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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防火工作应急预案(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墓防火工作应急预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公墓防火工作应急预案1
根据江山实际情况,春节、清明、重阳是群众到公墓参加祭扫活动的高峰期,群众祭扫活动将出现时间长、人流量大、防火形势严峻等情况,为做好春节、清明、重阳祭扫活动的管理、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春节、清明、重阳期间群众依规、文明、健康、安全、有序地开展祭扫活动,市公墓管理所特制定春节、清明和重阳节祭扫期间应急预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
为确保祭扫群众的安全,防止扫墓引发森林火灾,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江山市公墓管理所成立春节、清明节、重阳节祭扫期间应急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郑小勇、乐震、罗来福、姜伟、陈明龙、吕定海。副组长组织部署具体安全保障工作,其他成员密切配合。
二、明确责任和岗位
1、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保障有序”的方针,正确处置春节、清明、重阳期间祭扫场所不安全隐患,正常疏散祭扫人群和车辆,提高科学防控,高效扑救,降低危害的`应对能力,木樨园和曹家坞公墓在各个关键道口雇佣保安人员,采取专人专职负责检查过往祭扫人员,确保烟花、鞭炮不上山。曹家坞公墓一般安排6名保安人员,雇佣卫生保洁人员6名,协助做好防火工作。木樨园公墓一般安排4名保安人员,雇佣卫生保洁人员4名,协助做好防火工作。
2、在祭扫群众进行扫墓过程中,公墓管理所成立由工作人员、保安人员和卫生保洁员组成的巡逻小组,全天候进行巡逻,巡逻人员掌握引起不安全和火灾隐患的信息,立即报告,并必须当场制止,防止安全隐患升级。
3、木樨园停车场,设立2名人员专项管理,确保祭扫人群车辆停放有序,进出方便;在祭扫期间,禁止205国道至殡仪馆大门口路段停止车辆,防止拥堵。曹家坞公墓的车辆问题由交警负责指挥协调。
4、馆区内停车场改造及新出口开辟后,进入祭扫场所的车辆可以从两个出口分流行驶,加快车辆分流,防止造成交通拥堵。
5、在午饭时段祭扫人群未离场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饮食由后勤人员送到岗位。
6、祭扫工作启动前两天,必须对墓区水龙头、灭火器等防火设施进行全面检修。
三、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
1、因车辆集中造成交通堵塞;
2、因人流集中引发踩踏、打架、斗殴等事件;
3、不听劝说,烟花鞭炮上坟引发火灾或其他原因引发火灾;
4、其他不可预见应急事件发生。
(二)应急措施
1.因车辆集中造成交通堵塞
1.1发生交通堵塞立即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交通疏散;
1.2应急小组组长立即联系交警,交警应立即前往事发地协助交通疏散;
1.3车辆有序进出,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小组做好分析、总结工作。
2.因人流集中引发踩踏、打架、斗殴等
2.1发生踩踏事件立即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做好解释、劝说、引导等工作;
2.2应急小组组长立即赶赴现场,视受伤程度及时组织营救活动或联系120及时到现场实施救治;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协助疏散人流;
2.3人流疏散,事态平息,秩序恢复正常,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小组做好分析、总结工作。
2.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追究相关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烟花鞭炮上坟引发火灾或其他原因引发火灾
3.1发现墓区周边或附近的火灾,立即报告组长,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3.2森林火灾发生时,各岗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扑救,控制森林火灾的扩大和蔓延,并将事件和有关先期处置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3发现火灾时,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正面扑救与阻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努力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
3.4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将扫墓人员疏散撤离,撤离以进出墓区的两条通道为主。当撤离路线被火灾切断时,应尽量将人员集中至停车场或墓区中央地带,防止引起骚乱和人员伤亡。
3.5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联系医疗部门进行救治。
3.6公墓管理所保证能提供3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机具。包括灭火器、水枪、铁锹、斧头、柴刀等。
3.7墓区内救火水池保证常年水满。
3.8墓区的救火沙池保证救火用沙。
3.9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4.其他不可预见应急事件发生
4.1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小组组长;
4.2应急小组组长根据事态发生,及时组织处理;
4.3事态较重的,公墓管理所无法处理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4.4事态平息后应急小组做好分析、总结工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墓防火工作应急预案2
为做好20XX年清明期间花园山公墓防火工作,保障群众集中祭扫时安全有序,预防意外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应急方案:
一、清明集中焚烧期为3月23—4月14日,高峰期为4月2—7日,高峰期值班时间为上午7点—下午5点。
二、高峰期:
(1)镇清明祭扫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各单位协同预防。
(2)大桥交警支队安排2名干警,在铜贵路花园山公墓路段负责指挥车辆停放,保障道路畅通。
(3)区应急管理局大队安排1辆消防车,负责对焚烧区东南侧山体进行洒水防火。
(4)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指导祭祀品摊点摆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5)镇派出所安排6名干警,负责引导群众有序到焚烧区祭扫,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上山燃放烟花纸钱和野外用火。
(6)镇市容中队安排13名城管,配合公安干警; 洒水车装满水在现场待命,每2小时对焚烧池冲水一次
(7)镇武装部安排10名民兵,准备好防火器材,做好应急准备。
(9)镇卫生院安排2名医生,准备好应急药品,做好应急准备。
(9)镇党政办安排一辆应急车,做好早点、午餐盒饭供应等事宜。
(10)镇民政办安排2名人员,负责劝导祭扫群众进入集中焚烧区有序祭扫,劝导祭祀群众不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排3名护林员,负责在墓区巡查,确保山上不发生明火。
(11)和悦、永平、澜溪、河南嘴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花园山公墓值守,向祭祀群众宣传禁放政策劝导祭祀群众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三、焚烧期:
3月23—4月14日每天安排2名公安,2名城管,2名民政员,3名护林员在公墓山值守;和悦、永平、澜溪、河南嘴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花园山公墓值守。
四、本预案由镇清明祭扫应急领导小组制定,负责组织实施。
公墓防火工作应急预案3
为切实做好20XX年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兖州区烈士陵园管理处成立清明节期间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为:
(一)组长及职责
组长:张伟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节群众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组长及职责分工
副组长:王猛
主要职责及分工: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并具体负责检查、督导各小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成员:刘秋霞、郑开彪
主要职责:在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应急准备
根据我区群众祭扫习俗和烈士陵园的现状,突发事件主要是火灾和人员拥堵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应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及特点,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
(一)防火措施准备:按照消防要求,在重要位置配备了灭火器,为兖州战役纪念馆配备灭火器。
(二)防止拥堵措施准备:为防止因人员拥堵造成伤亡事故,由郑开彪负责维持祭奠秩序。
三、应急制度
(一)值班制度。清明节前3天和后2天,烈士陵园管理处实行全天候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有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要向带班领导报告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二)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带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因个人原因贻误拖延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
