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范文(通用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政府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政府,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
为切实加强对我社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指挥,预防辖区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主要职责:本预案启动后,社区森林领导小组立即成立“火场扑灭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同时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预案处理措施
1、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与火灾发生点联系,弄清火灾现场准确情况;
(2)边界发生的火灾报告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
(3)保持上下联系,最先知道火灾现场情况;
2、街道办森林防火指挥部应采取如下措施:
(1)召开相关会议,研究火灾的扑救和处置方案,成立临时扑火救灾办事机构,落实扑火责任人员;
(2)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要明确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扑火救援指挥部
(3)发生重大以上火灾或可能酿成特大火灾及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火灾,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委派其他成员带领森林防火指挥部人员及派出所有关部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理火灾事故。
五、火灾查处和善后处理
发生一般火灾,由社区同所在街道办进行处理,发生重特大火灾,要组织派出所、纪检、林业部门成立职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进上报。
六、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要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园区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乡林业公安派出所立案查处。
六、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相关责任。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形成统一指挥、科学处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1.4.3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护林员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灾害分级标准如下: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较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草原火灾。
特别重大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草原火灾。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森防办)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镇派出所、镇卫生院、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镇辖区15个村委会等。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必要时,可以按程序提请,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承担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根据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宣传口径,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镇村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分队进行森林草原防火扑火技术训练,必要时组织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协调组织驻沁部队增援扑救行动。
十八里堡林场: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分布在林区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重大危险火源识别、排查、管控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县内各煤矿企业及煤矿工人协助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合理调配扑救力量;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负责指导我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
镇交警中队:负责牵头查处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镇派出所: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
社会事务办公室: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工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
镇财政所:负责筹集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安排本级经费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森林草原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镇公路管理所:负责做镇公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负责督促和指导全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及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测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提供火场附近水源地信息,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用水问题,监督指导修复受灾地水利设施,确保灾区人畜饮水安全。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及农林交错区秸秆还田任务。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加强队伍自身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从严治队。认真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职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刻投入扑救作战。
镇派出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处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做好全镇饲草种植、经营户防灭火教育管理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和报道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给予抚恤。负责加强妇女儿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负责加强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必要时候做好扑火支援动员工作。
镇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施和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开展线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线压树、树包线”的火险隐患,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根据扑火需要,做好“拉闸断电”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
2.3 工作组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
主要职责:传达领导指示;下达扑火指令;跟踪汇总森林草原火情和扑救进展,及时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各组工作,督办重要事项;承办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火灾扑救组。由镇属各单位和所辖15个村,镇派出所、镇卫生院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重大决策和灾情评估等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协调上级部门救援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由镇卫生院牵头,镇派出所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卫生技术力量和急需的医疗器械、药品,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等工作。
(四)应急保障组。由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镇财政所、镇农村公路管理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交管所、镇供电所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保障扑火人员、装备和物资的运输需要;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时疏导交通;根据需要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及时下拨救灾资金。
(五)信息发布组。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
主要职责: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六)社会稳定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需要协助群众转移和安置,加强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有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化解因火灾造成的矛盾纠纷。
(七)案件调查组。由镇派出所负责。
主要职责: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野外用火行为、纵火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1.2 预警发布
按照省确定的预警等级,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提出工作要求。
3.2 预警响应
3.2.1 森林草原火险蓝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Ⅳ级,连续干旱,低度危险。
响应措施:
(1)镇、村两级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
(2)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公共媒体发布预警信号,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广告,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3)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
(4)镇、村两级人民政府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装备和队伍落实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3.2.2 森林草原火险黄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Ⅲ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较易发生。
响应措施:
