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推进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推进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进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春城、宜居昆明“建设,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昆办发〔20xx〕29号)的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和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建设人文魅力核心区为目标,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以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美丽春城、宜居昆明”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干净、整洁、靓丽、优美的要求,全面开展城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从老旧小区街道、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入手,着力打造美丽五华、美丽乡村、美丽家园。20xx年,全面动员、全民行动,全面启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20xx年巩固整治成果,形成稳定的长效管理机制,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乡人居环境、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得到根本改观,城乡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辖区负责。办事处领导负责网格责任制结合起来,把管理城市与经营城市结合起来,把奖励与惩罚结合起来,,管理下沉、重心下移、职责明晰,全面落实辖区负责制。
——突出重点,全面覆盖。针对脏、乱、差、堵等突出问题,按照“美化、绿化、亮化、净化”要求,突出重点,实施综合整治;加强薄弱环节,消除管理盲区,真正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全民动员,社会共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及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动员辖区机关、企业、部队、学校、经营户等主动参与,切实发挥城市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
——健全机制,长效保持。坚持集中攻坚与长效保持相结合,既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又积极探索城乡清洁工作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的路径和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长效保持、永久保洁。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华山街道办事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各科室负责人及社区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政策,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其中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络化管理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城市“四治”行动
1.治乱—治理市容环境乱象
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和要求,依法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力、占道经营屡治屡弹、工地管理不规范、渣土泼洒污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及乱排乱倒、乱贴乱画、流浪乞讨等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等“六大乱象”进行集中整治,使城乡环境明显好转,城市更加宜居。20xx年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市容环境乱象整治工作;20xx年市容环境明显好转;20xx年有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1)整治“门前三包”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定人、定时、定路、定责,建立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对“门前三包”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各街道和社区要全面落实辖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辖区商家、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情况的巡查、考核、评比,不断提高“门前三包”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华山街道办事处配合城管、公安、环保、卫生、工商、绿化、食药监等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积极推进“门前三包”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运营,切实提高“门前三包”的实效性。
(2)整治占道经营屡治屡弹的乱象。加强联动执法,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对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占道摊点进行坚决取缔。集中清理占用道路进行制作、加工、修理、经营的场所和摊亭;重点整治占用机动车道、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摆摊设点的行为;重点整治在城市主次干道、过街天桥、立交桥下层道路非法经营、占道经营及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堆放占压道路的行为。在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的基础上,挖掘市场潜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开展“引摊入市”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以保护城市生态安全和健康,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地域文化内涵,提升绿地景观品质核心。
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
推进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合理划分部门职责,杜绝工作中责任主体不清,遇事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区编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在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全面推进此项工作,通过“清责、对责、定责、评估”四个阶段层层落实、环环相扣,初步对全区所有职能部门和街道所提出的11条问题做出职责调整建议。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一件事有一个部门牵头”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三定”规定,对各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梳理,针对当前热点、重点、难点工作,科学界定和划分经济发展部门、城建城管部门及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着力理顺部门与街道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合理划分职责权限,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解决推诿扯皮、责任不清等问题。为顺利完成“三件大事”和区域经济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组建专班,明确任务
为扎实推进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工作,根据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区委组织部领导下成立了由区编办、区法制办、区人力资源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并明确了专班成员单位的责任:区委组织部负总责,区编办负责具体工作,区法制办负责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咨询,提供法律、法规的支撑,区人力资源局协助配合完成调查、分析、论证等工作。同时对这项工作面临的形势、现状和要达到的目的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工作专班认真学习领会市、区有关文件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计划性,由区编办负责草拟了《关于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将具体理清工作分为清责、对责、定责、评估等四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为顺利完成这项工作奠定基础。
(二)深入调查,摸清情况
为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按照《方案》的工作计划,在各部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对本部门现有职责进行清理的基础上,4月17日——27日,区工作专班对全区所有职能部门和街道进行了走访调查。为突出调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专班按职能相近、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相关的原则,将全区职能部门分为经济发展部门、城建城管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和其他服务保障部门等四个调查点,将11个街道分为四个调查点,为突出我区“三件大事”的工作重点,其中将长丰街、汉正街单列为两个调查点。重点对职能部门职责交叉重叠、边界不清、主体不明和街道与职能部门责任不清,权责不明等易推诿扯皮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分析,倾听各职能部门的建议和街道的心声。在走访调查的同时,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时反映工作的进展和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反映的问题和有关建议,工作专班编发了13期工作简报。通过开展走访调查,为各职能部门与各街道搭建了沟通协商、交流互通的平台,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均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分析问题,论证调整
