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哈利波特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哈利波特读后感1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作为一个典型的“哈”迷,七部都早已被我读得烂熟。这个暑假,我把七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本翻了出来,又回味了一遍。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两个朋友被迫逃亡在外,受已故的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嘱托寻找并销毁一个个魂器,最终回到学校与黑魔势力展开较量,并杀死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在阅读过程中,尽管已读了很多遍,我仍然被书中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始终悬着一颗心。当哈利他们找到魂器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当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个朋友罗恩因与哈利发生争执而离开时,我为他们感到难过;当最后哈利击杀了伏地魔时,我也跟着他们欣喜若狂。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老师之一。一开始我也因为他那油腻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尖酸刻薄的话语而厌恶他,由于他在学生时代与哈利的父亲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学校百般刁难哈利。甚至他还杀死了邓布利多,为伏地魔工作……然而在我看过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真相不是这样。他其实是邓布利多安置在黑魔势力中的间谍,他之所以杀死邓布利多是因为那是他们两个早就策划好的,为了不让老魔杖(邓布利多拥有的强大的武器)落入黑魔头手中;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他曾被哈利的父亲和一帮朋友们无情地戏弄,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人和自己的仇人走到一起;他由于在年轻时犯了错导致哈利的父母死亡而悔恨终生,为了弥补他一直暗中帮助、保护着哈利……他总是把那些回忆埋在心底,从不以真目示人。他是不可一世的魔药天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于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威风的新名字——“混血王子”。我想斯内普是希望自己能够从黑魔法中得到解脱,所以才会在早年沉沦在邪恶中。事实上,他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他心底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他最后的死法也令我扼腕叹息。
19年后,当哈利也有了孩子,他给他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阿不思要到魔法学校上学时,哈利对他说:“你的名字中含有霍格沃茨(校名)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斯内普上学的学院)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的确,斯内普顶着压力在伏地魔身边做间谍,还能做到镇定自若,得到黑魔头的信任,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他那始终十分冷静的神情和不慌不忙的动作令我敬佩。
斯内普几乎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他那种至死不渝、忠贞无比的爱,我想,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
读完了这本书,斯内普的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勇敢和智慧,忠诚和那伟大无私的爱,使他成为一个无比高尚的人。如果他没有被杀死,如果他也看到了反抗伏地魔斗争的胜利,我想他会敞开心扉,他的内心会重新充满光明。
哈利波特读后感2
我读过很多的书,其中让我感到最神奇的书就数《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这本书给我展现了一个充满奇幻和新奇的魔法世界。
这本书的主角是戴着圆圆的眼镜,一头黑发瘦瘦的哈利波特,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姨妈家里,从小被当成佣人使唤还经常受胖表哥欺负。但在魔法世界中哈利波特却是个鼎鼎大名的传奇人物,因为他父母都是闻名遐迩的大魔法师,更令人震惊的是传说哈利波特在一岁的时候竟然消灭了大魔头伏地魔。
