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服务合同范文锦集9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乙为乙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维修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2、乙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甲方维修、保养。乙方车辆维修项目由乙方车管部门出具书面任务单由驾驶员交甲方调度派工维修。
3、乙方到甲方修车应由甲方统一派工,也可由乙方推荐甲方某班组修理。
4、甲方在维修过程中就应对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保质保量,及时完成修车任务。在材料采购正常情况下,小修车辆当天完成,大修、二保或总成修理项目按规定时间尽快完成。
5、乙方车辆在甲方报修后,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返程送回服务。
6、乙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甲方随时有偿提供拯救回甲方厂的服务。
7、乙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甲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发现甲方违反一次,甲方应赔付乙方叁佰元,同时甲方还要向乙方作出检讨,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通报乙方。
8、在甲方对乙方长期维修的车辆,在结算时可以予人工费优惠。
9、对乙方的车辆,甲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10、乙方车辆在甲方维修期间发生费用甲方允许挂帐,每次维修清单需由乙方驾驶员签字认可。
11、乙方应于每二十五日前到甲方将其维修费用进行结算,或由甲方直接通过银行收款(委托银行收款)。如因其它原因不能按时付款,乙方不能享受_折优惠。
12、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甲方将根据乙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乙方满意。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人员指定
为便于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人员(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项目中各自的联系人,处理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事宜,包括进行协商,向对方作出同意、确认或认可的意思表示等,但本合同已指定其他特定人员行使的权利和义务除外;
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变动方通知前,有权拒绝变动方其他人员代为做出的意思表示;
为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经一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发至对方的传真件同样视为发出方的意思表示。
第二条、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 等服务工作(详情见附件)。
第三条、合同费用
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 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明细报价见附件),此总金额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
自 年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
第五条、费用结算和支付
1、费用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款□汇票
首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站点的运营时间,乙方提前天开具内容相符之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单站 %费用;
尾款,所有项目及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于甲方全年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产生
费用,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结算尾款。尾款款项确认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内容相符之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2、所有结算按实际产生为准。
3、甲方开票资料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4、乙方的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票内容:□会展服务费□展览展示服务费□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向甲方汇报委托业务履行情况,有权监督乙方业务执行。
2、所有设计图纸及方案均应得到甲方的同意方可实施。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视为乙方提供服务的依据。
3、如因第三方(如相关制作公司)提出项目策划执行的相关意见,无法和乙方达成一致,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或调配参加活动的第三方人员。
4、有权对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调整。
5、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进度、质量情况。
6、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7、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必备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费用。
2、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业务所必须的相应资格、资质,并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不得使第三方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和义务。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方案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来自:www.zaidian.cOm 在 点 )不得自行更改。
5、乙方应严格按照场地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6、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工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并保管。
7、在乙方提供服务及被搭建物在使用过程中,须确保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不受到侵害。
8、乙方负责拆除并撤走已安装的搭建物。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费用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拖欠款。
2、乙方若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合同款项,扣款情形如下:
(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但甲方客户能够接受的,按单场次搭建费总金额的 %扣款。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甲方客户不能接受的,并按单场次搭建费总金额的 %扣款。
3、在最终交付使用时,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对乙进行扣罚。其扣罚比例如下:
(1)乙方的搭建物料在开展时也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扣除该物料制作费用的 %作为扣款。
(2) 甲方客户方对整体搭建质量有投诉但无扣款的,甲方按相关单场搭建费用的%扣款。
(3)甲方客户方对搭建质量有投诉并作出扣款的,并有扣款凭证(甲方客户盖公章),甲方可按客户相关制作搭建费用扣款内容金额 %作为对乙方的扣款金额。
4、在乙方提供服务或被搭建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含甲方向甲方客户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产生的损失)及受损害的第三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5、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密义务