(1)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树立防火旗帜,营造防火氛围;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3)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巡查,乡村干部深入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见烟就罚,见火就抓;
(4)强化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的监管,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
(5)在重点火险区设卡布点,开展“高密度、网格化、全天候、责任制、表格式”巡查瞭望;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7)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巡查、检查;
(8)镇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区域检查督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
3.2.3 森林草原火险橙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Ⅱ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草原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响应措施:
(1)通过防火宣传车、标语横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宣传,融媒体要滚动播放防火知识,入户签订承诺书、告知书;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至少有一名副指挥长在岗待命;
(3)强化对外出归乡人员、中小学生、入山流动人员、上地耕作人员、聋哑痴呆傻人员、有过激倾向人员、牛羊工、采集山货人员、野外施工人员、迁坟打葬人员、山庄等高危人群的监管,必须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严格落实定点看护、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点地段设卡布点,加强入山人员管控;
(4)严厉打击一切野外用火行为,派出所全警动员、全员参与、警力下沉、力量下倾,发现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严惩;
(5)市监部门对各种售卖香烛纸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切断上坟烧香、烧纸的源头;
(6)镇森防指挥长分别带队,对南中北三个片区各乡镇防火工作进行督查;镇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单位派出专人驻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驻村到位进行督查。发现1个村3个野外作业人员带火,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书面作检查。
(7)镇专业防灭火队、镇灭火队开展巡查检查和应急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3.2.4 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
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为Ⅰ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易燃烧,森林草原火险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召集镇派出所、卫生院等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森林草原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用火,加大野外用火案件的查处力度,上限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3)加强管控,只保留进出镇域的六个出口,其他路口一律暂时封闭;各村一般情况下只保留一个出口,村口检查站严格检查,不允许携带花圈、纸扎、香火、冥币等祭祀品,不允许携带其他火源火种;
(4)全镇不允许清明上坟,迁坟的要提前一天向本村本镇逐级报备。村干部提前一天对上坟祭祖活动开展入户调查和告知,倡导文明祭祀,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携带各种香烛纸扎去坟地。特别是要准确登记外地返乡祭祖人员进出县域情况;
(5)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结合坟头档案和四头四定(山头、地头、坟头、人头都要网格化定人、定岗、定责、定位),实行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每一片坟头有一名党员专门负责监管;
(6)镇村二级进入森林防火一级战备,镇灭火小组24小时待命,高密度开展带水车巡查检查,保证物资储备,保持联络畅通,随时进入作战状态;
3.3 火情监测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对于市、县监测反馈的热点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派出专人调查核实。值班人员要加大地面巡逻,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发展态势及周围情况,实现森林草原火情信息传递高效、快捷,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监测预警系统运转正常,反应迅速。
3.4 气象服务
结合气象局提供的气象信息,对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变化进行重点监测、跟踪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草原火灾创造条件。
3.5 信息管理
3.5.1 归口管理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市、县监测反馈热点信息调查核实情况等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5.2 信息报告
镇辖区内如发现火情应按照“有火必报、立即逐级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草原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草原火灾信息,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同时报送有关部门:
(1)镇际交界处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
(3)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草原火灾;
(4)发生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草原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草原火灾;
(5)需要上级支持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
(6)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草原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县级层面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其中Ⅳ级最低,Ⅰ级最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2 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护林员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借用县森防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他森林草原扑火力量进行支援。危机时,申请调用民兵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煤矿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通报有关单位,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实行局部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4.2.7 发布信息
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起火原因、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烟、无火、无垃圾标准并报现场指挥员批准后,火场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应急响应
4.3.1 Ⅳ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镇内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地表火);
(2)相邻乡镇区域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可能蔓延到我镇境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响应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情扑救工作的督促指导。
4.3.2 Ⅲ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镇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增援。
4.3.3 Ⅱ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乡镇与乡镇交界处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积达到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成员赶赴火场,成立森林草原扑火前线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各种扑火力量,调拨扑火物资,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大增援力量。
4.3.4 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条件:
(1)发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初判受害森林面积达到100公顷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向县政府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县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必要时,县政府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对措施: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靠前指挥,担任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进一步分析研判火险形势,研究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根据实际需要,报请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调派扑救力量跨区增援;
(3)协调上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4)决定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调查评估
镇派出所会同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和评估,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提交评估报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市、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
5.2工作总结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镇护林员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镇村民组织扑火队为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民兵、企业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6.2 运输保障
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车辆执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镇内车辆前往火灾现场实施扑救。
6.3 通信保障
