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的作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同学的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同学的作文1
人们都说:“什么东西都能舍,但情不能舍。”如果没有情,这个世界将遍布黑暗的种子,在光明的大地上生根发芽,到时候光明的种子———情就会消失,光明的大地也将变成邪恶的大地。而现在,我们的同学情正在萌发,友谊也遍布整个地球。
五年级下期期末考试后,学校突然提出分班。分班,这对同学们的打击多大啊!分班代表分别、分离,但并不代表分裂。在一连串的“中彩”名单上,我就不幸“中奖”啦。开学报名时,同学们有关系的找关系,有人情的走人情,竭尽全力地让自己的名字从名单上消失,我也不例外。此时我完全能理解家长的心情,它们是怕教的老师教不好,而且是“差生班”,让孩子们得不到教育,学不到知识。但是,校长比我更理解家长的心情,给我们配了特级教师。于是,同学们的感情便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开始萌发。不知不觉,时间转眼间又过了一年。当种子长成形花儿开得最旺的时候,暴风雪突然来临了,它无情的吹打着糼糼的花蕾。花蕾虽然糼小,但并不脆弱,它是由一个班集体的精神支撑起,它昂首挺胸,与暴风雪展开了搏斗。幼小的花蕾终究没敌过强大的暴风雪,因为它散了,就像刚分出的那个班集体又分散一样。古人云:“人在精神在,人去精神去。”但是这个班集体却不一样,它是人在精神在,人去精神仍在。花蕾虽然散了,但是它的精神尚在,明年就还会开花。
现在,这个班集体虽然要分离,但是它的精神在,就会又重新合并。古人就曾经说过:“久合必分,久分必合。”只要我们的种子还在,就不怕暴风雪突袭,即使散了,但种子还在,明年又可以发芽、生根、长花蕾,糼小的花蕾不正是靠着种子跟暴风雪做斗争么!
情是难舍之物,那么同情应该更难舍。这时,我的脑子里突然间浮出了一句话:同学相伴虽一年,深情厚谊亦难舍!
同学的作文2
话说我们班谁最调皮,那就非包宇轩莫属啦!他有着高高的个子,头顶一个蘑菇头,自白净净的脸上点缀着一双小小的眼睛,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满满的都是调皮因子啊,连鼻梁上那一副黑框眼镜都遮挡不住,这就是我们班的调皮鬼——包宇轩。
他的调皮事迹可真是数不胜举,扬名整个校园呢!有一次,我们正在上课,只见老师正在上面严肃地讲书中的内容,同学端端正正地坐在位子上认真地听讲。唯独包宇轩跟条蚯蚓似的在座位上扭来扭去,脸上红一块,白一块,像开了染色铺一样。原来他想上厕所,奈何老师在眉飞色舞地讲课,注意不到他的异常,他实在憋不住了,便猫着腰,蹑手蹑脚地离开座位,偷偷地来到门前,一边开门,一边注意着老师。不一会儿,门开了,幸好,老师没发现,不然这位“特种兵”就完蛋了!包宇轩飞快地溜了出去!老师写完一题准备叫同学回答,她环视了一下教室,发现包宇轩不见了,这可把老师和同学们吓得脸都白了,包宇轩怎么凭空消失了?他在变魔术吗?老师和同学连忙寻找开去,这时他大摇大摆地从走廊那头走来,大家从松了一口气。
还有一次,老师正在绘声绘色地讲《司马光》,她问同学们:“书中的小孩怎么了呀?”同学们回答了正确答案,唯独包字轩一人在同学们都说完的情况下大声地说了一句非常有趣的网络用语:“屎了!”哈哈哈哈哈哈……同学们乐得哈哈大笑!
你们看,包宇轩的这个“调皮鬼”称号真是名副其实啊!他带给我们惊吓、惊喜,让我们的学习生活精彩不断!