终于在哈利波特十一岁生日的时候,一切发生了变化,猫头鹰漫天飞舞,巨人海格出现将哈利波特带到了神秘的魔法世界,并进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这真是个神奇的世界啊!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这里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法。而老师也都那么的神奇,拥有一顶会说话的分院帽的邓布利多校长,能变成猫在教室巡视的麦格教授,怪异的能配置各种神奇药水的斯内普教授,总戴着大头巾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而最让哈利高兴的是他得到了两个好朋友——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和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他们一起学习,互相帮助,从此小哈利告别了孤独和痛苦,开始了丰富多彩充满友谊和热情的生活。在这个神奇的学校,哈利学到了各种魔法,学会了骑着扫把漫天飞,还得到了一件神奇的隐形衣,哈利和朋友一起经历了一次次的冒险,赢得了魁地奇球比赛,并且最后揭露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的真面目又一次挫败了伏地魔的阴谋。
这本书真是太神奇了,仿佛给了我一双想象的翅膀,幻想自己像女巫一样骑上扫把在夜空飞翔,用猫头鹰给好友传递会自己讲话的信件,去见识各种神奇的魔法。这本书里更让我喜欢的是很多有意义的话语,校长邓布利多说过“勇气有很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样也需要很大的勇气”;“对事物永远都使用正确的称呼,对一个名称的恐惧,会强化对这个事物本身的恐惧”。这些话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气,能够坚持自己的立场,即使是面对朋友也不因为怕伤害友谊而放弃自己的立场才是真正的勇气;敢于面对恐惧,不逃避才能客服恐惧战胜恐惧,才能做到真正的勇敢。赫敏说过“我不过是死读书,再靠一点儿小聪明,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友谊和勇气”,就像我们的生活,学习固然是重要,但生活中还有更多重要的东西,就像友谊和勇气,能够得到这些往往比能够学好一两本书更重要,这本书里也一直告诉我们友谊的重要,如果没有朋友和友爱,一个人再强大也是悲哀的。
我喜欢这本书,不光是他神奇的魔法世界,更因为他教给我很多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3
《哈利·波特》是一本畅销书,足足有四大本。妈妈为我买了回来。我不解地说:“这只是一部幻想书籍,不就是妖魔鬼怪变来变去,能有多么好看?”妈妈说:“这本书到底好不好,你看完做评论吧!”我不经意的翻着,谁知翻着翻着就被这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贪婪地读了起来。每天我都挤出时间来看一会儿,哪所只有几页、几行……
《哈利·波特》一书的主人公——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的、戴着黑眼镜的黑发小巫师,额头上有一个明显的闪电形疤痕,那是大魔头伏地魔在杀他的时候留下来的。哈利·波特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后,他只得到姨父家,在那里他饱受欺凌,在碗柜里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
十一岁生日那年,他到了一个可思议的地方——堆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格兰芬多学院。在那里他结识了好朋友赫敏、罗恩,他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堆格沃茨成了他们心中永远的伊甸园。
伏地魔是个想统治整个世界的黑魔头,他好滥杀无辜。人们都非常惧怕他,不敢叫他的名字,而叫它“神秘人”。要是他想杀你,那你就必死无疑。他视哈利·波特为仇敌,因为在伏地魔杀哈利全家的时候,妈妈拼命保卫他,也就是在这时候,不知不觉哈利波特拥有了一种特别的力量,那就是爱。就是因为爱,哈利·波特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
哈利波特一直在和伏地魔作斗争,永不畏惧。他聪明、善良、勇敢。为了营救被伏地魔吸取了灵魂的金妮·韦思来和被石化的人,哈利·波特和赫敏、罗恩一起努力寻找密室,可好景不长,赫敏在图书馆被石化;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为了不让更多的学生被石化,决定让学生们先回家,等到把敌人杀死再开学。哈利·波特和罗恩悄悄来到密室,让罗恩等在外面,独自一人进去,决心和伏地魔、蛇怪拼死一搏。哈利的勇敢和忠诚感动了凤凰,凤凰带着“分院帽”来了。伏地魔驱使着蛇怪扭动着巨大的身躯,张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哈利抽出魔仗撑住了蛇怪的大嘴,凤凰飞起来,用金喙啄瞎了蛇怪的眼睛,哈利·波特从“分院帽”中拿出一把闪闪发光的银剑把蛇怪刺死了。伏地魔消失了,金妮得救了,被石化的人得救了,霍格沃茨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读罢了这厚厚的四本书,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里,久久不能忘怀。每当回想起与哈利·波特相处的日日夜夜,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以用言语表达的感受,我曾为哈利·波特的胜利而高兴过,也曾为哈利·波特忍受的折磨而忿恨过,还被书中惊险恐怖的场面吓得失眠……
