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时间:2023-04-25 11:29:14 晶敏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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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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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范文(精选12篇)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1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XX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8月1日。

  三、活动主体

  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1〕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1〕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2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医疗服务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6月起,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以维护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治理整顿,清除危害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行医活动,使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依法严肃处理,医疗广告市场得到净化,各医疗机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秩序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卫生局为主要牵头单位,宣传、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改正同志兼任,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王红艳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整顿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并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

  各区县的整治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人,扎扎实实组织实施好各区县的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部门协作,执法有力的整顿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三、部门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执法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医政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整顿工作的情况,监督各媒体刊登医疗广告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的刊播行为,建立起医疗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制止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保证卫生执法的顺利进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查处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和违法自配制剂的医疗机构。

  市科技局重新审定医学科研机构的资格,明确科研机构的经营范围,规范医学研究机构的经营行为,禁止其开展医疗活动。

  监察部门监督各职能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取缔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无证机构、个人诊所、未经审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坐堂医生等。(市卫生局)

  (二)清理医疗机构内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承包开设专科,特别是泌尿性病和肝病科,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市卫生局)

  (三)依法查处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未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业(含未变更执业地点)人员,纠正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市卫生局)

  (四)清理未经审批乱挂的“中心”、“研究所”、“专家门诊”等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市卫生局、科技局)

  (五)清理医疗机构内假药、非法自配制剂、不合格的药品。(市药监局)

  (六)查处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的房屋出租户,清理非法开设医疗点的外地流动人员。(市公安局)

  (七)停止各媒体刊登非法医疗广告,包括:未经审核的医疗广告,

  超出审批内容的医疗广告,以信息、热线、专栏、讲座等形式的软广告。查处刊登和制作非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公司、媒体和医疗机构。(市工商局)

  (八)重新审核医学研究机构的资格,凡不符合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规范标准的一律撤销,禁止以医学研究所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刊登医疗广告。(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九)严厉打击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市公安局)

  (十)组织各媒体对非法行医的行为及时曝光,揭露非法行医的内幕,向社会宣传卫生法律常识,提高社会群众的识别能力。(市委宣传部)

  (十一)对行政不作为、整治工作不力、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工作。各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大案件要亲自抓,亲自查。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对整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管理范围和管辖地违法违规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形成有力的治理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严查大案要案。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当地实际,确定整顿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大案要案,从重从快惩处,推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工作顺利发展。

  (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置违法违规行为于社会严密监督之下。

  (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曝光一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采取上街宣传、发放资料、知识问答、广播热线、电视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整建结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查找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清除各种滋生非法行医的土壤,防止反复。

  (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在专项治理工作中,

  各执法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依法严惩违法经营者,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格办案工作程序,确保整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信息,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半个月)。

  1.召开全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禁止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2.各区县制定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

  (二)整顿阶段(三个半月)。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整顿。

  (三)核查阶段(一个月)。

  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区县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核查的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对整顿工作达不到目标的,要责令限期达到。

  (四)总结阶段(一个月)。

  各区县、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整顿工作总结材料要按时上报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3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按照《xxxx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xx卫办医政发明电[20xx]35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年来,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宣传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有创新举措、优秀事迹,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助推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更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召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座谈会。

  (三)深入宣传医院的新举措、优秀事迹等。

  1、院外宣传活动

  按市卫计委统一部署,联系本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向市广播电视中心《健康生活》栏目、湄洲日报《卫生周刊》、市人民广播电台《人口与家庭》栏目、市卫计委站等媒体进行投稿宣传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

  2、院内宣传活动

  通过医院网站、院报、微信、志愿者服务、会议等媒介宣传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的最新进展。

  (四)结合“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推出推选活动。

  1、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

  2、推进“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项目评选。

  (五)结合“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推出征集活动。

  1、面向各科室征集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的各类文章,各科室每个月向院办投稿不能少于一篇,择优在院报及医院网站发表。

  2、面向医护人员征集有关“改善医疗服务”内容的摄影作品。由工会牵头举办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摄影展,评选优秀作品在院区展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各科室在12月25日之前启动本科室“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召开动员会,将宣传工作落实下去。各科室要动员全体医务人员,从我做起,从日常工作的点滴做起,从现在作起,形成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推广典型,示范先行。

  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由医务部、护理部牵头开展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示范岗位和个人;由党办牵头面向全院征集改善医疗服务的创新亮点和举措,择优遴选推广开展;结合“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种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在全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向大众展示我院以病人为中心的良好行业形象。