同学的作文3
她和我已经是五年的同学了,她现在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的父亲了解我们,这表明我们有缘分。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二年级。那时,她正在座位上静静地看书。我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齐尔留着短发,明亮的眼睛如水。我认为她非常漂亮。她的衣服很简单,只有一条黑色短裤和一件白色夹克。我认为她非常优雅。她在我心中就像一个天使。在三年级的时候,我们仍然在同一个班,老师把她放在我后面,这让我能更好地观察她。她上课认真听讲。下课时,她正在看书。她悄悄地做了一切。因此,她的成就一直排在第一位,这增强了我对她的钦佩。因为她在我身后,我们开始了解对方。她主动和我说话,我会愉快地和她说话。在四年级,我们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朋友和姐妹。她不仅是我的好朋友,也是我没有带文具时的救星。
一天,我睡过头了,因为担心迟到而匆忙赶到学校。当我去学校收拾书包时,我发现我忘了带铅笔盒。啊,我能做什么?我必须熬过这一天。碰巧老师让我们在第二节课上写新单词,然后在会后写。哦,妈的。如何做到这一点?我的椅子上好像有钉子,这让我烦躁不安。在写的时候,她发现了我,低声问我,"你怎么了,你不舒服吗?"我摇摇头。当我解释原因时,她冲我笑了笑,说:“为什么这么难?”说完,她立刻把手中的笔递给我,我问,“你在哪里?”没关系,有很多。她表现得很自然。从她的表情中,我感受到了东方女孩的特别慷慨。
我很久没告诉你她是谁了。她是我的好朋友:陈。关于什么?很不错,不是吗?
同学的作文4
小学生活转瞬即逝,就给我们一个个美好的回忆。我们乘坐毕业的小船,激流勇进,被冲到各自的彼岸,我们坐在船上挥手告别。天空依旧晴朗,我们的心情却是晴天霹雳。
毕业倒计时:65天。还有65天就看不到这一个个熟悉的面孔了!再次开学,走进的学校已是那个新名词——初中,不知道会不会适应……教室不再是那个欢声笑语的天堂,同学不再是那群绽放天使笑容的同学……所以,剩下的两个月我更希望的是快乐和回忆。
离毕业只有一步之遥,六年时光就悄悄的从我指尖溜去,我无法触及。明明还来不及珍惜就已经要失去。小学生活最难忘的莫过于六年同窗的那群“小笨蛋”了。每个人都是我们的主角,他们都拥有各自独特而特别的性格。我们欢声笑语,团结友爱;我们互帮互助,和睦相处。
你们可能忘了,曾经汗水撒过的操场,我们经历了惨痛却有爱的足球赛。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下午,队员们穿着整齐统一的足球服,脚下踩着圆滚滚、胖乎乎的足球,个个神采奕奕,神气十足的向我们挥手。老师自然也是通情达理的指挥我们排好队下去加油助威。场上,队员们个个信心满满,对于我们这群看不懂足球的人呢,只好拼命的喊加油。只是最后看着他们失望透顶的回来,我们鸦雀无声。没有人敢问什么,都是安慰的话千篇一律。你们好像知道了我们的心思,阳光的你们笑了,对我们伸出一个个高大神气的大拇指。
谢谢这个六年不变的友谊,从此我们各奔东西,但是不忘的是,我们永久的宣誓!缔结友谊的大门打开了,不用犹豫,走进去你会看到我们水晶般透彻的心灵。
毕业了?毕业了!我们……要别离了。却,只能默默的说一句:毕业季,快乐!