公墓防火工作应急预案4
为保证20XX年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进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利用清明节传统节日,进一步加强群众祭扫活动的宣传引导,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安全祭奠,不断推动殡葬改革健康和谐发展。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的原则。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旌德县南长岭公墓、旌德县龙川烈士陵园、旌阳镇霞溪村凤形山迁坟安置区、旌阳镇新桥社区霍家迁坟安置区、旌阳镇篁嘉村迁坟安置区,镇、村公益性公墓及墓葬相对集中区域。
高峰期:20XX年3月31日至4月8日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成立县20XX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总指挥,县民政局局长为副总指挥,县政府应急办、县消防大队、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督局、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人民银行和各镇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周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舒晓红任副主任。
(二)职能部门职责。
指挥部负责做好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相关数据和信息采集上报,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参考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报送指挥部;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负责殡仪馆、公墓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负责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指导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以及相关应急演练等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清明节期间消防监督工作,做好执勤备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消防警力和消防车辆在现场备勤;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清明祭扫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利用清明节之际进行殡葬改革和文明祭扫的宣传;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部署警力,维护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现场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镇政府做好辖区群众祭扫活动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对祭扫点进行安全检查;维护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视情增设临时停车场;适时增设机动车临时绕行、单行、禁行等标志,及时采取分流措施;祭扫现场如遇突发情况,及时指挥疏导、疏散车辆和人流,保障救援通道畅通;做好清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及时发布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提醒和引导广大市民避开祭扫高峰,适时播报车辆绕行信息,减少交通拥堵。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严重污染违法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对南长岭公墓、龙川烈士陵园安全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导南长岭公墓和龙川烈士陵园落实安全防范制度;督促南长岭公墓和龙川烈士陵园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制定事件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服务、引导群众文明祭扫等工作方案;协助县委宣传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市场监督部门查处销售非法丧葬用品;协助城管部门制止沿街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收集、汇总和上报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情况。
县环保局:负责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限放宣传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适时开通清明祭扫公交专用线路,做好应急情况的.准备工作;清明祭扫期间,如出现车辆、人流拥挤,随时调集车辆支援,在最短时间内疏散群众。
县林业局:负责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区域的护林防火工作,加强防火宣传工作,设置提示牌提醒群众注意防火,禁止在林区烧纸;根据重点墓区林木资源情况,部署护林队伍及增设器材设备。
县卫计委:负责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救治、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丧事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
县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综合管理祭扫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监督、制止和清理在城区内主要干道和公共场所抛撒纸钱、搭建灵棚及其它冥祭用品等行为;积极配合查处城区范围内占用公园、绿地、林地的乱埋乱葬事件,维护市容环境。
县人民银行:负责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维护人民币信誉,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联合市监、公安等部门对印有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人民币图样的丧葬用品进行没收、销毁;对违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行为进行处罚。
各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以及宣传、安全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和落实,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平稳有序,不发生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爆炸和因拥挤伤亡事故;负责维护本辖区祭扫活动的治安秩序;做好迁坟安置区、公益性公墓和重点区域主要干线及祭扫点周围交通疏导工作;做好祭扫点的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维护良好的公共交通、市容环境等秩序;做好本区域内护林防火工作;做好本辖区祭扫群众的宣传教育及疏导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相应采取应急措施,配合密切,果断处置。
(一)祭扫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 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 现场交管工作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人流并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县民政局和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内管理的公墓、烈士陵园和迁坟安置区、公益性公墓、集中墓葬区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安排专人管理,组织力量疏散人员,交管、公安民警在墓区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总量,保持现场秩序;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 公安交警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 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 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 公交部门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 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 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 公墓、殡仪馆或消防现场负责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 公墓、殡仪馆负责人组织力量紧急疏散祭扫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 现场工作人员合理引导群众,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件,祭扫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 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 公墓、殡仪馆负责人或清明节期间墓区现场管理人员如无法有效处置应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 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 交警及时疏导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 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 发现可疑不明物时,公墓、殡仪馆负责人或墓区现场管理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公安、安监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 发生爆炸事件时,公安部门迅速到场处置;
