他利益相关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全面、及时赔偿;
5.乙方______身份依据代持股权的约定而产生的,乙方不因该身份收取公司和甲方的任何报酬。
第六条代持股权的转让及乙方的协助义务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权。
2.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无条件接受,并提供全面、及时的.协助,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特别事项
1.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甲方认为需要,均可自行向公司所有股东披露甲方的真实股东身份,并以股东身份直接参与公司管理,主张全部股东权利,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安全和完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3.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该股权。
第八条保密责任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所涉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或暗示;
2.本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仍然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双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3.一方对违反本条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负有全面、及时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代持期限届满时;
(3)甲方直接持股时;
(4)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
(5)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甲方该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
(6)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7)甲方认为需要变更和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2.协议变更或者终止,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完成股权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7
隐名投资人(下称“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显名投资人(下称“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投资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代甲方持有目标公司____股份。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签订本协议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予以登记。前述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无前述出资对应的股东义务。
第二条 甲方享有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表决权、股息及/或配股分配权、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乙方及目标公司认可甲方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
第五条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对此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赔偿由此所导致的甲方损失。
第七条 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目标公司财产和损害目标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8
甲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激励股权代持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激励股权委托代持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地址:;
股权激励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甲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乙方为公司的骨干员工,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创业积极性,对公司的归属感、荣誉感,增强公司对优秀敬业人才的吸引力,根据公司有关决议,决定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赠与其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现双方就股权激励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激励股权概况
1、公司股权: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万元;
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担任公司岗位,现任一职。
3、甲方赠与乙方的公司的激励股权(注册资本金)为万元(该等出资占_____%注册资本)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激励股权的登记、行使及代持约定
1、为方便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同意将其依照本协议获得的股权交由甲方代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将激励股权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记,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乙方作为激励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享有分红权。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应在每年度的月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公司决定不分红的须经占公司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不分红当年的.红利顺延至下一分红周期支付,顺延最多不超过两次。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如发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予以回购;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购。
(1)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
(2)本协议与国家新公布的政策、法规相违背,甲方需要回购股权的;
(3)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丧失继续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5)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无需支付对价。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8)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净收益,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获得的收益,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5、当甲方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时,股权份额按比例自动稀释。
6、股权激励期间,乙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同时乙方所持有的股权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
7、应甲方要求,积极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出让或者受让公司股权。
六、协议终止:
1、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时。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履行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终止时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同终止。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5%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3、乙方违反约定,不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时,应该向甲方承担5-1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还应该承担甲方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书面约定。
2、乙方在本协议之前与甲方或公司签订的有关期(股)权激励等协议或经营骨干激励分红的一切相关约定随即自动作废、终止执行。
3、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定地点:签定地点:
代持股权协议书9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____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10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及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从20xx年x月x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协议之日为止。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 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委托持股期间,若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若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获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表股份为限,实际享有公司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5、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增资,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6、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7、甲方有权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行使表决权。乙方应当将每次表决的后的结果书面告知甲方。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甲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当将甲方应得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收益、分配的剩余资产及其孳息、现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时交付给甲方;不得侵占或截留甲方应得投资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2日内将该笔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必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资产。
6、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7、如由于乙方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权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9、在代持期间如甲方需将代表股份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协助。
10、乙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六、甲方乙方声明
设立的资金、增资、公司现在和将来的运营资金及对外投资的所有资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资产生(即便是该资金是以乙方名义已经投入(融资)或将来投入(融资))。乙方不投入任何资金。
七、协议的终止
1、在协议履行期间,公司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
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
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尽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协议的承继
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将乙方自己的股权全部转让、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受托人与甲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九、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的,按照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11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拥有深圳市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甲方将该%股权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权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权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权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乙方同意将以善意、谨慎、勤勉之精神接受与执行甲方的该项委托。。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权,并依据甲方意愿及指示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指示,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指示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依照法律及章程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上述股东权利,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1.4委托持股费用
1.4.1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1.5股权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权
2.1代持股权: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权”。在乙方代理甲方持有代持股权期间,公司发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资等事宜的,或乙方根据甲方指示转让部分代持股权的,本协议所指之所代持股权数量则同时随之做相应调整。
2.2代持股权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对代持股权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权,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权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权收益权利
