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4-12-19 15:35:03 飞宇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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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16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16篇)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一)临时用电应急处置程序

  1、脱离电源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或拔出插头,若一时无法找到并断开电源开关时,可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棒、竹竿、手套〉将电线移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如果触电者在高处,要采取防摔措施,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摔伤。

  1、呼救并拨打报警电话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大声呼救并拨打报警电话120和110,同时报告上级主管或应急指挥部门。

  2、紧急救护

  根据触电者情况进行简单的诊断,并分别处理。

  (1)病人神志清醒,单感乏力、头昏、心悸、出冷汗,甚至有恶心或呕吐,此类病人应使其就地安静休息,减轻心脏负担,加。陕恢复,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小心送往医疗部门检查治疗。

  (2)病人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志昏迷,此时应将病人仰卧,周围空气要流通,并注意保暖,除了要严密观察外,还要做好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的准备工作。

  (3)如经检查发现病人处于休克状态,则应立即针对不同类型的休克进行对症处理,如呼吸停止,应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来维持气体交换,如心脏停止跳动,应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

  (二)挖掘应急处置程序

  1、紧急求救

  第一时间紧急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医生前来救治,并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势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医生。

  2、紧急救护

  (1)应尽快迅速挖掘被掩埋伤员,解除重物压迫,并转移至安全地方口。

  (2)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对呼、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消除伤员鼻内泥块、凝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应急抢险指挥部。尽快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三)动火应急处置程序

  1、及时报警组织扑救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及报告主管部门领导及应急指挥部,并尽快组织人员扑灭火灾,特别在火灾发生初期要把握好扑救的最佳时机,迅速在火源起点部位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扑灭。

  2、集中力量控制火势

  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应先控制,后灭火,首先利用灭火器材集中力量,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进行补救,以控制火势蔓延,然后具备灭火条件时,再展开全面扑救,一举消灭之。

  3、疏散撤离火场可燃物,阻止火势蔓延扩大。

  组织安排人力和设备将受到火势威胁的可燃物质转移堆放在上风向的安全地带,以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在进行物质疏散撤离时,应首先疏散通道,然后利用通道迅速救援被困人员及疏散撤离物质,其物质不得堵塞通道。

  4、抢救被困人员

  (1)救人重于救火,应尽快安排人力、物力,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发生火灾,要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撤离危险区域,安排熟悉情况的人做向导,积极寻找和抢救被困的人员,使被困人员得到及时救援。

  (2)人员撤离火场途中被浓烟围困时,应采用低姿势行走或匍匍穿过浓烟,有条件时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嘴鼻,以便顺利撤出烟雾区:如无法进行逃生,可向外伸出衣物或抛出小物件,发出救人信号引起注意。

  5、施救伤员

  如果发生员工伤亡时,要马上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拨打“120”进行电话求救,如伤势较重时,应尽快转送医院救治。

  (四)受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事故后要马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抢救被困人员。

  2、及时用梯子或其他工具将被困人员施救出罐池,并及时进行救治。

  3、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五)起重吊装作业应急处置程序

  1、高处坠落事故

  (1)坠落在地的.伤员,应初步检查伤情,不要随意搬运摇晃以免引起二次伤害。

  (2)立即呼叫“120”急救医生来救治。

  (3)采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扎、固定。

  (4)注意固定颈部斗胸、腰部脊椎、搬迁时保持运作一致,手稳。避免脊椎弯曲,震动,错位等加重伤情。

  2、遇创伤事故

  (1)遇创伤时,原则是先抢救后固定再送医院。

  (2)当伤员身体有外伤或出血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感染,外部出血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伤口加压法、手压止血法、止血带法等〉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3)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堵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六)机械伤害应急处置程序

  1、机械伤害造成的受伤部位有手部、头部、颈部、胸部、脊椎、四肢等。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急救检查应先看神志、呼吸,接着摸脉搏,听心跳,在查瞌孔,测血压。检查局部泊污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3、迅速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求助医生前来救治。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式、行驶路线、伤员伤势症状情况等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救护人员。

  4、遵循“先救命、后救肢”的原则,有限处理颅脑伤、胸伤、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内脏伤,然后处理股体出血、骨折等伤。

  5、如果呼吸已经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6、检查伤者呼吸道是否被舌头、分泌物或其它异物堵塞。

  7、如果脉搏不存在就,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8、如果伤者出血,进行必要的止血及包扎。

  9、大多数伤员可以平稳的抬送到医院救治,单对于颈部、背部严重受损者要慎重,以防止其进一步受伤。

  10、让患者平卧并保持安静,如有呕吐同时有颈部骨折时,应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以防止噎塞而产生窒息。

