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的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飘》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飘》的读后感1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惟一的一部作品。《飘》的出版让米切尔瞬间名扬全世界,让这本书成为世界经典小说之一。小说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以亚特兰大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书里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是其中的典型人物。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政治态度,以郝思嘉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淋漓尽致的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郝思嘉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杰拉尔德·奥哈拉的女儿。她的母亲艾伦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不仅受到白人庄园主的尊重,也深得黑奴的爱戴。
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和他英俊的容貌,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恼恨不已。南北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郝思嘉突然决定和梅兰妮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就这样,任性的她在半个月后成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郝思嘉瞬间变成了寡妇。艾希礼也上了前线,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小住一时散散心。1864年夏,北军直逼南方联邦的首府。亚特兰大被围困,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大多数人家逃离了亚特兰大。郝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她一心只想回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
《飘》的读后感7
寒假看了一本世界名著《飘》,又译为《随风飘逝》。这是一篇由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造出的一篇佳作。这部经久不衰的书,曾被翻拍成电影《乱世佳人》。电影虽有部分内容不同,但是大体是尊重原著的。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名为斯嘉丽的女孩,拥有美貌,拥有土地,拥有成群的异性追求者。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她认为她爱上了一个名为艾希利的男人。艾希利样样精通,兴趣爱好广泛,是个典型的“好男儿!”。可惜艾希利不爱她,艾希利爱的是另外一个人,她的名字叫梅兰妮,也就是媚兰。斯嘉丽像她的父亲一样,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在表白被艾希利拒绝以后,她恼羞成怒,赌气嫁给了查理斯——一个她并不爱的人。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人看在眼里。
后来,南北战争爆发了(说实话我支持林肯先生)。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去参加了战争。开战前,南方的人们满怀信心,并且早已有必胜把握。说到南北战争,就必须简短的说明一下。“来自美国北方的共和党人林肯虽然不是解放黑奴的倡言者,但他认为蓄奴不人道,反对扩大蓄奴,而一向以奴隶来发展产业的南方对此感到强烈反对。然而,北方对于南方这种工人的垄断亦产生仇视心理,双方开始出现矛盾。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而林肯在政纲中提及的保护关税及《宅地法》大大削弱了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这使南卡罗来纳州在1861年旋即宣布退出联邦,而南方各州亦纷纷响应南卡罗来纳州,脱离联邦,并成立“美利坚联盟”,推举来自肯塔基州的杰斐逊·戴维斯为总统。两个月后,南方政府开始发动武装起事,北方政府被逼应战,南北战争开始爆发。”我认为这是美国历史上意义极大的一次解放战争。像艾希利这种“上等人”为了维护南方奴隶主的利益自然要去参战了。白瑞德则留了下来。他说过:建国与亡国都是赚钱的好时机。
后来,事情并没有像南方人想象的那样顺利。艾希利被捕入狱,军队在一步步倒退——在这之前查理斯,也就是斯嘉丽赌气嫁给的人,患肺炎悲剧地死亡了,留下来了小宝宝韦德。斯嘉丽自然没有爱这个韦德宝宝,她和媚兰小姐一起思念着阿希礼。而这时,媚兰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斯嘉丽为了她在十二橡树的承诺,没有离开媚兰。当小宝宝艰难地被生下来了之后(媚兰乃萝莉),斯嘉丽带着她们赶回了塔拉,却发现母亲已死,父亲痴呆。
