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方案

时间:2022-10-17 20:06:24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奖励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奖励方案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奖励方案4篇

奖励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科研兴校,以研促教”的治校方略,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科研型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第一条 每学年举行一次学科竞赛和科研成果表彰大会,奖励人员名 单由学校评委小组集体审核后确定。评委小组由分管教学的 副校长,科研处、教务处正副主任以及各科组长组成。

  第二条 申报科研奖励的对象,必须出具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复印件 或相关证明,所有材料必须交复印件一份由学校存档备查。

  第三条 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奖励标准(单位:元)如下:

  第四条 课题研究奖励标准(单位:元/课题)如下:

  第五条 同一课题或论文获不同级别奖项,以最高等级计分奖励金 额。不累加,不重复计算奖金。

  第六条 本方案自二00二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容 县 高 中

  二00二年九月

  附:容县高中科研奖励的界定

  一、论文是指以研究教育教学问题为内容,具备比较规范的论文结构形式 的文章。学术文章,是指内容与教育教学有关,但形式上不采用规范 的论文结构形式的文章,如教案设计、经验介绍、资料汇编等。

  二、所发表的报刊有正式的出版号,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三、以报刊主办单位的.层次确定所发表的论文的级别。

  四、入编各类论文集的论文不列入我校评奖范围。

  五、竞赛、评比仅限在学术机构(以社科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 辖学术结构(如教科所、教育学会)举办的竞赛、评比活动。非教育 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管辖的民间性、群众性的学术团体所组织的评奖 评比,不列入我校评奖范围。

  六、竞赛、评比以主办单位的层次确定获奖的级别。

  七、课题奖金由课题负责人分配,奖给课题设计、撰写的主要人员。

奖励方案 篇2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年”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

  组长:张怀玉

  副组长:孟令军钱立国

  成员:各基层学校校(园)长、教研组长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教学评优。

  4、团体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

  四、资金来源

  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取录名次原则从上至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1)一、二、三、四年级:各年级分别设一等奖1名(100元),二等奖2名(50元);

  (2)五、六年级:分别设一等奖1名(100元),二等奖1名(50元)。

  (3)六年级毕业考试如果成绩在学区中心校获第一名,奖励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如在县获前三名,学校另奖200元。

  (4)英语成绩按与其它学校的成绩比较后奖励前两名。第一名100元,第二名50元。英语教师不再参与班级名次奖。

  注:①二等奖学生平均分与一等奖相差5分以上者,取消二等奖奖励资格;②如毕业班在中心校取得名次,学校不重复奖励,③各年级如果评估值相同,看学生平均分,平均分高的即获奖。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50元(如果提高档次一样,看学生平均分,平均分提高幅度大的即获此奖;每年级奖励一个。若名次没变动,学生平均分每提高5分,按提高一个档次奖励,不够5分不奖励)

  3、学生成绩优秀奖:一、二年级每一名双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2元;三、四年级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5元;五、六年级班级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8元。

  注:①按任统考科教师平均;②毕业班毕业水平测试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10元。抽考学生每一名四科均优秀学生奖励班级20元。如果全部抽考,按每生10元计算。

  (二)竞赛奖

  1、业务竞赛类(指县级以上教师说课、业务考试等)

  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市级奖励资金加倍。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指幼儿五项竞赛等)(奖励对象:学前教师):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说明:以上四项指在中心校评比中获奖获此奖金。如参加县评比获相应奖励,成倍计算。(比如:在县绘画类获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累计奖励。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辅导教师。单项第一名:30元,单项第二名20元,第三名10元。(累计奖励)但最高不突破200元。

  镇级(奖励对象:体育教师):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

  4、艺术节:

  对在中心校艺术节中获奖节目的`辅导教师进行奖励: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如在县级以上获奖,按实际名次,成倍计算。(如县一等奖200元,市一等奖400元,以此类推)

  (三)教学评优

  对在中心校以上级别教学评优获奖者除在年终考核中加分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团体奖

  根据各基层小学(不含明德)各班考试情况,参照各年级最高名次,计算出学校总分平均分,排出学校名次,设团体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成绩作为对各基层学校考核及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几点说明:

  1、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从20xx年开始执行。

  2、本方案的解释权归七沟中心小学。

奖励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高考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声誉的标志。为了充分调动高三一线教师的备考积极性,确保本届高考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落实,依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开奖目标:

  清华、北大1人以上(含1人),本科任务与去年基本持平,学校给奖3000元/人(开奖教师人数:文化教师79人;音乐2人;体育4人;美术1人),同时全体高三教师旅游;

  清华、北大2人以上(含2人),本科任务与去年基本持平,学校给奖4000元/人,同时全体高三教师旅游;

  清华、北大3人以上(含3人),本科任务超过去年,学校给奖5000元/人,同时全体高三教师旅游;

  (二)分解目标:

  理科班任务:二本25±2人;比那个班二本多,其中5、6、7、8比哪个班600分以上人数多

  文科班任务:二本15±2人;比那个班二本多,其中25、26班比600分以上哪个班多。

  说明:

  1、文化考生以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学生以档案分统计,招飞考生以一本统计;艺体美考生包括第一次公布的分数线二本及以上考生和提前批外省考生,其中外省考生以招生办打印的录取结果为准;