  11、动作轻缓地检查患者,必要时剪开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动增加患者痛苦。

  12、不要给昏迷或半昏迷者喝水,以防止液体进入呼吸道而导致窒息,也不要用拍击或摇动的方式试图唤醒昏迷者。

  13、机械手外伤的急救措施。

  (1)发生断手、断指等严重情况时,对伤者伤口要进行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

  (2)对断手、断指应用消毒或清洁布料包好,切忌将断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止细胞变质。将包好的断手、断指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周围放些冰块,或用冰棍代替,速随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14、发生头皮撕裂伤急救措施

  (1)必须及时对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痛及其它对症措施。

  (2)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京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

  (3)使用抗菌素,注射抗破伤风血清,预防感染。

  (4)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七)高处作业应急处置程序

  (1)坠落在地的伤员,应初步检查伤惰,不要随意搬运摇晃。

  (2)迅速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求助医生前来救治。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式、行驶路线、伤员伤势症状情况等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救护人员。

  (3)采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扎、固定。

  (4)注意固定颈部、胸、腰部脊椎、搬迁时保持运作一致,手稳。避免脊椎弯曲,震动加重伤情。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一、总体原则

  按照学校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学生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任何状态下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立即将所发生的特大事故上报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按上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在限期内依法对负有责任的各类责任人进行事故追究和处理。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特大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特大事故处理领导组,负责领导全局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抢险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成员:

  三、职责要求

  1、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1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分工合作,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集结待命,开展工作。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1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

  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学校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

  成 员:

  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教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检查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突发安全事故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负责制)。

  2、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以第一当事人负责制,并作为第一报告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

  3、学校发生或接到师生员工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事发当场的教师员工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为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4、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处分。

  四、工程建设安全事故预案

  1、学校在建、改建和维修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教师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区教育局,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

  一、应急处理原则

  1、项目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抢救受伤人员是第一位的任务,现场指挥人员要冷静沉着地对事故和周围环境作出判断,并有效地指挥所有人员在第一时间内积极抢救伤员,安定人心,消除人员恐惧心理。

  2、事故发生地要快速地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二次事故发生。

  3、要按照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针对事故的性质,迅速作出判断,切断危险源头再进行积极抢救。

  4、事故发生后,要尽最大努力保护好事故现场,使事故现场处于原始状态,为以后查找原因提供依据,这是现场应急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明白并严格遵守的重要原则。

  5、发生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遵循事故报告原则,用快速方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1.1施工现场安全救护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2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1.2.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1.2.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1.2.3培训演练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根据工程项目生产的特点,施工场区人员的构成情况,以及施工场区周围环境状态,按照已确定的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应急内容,制订培训和演练计划;

  ②按照应急预案和公司总部的年度计划规定和各项目经理部的计划安排,按时按计划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各种应急反应技能的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各应急反应队伍进行应急反应技能的演练;

  ③协助组织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内的各类应急反应队伍,建立各项应急反应机制;

  ④通过培训和演练,及时修正应急反应的不足和缺陷,独步完善各项目经理部的项目应急反应实施机制,培训演练内容和措施;

  ⑤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反馈反应操作副总指挥,作好应急反应的人力资源资料和应急能力资料档案的归档。

  1.2.4危险源评估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1.2.5工程技术服务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1.2.6善后工作部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1.2.7事故调查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1.2.8后勤供应部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1.2.9应急人力管理部

  ①协助各项目经理部制订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

  ②按已制定的项目施工场区应急反应行动人力配备计划,协助项目施工场区建立和配置各种应急反应救援小组;

  ③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各应急救援小组的人员变更,数量到位状态;

  ④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行动人力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作好人力资源的数据储备;

  ⑤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周边其它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反应人力资源,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二、危险源的确定

  2.1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2.2?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

  2.3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火灾)。

  2.4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

  1、工程概况:

  1)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冶峪中学校园内,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4333.8?,建筑总高度25.5m,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40塔吊设立一台,按照总高度30米,大臂长度48米选用,在开工以后即进行安装。冲击式打夯机、蛙式打夯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对焊机、钢筋调直机、平板式砼振器、插入式砼振器、电焊机、电锯、电刨、柴油发电机等。

  安全施工措施

  2、生产管理方针、目标:

  (1)、管理方针:在施工中,我项目部将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执行建设部及陕西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以下目标: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②控制轻伤事故在3‰以内。

  3、组织措施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见下页图所示。

  (2)、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建立与项目安全组织系统相配套的各专业、部门、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系统如下图所示

  项目安全组织及责任人名单

  姓名

  职务

  职责

  组长

  总负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组员

  安全监督

  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生产中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督促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一定安全投放,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查事故隐患,制定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支持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安全员:

  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劳动保护法,组织安全活动,定期安全检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交底,做好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到严重危险情况有权暂停施工,报告领导处理。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各作业队伍及班组负责人

  电工

  机械管理员

  保卫员

  材料员

  安全员

  质量员

  施工员

  财务组

  行政组

  技术质量组

  材料、设备组

  生产安全组

  施工项目安全责任体系图

  项目经理

  电工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

  材料员

  消防管理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保证现场临时供电安全。

  2、提供夜间施工必须的光照度。

  3、经常检查宿舍、办公室的用电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

  1、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障碍。

  3、安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1、制定项目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

  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3、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排除事故源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清除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

  3、配备各类机械的防护设施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按规定进行隔离,做出明显标识。

  2、控制各类材料的堆放高度和堆放型式。

  3、保持库房的采光、通风和库房安全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的经费。

  2、后勤部门应提供必须的劳动用品、保证质量

  班前安全

  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具体操作者

  消防措施

  电气绝缘

  保护设防

  机具设防

  劳保机具

  操作规程

  4、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分为安全知识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知识教育:我项目部对全体职工进入工地后进行入场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各种工种结合培训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外来工务人员和新工人要进行上岗教育,工人变换工种,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劳动保护记录卡”,及时做好记录。安全教育每周对工人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内容见下表:

  类别

  重要性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三热爱教育、共产主义协作风格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

  施工生产一般流程、环境、区域概括介绍、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企业内外典型事故案例简介与分析、工种、岗位安全知识

  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生产的必备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法律上有关条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摘要介绍处分的先例

  安全纪律教育

  安全生产保障

  厂规厂纪、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

  5、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组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部位,根据检查情况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内容检查评比打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生产组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6、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专业检查。

  (1)、定期的例行检查:包括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组实施,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对整个施工现场从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各个方面进行检查,组合“安全活动日”将检查结果进行安全生产评讲。每周进行安全活动,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实施,检查结果在班组长会议上进行评讲。每个作业班组结合上岗安全交底,每天开展安全上岗检查,保证操作机具及作业环境安全。

  (2)、不定期的专业检查:是按工程进展需要确定,由安全生产部按安全制度规定的项目,组织专人实施,也可由工程项目经理从安全生产的宏观考虑时组织专门检查。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对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一次下达任务时对工人班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上班对全班工人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作业班组长每班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员每天上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对本作业范围内存在的危险和防护措施进行针对性交底,提供必须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8、本企业主要安全制度概述

  a)每半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b)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c)建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签字。

  d)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e)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

  施工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评分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的违章现象,开出“安全整改通知单”,各责任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部主管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f)建立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等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g)行为控制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带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组备案。

  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赌博。

  9、安全临时用电方案: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设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涂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的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结,采用外插联结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混凝土墙板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施工照明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小于5米,二次接线长度小于30米。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晒。

  10、施工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

  (1)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搭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网防护,密目网绷拉平直,封闭严密。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毫米、壁厚3.5毫米,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每一层脚手板处设踢脚板,钢管、踢脚板表面涂黄黑相间的警戒色.

  (2)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使用合格的扣件,不使用铅丝或其它材料绑扎。

  (3)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铅丝的强度。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并及时清理。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米。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11、临边洞口的防护

  (1)基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基坑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技术措施。

  (2)基坑施工前,在基坑周边立1.2米高的防护栏杆,刷成红白相间的警戒色,防止人员靠近防护栏,必须按规定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一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米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的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12、塔吊施工安全要求

  (1)、塔吊应有专职司机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定。

  (3)、塔吊重新安装之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夜间作业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5)、塔吊必须有可靠接地,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与执体妥善连接。

  (6)、塔吊基础不得有下沉现象。

  (7)、司机必须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司机必须按电铃、发信号。

  (8)、工作完毕,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塔吊应将吊钩上升到上限位。起重臂应转至平行于轨道的方向。动臂变幅式塔吊起重臂放到最大回转半径处,小车变幅式塔吊的'小车收置里端。所有控制器必须板到停止位,拉下电源总开关。

  (9)、四级风以上应停止爬升。如爬升过程中突然遇到大风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塔身螺丝紧固。

  (10)、爬升过程中,严禁回转,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步骤操作注意撑脚和销子的到位,塔吊的升节必须有专职安全监护。

  (11)、附着形式和位置,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进行,垂直偏差须校正在千分之一之内。

  (12)、每次附着升节后必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投人施工。

  13、消防管理

  (1)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理》,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消防工作管理,实现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发生。

  (2)建立防火责任制,项目部主要人员均负责一定区域的防火工作,负责开展日常的消防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下发通知单,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予以解决。