  (三)及时汇总,报送信息。

  各科室要及时汇总“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中有关视频、图片、文字,并将改善医疗服务落实情况和典型材料于每月月底前上报办公室,将择优向市卫计委上报。医院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情况将列为改善医疗服务督查重点(对在国家、省、市、县媒体上宣传赋予不同的权重),纳入医院评价内容。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4

  一、检查目的

  通过专项检查,查找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以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为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缴费管理存在的风险,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促进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规范运行,逐步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含门诊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加成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出入库、结存情况与临床实际应用数量情况,门诊管理、门规病种管理、住院管理、信息管理情况等。

  (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药品加价情况,处方药、非处方药销售、财务与结算情况,POS机使用管理情况,单位执业资格情况等。

  (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缴费管理情况,与协议单位(个人)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代理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申领及发放情况、账户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和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与省、市两级抽查同步进行的'方式。市人社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检查办公室,由规划财务科负责牵头,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和市社保局、市人管中心参与。

  (一)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于3月15日前开展自查,并将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15日前报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市检查组3月18日—3月31日对全市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听取各被查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看有关资料。

  (三)4月10日前形成全市的检查工作报告报市人社局。4月10日-5月20日迎接市人社局对我市的检查。

  (四)迎接省人社厅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自查时要查全、查细、查彻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省、市抽查不出任何问题。

  (二)找准问题,总结经验。市检查组要结合审计、以前年度检查情况等,明确检查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掌握各个机构管理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检查经验,提高监管能力。

  (三)严格纪律,及时处理。检查应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被检查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做到不错定,不包庇。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检查中遇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5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xx年—20xx年)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关于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重点制度的建设与巩固

  (一)科学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进一步扩大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比例,力争预约时段精准到xx分钟,缩短患者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后等待就诊的时间。优化预约诊疗流程,避免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科学合理安排预约放号时间,避免深夜放号、凌晨放号等情况。

  在做好预约挂号、检查检验集中预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调配,鼓励开展门诊取药、门诊治疗、住院床位、日间手术、停车等医疗相关流程的预约服务,提高就诊便利性。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

  (二)不断完善远程医疗制度。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三级医院重点发展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承担贫困县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对口支援等任务的医院,要与受援医院搭建远程医疗协作网,建立远程医疗工作制度,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常态化。有条件的三级医院要积极建立远程医疗中心,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疾病诊断能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探索利用移动终端开展远程会诊。丰富远程医疗服务内涵,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搭建医疗机构与患者居家的连续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提高疾病管理连续性和患者依从性。

  (三)大力推动结果互认制度。制订完善检查检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广泛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操作和诊断水平。发挥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质控中心作用,加大医疗质量控制力度,提高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在医联体内率先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通过省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要在相应级别行政区域内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断增加互认的项目和医疗机构数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引入第三方保险,建立起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风险共担机制,减少因互认造成的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

  二、加强重点服务的完善与优化

  (四)大力推进区域就诊“一卡通”。整合各类就诊卡,积极推进地级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有条件的省级行政区域实现患者就诊“一卡通”。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挂号手机软件、网站,建立统一平台,方便患者就诊。城市医疗集团应当搭建信息平台,在集团内部率先实现“一卡通”,力争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连续医疗服务。

  (五)持续加强麻醉医疗服务。确定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深入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鼓励医院开设麻醉门诊、疼痛门诊,加强儿童、老年人、肿瘤患者的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院探索建立门诊无痛诊疗中心、儿童镇静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舒适化的新需要。积极应用快速康复理念指导临床实践,提高手术患者医疗服务质量,缩短手术患者平均住院日。

  (六)着力推广多学科诊疗服务。推进国家多学科诊疗试点和中医诊疗模式创新试点。以消化系统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为突破,推动医疗机构针对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探索建立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推进中医多专业联合诊疗和中医综合治疗,开展经典病房试点工作。

  (七)不断丰富日间医疗服务内涵。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第二批日间手术病种,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制定日间手术病种诊疗规范和日间手术中心管理规范,提高日间手术规范化程度。探索建立医护联合门诊、医院社区一体化术后伤口管理中心,提高术后伤口照护质量。拓展日间服务的病种和服务类型,进一步提升住院床位使用效率。

