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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时间:2023-02-07 17:59:58 其他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精选16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精选16篇)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1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

  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2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3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4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5

  我们都知道酒驾是很危险的,给自身带来危险的同时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门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检查。

  刚看到一个新闻,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进行吹气,这位男子的妻子底气十足的.相信并且声称男子根本没喝酒,一起吃的饭,亲眼看着的。

  但是结果却令人意外,检测显示该男子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吊销驾照,拘留十日并且罚款,因为这是他第二次酒后驾驶了,该男子说确实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饭,但是在妻子不在场的时候还是喝了一杯酒,因为怕妻子责备,就隐瞒了她。

  这下,因为酒驾可是受了不少罚,这种酒驾的行为实在不值得提倡。说到酒精检测,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后,会检测为酒后驾驶。

  不过这也不用担心,在吃荔枝过后十分钟,就会检测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车上吃了荔枝,被检测酒驾,也可以对结果提出质疑的,进行抽血检查。

  总之呢,酒驾不提倡,要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6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车祸也接生不断,但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还是醉驾。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还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思,就是因为有这种心理,才会让更多“家破人亡”的戏码上演。

  能够证实醉驾危害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罚款,这就是因为他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稍微喝一点应该没什么,但当你喝了酒在决定要开车时,你已经犯下了大错。每当我在电视荧幕前看到因为一些人醉驾而导致他们的,亲人痛不欲生时,只能默默地叹息,并不断祈祷不要有下一次,但这种事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使他们的家人不得不绝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给予我们生命,是希望我们能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让我们白白浪费了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因为醉驾而在法庭上忏悔,就会觉得那些很恶心,难到就因一句忏悔的话,就能换回那些无辜的生命吗?难到就因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吗?难到就因一些赔偿就能抚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吗?我想这是不能的。

  在这时,我想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说:“一个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结实吗?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你们不理智的选择下悲惨的死去了,而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家人的话,你们还会那么做吗?还会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吗?还会酒后驾车吗?所以请你们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面对这一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会成为你们的不幸。

  最后再叮嘱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7

  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醉驾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不论你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另外,我们不能等产生重大事故了才来追究刑责,那样的话未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驾定刑、定罪的初衷了,毕竟我们制定相关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规劝和忠告。

  酒驾危害甚烈。据了解,全国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体、精神、物质等三方面的打击。

  法官用“驾驶距离不远”使莫王松免究刑责,显然不妥,有变相纵容、默许酒驾之嫌。诚然,醉驾量刑是要考虑情节,但这个情节应该是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有无造成社会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驾距离的长短。要是“驾驶距离不远”成为醉驾免究刑责的话,那么此例一开,那今后醉驾超过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这个驾驶距离不远到底又是指有多远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收敛行为。心理上有所恃,行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当一些人感到交规法条奈何不了他时,开车起来便无所顾忌,即使饮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

  酒驾有危险,但更危险的是不能很好的“惩前处后”,否则,“驾驶距离不远”必将成为酒驾的借口了。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8

  清醒认识酒驾危害!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之后一定不要驾车。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9

  统计,去年全国有35万人因酒驾或醉驾被罚责或入刑,又有上万人惨死在酒驾醉驾的车轮下;酒驾醉驾,车毁人亡,一个个家庭被支离破碎,一幕幕惨剧触目惊心,不仅伤害了无辜的路人也毁了自己的.家庭,真是害人又害己;酒驾醉驾,使的触觉能,判断和操作能降低,容易产生视觉障碍,视像不稳,辨能下降,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酒驾醉驾,会因神经在酒精的刺激下产生麻痹作用,反应或亢奋或迟钝,注意力分散,踩油门的轻重感往往会失控,甚至会将油门当作刹车踩,从而酿成悲剧。

