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租赁合同全新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便利店租赁合同全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便利店租赁合同全新1
出租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承租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分为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两部分,一般条款是出租人、承租人权利、义务的一般性、原则性约定,特别条款是基于标的房屋的不同权属情况,出租人确保本合同项下的出租行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或同意而特别向承租人做出的承诺或保证,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共同组成本合同,且双方同意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一般条款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路的房屋(以下简称为“标的房屋”)。
(二)标的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标的房屋用途:,标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标的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标的房屋所有权人(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标的房屋(□是/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用途
(一)标的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标的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三)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免租期。乙方享有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包括首尾两日),免租期乙方不需向甲方缴纳租金。免租期期满之日的次日为起租日。
(三)乙方承租房屋用于乙方为业主居民提供金融便利的用房。
第三条房屋装饰装修
甲方同意:租赁期间,乙方有权以实现承租房屋用途之目的对标的房屋进行装修,包括但不限于强电、弱电改造,布置乙方招牌,改变内部结构等。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将标的房屋恢复原状。租赁期限内,乙方投资于标的房屋或为使标的房屋具备、维持正常使用功能及满足商业经营特殊需要而投入的装修、设备及其他附属物、附属物之所有权属于乙方。
第四条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二)租金包括标的房屋的租赁费用、物业费、电梯费和公共区域水电费,同时还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甲方应当缴纳的税款和费用。
(三)支付方式:租金自起租日开始,以为一期支付一次,于每期初的第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期的租金(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人民币万元。甲方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
(四)发票:甲方应于每期租金支付前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相应金额的房屋租赁发票,否则乙方有权延期支付此后到期应付的任何款项。
(五)除租金外,租赁期限内因标的房屋发生的下列费用由乙方承担:(1)电费;(2)通讯费用;(3)【其他费用】。
(六)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修复费用、、等。
(七)如一方垫付了应由另一方支付的费用,应负担费用一方应根据垫付一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其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可撤消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一)甲方保证甲方本身及标的房屋具备商业出租的合法条件,并保证该合法条件在合同期持续存在。
(二)甲方保证对本合同标的房屋拥有合法的、以出租方式进行处置的权利,亦不存在查封等任何可能限制租赁的权利瑕疵。
(三)甲方须根据乙方租赁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履行有关的资料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乙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法律文件。
(四)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五)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标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标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标的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六)如乙方装修办理各项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有关部门手续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提供协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装修时间延误的,乙方有权顺延乙方的免租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承担。
第六条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一)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二)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标的房屋交还给甲方,双方应对标的房屋、水电使用及网络通信费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并依照本合同约定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如乙方拟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租赁合同。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对标的房屋使用、收益的;
2、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使标的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损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迟延交付标的房屋达日的;
4、标的房屋危及乙方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利用标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无故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标的房屋转租、转让或改变用途的。
(四)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五)租赁期限内,若因政府建设需要搬迁,本合同自收到政府有权部门发出的搬迁
通知之日起终止,甲方扣除实际使用天数的租金后(即年租金/365天剩余未用实际天数=退还乙方部分),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 】%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三)甲方违反任何承诺或保证,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按照合同租金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继续赔偿直至弥补守约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原因,致使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约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约一方不能免除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5天内,应向另一方出具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恢复对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第十条通知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本合同所载的对方的通讯地址;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同意选择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根据本合同出租人类型不同,需签订特别条款的,特别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非另有规定,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或求偿权不应构成放弃该权利或求偿权,且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求偿权不应妨碍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求偿权的行使。