战争夺走了斯嘉丽的一切。她从绝望,到后来开始自强,骨子里的傲气终于发挥得淋漓尽致,她撑起了整个一大家。在这期间,白瑞德时常出现在斯嘉丽左右,给予她帮助,连出城都是白瑞德在帮忙——因为亚特兰大当时正被包围。后来,艾希利奇迹般的幸存了下来,回到了塔拉。可是生存的问题一直缠绕着他们,生活非常艰难。最后,斯嘉丽想到了白瑞德,他一定能够帮助他们。于是她做了白瑞德的情妇,他们还生了一个宝贝女儿叫美兰。白瑞德非常爱美兰。他把自己所有精力与金钱都献给了美兰,可她却在骑马时意外身亡。自然,斯嘉丽也很悲伤,但是白瑞德对她已经不闻不问了。
在这期间,斯嘉丽一直没忘记艾希利,他们的关系似乎亲密了许多。白瑞德渐渐淡出了斯嘉丽的生活圈。后来,媚兰由于第二胎难产而死,视之为情敌的斯嘉丽知道了媚兰的良好品质,同时她发现,她从艾希利身上所渴望得到的,都没有找到。这才明白,她爱的是白瑞德。她回去找白瑞德,可是白瑞德已经准备离家出走。斯嘉丽悲痛的向他乞求,他抛下了一句话:“亲爱的,我根本不在乎你。”走了。
说实话,我对斯嘉丽深表同情。她的整个青春都在追逐她追逐不到的,而她所拥有的都在青春中随风飘逝。她的家,他身旁的小伙子们,她的家人,媚兰,还有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都离她而去。她变得一无所有。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绝不是偶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身上的良好品质,如勇敢,坚强等,都让她在遇到种种困难时都不向命运低头,即便最后白瑞德离开了她,她仍然在想:明天,我会想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而她的虚荣和固执,让她失去了很多。她的家,她的土地先不说,白瑞德,那么适合她的人,当他已经彻底失望离去的时候才反省过来自己需要的是白瑞德。又或者说,爱艾希利爱的太盲目,以至于最后才发现自己完全不爱他!从她的教训中,我总结出:一,不要失去之后才明白自己曾经拥有。二:不要浪费掉自己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三:学会去了解一个人,这样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尴尬和遗憾。
不愧是世界名著,第一次读就有这么多的感受。相信以后懂得更多时,明白的就更多了。
《飘》的读后感8
据说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只著了一部小说,但是就此一部《飘》便足以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我想,她一定是一个很专注的女子,而这样的女子也备受人珍惜。
刚拿到《飘》的时候,看到有书评这样说:“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丝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我尚不能理解为何一个书中的女子竟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清楚地记得自己看每个部分的感受。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挚爱,这些词语大概可以描述我读此书的感情变化。
有人说,我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如果这便是爱情的真谛,那么我想丝佳丽在一开始一定没有理会到什么是爱情。犹记得,在后面她领悟到什么是爱情后说道,一直以来,她爱上的是一个虚构的东西。我想,她对阿什礼的一定不是爱情吧。然而后面一切的一切,包括她的情感都因为他而改变了。
她是一个让人厌恶又让人气愤的女子。她出身于富足的美国南部庄园家族,她的才气、美貌和性格注定了她是一个骄傲、孤高、虚荣的女子。厌恶气愤她的虚荣,厌恶气愤她把婚姻当成倔强的陪葬品以及换取金钱的筹码,厌恶气愤他把那个永远支持她在她身后一生为她好的梅拉妮当成她的情敌,厌恶气愤她对瑞特的一切谎言。然而,我知道,慢慢地,随着进度,情绪也发生变化。
她是一个让人感动的女子。尚且不去判断她对阿什利的感情是不是爱情,然而她着实是被这个男人影响了一生。她为了赌气,因为阿什礼娶了梅拉妮为妻,而随意地嫁给了梅拉妮的哥哥查尔斯。她为了养活一大家子人,包括查尔斯和梅拉妮还有孩子,而后骗得了妹妹的情人,就此她第二次结婚。一直以来她是多么地讨厌梅拉妮,可是还是不顾一切地照顾她们。知道最后她将死的那一刻,才意识到,她自己的坚强,全是因为梅拉妮在她的身后。事实上,在不知不觉中,她已经爱上了这个她唯一的情敌加朋友。也是她们两个相依相偎度过最艰难的战争。我想,不管是她对他或是她的是什么样的复杂感情,她所做的一切都感动着所有的读者。
她是一个让人怜惜的女子。古有怜香惜玉之说,然而,这种怜惜更偏向于女子的容貌。对丝佳丽的怜惜,应该仅仅怜惜她的容貌,她的红颜命薄;读者应该更加怜惜的是她骨子里透出的一种倔强和坚强,以及她内心的强大,正是因为她的这些品质,让她承担了太多太多,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
她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子。我喜欢她一直以来的那种坚持和倔强,喜欢她那种昂扬的孤傲,喜欢她那有悖于那个时代的敢作敢为、敢于说出自己的爱情,喜欢她那刚劲的性子,这是让她撑起整个家族并为之振兴的脊梁,喜欢她娇生惯养、然而却也愿意为了一个家庭而去做苦力,喜欢她在瑞特面前那种独有的爽朗,当然更喜欢她积极向上的心态,在爱人离开后,任然可以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再次赢得他的爱情。