  自从酒驾入刑十一年来,为何仍然有人前赴后继以身试法明知故犯,在明明知道酒驾醉驾是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依然屡禁不绝敢于冒险呢?究其原因大都不外乎是有侥幸心理在作怪:有的人自恃酒量好车技娴熟,只要不走运被查就没事;有的人以为自己经常跑的路上从未遇上过交警,喝点小酒没事,不会被查;有的人酒后突然有急事要外出,想想快去快回,途中应该不会有那么背,遇上交警检查吧。

  酒驾猛于虎,让我们始终珍爱命,拒绝酒驾,作为一名党员更应树牢红线意识,克服侥幸、麻痹、无所谓等心理,以对个人、家庭和单位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模范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时时处处严格自律,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10

  生命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每一个人都应该负起自己身上的责任,珍爱生命,这不仅仅对于家庭,更是对于我们生命本身的尊重,在喝酒之后,坚决不驾车,可以避免很多,因为酒后驾车导致的不幸事故的发生,也会让我们的家庭多了一份幸福,让我们每一个人多了一份快乐,所以每一个人都应该在珍爱生命的.同时拒绝酒驾,这样才能让家庭,更多了,一份安全和幸福,难道每个人不正是希望这样的幸福生活不吗?难道希望每一个人都想要过上美满快乐的生活吗?

  所以我们要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禁止酒驾,这样才能保护好家庭,保护好每一个人的健康,让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才能够这样快乐,无忧无虑,幸福的!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11

  在当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高,汽车也逐渐进入大众家庭,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私家车,虽然汽车的到来给不少人带来便利的,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危害也不容小觑,例如其中酒驾引起的交通事故也给广大人民大众带来不少的伤害。酒驾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众所周知。酒精会使驾驶人的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弱。醉酒更容易造成驾驶人情绪、行为失控,醉酒后超速、闯红灯造成的恶性事故屡见不鲜。

  我国对酒驾的行为也采取不少的处罚措施,为何酒驾现象依旧频繁发生?一是驾驶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守法意识不强,对酒驾的危害认识不够。不少驾驶者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好,只要脑子清醒,应付驾车绝对没问题,有些司机认为自己酒驾从未查过,另外,自认为可以通过“关系”进行疏通,且也有自己应对交警查处的办法,有恃无恐,这更加剧了侥幸心理,亦使酒驾成为了常态。二是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处罚力度相对较轻,缺乏对酒后驾驶的整治长效机制。由于警力不足,交警部门虽然日日查,夜夜检,查处酒驾的的依然几率低,交警部门只能在重要路段,重要时期开展巡查,无法做到全天候,全区域覆盖,交警的查处方式不够灵活,以致于有些驾驶者钻了空档。另外,我国对酒驾的处罚在实际操作中重经济处罚,轻“酒驾入刑”。三是受我国酒文化的影响,饭桌上无酒不欢,无论红白喜事,各种聚会都离不开酒,不喝酒就意味着感情不深,不喝酒就办不成事,饮酒已成为现代社会社交场合不可或缺的元素之一,这也是致使酒驾数量增多的原因之一。

  禁止酒后驾车仅靠公安机关对酒驾进行处罚来约束是远远不够,更需要的是驾驶者的自觉。驾驶者要自觉提高自我约束力,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醉酒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不止给当事人造成了直接伤害,更是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少的伤害。要从根本杜绝酒后驾车这一严重的违法行为。

  杜绝酒驾要加强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切实实行整治酒驾的长效机制。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据《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对已构成交通肇事的.司机更要依法从重处罚,杜绝说情,以儆效尤,以此增加驾驶者的遵法守法自觉性。同时还要通过提高道路巡查密度、开展交通专项整治等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防控力度,以此切实维护公众的交通安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认识。开展对酒驾引起的危害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部门在做好部门宣传报道工作之际,邀请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记者随警作战,对公安交警的执法、办案等环节进行跟踪拍摄,并在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专题刊播,用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酒精的危害是无限,不要让有限的生命消逝在无限的伤害之中,所以请大家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的重视。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12

