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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为提高我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水平,快速、准确、妥善地应对公司突发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根据园区安监分局文件(xxxx〔2022〕14号)要求和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规定,我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一、演练目的
1、通过实战演练,加强员工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理解和运用,提高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的实战技能。
2、进一步提高救援人员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3、强化训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事故现场人员撤离速度、撤离路线的选择和自救能力。
4、进一步了解重点岗位员工对预案的学习、掌握和应用情况。
5、检查应急救援系统的启动能力和效率,以及应急救援人员和现场员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水平和整体协同能力。
6、检查各类应急物资及装备的配备情况是否能满足应急救援的要求。
二、演练的预定目标
考察在拟定区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报警、应急救援系统的启动、救援人员的集结、现场警戒及人员疏散、受伤人员的救护、现场抢修抢险、灭火扑救、应急指挥系统的临场指挥、事故消除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是否迅速有效。
三、演练时间、地点及演练内容
时间:2022年6月15日下午,15:45分开始
地点:公司xxx车间
参加人员:应急指挥部及救援人员共33人,131车间现场员工15人,总计48人。
现场监督指导人员:xxxx
演练内容:
1、事故报警:下午15点45分,131车间中间储罐卸料人员余xx报告车间主任吴新富,称在131车间向二氯乙烷中间罐泵料时发生静电起火事故。吴新富立即向安环部吴文祥报告,请求公司组织紧急救援。公司安全环保部吴可红接警后,立即向公司分管安全领导王特报告,王总接到报告后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程凯汇报。
2、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下午15点48分,根据现场火情报告,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蔡安邦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命令。由公司安环部值守人员通知各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及个队队长。应急救援队各队长分别电话通知队员准备救援器材,立即赶往事故现场附近集合。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队伍集结:下午15点53分,各救援小组携带救援器材,按照预案分工职责,分别赶赴事故现场紧急集结。到场后各救援队分别向救援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发布警戒、疏散、救护及灭火等应急救援命令。各救援队分头开始救援工作。
4、现场警戒:警戒组到达事故地点后,在距事发地点100米外设立警戒线、布置岗哨,除救援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5、紧急疏散:疏散组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报告风向情况,设立疏散撤离方向标志,指引无关人员及车辆迅速撤离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地点。
6、现场救护:救护组人员以及运输队到在现场后,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点开展现场急救处理后,送往附近医院进行医治。
7、灭火扑救:灭火组人员到达现场后,组织灭火队员扑火。灭火组操作灭火器材,站立于上风方向对准起火部位的火根喷射干粉,待火势控制后再用沙土覆盖扑灭火种。同时灭火组其余人员分两人一组分别打开消火栓,接好消防水龙头向储罐喷射雾状水对储罐降温,稀释罐区周边可燃气浓度。
8、现场抢修: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抢修队王京东、吴可红立即佩戴好呼吸器等防护用品,进入围堰,使用工具关闭泄漏的中间储罐阀门,切断危险源,抢修完毕后向现场总指挥蔡安邦报告。电力负责人王未立即安排关闭131配电总开关,确认抢修现场已无电源后用对讲机向现场副总指挥王有明报告。
9、现场清理:确认燃烧物全部熄灭后,总指挥命令清理组开始现场清理。清理组人员将现场残留物进行收集、洗消,同时质检部陈广恒带领监测人员到现场取样,准备后续化验分析。安环部吴可红用便携可燃气体探测器对事故现场进行残余可燃气探测后向总指挥报告现场未检出可燃气。清理组组长汪末良在现场清理结束后向现场总指挥报告现场已安全处置完毕。
10、救援结束:指挥部接到现场清理组报告的安全信息后,安排各救援小组组长分别清点队伍人数,各组确认后向现场救援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宣布救援结束,解除警戒,整理救援器材,命令救援人员收队。
四、演练成果
(一)领导高度重视,现场指挥
公司领导层高度重视,从演练策划、方案制定、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模拟演练,都进行了具体部署。安监分局和公司领导在演练全过程亲临实战,现场指挥。
(二)演练目的明确,方案策划周密
从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出发,确定危险化学品的泄漏和火灾事故为重点应急演练内容,对《演练方案》反复进行修订。演练主要检验以下方面:
1、应急救援人员对《xxxx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3版)》的熟悉掌握程度。
2、应急指挥系统对事故报警、通讯联络、应急响应等的规范性、时效要求;
3、救护、警戒疏散、灭火、抢修抢险、后续现场监测清理的处置能力;
4、应急物资、器材的配备情况是否充分适宜。
(三)预案演练效果
1、事故报警及时,能迅速分级报告至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
2、应急救援响应及赶赴事故现场较快。因提前安排过预演,应急指挥及救援人员共33人中仅1人未能按预定方案及时赶到现场。应急演练方案中规定的各组长在人员到场之后向总指挥报告程序设置较为合理,便于总指挥及时发布应急处置命令。
3、灭火组和抢险组成员较多,演练时部署得当,能按照《应急预案》的内部具体分工,迅速开展灭火和抢险。
4、现场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用喊话器临场指挥效果较好,能及时应对各种未预计情况。
5、灭火和抢险抢修基本能按预定方案实施。
6、本次演练对应急物资进行全面的检验,现有物资基本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五、演练存在的不足
1、对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及应急组织的响应速度未能充分考察,演练前各救援组已在办公楼前集结。
2、部分应急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还不熟悉,在演练时的表现与事故救援实战仍有差距。
3、本次的《演练方案》及演练活动中未体现现场在指挥部及相关车间主任、工艺技术人员详细了解现场及附近周边物料的实际具体情况,再确定灭火、抢修抢险方案的内容。这方面与实际应急救援有些差异。
4、本次演练未考察指挥部根据现场抢修抢险及灭火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方案或应急增援的内容。
5、事故现场及附近人员的疏散和撤离还不够迅速、有序。现场缺少疏散指示标志。
6、各救援组长在现场未能充分发挥各自指挥协调作用。
以上不足之处将在下次应急预案演练中进行完善。
六、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估和修改建议
1、本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通过演练检验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演练任务。
2、应急预案中要更新应急救援物资信息,对应急物资种类、设备、装备以及存放地点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应急物资调度及时有效。
3、经常性组织公司应急救援人员及广大员工培训和学习《应急预案》活动。
4、对预案中各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完善,增强实战性。
5、根据本次《演练方案》,《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人员应进行调整。
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
一、危险特征:
1.因溶解剧烈产生大量热量,使水四溅。
2.易溅到工作人员皮肤或眼睛里。
二、目前控制情况:
1.火碱、硝酸存放在危险品库房内。
2.在使用过程中操作规程不熟悉。
三、情景假设:
1.在配制酸液时操作人员未戴胶手套。
2.未按操作方法进行配制使酸液四溅。
四、应急:
1.现场人员发生应急呼救,并立即穿戴防护手套、防护镜,从应急桶中取出回丝清理泄漏液体。
2.用干净水迅速冲洗溅到皮肤或眼睛部位的酸液,冲洗时间(10—15分钟)。
3.送医务室治疗。
4.重新操作遵循酸入水,严禁水入酸。
5.与原料隔离,挂警示牌。
6.现场处理完毕后,应急人员要清洗双手反复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1)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
(4)安全监管总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化学品登记中心。
(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政府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专家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参加救援工作。
(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监管总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9)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建立化学品基本数据库,为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2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灾难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指挥。
2.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按事故灾难等级(见6.2响应分级标准)和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地方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地方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救援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发生的事故灾难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地区或影响特别重大时,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职责,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由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国务院。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级以上事故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
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Ⅰ级)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同时上报安全监管总局和企业总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政府,事故灾难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特别重大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同时抄送安全监管总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Ⅱ级)时,安全监管总局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事态进展,按有关规定报告国务院,通报其他有关地方、部门、救援队伍和专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必要时建议国务院安委会发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6.2响应分级标准)。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2启动条件