她是一个让人佩服的女子。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个人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或者说我们一直对一个人好,能坚持多久。时间是最可怕的东西,它可以使一切都改变。然而,丝佳丽,不管是在自己误以为是爱阿什礼的阶段,还是在醒悟后把他当成朋友的阶段,她始终对他是不离不弃的,在梅拉妮死的时候还断然答应照顾阿什礼和他的孩子。因为她一生不变的坚持,佩服他。在生活中,或许我们都有孤高、虚荣的一面,或许只因为我们不愿意拆下那道面具,而让自己心爱的人看清你真实的挣扎的不堪。在生活窘迫得不堪之时,她想去找瑞特,想骗他和她结婚,而有钱来拯救她的家;或许我们每个常人在这时,都会直接就去找了,然而她不会。在瑞特面前她怎么可能拆下她得面具?怎能让他笑话她的落魄?是的,她会用母亲的漂亮的窗帘布为自己做一身漂亮的裙子,再去找他。于是乎,她又像一个女王一样,我想,这或许是一种坚强,是一种常人不可及的坚强。因为她独有的坚强,佩服她。还因为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能扛起战争带来的生活的重担,而佩服她。
最后,她是一个让人挚爱的女子。大概就正是因为我对她这五味成杂的感情:厌恶、气愤、感动、怜惜、喜欢、佩服,最终构成了挚爱。我一直在思考,这部小说和我看过的其他小说有什么不同?最后我发现,大多数的小说都是一样,它们在写一个角色的时候,只偏重于主人公一种独特的性格。然而,《飘》是不同的,丝佳丽是不同的。她是一个真实的,贴近每个女人生活的,一个有血有肉的主人公。她不是一贯地好,或者一贯地坏,她的人格是复杂的。她有让人爱,让人恨的性格。然而,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人格,让我更加爱她。爱她,爱那个在瑞特面前真实胆大的她。爱她,爱她复杂而真实的性格。爱她,于是便想成为她……
年少的的我们还不知道爱情的真谛,不过,还是觉得那句话写得很对很对。爱你,并不是因为你是谁,而是当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是我自己。丝佳丽一定是深深爱着瑞特的,因为,只有在瑞特面前她才是真实的自己。他可以轻易地看穿她的所有。
记得那天无意中在网上看到,一个男生这样写道:女孩,请保持你的高傲和纯真;现实,由我来替你扛。这是一句能让人落泪的话。我想,这重爱便是瑞特对丝佳丽的爱情。我们都期待,都向往。
而今,我也能终于明白了,每个女孩都是想成为丝佳丽的……
《飘》的读后感9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飘》的读后感10
《乱世佳人》又名《飘》,讲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卡瑞特·奥哈拉小姐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什利,而阿什利却娶了表妹梅拉妮(查尔斯的妹妹),她也赌气嫁给了她并不爱的但却爱着她的第一任丈夫——查尔斯。但战争爆发,斯卡瑞特很快就成了带着一个儿子的小寡妇,而参军的阿什利却又把怀孕的妻子梅拉妮托付给了她。战乱期间,她完全可以逃离所在的城市,可她答应过阿什利,所以只得留下照顾即将临盆的梅拉妮,而内心却恨不得她死去。后来她们在雷特·巴特勒(他是一个深爱斯卡瑞特的人,一直被人们认为是无赖)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可面对的却是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还有饥饿与贫穷。她为了保住家园并养活一大家子人,夺走了亲妹妹的情人(实际上自己并不爱他)——弗兰克,并嫁给了他(他们又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她自己经商,向雷特借钱,雇佣犯人,投机取巧,可以说不择手段。第二任丈夫弗兰克为了暗杀要非礼斯卡瑞特的两个北佬,自己却被人杀害(到弗兰克死时斯卡瑞特才想到要好好爱弗兰克,我认为那其实是一种内疚,而不是爱),一同去的阿什利也多亏雷特的帮助才保住性命。后来斯卡瑞特不顾反对又嫁给了雷特,可他们俩一直以来都在彼此误会和伤害,他们各方面有着太多的不同,总是在好多问题上针锋相对。直到失去他们的爱女,梅拉妮病故,雷特也要离开斯卡瑞特,斯卡瑞特才完全明白过来:她一直追寻着她的梦中王子阿什利,并被这个幻想所迷惑,而她真正所爱的是雷特,不知何时开始,但至少已有好久了。但雷特此时对斯卡瑞特的爱已被一次次的失望磨光了。
人物评价:
女主人公斯卡瑞特·奥哈拉,貌似天真却富于心计,争强好胜又倔强坚韧,历经情场失意、内乱战火、母亲亡故、父亲痴呆、家园重建、女儿夭折、丈夫死亡或出走等等一连串巨大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她很少胆怯,一次次重新把生活的主动权夺回到自己手中。每当她在遇到难题时,她就想: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小说最后又提到了她的这个想法)。这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她爱过两个男人(一直爱着但最后不再爱的是阿什利,一直不爱到最后才知道自己爱着的是雷特),但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拥有他们的爱。如果她早早地真正了解阿什利,她应该不会爱他了;如果他真正了解雷特的爱,那么她可能就不会让他受伤害而失去他了。
