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2-23 18:04:57 小英 幼儿园大全 我要投稿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1篇)

  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在一个项目被提出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1篇)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

  为了抓好扶贫助学工作,成立了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总支书记任组长,总支成员及各学校校长具体落实,开学初,教育总支提出“百名教师进千家,温暖送进每一户”教师家访,要求各学校开展对贫困生的摸底工作,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对全年贫困生助学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学校的共同努力下,20xx学年度,资助贫困学生生活费元,共计多人,100%的学生享受“两免”,我们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捐助资助,共计人。全体师生爱心捐款多元。

  1、规范操作流程,狠抓过程管理

  ①对困难学生实施减免相关费用及实施补助的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一年来,我们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公开、公正做好贫困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助学金的发放,我们严格按制度办事,经过申请、评选、公示、审核确定等几个阶段,接受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教育总支负责对各学校资助工作及资料档案进行检查。

  ②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助困名额的确定、教材发放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免资助均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提出审请,班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盖章后,资料档案总支和学校各存一份。通过将贫困生档案资料建立专档,加大了资助面,避免多头资助,重复救助。

  2、落实专项资金,狠抓好资金筹

  ①规范“三免一补”减免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属学生进行减免,将政府的温暖惠及到每一位学生。

  ②加大救助的争资、引资工作力度。坚持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落实补助贫困学生的补助。广泛开展经常性助学筹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①加大资助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开学初,教育总支要求各学校通过专栏、新生入学须知以及利用会议向贫困生宣传国家、省和学校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措施,让家长、学生、教职工对有关资助措施应知尽知。另一方面教育总支加强对助学工作操作程序、资金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②救助资金要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制度,分配、使用和发放实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救助金发放规范,杜绝救助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代签、代管、托管、隔期发放、滞留、截留、顶冒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准确,总支负责对各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良好的救助保障环境。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贫因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想长期做好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要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助学贫困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光靠几个人是无法做得最好的。因此,利用武湖的资源优势,深入宣传,积极联系社会各界,发动社会力量,来帮助贫困家庭学生。

  2、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档案资料的更新工作。做好贫困生助学工作是一件非常繁杂的事情,每学期需要随时注意数据的更新。

  3、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贫困生助学工作除了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物质保证外,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注意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

  我园对学生资助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对贫困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每学期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为我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调查摸底,确立工作目标

  首先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小组》、《班级平困生评定小组》等,为使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得到资助完成学业,我园每个学期初都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调查摸底。一是通过班主任在班级中采用调查、询问、访谈等形式,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摸底;二是通过组织学生填报《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申报表》进行摸底。同时,将贫困家庭学生情况输入微机,建立贫困家庭学生动态档案,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家访,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上的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资助目标、措施和办法,让每一个困难家庭学生都有书念,有学上。

  三、资金与精神双向资助

  通过政府的补贴,通过以上途径,本学年,我园共有14名贫困学生得到资助,资助金达到16800元。

  除了对困难家庭学生经济上的资助外,我园还组织教师开展了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活动。安排了班主任与贫困家庭学生结对,经常找他们谈心,随时了解贫困家庭学生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生活、指导他们的学习,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回顾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像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等问题,没有及时做好受助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园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精致化思想,努力开创学生资助精致化时代真,正为贫困家庭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3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幼儿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成立了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园成立了以园长牟华桂为组长,以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全面负责系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各班都成立起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管理和资助体制。由评定小组对各班评定小组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将认定出困难幼儿名单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幼儿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幼儿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二、建立、健全幼儿档案:

  1、我校对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幼儿都填写幼儿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幼儿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幼儿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三、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幼儿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资金。

  2、被资助的幼儿老都是家庭困难,父母有病,生活困难的幼儿对他们进行了救助,使他避免了辍学的命运,感恩的他们深深体会到了社会的温暖和老师的关怀,激励着他们不断努力,面对困难绝不低头。