  (八)继续优化急诊急救服务。建立院前医疗急救中心(站)与院内急诊的信息共享机制,力争到20xx年,各地逐步建立起基于“五大中心”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体系和院前院内信息共享网络,实现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快速、高效、高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资源,探索开展有医疗服务需求的非院前医疗急救患者的转运服务,加强相关工作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九)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质量。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制定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指南规范,加强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护理院(站)、护理中心数量,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加快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积极开设家庭病床,扩大老年护理服务供给,不断满足老年人群健康服务需求。开展中医特色护理,提高中医护理水平。

  (十)开展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加大药师配备力度,持续开展药学服务培训,重点提高长期用药的药学服务能力。鼓励药师参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探索开展用药随访、病情监测、药物重整等工作,为长期用药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以二级及以上医院为重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继续按照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巩固改善医疗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加强领导,建立重点工作跟踪、研究指导和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指标的通知》和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实施工作。要大力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依法对电子注册相关信息公开,加快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推进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方便群众便捷获取有关医疗服务信息。

  (二)提升医院满意度。各医院要加强面向患者的信息化服务,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餐饮、网络、阅读等就医环境,改善卫生间状况,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要不断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就餐、安保等后勤保障条件,完善值班室、淋浴室等基本生活设施,提升医院员工满意度。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加入全国医院满意度监测平台,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动态监测患者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执业感受,指导医院查找并解决影响医患双方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向各省份反馈医院满意度评价结果。

  (三)强化宣传引导。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宣传与改善医疗服务同步推进,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宣传,展示工作成效,树立行业形象。工作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和工作亮点,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组织媒体,加强对各地、各医疗机构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6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通过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快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初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0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0名,8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

  到20xx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

  1.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儿科学专业化教育,制定普通高校开展儿科学专业人才培训规划。支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设置儿科学本科专业。在我省8所举办「5+3」一体化医学教育的高校开展一体化儿科医生培养。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逐年增加招生人数,力争20xx年儿科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达200名,并逐步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

  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继续推进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十三五」期间每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一批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2.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向儿科倾斜,到20xx年累计招收培训儿科专业住院医师1750名以上。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提高临床技能水平,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各地统筹使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补助资金时,在生活补助等方面适当向儿科倾斜,鼓励各地探索订单式培养的有效途径。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教育厅、财政厅参与)

  3.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建立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开展儿科、产科医师转岗培训。从20xx年起,每年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1000名产科医师及助产士,转岗培训360名儿科医生。鼓励各地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非儿科专业的临床类别医师,以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师参加转岗培训。

  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使其能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通过提高岗位薪酬待遇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4.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健全我省儿科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将儿科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纳入我省「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百人医学领军人才计划」和「千人杰出青年医学人才计划」,给予儿科医学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一定的政策倾斜。

  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在职称晋升和主治医师岗位聘用中给予政策倾斜。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应予以重点考虑。(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各地要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倾斜支持的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大力支持地级以上市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快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区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快省儿童医院建设,力争到20xx年底前,开设500张床位,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广州要力争成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深圳市应至少设置1所三级甲等水平的儿童医院;到20xx年底前,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地级市应争取各设置1所三级儿童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

  城市综合医院根据医疗需求开设儿科门诊和儿科病房,按照需求增加儿科病床数;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儿科床位至少占医院总床位的10%;各地可依托医学院校建设儿童医院。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县(市、区)依据常住人口原则上设置1所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所有乡镇卫生院具备住院分娩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为基层医疗机构配置和培养能够提供儿科服务的全科医生。(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参与)

  6.完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各地要统筹规划区域内儿科医疗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满足需求的.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结合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儿童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重点加强重症、疑难、复杂儿童疾病诊疗;县级医院重点加强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和急救处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

  妇幼保健机构应当重点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以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为依托,加快县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中心的建设工作,对孕妇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补助。

  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协作,做好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和康复治疗。鼓励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结合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际,推进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整合和均衡发展。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流动和下沉。(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参与)

  7.打造儿科医疗高地。制定出台我省儿科区域医疗中心的规划、标准和程序,充分利用现有优质医疗资源,依托规模适宜、水平领先的儿童医院或者设有儿科的综合医院,结合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分别设置省级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并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在医学教育、临床诊疗和循证研究领域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开展儿科转化医学研究,发展儿科高新技术,推广儿科适宜技术,提升儿童疾病的精准医疗水平;培养高端儿科医疗人才,构筑儿科医疗高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参与)

