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读书作文五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书作文 篇1
今天语文课上,谢老师让我们听了“樊登读书”的《读懂一本书》,听完后我学会了如何才能把一本书读懂,读透。
首先,我们读书要有选择,不能只读让我们沉浸其中无法自拔的坏书,要读一些好书。有人说“读书无用”,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的人阅人无数,通过书与古代的人联系。杰出的人永远不是老师教出来的,老师只能教出“差不多”的人,真正杰出的人都是通过阅读成功的。
其次,针对文学,读书是私人的。“1000个读者眼中有1000个哈姆雷特”,这话也正好印证了这一观点。但有些阅读不是死人的,它该是什么就是什么,没有另一种答案。
再次,如果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不行,这样,存储量就不能扩大我们应该尝试去读一些自己暂时不喜欢的书,这样理解能力才会慢慢提升。
如果遇到一本完全看不懂的书,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年龄没有到那个层次,这时最好换一本书,不要生气,因为缘分还未到,另一种情况只是理解力太弱,这个时候要去积累,提升理解能力。
最后,读书时要专心致志,不要去圈点勾画。圈点勾画看似很用功,其实根本什么也记不住。如果读完一本书后画一幅思维导图,记忆也就会更深刻。
我们不仅要做听书者,还要做讲书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记忆。
让我们一起攀登书山吧。
读书作文 篇2
一位哲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话一点也没错,正是因为有了书,我的生活才有了快乐,我才学到更多的知识。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认为“书中自有乐百万”自从拜书为友,我的生活便如此绚丽多彩。
我喜爱读书,我的卧室里,书房里到处都有书,我的房间像狗窝,乱得不忍直视,但书却整整齐齐,边缘边角没有一点折痕。我读书的.口号是“有书为师,为友,乐在其中。”
阴雨霏霏,打开了记忆之窗,我小时候很淘气,喜欢和邻居家孩子去门口玩水,即使妈妈不让我去,但还是偷偷地玩,一天,妈妈给了我一本绘本,里面有字,有图,还有拼音,里面的画面十分诱人。我兴冲冲地接过绘本,独自一人看了,封面的画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书的一半是字,另一半是画,上面的字很多不认识,于是便用拼音拼,可我的拼音只认识我,我并不认识它。因此,有很多字拼不出来,问妈妈,她总是没空。我不甘心于此,上课时认真听了,被老师说成有“好动症”的我,竟然认真听讲了,真是个奇迹。但是,现在想来,那都是书的魅力。
因为那本绘本,我爱上了书,没过了多久,那本书我便读完了,那本绘本——《我妈妈》。那本绘本,就是我的第一位老师。因此,我爱上了看书,爱上了文学,更爱上了写作。
后来,书在我的生活中亦师亦友,给了我无数快乐。读了《昆虫记》我了解了昆虫那不为人知的秘密世界,读了《格列佛游记》,我得知了格列佛在大人国,小人国和马国的奇妙之旅,读了《老人与海》,我深切地懂得了人不能在挫折面前低头,就算被毁灭,也不能示弱,逃避……
黄昏已近,夕阳照射在这片小天地中,轻轻合上书,闭目回味着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脑海中闪现着充满魅力的文字,茶香已经淡淡褪去,萦绕在鼻间的是浓浓墨香。
读书作文 篇3
今天下午是读书大王比赛,我们班参加的选手是罗欣怡,我好激动,真希望我们班可以得第一或第二,这样就可以参加全校的读书大王的比赛了。
下午老师让我们站好队伍后,就一起去多功能厅比赛,到了后,我们全坐在座位上,上课铃一响比赛就开始了,参赛选手都坐在第一排,主持人打开了屏幕,上面有几个数字,有第一回合和第二回合,每回合有四大题,每大题有四小题,选哪道题就是那道题,如果最后选的最倒霉,就只能选那一题。
罗欣怡是第一名选手,每个人思考答题的时间为一分钟,如果以分钟过去后,还不知道答题,就没有分数,如果打对了就加二分,罗欣怡第一题答错了,又归别人选题了,不过好好,每个选手第一次回答都没有答对。
第二次罗欣怡答对了,我们都用掌声欢呼起来,太开心了!正是因为我们的掌声从而增加了她的信心,使她不再害怕了。
后来罗欣怡回答也不怕了,结果一般也加了分,分数和我们等同,每当别人班选手回答时,我的心里紧张起来了,我和好朋友汤娉婷在底下猜测哪个选手是回答错还是对,还真的有几个人被我们猜对了。
到了最后紧要关头,我们班和一班不分上下,心底总在暗想:到底赢不赢的了呢?最后我们班赢了,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放下了,我们班第一,一班第二,好多人都在议论纷纷,说三班好差才得了两分,她还哭了,以前一直以为他们很强的了,当然这次也多亏了罗欣怡的细心准备啊!所以凡事都要做准备才行!