  3.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整救助策略并时刻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关爱教育,真正把学校的'资助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回顾本学期的幼儿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幼儿没有得到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幼儿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4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春季,我园共有幼儿160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2人,接受园内救助幼儿18人,共计30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92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政策。

  在园内和幼儿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幼儿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幼儿园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

  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幼儿,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幼儿;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幼儿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幼儿园。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幼儿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幼儿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幼儿园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幼儿名单,填写好《雁江区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4、享受资助的幼儿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幼儿作出适当调整。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1、贫困幼儿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幼儿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幼儿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幼儿园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幼儿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幼儿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以及省、市扶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园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学前教育助学制度,特制定灌云县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受资助对象为公办幼儿园(3-5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

  (一)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女、五保户供养的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幼儿;

  (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年由县教育局和财政局于年初确定标准并发布到各幼儿园。

  三、经费筹措

  资助经费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和落实,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街办、各幼儿园要开展献爱心活动,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扩大经费来源。

  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1、县教育局组织各公办幼儿园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册和相关资料台账。

  2、各幼儿园将资助幼儿的家庭经济困难与乡街核对,并在幼儿园公示一周;上述工作完成并确认无误后,各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

  3、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符合确认。

  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教育局要认真最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组织实施工作,幼儿园园长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作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自主对象,准确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群,建立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我县幼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园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县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交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资助原则、形式

  1、基本原则。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实施以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为主体,幼儿园减免费用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资助形式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资助。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与区政府等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园内学费减免政策。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保教费减免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园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全校统筹分配。

  2、资助标准。资助对象人平500元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具体评审程序是:

  (1)贫困幼儿家长自愿,填写申请表;

  (2)幼儿家长持申请表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好公章;

  (3)幼儿园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

  (4)评审结果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保留公示资料存档;

  (5)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照片上报存档;

  (6)幼儿园在资助工作分管领导、学前教育分管领导、会计监督下,及时将补助金足额发到幼儿家长本人手上,并拍摄照片存档,任何人不能代领、代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幼儿补助资金,不准将幼儿补助资金平均分配或降低标准发放;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前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胡敏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

  2、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要充分对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要设立资助工作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住处管理系统,在全国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园幼儿和受助幼儿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幼儿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要切实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资金的管理,确保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同时各幼儿园每学期也要拿出相应的资金用于减免贫困幼儿的学费,资助贫困幼儿。要广开渠道,积极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5、加强档案建设。幼儿园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省市县的资助文件、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受助幼儿名册汇总表、学前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幼儿园经过公示的贫困幼儿减免学费签字名册和统计表以及社会助学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7

  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1、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具体工作

  以陈春生园长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拟定评审、确定和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的具体办法等。

  二、资助对象

  第一类:

  (1)建档立卡幼儿;

  (2)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

  (3)孤儿;

  (4)残疾幼儿;

  (5)烈士、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

  (6)经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7)经认定为事实无人扶养儿童。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学期申请发放。

  第二类

  (1)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申请发放。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20xx年xx月xx日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二)办理程序

  1.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拟申请补助幼儿的监护人填写《xx省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2)表要加盖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的公章;

  (3)注:残疾证、低保户等需提供《残疾证》《低保证》复印件及原件等相关材料。

  2.材料认定

  (1)由幼儿所在班级班主任通过家访等方式,协助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管理属地各级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3)低保家庭、特困家庭供养人员家庭、孤儿、烈士子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管理属地各级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4)残疾学生由管理属地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认定;

  (5)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有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乡镇民政办公章。

  3.申报时间

  凡符合上述情况,请家长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于本班班主任。

  五、建档立案

  由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六、实施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我园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园长直接负责学前教育资助工作。

  (二)完善幼儿信息建设。我园认真做好在园幼儿信息和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可查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三)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校长负责制,园长(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经费管理细则,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并建立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或学年末古城文才幼儿园在醒目位置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及幼儿家长的监督。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8

  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根据芜湖市教育局印发的《芜湖市2021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方案》、《2021年芜湖市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集团实际,特制订芜湖市蓝湾半岛幼教集团园内幼儿资助实施方案。本方案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实施。

