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方案

时间:2022-10-13 10:29:35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监测方案合集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测方案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测方案合集8篇

监测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和保障环境安全为重点,全面检查我县相关企业环境监测能力情况,督促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督促企业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群众投诉与环境信访问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环保局20xx年加强环境监测能力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检查时间

  20xx年3月6日至8月3日

  三、检查内容

  (一)大气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是县水泥厂和县机动车辆检测厂。

  (二)废水污染监测能力建设情况。主要是矿业采矿区和选矿区、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四、组织安排

  (一)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由环境监察的大队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法律文书,限期进行整改或给予处罚。

  (二)对重点区域、企业进行梳理、检查、统计完成后,召集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明确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并逐个指出问题,提出整治要求和时限,要求企业明确表态,确保整治到位。

  (三)采取明查、暗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企业进行督查,检查企业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整治的.效果怎样,对拒不整改或整治效果不好的企业下达处罚通知并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四)在8月底,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专项检查情况及时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监测方案 篇2

  近几年,富阳市经济正处在迅速发展时期,随着生产节奏的加快和生活活动的日益频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与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相比,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固定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途径,具有意外性和不可预料性,故监控更难、危害更重。为加强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管理,及时掌握污染事故情况,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从而制定本方案。

  一、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富阳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除核污染事故、电磁辐射污染事故外)的应急监测管理。具体可分为如下5类:

  1、剧毒农药和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事故: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因使用、贮存、运输、排放不当等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发的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包括有机磷、有机氯类农药等。

  2、易燃易爆物泄漏的污染事件:煤气、石油液化气、瓦斯气体、氯气、氨气、苯、甲苯等易挥发的有机溶剂的泄漏事件。

  3、油污染事故:指原油、燃料油等各种油品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发的污染事故。

  4、含大量耗氧物质的城市污水和厂矿废水、固体废物和废气的非正常排放或处置不当而导致的污染事故。

  5、其它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如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类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应急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和环境管理途径,强化预防措施,积极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力争减轻或消除其危害。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测并作出安全评价。

  2、有备无患、反应快速

  成立机构,落实人员,配置装备,储备技术,明确程序。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监测处置系统,快速判断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造成危害,妥善处理污染事故。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根据富阳市产业结构、污染事故的类型,突出重点,有区别、有针对性地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发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法,逐步形成完整的应急监测系统。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小组成员由自动监测室、化学分析室、仪器分析室、及综合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信息见附表1)。领导小组主要承担:

  (1)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启动应急监测程序,快速组织应急监测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

  (2)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信息和应急监测状况,评估污染事故的污染程度,提出污染事故处置建议。

  (3)负责本站应急监测人员专业技能、防护措施的培训,快速测报方法的研究及相应的软件、硬件设施(应急监测仪器、通讯、防护设备、交通工具等)的.建设。

  (4)听从上级有关部门的指挥与调遣。

  2、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监测组、分析测定组、技术监督组、后勤保障组、4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的成员及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现场监测组:主要承担环境污染事故现场的采样监测任务。具体人员由自动监测室主任负责指定。

  分析测定组:主要负责实验室内的分析测定。人员由化学分析室和仪器分析室主任负责指定。

  技术监督组:主要承担应急监测的质量控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成员:王仑、徐香琴。

  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仪器设备、化学试剂、防护用具等应急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定期维护。

  四、应急监测程序和响应速度

  1、应急监测程序

  xxx

  2、应急响应速度

  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接到监测指令后,应在最短时间内成立以领导小组成员为主的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现场监测组应尽快赶赴现场采样监测;室内分析组在30分钟内赶到实验室,进行分析准备工作,并在样品送达实验室后,立即进行分析。现场监测组和分析测定组成员在布点采样和分析测试时,应遵守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规定,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精确性和可靠性。初步监测结果由分析测定组组长审核,最终结果依我站数据审核规定进行审核后,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本着尽快报出的原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应急监测仪器设备

  1、配备仪器设备的原则

  针对本地危险源(品)的类型和特征,有重点地添置相关的分析仪器。

  2、富阳市主要仪器设备

  六、要求

  1、建立值班制度

  应建立值班制度(值班安排见附表2),加强值班,接到指令立即联系各负责人,及时进行应急监测。

  2、建立首问责任制

  建立首问责任制,做到无论哪个部门,哪个科室,哪个人,只要接到“应急监测指令”,就有责任有义务指引帮办。在职责范围内的,要落实到底,不拖不怠;不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报告或移交其他部门、科室和其他人去落实。

  3、逐步健全并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根据危险源变化情况和设备使用反馈情况,每年年末制定下年度应急监测设备、试剂、防护设施和通讯工具的提升计划,依照计划购买相应的设备。