小说中的梅拉妮也给人非常深刻的印象,她身材娇小,外柔内刚,善良,却有着惊人的毅力,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女人。她总是尽力往好的方面去理解斯卡瑞特(斯卡瑞特是她的嫂子)的所作所为,在斯卡瑞特快支撑不下去的时候给她以精神力量,在斯卡瑞特被人们唾弃时以全力来维护她。但斯卡瑞特一直没意识到,甚至恨她夺走了自己的心上人阿什利,希望她早死。直到梅拉妮临死前,斯卡瑞特才意识到自己离了梅拉妮是活不下去的,梅拉妮才是真正爱她的,她也爱梅拉妮,并在许多方面要依赖梅拉妮。可这时,梅拉妮却又把丈夫阿什利和儿子都托付给了她。因为阿什利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注重道德和名誉的绅士,在这样的战争年代就显出了他的无能为力。梅拉妮,一个弱小的女子,却是勇敢坚强的斯卡瑞特和儒雅绅士阿什利的精神支柱,也是风流倜傥、豪放磊落的雷特值得信赖的女人,显示出了她的内在美。
男主人公雷特·巴特勒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聪明透顶,有自己特别的行为方式,并用自己特殊的方式爱着斯卡瑞特。他有洞察世事、明哲保身的眼光,他做不法的生意,发不义之财,一直被人们所唾弃;虽然雷特深爱着斯卡瑞特,但是他行为放荡不羁,言辞犀利,目光深邃,这可能都是斯卡瑞特对其产生防范和不满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每次相逢他总说中斯卡瑞特的内心秘密而让她恼火(她一直以来只是为了利用他而不是真爱他,她内心真爱的是阿什利)。雷特直到有了女儿,把爱转移到女儿身上,人们才对他改变了看法,但女儿夭折,他对斯卡瑞特的爱也消失殆尽,最终离开了斯卡瑞特。
另一个人物阿什利,他知道斯卡瑞特深爱着自己,但可能是由于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是由于自己的绅士身份,亦或者是性格上的原因,他忠于自己的妻子梅拉妮,行为上中规中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注定他不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不可能在事业上有大的作为。
《飘》的读后感11
也许我在25岁的高龄才头一次读这本书有点为时过晚,不知道若是我在10年前读过这本书会是什么感想,当然你不能指望一本书能给一个人带来多么大的改变,即便是它告诉你一些事情,可能在那股心灵的震撼悄然而逝以后,你仍旧还是原来的自己,但是能够有这种震撼已经难能可贵。
我也庆幸自己在无意中选择了这样一本书来重拾阅读的乐趣,关于书中所写的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少女时代那种盲目的迷恋我也经历过,它所描绘的那种感觉跟我在15岁的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的感觉并无两样,在20岁的时候我也开始清楚那并不是爱情,我花掉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来让自己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最好,关于这些问题,已经有太多的专栏女作家苦口婆心的讲过,也有若干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我形成的潜移默化。
所以关于爱情,我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知道自己现在选择的是正确的人,和我相像的人,不对那些我曾经垂涎但是又让我无法理解和企及的人再抱有任何幻想。我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人和现在的生活。
但是趁着震撼的感觉还没有被几个大头觉完全冲淡掉,我还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感触。
如果让我来形容一下对郝思嘉的印象,那么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那种雷厉风行的应变能力和精明的做事能力吧。在现代社会女人能够有这样的品质,是非常实用的,她可能是那种被印在人物杂志、财富杂志封面的女富豪,次点也能是个某县市的知名女企业家,再次也可能是某个公司的女高管,而对于拥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一向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我倒是比较像书里描写的那些优柔寡断的人们,逃避现实,容易纠结在各种没用的,自己没法儿改变的事情上,甚至像那些黑奴的感觉一样,总是希望别人来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总是在被动的等待着什么,但是往往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对生活总是有那种激情,被逼到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能够挺过去,即使有很多的不情愿,很多的委屈,她也总是能迅速的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理那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即使这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她也展现出了那种天生就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强者风范吧,强者总是要去承担更多。