同学的作文5
自从升入初中以来,班级里出现许多素不相识的同学,当然也有一小部分认识的,今天我要着重介绍的沈子涵同学,则是属于后者之一。
沈子涵和我是在一个奥数机构初次见面的。我和他一起学习了半年,就分开了,而如今又在初中再次相遇。真是应了那句“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话。沈子涵比较瘦,眼睛不大,算得上一个“帅小伙”。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最大特点就是幽默。他几乎每天都会给同学们说笑话,似乎搞笑已经成为他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正因为这样,他结识了许多朋友,而我恰恰也是个比较幽默的人,能说是和他“志同道合”。
别看他经常装疯卖傻,其实他也是一个学习很好的人。他最擅长的科目是英语。在外教课上,许多人都皱起了眉头,但他则脸上看不出一丝一毫的疑惑,并且他几乎在老师提问后都会举手,每次轮到他发言,老师好几次都会夸奖他发言有质量。他在音乐上也有天赋。尤其是唱流行歌曲,在竞选领唱同学时,他用一首《模特》获得了全班超过半数的票数,成功当选领唱。正因为他学习上的全面发展,担任了中队学习委员一职,可是由于一些纪律问题被撤职,但他在我心中仍不可小觑。
沈子涵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他考虑问题的方法与众不同。这一点在语文、英语课上表现尤为突出。有时语文课上老师提出一个问题,当大家没有不同的想法之后,老师便请“前任学习委员”来发表意见,沈子涵不知所措的站起来时,大家就笑了起来,好不容易安静了下来,他便会用另外一种思考方法解决这个问题。老师也经常含着微笑点点头,夸奖道:“我们的前任学习委员还是不错的”,然后请他坐下。
这就是沈子涵,一个有时幼稚得像小学生,有时正经得像成人的人,一个用天真的外表掩住了极高智商的人,一个低调而有内涵的人。
同学的作文6
“刘坚强”这个外号可以被分成三个部分——“刘”就是“留”;“坚”就是皮厚;“强”就不用说了——厉害的意思。
“刘坚强”总是被老师留下,这是他的姓——“刘”留给他的诅咒。第一条诅咒是咒他去足球队踢足球。可能有人会问:“去足球队不是很好吗?”不,这可不见得。由于他在球队里训练要占用一些时间,他会不定期缺课。少听一节课或者少做一些题,不但会让他有很多题要补,而且还让他搞不懂要怎么做这些题。不会怎么办?他就要留很久。除了这个还有很多诅咒:作业本会暂时消失,改完作业后老师突然不批了……
既然要补的作业这么多,他怎么还没崩溃?这就要说到“坚”了。
“刘坚强”的皮很厚,这是有两个方面的——心理和物理。第一个方面心理,你大概也能猜到了——脸皮厚。他总是逃作业:悄悄地背起书包溜走或借着训练回家。就算是练得太晚了,回家也总能补的吧?可第二天他交不上作业。于是老师们发现了,又叫他补,可他还剩一个作业时又溜走了。老师们跟家长说了,他免不了挨了一顿痛打,这时第二层含义——皮厚打不动又可以发挥作用了。这下你知道他为什么没有崩溃了吧。
“刘坚强”的“强”是很特殊的,可以说是被动技能——被追时跑得贼快;想补作业时,补起作业贼快;一回家认真起来就会提高作业正确率等等。他表面上呆呆的,只要你触发了“被动条件”,他就立马神速、正确率超高了,可以说是“披着学渣皮的半个学霸”。他的宽容和乐天也是值得佩服的:你就算故意去惹他,他也不会发怒;他不论考了几分,都没有垂头丧气过。这可不是因为他“坚”,而是因为他知道心态差不好,心态平和才能发挥最佳状态。
同学的作文7
前几天一个很久没有联系的老同学突然打来电话,起初他是发信息只是我没有看到,也就没直接回。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她就直接打电话过来。这让我有点惊讶,因为毕竟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来往了,而且也没觉得有什么事急必须用电话联系,毕竟现在用微信直接聊聊天就很方便。
接通之后才知道她其实就是想约在周末的时候一起聚聚。她一起约的,还有另一位同学小君。只是我基本上跟小君就没有联系过,当初同班的时候,其实关系也并不是很熟悉。
我很明白这位老同学的用意就是想周末的时候和朋友们一起聚聚,他也没有想太多关于我与那另外朋友之间的关系如何?就只是单纯的认为说同学就应该不隔阂。
刚好她定的时间是周末,是她有空的,可我那天刚好没空,所以也就没约上。
