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时间:2022-08-10 12:16:50 读作文 我要投稿

【推荐】读书的作文汇编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读书的作文汇编10篇

读书的作文 篇1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很喜欢读书,从六岁起,我就开始读书了。

  那时,我刚刚学拼音生字,读不了书,于是我就让妈妈在睡觉前给我讲,就这样,我听完了第一本书《木偶奇遇记》。

  之后,因为我有了小妹妹,妈妈就忙的不可开交,没有时间给我念书了,我只好去找表姐给我读书,这次我听的是《绿山墙的安妮》,什么波光粼粼、风景如画的闪光小湖,什么无时无刻总令人神往的紫罗兰溪谷,我听得津津有味,但表姐讲了一个小时就回书房去做她的功课了,我只好带着对故事的期待上床睡觉去了。

  《爱的教育》是我在八岁读的`,但我读到洛佩谛死了,我伤心极了,就丢下了这本书,改读别的书了。但过了几天,我又忍不住了,便再拿起《爱的教育》读了起来。一连就是几个小时,我终于读完了,内容很精彩,我是越看越有劲。

  九岁那年,妈妈让我读《红楼梦》,但我连人物都分不清,就干脆不读了,直接去看那精彩的《西游记》,唐僧取经时,居然有和孙悟空长的一样的猴子,读到后面,才知道是妖怪变的,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后来,我读的书越来越多。读书提升了我的习作水平,有一次阅读老师让我们写梨花,我把梨花比作串串洁白的花苞珍珠似的晶莹闪耀。其实这是我读书时发现的好句子,我觉得用在我的中很恰当。没想到我的竟然得了五颗星,让同学们轮流阅读,这样一来我更是尝到了读书的甜头。

  于是我更喜欢读书了!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是冰心的名言,也是我的读书格言。我深信:

  读书使人快乐!

  读书使人明智!

  读书使人进步!

  我呼吁大家一定要多读好书!用书籍丰富自己的心灵,用读书来增长自己的智慧!

读书的作文 篇2

  书,这个多么熟悉的字眼。它伴随我度过了无数个春秋,无数个夜晚,是它使我的童年变得充实,快乐。

  想起我三年级时,老师要我们大胆提出自己的问题,我自告奋勇的举起了手,老师点了我的名,我上来后,对同学们说:“天为什么是蓝色的?”顿时,叽叽喳喳的教室一下变成了鸦雀无声,平时大大咧咧的`同学都静了下来,我清了清嗓子,说:“天是蓝色的是因为太阳光不止是红色,还有蓝色,由于红色穿透力强,能穿过大气层中的尘埃,蓝色由于穿不过去,留在大气层中,所以天空就变成了蓝色。”顿时,教室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正是因为这件事,同学们送了我一个雅号“小博士”。 这一刻全都是因为我偶然从书中看到的,那一瞬间,我就换来了全班同学的知识,开阔了视野。

  古往今来,书在历史上立下了丰厚的伟绩,如:孙子兵法。这本脍炙人口的孙子兵法,为多少军事天才建筑了胜利成功的里程碑,在此,我要大喊一声:书,我赞美你!

读书的作文 篇3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这些名人名言中,我渐渐地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

  自从我识字以来,我只知道玩,没有一点学习的心思,更别说什么读书了。在一次吃饭时,我看到妈妈在看一本名叫《百科全书》的书,读得津津有味,当时我觉得特别好奇,便把妈妈手中的书一下子夺过来,我也看了起来。里面的内容非常有趣,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我竟然也读得津津有味,渐渐地如痴如醉,完全沉浸在书中……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也是我爱上读书的.第一步。我开始读童话等各种各样的书,越读越感到有趣,怪不得人们常说:读书仿佛在品“长生果”,的确如此啊!

  记得有一次,我正看一本叫《中华成语》书时,我的表妹来了,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书,去和妹妹玩。当我出去给妹妹买东西时,调皮的妹妹竟然把我的书撕掉了好几页,这可是我的心爱之物啊!一气之下,我打了她几下,觉得她不可原谅,还要跟她“绝交”,我放出话:“以后她来我就走,我在她就别来!”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我把撕下的那几页书小心翼翼地粘好,放到了我的床头。

  自从我爱上读书之后,知道的四字成语和名人名言越来越多,明白的道理也越来越多,读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收获也越来越大……

  我深深地体会到: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我要大声说:“我爱读书,我要读更多的书!”

读书的作文 篇4

  如果有人问我,你为什么而读书?我会真心的告诉他:为了感恩而读书!

