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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种苗买卖合同

时间:2022-09-10 09:13:1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江西省种苗买卖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江西省种苗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江西省种苗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种类

  品种

  规格

  数量(株)

  单价

  (元/株)

  金额

  (元)

  时间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以下要求 。

  第三条 检验检疫

  双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种苗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种苗检验检疫。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在签约地点当场交货。

  2.甲方于 年 月 日送货到指定地点 ,运费由 方承担。

  3.乙方于 年 月 日到指定地点 提货。

  4.其他交货方式及期限 。

  第五条 包装与运输

  1.包装要求 。

  2.运输方式 。

  3.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 元;甲方交货后,乙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还。乙方付款后,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签约地点当场支付价款,甲方应当开具销售凭证。

  3.其他付款方式及期限 。

  第七条 验收

  乙方应对种苗进行验收,如发现种苗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在 日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种苗纯度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 日内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提)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因种苗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向甲方要求赔偿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卖方(盖章签字) 买方(盖章签字)

  营业执照注册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址(住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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