就我自己而言,太久没有联系的同学在一起,我不知道大家在一起还会有什么话题可以聊?因为这位同学是比较能善于表达自己的,我们就比较能够讲得开,很多事情不会藏着掖着,才会聊的来。但是你对着一些并不熟悉的,就算是老同学,也不知是否就不尴尬。
说话间,我们也谈到了另外一位以前的好朋友。
这位老同学还觉得说人家的生活过的比较累,但从我了解的方面,其实那位好朋友只是想过到更高质量的生活,其实所以才更努力奋斗,其实以她现有的生活条件已经非常棒,甚至高于这位老同学的。
所以有时候我们总是会以自己的目前的眼光去看待别人,评论别人过得怎么样怎么样。其实很多时候别人呈现给你的,只不过是他想让你知道的而已,所以说先管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同学的作文8
今天,我感谢的是我同学,那是因为很久以前的一件事。想知道原因,请看下文。
期末考试那天早上我在拼命复习,想考个好成绩,谁知,我唯一的一只黑笔,在我翻书时,被我用手肘碰掉了。也许是笔尖着地,我捡起来一看,笔断墨了。我便开始了“求笔之旅”。
旅途第一站:葛家升。我走过去对他说:“老葛,借我一支笔呗!”他“嗯,嗯”地答应着,找出一支笔给我。我看出了他眼里压抑不住的笑意,心中生疑,打开笔盖一看,没笔芯。我知道,他存心想戏弄我,也就转身去向别人借。可找了好几个人都说没有,眼看离考试只剩一分钟了,监考老师都进教室了,我还没借到笔,急得我焦头烂额。
突然一个声音如救命稻草似的传入我耳中:“康扬风,你是在借笔吗?来,我借你。”我扭头一看,啊,是徐振洋。我连忙跑过去,他让我在笔袋里随便挑选一只笔,我选了一支漂亮一点的笔,赶紧坐四座位准备开考。
考完试,我忘了还笔,便和别的同学去玩了。玩的时候,我一不小心撞到了桌子,把借来的笔撞掉在了地上。我光顾着玩,没察觉,踩了一脚时,我才发现地上的笔。这时,我捡起来一看,呀,笔头都给我踩断了。“呀,不好。”我想着,“徐振洋肯定要找我麻烦的。”想到这儿,我心里“咯噔”一下,“说谎又不好,徐振洋他挺温和,还是?实话实说吧!”我拿着笔,忐忑不安的走到徐振洋面前,对他说:“对?对不起?我?我把你的笔?弄坏了。”我低着头,正准备挨一顿骂呢,谁知,他一摆手,笑着说:“算了吧,没事的,不就一只笔吗?”我瞪大了眼,他反而对我微微一笑。
后来我才知道,这支笔是他的生日礼物。自已的生日礼物被我弄坏了,也不生气。你说,我不感谢他,还感谢谁?
同学的作文9
转眼间,六年已去,就像白驹过隙,仿佛一眨眼,就没了。很荣幸,能与你们一起走过这六年欢乐的小学时光。在这六年里,我们一起经历过的酸甜苦辣,在一起的每一分钟,我都记忆犹新。坐在这教室里的'每一张面孔,都将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
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就这样悄悄地来到我们身边。之前看大哥哥大姐姐们毕业时哭得稀里哗啦,心里感到很不解:不就是毕业嘛,有必要哭成那样吗?等到我毕业时,才不会那样呢!我还巴不得见不到那些“讨人厌”的同学呢!但是,可真当我面临分别时,我的想法又不一样了。
因为,我初中要转到别的学校去念书,而不是在本地的清水镇中学上;所以,可能小学毕业后,就再也不到你们了。现在,我多希望时间走得慢一点,再慢一点,让我再趁暑假这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好好地记住你们;记住你们的名字;记住你们的声音;记住你们的面容。与你们在一起的六年,将成为我最美好的回忆。
六年,十二个学期,2555节课。这些渐变的数字,让我们觉得六年似乎很长。是啊,六年很长,但是,我们已经用完了,拿不回来了……
当今天变成了昨天,但现在变成了过去,我们是不是也该说“再见”了?这句“再见”不是告别,而是让我们再次相见的诺言。
亲爱的同学们,不管过去多长时间,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我都不会忘记与你们度过的那些美好的时光。我会记得,在这里,曾经留下过我们认真听课的样子;在这里,曾经留下过我们哈哈大笑以及嘤嘤哭泣的样子;在这里,曾经有一个集体叫做六年级(2)班!这些记忆,都将永存我的心底。
我多想,多想在九月一日那天对着全班人说一句:“天哪,怎么又是你们!”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聚在一起,总是要散的。
时光不老,我们不散。下个七月,下个夏天,你们,还会想起我吗?