《哈利·波特》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一本好书,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这本书教我懂得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他能为你带来勇气和力量,使魔鬼丧失魔力;懂得了与敌人的斗争要坚决,要坚持,直到胜利,哪怕牺牲宝贵的生命;还懂得了要效忠正义,不要效忠于歪门邪道,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我喜欢哈利·波特,要像他那样,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充满智慧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4
暑假刚开始,天气非常热,没办法出去找同学玩,只好呆在家里很无聊地看电视,妈妈为了让我过一个精彩的暑假,妈妈就去上尚书店帮我买了很多书,
其中就有一本美国畅销书女作家J.K罗琳的最新作品《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我一拿到书,如获珍宝,慢慢品读起来,妈妈说我是个废寝忘食的小书虫。
不到两天,我就把这本书读完了,书中精彩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也引起我的共鸣。下面就说说我的感受吧。这本书的主题是:小魔法师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努力地学习和艰苦地磨练,在和恶魔斗智斗勇的战斗中,慢慢成长为一个出色的魔法师。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逐渐长成一个出色的巫师。在新学年开始前,也就是在第三个暑假里哈里和赫敏还有罗恩一家一起去看了既精彩又激动人心的魁地奇世界杯赛,然而就在比赛结束的那天夜晚,营地的上空出现了已经消失了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与此同时,十三年前伏地魔在哈里额头上留下的那道伤疤也频繁的痛起来,这一切都预示着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正在或者即将发生。
哈利的心头笼上了一团浓重的阴云,但是他们三个好朋友依然拥有自己的天地。他想要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魔法学生,可不幸的是哈
里注定永远都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那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里推向了伏地魔的魔爪。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今年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届时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来自欧洲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中个选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赢得三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里波特。所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这个居然能够越过邓布利多设置的年龄界限,把哈里的名字投入火焰杯的巫师,肯定是想借三强争霸赛惊险艰巨的比赛项目杀害哈里。这个人就隐藏在霍格沃茨。
虽然哈里为此心烦意乱,但是霍格沃茨的生活依然是令人向往的啊!后面发生的事越来越古怪……
三强争霸赛开始了,每个项目看起来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但是当哈利感到绝望的时候,总会有人提示他,帮助他,是哈里涉险过关。哈利的出色表现使大家相信他一定能得到三强杯,而想借比赛杀死哈里的那个人失算了。但是与哈里并列争霸冠军的塞德里克却失去了生命,这时伏地魔出现了,哈里和伏地魔开始了拼死的搏斗……结果,伏地魔一不小心被哈里击中了。哈里趁机带着塞德里克和三强杯逃跑,后面的食死徒紧跟着他!最后,哈里被邓布利多救了过来。哈里把真相都给邓布利多说了,这时谁也没有料到,这时一个更大的阴谋。
从此,世界上的一切恢复了平日里有序的秩序。
感谢妈妈为我买了这本书,让我度过了几天快乐的时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5
说起儿童文学,人们多半想起的是《格林童话》,《小蝌蚪找妈妈》之类的。但是又有哪一部小说不仅让儿童痴迷,甚至席卷全世界,让众多的成年人也神魂颠倒呢?我想,也只有哈利波特了。