  (3)制定消防工作总体方案,并根据不同季节和工程进度,制定出分阶段的防火预案及灭火方案。对发生火灾后包括报警、灭火疏散、抢运物资、抢救伤员等项工作,应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使灭火工作忙而不乱,有序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底程度。

  (4)现场要设立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季度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

  (5)对重点防火部位,易发生火陷部位,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保证灵敏有效,干粉灭火器必须按规定时间换干粉。

  (6)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7)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电、气焊工的持证上岗制度。无证人员和非电、气焊工人员一律不准操作电气焊、割设备,电、气焊工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要消除附近的易燃物,特别进入装修阶段后动用明火,须经项目经理部开具用火证后方可动火。消防人员必须对火严格把关,对用火部门、用火时间、用火人、场地情况及防火措施要了如指掌,并对用火部门经常检查,发现隐患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

  (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施工现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0)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消防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取暖。

  (11)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12)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14、施工机械管理

  (1)固定机械设备应搭防晒、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应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保险链、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完全可靠。从搅拌机停止使用到搅拌机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15、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不同年度冬、雨季施工的不同内容和特点,提前编制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冬、雨季施工方案,报请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及时落实,确保以先进的措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质量目标及整体施工部署的实现。

  (2)根据该工程特点,首先做好冬、雨季施工的物资准备工作,冬季防寒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应及时发放。

  (3)冬季、雨季应根据天气变化,气温情况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及作息时间。环境温度达到-50C时即为“低温焊接”应严格执行低温焊接工艺。严禁焊接过程直接接触到冰雪、风雨雪天气时,必须对操作部位进行封闭围挡,使焊接部位缓慢冷却。

  (4)雨季施工应注意机具、材料的防雨保护工作。雨中配合电焊机等其他电动工具要有防雨措施,防止漏电造成安全事故,预埋管预留时应主意防护管口及预留套管口,防止雨水进入管内锈蚀管道,冬季施工应有防冻的防滑措施、防止人员摔伤冻伤。

  (5)冬雨季中搬运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防止地滑造成不安全事故;管道试水应在00C以上的环境中连续进行,并且要有防冻措施,完毕后应及时将水排掉。

  (6)冬雨季施工前,要对仓库、室外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做相应的保养和防冻保护。车辆的使用要按冬季行车规定执行;现场或生活区的用水管道要有过冻保护措施。

  (7)冬雨季施工应对职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加强职工冬、雨季施工的安全责任感。雨季施工要注意防汛;冬季施工要注意防火、防煤气中毒。仓库及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检查。

  (8)加强现场工程防护工作,确保已安装的设备、材料等成品、半成品不出现砸伤、碰伤、冻裂现象。

  (9)加强冬、雨季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因冬雨季对施工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

  (10)安全警示标志布置方案:在危险地段、部位、临边四口等部位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

  1.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做好我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扭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职责明确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建设厅牵头负责,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理的责任,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级响应机制。

  1.2.2互相协调、快速反应

  建设厅要与有关委、办、厅、局、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密切协作,保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有关部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方案。

  1.2.3分工协作、属地负责

  盟市旗县人民政府是处里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要承担处里事故的首要责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劣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里工作,包括一次造成6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

  适用于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6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均匀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2.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建设厅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厅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厅长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厅长

  分管质量工作的副厅长

  成员:厅办公室主任、建筑业处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勘察设计处处长、城市建设处处长、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城市规划处处长、村镇建设处处长、自治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指挥部成员未在呼和浩特市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职务高低递补)。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情况需要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盟市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1.2建设厅指挥部下设主管安全和质量两个办公室

  主管安全的办公室:

  主任:建筑业处处长

  成员:建筑业处副处长、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自治区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

  主管质量的办公室:

  主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

  成员:工程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建筑业处副处长、自治区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受理盟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

  (二)负责组建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专家工作小组;

  (三)负责与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

  (四)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五)负责拟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的报告、请示等重要文件。

  2.1.3盟市、旗县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职责,可以参照建设厅指挥部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2.1.4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建设厅、盟市旗县人民政府、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市、区)级建设局(建委)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部组成。

  3.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准备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应急演练习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组织演练。对求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现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及时处理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应急晌应

  4.1分级响应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分为Ⅰ.Ⅱ.Ⅲ三级。

  Ⅰ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Ⅱ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报失5000万元一1亿元的事故。

  Ⅲ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事故。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1)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求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盟市、旗县(市、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抢险求援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处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自治区级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由建设厅有关负责人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研究处置对策,协助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与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由建设厅指挥部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部署。必要时派出建设厅工作组指导抢险求援和事故调查工作,选派专家对盟市、旗县处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援,对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建设部专报。

  4.3事故报告

  1.3.1报告程度

  (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事故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企业及各级地方部门可直接报至建设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级应急指挥部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3.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4)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贵人、项目负贵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5)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6)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3.3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以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新闻报道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盟市行署和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建设厅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事故调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各项规定。

