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3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3篇1
合上泛黄的书页,指尖仿佛还有一丝书墨气息。我凝望着那薄如竹片却又厚重无比的书脊,闭了眼,陷入无尽的沉思中……
“朝花夕拾”,多么动听的名字,十篇带着流水般纯朴气息的散文,里面又包含了多少复杂的情感!对故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思念,对师长的敬重,对童年的向往……少了些批判,多了些追忆,少了些凌厉,多了份真情。是的,恐怕这是鲁迅的一个梦吧。远离尘世的纷争,人们的排斥,回到自己的青少年时代,以一个孩子、一个青年的纯朴而年轻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身边的人。有一个古老的绍兴城,承载着如烟的往事,悄然入梦……我看见了这个梦,也宁愿相信这是个梦。
这个梦的童年部分,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最质朴、最纯真的。这个梦里少有批判,少有仇恨,少有那个愤世嫉俗的中年男子。有的只是一个天真聪慧的小童,在百草园中拔何首乌,在灯光下听长妈妈讲故事,或者趁先生不注意,偷偷在纸上描绣像。他是纯真的,更是有思想的,他反对封建教育对儿童思想的束缚,他反对迷信和怪力乱神的说法……正是他先进的思想,让他具备了成为一个大文豪,一个批判家的条件,不是吗?
慢慢地,慢慢地,鲁迅的童年随风而逝,渐行渐远。他的求学之路逐步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有幸的是,在这条路上,我看到了《琐记》这篇精彩而深刻的文章。它讲述了鲁迅长大后,由于家道中落,不得不外出求学,继而出国留学的故事。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鲁迅,也看到了辛亥革命后社会的种种弊端。衍太太虚假的善心和丑恶的嘴脸使我憎恶,“维新派”腐败的作风令我气愤。我知道了鲁迅为何要出国留学,直至弃医从文。我看见了一个蜕变的鲁迅,更看见了一个即将被唤醒的中华!
我们不是书中的鲁迅,却在感悟着书中的`鲁迅。往事如烟入梦来,三味书屋和百草园相映成婆娑倩影,迎赛神会也随鲁迅的成长渐渐远去。我们在读《朝花夕拾》中成长,在读《朝花夕拾》中感怀。我们只有感悟着,并成长着,将它化作一纸清梦,永远珍藏……
朝花夕拾读后感3篇2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3篇3
要说起鲁迅最有名的作品,应该是他的小说,《狂人日记》,《阿Q正传》,《孔乙己》这些具有时代意义,可称得上伟大的作品。而《朝花夕拾》,一本回忆散文集,在这些颇负盛名的小说的光芒下就稍显黯淡了。可我这一次我阅读完这本散文集,却有别样震撼。
对于这本书的名称,作者在小引里这样解释:“带露折花,色相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不能够使他即刻幻化,专程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我从字面看,这个标题的意思就是,早晨的花,傍晚捡拾。早晨的花是指年轻时发生的事情,而傍晚来捡拾,就是说经历过种种坎坷之后再回忆。而鲁迅要“朝花夕拾”的原因,便要从他自己的阐述中理解。若是事情发生后马上写下来,这样的文章是能完整地讲述出事情的经过,细节清清楚楚,可这事情的意义,也许尚没有显现,使人无法体会。若是多年以后回忆这事情,也许很多细节已经模糊,可那留下了深刻印象的,恰才是最重要的部分。
全书薄薄的一本,不过一天就可看完的。然而还是有多处值得好好回味的。先生的文章,年少时只记得书本上的段落了,及至现在仍有吃力的所在,不过好在随着年岁渐长,见识渐多,心境也没有年少时的无知,而对先生的文章也会多一些原本不曾有的见解和学习了。我想这应该也是不再年轻的唯一好处了吧。
这让我想起年轻时一无所作实在是让人赧颜的事。人世间的纷繁芜杂,一个人的卑微无谓还真的是转瞬即过的。但是有回忆也固然是好的,如先生《小引》中所说: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走过了这么多年的路,对事物的认识比年轻时透彻,这时再结合自己的经历感受,也许才真正体味出了这事情的价值。这时再写出的,定是情感更加丰富的文章。《朝花夕拾》给我的震撼就在于,那精炼的文字中透出的厚重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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