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合作协议书集锦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疗合作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汉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诊疗中心”(以下简称妇科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妇科诊疗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医院妇科建成汉正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妇科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妇科门诊、计划生育门诊、医学影像科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妇科门诊,医学影像及计划生育科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万元,其中设备投入万元,其他万元,由月经“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返回。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妇科诊室、计划生育科、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及四间房和“妇科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妇科诊疗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妇科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妇科诊疗中心”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妇科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妇科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妇科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妇科常见疾病、炎症类、手术类等)。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妇科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妇科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妇科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妇科诊疗中心”门诊、病房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妇科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妇科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妇科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妇科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妇科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妇科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妇科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妇科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妇科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年,“妇科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妇科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1。1万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3。5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3、“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1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2%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4、“妇科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20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按15%计提给医院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妇科诊疗中心”不得另行收费。
“妇科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并计入“妇科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妇科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中心”的收益。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中心”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以及大楼的建设费用等的即时作价款,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方所有)。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日期:
法人代表:
日期:
医疗合作协议书 篇2
为共同做好《20xx年西安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西安市项目组与定点医疗机构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具体如下:
甲方:西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西安市西影路599号 联系电话:85533031)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医疗机构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日常技术指导。
2、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对学校适龄儿童开展宣传、发动。
3、定期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4、落实项目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经费发放,按完成任务量发放,任务过半,发40%;全部完成发80%;复查封闭完好率达85%经费全额发放;封闭完好率低于85%提出改进意见,低于70%以下暂停拔款。
5、对在20xx年窝沟封闭项目中受到投诉、违反项目原则的医疗机构,经核查属实,属于医疗机构责任的,甲方有权予以撤销。
6、对在项目中拖延、质差与完成项目要求相差太大的医疗机构,甲方有权予以撤销。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承担 颗儿童第一磨牙窝沟封闭任务。
2、领导支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窝沟封闭的质量,为儿童提供一流口腔保健服务。
3、公布对外电话,接受群众预约、咨询和投诉。公布诊疗时间。
4、开展口腔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引导适龄儿童自觉参加窝沟封闭。
5、执行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操作点悬挂《西安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定点单位》的标识。窝沟封闭操作人员必须参与项目培训。
6、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内有医生接待前来就诊的儿童,特别是周六、周日、节假日及学生寒暑假期间,能保证就诊时间,方便儿童接受窝沟封闭。
7、项目开展过程中,指定医疗机构应对接受口腔检查的所有儿童进行认真登记,如实填写《西安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登记表》,不得缺项。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的儿童按自愿参加、知情同意原则进行实施。严格掌握适应证,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封闭范围。三个月后按封闭人数的20%抽样复查,封闭合格率不得低于85%,如发现封闭剂脱落,应及时免费重新封闭。
8、窝沟封闭材料应使用流动性好、配备有避光包装、性价比、销售和售后服务好的光固化封闭剂。
9、口腔诊疗器械应达到国家有关消毒/灭菌要求。
10、及时准确输入、整理、统计和分析数据,并按要求上报有关信息。
11、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挂号费、器械费、检查费、诊疗费。
12、不得借项目名义,向家长强行推荐诊疗项目。
1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经费必须落实给执行科室和项目操作人员。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医疗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病人为中心,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甲乙双方子渊组成医疗共同体,经双方发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本着主体平等、自愿结对、互惠互赢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携手发展、共同进步。
二、甲乙双方一“发挥双方特色优势,提升专科建设水平,全面提高技术能力,逐步实现分级诊疗”为目标。
三、甲乙双方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式,以合作为纽带,整合管理、技术、服务等资源,逐步向更加高效、紧密的运作模式推进。
四、甲乙双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各自设立共体办公室,负责日常协作事宜,采取独立运营、密切协作的运行机制。
五、甲乙双方制定双向转诊制度与流程,乙方将因条件所限不能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转往甲方,甲方将康复期和慢性病患者转回乙方。
六、甲乙双方建立医疗资源共享、远程会诊、预约诊疗等合作机制,乙方将无法开展的检查项目转到甲方完成,并建立查询便捷通道。
七、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定期派驻医疗人员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培训、手术、会诊等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整体服务能力。
八、甲方将医院管理考核制度与理念延伸到乙方,定期帮助乙方进行考核,指导乙方进行整改提高。
九、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进修、专业技术培训和观摩,甲方举办学术交流、专家讲座时及时通知乙方参加。
十、甲方向乙方推广安全、有效、规范的适宜技术,扶持乙方建设特色专科及专科特色疗法的开展。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旗卫计局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疗合作协议书 篇4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黄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诊疗中心”(康复诊疗中心)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 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同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康复中心”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甲方承担追加的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后的装修费用和医疗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黄山服务中心建成徐州市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康复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康复中心等传统中医方法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及增建简易病房扩大收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甲方出资投入。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四楼现有康复中心,手术室,观察室,心超室等四楼所有房间和“康复诊疗中心”所需,水、电取暖设备等。甲方所需的医疗、技术、辅诊、财务、安全保卫、后勤及行政科室,应向“康复中心”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务。
(二)根据“康复诊疗中心”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康复诊疗中心”发放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能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康复诊疗中心”的独立性,除“康复诊疗中心”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康复诊疗中心”诊疗范围内病源。乙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四楼“康复诊疗中心”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康复诊疗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康复诊疗中心”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康复诊疗中心”发展门诊、病情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病房使用。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机关审定同意。
(四)乙方负责聘请具有高级生业技术或知名专家与甲方专家共同组成“康复诊疗中心”高级顾问组,负责专家门诊,确保“康复诊疗中心”的诊断、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和保障医疗安全。
(五)“中心”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康复诊疗中心”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资金等费用由“康复诊疗中心”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
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康复诊疗中心”管理,报医院党委研究由医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康复诊疗中心”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往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