  5.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本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负责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里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建设厅信息管理网络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指挥部必须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1)工程设施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力量: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监、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里,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

  6.2.2盟市、旗县应急指挥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

  6.3宣传培训与演练

  6.3.1宣传

  各级应急指挥部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3.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3)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6.3.3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脸、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附则

  7.1名词术语的说明

  7.1.1本预案中的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是指:

  (1)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迁移厂址的建设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2)扩建:是指在原有墓础上加以扩充的项目;包括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取得新的效益和使用功能而新建主要生产场所或工程的建设活动;对于建筑工程,扩建主要是指在原有基础上加高加层(需要新建造基础的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3)改建:是指不增加建筑物或建设项目体量,在原有基础上,为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产品方向,或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目的等,对原有工程进行改造的建设项目,装修工程也属于改建。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改建项目。

  (4)拆除,是指拆除原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活动。

  7.1.2.本预案中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建设厅、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和各旗县建设局(建委)。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建设厅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建设厅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应急指挥部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自治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各盟市建设局(建委)、旗县建设局(建委)根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地区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建设厅及时组织修订。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建设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4实施或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8.附录

  附录1:建设厅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

  附录2:专家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1)适用于我市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于我市已建的水利工程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

  成立双城市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市长,副组长为水务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8个工作组,具体包括: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事故分级

  按突发事故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利工程事故分为一级重大事故(Ⅰ级)、二级重大事故(Ⅱ级)、三级重大事故(Ⅲ级)、四级重大事故(Ⅳ级)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4、预警与预防机制

  水务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5、应急响应

  5.1预案启动

  Ⅳ级重大事故由市水务局组织救援,必要时请市政府相关部门协助。Ⅲ级以上重大事故视具体情况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5.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项目经理利用施工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漫延扩大,同时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与紧急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电话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务局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对事故级别进行初步分析判定,立即报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并提出起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的建议,同时通知指挥部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5.3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5.4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5.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6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应的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6.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6.3应急队伍保障

  安全领导小组应组织一支基本救援队伍和二支预备救援队伍,三支救援队伍由施工、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组成,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6.4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市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6.5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6.6治安保障

  由市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6.7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6.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7.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7.3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4奖励与责任

  市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本预案由**市水务局制定,**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水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企业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

  为广泛深入地开展应急疏通,提高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安全高效生产,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对社会危害,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订立本预案。

  一、本厂的基本情况

  本厂总面积1500平方米,共有生产车间1间,功能间加储物间共10间,办公区,职工16人,烤漆房2个,校正器1台,修复机等具备2类生产需求的生产设备及工具。

  二、预防事故的措施

  (1)对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时合理配备,经常维修、保养,并按照有关要求,对灭火器具及时采取检验、报废或更新。

  (2)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本厂由厂长邹雄彬担任总指挥,刘立为安全督导员,黄海桥为灭火行动组长,钟为龙为疏散行动组长,周才能为救护行动组长,张水凤为报警行动组长。主要职责是:一旦发生事故和自然灾害负责全厂应急救援的组织和指挥,并落实各班组职责。

  四、落实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处置方案

  1.自然灾害

  (1)万一发生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立即由安全督导员组织人员排除、救护和疏散现场人员,由张水凤拨打119、120报警,并向到现场救援力量报告本厂情况,提供所需资料。

  (2)处置程序

  由灭火行动组负责切断火源、电源。

  由疏散行动组负责保护和疏散现场人员,报警行动组向市119、120报警

  由救护行动组实施抢救

  救援装备:4公斤灭火器22个、30公斤灭火器2个,消防沙池2处、消防铲4把、消防桶5个,消防栓2个,灭火毯9张。

  2.安全事故

  (1)设备事故

  如发生设备事故且有人伤,先断电同时组织人员将伤员救至安全区域,且由救护行动组进行简单包扎。救人的同时由报警行动组拨打120,110报警,拨打设备技术员谢师傅:13215736971。

  (2)其它事故

  例如:碰撞、漏电、化学品泄漏等等......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同时上报。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可先断电(切断事故原头),再上报相关人员。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化学品泄漏:

  如有人伤:在能保证自身安全且在能力范围内的情况下可以先救人(将伤员转移安全区域内)如不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定要先上报,请求专业人员协助。避免二次事故。

  如无人伤:化学品泄漏定要了解清泄漏成份视情施救,如不能分清泄漏成份定先上报,侍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如不能自主处理,定须及时上报针对化学品泄漏专家处理。避免二次事故。

  五、要求

  (1)各员工必须提高认识,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2)要在能确保人生安全情况下进行抢救财产.