  有的人一生下来就要面对贫困,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公主皇帝,我是前者。因为贫困,我刚上小学就与父母分居南北两地,打工的父母从此再没回来看过我,让我和奶奶生活在遥远的北方山村。那时因为没有钱,用不起电,奶奶就给我点起煤油灯让我读书,而在此之前我和奶奶常常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必要点灯熬油。

  初二的时候,由于父母在外生存艰难,自顾不暇,就没有再给我寄学费回来,无奈中我含泪离开了寄托着一生幸福与梦想的中学校园,跟着同样穷得走投无路的叔叔出去打工、学做生意。在短短的打工日子里,我见了很多,想了很多,明白了很多。我想叔叔现在虽然可以供我吃穿,但他不能供我一辈子,要生存还得靠自己,还得要读书。于是,在一次与父母的通话中,我强烈要求读书。就这样父母同意让我独自前往他们打工的西双版纳。在这个遥远而又美丽的边陲,父母从艰难的生活费中挤出学费,让我再次踏进了久违的校门,听到了虽然朗朗但却是不同于家乡口音的读书声。

  难得的异地初三,我倍加珍惜,读得特别努力。一年后,我用允中的通知书报答了父母的支持与养育。可是,自古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爸爸在我接到通知书后就开始没日没夜地为我赚学费,终于劳累过度,在打盹的瞬间被压茶饼的机器压伤了右手,从此这只为一家人赚取生活费的右手就只能干轻活了,但爸爸没干轻活的福气,为了供我上学,为了一家人的生存这只受了重伤的右手必须忍受疼痛并冒着残疾的危险继续干重活。

  现在,我每天坐在允中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眼前总会浮现出爸爸无力的右手,痛苦的表情,挣扎的身影,因为这一切都是为了我。比起其他同学来,我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过高的追求。我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感恩:感激亲人的供养之恩,感激乡亲们的免费之恩。我刻苦学习,就是为了将来用自己的知识使爸爸那只受伤的手不再疼痛,让和妈妈一样的打工仔不再为了生存而煎熬。我拼命追求知识,就是为了用知识改变打工仔以及他们的后代的命运。这就是我为了感恩的读书。

  我知道我的路还很长,很艰难,处处布满荆棘,但想起依着柴门盼儿归的八旬老奶奶,想起挣扎在城市角落里的打工仔,我什么苦也能吃,什么困难也不怕。我决心用知识迎来打工仔解放的那一天。

读书的作文 篇5

  “粉红猪!粉红猪”同学们总爱这样称呼我,一则是因为我长得圆滚滚,福气满满的样子,二则是因为我特别钟情粉红色,经常穿着一身粉红衣饰,看起来粉嫩粉嫩 的,十分抢眼,而且只要一踏进我的房间,映入眼帘的就是满室粉红:从书桌、衣柜、床铺,到其他小用品,除了粉红,还是粉红,浪漫极了!

  我很喜欢看书,一有空就钻进图书馆里,像只书虫一样,陶醉在一片书海中。如果现场看不够,便顺手再借阅个四、五本,所以图书馆的阿姨们都认识我,也常常鼓励我。

  这么多的作家当中,我最欣赏林清玄先生。他的文笔流畅自然,没有太多艰涩的词语,很适合我们阅读。他的作品有些幽默风趣,会让人笑得在地上打滚,而有些则扣人心弦,让人感动良深,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思想的天鹅”这本书,里头收录的.文章都很值得一读再读,保证百读不厌。

  将来长大后,我想成为一位作家,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和读者分享,所以现在我除了继续大量阅读,增长知识之外,还很努力的学习作文技巧,希望能练就一枝生花妙笔,朝理想勇往前进!

读书的作文 篇6

  看啊,有一只“小书虫”正坐在我家沙发上津津有味地啃着一本书呢。你也许会问问题了:“咦?为什么不把它赶出去呢?”嘻嘻,因为“小书虫”就是爱读书人——我。

  以下场景是本书虫常出没的地方:家中大床上,新华书城,图书馆,书店等。如果你在这些地方看到一个穿深绿色裤子,黑色上衣,有1。45米个儿的男孩,手里正拿着一本书,那他就是我了。

  我曾经有一次在书城里创下了从下午的3:30分—晚上9:30分,待了整整6个小时的记录,而晚饭则是:面饼,香肠和老酸奶。

  因为我非常的喜欢读好书,家里的'书五花八门,琳琅满目,书架里已有六十多本书了。我这个爱好已经是众所周知,所以我被家里人起个外号叫“小书虫”。

  我很喜欢看电子书。吃饭时,睡觉前,游戏后,我都喜欢看电子书。不论是在学校中的大课间,还是周末家里面,都有我与书相伴的影子。可见我与书真是形影不离。只有读书久了才能体会到书籍是人类的良师益友,人生中不能够没有好书。希望大家都能与书相伴,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成为“小书虫”,与书交友。

