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写读书的作文合集7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写读书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写读书的作文 篇1
我爱读书。书,是一件美好的东西,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内心世界,书是世界上最好的物品,所以我爱读书。我每天啃嚼着书上的文字,感到惬意极了。书是我忠实的伙伴,我是书忠实的读者,一读书我就会忘掉身边的一切。
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商场,我对琳琅满目的商品毫无兴趣,却一头扎进了书室。“哇!这么多书啊!”我惊呼道。有各类《作文大全》,有《古诗文》,有中外名著,有小说……我被它们深深地吸引住了,并没有注意妈妈到哪去了,反而自己看得津津有味。
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主人公的一举一动我看得清清楚楚,她们仿佛就在我的身边。在书里,我看到了主人公的诚实、善良,她教导我要诚实守信,要以诚待人……我正看得神魂颠倒时,妈妈一下子把我从书堆里揪了出来,把我吓了一跳。看到妈妈那着急的样子,我才意识到我已在这儿呆了很长时间。妈妈说:“你在这儿已经三个多小时了,中午饭的时间早过了,你不饿吗?”在妈妈的劝说下,我终于恋恋不舍地离开了书室。
在家里,我就更“放肆”了,为了看一本新书,我可以不吃饭,不喝水。有时妈妈把我的书夺走了,我会偷偷地找出来,为了不引起注意,我会在晚上看它个通宵……我就是忍不住书的诱惑,因为我太爱读书了。
我看到一篇文章上曾经说过: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个最好的朋友。它始终不渝,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永远不变。它是最有耐心、最令人愉快的伴侣。这段话简直说到我心里去了!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书使我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
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让我们大家_起啃嚼书本上的知识吧,我爱读书。
写读书的作文 篇2
欧阳修“朝而往,暮而归,四是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 他的乐趣在于去醉翁亭饮酒;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的乐趣在于与世无争地过着宁静的乡村生活。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乐趣则在于读书。
五年前,我只对《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情有独钟,因为这两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当上了初中以后,我疯狂的恋上了小说.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还有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些都是我初中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就像莎士比亚说的”书籍是全世界最好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让我懂得人生的一本书。这本书主讲的就是:主人公在一次海难中,被漂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在岛上艰苦地生活,学会了许多事情。在荒岛的生活没有让他沮丧,也没有让他消沉,反而让他的人生多了一次冒险的经历与一份坚持不懈的精神。他在岛上的生活虽然艰苦,但是靠自己的劳动换来的,却让他幸福、快乐、满足。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生这两个字很平凡,但意义很大。我们不能受到委屈或遇到挫折就退缩,就沮丧。我们应该勇敢面对,坚持不懈,学这本书的主人公一样与困难抗争到底。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
写读书的作文 篇3