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在本合同订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内所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技术、营销、发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2、在合同期满之日起2日内,或经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除归还甲方的资料外,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他保密资料销毁。
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有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参与的工作,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项目的保密协议,如因第三方造成泄密,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的,甲乙双方免除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发出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通知困难的,应在困难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的3日内进行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3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合同正文相冲突的,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服务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单位:上饶车洁饰汽车美容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订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甲方的《公司管理制度》,一致同意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 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满由员工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
2、 在试用期内,甲方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不胜任岗位正常工作要求,隐瞒疾病、视力、文化、品德等),可以即行解除合同。
3、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安排乙方到 (部、室、公司) 岗位工作。上岗合同随后另行签订,并作本合同的补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甲方根据企业经营和工作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实际能力可作适当的调动,包括临时性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按质、按量、按时完
成。
第三条 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甲方可以货币形式纳入工资管理),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必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违反操作(工作)规程而致使公司财物受损和个人自伤的,责任自负。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乙方月工资为 元人民币。固定加班费:每月 按甲方的《作息考勤和假期请假制度》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人民币 元 ,变动加班费:按公司政策执行。试用期期间薪资以八折支付。 乙方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元搭伙伙食费。 乙方的年终奖金,按甲方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支付。甲方将根据订立的考核制度,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奖金。 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工资分配方案,对乙方的工资作相应调整。乙方工作部门或岗位的变更,劳动报酬应按新聘任后的岗位重新确定。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8日。 乙方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执行甲方《保险与福利制度》和《上饶市劳动合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纪律、奖励与处罚 执行国家、上海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员工守则》、《奖惩制度》 及其它有关规定。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执行甲方的《员工守则》中的相关条款;《奖惩制度》相关条款;《考勤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和《上饶市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应当解除或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在甲方劳动竞争上岗中的落岗者;劳动部门规定核发的岗位操作证被吊销,使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合同立即终止。 应当解除或终止的其他情形。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乙方违约,甲方规章制度中及本合同有规定的,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其它内容约定
第十一条
1、 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如遇甲方修改《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出台其它有关规定,如同原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相抵触,或这些制度、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尽管在原合同中没有约定或另行约定(签定)相关协议的,乙方同意执行修改后的或新颁布的制度、规定。如乙方对甲方修改后或新出台的制度、规定有异议的,乙方可在这些制度、规定修改或出台后的15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认为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乙方应当知道掌握着甲方的商业秘密的,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不能低于1万元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由于乙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工作(操作)程序致使甲方财物受损,根据本合同书第八条规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否则甲方可视情况暂缓办理乙方的退工手续,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或者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前,即使甲方为乙方办理了退工手续,乙方仍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保留追索乙方赔偿权利,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直接主管(经办)的工作,如乙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前,乙方应把原先遗留工作全部了结,否则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暂缓解除或终止,或甲方虽同意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在乙方遗留工作未了之前,甲方可视情况暂缓办理乙方的退工手续,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遗留工作未了结,致使甲方出现经济损失的,不管甲方是否为乙方办理退工等手续,乙方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到期前1个月由员工个人填写《员工劳务合同续签申请表》并完成审批程序。如合同到期日还未提出申请的,属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需修改变更时,应由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国家、地方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制度处理。
甲方:上饶车洁饰汽车美容中心
代表:
年 月 日
收到本人劳动合同!