  (3)各员工熟悉方案,积极参加演练,明确任务要求与处置措施。

  (4)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按要求执行任务,不能耽误救援时机。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9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结合我院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处置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中心成立实验室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我院陈涛院长任小组组长,主管实验室建设的副院长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为成员组成。

  (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我院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开展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2.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作为实验室建设、管理与评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实验室安全知识作为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3.定期进行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电路设施的检修、改造。

  4.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启动应急预案,具体实施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5.对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及所造成的'后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的预防

  1.实验室工作人员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首先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由实验中心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对实验设备配置、实验室安全行为、操作规程等做出明确规定。

  3.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经常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5.严格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对存在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时发出通知,提醒相关人员提高警惕。

  6.与实验有关的所有人员均有义务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由学院进行奖励。

  7.实验过程中,注意监控实验室内的状况,包括仪器主机、附件;实验室内有无异常气味、响声;(非正常)火苗、火花等。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1.切断电源总开关。

  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棍,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4.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5.尽快联系医院救治。

  (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实验室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规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火灾发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立即赶到火情发生现场,协助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灭火毯、沙箱等灭火;发生大面积火灾,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应立即报警,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依次按顺序紧急疏散。同时,向学院领导报告。有人员受伤时,立即拨打120请求支援。人员撤离到预定地点后,实验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学生干部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四、善后处理工作

  (一)在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突发事故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必须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

  (二)事故现场调查完毕,即可对现场进行善后处理并恢复其正常状态。

  (三)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

  1.1.1目的

  为确保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快速、有序地进行,提高员工应急反应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保障国家、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1.2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迅速,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1.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电安[2007]73号)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电安[2008]61号),高速铁路四电集成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办法》。

  1.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第五工区施工项目部施工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铁路行车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急性中毒事故;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特种设备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其他事故(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1.1.5等级界定

  人员伤亡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

  (5)集体急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和其他中毒,一次超过10人及以上事故。(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进行认定)。

  铁路交通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章认定);

  (4)一般事故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进行等级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1.6各级应急救援体系职责

  应急救援体系见12.9.9“应急救援体系图”。

  1.1.6.1应急总指挥

  (1)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

  (2)接到事故报告后,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事故(紧急事件)级别,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启动、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4)下达应采取的措施,批准请求外部救援的命令。

  1.1.6.2应急常务副指挥

  (1)组织对工区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检查,对培训演练进行监督。

  (2)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视情赶到现场指挥。

  (3)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措施和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和建议。

  (4)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他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5)负责与总指挥的联络及对外联络。

  (6)在总指挥因故不在时,履行总指挥的职责。

  1.1.6.3应急副指挥

  (1)对本项目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

  (2)控制现场紧急情况,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接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积极响应,快速反应组织抢险救援队伍、物质、机械,按照预案分工、分头组织实施。

  (4)直接监察应急人员的行动和措施可靠,保证现场内外人员安全。

  (5)进行现场事故评估;识别事故发展动态,向指挥部请求外部救援。

  (6)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1.1.6.4应急安全保证部

  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具体负责,根据集团公

  (1)司、业主要求和四电集成项目实际,组织工区项目部编制专项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在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工区项目部组织建立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如事故抢险组、后勤保障组、调度联络组、伤员救护组、警戒保卫组等进行审查,并监督和组织应急培训、演练。协助应急总指挥、副指挥的工作。

  (3)督促、监察工区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

  (4)提出应急操作建议。组织应急救援后的总结与评价,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6.5现场后勤保障组

  (1)由工区项目部组织,应急指挥部视情况派员参加。

  (2)负责事故救援指挥人员、各小组人员临时办公场所、通信设施等的安排。

  (3)负责事故救援期间抢险人员的食宿安排。

  1.1.6.6调度联络组

  (1)应急指挥部和现场项目部分别成立,对口联络,各自履行职责。

  (2)负责调度人员、车辆和其他资源,协调各小组的工作。

  (3)负责与指挥、副指挥、各小组和外部(公安、消防、急救中心、铁路等)的联络工作。

  1.1.6.7伤员救护组

  (1)由工区项目部在应急预案中确定。

  (2)负责事故现场的前期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工作。

  (3)负责伤员的现场转移和安全转运,协助医院的急救工作。

  1.1.6.8事故抢险组

  (1)由工区项目部各专业作业队组成,平时组织演练,事发后就近召集。

  (2)负责事故现场的前期抢险和事故控制工作。

  (3)熟练各项应急专项处置预案和救援器材、设备的准备情况。

  (4)配合外部救援队伍,发挥专业特长,采用可行可靠的技术措施,将事故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小。

  (5)负责重要设备和重要档案资料的抢救转移。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

  为防范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依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学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安全隐患分析