  今天下午党员集中学习的时候,看了微电影《酒罪》。电影只有十几分钟,发人深省,让我更深刻地感受到不喝酒不开车,不开车不喝酒这句话的必要性。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作为司机,手握的方向盘不仅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还要对别人的安全负责。这个责任很可能涉及到两个家庭,涉及到很多人的平安幸福。

  在电影中,酒后驾驶的儿子很可爱,很懂事。母亲责备父亲不起床时,儿子对母亲说:父亲很辛苦,以后不要说父亲。我也是父亲,看了电影最后,儿子死于交通事故,叹了口气。这个再次醒来,开车要小心开车。不仅要酒后驾驶,还要遵守交通规则。今晚下班回家的路上,下着小雨,天空特别暗,昭亭南路暂时发生了两起交通事故,一辆是两辆车追尾,两辆车撞上了电动汽车。

  安全驾驶,每个人都有责任。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13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简直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在酒驾入刑之后,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抱着侥幸态最终后悔莫及,很多人都是自以为是,以为喝酒关于自己没有影响,只要运气不是很差,就不会被查到。但喝酒之后的行为很难控制,所带来的危害不光是关于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关于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也会带来危害。

  酒驾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我行多次关于禁止酒驾作出相关规则,依然有同志报侥幸心态。关于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我们每个人确立一种道德意识,我们要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

  各种危害都告诉我们,酒驾是万万不能角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抵制酒驾行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持我行的形象,同时也要时刻提醒亲戚、朋友、同事,起好带头学习的作用,不光自己不酒驾,也让身边人不

  酒驾。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损储备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确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单位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14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15

  当前,在电动车未列入考证时期,许多电动车驾驶人缺乏交通安全常识,闯红灯、逆向行驶屡见不鲜,电动车事故频发。针对这一现状,我开着交通安全宣传车,不管是在8小时内还是8小时外,发现有机动车、电动车交通违章行为,立即上前劝导,指出其违章行为,并给予当场纠正,力求达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之目的。

  今年的禁酒驾工作,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处罚人员之多,历罕见。截至目前,我们大队查获酒后驾驶945起,醉酒驾驶62起。从查处数上看,我们在全市各大队排名中仍处于后位。但是,我们大队查处酒后驾驶小分队和各中队民警,每天都在重点时段查酒驾,工作力度毫不逊色。交通安全教育也发挥了潜在的效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深入人心。酒后驾驶人越来越少。我以为这就是的成绩!

  凡是酒后驾驶人,在处罚时,不但要扣驾驶证3个月或6个月,还要记12分。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人必须接受7天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科目一重考。面对庞大的考试人群,我们不厌其烦地组织他们学习,开展安全教育,给他们讲酒后驾驶的.危害性,细算酒后驾驶法律帐、经济帐、家庭帐,使酒后驾驶人懂得酒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从而消除侥幸心理,杜绝酒后驾驶。

  随着禁酒驾工作的逐步深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已越来越少。从被查处人员情况看,农村农民工较多。这些农民工被查处后,不但要拿辛苦钱来交罚款,而且还要用电脑进行理论考试。对初次接触电脑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大难题。为此,我们在对这些酒后驾驶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的同时,对电脑操作技能也一一进行讲解,消除他们的电脑考试畏难情绪,尽量为他们提供必要服务。

  我们是人民的警察,工作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好群众工作并不是件非常容易的事,需要我们有较好的人格品质,还需要我们踏踏实实的工作,更需要我们面向群众、深入群众,为群众着想,创新群众工作方式,创新群众工作思路,用“细心+耐心+真心”的工作态度,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做阳光警察,当人民公仆,并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每一位民警在各自的岗位上实践,用言行来体现。做到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巩固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更好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酒驾危害性的心得体会 篇16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经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首先从违法成原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依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且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关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通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关于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则,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确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关于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需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北京公安局就加大了关于酒驾的严管程度,经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关于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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