签名:
日期:
年 月 乙方: 日
服务合同 篇4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行为,特签订本合同。
单位(个人)财务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
财务咨询服务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只对个人客户):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行为,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服务项目类别报酬为:_________元/月。
注: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所造成的其他相应开支,由甲方负担。
(二)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支付乙方_________月的服务费;
②以后每隔一个月后的_________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_____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
注:如甲方拖延支付报酬,则乙方有权自主决定终止该合同。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 清扫保洁服务合同》于20xx年5月31日终止,甲、乙双方合同关系解除,即日起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保洁工作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终止合同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协助乙方因终止合同对现有作业工具进行回收变买处理,至完成处理(工具清单附后);
2. 清算作业经费,并及时付清给乙方;(有关加班费附后)
3. 在乙方付清20xx年5月份工人工资后,将保证金壹拾万元在五个工作内全额付清给乙方;
4. 原合同中第七条的第四点“各级政府在对本村清扫保洁政策补贴和奖励的,政策补贴和奖励总金额的三分之一由甲方收取作为管理费用,而余下部分,即总金额的三分之二作为奖励金支付给乙方,奖励金到帐后,在五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因此,20xx年上半年奖励金到甲方帐后,根据原合同规定,到时甲方需要支付此笔奖励金给乙方。
二、乙方义务:
1. 派管理人员2名,协助甲方做好工人稳定及保洁工作,至20xx年6月8日止,2名管理人员工资由甲方发放;
2. 在收齐作业经费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付清工人工资;并做好交接工作。
三、从终止合同之日起,甲方保洁工作责任和保洁员工工资、安全责任、劳保福利、工伤及劳资纠纷等一切与乙方无关。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和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本合同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唐山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担任本单位在该项目的设计代表,从事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双方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一)施工现场代表的技术及责任包括:
1、适时传达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
2、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具体流程见
工作流程图)
3、与设计图纸有关的技术变更,均直接与本单位联系,要求甲方以工作函
的形式进行通报;(本单位将根据工作函的具体内容酌情出具技术文件)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及验收工作;
(二)服务费用及付款进度:
1、本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万元)。
2、付款进度: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计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第二次: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第二次付款,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50,000元);
第三次: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盖章) (签字) 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签字)
服务合同 篇7
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__月。
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
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口 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口 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_________频道。
口 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
_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节目单频道
频道名称:
频道性质:
“频道性质”栏中请注明该频道系属基本、付费或计次付费频道。
基本频道______个;付费频道______个,计次付费频道______个。
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台。
第五条 除特定频道外(购物频道、免费频道(公益性、文艺性及社教性)),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5天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
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3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无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
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井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口 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利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订户):(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8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及有关政策规定,甲方依法定职权并受市医疗保险局委托,确定乙方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方签订约定书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当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各项配套规定,医疗服务合同。
第二条 乙方应认真执行本市医保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有一名院级领导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乙方应当有专门管理医疗保险工作的部门,并至少配备一名医务管理人员和一名财务管理人员(二级专科医疗机构视实际情况定),与甲方共同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配备相关部门及其人员,甲方可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责令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铜牌;以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等形式,将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本约定书的重点内容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条 乙方的各项收费标准必须遵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将相关收费标准公布在醒目的地方。同时,乙方必须向参保人员及时提供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和住院日费用清单,各种清单要清晰、准确、真实。
第五条 乙方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服务,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及特需服务等,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自费费用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费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技术和接口标准及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应保证其信息系统符合甲方的技术和接口标准,保证与其系统连接的准确性;乙方应满足甲方的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保证乙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对乙方信息系统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检查。
第七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挂号或住院登记手续时应当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包括《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在参保人员门诊大病就诊时还应当认真核验登记项目。发现就医者身份与所持医保就医凭证不符时应当拒绝记账,扣留医保就医凭证,并及时通知甲方。对乙方明知他人冒名顶替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对乙方认真核验医保就医凭证,并向甲方举报违规情况的,经查实,甲方应对乙方予以奖励。
第八条 乙方对参保人员在本院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的各类检查结果,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互相认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否则,甲方将追回相关的违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应当按照《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用药的若干规定》(沪医保〔20xx〕92号)为参保人员配药。急诊处方限1至3天用量,门诊西药、中成药的处方限1至5天用量,中药汤剂处方限1至7天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中药汤剂的处方限2周内用量。对部分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诊断明确、病情稳定、因治疗需要长期连续服用同一类药物的,门诊处方可酌情限1个月内用量。