读书作文 篇4
曾梦想遨游四海,领略山河之壮丽;曾梦想驰骋疆场,体味英雄之豪迈;也曾梦想踱步田野,体会四季之变幻。而今,枕一卷书香,让梦想穿过时间,走过空间,呈现在我面前。
展开《唐诗三百》,与青莲居士举杯遨月,与杜工部悲叹百姓之艰,与王摩诘观大漠之辽阔,与岑参伫立在满天梨花中,目送武判官归京。
翻开《史记》,随司马迁穿过历史的深邃,叹项王力拔山兮却最终自刎乌江;感公谨通晓天文,火烧赤壁,却生不逢时,英年早逝;笑陈涉虽出身平民却有鸿鹄之志,打下秦朝半壁江山。
合上《红楼梦》,四大家族兴衰之变只一夜之间,宝黛之情皆延千年亦打不破封建之束缚。大观园中芳菲已尽,徒留人之叹息盘旋梁上,久久不散。
我喜爱读书,却从不讲“书中自有黄金屋”之类的话,因为那是迂腐的儒士对书的推崇。我只会说“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位益友”,书是朋友,是良师,打开书本,受益无穷。
犹记得乘坐在驶向远方的火车上,看对面的少女捧一本《飞鸟集》如痴如醉地读着,看倦了,便以书为枕,渐入梦乡,我不知道她会梦到什么,但那张浅笑的睡颜让我知道,以书作伴,以书为枕,梦亦是甜美的`。
有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但我认为,行万里路,身边也少不了书。泛舟西湖,捧一本《陶庵梦忆》,去体味那“天与云与山与水,上下一白”的景色,在为美景所触之时,心境也多了一份淡然,少了一份喧杂。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有人认为手捧手机便是读书,其实不然。手机只是一种没有灵魂的工具,那碎片化的信息固然能让我们获得一时的欢愉,却很难对我们有长远的影响。而展开书卷,漫步书海,让思绪飞扬,让灵魂激扬,我们会少一份愚昧,多一份睿智。
读书作文 篇5
我今年7岁,年龄不大,书龄可高着呢!“书呆子”、“蛀书虫”这些都是同学们给我取的绰号。虽然我不喜欢这样被人称呼,但是也的确能说明我对书的喜爱。不信,你就听听我的好朋友——“书”的`故事吧!
我的朋友有许多,但我最爱的还是树“书”!书让我更快乐,更智慧!我一跳进书海,就还几个小时上不了岸。我一天不看书,好像少了什么,所以,我是一条不折不扣的书虫。
书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不仅如此,还给我带来了更多知识。记得有一天,外公在切洋葱,眼睛辣得不行。这时,我正在书海漫游,头也不抬得说:“只要把洋葱放在水里,马上就会好多了!”听了我的话,外公半信半疑,一试还真灵!外公喜笑颜开地问我哪来的这本事?我说了两个字:“书上!”从此以后,家里人对我这条书虫也另眼相看了哦!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可我说书中更有快乐和智慧!难怪我为书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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