一年前,我偶尔从书店取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从此便陷入了他的世界中。而今年的九月,我终于盼来了梦寐以求的《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于是,我的头脑再一次充斥了魔法……哈利在学校的生活是快乐的,但是伏地魔从来没有放弃东山再起的机会。哈利头上羽B条闪电形伤疤成了他永久的印记。学校的第一年里,哈利就和被伏地魔附身的教授进行了战斗,保护了魔法石,让伏地魔的美梦破裂。第二年,哈利潜入了密室,在凤凰的帮助下战胜了蛇怪,拯救出好朋友罗恩的妹妹。第三年,传说中伏地魔的助手小天狼星布莱克越狱逃跑。哈利整个一年生活在恐惧中。在学校禁林的尖叫棚屋中,真相终于大白。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而小矮星彼德才是伏地魔真正的帮凶。第四年,哈利莫名其妙的被选中参加巫师魔法三强争霸赛。但是这整个比赛都是伏地魔的圈套,哈利险些丧命魔手,九死一生。但是伏地魔还是复活了。第五年,哈利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谁也不相信伏地魔已经东山再起。媒体诬陷他,政府抨击他,但是他却无能为力。只有秘密组织“凤凰社"在与日益强大的黑势力抗衡着。
魔法部控制了学校,校长邓不利多被迫逃亡,学生们被剥夺权利。哈利唯一的乐土也变的痛苦黑暗。伏地魔的精神在侵蚀他,夜晚的怪梦一次次折磨着哈利。是那道伤疤联系着伏地魔与哈利,哈利看的见伏地魔的视线。一个夜晚,哈利看见自己的教父被折磨,于是奋不顾身去营救他。但那又是伏地魔精心策划的陷阱,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所中,他与几十个食死徒搏斗,但是寡不敌众。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邓不利多和凤凰社成员赶到了。大站过后,布莱克英勇战死,伏地魔被击退。真相大白,整个巫师界又一次震动,第二次大战已经开始……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他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
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
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留给《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6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有着凌乱黑发的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奇妙魔法世界里。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哈利。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说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伏地魔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高度近视眼镜,长长的漆黑的长袍,一头乱乱糟糟的头发,最具有辨识度的就是它那酷似闪电的伤疤。在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前,我一直单方面的认为哈利·波特是一个调皮,勇敢,执着,智慧的人。他虽然一出生就与伏地魔有联系,但在J·K罗琳的主角光环下,他真的是“大难不死的男孩”。
但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深深地体会到在这光鲜亮丽的外表下,隐藏着多少痛苦和心酸,特别是当知道自己出生就被标上“死”标签自己的存在便是一个错误的时候,也许他心中的最后一道精神防线也被摧毁了吧。
望着哈利波特从在麻瓜家庭中生活了11年的孩子,到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院学习的学生,再到坚定自己的信念打败伏地魔的勇士,最后再到与金妮幸福生活的男人,他的一生十分传奇。
这令我动容的是他在伏地魔复活的那一刻,没有退缩的勇气,勇敢接受自己的命运。即使再讨厌阿不思。也没有意气用事,在与复活石中的阿布思对话后,对死亡不再偏激,毅然去死,但作者怎么会让他轻易去死?果然,原本死去的只是他的灵魂碎片,如果哈利不选择牺牲的话,也许霍格沃兹的命运也会被改写。
在作品中J·K罗琳并没有完全的去写一个人的好坏,即使是十恶不赦的伏地魔,也有不可言说的可怜,而斯内普,读到他与莉莉纯真的爱情,我不由得流下了眼泪。哈利·波特一开始也有许多的缺点——胆小,懦弱,调皮。但在他经过岁月的洗礼后,也一一改正,并有了罗恩和赫敏两个至交。
在魔法世界中也有许多现实社会的折射。
伏地魔推崇纯血种,不正是现实社会极端追求民族血统的人吗?在他们心中,麻瓜侵犯了他们的权利,是可恶的,但这样的想法,不是将他们再不曲路上越推越远吗?
食死徒推崇暴力,对伏地魔为马是瞻基,即使伏地魔冷酷逼迫,也不敢说一点“不”,这不是现实中对统治者的暴政,一言不吭,自欺欺人的庸民吗?有人说:有压迫才有反抗。正是陈胜吴广这样追求自由的勇者,实现了第一次的反抗精神,才使中华人民的精神中有了抗争这一可贵精神!
在面对伏地魔暴政时,总有人不甘奴隶,勇敢站出,他们不正是现实中的爱国英雄吗?他们视死如归,不惧死亡,誓要为自由献身,就是这样的精神。所以在当时中国早已病入膏肓之际,早已无力回天之际。再一次站在世界的东方。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之所以深受读者喜爱,销量总创奇迹,也就是因为它贴近现实生活,给人以想象的空间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光明与硝烟交织舞动,我为胜利而生。——题记