各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森林草原资源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4 物资保障
加强镇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
6.5 资金保障
镇政府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所需资金,按有关财力保障规定执行。
7 附则
7.1 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2 预案制订与更新
预案制订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镇属成员单位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7.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5
森林草原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大敌,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增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快速、有序、科学、安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早布置、早准备、早宣传、早发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
近年来,由于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使我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逐步上升,但同时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难度。鉴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刻不容缓。
(一)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镇级、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组建,并成立领导组,落实值班制度。
(二)20xx年1月底前落实好坟山坟主等监控措施,严格审批各种野外用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
(三)20xx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刷新和新增标语,发放护林防火户主责任状及进行各种数据统计。
(四)20xx年1月底,落实“五种人”“住山经营户”及中小学校防灭火责任书的.签订,并组织义务扑火队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
(五)整个防火戒严期,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认真落实各重点地段、路口和重要时段的入山登记,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进入防火期的火情监测、报告
(一)从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镇林草站及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
(二)地面火情监测任务主要由镇林业站和护林员承担,镇林草站和护林员必须按规定、按时上岗就位,严密监视火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报告,镇人民政府、镇林草站、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调动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逐级上报。
(四)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主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详细了解火情发展动态。
2.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火情情况。
3.时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调度火场情况,认真做好火情动态记录,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的准备工作。
4.根据火场形势,需要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的,应按顺序做好救灾准备工作,需调动森警部队的应立即通过县向州指挥部进行请示。
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与指挥
(一)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注重战略战术,因地制宜,宜攻则攻,宜守则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状况、火灾类型、风速、风向、火势等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在条件有利时,一鼓作气分别控制火势,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做到有火不成灾,杜绝大火灾。扑救火灾的过程中,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和安排专人负责后勤补给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带领镇级专业队进行明火的扑灭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签订责任状上的职责内容各司其职;村委会负责带领扑火人员运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场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森林草原火灾属抢险救灾,必须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人,明确扑火责任区,扑救人员听从指挥员统一指挥行动,小的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所长进行指挥,所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副所长进行指挥,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长进行指挥,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由上一级指挥员进行指挥。指挥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火场,凡不听指挥的,事后由现场指挥所报同级政府追究责任。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认真清除余火,守护现场,防止死灰复燃。留守人员要对火场进行死看死守,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后才能撤离。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由镇林草站、各村委会协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负责,当地部门、群众要积极提供线索,提高破案率,对隐瞒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查处后,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6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7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千方百计保护我乡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省、市、县“扑救森林火灾灾预案”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
从我乡的气候条件等情况的规律来看,全乡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但主要集中在11月至次年6月。因此,我乡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戒严期为每年的1月至6月。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主要是上山采药,过路行人吸烟、烤火等引起;元旦、春节期间燃放鞭炮引起,3至6月主要是农村烧荒积肥及烧麦杆,学生春游、清明上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野外违章用火引起,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二、全乡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即乡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主任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国家、集体、个人所属森林的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火灾要迅速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4.村委主任任期目标制的职责: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地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5、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两次组织对各村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力度,并将督查结果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二)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责任
为提高扑救火灾的应急能力,成立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副组长,乡林业站长、综合办主任、派出所、乡人武部干事、乡安监站职工、乡民政办主任、乡广播站长、乡中心校长、乡卫生院长、乡财政所长、乡林业站职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管站站长燕双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林管站。
1.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乡及各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乡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乡政府领导协调村、组及各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乡综合办: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扑火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保管及供给,并储备足够的防火物资;负责防火扑救及日常宣传车辆的安排:负责扑火队伍人员及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
3、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消防车辆和扑火物资运送车辆及扑火人员预期到达现场;负责火灾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人员疏导;负责灾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4.乡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扑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时,迅速组织民兵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5.民政办:负责做好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属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6.卫生院:负责做好因发生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
7.广播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8.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全乡中小学校学生,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毎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