  2、按文理教师实际人数分科类计奖。

  三、分配方案:

  1、任务奖:奖金额=总奖金×95%

  (1)完成班级指标任务,每班奖金额=总奖金×95%/完成任务班级的计奖指标总数×该班计奖指标数;

  (2)没有完成基本任务的班级不给奖。

  2、任务计算办法:

  (1)5、6、7、8、25、26班计奖指标:二本任务数+超任务数×1、5+分文理超600分平均个数×0、5

  (2)其他班计奖指标:二本任务数+超任务数×1、5+分文理重点平均个数×0、5

  3、奖金分配方案:

  (1)班级总奖金按班主任/语/数/外/综合=0、8/1/1/1/2、4,其中文科综合3人均分,理科综合按4/4/3/发放;

  (2)根据教师的高考平均成绩(理科班级前30名、文科班级前20名)的年级排名序号,以班级为单位对所在班教师排序,依值从小到大为1、2、3、4名:第一名教师奖金上浮20%;第二名教师奖金上浮10%;第三名教师奖金下浮10%;第四名教师奖金下浮20%;若出现并列名次则取相应的平均浮动值,若学科组个人排名为最后一名且分数低于年级人平5分,综合10分,取消该教师奖金;

  (3)教多班的`教师一个班完成任务,另外一个班未完成任务,任务奖按50%发放;

  (4)学校、年级对各备课组坐班、教学常规、考试情况等检查记载汇总排名最后一名的备课组教师每人扣除奖金200元(一月一次情况公布)。

  四、艺体美高考奖:

  1、按校长办公会确定的任务决定是否给奖:以20xx年招生人数为基数,20xx年高考分类上线率必高于本县其它学校上线率;

  2、完成任务奖:音体美上线任务(联考上线及提前批录取)分别为15±2、15±2、22±2;完成任务则按5000元/教师到学科组(其中开奖教师人数按音体美分别为2、4、1人),否则不给奖;

  3、超任务奖:(实际二本上线人数-任务数)×300元发放到组;

  4、各组自行制定组里奖金分配方案并报教务科审批发放;

  5、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外出培训的艺体生上线指标不计入班级和所在艺体组。

  五、高考特别奖:奖金额=名校奖+总奖金×5%

  1、名校录取奖:文化生按学校对应奖平均到人,专业生原则上根据高考贡献大小分配;

  2、有特殊贡献者指在分科分班中,在尖子生的思想、生活关心上,在高考抓题(难度系数大于0、5)、抓信息(有依据)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各班级以楼层为单位管理、纪律优胜者等,从各奖金余数里视情况予以不等的奖励;

  3、优秀备课组长奖(文理各1个):各学科一中理科前300名,文科前200名的平均分(综合分差除以2)与临澧县文理科前100名的平均分的差值最小者为优秀备课组长,奖金为400元/人;

  4、出现省、市状元学校另给奖。

  六、其他说明:

  1、分班个别问题(教师子女)按年级承诺落实;

  2、若计算奖金高于或低于学校颁发奖金时则按比例微调;

  3、上级部门奖金分配按学校惯例执行;

  4、未尽事宜,学校有最终解释权。

奖励方案 篇4

  第一条为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关于省属普通高等学校有关经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吉教计字〔**〕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分个人奖和集体奖。个人奖主要包括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标兵和优秀毕业生等);集体奖主要包括先进班级和先进文明寝室。

  第三条奖励原则和方式。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奖励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发给奖品或奖金等。

  第四条单项奖类别及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干部

  按年级在籍学生人数8%的比例(被评为先进学生会的系人数增加1-2人)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热爱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有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工作效果好。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谦虚谨慎,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三好学生

  按不超过年级在籍人数7%比例每学年评定一次,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级的`可适当增加评选比例,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发给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学年内思想品德和学习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2、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标准,即体育达标。

  3、每学年两学期均获得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标兵

  每学年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标兵,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学校组成大学生典型事迹报告团,每年9月份为新生开展巡回报告。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及省内各类学生先进典型的评选活动。

  优秀学生标兵类型包括:学习标兵、学生干部标兵和自强自立标兵。评定条件如下: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体条件:

  (1)学习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一等奖学金并获得国家或省奖、助学金。

  (2)学生干部标兵:中国共产党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干部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每学期均获二等以上奖学金,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自强自立标兵: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曾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或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具有顽强的毅力,能够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有突出事迹,充分体现“自强自立”精神。

  (四)优秀毕业生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五)其他单项奖的评选和奖励,由各有关部门会同学生处评定。

  第五条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每学年评定一次,比例为全校班级数的10%左右,由所在系上报先进班级事迹材料,学生处审核批准,授予先进班级称号。

  (一)评定条件:

  1、全班同学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情况发生。

  2、班级学习氛围浓厚,有良好的学风,班级集体学习成绩突出(60%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优良)。

  3、班级领导集体团结一致、凝聚力强,班级工作有显著成绩。

  4、积极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班级好人好事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选先进班级:

  1、班级出现严重违纪现象,造成不良影响。

  2、班级无文明寝室、文明教室。

  3、校集会和集体活动秩序差。

  第六条“先进文明寝室”评选由舍务管理办公室评定。

  第七条被评为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除省里给予奖励外,学校要通报全校并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条本办法自**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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