同学的作文10
我有一个小朋友,他是我的同学,我的“死敌”,我的小老师。他一直是个阳光的老师。他不高。他的大眼睛闪烁着智慧,脸上总是微微笑着。
他是一个开朗的男生,成绩优秀,得到了大家的称赞和认可。而且,他多才多艺。他会弹电子琴和小号,画画也很好。他能画许多漂亮的画。画中的动物和人物就像活的一样,美丽的花朵似乎散发出淡淡的香味。他也乐于助人。如果他不能回答任何问题,他会告诉我方法。如果东西丢了,他总能帮我找到。如果他拍拍他的肩膀,我会很高兴。他身上总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在我心里,他就像一个好老师,一个好朋友。当我觉得自己的身体被黑暗覆盖的时候,他总能及时用温暖的话语安慰我,就像寒风中的一盆温热的热炭。
我以前以为他只有比我成绩高,人缘好。但是,那一次,我改变了这个看法。因为我此刻上来了,他被狠狠地摔了一跤。我想我犯了一个大错误。看到他眼角滴下鲜红的血,我头皮发麻,大脑一片空白,完全不知所措。但他没有哭,坚强地站了起来。疼痛使他的五官扭曲,但他的身体像一棵挺拔的松树一样高昂着头。他的勇敢让我感动,在他的强光下我是多么渺小。之后,他从医院缝好伤口,回到学校。我看到他眼睛上的大纱布,很尴尬,很自责。心里想说很多话,但是说了一句“对不起”之后就哽咽了,说不下去了。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冲我笑笑,说“没事!”他抓住我的手说:“我没事。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想让你教我折镖!”我愣住了,感慨道:“我教你,咱们做好朋友吧!”“当然!”尴尬而愧疚的硬墙被打破,一束阳光照在他浮肿的脸上,一个温暖的笑容在心里荡漾。我明白了,他也是一个热情、坚强、心胸宽广的人。
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他爱说爱笑,有时候我们还是会有矛盾。他经常像一头头上鼻孔里都是热气的倔牛一样让我生气,但他却露出邪恶的小眼睛和坏笑,让我极其受欢迎。但他也教会了我善良,坚强,大度,是我快乐的玩伴,共同的学校伙伴,永远的好伙伴!
同学的作文11
我在六年四班,四班是最好的一个班,所以我们班新同学来的很多。
上课了,老师走进来,后面还有一位男同学。“这位同学叫朱安。”老师说。他来的时候,我们都以为是女同学,他穿着蓝衣服,红裤子,红红的脸上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鼻梁上有一副眼镜,看上去学习很好。
下课了,老师让同学带他去把这个学校的地形看一下,我们大家都笑了,谁也不举手,只有王安举手说:“老师,我带朱安去看。”
上课
有一次,新同学没有来几天,老师上课说了一道题,同学们都举手要回答,只有朱安没有举手,朱安低个头。老师说:“朱安同学回答。”同学们的目光一下子落到了朱安的身上。朱安站起来,脸通红,声音小得像蚊子飞,什么都听不见。大家再次笑了起来,朱安的后桌是王安,王安小声的说:“加油,大声回答,答错了老师也不能说你。”朱安听了王安的话,声音大了些,把这道题回答了。以后,朱安上课回答的可好了。
谁是班长
有一次,老师说班长要换别人了,同学们在纸上写的都是学习好的同学,有的写上好朋友的名字,可是朱安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老师看到的时候说:“你写你自己?”同学都起了辩论,朱安说:“我觉得这个班长是我,我有这个信心,我能做好。”老师说:“这回班长是朱安。”朱安当班长后,班里的荣誉大大上升。
扫雪
到了冬天,下起了大雪。树上、路上、房檐上都是雪。朱安带着同学们来扫雪,大家干的满头大汗。班主任来了,看见大家在扫雪也干了起来。我们把雪扫完了都回去了。朱安没有走,把车棚里的雪也扫了。后来,学校给我班加了两分,班主任说:“干的好,同学们!”