9.安监站: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在林区违法、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灾事故,打击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犯罪分子。负责参与林区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理。
10.财政所:负责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和扑火资金及时到位。
11.林管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负责组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大队,作为一般火灾扑救先遣队,负责处理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扑救森林火灾的方针及原则
1、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2、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火灾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防火值班:
1、政府防火值班按照政府机关安排的日常值班为乡防火值班,值班电话:0326-4900002。
2、村级防火值班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必须由两委主干带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五、扑火力量准备
1.以乡护林员为主体组建30人的半专业扑火应急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先遣队,由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直接调度。以乡级单位和乡级机关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50人组成的应急扑火队。
2.各村要以农村青年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扑火队,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火灾能够立即出动。
六、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各家各户,全民皆知的宣传,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组织干部经常性进山巡查,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期要增强巡山次数,认真做好儿童和病、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各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七、领导小组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
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做到有令即行,闻讯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火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火灾,指挥主要依靠电话、手机、对讲机等。
4.基本力量:一是半专业打火队,二是义务扑火队,三是林区群众等。
5.基本战术:
(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
(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
(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
(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八、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轻重缓急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村民、游客、巡山护林人员等人员,要见火即打,发现火情立即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0356-4900002、4900028,乡防火指挥部接警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方案并同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0356-4223681。
2、接到火情报告后,乡、村两级必须分别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火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村级扑火人员必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灭火,乡级扑火队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并和村级扑火组组成临时现场扑火领导小组,随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现场扑火领导小组每隔10分钟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直至县乡两级专业扑火队到达现场共同组织扑救。
4、后勤保障组要在乡扑火队出发后2小时内,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乡防火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九、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
①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
②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
③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
①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
②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十、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火灾事故没有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原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置。
3、扑灭经费:应扑救火情所发生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无法认定肇事者或肇事者无法承担的用所在村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社区)予以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分。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8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确保全景区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结合景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景区领导全权指挥扑救,各部门、必须迅速反应,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灾区内的;
2、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内燃烧的;
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需请求县森林草原扑火队伍及驻镇单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部门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景区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不得延误。
2、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县森林草原防火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长:
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景区有关灾情;
2、协调各部门组织防火工作;
3、负责处理各项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4、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
5、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6、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
8、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灾情;
9、做好受灾游客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反应
1、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景区领导,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
2、启动预案,设立指挥部
县政府机关带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和扑火力量的调动
3、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参加扑救景区火灾有功部门和个人,要根据《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后勤保障
景区各部门,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安保人员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
6、善后处理
景区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景区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或县政府。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9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近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政府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公安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10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理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防火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镇情概述
xx镇位于xx省xx县东北25公里处,东与澄城县尧头镇接壤,南与孙镇相连,西、北与白水县西固镇毗邻。近年来林业发展迅速,西部大开发后积极响应“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号召,xx镇先后实施了“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大型林业工程,绿化面积进一步扩大,杂林木资源丰富,树种以刺槐、油松、杨树为主,截止xx年底,退耕还林(草)面积达26500亩,天然保护林1460亩。
三、森林防火期
xx镇森林防火期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深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xx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
五、应急演练顺序及时间安排
1、森林防火应急演练(上午9点到10点)
由林业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2、防汛应急演练(上午10点到11点)
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3、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上午11点到12点)
由国土所负责组织实施演练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演习充分准备,为确保演习圆满成功,演习期间严禁无缺席,并安排好本单位留守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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