第十条 参保人员要求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品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应当按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
第十一条 乙方经甲方准予开展的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应严格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乙方在机构新建、扩建,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新的一次性贵重医用器械等时应事先与甲方协商,未经协商事项所发生的医保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可根据《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xx年10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对乙方的预付费用实行暂缓支付。
第十五条 甲方在年终时对乙方实行考核扣减和分担清算,对超预算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合同范本《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的程序与时限,在日对帐通过并正确上传数据后,申报参保人员上月的医疗费用,由甲方进行审核;对未能通过日对帐或明细上传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定点医疗机构,甲方可暂缓受理或不予受理其医保费用的申报结算。甲方在接到乙方医保费用申报后,应当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乙方拨付;对违反规定的医保费用,甲方有权作出暂缓支付、不予支付或扣减处理的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 乙方应当接受甲方或受其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审核和检查。乙方应按规定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材料和数据;如需查看参保人员病历及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当予以合作。甲方应当将检查结果及时向乙方反馈,并在10日之内接受乙方的陈诉和申辩。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加强医保支付费用的预算管理,若乙方当月及年内累计费用超过预算指标比例较高的,甲方将对乙方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甲方在对乙方监督检查时,可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史或原始凭证,对违规费用加倍予以追回。
第二十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整改、追回费用、根据情节轻重处予通报批评或3万元以下的行政罚款:
1.在诊疗过程中检查、治疗、用药等与病情、诊断不相符合或提供过度医疗服务,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违反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
3.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的;
4.其他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甲方除按第二十条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医保约定服务项目或相关科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对情节严重的,可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解除本约定书:
1.私自联网并申请结算有关医保费用的;
2.为未取得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服务的;
3.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围或执业地址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并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4.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且发生医保费用结算的;
5.未经许可或不按医保规定开展约定的服务项目,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6.通过制作虚假医疗文书或凭证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7.无故拒绝、推诿病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
8.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甲方若发现乙方的执业医师或工作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医保规定的,可处以警告;对情节严重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除处以警告处理外,还可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三个月至一年内,对其提供医疗服务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结算:
1.滥用药物、无指征或重复检查、滥作辅助性治疗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2.协助非参保人员冒充参保人员就医,并结算医保费用的;
3.串通参保人员伪造或篡改处方或医疗费用收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4.其他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本约定书执行期间,乙方机构合并或机构性质、执业地址、执业范围、核定床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或进行变更登记。否则,甲方可停止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关系。
第二十四条 本约定书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采取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在甲乙双方的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约定书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约定期满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约定书。若乙方在当期约定书有效期内未受到甲方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本约定书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乙方在次年仍未受上述处理的,本约定书有效期再自动延长一年。本约定书有效期(包括延长期)总共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在本约定书延长期内,甲乙双方对需修改的约定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提出终止约定的,自终止约定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本约定书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约定书相同。
第二十八条 本约定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区县医保办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场地租赁事宜现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地点
甲方为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会议室, 给乙方举行 等会议活动。
二、使用期限
三、服务费用间,按甲方会议室使用收费标准另行计取费用。
四、使用费用支付期限
乙方须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使用服务费用。
五、乙方责任
1、 不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活动,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
2、 保持会议中安静,严禁在会议室内及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嘻戏打闹。
3、 保持使用场地的清洁卫生,严禁在会议室范围内乱吐痰、乱扔垃圾,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在使用场地内搭设棚架。
4、 不得损坏使用场地的墙体、地面、镶嵌物及其他物品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乙方参加人员未经甲方准许,不得使用会议室其它的设备、设施。否则因此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6、 须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付清租用服务费、其他费用,否则此协议无效。
7、 需提供会议活动方案、场地布置方案、营业执照和工商许可证;任何申报手续由甲方自理。
8、 保持会议室的空气清新,严禁在会议室内或其它非吸烟区吸烟。
9、 请于使用前如实提供会议内容,不得在会议室内进行非法违纪活动,如经发现即停止服务并做报警处理。
六、甲方责任
1、 甲方在双方议定的租用期限内向乙方提供场地,并提供照明等使用必备条件。
2、 乙方要求提供其他特别服务,甲方视具体情况尽力予以协助,并收取相关费用。
3、 凡乙方放置在甲方管辖范围内的物品,甲方一律不承担保管责任。
4、 参加乙方会议或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别是老年人)由乙方全权负责。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如需更改使用地点及使用日期,均须提前一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该场地三天的会议场使用费用作为违约金。
2、 签订协议后,乙方如取消使用,甲方不退回乙方所交费用。
3、 如因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
1、 双方应严格执行协议,如有异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书未
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经办人:
日期:
乙方签章:
经办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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