  虽然我只是只小书虫,但也希望能用自己的知识回报老师,回报社会。

读书的作文 篇7

  4月份时,我们开展了“读书月”活动,我们全班同学都踊跃参加活动,一起读了很多书,有科技类的《十万个为什么》,有历史类的《论语》,有课外类的《八十天环球地球》,还有教材类的《哈弗家训》等等这些书,不仅帮助我们增长词汇量,还让我们开阔了视野。

  我读的书是《荒野求生》。这册书是世界顶级野外生存家贝尔·格里尔斯专门为广大少年儿童编写的,贝尔将自己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融入到了精彩历险小说中,又在动人心魄的故事情节中生动地描述了百种简捷而使用求生技巧。

  这册书分为7本,分别是《巨蟒丛林中的黄金密码》、《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毒蝎沙漠中的钻石罐头》、《猛虎火山的生死逃亡》《怪鳄河谷的远古壁画》、《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和《黑犀草原的绝地反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

  这本书讲述了贝克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飞机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腿部受伤,为了寻求救援对帮助,贝克必须挖掘雪洞躲避暴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可是,在这个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上,贝克发现,有一个模糊的狼影,始终跟随着他们的脚步……

  在这个故事之后,他还告诉我们很多求生秘籍,如在森林里遇到黑熊要怎么办?如何利用绳子安全度过冰川?怎样不用鱼竿、鱼钩捕鱼?

  虽然在山脉中贝克他们遇到了很多困难,但贝克都很快的`解决了问题,可见,他是一个多么聪明、勇敢又关心团体的人啊!

  书是知识的源泉,这个月,我从贝克写的书中学到了许多求生方法,今后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好好施展,而且,我还要做一个像贝克一样,不仅勇敢而且还关心团体的人。

读书的作文 篇8

  书上残留的墨香,对我而言是最大的诱惑,清新淡雅,少了一份俗世负载的喧哗,它往往安静得如同幽寂的湖畔。每翻开一页的不经意,总会带着点涟漪漾漾的欣喜。

  喜欢读书,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记得小的时候,我总是孤僻的,不善言词的我,没有玩伴。看着窗外,那些满街疯跑的他们,心里溢出的是那酸酸的羡慕。无奈,无奈于我的寡言,只能去面对那一本本的书了。说实话,一开始我对书的感情并未是那么的深,甚至有些痛恨。天真而幼稚的思想认为,它们只能如此死死地“躺”着,无法那样放肆的动,放肆的笑,最主要的是无法和我玩……

  不知是何时,开始真正爱上了读书。突然的转变,可能是源于我的成长,后知后觉地成长。

  书中的世界是多么的广阔,它不仅容纳了我的感情,更丰富了我的思想。与往不同的是,我理解并体会到了,书存在于世上的`实体的确是不会动、不会笑的,但它不是死物,更甚者,它是一个至圣的天堂,且不同的书,拥有着不同的天堂,或喜、或悲、或荒诞、或现实,诸如此上,无论是哪一个天堂,都令我倍感新奇。不可思意的是,最终放肆地笑的人是我,而制造者却是书。渐渐地,我可以坦然去看待那些依旧在窗外的他们了,也渐渐的懂得了如何去交流。朋友多了,孤僻少了,显著地变化,令自己也惊异于自己的活泼。但清楚的还是自己,是书改变了我,甚至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时起,我就感到了,我与书是不可能分开的。若是分开了,异样的痛苦便会油然而生。

  就此回想起,军训的那段日子,我便会联想到炼狱,这不是因为太阳公公热情的关系,也不是因为离家的思念。那仅仅是因为没有书可读!自己带去的书,早早的就在前两天消灭得一干二净了。而后的日子,面对的就是漫长的等待。“等待有时也是痛苦的!”不知何许人也,曾说过这句话。且说那时的我,正是无比的赞同与理解着句话。熬着,熬着,军营的日子结束了。在回家的路上,我便迫不及待地,如饥似渴地,买了几本书,回家慢慢享受去了。有点感触,套用那句广告词——“有书的感觉真好!”