  8.构建儿科医疗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横向跨院合作,充分发挥人才、设备、技术等资源优势,构建资源共享、利益共享的儿科专科联盟,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推动区域医疗资源、患者需求的双向流动。鼓励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9.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体现儿科特点及不同年龄人群医疗服务差别。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计生委在20xx年6月30日前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

  10.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力争到20xx年,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健全以岗位风险评级、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提升儿科医务人员岗位吸引力。

  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要充分考虑儿科工作特点,合理确定儿科医务人员工资水平,设置一定的岗位奖励金,确保儿科医务人员收入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收入平均水平。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检查和化验收入挂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参与)

  11.推进「互联网+儿童健康医疗」。大力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工作,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拓展和延伸优质儿科医疗资源的服务区域,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远程教育培训平台,通过网络教学、远程示教、远程教育等,重点为粤东西北地区培训儿科骨干人才,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2.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与有儿童的家庭开展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儿科医师纳入签约团队,为儿童提供预防、医疗、康复、保健等签约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3.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支持政策。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鼓励儿科人才开办名医工作室、医生集团、护士集团,开展儿科医疗、居家护理等服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14.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给予适当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保障水平,努力避免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民政厅参与)

  15.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确保儿童药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协调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省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负责)

  (四)防治结合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质量。

  16.促进儿童预防保健。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儿童健康管理,做好预防接种,强化新生儿和婴幼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服务,加强肺结核等儿童传染病防治。要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广儿童安全座椅的应用,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治安管理等,减少儿童伤害。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教育厅、公安厅、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参与)

  17.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在城市和县域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并在全省形成网络。加快省级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设置工作,提高儿童疾病院前急救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网络医院。省、市儿童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和综合医院要开通儿童急危重症绿色通道,提高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处置儿童急危重症的培训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对急危重症儿童给予急救处置。(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18.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各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订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认真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提高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及时充实儿科医疗力量。(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负责)

  19.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中医医疗机构,分区域建设省级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并开设儿科病房,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省、市儿童医院及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应当设置中医儿科,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省中医药局负责)

  20.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及时释疑解惑,畅通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反馈制度。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实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医疗纠纷依法解决。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综治办、公安厅、司法厅参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把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健康广东和卫生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制定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加快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纳入医改整体规划,加强政策协调衔接,与各项改革重点工作统筹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作。省卫生计生委要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加强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指导。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根据儿科服务特点科学核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宣传和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介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将推进儿童医疗服务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内容。

  省卫生计生委要抓紧细化完善有关考核指标,及时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儿童医疗服务建设的指导,通过调研、督导、评估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地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7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展现全市卫生系统精神风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医患安全为目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认真查找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质量、提高水平,努力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心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将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活动范围,实现医疗卫生系统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

  (一)加强班子和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卫生行政管理政策,着力解决综合管理中存在的水平不高、管理涣散、制度缺失、政令不通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纪律严明、管理严格、政令畅通、心齐气顺的目标。

  (二)加强和规范质量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服务核心制度,着力解决医疗卫生管理中存在的规范不严、操作不当、质量不高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规程齐全、照章办事、按规操作、合理诊疗的目标。

  (三)加强行风建设。全面落实行业监督防控制度,着力解决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不规范、医疗环境较差、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实现医疗单位药品购销规范、诊疗环境优化、服务态度明显好转的目标。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升管理能力。一要明确责任。院长是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正确的政绩观。院长要尽量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以主要精力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二要强化考核。院领导要定期研究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等工作,确立质量与安全工作重点目标,组织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要建立科室每周一次、医院每月一次的医疗服务质量讲评分析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三要加强督导。要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要结合医师定期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等,建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院长重点要体现在“接地气”上。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一要整章建制。各级医院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及医院建设标准、医务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新医改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要规范操作。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依法执业,行为规范。三要严格奖惩。要根据相关制度制定具体的违规惩处规定,引导约束全体医务人员按章办事、按规操作,并建立长效机制,扭转因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力而引发医疗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一要严格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度。坚决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医院核心制度。二要加强重点环节质量控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加强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病房(ICU)、血液透析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室、内窥镜室等部门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感染诊断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加强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维护患者安全,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三要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加强临床护理工作,营造关爱患者的氛围。临床护理工作要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融入日常护理工作中,倡导微笑服务,努力营造关心病人、爱护病人、尊重病人、帮助病人的氛围。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强化分级护理质量管理,切实落实基础护理和危重症病人的护理质量,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护理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健全护理业务培训制度,强化护理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与考核,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四要开展专项活动。各级医院要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大力发展重点学科。要开展以卫生政策学习考核、医疗护理技术操作演练、医疗文书书写、科研成果展评等为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县区卫生局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理论测试、督查考核、专家点评、突击演练、满意率调查等活动,检验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成效。五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降低次均医疗费用。全市各级公立医院要以20xx年次均住院费用为基数,做到零增长,并采取综合措施,降低药占比,努力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一是要继续执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二是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率。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率不得低于15%,二级医院不低于30%,基层医疗机构不低于80%。新农合患者目录内药品使用率市级三级85%以上,市级二级90%以上,县级医疗机构95%以上;目录内诊疗项目使用率市级医疗机构比例80%以上,县级达到85%以上;三是继续开展临床路径、单病种费用限价管理;四是开展预约诊疗、错峰服务、延长专家门诊时间等具体措施,使患者的就医感受明显好转。