(七)乙方在管理“康复诊疗中心”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康复诊疗中心”,乙方不得以“康复诊疗中心”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六、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5年,“康复诊疗中心”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康复诊疗中心”收入中(药品收入除外)每月划拨8000元作为甲方的收入;
2、“康复诊疗中心”如果实际月营收高于4万元的预计月营收超出部分 10%计提给甲方作为上缴利润;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康复诊疗中心”的耗材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进行采购并计入“康复诊疗中心”成本支出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到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康复诊疗中心”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住院费、中医科,中药、针炙,正骨,火灌,艾炙,膏方,按摩,康复保健等为“中心”的收益。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同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二)、由于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中心”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合作期满后,“中心”设备及修建大楼归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药品、耗材等)。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修建大楼的善后处置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医疗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着发展高新技术,造福社会的宗旨,促进医疗专科建设,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甲方院内开展合作以下项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
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诊室五间(室内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水电独立装电表,费用乙方承担)。其他辅助诊室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暂定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若需续签合作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申请,甲方应与第三方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给予乙方续签。
第三条:资金投入
乙方负责专科的所有投资费用共______元,并负责专科的经营管理活动,专科由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必须保证合法正规,并保证医疗质量)。
第四条:盈利分配
合作期间乙方每日营业额,甲方按______%提成。每月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房租、管理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每年分______次交清。协议签字生效即交前三个月的______元,第四个月交第二季度三个月的,共乙方每年需向甲方提交______元整(______万元整)外交费用。
第五条:合作终止相关约定
乙方如果因管理经营不善,无法维持,必须提前______个月通知甲方,但协议终止后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押金______万元整,______个月后无医疗纠纷全额退还乙方(前遗留的医疗事故、纠纷,一切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协作医生注册手续)。
2、负责提供水电并安装水电表(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协调院内外有关部门的关系。如乙方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等问题,甲方应及时派员协助解决,但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负责为乙方统一挂号、收费,挂号费归甲方所有,其余专科业务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每个月______日结账。
5、在合作期间,甲方应承诺不得开展与乙方相同科目,自然病人属乙方业务范围之内。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专科所用的器械、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正规厂家,证件发票齐全)。
2、乙方自行聘用专科医护人员,必须持有《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在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注册后方能上岗,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发现没有注册人员上岗,由此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罚款______元/人。
3、专科配备医技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医院的统一管理,不得损害医院形象。
4、乙方对专科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医经营。若因违规医疗广告或发生医疗纠纷、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以免扩大影响,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合作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做好医德、医风,维护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不得包医包治的承诺,不得收受红包,不得在科室发药、收费,如果发现一次,当月罚人民币______元/次(______元整)。发现超范围看其他科室患者每次罚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整)。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第九条:其他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规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协议,如因一方面终止协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医疗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开封医疗废物回收中心
乙方:xxx
乙方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如:染血的止血贴、纱布、医用手套、胶布、棉签、一次性医疗用品等不得随意处置或销毁,必须集中统一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甲方为开封医疗废物回收中心负责收集乙方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双方就处理甲方上述废弃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根据医疗废弃物的实际积累情况送交甲方。
2.甲方接收自行解决处理上述废弃物。
3.自签约之日起,乙方需预付甲方全年处理费600元。
4.协议有效期三年。自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14日止。
5.未尽事项或修订,可经双方协商协商或另行签约。
6.本协议自签约日起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7.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x月x日 日期:x月x日
地址: 地址:
城关镇春场杨爱巧诊所 20xx年x月x日
医疗合作协议书 篇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为了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本企业合伙人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第二条 企业名称:_________医院
第三条 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经营范围和方式: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保健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医学美容科、心理咨询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中西医结合科。
第五条 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人:
姓名 住 址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列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 货币出资 **万元 占___%
合伙人应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交付出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第七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财产。
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处分、转让、出资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章之规定执行。
第八条 合伙企业的议事方式: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
第九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如下:按出资额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由下列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__________。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 专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 依照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各合伙人都有参加执行企业事务,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
2、有依据合伙协议规定享受合伙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
3、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第十六条规定比例的数额时,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4、当某一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其他人债务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合伙人有按合伙协议规定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清偿原剩余财产的权利;
6、有权委托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7、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二) 合伙人的义务:
1、有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义务;
2、有依据合伙协议规定比例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义务;
3、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5、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权利义务:
除《合伙企业法》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外,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责其它合伙企业事务的决定和实施。其义务有:
1、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接受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监督;
3、每3月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在其他合伙人对正在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当停止该项事务的执行。如发生争议,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决定。
第十四条不参加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1、对应由事务执行的事务,不再参加执行;
2、监督事务执行人执行事务,包括:有权检查其执行情况;为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有权检查帐簿;对正在执行的合伙企业事务,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事务执行人停止执行该项事务;
3、对《合伙企业法》规定和本协议约定须由全体合伙人同意或决定的事务,有权参加决定。
第十五条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及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
合伙人姓名 出资额 利润分配比例亏损承担比例: *****万元__%__%
*****万元__%__%
*****万元__%__%
合伙企业每年结算一次,对前一时期的利益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
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前款确定并记录在案。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第十八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限期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 合伙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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