  书墨的浓香还未散尽,朦胧间那缕香意,更加的飘逸了。读书的人,捧着书看,眼中露出的幸福,裹着书香,忘我的境界,好似已在书中的天堂神游。与其说时间淡漠了我,更不如说是我遗弃了时间……

读书的作文 篇9

  因为我是一个酷爱读书的人,所以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生活方式。

  我读书时有一种好习惯,我会将一些精彩的语句摘抄下来,比方说:我正在看书,突然看到一段文字“我正心烦意乱,突然门铃响了,我打开门,一下子呆住了,面前站着一个外星人,它身材矮小,细胳膊细腿的,头却很大,戴着头盔,头盔里露出两只大眼睛,胸前的小匣子说着普通话‘小同学,千万别害怕,我们是从天极星来的,是你们的朋友’。”我赶忙拿了笔记本抄了下来,接着,我又摘抄了许多好段,有写人的、写事的……

  读书还能让我开旷视野。我在《中国国家地理图鉴》中知道了中国有960万平方千米。在百科全书中,我还知道了,中国是世界上的第三大国,第一大国是俄罗斯,第二大国是加拿大以及尼加拉瓜是世界上最大的瀑布。最后,我在历史书上看到了中国的历史……

  读书,还给我带来了许多感悟。这种感悟源于各类书籍,在《上下五千年》中,我仿佛看到了中国大陆上曾经出现过的那些国家的辉煌成就,又看到了那些国家的黑暗。于是我总认为唐朝的.覆灭是不应该有的,它毁于宦官乱政,是我见过的最悲惨的一个朝代。读书,还让我在礼仪上大胆的认识了,我的书中有介绍如何吃西餐的,帮助我解决了一个难题,那次,爸爸和他的同事带着各自的孩子去吃西餐,除了年纪大点的和我外,其他的孩子都不会吃,使我脸上大放光彩。读书,还让我在外交方面大于进步。以前,我是个不敢与外人接触的孩子,自从读书使我在外交方面进步后,我在也不怕问路,招待客人……当然,我也翻过一些大人的书,那些有关经商的书,上面还说了如何招揽生意呢,是呀,读书,可以为我们打开知识王国的大门,可以让你从无知变得渊博。

  来吧,来读书吧!让读书帮你跨入21世纪新主人的行列!

读书的作文 篇10

  书是茫茫黑夜中一盏明灯,漫长严寒中一缕阳光,无边沙漠中的一片绿洲。

  我读书一开始是在我父母的威逼利诱以及强行压制下进行的,所以我总认为读书是一件烦恼事,它为我增添了压力,使我更加疲倦,令我对自由与轻松更加渴望……你们别看我对读书似乎是如饥似渴,情有独钟,可那只是表面功夫,其实我在内心可是厌倦恨透了它。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我认识到了读书的快乐,它可以增长知识,让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它可以改变命运,做一个知书达理的人;它还可以打发无聊,使我沉浸在一个个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里……

  读书让我知道了人间的真善美,也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最近读的法国短篇小说之王雨果名著——《巴黎圣母院》使我有受感触。雨果刻画的极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艳善良,能歌善舞给人以无限的遐想,是美丽和自由的'化身。而20岁的卡西莫多奇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别亲人抛弃。可他却拥有一颗美丽纯洁的心。他的养父巴黎圣母院的副教主费罗洛却是道貌岸然,充满了自私与占有欲,最终毁灭了自己。细细品味,从他们的每一动作和每一句话,我知道了:虽然我们不能拥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般的容貌,但一颗纯洁的心比华丽的外表来的更重要。如果你的外貌并不出众,别自卑,有一颗善良的心你将成为最璀璨的明珠;相反你的外貌再漂亮,如果你的心是邪恶的那你将被人鄙视。做人还应该知恩图报,书中爱斯梅拉达只为卡西莫多送上了一杯水,卡西莫多便视她为救命恩人,为她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然而我们也要向卡西莫多学习,要以一颗感恩的心去看待社会,用真诚的方式去报答帮助过自己的每一个人。平时,我一直被亲人的疼爱包围,他们对我百依百顺,付出了无数心血,可我却不知感恩,认为他们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我决定要用行动去报答他们,做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唐代大诗人杜甫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锻炼了我的心智,让我学会了思索生活,记录生活,追求自主学习。我的每一篇习作和日记写起来不再感觉没有题材,生活如泉源,日记是小溪流,在我的生活长河里,流淌不尽的是对生活的感悟,我仔细数一数,自己打 印交付 老师修改的习作不下20篇,文章的末尾,便是看到老师的点拨和欣赏。老师或赞赏我每文必修改,或鼓励我再接再厉,或指点我拓宽思绪。

  我的学习快乐而不显枯燥。读书是快乐的,我们要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要用心去感受数中的乐趣,让书香伴童年,滋润我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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