  (四)加强学科建设,注重人才培养。一是强化学科管理,加大学科资源投入,增加临床绩效。加强单位和科室重点学科管理,建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明确人员分工,制定学科规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医疗、教学、科研、财务、质控人才培养、实验室建设等相关档案。加大经费和设备投入,单独设帐,加强学科带头人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经费管理监督审计制度,确保经费按计划使用、支出合理规范。鼓励引进新技术新项目,提高诊疗水平,临床绩效逐年增加。二是强化梯队建设,培养后备人才,提高科研水平。培养学科带头人的管理能力、创新意识和学术水平。深挖后备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梯队结构合理。建立横向人才培养制度,学科内每年派出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加大人才储备。明确学科发展方向,使其能够承担省市级科研课题,鼓励联合攻关课题,争取国家和自然基金课题,每年有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杂志发表的论文,每两年有市厅级进步二等奖1项以上。科研成果能够被广泛推广,对学科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五)强化防控机制,改进行业作风。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省统一实时监控软件的安装运用,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水平。一要加强财务管理。要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医院一切财务收支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部门、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必须经集体讨论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要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如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二要加强物资管理。加强药品、材料、设备等物资的管理,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材料消耗。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管理规定,严禁擅自网下采购。三要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要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要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四要加强行风督查。充分运用卫生系统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断增强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坚持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制度,严格医疗服务行为监督。加强医患沟通,充分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化解矛盾和纠纷。

  (六)开展创建活动,弘扬医院文化。通过一系列创建活动,使医院形成“优质、奉献、诚信、创新”的浓厚氛围。一要开展优质服务创建。具体为: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创新窗口便民方式,配备相当工作力量,提高窗口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科室楼层合理分布,标识指示规范清晰、醒目易懂。内外环境整洁、舒适,服务诊区安全、温馨。服务态度良好,语言文明规范,不说服务忌语,坚决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提供双休日办理出入院手续服务,新农合患者大病保险实行出院即报。二要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具体为:抓好医疗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治安消防安全等责任制的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强化治安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治安防范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措施,突出抓好门诊、财务、药品、剧、仓库、微机、配电室等重点部门的管理。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内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保卫组织,二级以上医院全部设立警务室,提高保卫人员素质,配齐器材和设备。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综合治理医院周边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置“职业医闹”,确保医院正常工作环境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xx年12月)。

  市卫生局制定下发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单位根据市卫生局的安排,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高、患者意见大等问题要制定具体奖惩措施,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0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实施细则,全面落实活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院要及时将各医疗机构活动开展情况以工作信息形式报送市卫生局,每月至少报送一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11月)。

  各县区卫生局对本辖区开展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医疗质量服务提升活动落到实处。市卫生局将组织力量,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质量大提升活动进行全面考核测评,同时纳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考核目标。

  (四)总结交流阶段(20xx年12月)。

  各县区卫生局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公布检查和评价结果,促进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市卫生局将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局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辖区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的指导、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活动的具体实施,并定期向市卫生局书面报告活动进展情况。各医院要成立医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负责本单位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深化活动内容。各县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质量大提升活动方案,积极拓宽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举措,使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从阶段性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管理轨道。

  (三)强化责任追究。探索建立加强医院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或减少投诉上访和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体制机制,落实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追究责任人、责任科室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促使医院服务态度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树立行业典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重树立和宣传行业先进典型事例,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弘扬医疗卫生行业职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8