(1)事故等级达到Ⅱ级或省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①发生Ⅰ级响应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②接到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请求;
③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监管总局领导认为有必要启动;
⑤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启动预案。
4.3响应程序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532-83889090)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②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③通知有关专家、队伍、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④向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
⑤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⑥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①通知领导小组,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②及时向国务院报告事故情况;
③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④派有关领导赶赴现场进行指导协调、协助指挥;
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⑥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
⑦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⑧必要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知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进行协调指挥。
4.4信息处理
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Ⅱ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报安全监管总局。
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可将所属企业发生的Ⅱ级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直接报安全监管总局。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跟踪续报事故发展、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监管总局通过办公厅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事故信息。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增援。
事故灾难中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或外国人员时,安全监管总局及时通知外交部、港澳办或台办。
事故发生地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区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和安全监管总局建立联系,共享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信息,主要包括现场数据监测、应急救援资源分布信息、气象信息、化学品物质安全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可通过传真、电话等传输通道进行信息传输和处理。
4.5指挥和协调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救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当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相关处置预案,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救援。本预案启动后,安全监管总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动有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责成有关方面实施;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适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时,商请部队和武警参加应急救援。
4.6现场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省(区、市)、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安全监管总局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国务院决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4.6.1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
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4.6.2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6.3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6.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4.9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当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4.10信息发布
安全监管总局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的指定来源。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必要时,国务院新闻办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对外报道工作。
4.11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区、市)人民政府,省(区、市)人民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卫星、微波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
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建立、维护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讯联系数据库。
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建立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通信网络、信息传递网络及维护管理网络系统,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的需要;加强特殊通信联系与信息交流装备的储备,以满足在特殊应急状态下,通讯和信息交流需要;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安全监管总局开发和建立全国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并负责管理和维护。省级应急救援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安全监管总局报送重要信息。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装备,有关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建立特种专业队伍,储备有关特种装备(泡沫车、药剂车、联用车、气防车、化学抢险救灾专用设备等)。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
(2)应急队伍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以相关大中型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其保持战斗力,常备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
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上海、吉林、沈阳、天津、济南、青岛、株洲、大连等8个区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负责指导或实施对伤员的救治。
(3)交通运输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建立全国主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铁道、民航、军队等系统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持,以保证及时调运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装备、物资。
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地赢得救援时间。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由事故发生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必要时,安全监管总局通过国务院安委会协调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资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企业根据本地、本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响应时所需物资的调用、采购、储备、管理,遵循"服从调动、服务大局"的原则,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
国家储备物资相关经费由国家财政解决;地方常备物资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企业常备物资经费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列入生产成本。
必要时,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跨省(区、市)、跨部门的物资调用,由安全监管总局报请国务院安委会协调。
5.3技术储备与保障
安全监管总局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应急响应状态下,当地气象部门要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气象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利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和基本情况台帐,建立重大危险源和化学品基础数据库,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有关内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库,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托有关科研单位开展化学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等专项研究,加强化学应急救援技术储备,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各级政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规定向公众和员工说明本企业生产、储运或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3)演习。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安全监管总局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5.5监督检查
安全监管总局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6、附则
6.1名词术语定义