  (一)火灾

  1.忘记关电源,致使设备或用电器具通电时间过长,温度过高,引起着火;

  2.操作不慎或使用不当,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3.供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导致线路发热,引起着火;

  4.乱扔烟头,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

  (二)爆炸

  1.违反操作规程,引燃易燃物品,进而导致爆炸;

  2.设备老化,存在故障或缺陷,造成易燃易爆物品泄漏,遇火花而引起爆炸。

  (三)触电

  1.违反操作规程,乱拉电线等;

  2.因设备设施老化而存在故障和缺陷,造成漏电触电。

  (四)机械伤害

  1.实验人员被局部卷入或夹入机床旋转部件或运动部件所造成的伤害;

  2.实验人员被切削工具割伤;

  3.实验人员被机械设备等烫伤、砸伤、碰伤等。

  二、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学院党政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

  2)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

  6)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

  中心实验室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各实验分室落实安全责任人,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职责:

  1)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反应,选择、决定应急处置程序,指挥教职工实施应急安全处置工作;

  2)在危急情况下,有权立即组织师生有序撤离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和车辆迅速将严重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3)第一时间与二级学院、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状况,落实学院和学校的应急处置指令;

  4)配合学校做好事故调查和其他善后工作。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逐级管理,分工到人。分管院领导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突发事故处置的责任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的同时,均需于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上报学院领导。

  2.一般安全事故: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要到现场,由学院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

  3.严重安全事故: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实验室现场人员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实验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上报学校主管领导和二级学院、教务处、保卫处领导。涉及火灾和人身安全,同时报警119、120,涉及刑事案件,同时报警110。

  4.如有在突发事故中受伤的学生,实验室现场人员应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并协助送医救治,学院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联系学生家长。

  5.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①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②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③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④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分室安全负责人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⑴切断电源开关;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5.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四)实验室机械伤害应急处理预案

  1.立即关闭机械设备,停止现场作业活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

  2.如遇人员被机械、墙壁等设备设施卡住的情况,可直接拨打119火警,有消防队来实施解救行动。

  3.将伤员放置平坦的地方,实施现场紧急救护。轻伤员(软组织伤、擦伤、裂伤和一般性挫伤等)送医务室治疗处理后再送医院检查;重伤员(骨折及脱位、严重挤压伤、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内脏损伤等)和危重伤员(外伤性窒息引起的心跳骤停、呼吸困难、深度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等)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调度车辆送医院抢救。若出现断肢、断指等,应立即用冰块等封存,与伤者一起送至医院。

  4.做好现场安全警戒,稳定现场师生的情绪,查看周边其他设施防止因机械破坏造成的漏电、高空跌落、爆炸等现象,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

  5.做好现场摄影、摄像以及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6.必要时保护现场以便警方取证等。

  (五)治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实验场所,或有行凶、行窃、斗殴等其它治安情况发生时,现场实验指导教师应首先安抚、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应中断实验,关停机器。

  2.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报学院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如有必要,可直接将信息通报保卫处、校领导,听候进一步指示。紧急情况下,应拨打“110”,请求救援。

  3.保护事发现场,以便事后调查。

  五、预防措施

  1.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每年定期组织中心实验室全体人员学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并组织进行预案演练,使全体人员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

  2.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在学生实验时,都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在每次实验时都要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养成良好习惯。

  3.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对学生严重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应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告的学生,应立即停止其实习,并报告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处理,在实验过程中,要留意状态不佳的生病学生,以免发生意外。

  4.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要加强实验前设备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指导老师在学生实验时,要加强现场的巡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油气泄漏、冒烟、明火等异常情况,及时排除故障,以免问题扩大导致安全事故。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

  目的: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着救援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立足于自救、互救,以自我保护、自我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关键词:

  通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①.项目部负责人对本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持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②.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任务,要求和规定。

  ③.进行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的监督、管理,经常组织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

  ④.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具体分工如下:

  ①.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全监督站或劳动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②.项目经理负责向通信工程部汇报,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积极协助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成员(安全员)负责安全资料准备,形成书面事故情况汇报材料,配合上级部门的调查。

  ④.成员(技术员)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事故现场,督促其防止事故扩大。如实提供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与事故有关的工程质量和安全记录、监理指令等.为事故调查提供真实证据。协助施工队伍保护河道水域,督促其河流湖泊水域。

  ⑤.安全事故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员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如左备注)并配合做好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和举证工作。

  二.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

  2.通信工程部应立即启动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应急预案实施指挥部的组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4.总工程师书面签发停工通知单。

  5.协助施工队伍保护河道水域,督促施工队按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尤其是对受伤人员的`救援措施。