(四)本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均为各自独立的条款,故若任何一条款被裁定无效,均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五)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对方保证其本身具备一切必须的能力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义务,代表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人已被双方以适当的方式赋予了相应的权力。
(六)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各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如有)之日起生效。
(八)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负担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特别条款
当标的房屋为开发商所有,出租人为开发商时,适用如下特别条款:
第一条甲方承诺是标的房屋的合法开发商及所有人,有权依法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
第二条甲方应将标的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材料文件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交给乙方,并保证前述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条因甲方无权、越权出租或伪造特别条款第二条所述文件而导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标的房屋出现其他特殊情形时需要遵守的特别约定。
当标的房屋为物业用房,出租人为物业公司时,适用如下特别条款:
第一条甲方承诺是标的房屋的合法使用人,并有权依法及标的房屋所在小区业主大会的授权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甲方应将标的房屋所在小区业主大会同意标的房屋出租的同意函、授权甲方出租标的房屋的授权、《物业管理合同》及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材料文件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交给乙方,并保证前述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条因甲方无权、越权出租或伪造特别条款第二条所述文件而导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标的房屋出现其他特殊情形时需要遵守的特别约定。
当标的房屋为居民委员会用房,出租人为居民委员会时,适用如下特别条款:
第一条甲方承诺是标的房屋的合法使用人,并有权依法及街道办事处的授权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甲方应将标的房屋管理人街道办事处有关同意标的房屋出租的同意函、授权甲方出租标的房屋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材料文件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交给乙方,并保证前述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条因甲方无权、越权出租或伪造特别条款第二条所述文件而导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标的房屋出现其他特殊情形时需要遵守的特别约定。
当标的房屋为村民委员会用房,出租人为村民委员会时,适用如下特别条款:
第一条甲方承诺是标的房屋的合法使用人,并有权依法及村民大会的授权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甲方应将标的房屋所在村的村民大会同意标的房屋出租的同意函、授权甲方出租标的房屋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材料文件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交给乙方,并保证前述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条因甲方无权、越权出租或伪造特别条款第二条所述文件而导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标的房屋出现其他特殊情形时需要遵守的特别约定。
当标的房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有时,出租人为监护人时,应适用如下特别条款:
第一条甲方承诺系标的房屋业主的(□唯一□非唯一)法定监护人,依法(□有权□获得授权)代表业主利益管理、处置业主所有财产。
第二条甲方承诺将基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分支机构全称)(乙方)签订之《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而获得的全部收益悉数用于业主本人生活所需。
第三条标的房屋出现其他特殊情形时需要遵守的特别约定。
当标的房屋业转租房屋时,出租人为第一承租人时,应适用如下特别条款:
第一条甲方承诺是座落在市路的房屋(标的房屋)的合法承租人,有权依据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将标的房屋转租,并与乙方签订编号为:的《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甲方应将标的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出租人转租标的房屋的同意函及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材料文件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交给乙方,并保证前述材料的真实性。
第三条因甲方无权、越权出租或伪造特别条款第二条所述文件而导致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标的房屋出现其他特殊情形时需要遵守的特别约定。
当标的房屋出现其他特殊情形时,应适用如下特别条款:
附件明细:
附件一: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附件二:承租楼层及单元平面示意图
附件三:房屋交割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
便利店租赁合同全新合集相关:
便利店租赁合同全新2
出租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广州市福满家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将其享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具体情况和出租期限见本合同附件一。
2.在租赁期内,甲方始终对该房屋享有合法有效的产权和出租权。甲方向乙方出示的权利证明文件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保证其出租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法律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不会侵害第三方的任何合法权利)。甲方承诺该房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出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可作为经营24小时便利店使用)。
3.甲方承诺以该房屋地址为注册地址的相关证照于约定交付之日均已注销(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原承租户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以保证乙方顺利办理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执照,和许可证。
4.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三中加以说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以及乙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店铺和与其相关的业务使用。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和免租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交付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和完整的办证资料后视为完成交付。甲方应在交付日前3天内发给乙方书面交付通知。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的工程和营业条件,和甲方承诺的交付条件以附件三和附件七为准。
2.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如乙方在交付时发现该房屋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修复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如乙方在交付时发现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但仍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的,则此行为并不代表乙方对该房屋存在的瑕疵予以接受,同时甲方仍需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存在瑕疵的该房屋予以修复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且该修复完成后乙方确认无误之日方为实际完成交付日。