时隔三年,再次重温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在一个阳光慵懒的午后,我赤着脚坐在地上,将早已模糊不清的情节重新拾阅
这本书曾是我的全部青春。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整个哈利系列的终章,却是这个魔法世界的开端。
而在其中,哈利面对死亡的勇气,不管时隔多久,再读仍会带给我发自内心的震撼。
在这场事关生命的圣器豪赌中,哈利要面对的,是伏地魔。那个曾手刃他父母,令霍格沃茨为之颤抖的恶魔;是那个支配了他所有的童年,连名字哈利都难以启齿的噩梦。
以旁观者的姿态,于当时的我看来,这场对决实力悬殊,或许胜负早已决定。
可我忘了,那位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来便是奇迹,而他最擅长的,便是在绝望中呈现意料之外与不可思议。
当棒尖光辉凝聚,当光芒交织斑驳,当虔诚祈祷盖过了嘶声歇底,世界灿烂,诸神降临,承载了所有人希望的哈利成功了。
在硝烟散尽的世界里,哈利以胜者之姿站立于世界之巅,以勇者之名踩碎喧嚣与质疑,告诉人们,他与伏地魔的对决,从来便不是以卵击石,而是放手一搏的赤诚孤勇,是他伙伴对他的誓死支持,是所有霍格沃茨师生的期望与心之所愿。
在看惯了太多泛滥成灾夸赞书中文笔的陈词于我而言,《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所以迷人,从来便不是那些被世俗所附庸夸耀的文笔,而是那掩于华丽词藻,堂皇修辞下的血肉真情;是与魔法并行的友情与勇气;是哈利与赫敏罗恩三人共赴生死的友谊;是邓布利多坚守正义的无畏;是斯内普为胜利的隐忍,是德科拉在最后选择善良的决绝。
书中人的每一个举动,永远都在书外人的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仿佛他们真的曾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为我的青春上演一场不朽的魔法盛宴。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我们所带来的,是鲜血淋漓后仍抵死坚持的毅然;是混沌荒芜中不忘寻找炽阳的初心;是荣辱共赴的友谊;是至死靡它的爱情;是背水一战的勇气;是生来如此的善良。
JK罗琳以魔法的姿态,哈利的成长经历向我们阐述了一个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同时也与我们共同邂逅了一次次美丽的意外。
在书中,哈利的出生是一次始料未及的意外,哈利与赫敏罗恩的相遇也是一次感人至深的意外,而哈利战胜伏地魔,更是一场不可思议的意外。
可便是这些意外,才有了后来一切浪漫美好的铺垫。
而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有许多不期而遇的意外,在顺流中也好,在逆流上也罢,心怀善良,坚定初心,互相信任,奋勇直前,你亦能创造出无数意料之外。
毕竟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哈利波特读后感9
作为哈迷,我终于在10月15日借到了《哈利波特与死圣》,虽然是盗版,但还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实在等不及了,先借本盗版的看看,会来再去买正版的)。迫不及待的翻开封面,读起来。我忘了一切,就好像进入了冥想盆,里面是关于《哈利波特》的记忆。
J。K罗琳说会有人死,我一直以为是哈利(当然,伏地魔是必死的)。然而,弗雷德却死了。我很喜欢他。他与乔治这对孪生兄弟,多么聪明,他们有胆量,他们造出了许多的东西:鼻血牛轧糖。呕吐糖等等,把乌鲁木齐气的,真爽!我很喜欢他们的性格,开朗。幽默。记得最壮观的那个场面是他们骑着扫把飞出霍格沃茨,我看到这里时激动的手舞足蹈直叫爽(电影里的更壮观,还放了一个大的“W”型烟火),尤其是皮皮鬼冲他们鞠躬时,语言都无法形容了,真经典!这应该属于他们最辉煌的了。活点地图也是他们给哈利的。可惜……
卢平:他是一个非常有耐心。善良且是最好的黑魔法防御教师。他告诉了哈里许多凤凰社与他父母的事,他帮助哈里练成了守护神咒。多好一人。他是狼人,所以每次满月都会变成狼,由此还误放了小矮星彼得。我常想,他要不是狼人多好,那天要是满月多好。哎。我会永远记得他们在尖叫棚屋的事。
唐克斯:记忆中的唐克斯没有什么经典的场景,只记得她是一个易容马格斯,可以把自己变来变去。它的守护神是狼(还不如说是卢平,嘻),以前的是什么也忘了,sorry了,唐克斯。
斯内普:这是一个值得说的人。J。K罗琳写的真好。看过第六部后,我极度的恨斯内普。“他真坏!怎么这样!”这是我在电话里对着另一位哈迷喊时的话。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假的,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我还有点后悔恨他,有点后悔在他死的时候说活该!我现在甚至有点敬佩他了。作为一个双重间谍,又要保证让凤凰社不受伤害,多难啊!时刻冒着生命危险……这个曾经让我憎恨的人,我竟然为他悲伤,他那张看上去就是食死徒的脸,变得那麽的和善。那么的充满爱!
还有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我一直以为小天狼星没有死,他只不过去了一个什么地方。总想在第七部里看到小天狼星的身影。可能是因为喜欢他吧。书中的他描写的很帅,可是电影的小天狼星太不争气了!邓布利多呢,我认为用“伟大”最合适了。在看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死的时候我都哭了。《哈利波特》是第一部让我看哭的书,也是引起我阅读兴趣的书。