3. 救护人员迅速抢救伤员;
4. 公墓、殡仪馆负责人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5. 消防车到场扑救明火;
6. 现场工作人员负责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公安、市监、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在祭扫重点区域聚集上访人员时
1. 现场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
2. 工作人员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祭扫现场;
3. 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清明节祭扫高峰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清明节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各殡葬服务单位或墓区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向主管民政部门报告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对,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物资储备调剂、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进行。
(三)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消防、救护等各种勤务车辆、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镇政府及各公墓、殡仪馆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五)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全面,确保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动态,实行科学决策。清明节高峰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由指挥部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指挥部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因擅离职守、工作措施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七)对于清明节期间分散的群众祭扫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政府负责组织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本地的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公墓防火工作应急预案5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落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xx街道清明节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同时开展的要求,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做到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两不误,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安全顺畅,文明有序。
二、防范区域
重点加强xx公墓附近区域以及社区4、5组公益性公墓等祭祀公共场所及山林防火安全管理与交通管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社区祭扫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xxx任组长,负责社区清明节期间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理清明祭祀期间突发事件。社区主任xxx任副组长,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其他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 人员、居民小组长、治安巡逻队员、保洁清运员等,按照各自分工,组织实施与处置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由社区治保主任xxx任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信息,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
(二)交通维护组。组长社区主任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清明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防止车流、人流聚集、维护公墓沿线正常交通秩序。
(三)消防安全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检查督促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值班,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四)信息宣传组。组长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告知群众实地祭扫须采取电话预约,倡导群众绿色祭扫,尽量采取网上祭拜,降低实地祭扫人员聚集感染危险,同时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五)卫生救助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协助xx医院对祭扫中出现发热病人运送到指定医疗机构。
(六)治安维护组。组长由xxx担任,成员::xx、xx、xx、xx,负责清明节祭扫期间治安秩序维护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处置工作,保证社会安定稳定。
四、应急措施
(一)祭扫人员出现发热、干咳病状时
1.引导人员到检查站复测体温。
2.复测后体温未正常,立即通知驻点卫生院用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3.迅速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体温异常者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做好消杀工作。
(二)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三)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协助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四)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五)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救护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向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协助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护救援通道畅通。
(六)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街道办领导小组,由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5.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1.祭祀群众之间发生纠纷和矛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劝解,化解矛盾;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2.发生与祭祀群众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请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五、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祭扫工作。
2.疫情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加强与街道办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4.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必须每天向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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