莎士比亚说的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给我知识,它让我快乐得到启迪。我爱书。我特别喜欢读书。书,像是一个无时无刻伴随着我左右的精灵,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读过《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海的女儿》等等。我被白雪公主的美丽和幸福生活充满了憧憬,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遭遇而哭泣,被阿拉神丁的机智勇敢所折服。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我对学习失去了信心,当我读了爸爸给我介绍的《张海迪的故事》,才知道张海迪是个残疾人,精通七国语言,还写过许多小说,是张海迪的故事让我知道了人应该坚强,从此我更加用功了。渐渐地,渐渐地,随着我逐渐成长,读的书越来越多了。我发现读书就像喝茶,一杯永远也喝不完的茶,感觉由淡变浓,愈品愈有味道。而我对看书读书的追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了,很快地我喜欢上了小说,特别是杨红樱写的小说。读书让我快乐,读书让我学会坚强,勇敢。读书还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书就像一缕阳光刺破了黑暗的缝隙,于是缝隙里便有了新鲜与活力,同样,一份对读书的执着让心灵插上翅膀飞越了茫然,于是心灵便有了空气与清爽。读书就应该象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书是逆境中的襌堂,年轻时读书就象迎着朝阳走路,最淡的墨水也胜过最强的记忆。
读书让我快乐,读书充实了我的生活只有在读书的时光里,才能获得这份人生的感悟,如果读书是一条快乐的河,那么我愿做一叶舟,飘向未来的远方
写读书的作文 篇4
我十分崇拜冰心。冰心从小就熟读四书五经,四大名著,而我,说来惭愧,第一本启蒙读物是《唐诗三百首》,和名人相比,我当然算不得博览群书,但自然有一点体会。
书是历史的纽带,让我了解古今中外的趣闻轶事。上下五千年,纵横八千里,这大概就是书的伟大创造力吧。书让我感受到了秦朝统一六国的雄风,三国争雄的铁戈兵马,成吉思汉‘天之骄子’的风范,王昭君出塞的凄惨。
只有懂得品味,才能从书中品尝到悠远的滋味。对于画盲来说,塞尚到凡高等于不存在,毕加索的抽象画只是几笔涂鸦,对于音盲来说,莫扎特到李斯特等于不存在,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只是一阵狂噪。而同样,对于只热衷于读街头小报的书盲来说,海明威到奥斯特洛夫斯基等于不存在,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只是一堆草纸。鲁迅的正直,朱自清的优美,苏轼的豪放,曹操的大度,冰心的细致,都是值得我们细细品味的。书是三国情诗的缠绵,是咏絮才女的婉约,是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人们常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每一本好书都是一种思想,人接受的正确思想越多,犯的错误就越少,尽管‘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书能陶冶你的性情,更能铸造你的品质。
美国有位女作家写了一本书《汤姆叔叔的小屋》,林肯说,是一个小妇人引起了一场战争,可见书的影响力多广。在中国人民斗志薄弱的时候,鲁迅看着中华大地被蹂躏,毅然弃医从文,拿起了笔,写出了无数拯救人民堕落思想的好文章,使恍然醒悟的中国人民奋起反抗,最终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无论现在还是未来,书永远是洞察世界的工具,永远是人类的高山流水,伴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坐观泱泱世界的滔滔风云。
写读书的作文 篇5
我的生物钟被彻底搅乱了。
我成了夜猫子,深夜12点的时候精神十足,早上一起来却是哈欠连天。
这一切,都是因为前不久从外婆家带来的那些旧书——母亲的书。
翻看母亲的书就像探宝一样有趣。那些古旧的封面下尘封着一段不为我所知的历史。走至阳台,那些线装的旧书不知何时又蒙上了一层灰,就好像戴上了一张灰色的面纱,朦胧,看不真切,吸引着我去揭开,去驻足。
坐在小板凳上,我逐一看着书脊,“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等等这些标记令人肃然起敬。随手抽出一本书,却是一本《三国演义》。我感到有些好笑,四大名著对我来说只能算是给小孩子看的普及读物。不过,这古旧的东西还是让我感到着迷。翻开一看,眼前尽是泛黄的书页,岂止是泛黄,已经完全变了颜色,是一种如泥土般的浅棕色。凑上去闻,一股干燥的古旧灰尘味扑鼻而来,仿佛还残留着那个年代的气息,对我而言,这何尝不是一种新鲜的味道?