现在已经是早上6点整了,从昨天晚上10点算起,已经8个小时了,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熬了一个通宵。或许,我已睡过,且做了一个精彩的关于哈利波特的梦。
后记:这篇是我看完哈7第一时间写的。我看了一遍,发现自己竟写了那麽长,感谢J。K罗琳让我写出了迄今为止的最长的一片读后感。最要感谢的还是J。K罗琳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是哈利波特系列作品的第八部,由JK罗琳和杰克索恩共同创作。这本书采用剧本的方式,用人物的对话形式展现了整个故事,和前七部哈利波特的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
故事讲述的是伏地魔被制服已经过去了十九年了,哈利、罗恩和赫敏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也到了去霍格沃茨上学的时候。其中哈利的儿子阿不思特别引人瞩目,他被分院帽分到了以血统纯正高傲为代表的斯莱特林学院。阿不思交到了一个好朋友斯科皮,他可是马尔福的儿子啊。阿不思在霍格沃茨的生活不是太愉快,因为他是哈利波特的儿子,人们给他贴上了标签,大家都认为他就应该像他爸爸一样聪明、勇敢,可以很快的掌握魔法技能。但事实上,阿不思大部份的技能都不太灵光,人们纷纷对他的表示失望。阿不思感受到了这种期望带来的压力,他太想借助一个机会证明自己也可以像爸爸一样厉害。终于,这个机会来了,魔法部查获了一个非法的时间转换器,可以通过这个机器回到以前的任何时间。一个因为哈利而被伏地魔杀死的男孩的爸爸阿莫斯得知这一消息后恳求哈利用时间转换器把他的儿子塞德里克救回来。显然这样做是非常不理智的,时间不可逆转,历史不可改变,哈利拒绝了他的请求。当阿不思知道这件事后,他和阿莫斯的亲戚戴尔菲一起偷到了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救回了塞德里克。但是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阿不思闯下了弥天大祸……。
我一气呵成的读完了这本厚厚的书,心里有特别多的疑问。为什么哈利会拒绝了阿莫斯的请求?但阿不思却想帮助他呢?阿不思的善良值得我们称赞,但因为他太想证明自己,完全没有考虑这件事将要带来什么后果,导致最后发生了历史改变这样的事情,这也教会我们,不要盲目行事,要有准备并设想可能发生的后果再决定是否这样做,鲁莽和冲动是会付出代价的。这本书还有一个细节使我深有感触,阿不思因为是哈利的儿子被人们贴上了标签后,他感到很迷茫,到底怎么样才能证明自己,使他一度变得非常孤僻和沉郁。其实不应该在意他人的眼光,我们更应该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必向别人证明什么, 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如果一定要证明什么,也是应该努力的向自己目标进发。要相信我就是独一无二的我,我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对梦想的坚持,如果被别人的标签困住,就像关在笼子里的小鸟,永远找不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哈利·波特》里还有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口味,而有每个人也有自己对这本书的独特理解。这套书是值得一再阅读的好书,作者为我们打造了一个魔幻世界,用质朴的文字为我们讲述魔法世界的点点滴滴,让我们明白了是非对错,爱和希望、责任。希望有更多的人可以来阅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哈利·波特》是J·K·罗琳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它展示着一个魔法世界,却在向我们讲述着麻瓜世界中也同样重要的智慧与哲思,那正是最强大的力量——爱。
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知道,J·K·罗琳通过“爱与正义”这两个主题串联起其宏大的世界观以及扣人心弦的情节,其中的人物更是因拥有爱而被赋予了灵魂。
作为主人公的哈利·波特就是典型的象征“爱与正义”的角色,他的母亲莉莉·伊万斯对他勇敢的爱保护他能够对抗伏地魔的神奇魔咒,正如邓布利多告诉哈利的那样“简而言之,是你的爱保护了你!”。而哈利对身边的人的爱、对亲人的渴望,使他毫不犹豫地担负起自己“大难不死的男孩”的责任,为保护魔法界、麻瓜世界,坚定地站在正义的一方与伏地魔抗争。
“看着面前踱来中踱去的邓布利多,哈利沉思起来。他想到了他的母亲、他的父亲和小天狼星,想到了塞德里克,想到了伏地魔的种种罪行。他的胸中腾起一股烈焰,直烧到喉咙口。‘我想除掉他,’哈利轻声说,‘我想去做这件事。’”如原著中,使哈利“胸中腾起一股烈焰”的,正是他对于身边的人的爱,他所爱的人一个个遭受伏地魔的迫害,这一现实促使他产生想要除掉伏地魔的决心。
有正义,自然而然就会有邪恶。事实上,比起《哈利·波特》中象征正义的铁三角,我更为欣赏以斯莱特林为首的“反派”角色。
哈利·波特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在父母溺爱中成长的少爷,他的骄横下掩饰着懦弱,又鄙视混血和麻瓜出身的巫师,但不论他的性格有多么令人不齿,他心中始终怀有一份善良与良知。