3.甲方同意在免租期内不向乙方收取租金。如实际完成交付日晚于约定日期的.,双方同意以实际完成交付日为准起算租赁期和免租期。
4.房屋交付乙方之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电话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该房屋月租金见本合同附件四,所列款项均为含税金额。
2.第一期租金的支付前提为:(1)甲方已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规定的交付义务;(2)甲方已提供完整有效的办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3)乙方收到甲方开具的第一期租金发票。
3.甲方应在下期开始日前20天内,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租金发票作为其付款前提,乙方收到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付款。如甲方提供发票有延误,则乙方付款日期相应顺延,且不视为乙方违约。
4.乙方支付方式为:银行划帐。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见本合同附件四。
五、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本合同附件四。保证金以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甲方收到保证金时应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前款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关系终止或解除时,甲方收取的该房屋保证金除用以充抵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或用于抵扣乙方违约金(如有)外,剩余部分应在该房屋交还当日即以银行划账方式无息归还乙方。
六、公用事业及费用
1.甲方应将该房屋的电表在租赁期间过户给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应将该电表过户给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该房屋现有电力无法满足乙方经营所需,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电力增容的请求,甲方应予同意。电力增容的手续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甲方提供协助,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该房屋施工期间及营业中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及电话费等均由乙方根据单独设置的计量表具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标准向甲方或有关部门支付,同时甲方需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且同等金额的收款凭证。
4.甲方承担有关租赁该房屋的房产税、租赁税、土地使用税、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5.本合同中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如需向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或租赁登记备案的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该房屋的灾害由甲方办理,乙方不负责任,费用由甲方负担。
7.租赁期间该房屋内的设备、商品等有关的灾害保险由乙方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房屋使用和维修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即存在缺陷的或乙方在使用中发现该房屋存在缺陷但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不修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者要求甲方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修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紧急情况,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无论前述何种情形,如甲方逾期不维修或逾期不修复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当支付予甲方的租金中抵扣);如因甲方逾期维修导致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应该房屋的水或电(因自然灾害、政府限制能源使用政策、公用设施检修等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如在乙方报修后24小时内未接通水或电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如在乙方报修后3天仍未接通水或电的,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依照本合同第9-3款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同意如果租赁期内该房屋相邻区域进行装修、搭建或有其他影响乙方经营的行为,甲方应负责处理或者负责与相关责任人进行沟通协调以确保不影响乙方的经营,如因此影响乙方经营的,甲方同意对乙方的经营损失以降租方式进行补偿。
6.甲方同意乙方可在该房屋内设置有关设备、在该房屋周围设置牌、招牌,但不得对该房屋主体建筑结构造成损害。
7.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加层、搭建、改造等改变该房屋主体结构的行为。
8.乙方在该房屋进行装修施工所需的政府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予协助。
9.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超出承租范围装修房屋或安装附属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租赁期间,甲方出售该房屋则本合同下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均转移至该房屋的新产权人。甲方应将本合同作为该房屋的附件以确保本合同继续履行。如因此导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9-3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如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将该房屋部分转租作为经营烟草柜台和/或ATM机器使用和/或出版品。在不改变租赁用途的前提下,乙方可将该房屋全部转租。如乙方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第三方,乙方与该第三方之间的租赁纠纷(如有)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涉。除前述情况之外的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①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②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③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④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⑤以上①-④款情形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支付根据相关征收、征用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用(如有)。
2.租赁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享有单方解约权(如甲方行使解约权,则本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解约通知后即解除),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解约之当月月租金金额2倍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如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①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②乙方人为原因导致该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③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或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④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租金,且经甲方书面催告1个月后仍未支付的; ⑤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改善的。
3.租赁期内,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享有单方解约权(如乙方行使解约权,则本合同在甲方收到乙方解约通知后即解除),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解约之当月月租金金额2倍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规定完成交付义务,且乙方催告后3日内仍未完成交付的; ②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约定,且经乙方催告要求甲方修复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③甲方在签约时提供不实资料或未如实告知该房屋产权状况、抵押状况的;