在各职能部门自查和工作专班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工作专班对各职能部门和街道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论证职责职能的归属,涉及市职能部门的,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反映,寻求指导与支持,涉及区职能部门之间的及时提出初步调整方案,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回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到有关职能部门讨论论证,力求做到调整的依据充分,职能部门认同。
三、专班分工
区委组织部负总责,区编办负责具体工作,区法制办负责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咨询,提供法律、法规的支撑,区人力资源局协助配合完成讨论、分析、论证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转发市级文件(6月28日——6月29日)
转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沿街违规开设门店等十个突出问题涉及部门管理责任的通知》(武政办〔20xx〕83)的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十个突出问题涉及的部门管理责任。
(二)征求意见(7月2日——7月6日)
拟定区部门职责调整方案,并再次向区职能部门以及街道征求意见,对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深入论证。
(三)上报市编办(7月9日——7月11日)
将部门职责调整方案上报市编制部门审核。
(四)提交编委会(7月12日——7月13日)
根据市编制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部门职责调整方案,并提交区编委会讨论。
(五)公布调整意见(7月16日——7月18日)
对职责调整和职责重新划分的部门,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并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六)评估总结(7月18日——7月20日)
各部门根据新调整的职责运行后,工作专班对相关部门进行回访,及时掌握情况,对此项工作的效果做出评估,确保部门职责划分明晰,权责归口到位。
推进方案 篇3
班集体是教师、学生按照一定的教育目的、计划、任务和要求,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在班级中形成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有自觉纪律、公正舆论、团结友爱、勤奋好学,以共产主义价值观为导向,为班级整体目标的实现而共同活动着的集合体。开展班集体建设活动对于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教育部十分重视学校班集体建设,在有着文件中多次指出:“班集体建设将以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为重要特点的教育改革中,更充分地开展青少年一代的潜能,加速他们社会化的进程,使他们真正成为教育教学改革的主人。”为进一步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在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化我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班集体建设原有成果基础上,从20xx年起,全面开展班集体建设活动。为此,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班集体建设和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培养学生集体主义思想品德,促进学生个休社会化。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团结协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从而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劳动技能、身体心理等各方面素质。
二、原则
班集体建设原则是实施班集体建设的动态过程中正确处理好班集体建设内外矛盾和关系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应遵循以下几点:
(一)集体主义方向原则。
(二)集体传统性原则,各个班集体都应培养和建立自己独特的传统和风格,具有班级的特色。
(三)集体主义与个性发展相统一原则,班集体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要全面发展学生的个性,学生的个性发展又离不开良好的班集体环境,要辩证地处理好个性与集体的关系。
(四)学生主体性原则,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主体,班主任为首的教师集体对学生的影响应在激发学生内在动机基础上进行指导,要帮助学生学会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真正成为班级的小主人。
(五)人际关系协调性原则,在班集体建设过程中要培养学生相互尊重、理解、支持形成真挚的集体主义人际关系。
(六)各种教育一致性原则,班集体建设不仅是班主任的工作,而且是教师集体一致性的工作,只有教师集体共同努力,才能创造良好的班集体。
三、检查、考核工作
凡符合《定海区中小学优秀班集体评估细则》条件的班级可由学校推荐申报区级优秀班集体,由定海区教育局组织评审验收。凡申报区级优秀班集体的班级须填写《定海区优秀班集体推荐申报表》和“优秀班集体”汇报材料各一式三份交学校报教育局。
四、奖励
凡符合标准予以批准通过的班级授予“优秀班集体”称号,班主任授予“班集体建设优秀班主任”称号(相当于优秀班主任荣誉),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升、调动、任职考核的一项依据。
推进方案 篇4
根据绍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在全市范围内消灭ⅴ类水,确保ⅳ类水,力争ⅲ类水"的新目标和新三年清水工程实施计划,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清水工程的全面实施,务求取得更大实效,根据市清水工程XX年工作任务,特修订制定《市清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政府有清水工程任务的有关部门、杭州湾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曹娥街道)及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按照任务分解、包干落实、择优评奖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
(一)年度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分70分
1.市级有关部门
全面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得基本分70分;未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按未完成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扣分,扣分上限为70分。
2. 杭州湾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
(1)区域水环境质量考核,基本分30分。根据《市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试行)》,选取各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断面,断面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三项,每年底由市环保局根据考核断面月度监测结果对被考核单位的区域水环境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三个等次,其中达标为30分、基本达标为20分、不达标为0分。
(2)全面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的,得基本分40分;未完成其他年度分解任务的,按未完成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扣分,扣分上限为40分。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情况,基本分20分
1.责任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分管领导明确,联系人落实,将清水工程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得5分;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扣1-5分。
2.工作落实到位,全年未被市政府或市实施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清水办)通报批评的,得3分;每通报批评1次,扣0.5-1分,扣分上限3分。
3.及时做好计划总结和工作动态报送工作的,得3分;未及时报送的,每次扣0.5分,未报送的,每次扣1分,扣分上限3分。
4.建设及管理资料齐全的,得3分;未按要求的,扣1-3分。
5.建立长效管理制度的,得6分;未按要求的,扣1-6分。
(三)日常督查情况,基本分10分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清水工程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市领导指示精神和市政府有关专题会议明确事项定期进行工作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年底由市清水办进行汇总打分。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得10分;未按要求完成的,视情扣分,扣分上限10分。
(四)加分,上限20分
1.工作有创新,成效显著,作为典型宣传被市级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0.5分;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报道的,每次加1分,加分上限3分。
2.制订污染企业搬迁计划,并组织实施的,加1-5分。
3.提前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加1-3分。
4.超额完成年度分解任务的,按超过工作占计划任务的比例加分,加分上限9分。
(五)因清水工程的实施,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单位的年度评奖资格
1.发生工程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
2.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
3.发生经济违法案件被追究法纪责任的。
三、考核程序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杭州湾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在自查自评基础上,于当年12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材料送市清水办。
(二)市清水办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和市农林局等相关单位组织考核。
(三)年度考核得分实行百分制,被考核单位自评分占40%,考核组考评分占60%(详见附件)。其中考核组在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和查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得分列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100分及以上的得满分0.4分,100分以下的按相应折算。
(四)市实施清水工程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奖惩
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启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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