  6.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准备。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8.项目经理应书面事故报告提交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能及时、可靠、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地方法规制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适用于我县已建水利工程因质量原因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成立峡江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主管副县长,副组长为水利局局长,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水利工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各机关及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政府各相关机构、各乡镇、公安、卫生、武警、电视台均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旦事故发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完成各项救援工作。依实际情况,工作组可设定如下:

  (1)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2)信息发布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收集相关信息,按照指挥部指令,实事求是、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

  (3)事故救援组。主要职责是依照专家组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抢险力量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落实抢险队伍、抢险机械设备、抢险器材,确保抢险队伍、器材到位,抢险工作有效运转;抢险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抢险车辆的交通疏导,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取证,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同时积极配合国家、省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7)善后处理组。具体负责确定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确保伤亡人员得到及时赔付;协调事故单位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对死亡人员遗体的火化事宜。

  (8)基本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职责是执行安全领导小组命令,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援意见,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2水利局安全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县水利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由各方面专家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灾害提出技术建议,制定抢险救援方案,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水利局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定期巡查全县水利工程运行情况,负责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

  事故发生后,水利局专家组成员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整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汇报,由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用应急预案。

  4.2响应程序

  首先由事故现场施工方或相关管理单位利用现场力量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根据实际情况,与紧急报警报警电话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联系,请求援助。

  水利局专家组及时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判定,报县安全领导小组,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同时通知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救援。

  4.3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在事发地政府领导下,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4.4事故报告

  事故得到稳定后,水利局专家组及当地政府需向安全领导小组提交事故报告,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3)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4)事态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4.5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政府,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水利局专家组成员跟进监测,确保事故无留下隐患。

  4.6应急结束

  由县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

  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事故书面总结和评估报告。

  五、应急保障

  5.1 指挥技术系统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科学、迅速、准确决策,为指挥系统提供技术支持。

  5.2设施、设备及物资保障

  各水利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所需应急设备、工具等储存在应急抢险队伍中,发生事故后,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各水利工程及乡镇政府、水保站需有一定的救援物资储备,发生事故后,由指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5.3应急队伍保障

  县水利局及各乡镇政府需成立相应应急救援队伍,各地能保证联系一支技术力量较强的水利施工企业,启动预案后,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动和指挥下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4 通信保障

  保障通信网络系统的正常工作;随时接收政府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

  5.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救援队伍和疏散人员的.运输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的疏导工作,确保抢险队伍、车辆、器材及时到位。

  5.6治安保障

  由县公安局负责维持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抢险救援中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5.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指示,及时组织医疗卫生救援,迅速展开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伤情诊断和治疗。

  5.8装备保障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装备供给,安排梯次,储备好抢险设备设施。用于抢险的工程车辆、机械设备状态良好,物资器材充足,确保抢险指令下达后,随时能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

  六、宣传、培训与演练

  6.1 宣传

  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水利工程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

  6.2 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领导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6.3 演练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6.4 奖励与责任

  安全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处置水利工程安全事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峡江县水利局制定。

  峡江县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水利施工企业、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制订乡镇内突发水利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大余县防洪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四级。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由县水利局统一领导和指挥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科学预防,注重实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在县水利局统一领导下,局相关部门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成立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副局长(副主任科员)担任副指挥长,负责对水利系统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指挥部成员包括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县水利局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四、预警行动

  县水利局突发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局属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事故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给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事故(险情)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县水利局(值班电话:0797---8722240,传真:0797-8729765)报告。

  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遇险人数;

  (3)事故的原因、性质;

  (4)事故周围环境;

  (5)已经采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报告单位、人员、通信方法;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五、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发生安全突发事故时,各相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或撤消预警和响应级别,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2.应急响应

  严格按照县应急局制定的应急响应原则,报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六、附则

  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6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编制《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以指导和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安全素质,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解决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中的不安全隐患问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过程控制,消除和减少施工全过程的事故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

  凡在企业范围内从事建筑起重、吊装施工生产和管理的有关活动,并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三、总要求

  3.1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3.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3.5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6每日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作业过程中应加强检查,随时发现隐患行为,并解决新的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灯是否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3.7从事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 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证,方可进行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3.8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工程起重吊装作业。

  3.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3.10施工现场用火,应按照规定申请批准。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动用烟火。配备的防火设施和设备,应保证其有效性。

  3.11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12电动机械的用电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箱门过错整并上锁,由专人负责。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的.软线或电缆应保证外皮和接头等处的完整,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3.13机械的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的外露部位,必须安装防护或防护板。操作机械严禁戴手套。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禁止直接用手清理操作台面的残屑,不得在机械运转时,清理或维修。

  3.14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3.15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1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必须作业时,须满足和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3.17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3.1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3.1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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