  1.入库管理

  (1)手术室内设置兼职人员负责仪器管理工作,建立资产入账登记。

  (2)每年根据医疗仪器使用情况,与专科讨论,提岀购置计划。由设备采购部门、医院大型设备管理委员会综合评估后进行申购。

  (3)设备到货后由设备处、厂家与手术室共同开箱验收。

  (4)设备安装调试后,并粘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编号。

  (5)手术室妥善保存仪器的相关资料,如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2.使用管理

  (1)新仪器使用前必须进行操作培训,公司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仪器的性能特点、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2)新仪器设备必须张贴或悬挂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应急电话。

  (3)50万元以上医疗仪器设备均建立使用登记本,由使用人员记录运转的情况。

  (4)仪器使用管理做到“四定四防”。“四定”指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和定期维护;“四防”指防尘、防潮、防蚀、防盗。

  (5)仪器日常使用由专科护士负责管理。使用后处于备用状态。

  (6)医疗仪器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借出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凭借条借出与收回。

  (7)不定期开展仪器设备使用培训。

  3.维护保养

  (1)医疗仪器设备建立维修保养电子档案,由临床工程处进行登记。

  (2)医疗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査由医院内部技术人员负责。

  (3)仪器设备厂家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根据维护约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

  (4)维护保养人员及时反馈仪器设备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4.报废管理

  (1)医疗仪器报废原则:医疗仪器在功能上存在损害,不能满足手术需求。

  (2)资产管理员根据医疗仪器的实际状态,填报报废申请,由设备处评估后决定。

  (3)小型设备由手术室工勤人员将报废仪器送至指定地点存放;大型设备由设备处通知相关人员移走,并填写报废登记单,电子档案上做相关记录。

  (4)任何人不得私自拿走报废仪器。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9

  一、各科室设备应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并有登记记录以备查考。

  二、定期巡回检查。对重点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检查,半年一次。

  三、新购高档设备,在操作人员外出学习的同时,应派出设备维修人员学习维修技术。

  四、保修期内的.设备,进口和高级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盲目拆卸,对其故障要及时报请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五、属技术监督局强制统一计量的设备、仪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六、急用设备,应突击加班修理。

  七、维修人员不能完成任务或因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纠纷的,要根据情节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科室人员违章操作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维修人员发现后,根据事实与损失大小报请领导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九、设备技术人员应参与设备、仪器的安装、调试、验收,并积极与厂家或公司派来的技术人员合作,熟悉该设备性能,以便日后保养、维修。

  十、建立维修登记制度,万元以上的设备建立使用、保养、维修档案。

  十一、设备技术人员在工作时应注意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10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1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活动时间

  2018年XX月XX日至2018年8月1日。

  三、活动主体

  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18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1〕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1〕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11

  为贯彻执行〈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规范医疗行为,强化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医疗安全,合理医疗费用,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服务理念;依靠科技进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注重人文关怀,为就医群众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

  二、活动目标

  依据国家、市发布的医疗质量管理规定、技术准入标准、质量控制标准、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及时发现医疗机构在规范诊疗行为、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以及提升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近年来“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成效。通过加强医疗流程管理、落实单病种和临床路径,不断强化医务人员合理诊疗、合理用药规范意识,杜绝过度医疗行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提高患者满意度。

  三、实施对象

  全院各科室,全体医务人员必须执行本方案。

  四、组织管理

  医院由院长负责,成立改进医疗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进行全院动员,组织实施改进医疗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加强整改。

  五、活动内容

  (一)、落实七大措施,推进优质医疗服务

  1、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窗口服务效率,减轻患者负担,创造舒适就医环境,我院实行先就医,后挂号,节假日不休息,医生上午基本不休息的原则,免费接收患者的健康咨询,免费测量血压、体温。

  2、为减轻患者费用负担,我院一直贯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继续推行“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医院全面实行基本用药目录,药物零差价销售,并且全部药物纳入报销范畴;杜绝大处方,实行门诊处方金额控制在30元内,药房人员把关,住院处方每天开药;我院与医院签订医联体协议,实行双向转诊制度,简化患者入院流程,确实减轻病人就医费用。

  3、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严把医疗质量、安全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内涵建设,大力培养人才,推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疾病诊疗规程,确保病人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减少医疗纠纷,同时下一步加大对设备的投入,确保病人疾病的准确性。