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由危险化学品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事故(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6.3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应急保障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所承担的应急处置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安全监管总局及时组织修订。安全监管总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
6.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安全监管总局负责解释。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附件(略)
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目的
进一步增强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能力,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破坏、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装置检修及改、扩建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共同应对、属地为主;依靠科学,积极预防;信息畅通、快速反应。
2危害分析
公司各所属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等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工厂的改、扩建及大检修工程,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3应急准备
3.1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项目部应急管理机构要明确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职能。
3.2信息监控
各项目部可以不单独成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组织,但是要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职责列入各级应急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中。
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工厂改、扩建、大检修工程施工中,要设专人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xx]125号)的精神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实施监控。
3.3预警预防
积极做好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预警预防工作,针对某种、某几种危险化学品事故,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专家、地方、建设方的消防队应急抢险队建立紧密联系,一旦发生事故,请求支援。掌握处理危险化学品药物的资源。和地方政府、友邻单位、周边社区做好信息沟通。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1.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公司级)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中毒或受伤;或造成500万以上的经济损失;或发生很大的负面社会影响等。Ⅰ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灾难按照国家、事故发生地的省、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的处置方案执行。
4.1.2Ⅱ级响应(重大、公司级)
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造成20~50人中毒或受伤;或造成100万~500万经济损失;或发生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等。Ⅱ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由公司应急指挥部为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
4.1.3Ⅲ级响应(较大、项目部级)
造成人员重伤或19人以下中毒或受伤;或造成100万以下经济损失;或发生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等。Ⅲ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由各项目部为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
4.2报警
施工现场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上一级应急组织,并逐级报告到公司应急办公室。Ⅱ级以上响应级别,要分别报给公司和当地政府。Ⅰ级响应级别,公司应急办公室必须报告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3应急措施
4.3.1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由其引起的火灾、爆炸时,现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所属各类应急小组进入状态,应急抢险队在条件允许时,进入现场,划出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
4.3.2向上级、当地政府报告,通报友邻单位和周边社区,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向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的基本数据,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处置方案。
4.3.3人员疏散。当条件允许时,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区域。有组织有秩序地从上风侧离开。当现场状态已无法安全撤离时,可以组织人员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关闭所有门窗,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就地保护。
4.3.4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可能达到的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3.5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3.6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分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5善后处理
5.1救治受伤中毒人员
与医院密切联系,救治因危化品爆炸、火灾、泄漏造成的人员受伤或中毒,向医院报告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以便医院有针对性的医治与抢救。检查事发现场周围群众的身体状况并予以救治。发生人员死亡,要做好其亲属的抚恤工作。
5.2清理现场
对危化品爆炸、火灾、泄漏造成的事发现场环境污染,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处理受污染的水体、空气和土地,并检验达到合格要求,以便恢复正常生产或生活。
5.3查清事故原因
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通报,以免同类事故异地发生。
5.4责任追究
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根据事故造成损失的大小,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予以法律制裁。并以此案例教育广大职工。
5.5信息发布
安排事故发言人,如实发布事故信息,既不允许夸大,也不允许隐匿。尽最大努力减少危化品事故的负面影响。
6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7附则
7.1本预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5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交通行业危险化品事故的应对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依据《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结合全市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XX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为《XX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子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交通部门抢险救援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1.2.2本预案同时适用于我市交通行业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伤害、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市交通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三个职能组,按照规定职责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各县(区)交通部门要相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1.1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县(区)交通局及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道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两县(区)交通(经贸)局、市交通局运政科和安全生产监督科等相关科室、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处置专项指挥部的领导下,迅速、果断、有效地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有: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决定本预案的启动与结束;
2.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情况,统一部署、协调、督查各职能组落实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和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应急抢救指令落实情况;
3.调度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运输车辆;
4.研究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事故应急、求援及善后处理等建议和决策。
2.2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2.2.1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2.2灾情处置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处长任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分管货运工作的副处长任副组长,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相关副职XX县(区)运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市运输管理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具体负责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
2.2.3运输保障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分管客运的副处长任组长,由市运输管理处客管科、货管科负责人XX县(区)运管部门分管客、货运输的副职、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运输企业相关人员任成员。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事故现场附近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内人员的紧急疏散。
2.2.4专家顾问组
由市运输管理处分管货运工作的副处长任组长,由学校、企业单位有关方面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三、风险分析