  一、资助范围

  芜湖市蓝湾半岛幼教集团园所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响应国家政策二胎、三胎予以资助。

  二、资助对象

  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孤残幼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烈士子女;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二胎、三胎幼儿。(特别规定:享受建档立卡、教育资助券者,不再享受园内资助;双胞胎原则上不享受园内资助。)

  三、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期100元的标准对符合资助对象的幼儿进行资助。

  四、资助资金来源

  各园从保教费收入中提取3%- 5%比例的资金 ,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园自行确定。

  五、资助程序

  资助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工作在教育局、财政局等相关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各园成立园内资助审核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每学期入园报到时,幼儿园在显要位置张贴该方案,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

  (二)申请

  1.幼儿园于每学期开学初第二周受理资助申请。幼儿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就读各园提出申请,领取《芜湖市蓝湾半岛幼教集团园内资助申请表》, 并据实填写。

  2.提供证明材料

  ( 1 )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 2 )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

  (3 )残疾儿童或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

  (4 )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

  (5 )二胎、三胎幼儿: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注:各园教职工子女符合资助条件者,按照要求提供相同材料。

  (三)审核、公示

  1.各幼儿园的评审小组,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拟资助幼儿及其监护人名单要在幼儿园显要位置公示7天以上,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无异议后,各幼儿园按要求采集受助幼儿及其监护人有关信息,由园长和幼儿园资助管理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幼儿园公章,每学期第三周前将审核汇总后的资助材料存档备查。

  (四)资金发放

  每学期各园在收取保教费前,资助管理人员将符合资助幼儿的减免金额告知各园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修改应收实际金额,并备注。资金发放到位后,各园负责资助管理人员组织家长在发放名单上签字确认,并纳入幼儿园账务处理。

  (五)档案管理

  各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的有关材料分年度分学期建档备查,建立受助幼儿信息档案。受助幼儿信息要经过层层审核,每一级资助部门经办人、负责人都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工作要求

  1.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各园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资助政策执行到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2.完善信息,夯实基础。各园要做好园内资助报表、信息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在园幼儿信息真实、可靠。要对汇总表、资金发放记录等文字资料按照档案、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管理。

  3.通力合作,狠抓监督。各园、各班级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园内资助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资助幼儿人数等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9

  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学期教育扶贫资助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全面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促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二、资助申请条件

  在我园就读的全体幼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低保家庭幼儿;

  2、孤儿;

  3、残疾人家庭儿童或残疾儿童;

  4、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

  6、留守儿童;

  7、家庭重大变故及意外伤害。

  三、资金筹措和资助标准

  1、资助资金来源:上级部门根据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入的3%比例安排园内资助资金。

  2、资助分为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三档。其中一般困难资助标准300元/人/学期,困难资助标准600元/人/学期,特别困难资助标准1000元/人/学期.

  3、在校留守儿童,给予200元/人/学期的`补助,其中特别困难的酌情另外给予200-500元/人/年的补助。同时每年不定期举办针对留守儿童等困难家庭的慰问活动。

  4、家庭重大伤害慰问金500-1000元/次。

  四、具体实施措施

  (一)成立“芜湖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蔚蓝海岸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员:

  家委会成员:各班级家委会代表

  领导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集体认真研究,严格审查,确保我园最困难的儿童和家庭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审批流程

  1、资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先到本班班主任处领取《芜师附幼蔚蓝海岸幼儿园资助申请表》,如实填写资助申请表向我园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张。

  2、资格审定。

  1)成立幼儿园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

  2)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3)评审结束后,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园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经园长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弋江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

  3、资助资金发放

  会计根据幼儿园上报资料汇总幼儿名单,填报《芜师附幼蔚蓝海岸幼儿园资助名册汇总表》和相关报账材料至区财政核算中心报销后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资金发放采用转账方式。

  (三)所需材料

  1、受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填写的《芜师附幼蔚蓝海岸幼儿园资助申请表》;

