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先进事迹材料(通用6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要用到事迹的地方还是很多的,事迹以先进对象的先进事迹为主要内容,以叙事为主要表达方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事迹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治先进事迹材料(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1
章君蕊是绩溪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一名工作人员,丈夫耿助兵就职于绩溪县社保中心,儿子在西区幼儿园上学,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的其乐融融。
章君蕊虽然所学专业是会计,但一直对法律很感兴趣,工作期间,不放松个人学习参加了成人高考,在合肥工业大学法律系函授学习了三年,于2008年元顺利取得了法律系大学文凭并获得了成人学士学位。因工作认真,为人正直,在2009年8月被绩溪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一共出庭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七十多件,涵盖了贪污、受贿、故意伤害、劳务、债务、婚姻、房产、金融等方面的案件,参加十余次庭审观摩及多次旁听了刑庭的审判过程;同时,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陪审员学习培训;多次应邀参加有关座谈会、交流会和测评会等。章君蕊除了在陪审中利用法律法规帮助调解矛盾外,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从“六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全县的每一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她都会积极参加,普及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运用自己所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为群众答疑解惑。正是因为有了这样认真学法、积极普法的干部职工,人社局在全县年度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管理考核中每每名列前茅,同时章君蕊本人在2015年、2018年度考核中也被评为优秀干部。
丈夫耿助兵是绩溪县社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一直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处理好本职工作,热情对待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因为自身对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及平时点点滴滴的学习,利用经常走村入户为百姓服务的机会,向村民们普及一些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小知识。
平日里章君蕊夫妻二人忙于工作,但是夫妻俩都对法律知识感兴趣,互相关心与沟通,两人共享收获与快乐,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共同进步、共同展望未来美好的生活。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2
左孝武,现任敬亭山办事处林场村党支部副书记,工作上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他热情地为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调解纠纷、帮助失足青少年;每到周末,村里的小朋友就结伴去左孝武家,听他讲融入了法律知识和人生哲理的故事。他为林场村的安定团结和法治的不断完善创造了一片蓝天,被广大群众亲切地称为情系下一代的“护法使者”。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3
郑传钊,现任新田镇蒲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面对蒲田村面积大、人口多的实际情况,郑传钊意识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是常态化工作,也是重点工作。他以身作则,积极组织村干部在村民生产生活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当周围的人遇到矛盾纠纷找他调解时,郑传钊总能从矛盾的细微之处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在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也给当事人双方普及了相应的法律知识,深得群众的尊重与信任。2016年,郑传钊荣获“市级优秀调解员”。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4
鳌峰街道阳德社区的俞德忠老人,是宣州区“阳德之声”普法艺术团团长。在俞德忠老人的牵头下,“阳德之声”普法艺术团自2007年9月10日成立以来,以“普法为了咱老百姓”为理念,先后创作了《“七五”普法进万家》、《普法为了咱老百姓》、《廉洁奉法理应当》等多部法治文艺作品,举办参与了300余场精彩的法治文艺演出,成员也由成立之初的3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58人,成为宣城市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的一张名片!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5
韦百顺,现任黄渡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工作中始终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他还主动参加各项志愿活动,在社区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进行法治宣传。他深知只有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多方面进行普法宣传,使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才能真正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法治先进事迹材料6
沈村镇沈村社区社保员杨庆梅,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她上门串户了解村民的家庭生活情况,通过拉家常、摆龙门阵,从中了解他们的问题诉求、思想动向,有针对性的为他们宣传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为他们分析、讲解所遇到的难题。周围人遇到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时,杨庆梅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向沈村政府法律顾问咨询或者询问派出所民警,把情况弄明白了再传达给老百姓,为群众搭建了法律知识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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