她有那种非常直截了当的实用主义,从来都不会去过多考虑那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共鸣,可能在十年前的某些时候,我还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时候,曾把那些高尚的品德之类的东西(原谅我根本想不起来了)想的非常重要,它们激情慷慨义正言辞的出现在我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考试卷的作文题上。但是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究竟都读过些什么想过些什么。10年后的现在,我的全部生活目标都是如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活的轻松愉快以及用各种方式炫耀给别人看。因为我也知道了贫穷的意义,我也经历了一段小小的贫穷,我知道居无定所墙徒四壁的时候即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很强大也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她对他们那种所谓神圣的战争所持的嗤之以鼻的态度,以及她拼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能够吃饱穿暖的心情我都有共鸣。
但是在读后半部的过程中,我渐渐的感到一些不安,如果说前半部是在慢慢的形成一种她的价值观,那么我感觉后半部就是在逐步的又把这种价值观给否定了,至少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的感觉。
我是真真切切的被书中所写的南部联邦那种民族的精神所感动震撼,即便失去了所有的财富,即便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他们也还是绅士,是贵妇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东西是钱所不能买到的,在少女时代过后的这漫长的10年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价值观,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功利主义的,但是我一直相信,别做那些没用的事情,而什么是没用的事情?凡是那些不能挣钱,不能让我变得更漂亮,不能让我拥有炫耀资本的都是没用的事情。
这个社会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告诫我,不要去施舍东西给乞讨的人,可能他们每个月挣得比我还多,不要捐钱给慈善机构,不要对那些倒霉的人多管闲事,他们可能会反咬你一口。总而言之我不偷不抢不诈骗别人已经足以算是个正直的好人。
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至少书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那种精神,他们热爱自己的故乡,慷慨的帮助自己的亲人,他们总是有一种信仰。
而我想要抓住些什么,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抓住的感觉,因为我好像什么都不信,也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生在这个国度,生在我的故乡而感到有什么自豪感过。我宁愿投胎到帝都,那样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纠结什么,我更宁愿投胎到某个发达国家,因为我知道即便我生在帝都也会瞅着某个国家想要移民过去。
我曾经试图加入的行列,但是参加了一两次教会活动就觉得很不耐烦,觉得他们实在是很闲,我不太可能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这些事上。
归根结底我还是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本书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很重要的,不要什么时候都物质至上,但是我抓不住那些东西。
所以这本书实际告诉我的是,要尽量雷厉风行的做事,即便不是女强人,至少要做个经济独立、自信的女人。
再就是,不要花时间去抱怨什么既成的事实,那些想了也是白想,自己无法做出任何努力的事情。仅仅是在脑子里想也不行。
最后,要多培养些兴趣爱好,做个有趣而优雅的女人,至少我发现读书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希望再过10年我如果能有幸再读这本书,会有些新的感悟。
《飘》的读后感12
在一个风雨飘摇的年代,战争、饥饿、贫穷席卷美国南部的亚特兰大。有人在战争中学会了坚强与独立,有人却只会沉湎于过去而郁郁寡欢,但郝思嘉无疑是前者。她是一个为了自己的私欲可以不择手段的人,是一个无论何时都不会被击败的人,是一个为了心爱之人的诺言可以守护他人一生的人。她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身上既有爱尔兰人顽强拼搏、反叛世俗的特点,又有南方贵族恬静、温柔的气质。很显然,前者在她的性格中占了上风。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精于算计的女人,在爱情上却是一个傻瓜,什么都不懂,直到最后才明白自己所爱之人究竟是谁,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
郝思嘉喜欢卫希礼,这是小说开篇就告诉读者的,至于缘由,思嘉自己也不清楚。在思嘉看来希礼是与众不同的。他既不像别的男子一样围在她的身边,也不爱骑马狩猎,他喜欢看书、听音乐、画画,他身上有一种文艺气息和忧郁的气质深深地吸引着思嘉。思嘉总觉得希礼是遗世独立的,尤其在战后体现的尤为明显。可是她从来都不懂希礼,就像她不懂男人一样。思嘉爱的不过是幻想出来的希礼,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影子。她总是用自己的想法来揣度别人,就像她一直坚信希礼是爱她的,只不过碍于媚兰的面子不好表露出来。过度的自信也让她失去了自己的真爱。