3.1危险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业较多,在石化产品的道路运输过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有毒物品、腐蚀品等,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引发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烫等严重后果,将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环境和正常秩序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2分类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员伤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险源监控
相关单位及企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全面的监控,严密其安全状态,观测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危险监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2)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3)根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场所,设置必要的可燃气体、毒害气体检测报警器。
对危险源监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单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和监控责任,制定安全管理与监控的实施方案;
(2)保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4)建立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5)定期对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四、预警与响应
4.1危险化品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先期处置。同时迅速报告119、120,市安监局、市环保局、交通部门、当地政府。
4.1.1报告程序
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上级交通部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经核实后,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厅。具体上报时间要求: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以电话、短信或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1小时内完成首次报告,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特殊情况不能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以电话形式报告,并说明理由,待条件许可时补报。
4.1.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填写《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单》(附后),并按要求上报。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危化品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称、初步认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种类(固体、液体、气体)、数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现场人员伤亡情况;
(4)可能波及影响范围及状况(厂矿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应急预案的启动
4.2.1预案启动的单位
局属有关单位接到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迅速了解情况,做出判断,确认是否构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4.2.2领导小组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做出是否启动本《预案》规决定。
4.3基本应急响应的处置要求
4.3.1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要求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通知后,负责人应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参与相关救援工作。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启动《XX市重特大危险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后,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2各职能组应急处置要求
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积极、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救援及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后援工作准备。各职能组要将开展情况及时报告灾情处置组,保证事故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实施;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启动《XX市重特大危险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后,则按照市政府现场抢险指挥组的救援指令,开展救援工作。
4.3.3抢险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作出事故抢救重大决策措施要迅速报告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专项指挥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4事故现场抢救原则
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
4.5事故现场保护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牌照、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好现场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处理
(1)经市政府现场抢险指挥组下达停止现场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现场救援,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留下少量人员予以监护。
(2)现场清理及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7应急响应的结束与总结
4.7.1应急响应的结束
在市政府专项指挥部下达结束抢险救援指令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发出结束本预案的指令,结束救援工作。
4.7.2应急响应总结
在全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对事故抢险过程中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检查预案的操作程序、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反应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主要包括:XX市长途客运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大力运输分公司、盘锦辽河油田泰兴工贸有限公司、盘锦兴达沥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运输公司等单位救援力量。
六、预案管理
6.1 预案培训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6.2 预案演练
按照“谁编制、谁组织”的原则,应急预案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6.3预案修订
《XX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修订;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级别的专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无特殊原因每两年修订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通过演练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
6.4责任与奖励
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的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预案备案
《XX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监局备案;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局备案。
6.6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所属部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发生。
七、附则
7.1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附件
1.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单
2.XX市交通局应急管理系统通讯录
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
一、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产生的严重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4、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
5、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分级
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主任,县安监局、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参与部门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成员。成员由宣传部、总工会、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卫生局、交通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环保局、质监局、气象局、电力局、事发地镇政府、消防大队、应急办、xx县工业园、煤化工业园、中油xx分公司、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xx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各危化企业编制预案;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收集和汇总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事故信息和各单位工作进展的最新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负责指导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救援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大型机械的储备、协调和调用。
3、成员单位职责
(1)县总工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2)县监察局:参与事故调查和查处应急救援过程中渎职、失职行为。
(3)县应急办: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督促落实现场指挥部的各项决定、指令及事故现场各救援小组的联系协调,向现场指挥部及各职能组提供相关职能组及其他有关方面的联系方式,信息的传递及向上报送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事故危险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协助事发地xx做好救援人员、车辆、设备到达现场。负责有关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参与事故调查。
