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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1
根据xx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上级部署,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在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所有受监建设工程、城镇燃气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现“三个确保”目标:确保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因监管不到位、设施不到位而发生亡人火灾。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受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
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的持证情况;现场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二)施工人员和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建设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彩钢板的芯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四)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五)燃气经营企业冲罐区、储罐区、天然气门站、汽车加气站供应点等重要部位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以及相应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六)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燃气办、建管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城镇燃气单位,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xx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实施。
(三)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9月10日)
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对所有受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将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建设工程项目和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城镇燃气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组织落实到位。
各施工企业、城镇燃气单位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各建设、燃气经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督促本单位下属项目和门店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要立即停工或停业。
(二)加强培训,提高建筑工人、燃气从业人员、危险品管理及使用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尤其要提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企业要深入施工现场,向一线工作人员发放“消防安全二十条”等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知识,增强广大职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燃气单位同时应做好用户检查和管理工作。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2
一、工作目标
摸清小生产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采取一批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集中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从业人员,明确和落实小生产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生产企业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小生产企业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产加工作坊。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二)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
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九小”场所;住宅楼不得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
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
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六)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
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七)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
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八)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
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九)用火用电安全规范。
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十)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
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到位。
所有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四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协同排查,加大查处力度。
坚持以乡镇政府属地负责为主,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抄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抄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将上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实行“六个一律”措施。
即在居住建筑设置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合用性质的“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上岗前一律组织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三)开展消防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组织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前)。
制定可行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召开动员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参与排查整治的具体责任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5月11日至5月25日)。
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排查,摸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建立相关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三)总结上报(5月26日至5月31日)。
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认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面临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工业企业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力求整治实效。
及时与属地各乡(镇)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发挥条块两方面优势,形成整治合力。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
按照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场属地管理责任要求,适时对乡镇场、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同时,要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工业企业管理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所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分管规划的副总经理、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和规划人员为组员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提升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园区规划情况:消防规划编制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二)园区企业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是否依法备案并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三)园区企业履职情况: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园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针对园区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二)强化整治园区企业消防薄弱环节
各科室(中心)应高度重视园区消防安全隐患,要将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园区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建设等工作的落实。
(三)提升园区企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科室(中心)应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自身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同时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消防志愿队伍,熟练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培训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园区企业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要抓好园区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宣传培训,使其做到“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园区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结合本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各科室(中心)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园区企业有关消防设计、审批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企业内存在隐患而又条件整改的单位,按规范要求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对确实没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主动出谋划策,与业主义道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动员
各科室(中心)要迅速动员部署园区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指导、强力推进
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企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要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出谋划策,确保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反馈,注重实效
各科室(中心)要及时反馈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和亮点工作。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4
近年来园区认真开展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场所未得到有效整治,“回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火灾隐患还比较突出。为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园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建筑,经营使用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企业及施工工地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6月1日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7日)。
各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8日至6月14日)。