  4、美化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诊

  为创造舒适的就医环境,我院要求保洁人员保障医院随时干净、整洁,免费给病人24小时提供开水,电磁炉加热,免费提供一次性纸杯,保障病人住院期间生活的稳定。

  5、提供优质延伸服务

  我院将加大开展巡回医疗和下乡义诊工作,做到每月派遣临床医生到村卫生室为基层群众提供免费就医咨询及医保先关政策的咨询服务,与医联体医院联系,安排专家到我院为老百姓义诊查房,解决一些疑难病,多发病的情况。多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讲座,为大众健康意识服务,增强健康意识,治病防病。

  6、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注重人文关怀,为就医群众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

  我院将进一步完善入院访视、出院回访、投诉接待处理,加强医患沟通,多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整改。完善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制度,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加强监督,及时处置。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严格落实“七规范、十不准”规定,对违反“七规范、十不准”规定、群众深恶痛绝的损害患者利益行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定期开展效果评价,注重发掘好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推进落实医德考评。深入开展廉政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关于医德医风、医疗质量、服务规范等方面的投诉和重大负面影响报道。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问责制度

  把病人满意度调查作为考核医院各医务人员综合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对门诊住院患者进行全面的满意度调查,对出院患者及门诊病人进行随访调查和接收投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常抓不懈,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切实维护医院的社会形象。全体医务人员要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语言和蔼,主动沟通,关爱病人,仔细周到,为广大病友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特别注重对医疗服务收费和医疗服务态度的投诉,完善对医疗服务收费和医疗服务态度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查出问题,坚决处理,及时整改。全体员工要做到:不私自收取病人或家属的现金;不收受病人或家属红包、物品等;不收受任何方式的回扣;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开单提成;不非法执业;不出具假证明;不能乱收费;不推诿任何病人;不使用假劣药品;不设立小金库。开展门(急)诊病人、住院病人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测评,确保服务满意度≥90%,定期对满意度进行通报,与医务人员绩效奖励挂钩,与年终考核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院各部门要提高对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思想认识,要加大动员部署力度,要制定专项方案,整治突出问题,要成立工作专班,要形成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医护职工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管理体系,责任落实情况要纳入年度考核。

  (二)全面动员,广泛培训。

  要通过职工大会等多种方式,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诊疗、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引导医务人员树立规范服务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自查自纠,加强整改。

  要进一步梳理诊疗、用药、规范服务等环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逐项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

  (四)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要实行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加大问责力度,对工作不落实,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要依规作出处理,并通报问责,务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案 12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按照《XX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X卫办医政发明电[2015]35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年来,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宣传改善医疗服务方面有创新举措、优秀事迹,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助推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更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二)召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座谈会。

  (三)深入宣传医院的.新举措、优秀事迹等。

  1、院外宣传活动

  按市卫计委统一部署,联系本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向市广播电视中心《健康生活》栏目、湄洲日报《卫生周刊》、市人民广播电台《人口与家庭》栏目、市卫计委站等媒体进行投稿宣传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

  2、院内宣传活动

  通过医院网站、院报、微信、志愿者服务、会议等媒介宣传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工作的最新进展。

  (四)结合“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推出推选活动。

  1、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

  2、推进“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项目评选。

  (五)结合“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推出征集活动。

  1、面向各科室征集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的各类文章,各科室每个月向院办投稿不能少于一篇,择优在院报及医院网站发表。

  2、面向医护人员征集有关“改善医疗服务”内容的摄影作品。由工会牵头举办改善医疗服务主题摄影展,评选优秀作品在院区展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各科室在12月25日之前启动本科室“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召开动员会,将宣传工作落实下去。各科室要动员全体医务人员,从我做起,从日常工作的点滴做起,从现在作起,形成一个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二)推广典型,示范先行。

  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岗位、个人)创建活动,由医务部、护理部牵头开展以“改善医疗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示范岗位和个人;由党办牵头面向全院征集改善医疗服务的创新亮点和举措,择优遴选推广开展;结合“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种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先行,在全院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向大众展示我院以病人为中心的良好行业形象。

  (三)及时汇总,报送信息。

  各科室要及时汇总“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中有关视频、图片、文字,并将改善医疗服务落实情况和典型材料于每月月底前上报办公室,将择优向市卫计委上报。医院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情况将列为改善医疗服务督查重点(对在国家、省、市、县媒体上宣传赋予不同的权重),纳入医院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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