  4、搞好应急训练,加强业务培训

  拟定演习计划,组织各种演练;加强应急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应急监测能力,确保能叫得应,拉得出,打得响,圆满完成应急监测任务。

  5、加强公众教育

  利用电台、电视台等信息媒介的作用,加强群众团体对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常识、污染事故报警和应急程序的了解,才能有效地减少污染事故的危害。

监测方案 篇3

  为了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短临跟踪预测能力与水平,减轻地震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我局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方案。

  一、震情背景

  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地震趋势意见中涉及我州部分县,尤其是20xx年发生“11.22”康定6.3级和“11.25”康定5.8级地震,表明我州及邻区在20xx年度地震活动水平增强的可能性较大,防灾减灾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地震短临跟踪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重点危险区震情短临跟踪为重点,以科学把握重点危险区及其周边异常和震情形势变化,为地震短临预测预报作出努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三、工作思路

  (一)依据全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确定的重点危险区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减灾发〔20xx〕3号)要求,我县在所划定的重点危险区内,因此必须加强地震微观、宏观监测工作。

  (二)严格震情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切实搞好防灾减灾局现有通讯工具的管理和维护,确保震情监测、地震应急信息传送畅通。

  (三)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市县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20xx年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争取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有人做事,有条件做事。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地震短临跟踪工作要在州防灾减灾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县防灾减灾局成立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局长

  副组长:县防灾减灾局副局长

  成员:县防灾减灾局工作人员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

  主要职责:按照省地震局、州防灾减灾局对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协调解决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重大问题;开展地震短临跟踪监测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通过强化地震监测,捕捉地震前的各种微观、宏观异常现象,充分有效地分析异常特征,为上级防灾减灾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时准确地作出地震短临预报提供依据。

  五、工作措施

  (一)地震监测预报。

  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对未按规定速报和上报的要追究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宏观异常的上报与核实。

  各乡(镇)防灾减灾助理员,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地下水、动物、气象等宏观异常信息的捕捉、收集、上报与核实工作。县防灾减灾局将根据上报的宏观异常情况及时的收集汇总,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分析意见,并写出宏观异常情况报告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

  (三)会商及预报。

  综合各种地震宏观、微观异常情况,坚持震情会商制度,按时将会商意见速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若出现明显异常或发生紧急震情,要随时进行会商或紧急会商,并将会商意见迅速上报。加强与周边地区防灾减灾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进行信息互通,资料互补。根据地震活动发展趋势和地震学指标的演化程度,若短临异常相对集中出现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州防灾减灾局提交观测报告。

  六、地震短临跟踪任务

  根据全省20xx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及邻区地震危险区”的划分范围,抓好我县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力争为短临跟踪监测和短临震情分析预测取得实效性作出努力。

  七、短临跟踪监测措施

  (一)在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全县日常监测与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短临跟踪监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现有地震监测台点的管理,为短临震情监测和分析预测提供连续、可靠的监测资料,安装有“地震烈度仪”的乡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对震情进行监测与分析速报,尤其是要加强对地方震、近震以及震群的监测和速报工作,出现震情必须按规定速报州防灾减灾局。

  (三)规范报送程序,做好观测数据登记、报送和材料归档工作。按照各乡镇及时将监测的地震宏微观异常情况报县防灾减灾局,再由县防灾减灾局报州防灾减灾局的程序进行。同时,乡镇和县防灾减灾局要做好数据资料登记、保存和归档。

  (四)密切跟踪监测宏微观异常。严格按照《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省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和《州防灾减灾局关于印发州地震前兆异常核实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做到异常落实不过夜。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发现宏、微观异常,必须及时上报州防灾减灾局,并派人员进行核实。其中,一般宏微观异常由所在县防灾减灾局进行核实,以电话和书面材料两种方式上报州防灾减灾局。重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派员和县防灾减灾局一起进行核实,写出专题报告上报省地震局。特大宏微观异常由州防灾减灾局请求省地震局派专家联合进行调查核实。

  (五)加强震情分析预测工作。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加强与州防灾减灾局和周边县防灾减灾部门的联系与交流,及时交换异常信息。

  八、其它

  (一)根据震情发展变化情况及经费情况,对本方案中的有关内容可作临时调整。

  (二)本方案经地震短临跟踪监测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监测方案 篇4

  根据xx政办x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一、目标

  (一)掌握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数据。

  (二)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覆盖人口、新建改建扩建等基础信息。

  二、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三、内容和方法

  (一) 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xx)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四、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须采取从现场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按规定做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等。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五、监测管理及职责分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水质检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并告知县水务局。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水质采样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水样。