白瑞德是守护思嘉一生的人,只要她有困难求助于他,他总是会帮助她,给予她物质上的援助,好像他是为了思嘉而存在。可是这样一个有钱有势的人在身边,思嘉仿佛瞎了一样,对他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在义卖会上,瑞德看出她眼里露出的不耐烦神色,让她跳里尔舞时领舞,瑞德帮助她解除了服丧的束缚;亚特兰大沦陷那天,瑞德护送她在大火和炮声中逃难;瑞德在她需要钱财创业时借钱给她,解决她的经济问题;晚上她从梦中吓得大哭时,也是瑞德在她身边陪伴她、安慰她……可是这一切的一切,思嘉都没有珍惜,等到最后明白的时候,真的太迟了。
思嘉根本就不明白爱情,她一直就像是个孩子一样,思想特别单纯,知识也很浅薄。即使经历了战火的洗礼、亲人的离世、朋友的分别,她也只是更加明白了金钱的重要性,变得更加现实。当然,这本无可厚非,可作为读者的我们真的很心急,为这个只执着于自己爱情中的幻象却忽视自己内心真实情感的女人感到扼腕和叹息。等到所有的人都离开,她才明白自己从来都不理解她爱过的两个男人,所以失去了他们。如果他过去了解希礼,她绝不会爱上他;而如果过去他了解瑞德,她绝不会失去他。
思嘉爱情上的悲剧当然离不开希礼和瑞德,希礼的懦弱无能、无所作为让人气愤,而瑞德的恶言相向、讥讽嘲笑更是百思不得其解。一个是只知道回忆过去、逃避现实,只愿意生活在梦里的男人;一个是抓住机遇、迎接现实,却仍然纸醉金迷的男人。一个是理想主义者,一个是现实主义者。两个迥然不同的人,却成为思嘉一生的牵绊,绕不过去,解不开来,跳不出去。
瑞德总说思嘉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那自己又何尝不是个孩子呢?明明知道她在爱情上就是个白痴,明明知道如果不说出来她就不会明白,可他还是选择隐瞒自己的感情。尽管在其他人看来这个男人是爱这个女人的,但是当局者迷,思嘉一直看不透他。瑞德觉得思嘉有时做事情过分不择手段,为满足自己私欲不顾他人利益。可是思嘉一步步走到今天,这里面难道就没有瑞德的推动吗?他总是看穿她的想法,满足她的需求,结婚后更是宠着她,只要他想要月亮都可以为她摘下来。这种一味对溺爱地思嘉来说并非是件好事,长此以往,在他们的爱情里,瑞德就会很卑微,因为他总是在讨好思嘉。他太了解思嘉了,如果让思嘉知道他爱她,她就会羞辱他、嘲笑他,把他的尊严践踏在脚底。而这是他所不愿看到的,他希望他们可以彼此相爱,他想得到她的心而不是身体。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愿意吐露心声,他害怕思嘉接受了他的爱,却把这当成鞭子悬在他的头顶,他不愿像她的前两任丈夫那样,在她心里什么都没有留下就离开。于是他就守护在她身边,等待她,等到有朝一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可是永恒的爱也会枯竭的,受伤的心也会疼痛。感情里出现了裂痕,即使通过时间的抚慰,裂痕被填补,但还是会留下痕迹,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份感情了。
思嘉和瑞德似乎是天生一对,他们性格相像,都不畏惧别人的看法,永远地我行我素,一样的冷酷、贪婪、肆无忌惮。瑞德是唯一一个知道思嘉本性的人还依然爱着她的人,思嘉的真性情也让瑞德为之着迷。在瑞德面前,思嘉可以卸下面具,堂堂正正地做自己,把自己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瑞德那只孔武有力的双臂总能在思嘉需要的时候给予她温暖和力量,他对思嘉的爱也是很深沉。他曾经想过忘记,把他从脑海中删去,但他做不到,所以他回来了,回来娶她了,带着他所有的爱来呵护她。但思嘉的心里一直都有希礼的一席之地,即使是在婚后她也没有放弃和希礼在一起的念头。在瑞德最需要思嘉安慰的时候,思嘉却一味地怪罪他,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走投无路的瑞德只好借助别的女人温暖的港湾来安慰自己受伤弱小的心灵。邦尼的死是压垮瑞德的最后一根稻草,从这以后,瑞德便心如死灰,爱也随风而去。
《飘》的读后感13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飘》的读后感14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色……她那双绿色的眼睛虽然嵌在一张矜持的面孔上,却是骚动不宁的,慧黠多端的,洋溢着生命的。”翻开《飘》,眼前便浮出思嘉那双勾魂的绿眼来。那是19世纪的美利坚南部,大片大片的棉花田滋养了一批高贵的家族,血红的落日,还有战前的硝烟,把肇嘉州的漫山红土映得愈加火热。
思嘉生于肇嘉州的富裕种植园人家。“她家的那片山麓,闪耀着一望无际的棉花,像是日光底下铺着一条雪白的羊毛毡子,确有着‘陶乐’的美意。”思嘉的父亲嘉乐,可说是一个拓荒者,没有绅士的温文尔雅,却带着满腔热血,四海结友,肇嘉州的庄园主都是其莫逆之交。而思嘉的母亲,一位拥有法兰西贵族血统的贤淑女性,本也是大家闺秀,却因为年轻时的风情万种,无奈之中远度重洋,一生安寂。如果说这两个源自亚欧大陆的种姓尚有一丝重合的话,想必就是这样一对性情中人,为爱背井,最后落根异乡。此所谓“恢廓”。
我第一次看到这两种民族的调和,是观看电影版的《飘》,又译为《乱世佳人》。在那个年代,种植园主的女儿们还穿着花布衬衫、撑着拖地长裙,端庄、娴静、相夫教子,才是她们生活的意义。《飘》中的媚兰,以及思嘉的母亲爱兰,便是这类女子的精萃。而郝思嘉是不同的。她血液中的“爱尔兰”式的热情,撑起了一副活泼而倨傲的羽翼,那对碧绿如浪的眼眸,连带乌黑如墨的睫毛,高贵到不屑于用凡尘的色彩来修饰,却让那十里红田,所有中规中矩、至雅至俗的女孩儿都相形见拙。不知,这算不算第一层“佳人丽质”?