管委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企业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园区管委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企业“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5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云南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普洱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普洱工业园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领域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规模以上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xx年底前,园区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园区重点企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分级建成工业园区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xx年底前,实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三级联网”。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实施消防宣传精准帮扶计划,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建立具有园区特色的消防宣传体系,20xx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xx年至20xx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严防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确保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推进,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普洱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局长、普洱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总工会、消防工作办公室、下属三个国有公司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普洱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上述相关部门各一个工作人员组成,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集贸市场、新建及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园区集贸市场、新建及老旧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一是20xx年上半年全面摸排统计园区集贸市场、新建及老旧住宅小区底数和消防车通道管理情况。二是属于园区规模以上企业的,新建及老旧住宅小区、其它公共建筑,由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负责牵头督促实行标识化管理,消防救援机构配合完成。三是集贸市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建筑和小区,由行政审批局负责牵头督促实行标识化管理。四是20xx年底前,未完成标识化管理的集贸市场、新建及老旧住宅小区,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新建及老旧住宅小区、其它公共建筑由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集贸市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建筑和小区由行政审批局提请普洱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挂牌督办整改。(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牵头,展翼公司、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规划建设,优化停车资源管理。要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列出三年工作计划,积极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缓解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问题。针对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要组织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引导群众集中规范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要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牵头,行政审批局、消防救援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一是20xx年相关机构要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二是消防救援机构及管委会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三是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推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推送至当地信用信息平台,按照本地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四是要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严重失信行为披露、曝光制度,强化舆论监督。(消防救援机构牵头,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各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每年度应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20xx年,完成重点部位老旧消防设施改造;20xx年,80%完成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任务,20xx年年底前所有老旧消防设施设备完成更新换代;大型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20xx年底前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其它企业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每年度应至少组织开展2次以上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二是中石油、中石化普洱分公司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投入专项经费,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三是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由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牵头,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茶叶、咖啡加工行业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要认真分析评估园区茶叶、咖啡加工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找准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二是要结合园区工作实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茶叶、咖啡生产加工行业摸底排查,彻底摸清园区茶叶、咖啡生产、加工、储存等场所底数并全部登记造册。三是要逐一开展排查检查,及时检查发现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坚持“零容忍”态度,切实用足用好罚款、拘留、责令“三停”和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坚决整治消除一批影响茶叶、咖啡生产加工行业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四是消防救援站、微型消防站要加强情况熟悉和实战演练,提高灭火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机构牵头,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规模以上企业消防安全水平。一是要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规模以上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行动起来,全面部署工作,层层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各个环节;二是要确保排查整治到位。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建立健全大检查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企业自检自查、消防专项检查、专家明察暗访、管委会综合督查责任,对违反《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模以上企业,要依法严厉打击,坚决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三是要确保宣传教育到位。消防救援机构要开展群众易于接受的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实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站媒体有提示,努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牵头,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大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要对园区物流仓库等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摸清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管委会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四个一律”刚性要求落实执法责任,该检查的单位必须实地检查到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督促整改到位,对消防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实施处罚,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三是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结合各企业生产规律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广播、报纸、宣传栏等集中剖析典型火灾案例,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暗查暗访,定期曝光一批火灾隐患,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机构牵头,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总工会、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补齐园区消防工作短板
1.推进园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补齐普洱工业园区消防管理工作滞后、消防基础设施不足等短板,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一是依托园区规划实施,统筹将园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编制内容,组织制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二是因地制宜推进园区消防水源、市政消火栓、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配置适合园区使用的消防车、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装备。三是构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分类建立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公安派出所消防警组,填补园区消防力量空白点。20xx年30%以上的微型消防站完成达标建设,20xx年前90%以上完成达标建设,20xx年年底前100%以上完成达标建设,完成制定园区消防专项规划。(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牵头,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审批局、财政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要针对老旧场所、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棚户区改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平安社区”创建,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20xx年起,管委会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xx年,试点建立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20xx年,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党政办公室牵头,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总工会、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1.深化消防标准化管理。管委会相关部门要组织各企业加强管理人能力素质提升,严格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消防安全三项报告备案和消防工作例会、培训教育、检查巡查、值班值守、隐患整改、考评奖惩等制度,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20xx年,确保60%以上的企业完成达标建设,并在不同领域选取2家单位进行重点打造;20xx年,确保80%以上的企业完成达标建设,分行业领域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xx年,确保100%重点单位完成达标建设。