没有过到两年,朱安的学习也好了,可是因为爸爸妈妈要去北京上班,所以朱安也要去那里上学,我们真舍不得他。
同学的作文12
他,背着我,在颇有意境的红砖绿瓦前不知道在捣鼓着什么。他一回眸,那椭圆的脸上,会是清秀的吗?他转身了,来了,嗯?翻着白眼,鼻孔拱得大大的,吐着似蜷成一团的舌头,手中做着祈祷的动作。这和大家想的不太一样吧!告诉大家,他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笑点贡献王”说的就是他。
这位“笑点贡献王”,由于抖音刷多了,总是会弄出许多段子。一天,课间时他问我:“我觉得女生不爱干净。”“为什么?”“因为我从来没见过她们洗澡!”我的血差点喷出来,眼睛差点冲出眼眶。我的妈呀!还能这样?我用“色狼”的眼神瞧着他。顿时,教室里爆出嘹亮的笑声,窗户的玻璃都要震碎了,走廊上同学们用疑惑的眼神瞅向我们班,“笑点贡献王”立马笑眯眯地抄起笔盒站在门口:“各位看官,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来点零食小吃也行哈,好戏天天有,好戏马上就来,来来来……”说罢便把张着大嘴巴的笔盒伸到同学们面前。
“切——”
“太欺负人了,来来来,我们的课间笑话继续哈!”“笑点贡献王”转身又准备带领本班同学投入到新的笑话中。
还有一次,上课时,老师念到了一篇关于小狗的习作:“它还很淘气,去公园时,他一会追赶蝴蝶,一会儿刨刨这里、挖挖那里,一会儿摸摸小花……”他也跟着里提到的动作,学着小狗,追赶、刨刨、挖挖……搞笑性格瞬间爆棚,同学们看了看他,都忍俊不禁。你还别说,他模仿得还挺逼真,只不过……他模仿的是小狗呀。可他丝毫不建议,用他自己的话说:“狗都不嫌弃我,你们操心个啥?”“笑点贡献王”果然名不虚传,逗得我们捧腹大笑。
这位“笑点贡献王”独自扛起了全校第一笑话大王的称号!以后,只要我看到他背对着我,我就能想到他那清秀,no!搞笑的脸蛋儿!
同学的作文13
一个高高的鼻子,一张永远停不下来的嘴巴。如果你看他脸上的“花”,你会想抽他两下。这就是我的同学——张翔。
张翔有个绰号叫“蟑螂”,为什么叫蟑螂呢?这不仅和他的名字有关,还跟“打不死的小强”这句话有关。就说他惹过的同学吧,惹调皮的邹军、宋禹不要紧,可他经常去惹我们班的女生。我们班的女生是全校出了名的“暴力女”,上到车睿(我们班的小霸王),下到宋杰(我们班的娘娘腔,经常做出令男生作呕的事),都被她们打过。所以,你可以经常见到一群女生在追着张翔打。别人被女生打一次就不惹她们了,张翔呢,被打一次后又去招惹她们。每当看到他被一群女生追着打,我们男生就在一旁嚷:这货脸皮到底有多厚?
张翔虽然有坏习惯,但他有一点好,那就是很大方。比如上周三,他上完学校的篮球训练课,就神神秘秘地把我们叫到他身边,告诉我们:“你们千万别告诉老师,我带了巧克力。”张毓急了,问:“什么时候给我巧克力啊?”“等一下。”他一边说,一边在包里找巧克力。终于,他把第一块巧克力放在桌上,随着一块块巧克力都拿了出来,我们也飞快地数着……“11”,随着最后一块巧克力被放在桌上,我们也结束了数数。“哇,共11块费列罗耶!”我喊道,“你家真土豪。”“快拿,不然老师发现了就完蛋了。”他催促道。我们手忙脚乱地拿了巧克力,把它吃掉了,可他自己一块也没吃。有同学把巧克力还给张翔,张翔说他不吃,让那同学快吃掉。可是我却看到了张翔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如果你问我喜不喜欢张翔?我想告诉你:只要他把坏习惯改掉,我还是很喜欢他的,你呢?