邓布利多评价德拉科“不是一个杀人的人”,事实也正是如此,即使邓布利多虚弱不堪,即使心中满是对伏地魔的恐惧,他也无法下手给邓布利多致命一击。在哈利到有求必应屋寻找拉文克劳的冠冕时,原著有两处对德拉科描写——“马尔福用胳膊环着丧失意识的高尔”“‘克——克拉布,’马尔福一能开口说话就咳着说,‘克——克拉布……’”可见德拉科内心深处事实上也是有将他的两个跟班视作为朋友的。而德拉科与哈利不同的是,他是一个在爱中长大的孩子。他的母亲纳西莎为了他而向黑魔王隐瞒了哈利还活着的事实,他的父亲卢修斯即使被伏地魔惩罚也不忘保护他,并且在进入了霍格沃茨城堡的大厅之后,纳西莎和卢修斯首先做的便是迅速找到德拉科,和他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除此之外,《哈利·波特》中还有斯内普对莉莉深刻而又隐晦的爱,将韦斯莱一家紧紧维系在一起的亲情,小天狼星与詹姆斯之间生死与共的友谊……
J·K·罗琳通过《哈利·波特》向我们传递了爱的力量,爱是最为强大的武器,任何魔法都不能创造出真正的爱,它们的威力,都永不及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以它独有的魔力,令无数人为之疯狂。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我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书中的主要故事情节是这样的:哈利波特被火焰杯里喷出火焰给选中了,随即迎接他的是三强争霸赛,他与另几名选手顺利通过前几关,在最后一关走出迷宫时,与赛德戈里共同拿到了奖杯。正当他们准备走出迷宫时,神秘伏地魔和食死徒们出现了,他们围住哈利波特并杀死了赛德戈里。哈利波特用魔杖勇敢地与伏地魔打斗,又和食死徒们展开了殊死搏斗,终于成功脱险。
真的非常感谢原作者罗琳阿姨,如果没有她超乎常人的想象力,我怎么能一饱眼福这部著作!《哈利波特》系列丛书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只要一提起,我的脑海就会翻滚出无数个精彩的画面,惊心动魄的故事。哈利波特是一个大难不死的英雄,每当遇到困境,总是能够凭借他的坚持与困难搏斗,最终战胜各种磨难。掩卷沉思,我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
我是一个天生的怯懦者,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养尊处优的生活让我不敢面对甚至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困难。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次我们一家三口到天柱山爬山游玩。天柱山共分为六层,其中第六层天柱峰是最有趣味的,不仅有天然空调,还可以看到奇异的景象。刚开始爬山,我觉得轻松自在,信心满满地向前爬。身强体健的我,很快就爬到了第四层。看着脚下密密麻麻像小蚂蚁似的人群,我得意极了。稍作休整,我继续攀爬。也许是刚才过度兴奋了吧,也许是体力透支了吧,总而言之,第五层山就像一道屏障,说什么也逾越不了了。我喘着粗气,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脸像熟透的番茄一样红,腿酸软得像二根面条,我头一次感受到山的巍峨,还有那不可征服的威严。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朝着一步一个脚印向上攀登的老爸喊道:“我们能不能现在就回家,我累死了!”此时,老爸也累得汗流浃背,听到我的喊声,老爸不但没有停住脚步,反而坚决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再加把劲!不能半途而废,儿子,起来!”
听到老爸断断续续的鼓励,我内心开始翻江倒海,激烈地纠结着。我知道什么是“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更懂得“无限风光在险峰”的道理,可我还是难以战胜灵魂深处的`那个心魔。懒惰与懈怠最终占了上风,我决定不再往上爬,看看照片听听描述就能想象出天然空调和奇异景观是什么样子了。于是,我坐在台阶上,看着渐行渐远的人群。
过了很久,人们从山顶陆陆续续地走下来,他们高谈阔论着,啧啧赞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看着他们满足的表情,我知道那是一种胜利之后的无比喜悦。那种情感是我无法体会得到的。我不敢说话,只尾随在人群的后面静静地听着,悄悄地走。
攀山石,越山涧,莫不敢为,怎奈年越长,幼时之勇反愈小,可悲!可叹!可气!若是还能够拥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执着,天柱山可攀,泰山亦可登!人生的沟沟坎坎何惧之!
向勇敢的哈利波特致敬!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一头棕色的头发,手持一根冬青木和凤凰羽毛制成的魔杖,轻轻一挥便能把我们带入魔法世界,他骑着自己的飞天扫帚————火弩箭,这就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救世之星”、“魔法师”——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是书中的主人公,他的父母在哈利一岁时就被杀害了,所以就被霍格沃茨的海格接送到麻瓜世界,居住在女贞路四号,他唯一的亲人姨父姨母的身边。在哈利11岁生日那天,遇见了霍格沃茨猎场看守员、拥有巨人血统的鲁伯·海格,并从海格口中得知:自己是一位魔法师,以及头上伤疤的由来。接着,哈利受邀去了魔法世界的霍格沃茨上学。
在“霍格沃茨”学校里,哈利交了两个非常好的朋友——赫敏和罗恩。还在节日当中收获了一些礼物:光轮20xx和隐形衣。更重要的是,他在学校得到了有关父母的信息,那件隐形衣是父亲留给他的,哈利还在厄里斯魔镜中看到了他们......