3.1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在三日内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否则,每迟延一天按上述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及指示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遵从甲方指示,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
5.4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5甲方保证其对投资资金拥有合法、有效、充分之所有权,其上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的法律纠纷与风险,且甲方所提供一切有关本次股权投资的信息均为完整、确切、真实。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完整、忠实、有效的配合与执行甲方作出相关指示,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乙方滥用股权权利,擅自对外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的,由乙方赔偿公司损失,除因甲方指使或可归责于甲方的情况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及时地向甲方通知与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增资、减资、解散、资产出售或购买、清算、诉讼与处罚等重大事项,及涉及代持股权的质押、冻结、强制执行等重大事项),及时回复甲方就目标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询问,并保证其向甲方所作的与目标公司及代持股权有关的陈述、通知、答询等信息载体中的内容皆为真实、准确及完整,不存在任何欺骗、误导与隐瞒。
6.4因乙方自身的对外债权亦或其他法律纠纷,致使代持股权被冻结、强制执行等侵害甲方实际享有的股权时,乙方需在十日依法解除代持股权的权利负担。
6.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权。
6.6乙方有义务向乙方配偶或其他厉害关系人披露本协议下的股权代持情况,乙方及乙方配偶、继承人等,于任何时候不得对本协议下的代持股权主张权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6.7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8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七、违约责任
7.1乙方擅自转让、赠与代持股权,致使代持股权由善意第三人获得的,乙方须按照每股价值的1.3倍支付违约金。
7.2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在甲方处分代持股权时,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工商登记等)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7.3因乙方与他人的法律纠纷致使股权被冻结、强制执行等措施,乙方为按照本协议约定依法解除代持股权的权利负担,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7.4因甲方出资不实或其他出资瑕疵致使乙方承担出资瑕疵责任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7.5任何一方违背在本协议中所作出的承诺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则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元,并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7.6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主张权利以及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全部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处理抵押或质押物费用、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八、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8.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年。
2.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持续。
8.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
8.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8.5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8.6一旦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十()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九、保密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十、争议解决方式:
10.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10.2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后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1.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届时需要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于20年月日签署于广东省深圳市。
乙方配偶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代持股权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某公司)拥有的81.6万元股份,其中24万元股份是乙方实际出资并委托其代为持有,现双方对以上事实予以确认并就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的认定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乙方所有并实际出资,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乙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乙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乙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股份代持,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1、乙方将其拥有的某公司24万元股份(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80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现工商登记在甲方名下,并委托甲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甲方承诺其所代持的股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甲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乙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甲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投资收益支付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乙方利息。
4、在乙方拟转让代持股份时,甲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甲方仅以自身名义代乙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2、乙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甲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乙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甲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甲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乙方不能随意干预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4、乙方认为甲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甲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新受托人。
五、 委托费用
甲方受乙方之委托代持股份,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 委托持股期间
乙方委托甲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根据乙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时止。
七、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某公司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其他公司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代持股权协议书13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臵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臵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特别约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六条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14
委托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人民币 元出资(该等出资占 公司注册资本的 %,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 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 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进行相应的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查阅公司账簿,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0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4 在甲方拟向 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9.1 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自甲、乙、无锡市志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15
本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受让方购买乙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并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及代为持股内容
甲方有意向乙方购买其持有的(以下简称“公司”)股股份(受限于拆股、合并或类似交易),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价款支付完毕之日起,甲方即取得该笔出资的所有权。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对该笔出资的名义持有人。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支付转让款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但甲方行使上述股东权利不得不合理的损害乙方的权益或对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或损失,否则,甲方应负责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4、3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权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5、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5、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
5、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但甲方行使上述股东权利不得不合理的损害乙方的'权益或对乙方造成不合理的负担或损失,否则,甲方应负责承担补偿后赔偿责任。
5、5在乙方将有关代持股权的重大事宜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根据通常合理的措施行使代持股权的前提下,乙方对于代持股权的相关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如由于乙方履行本协议的规定而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甲方应负责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予足额的赔偿,如乙方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而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失,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项下对代持股权的受托义务。
第六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七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制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八条保密协议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的签署页)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代持股权协议书16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实际出资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部分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1.5如果出现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权而需要承担这部分股权对应的任何法律责任和风险都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资对应的股权,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西安汉乐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履行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4.1代持股份项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若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3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5.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可以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5.6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代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6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7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八、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有限公司已经知情,并且许可其行为承认甲方的股东身份。(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代持股权协议书17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1: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2: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方式:
(丙方1、丙方2下合称“丙方)
鉴于:
1.丙方1、丙方2为XX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合法有效股东,其中丙方1持有【】%股权,丙方2持有【】%股权,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
2.【】年【】月【】日,甲方、丙方1、丙方2签订了《合作经营合同协议》,约定丙方将目标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甲方。
3.因其他原因,甲方有意通过乙方代为持有甲方于目标公司20%股权,乙方成为该20%股权的名义持有人。
鉴于上述情况,经甲、乙、丙各方协商一致,现就由乙方代持甲方于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各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目标公司(即XXX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目标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或者恢复变更为目标公司工商登记股东,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和配合。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目标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所进行的任何表决行为均无效。
4.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按照“逾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其他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其他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捌份,协议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1:丙方2:
签约时间:年月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18
甲方:
乙方:
鉴于x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x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x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x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x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x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x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x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x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19
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名义股东(代持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拥有【】公司【】%的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________%的股份委托给乙方__________代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内,双方现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有股权收益。
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经甲方书面授权,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经甲方书面授权,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三)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二、委托代持股份
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由乙方代持。
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乙方是名义股东。
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_________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三、委托代持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权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四、股份收益权利、处置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实际受益人享有。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收益为现金分红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的当日,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其转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甲方但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书面授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前,甲方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相关股东权利,乙方应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或超越权限行使股东权利,如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为给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甲方选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乙方承诺:将根据本协议有关约定,在行使股东权利前,应当遵照甲方实际出资人的真实意愿和指令,诚实信用履行受托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乙方承诺: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东权利。未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转代持、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和责任,给甲方的股权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上一年会计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的2倍计,对甲方进行赔偿。有股权转让成交记录,且成交价高于本条净资产的2倍的,以成交价的3倍作为赔偿金。
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七、股权本协议的解除、终止
甲、乙双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对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解除本协议不应造成相对人的损失,如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
甲方解除本协议的程序如下:
(1)甲方需至少提前【】日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预通知(但甲方认为乙方有损甲方利益的,不受上述时间限制,甲方可以立即解除);
(2)乙方收到甲方的预通知之日起【】日内应配合甲方完成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保证把所有本应属于甲方名下的一切权利全部归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名下,同时完成乙方在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3)上述【】日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4)解除合同的预通知和正式通知内容基本相同,具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解除合同的正式通知。
乙方解除合同的程序,准用甲方解除合同的上述程序进行。
代持股权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单方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全部或部分调整。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
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权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权。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名下。
八、保密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
乙方对本协议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或获知的甲方的任何信息和资料均负保密义务。
本条涉及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继续有效,直至有关事项的公布不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不具有保密价值时为止。
乙方违反以上保密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九、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____解决。
十、其他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于【】省【】市【】区。
甲方(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其他股东签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股权协议书20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
转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丙方):,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丁方):,身份证号:
住所:
本合同由甲乙丙丁四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等事宜,于年月日在订立。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共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
2、乙方同意将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共元转让给丁方,丁方同意受让。
3、甲乙丙丁四方确认:转让后,甲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丙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丁方共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
4、甲乙丙丁四方确认,转让前及转让后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备案的股权结构也保持不变。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由甲方代为持有,甲方与丙方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关系;丁方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与丁方是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关系。
解析
5、甲方、乙方确认,上述股权转让款已由丙方、丁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用以购买公司经营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丙方、丁方向甲方、乙方出示完整的收据及发票,经甲方、乙方确认则已视为丙方、丁方己缴纳上述股权转让款,丙方、丁方股权出资款已出资到位。
解析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乙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丁方的股权是甲方、乙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乙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乙方承担,与丙方、丁方无关。
解析
2、甲方、乙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丙方、丁方享有与承担。
3、甲方、乙方确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4、甲方、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及乙方应将未出资到位的出资转账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验资证明。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盈亏分担
甲乙丙丁方四方确认按约定比例分享有限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解析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任何一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其余各方时即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任何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四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5、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及乙方未将未出资到位的出资转账到公司名下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六条特别条款
1、公司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利润的:%:%:%:
%。
2、公司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由甲乙丙丁方各分配亏损的:%:%:%:%。
3、公司每月支出,必须由全体股东(甲乙丙丁四方,下同)批准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入账。每月万以下(含万元)的支出由位股东同意即可预支;每月万以上(不含万元)的支出应由四位股东同意方可预支;每月累计万以上的支出或负债,必须经过全部股东同意方可入账。公司应在每月月底,结清上一个月的会计账册并经全体股东签名确认后方可入账。
解析
4、公司累计两个月亏损的,或股东累计两个月拒绝对账,或股东累计两个月拒绝签名核账的,或公司累计亏损达到万元,或公司累计天内达到分红条件但拒绝分红的,则任何一位股东皆有权解除本合同,通知送达对方即生效。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签名):
日期:年月曰
转让方(乙方):(签名):
日期:年月曰
受让方(丙方):(签名):
日期:年月曰
受让方(丁方):(签名):
日期:年月曰
【代持股权协议书】相关文章:
股权转让及股权代持协议书03-31
股权代持协议书05-06
股权代持的协议书03-26
股权代持协议书07-24
股权股份代持协议书12-24
股权激励代持协议书12-01
公司股权代持的协议书01-11
股权代持协议书四篇07-26
股权代持协议书(15篇)11-22
股权代持协议书(精选15篇)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