同学的作文14
今天早上,大家正在晨读。可是读了许久,小a的位置仍然是空空如也。管理员感到很奇怪,就在“班级出勤表”上给小a记了一分。
直到第一节上课,老师才跟我们说:“小a今天得了流感,要请假。”大家听了,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今天,女生们高兴到了极点。因为以前,小a时不时就欺负一下她们,现在倒好,小a生病请假,她们还不闹翻了天?而我们男生则无比失落,因为小a在我们中人气指数为五颗星,大家都习惯了和他一起玩。想“当年”,我们玩着各种有趣的游戏。因为有小a带着,我们横冲直撞,除了老师外,几乎没人敢惹,还经常被老师请去喝个茶。现在小a请假了,我们顿时“群龙”无首,不知道究竟该如何是好。只好在教室里看看书。因为“男女授受不亲”,没人敢去和女生玩。
今天,整个走廊上已经成了女生们的“所有地”。原本,我们男生应该在小a的“领导”下做上走廊的“地主”。现在,地位发生了惊人的转变:我们从高高在的“地主”,变为无比低下的“农民”。男生们失魂落魄,不少人去办公室问老师,问小a能不能好起来,小a什么时候能回来这些问题。也有一些人议论纷纷,说是小a好好的怎么就得病了。可不管究竟发生了什么,小a今天肯定是不能来陪我们了。
以前,我们男生在小a的带领下跑跑跳跳,如今没有了“大队长”,大家仿佛就从快乐的“高峰期”进入了伤心的“低谷期”。对我来说,感觉就好比失去了一个优秀的“领导者”。而且令我无比惊奇的是居然没有人出来顶替这个位置去领导大家,“唉……”我叹了口气。
我受不了了,只好走出教室,呼吸新鲜空气,无聊地走来走去。看着其他班的男生女生们快快乐乐地嬉戏,我更加失落了。
同学的作文15
草木变绿了,花儿变艳了。同学们踩着春的脚步一步一挨地度入浪漫之春。不觉,我们来到中学校园已经两个学期了。这儿的一草一木,同学们的一频一笑,宛如夜空中的那颗流星,在我的记忆中熠熠闪光。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第一次来到中学校园——新世纪。那是去年九月作为预备的新生,我很兴奋,开始一个崭新的中学历程。新世纪校园不大,很充实;不小,充满绿色。我们的校园不大不小,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形容新世纪再合适不过了。当我再次看到那面鲜艳的红旗冉冉升起,那面白蓝相间的校旗在新世纪的上空随风飘扬时,我已经熟悉了这个丰富的校园,已经爱上了这校园。操场上到处弥漫着我们的足迹。
“1班第一,1班加油!”天空中还回荡着我们的欢呼。
回想起预备这一年,真的是回味无穷,与预备(1)班的每一位同学一起奋斗,一起为班级争光。我们都始终记得我们有一个光荣的名字——1班!我们会为了一份小小的荣誉而坚持不懈。 我们难以忘记,在广播操评比时,我们日日练习,有些肢体不协调的同学,体育委员辛苦训练,那时还再辛苦我们都毫无怨言。到了比赛那一天,我们做好了每一节操,虽然汗流浃背,已经浸湿了衣裳,手中握着拿着那张金光灿灿的奖状时,虽然是筋疲力尽,但是我们是那样的快乐,享受那获胜的愉快。难以忘怀,回想起那个做操乱七八槽的1班,我们笑了,欢呼着。那个团结一致的1班犹如一只小玲,轻轻然地在记忆中奏响。
教室是我最爱的地方,教室也是我们的学习天堂,静静地听着琅琅读书声,仿佛身临其境;在仔细瞧瞧同学们聚精会神的样子,而且个个都抖擞,他们的声音响彻了整个校园,装饰着美丽的校园,令无限风光的校园里锦上添花,在新世纪中学中处处洋溢着学习的气氛,处处装饰着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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