丽质生乱世,乱世有佳人。南北战争爆发的时候,思嘉不过十六七岁,那双绿眼睛还在年轻地跃动着,隐约中透出一丝不信挫折的傲骨来。战训传来的那个午后,身着低领绿裙的思嘉正在十二橡树的风月迷局里沉醉,用尽一切手段阻止心爱的希礼娶妻生子,也因此邂逅了不受人待见的倜傥商人瑞德。佳人心高,赌气之下另嫁韩家。彼时战火纷飞,一个时代的告终和新时代的序言在临落故土的火星中怦然而动,“战争以前,生活是美丽的,如一件希腊艺术品,具有光泽,具有完善,具有齐全,具有对称。战后的生活却是过于真实而富于生气了。”丈夫病死异乡,思嘉一身乌黑地来到饿狼陀,不顾旧时代的繁文缛节,跳舞逛街,挑弄俊才,甚至不惜硬生生地拆去一对闺中美眷,引得全区女子侧目而视。
一个乱世需要一代牺牲。比如希礼,比如饿狼陀昔往的簪缨世家,还有那些风华绝代的豪杰,翘首憧憬的老人,郎情妾意的战火爱情,都停留在一个日渐消逝的时代里,终成乱世的陪葬。思嘉本也应该属于前者。肇嘉州焚毁后,她回到陶乐,母亲亡故,妹妹重病,父亲失神,黑奴逃跑,雪白的粉墙映衬着那片傲然昂首的山茱萸花,为远处的巍峨山巅托起一个仓促的角落。所谓佳人,脱下艳丽的长裙,一抹汗便扛起了锄头,雄赳赳地走到了茫茫红土地中,播种棉花,捡拾剩余的干粮,曾经烤鸡烧肉唾手可得的名门长女啃着玉米饼,还暗中发誓:“不去想过去的生活吧。不许想!”
旧时生佳人,佳人可以阔步到新时代。
几经颠簸,思嘉无忧无虑的念想已转成了对金钱的追求,为此不惜再嫁暴发户,办木厂,管理店铺……所有女人家的禁令、名誉,还有周围的恶言和冷眼都被这个果敢的女性抛之脑后。几经磨难,那双碧绿的眼睛依然是活泼的,憧憬的,仿佛那眼帘中的万千焰火,都不过是佳人世界里的沧海一粟。
思嘉的爱情带着爱尔兰人的浓烈色调,莽莽撞撞,懵懵懂懂。纵使青春韶华已逝,当年对希礼的爱依然矢志不渝,希礼让其照顾自己的妻子媚兰,她也就带上媚兰到处奔走;路途中,对自己的情敌口出不逊在所难免,更何况是思嘉这样的热血女子。而千言抵不过一路的悉心照料,患难之下,两个属于不同时代、却同样伟大的身影终究并肩而行。“媚兰,就是她自己多年以来在不知不觉中依靠着的那种力。她以前不知道,现在却发现自己是非常爱媚兰的。”
有时候,似乎红颜薄命才是这个世界的原则。媚兰走了,父亲去了,瑞德消失在冬夜噩梦的重重迷雾之中。而佳人直到失去真爱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并不心向希礼。十年,这个女孩从众星拱月的簇拥中走下台阶,一路艰辛,一路奋斗,回到故土时,却已只身一人。那古柏葱郁的古道,馥郁芬芳的茉莉,迎寒盛放的忍冬,都埋葬在了血染般的红土地里,沉睡于一个翩翩少女戚戚然的梦中。
“我等明天再想吧。“
“无论如何,明天总已换了一天了。”
……
越过笙箫,已然丽质。佳人行走在风中,不曾临水照花。
《飘》的读后感15
《飘》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故事虽然很长,但是每一句话都非常经典,每一个人物都极富个性,是值得反复阅读的伟大作品!