  2、受助儿童和监护人户口簿复印件;

  3、受助儿童符合资助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可一项或多项):

  1)低保家庭子女经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

  2)孤儿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其复印;

  3)烈士子女经县民政局签署意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士子女证明及其复印件;

  4)残疾人家庭或残疾儿童经县残联签署意见和县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

  5)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须实际居住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4、受助对象提出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和规定的复印件,原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栏、家长会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2、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3、加强资金管理。资助经费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我园严格加强资金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资助资金的发放及名册登记、档案保管工作。资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学期末在本园校务公开栏公示资助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4、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0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和教育工作要求,为确保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到位,现就做好有关方案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成立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园长罗云南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资助工作负总责。学校分管领导、学生资助管理员和学籍管理员郑琰具体负责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班主任、村居委会代表等人员组成。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落实学生资助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精准认定资助对象,规范学生资助档案建设,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工作,确保资助政策知晓率达到 100%。

  学校要组织家长认真学习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家长会、主题会等有效形式,将国家资助政策项目、受助条件、资助标准等宣传到位保每一名学生及家长知晓国家资助政策,让党的惠民举措沁入广大学生和家长心中,厚植爱党爱国情怀。

  (一)资助项目

  学前教育幼儿助学金政策。

  (二)资助对象

  国家资助政策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经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监测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监测的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学前:1000 元/人/学年。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流

  (一)学前教育

  1.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提供的比对信息、“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省发相关信息,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评审认定工作,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按照《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2.校内公示。经学校审核认定的资助对象,采取适当方式,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应注重保护学生隐私,严禁公示学生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号码、家庭详细地址等信息。

  3.上报审核。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员按要求向资助中心报送相关资料,资助中心对学校认定的资助名单进行审核 。

  4. 发放资金。学校收到下拨资金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实名卡或资助卡,家长签字认定,打卡复印件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备查。

  5. 资料建档。学校资助管理员按学生资助档案目录要求收集、整理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6. 系统录入。学籍管理员、学生资助管理员按要求做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幼儿园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1

  根据我区20xx年民生目标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资助贫困幼儿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区域内学前教育情况,特制定我区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前教育资助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对象是在园幼儿(3岁以上成都户籍)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幼儿不得同时享受帮困助学政策)。

  二、学前教育资助家庭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三、学前教育资助标准、期限

  经过监护人申请、幼儿园审核并公示,申请者可获得每年1000元标准的资助。资助期限为一年。

  四、学前教育资助金管理发放程序

  1、制定实施办法。区域内各普惠性幼儿园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园学前教育资助的具体实施办法(包含:成立由园长担任组长的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分管园长任副组长的评审小组,幼儿园负责拟定评审、确定和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的具体办法等)。

  2、传达政策。学校组织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文件,公布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3、监护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幼儿园组织申请学前教育资助的监护人填写《郫都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逾期申请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受理申请。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郫都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收齐后,组织幼儿园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

  5、园内公示。经幼儿园评审小组审查后,将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园内公示并公布郫都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幼儿家长监督。

  6、复核审查。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申请资料再一次进行检查审核,并对公示后有异议的人员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及更正,无异议后形成汇总资料。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郫都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加盖幼儿园公章、正式确定受助幼儿名单。

  7、上报审批。幼儿园将无异议的汇总资料按要求上报教育局审批。在10月26日之前交附件2、3纸质版并加盖公章交于学生资助中心925室。

  8、有序发放。教育局批准后,幼儿园负责编制发放清册,经园领导审批同意后,发放给受助幼儿监护人。若受助幼儿发生离园、休学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停发资助金。规范资助资金发放方式,一律打卡发放。

  9、建立档案。由幼儿园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经验,建立专门档案,将监护人申请、公示、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政策宣传

  1、各幼儿园要借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实施之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幼儿监护人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各园在资助金发放过程中,要严密组织,认真调查,准确核实,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找关系、走后门,确保公正、公开、公平。郫都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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