(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总工会、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园区易燃易爆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茶叶、咖啡加工行业、仓储物流企业、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作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的承诺,并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公开承诺情况张贴在本单位主要出入口、门厅等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消防救援机构牵头,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坚持“失火即追责”,逐起开展亡人火灾和人员密集场所火灾调查,全链条调查、全要素分析,查清火灾原因,查处各方责任。较大以上火灾除追究各方主体责任外还应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建立调查处理信息通报机制。建立火灾事故分级分类预警制度,非生产经营场所一般火灾在园区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生产经营场所一般火灾在全市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亡人火灾和有较大影响的火灾在全市范围进行信息公开预警。同时,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公安派出所要将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参考依据。(党政办公室牵头,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总工会、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大“智慧消防”建设经费投入力度,积极推广社会单位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xx年,在园区内试点建设1家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xx年,其他单位全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经济发展与招商局牵头,党政办公室、财政局、行政审批局、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要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整合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消防管理体系。20xx年,消防工作纳入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xx年起,对网格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实施考评。(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牵头,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审批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管委会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每年度至少专题组织开展1次教育宣传活动。园区各企业要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管理人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探索实行管理人积分管理制度。20xx年底前园区内至少建成1个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因地制宜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广场,消防宣传一条街等宣传阵地建设,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广消防宣传,传播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总工会、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园区企业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要组织园区40%以上的重点人群开展一轮消防教育培训,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100%完成培训;20xx年,园区70%以上的重点人群接受消防教育培训;20xx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要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救援机构牵头,规划建设与社会事务局、经济发展与招商局、总工会、公安派出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xx年7月至12月)。组织管委会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xx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园区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xx年)。结合实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请工业园区规模以上、易燃易爆企业每月20日前,向普洱工业园消防工作办公室报告专项行动推进情况,每半年形成工作报告于7月30日、12月10日报普洱工业园消防工作办公室备案,三年行动结束后上报三年行动专题报告。
普洱工业园区消防工作办公室联络方式,地址:普洱工业园区木乃河佛xx路xx号,联系人:雷治军,电话:0879-214xxxx,邮箱:xxx。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得力,隐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要求,将该项工作与园区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该项工作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细化目标任务。各部门要将该项工作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将坚持全面彻底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隐患到底,对排查的所有火灾隐患建立台账。
(三)落实各项保障。各部门要通过打好打赢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仗,建立完善一批消防工作制度,探索形成一批消防安全治理的新举措和新方法,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涉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结合“挂包帮”服务企业工作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园区消防安全常识和救生自救知识的培训,营造出关注消防安全生产、人人参与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入。
(五)强化督查考核。管委会将结合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年底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召开会议,强化齐抓共管。管委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暗访督查,并将暗访发现隐患整改情况列入工作考核。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整治方案6
为贯彻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市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发〔20xx〕39号),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巴南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杨亚平副区长、刘伦波副区长任组长,区经济信息委主任熊琼、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郭高凌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各镇街、园区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全面摸清我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区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落实我区筑牢安全底线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
三、整治范围及分工
(一)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厂房库房(各园区公司组织实施);
(二)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
(三)工业园区外规模以下企业的工业厂房库房(各镇街参照本方案自行制定方案后组织实施)。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二)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30日前)
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工业企业消防管理人员、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培训,制作并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
(二)排查检查(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1日)
1.企业自查(7月20日前)。全区所有工业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附件1),在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7月20日前,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含全部规上和规下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所在园区公司存档备查;工业园区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存档备查;工业园区外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将记录表及整改措施报企业所在地的镇街存档备查。
2.部门(镇街、园区)核查(8月31日前)。各牵头实施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厂房库房开展拉网式核查,切实查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或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进行核查,核查信息及时录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系统”(附件4)。
(三)隐患整改(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各牵头实施单位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企业整改资料由实施单位存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单位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升(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各牵头实施单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整治措施
(一)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对各有关部门、镇街、园区公司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厂房库房,报请区委区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并利用区级媒体进行集中曝光,通过舆论监督倒逼企业按时整改隐患。
(二)警示约谈。领导小组将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有关镇街、部门、园区及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通报抄告。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在排查中发现工业厂房库房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住房城乡建委统一抄告;发现将厂房库房用于经营物流仓储和废旧资源回收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商务委抄告;发现将厂房库房用于存储危险物品的,要将排查情况向区应急局和区公安分局抄告。
(四)联查联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筑牢安全底线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统一部署,厘清各自消防监管责任,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合力攻坚整治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负责抓好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理顺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和失控漏管。
(三)落实责任,追责问效。各镇街、有关部门、园区公司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尤其是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对接,畅通信息。
1.各镇街、园区公司于20xx年6月30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和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本地区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各实施单位明确此项工作具体联系人,加入“巴南区工业厂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群(附件5)。20xx年12月10日、20xx年9月10日前分别向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报送工作总结。
2.各镇街、园区公司于每月20日前向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同时报送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档。联系人:区消防救援支队贾平,联系电话:136505xxxxx,邮箱:xxxx;区经济信息委邓淇兴,联系电话:185236xxxxx,邮箱:xxxxx。
3.区消防救援支队每月25日前通过消防部门信息填报系统上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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