我小心翼翼地翻着。整行整行工整的.圆珠笔字映入眼帘,这是妈妈的字体。工整的批注,空白处的长篇大论。我从未见过如此认真地读过的书。我被一种难以形容的东西感动了,一种深沉而又真挚的东西,也许是理想,也许也是信仰。我仿佛透过这本书,看到了几十年前母亲的漫漫求学路:背着布挎包在山间奔跑着,跳跃着。
这些书是过去年代的老物件了,残留着过去的痕迹,蕴含着多少故事,带着过去年代的气息扑鼻而来,历久弥香,久久萦绕在鼻间,经久不去。
转头看钟,12点了。外面淅淅沥沥地下着雨,给灰黑色的玻璃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映着我的身影。我躺在床上想着,没准,几十多年前的一个夜晚,也有一个人躺在床上全无睡意,不是像我这样的闲情雅致,而是不止的叹息。
写读书的作文 篇6
我是个挺爱读书的小学生,我的生活中几乎少不了书。
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性格十分胆小,不爱与别人说话,但是,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老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要当好孩子》的书,却改变了这一切。五年级的时候,老妈给我买了一本《我要当好孩子》的书。却改变了这一切。
我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十分喜欢里面的小主角---金玲。她是一个刚升六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成绩不怎么好。但她性格活泼,有许多好朋友,我非常羡慕她。当金玲因生病请假而落下功课时,都会有同学及时地帮她补习,当她遇到困难时,身旁也总是会有好朋友的帮助。
这与我刚好相反,因为我不太爱说话,因此交不到这么要好的朋友。因此,我想从现在开始,多与别人说话,使自己的胆子变得更大一些,试着去交更多的朋友。甚至在上学的路上都学着主人公习惯地和路边的人打招呼。
在读《我要当好孩子》的日子里,同学们对我的一举一动都感到好奇,一个个的都问我你这几天怎么变的这么热情,性格也变得这么开朗?之后,我就向大家推荐了这本书,和大家一起分享书中有趣、精彩的内容。
书改变了我的性格,把我从一个胆小、不爱说话、害羞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开朗、大方、自信的小学生。这本书写的特别真实,让我也融入到了整个故事中,使我感受到了另一个世界中的自己。
书就像一种神奇的药物,它可以使一个内向,不善于表达的人成为一个阳光、开朗的社会成员。
写读书的作文 篇7
就在这几天,我读过许多好玩的书,在这些书堆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感觉好快乐。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精彩。书中告诉我们大家:洋洋葱头的爸爸老洋葱因为无意中踩了柠檬王一脚,被关进了监狱,洋葱头探监时。老洋葱告诉了他的儿子洋葱头说这监狱里关得都是正直的人,而强盗、杀人犯都被柠檬王在宫中养着。洋葱头决心救出监狱里所有的好人,让他们不用再过那种苦日子,过上以前平淡而又美好的生活。但是,正当他准备救出南瓜老大爷和村民的时候,却被番茄骑士关入了黑牢。在洋葱头的好朋友小田鼠、小樱桃和小草莓的帮助下,他才被救出来了。后来由于青豆律师的背叛,他又一次落入了番茄骑士的手中,被关进了老洋葱的那间监狱。小田鼠把地洞打到监狱,救出了洋葱头和所有的好人,柠檬王的手下柠檬兵纷纷放下了武器,大家共同推翻了柠檬王的统治,都获得了自由。在洋葱头被关进监狱的那些天里,番茄骑士专门用一根管子通到洋葱头的监狱里,听他们说话。他怕别人偷他的钥匙,想到把钥匙放在袜子里。于是,他每天都穿袜子睡觉。小草莓想找出藏钥匙的地方,但是什么线索也没有。他决定和小樱桃商量。小樱桃想出了:“偷,做一个巧克力蛋糕,在里面撒上安眠y,正好番茄骑士也爱吃巧克力。等他一睡,把钥匙偷出来,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出来了。是不是一个好办法呀!”有了这个绝妙的好办法,洋葱头就得救了。
故事中的洋葱头,是一个聪明、机灵、有主张和正义感的男孩,他团结葡萄师傅、南瓜老大爷、小红萝卜、小樱桃等被受压迫的朋友,一起反抗柠檬王、樱桃女伯爵、番茄骑士的暴力统治,虽然在斗争中历尽了磨难,但是最终还是取得了胜利。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洋葱头了,他做了一件连大人也难以完成的事。他为了救出他的所有朋友,怎么也不怕苦,就算番茄骑士一而再,再而三的和他作对,但洋葱头不屈服,勇敢地将小伙伴和亲人救出来。洋葱头告诉我们,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勇敢的面对这一件事情,不能屈服。
读了这一本书,我感觉好快乐,整个人好像已经走进了这一美妙的童话世界里。和洋葱头一起冒险,一起玩,一起交朋友,一起历尽千辛万苦!
原来读书是如此美妙,如此有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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