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读后感

时间:2022-09-02 18:22:38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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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读后感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法》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法》的读后感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本单位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协议。

  在阅读完劳动合同法之后,我感受到劳动合同给我们广大劳动就业者带来得保证,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双方都规定了法律责任,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无形中劳动合同维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提出择业择岗要求,参与企业薪酬计划胡制定,提出个人薪酬和劳动条件的要求等企业信息。这些规定使劳动者可以对自己的劳动权利胡维护有法可依,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自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尊重主体平等,在规定劳动者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时要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章程,遵守劳动纪律,保守商业秘密,遵守职业道德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得双方的利益得到了平衡,避免了双方的冲突,使得市场平衡稳定的发展,使用人单位寻找人才,以及我们寻找工作岗位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劳动合同是随着劳动者就业而产生,随着劳动者结束就业而结束,所以劳动合同无时无刻不在维护着劳动者的权利,首先,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同时必须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不得出现强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程序必须依法订立,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执行。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有些劳动者往往忽视劳动合同的形式,比较重要的合同有时只是口头上说说,实际上这有可能会损害劳动者利益,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建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应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使一些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提高自己规范运行意识,正视了劳动者的利益。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劳动者在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时,单方面听从企业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企业提供合同,劳动者甚至练内容都不看就签了字,这无疑劳动者对自己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都不了解,所以劳动合同此时又帮助劳动者完善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责任,劳动合同规定了法定条款和商定条款,法定条款即是劳动法律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法定条款,主要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法律责任等,这些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有的内容可以帮助劳动者认真审视劳动合同,使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得到基本的维护。

  在规定劳动法定条款后,劳动合同又规定了商定条款,即双方当事人在必备条款之外,根据具体情况,经协商约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其他待遇。其中,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那里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计划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那里个月以上班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这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限6个月;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和商定条款从各个方面保护着劳动者的权利,包括薪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等等。

  在劳动合同签定之后,没有特殊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有序进行,但是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解除的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不会只听从用人单位一方或者劳动者一方而执行。

  在劳动合同需要变更时,需要正当理由,且双方必须协商一致,一方提出变更要求,另一方做出答复,然后进行更改签订。杜绝企业不经劳动者同意,只是单方面通知劳动者更改劳动合同,即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没有尊重劳动者意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劳动法规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按照规定程序,首先,要提前书面通知,然后征求工会意见,确定经济补偿,最后提出书面证明。这期间劳动合同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的劳动合同:

  (1) 劳动者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 担任集体协商代表的职工在履行代表职责期间的;

  (5) 职工入伍或者预备服役期间以及履行其他法定义务期间的;

  最后是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届满或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的出现,以及一方当事人消失时,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消失的制度。所以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权利,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从劳动者就业的全过程来看,劳动合同始终伴随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维护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平衡着双方得利益,所以,做为新一代大学生,我们更要读懂劳动合同法,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应用,学会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发扬劳动合同法精神,维护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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