小说的时代背景是1861年到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作者非常巧妙的把战争题材,政治事件和爱情故事相结合,既让我深刻的了解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又让我读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
首先说到战争,读了《飘》以后,让我对战争有了新的认知及感受,让我深刻的领悟到了战争是何其的残酷,参战双方的每一个士兵,都是父母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他们忍痛割舍至爱的亲人,为荣誉而战,战死的士兵不计其数,亲人们含泪为他们感到自豪,背负着一生难愈的悲痛,书中瑞德说战争是愚蠢的,可是在南方最后沦陷的时刻,他也去参战了,作为读者,我不明白南北双方谁对谁错,我只心疼参战的每一个离开家庭为荣誉而战的士兵,心疼失去儿子,丈夫,父亲的每一个人,读了这本小说,淡化了我以前对战争敌我双方的仇恨,更多的为战争带来所有的不幸感到深深的遗憾!
女主人公郝思嘉,是我最为佩服的女性,有着良好的出身,童年时代和少女时代非常幸福,她深深的爱着希礼,在我看来,希礼是所有少女的梦,思嘉并不了解希礼,她把希礼想象成了爱情的样子,所有的美好,心跳,少女初次动情的既甜蜜又煎熬的想念全部倾注在希礼身上,她爱的其实是爱情本身,而不是希礼,我们每一个人都向往真挚的爱情,很容易把一个自己以为美好的人想象成爱情的样子,这应该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
最让我钦佩的是思嘉的坚强和执着,战争的突然爆发使她们原本非常平静美好的生活遭到重大变故,从一个富有的乡绅女儿的美好时光,变的突然要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在最恐怖的时刻,她始终没有放弃希礼的妻儿,同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人在最绝望的时刻,都想回家,回到父母身边,就算再危险,再艰难,家是最让人心安的地方!可怕的战争结束以后是更可怕的战后重建,思嘉一直非常依赖的妈妈去世了,爸爸由此一蹶不振,精神失常,一家人存活的重负全部压在她的身上,没有食物,没有鞋穿,什么都没有,她连为了父母悲痛的大哭一场都来不及,就开始想尽一切办法让所有人活下来,去干黑奴都不愿意干的农活,每次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说:我现在不能想这些事情,我现在无法承受,我以后再想好了!有这样惨痛的经历,让她用尽一切手段去赚钱,那个时代是不允许女人抛头露面的,可是她不在乎所有的议论,指责,不满!过人的勇气和精明的头脑让她比男人们更成功,能够想象这一切的变故是她没有了任何的安全感,唯一能给她安全感的就是钱和食物,在她光鲜的背后同样有着苦不堪言的经历,当所有人还沉浸在悲痛和往昔美好岁月中的时候,思嘉已经迅速的适应了眼前满目疮痍的生活并且马上抓住战后重建的机遇开始行动,义无反顾,实在不得不让人佩服一个20岁的女人如此的独断,我内心深处很理解思嘉对赚钱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当你毫无安全感且没有任何依靠的时候,这是唯一解决的办法了!我深有体会。
希礼是一个真正的绅士,良好的出身,教养,非常的善良,可是他总是沉浸在过往的日子里,没有勇气面对眼前的生活,更没有勇气想他的未来,总是深爱他的妻子和思嘉为他周全所有的事情,还要维护他绅士的尊严!
瑞德是我非常喜欢的男主人公,他出身良好,但非常叛逆,对贵族家庭的条条框框深恶痛绝,为了自由不惜与父亲决裂,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赚了很多的财富,他非常善良,救了很多不喜欢他的人的性命,表面上走马观花玩世不恭,其实是个对不论贫富贵贱都重情重义的人,深爱着思嘉和他们的女儿,尤其是对女儿的爱做到了一个父亲所有能做一切,对人性有洞察一切的智慧,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让我最遗憾的是思嘉直到最后瑞德离开了她,她才发现她一直以来爱的人都是瑞德,希礼只不过是一个梦,瑞德是最了解她,最像她,最爱她的人,结尾处作者留下悬念,天知道作为一个读者的我多么多么希望瑞德回到塔拉,回到思嘉的身边,这部作品距今有156年了,瑞德的男性魅力至今仍然闪闪发光,足以说明这部作品的伟大了!
最后,媚兰,就像瑞德说的,她是一个真正的贵夫人,伟大的女性,爱国,善良,博爱,是所有当时亚特兰大女性的领袖!
推荐给所有喜欢读书朋友看这部作品,非常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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