④租赁期间,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该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⑤甲方违反第八条第1款的约定以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
⑥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后,甲方又擅自将该房屋出租予任何第三方的;
⑦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日内仍未改善的。
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可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终止合同,但甲方的提前终止仅限于甲方收回自己使用或非用于便利店(包含超市等零售业)本款的提前终止,。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解约当月月租金的2倍),如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不包括一方租金损失、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2.如甲、乙任一方未提前书面通知对方或甲方系在违反前款约定的前提下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该擅自解约方应承担相当于解约当月租金金额5倍的违约金;如不足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补足。
十一、本合同的续约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日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或续约事宜;否则本合同将自动续约3年,合同条款(除租金和保证金金额外)均与本合同相同,以后也类同。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均享有同等租金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
十二、房屋返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7日内搬空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租赁期最后一个月每日租金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甲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则经乙方催告后仍不返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需按照应返还保证金之当月日租金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其正常使用后的状态。乙方可将可移动、拆除的设备搬离,但不可拆除的设备、装潢除外。返还时,甲乙双方应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并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返还手续,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不予配合的,则乙方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付于甲方之时即表明乙方已完成该房屋的返还手续。
3.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屋恢复的工程由乙方自行指定第三方公司完成,并且由此产生费用以该第三方公司出具明细为准。
十三、其它条款
1.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发票)如以挂号信方式寄出,则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上门递送或以快递方式寄出,则上门当日或投递次日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如本合同签字处所列,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继续沿用原地址。
2.本合同中违约金之计算标准(月租金金额)以本合同附件四所列之月租金金额为准。
3.如甲方将该房屋设定抵押或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的,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积极履行被抵押债务或被诉债务,如因抵押权人行使该房屋的抵押权或该房屋被法院处分而致使乙方权益受到损害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行使本合同第九条3款约定的权利,并且亦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第九条第3款约定的违约责任。
4.如因甲方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原因导致乙方、乙方员工、顾客、合作伙伴及其雇员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该损失。
5.在乙方进驻该房屋或者返还该房屋时,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或者负责协调该该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公司,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办理所有手续,在此过程中,如有任何一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该房屋所属物业管理公司、其他第三人等)有故意阻挠、拖延或以其他理由推脱等行为而造成乙方无法顺利办理该房屋所有交接手续,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不予承担,并且如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予以追偿。
6.如在乙方承租之前有注册在该房屋的经营者,甲方应督促该经营者将该地址之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注销,以免妨碍乙方有关证照之办理,如因此原因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同意本合同免租期和租赁期相应延长。
7.甲方承诺在本建筑项目甲方产权或使用权或出租权范围内不另行出租房屋或以合作经营、特许经营等其它任何经营方式用于经营便利店及其他类似店铺,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保证金金额6倍的违约金;如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补足。
8.甲方在此特别向乙方陈述并保证,甲方是在与乙方就其提供的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条件进行充分协商与讨论的基础上决定接受并签署本合同的。甲方进一步声明并保证,乙方已经采取所有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就该等条款做出了充分合理的解释和说明,甲方完全知晓和理解该等条款的规定并同意接受。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差异之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证。
14.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租赁房屋和租期
附件二:出租权利证明文件
附件三:交房条件
附件四:租金、保证金和收款帐户
附件五:补充条款
附件六:该房屋平面图
附件七:需要出租方&物业管理公司确认和配合事项
附件八:招牌、灯箱、室外机位置图
(以下为签字页和附件,无正文)
出租方(甲方):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承租方(乙方):广州市福满家连锁便利店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邮编:
签约日:年月日
便利店租赁合同全新3
甲方:地址:身份证:
乙方:地址:身份证:
甲方将店面租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租甲方店面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一年每月租金为元,以后每年分别按每月租金百分之十增值支付,租金等其他契税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二,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付给甲方租店违约押金肆仟元正,甲方出具收条,合同到期押金退回乙方。如合同未到期,甲方无权收回店面的经营权
三,店面租金从甲方支付乙方使用之日,乙方按三个月一次付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条,乙方不得违约。
四,店面租赁期间,乙方有权转租,但需经甲方同意。
五,在乙方承租期间,水,电,卫生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店面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益。
七:店面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店内外主体结构,要确保店容店貌,合同到期不能乱拆内外装饰,否则违约金不退还,如遇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除,甲乙双方必须顺从。
上述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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