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属各中职学校: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在这里,首先向长期以来在学生资助工作中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各中职学校的负责人,表示慰问!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我区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基本建设
我区中职学校绝大多数是民办学校,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认识参差不齐、水平高低不一,因此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基本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完善机构体系。在XX年10月25日,区编委正式成立某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制三人,正股级。经区教育局上报区委组织部同意,现已正式行文任命某为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各校要成立由校长牵头,教导处、政教、后勤三条线的人员参与,专人负责数据录入和信息上报,专业财会人员负责发放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积极开展各项资助工作。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二是理顺管理体制。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资助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和奖惩办法,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理顺资助工作的管理体制,尽快针对中职学校建立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有序开展。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经常组织各校资助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召开会议,统一思想,集中部署,准确把握国家资助新政策、新标准、新要求。要打造一支既懂政策、精业务,又善于沟通、有爱心、能吃苦的高素质资助工作队伍。
二、抓好常规管理
对于常规管理工作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管好专项资金。一个方面要保证专项资金安全。各中职学校要杜绝以下三种主要违规违纪行为:
1.用国家助学金抵扣学费、打入饭卡、或以现金形式发放等;
2.虚造学生资料,虚报学生数,瞒报受助学生人数,套取国家助学金;
3.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或公款私存。否则,一经查实,除收回多领的财政资金,予以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校长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取消该校职业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重点项目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严重,对学校采取取消部分或整体资助资格(取消期内学生应享受的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学校自行承担)、取消申报各类重点建设项目资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限制或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如:XX年5月,市教育局和某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查处了某经贸职业技术学校虚报冒领中职国家助学金违规行为。调查认定该校采用虚假信息注册47名学生学籍,领取48名学生国家助学金并以学杂费收入存入学校账户造成套取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违规事实。根据有关规定,对该校给予以下处理:
1.注销47名学生的学籍,收缴48名学生的.助学卡及助学金3.6万元;
2.取消该校XX年度年检优秀单位称号;
3.责令该校向市县教育局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4.取消该校09级学生XX年春季学期的整体资助资格(取消期间由学校自行承担)。同样,在XX年、XX年上级资助主管部门也分别查处了汉寿县涉外中等职业学校、常德计算机职业学校、常德信息技术学校的违纪违规行为,教训是深刻的,损失也是看得到的。请各中职学校务必要在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上,做到按政策办事,按规矩来,过得硬,不出任何问题。
另一方面要落实配套资金。在学生资助资金配套上,要确保区财政全额预算、及时配套、不留缺口。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联合督促检查,是确保资助政策不折不扣得以落实的重要措施。健全资助公示制度,开通投诉热线电话。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资金要严格按照基本程序发放,做到足额及时,有关档案资料要整理齐全备查。
三是搞好舆论宣传。全区各中职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
三、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目标管理考核,以考核激励为手段,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职助学金的监管;强化育人工作,在不同学龄阶段围绕“三大意识”(感恩、诚信、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是拓宽资助渠道。鼓励社会捐资助学,搞好“九八”助学日等资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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