(5)县安监局:负责提出确定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普查,为应急救援提供详细情况;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顾问组成员为应急救援的具体实施制定方案;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微机录入各种危险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处置方法;配置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6)宣传部(外宣办):负责事故现场区内外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组织各新闻单位把握准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7)县卫生局:负责制定人员救护的抢救预案;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药品、器材的供应,提供医疗保障;指导现场救护工作;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8)县住建局:负责城市燃气设施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技术鉴定;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地下水、天然气管网铺设资料;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
(9)县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各种运输工具,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10)县财政局:负责筹集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
(11)县民政局:负责组织社会救济队伍和落实救济物资,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县人社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13)县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危险物质的品质成份及可能影响区域的范围,并向指挥部提供报告内容;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向群众发布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对周边环境进一步污染;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理。
(14)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相关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15)县气象局:负责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气象情报、预报。
(16)县电力局: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应急处置;保护事故救援所需用电安全;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7)县消防中队: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并负责有毒物质的洗消工作;参与伤员的搜救工作。
(18)事发地镇政府:负责抢险救援道路、水电畅通及抢险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负责可能影响区域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负责事故善后工作。
(19)中石油xx分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20)延长壳牌石油有限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21)中石化xxxx公司:负责成品油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并为应急救援提供专业救护队伍和技术支持。
三、监测、预警
1、监测
县安监局要统筹协调健全全县危化企业数据库,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各危化企业是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监测的主体,要进一步完善监测设施设备,提高监测能力。各镇(办)安监站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各类危化企业的安全检查。
2、信息报告
发生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事故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镇政府应在1小时内向县安监局、县xx上报事故情况,需上报市政府上级部门的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3、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电话
县政府值班室:
县安监局值班室:
报警电话:
4、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根据分级情况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四、应急响应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1、先期处置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事故现场人员和获知事故信息的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向“110”报告;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镇(办)和安监局。
2、应急处置程序
(1)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警提出预警级别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顾问组成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的基本情况做出评价,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现场处置完后,由专家顾问组有关人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3、处置要求
(1)现场指挥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良好的通迅联系。
(2)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按要求行驶和停放。
(3)对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4)对有毒物质泄漏的处置,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物质的处置,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4、请求上级支援
当本县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险化学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指挥部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县安监局应当立即向市安监局报告,请求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在上级救援组织领导到场后,有现场总指挥负责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并由上级救援组织统一指挥后续救援工作。
5、应急结束
当遇险(含失踪)人员全部发现,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应急结束由指挥部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统一发布。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由事发地镇(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组织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和工伤鉴别,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等事项,尽快清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3、社会救助
由县民政局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协调社会捐赠,并负责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和监督使用。
4、事故调查与总结
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安监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联合开展事故调查,并在15日内将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评估报告送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概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责任的认定,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过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
六、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通过移动和联通网络保持事故现场通讯畅通,指挥中心成员联络方式见附件。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存放和管理;必须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配备的装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县安监局应当加强检查指导工作。
(2)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后,由指挥部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状态下治安次序的维持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
(4)物质保障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5)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必要时,应急处置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解决。
(6)社会动员保障
县团委负责做好应急状态下的社会动员工作。
七、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确保本预案能取得预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和配合;镇(办)每年至少一次组织区域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定期组织有针对性应急处置演练,以确保在本预案启动后,应急反应快速、有序,具备应有的实战能力。
八、其他事项
1、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备足够的专用防护用品、器材及专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4、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
5、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镇政府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7、蒲白矿务局矿山救护队随时准备支援地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排险。
8、华电救护队随时准备支援地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排险。
9、xx煤化工业园联系电话:
10、xx县工业园联系电话:
11、各危化企业必须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人数不得少于本企业从业人员的25%。本企业发生事故时作为骨干实施抢救排险,其他危化企业发生事故时作为县应急救援后备队使用。
九、附则
1、预案管理
本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监局组织编制,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相关镇(办)和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实施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
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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