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监测方案4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监测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测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推进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以下简称“减排监测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的函》以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及验收工作;二是全面完成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三是全面完成企业自测及自测结果的发布工作。同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要完成5项指标: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达到75%以上;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国控污染源和污染减排重点项目以及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工作
1、环境监测站配合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环保部确定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中所列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2、环境监测站要配合污控股完成减排项目的监测工作;
3、环境监测站根据我区确定的一类、二类、三类污染源分别制定监测计划,并按照这三类污染源监测频次,开展日常监测,确保及时高效地服务于环境执法及环境管理。(以上工作由监测站、污控股配合)
(二)不断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1、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一是监察部门要严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要求和程序,及时接受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二是监察部门每季度要配合市局对通过验收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进行一次有效性审核,对未通过有效性审核的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已通过有效性审核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督促企业及时传送在线监测数据。
2、完成国控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污染控制股要根据国务院下达的《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名单》,督促我区汇能生物等国控企业于今年8月完成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10月底完成比对监测及联网验收工作。
(三)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导作用,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企业自行监测工作是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重点。各国控企业采用手工监测的,每日至少开展一次自行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要高度重视自测工作。
1、各国控企业要制定内容全面的自行监测方案,并报经市环保局认定;
2、各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国控企业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在生产时段内每天开展自行监测,没有自测能力的.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3、各国控企业要建立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台账制度,并认真执行。
4、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依据市环保局批复认定的企业自测方案,对企业的日常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核查,确保企业自测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公众知情权,完成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工作
监察部门和监测站要配合市环保局将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在市环保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布。
1、按月公布生产期间内每日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应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超标及超标倍数等;
2、按季度公布生产期间内的各次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的数据包括企业名称、排放口及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结果、执行标准及排放限值、是否达标及超标倍数。
三、保障措施
(一)认清发展形势,提高忧患意识。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友好的相互关系,对“环保是企业的第一生命线”有一个更加清晰的概念,自觉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主动承担社会义务,本着对社会有益,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宁可少赚一分钱也不能多排一滴水,为环境的可持续尽职尽责。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各相关股、室、站、大队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承担各自工作,确保工作如期完成。本实施方案中已将有关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督查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应用于年底的责任书考核当中。
监测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促进传染病防治及医院感染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监督检测依据
采样检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院消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监督监测对象
(一)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监督监测内容和范围
(一)医疗机构
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处置、艾滋病防治、消毒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微生物培养)。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传染病疫情监测、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
五、工作要求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级发证和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突出重点,严格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一)区卫生监督所职责
负责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样品抽样的范围、数量、顺序、检验项目等工作,印制和填写相关表格和单据。
(二)区疾控中心职责
负责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培养并按时出具结果报告。
(三)监测样品抽检范围和数量
1、治疗室、手术室、产室、婴儿室、消毒供应室、口腔科、内窥镜室等科室为监测的重点部位,采样内容为空气、工作台面、无菌物品、消毒液、医护人员手表面。
2、二级规模以上医院根据科室设置采样20—30份,乡卫生院、门诊部以及同等规模的医疗机构采样5---10份,其它诊所采样2---5份。
六、时间安排
6月~9月。
监测方案 篇3
西永微电子工业园CNG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提供,监测任务委托沙坪坝区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完成。
拟建项目位于西永微电子工业园西园二路(惠普南面600米左右)。项目联系人:黎辉款,联系电话:13350348989,现场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15213314993。
声环境
监测布点:共2个,分别布置于加气站中心(1#)、加气站门口外公路噪声(2#)。
监测内容:昼、夜等效A声级。
监测频率: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方法:按现行规范进行。
监测布点详见附图。
环境空气
提供西永微电子工业园附近例行监测数据(NO2 、SO2 、TSP)
地表水
提供沙坪坝区梁滩河西永断面20xx年或20xx年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监测数据
监测因子:pH、COD、BOD5、NH3-N、石油类
监测断面:梁滩河西永断面
监测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加大我县食品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发动群众,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监管人员的作用,建立一支专业人员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督队伍,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食品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覆盖率和网络运行率分别达100%。
(二)把我县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三、监管网络
建立以县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基础、村委会(社区)和企业参与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一)一级监管网络建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
1.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能,组织监管相关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监管对象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管。
2.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按照 自治县食品安全监管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责任领域的食品安全。
3.各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在本系统内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并将系统监管员名单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二级监管网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园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和餐饮店、食堂和农村家宴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并负责村级食品安全网络建设。
2.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行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3.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和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三级监管网络——成立以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1.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各村(社区)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村委(社区)主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村(社区)及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2.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由各监管部门与所监管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多环节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职责
(一)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诚信守法,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受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组织和配合对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及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调查处理,并及时总结上报。
(三)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监督,严密监控和预防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进行查处。
(四)广泛征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意见,重点收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
五、工作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 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府发〔 〕9号)、《 自治县 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行动工作方案》( 府办发〔 〕75号)规定,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和建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把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作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投诉举报、事故处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政府要依据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担负起各自的工作职责。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人头。加强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素质,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食品安全信息网站,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举措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媒体开设专栏,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新型消费理念。积极发动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市场,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参与意识。建立公开举报和媒体公示制度,发挥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及时、准确、全面报送的原则,根据不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图片和小结等形式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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