监测方案 篇5

  为了进一步推进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以下简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函》以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企业自测及自测结果的发布工作。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完成5项指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75%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1、环境监测站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环保部确定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中所列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2、环境监测站要配合污控股完成减排项目的监测工作;

  3、环境监测站根据我区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源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这三类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及时高效地服务于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以上工作由监测站、污控股配合)

  (二)不断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一是监察部门要严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接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二是监察部门每季度要配合市局对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传送在线监测数据。

  2、完成国控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污染控制股要根据国务院下达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督促我区汇能生物等国控企业于今年8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10月底完成比对监测及联网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各国控企业采用手工监测的,每日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测工作。

  1、各国控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经市环保局认定;

  2、各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国控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每天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3、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4、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依据市环保局批复认定的企业自测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自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工作

  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配合市环保局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市环保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1、按月公布生产期间内每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应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标倍数等;

  2、按季度公布生产期间内的各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

  三、保障措施

  (一)认清发展形势,提高忧患意识。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友好的相互关系,对“环保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线”有一个更加清晰的概念,自觉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主动承担社会义务,本着对社会有益,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宁可少赚一分钱也不能多排一滴水,为环境的可持续尽职尽责。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各相关股、室、站、大队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承担各自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本实施方案中已将有关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应用于年底的责任书考核当中。

监测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活动,20xx年县畜牧食品局将组织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养殖企业(场、户)、部分屠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和部分屠宰场。重点监测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农业部抽检中检出“瘦肉精”的地区、群众举报使用瘦肉精的地区以及突发事件涉及的地区。

  二、监测内容

  育肥猪、肉牛、羊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监测方式

  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并在抽样现场实施快速检测(初筛)。初筛结果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及时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

  四、任务分配

  (一)各镇畜牧兽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县将按照市局安排按期完成全县监测任务。普查抽检,对养殖生猪5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实现全覆盖抽检。普查抽检以外的抽查任务县局另行安排。

  (二)初筛所用快速检测试剂条由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统一采购,县局将根据全年任务分配量按季度到市局生产流通科领取。

  五、结果报送

  各镇畜牧兽站的检测数据由县局统一上报市局。

  六、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xx)规定执行。每次抽样必须有两名及以上人员参加。

  (二)抽样比例

  根据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存栏猪数量按照500:1的比例抽取,但最多每次不超过5头。屠宰企业(点)根据每批待宰猪数量(以产地检疫证为准)按照100:1的'比例抽取,每批不超过3头。

  (三)样品留存

  初筛(快速检测)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分成三份,每份不少于30ml,一份留作复检样品,一份留作备份样品,一份留作确认检测。三份样品经受检单位代表和抽样单位人员签字封样后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阴性样品不留样。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畜牧兽站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目标考核。

  (二)各镇畜牧兽站要认真组织实施“瘦肉精”专项监测,科学分配全年监测任务,保证每个季度的任务量相对均衡,每个养殖场(户)全年至少覆盖一次,避免专项监测出现盲段和盲区。同时要特别加强重要节假日前的监测。

  (三)检测对象限育肥猪和肉牛、肉羊,不得对仔猪、种猪、奶牛等进行抽查。

  (四)参与监督抽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五)专项监测统一使用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提供的抽样单和检测记录表,并有两名抽检人员的签字和受检单位的签字盖章。

  (六)未经省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监测方案 篇7

  (一)监测目的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监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公司环评中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内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三)监测范围

  定期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1)有组织:颗粒物;

  (2)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监测频次:非甲烷总烃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因子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有组织废气监测——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无组织废气监测——厂界四周。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2、废水监测

  监测项目:pH、CODCr、BOD5、色度、SS、NH3-N、磷酸盐、石油类;监测点位:接管口。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3、噪声监测

  监测项目:对公司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四周厂界外一米。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监测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区一医院)全年收集报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必须100%上报。

  二、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及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部分内容(监测责任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卫生监督: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进行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区疾控中心和区一医院履行监测职责、开展监测工作、报送监测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监测和报告责任。

  三、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一)监测点设置

  我区哨点医院为区一医院,区疾控中心为哨点疾控。

  (二)检测样品数量及采样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样品采集后到实验室检测不得超过15天。

  (三)检测机构资质

  区疾控中心已取得相关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能够承担依法出证法律责任。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衔接与配合

  区一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标本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报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监测方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监测工作手册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六)监测结果报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由区一医院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和待测标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由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

  四、监测工作管理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重点协调、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相关组织机构。

  五、经费保障

  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经费”安排,按照任务带经费的形式,专项资金用于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工作必需的业务、培训支持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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