后来,哈利和他的两个好朋友发现了魔法石的秘密,它涉及到了伏地魔与整个世界的存亡。于是,哈利为了保护魔法石与地魔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途中,哈利、赫敏、罗恩共同下了一场真正的、激动人心而又刺激的巫师象棋。最后,经过哈利奋不顾身的搏斗,阻止了伏地魔得到磨法石,保护了整个世界!我真心佩服哈利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是多么的勇敢。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神秘的魔法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我不得不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居然有如此丰富而又奇妙的想象力,创作出《哈利·波特》这部天马行空的神作。
我是个十足的哈迷,喜欢“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一切,比如飞天扫帚、游走球等,但是让我觉得最妙的就是神奇的魔杖了!我最喜欢的一句咒语就是“漂浮咒”:“Wingardium Leviosa。”边说咒语边挥动魔杖,那样的感觉可真酷!我多么希望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啊!我还希望能去到“对角巷”,能在那里买到属于自己的猫头鹰;我还希望能去到9?站台,因为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更希望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因为那里充满着希望和美好!
这本书中,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如:哈利无谓的胆量,罗恩自我牺牲的精神,赫敏的知识过人,还有他们共同的埋藏在心底的友谊和勇气,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字——“爱”!爱,使哈利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并与他决一死战;爱,使罗恩在巨型棋盘上牺牲自我,为哈利赢取宝贵的时间和机会;爱,使赫敏面对困难进行严谨的思考得出正确的结论,展现出她智慧过人的一面。“爱”能抵御世上最邪恶的咒语,打败世上最强大的黑巫师。总而言之,“爱”能战胜一切!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人生的道路上,只有乐观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驾驭胜利的航船,驶向成功的彼岸!在成长的道路上,几乎每个人都要经历磨难,只有勇敢地去挑战,才有可能战胜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如果你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感到陌生的话,那么你至少好几年没有去过书店了。中译本一出,洛阳纸贵,它创造了无可比拟的销售佳绩。
了解这个故事的人都知道,故事由一个住在碗橱里的小男孩接到一封信开始,从此小哈利坐上了开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开始了冒险历程。
。故事的情节需要依靠矛盾来发展,本书主要是魔法世界的矛盾,即蛇与鹰的对立。故事中最大的反派—伏地魔,他的代表就是一条蛇,而哈利所在的格兰芬多学院,代表图案就是鹰头狮身的怪兽,伏地魔在英文中的意思即是“飞离死亡”,可见他向往长生。向往长生并不可怕,但可怕的是这个人有一颗异想天开的脑子。他将自己的灵魂分成了七份。而它的代价即每分离一次灵魂,则必须相应杀死一个人。其次,分离灵魂的次数越多,那人就越疯狂。此外伏地魔还想建造一个由纯血巫师统治的世界。这使读者不禁想到二战时希特勒的极端种族主义,称雅安人是最优秀的种族,大肆屠杀犹太人。由此可见伏地魔这种反社会巫师会成为终极大反派也是注定的。
看完了反派诞生的原因,再来看一下哈利,就明白两人为何是死敌了。首先哈利的父母是被伏地魔杀死的,并且婴儿时期的哈利就打败了当时嚣张的伏地魔。而伏地魔借助之前的七片灵魂碎片一次次复活,所以JK罗琳女士一口气写写了七部。当然最后电影上映时有八部,有人讽刺这是为了赚影迷的钞票,也许有部分这方面的原因,更显而易见的就是第七部书篇幅较长,分成两部也可以更好地表达故事内容。
当然,除了英雄主角与大反派之外,该故事还有不少配角与副线。必不可少的配角首先要说哈利的小伙伴罗恩与赫敏,最后他俩结婚了。哈利在学校中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虽说不是正面角色,但在电影中却有很高的人气,大概是因为颜值较高?以及不得不提的书中第一悲情角色—教授西弗勒斯斯内普,间谍的身份本身就暗示着一个悲剧,还有老爷爷校长邓布利多等,此外配角太多就不细说了。
看完七本书想说的话实在太多,贴吧上的一段话颇能表达哈迷们的心情:
你说你爱EXO,我说我爱哈利波特;你说你爱爱情公寓,我说我爱哈利波特;你说你爱《星星》,我说我爱哈利波特;你说你在等巡回演唱会,我说我在等猫头鹰;你说你在等爱5,我说我在等HP续集;你说你在等*兽来中国,我说我在等一个人证明魔法真正存在;你等来了他们的声音,我等来了无垠的天空;你等来了续拍的消息,我等来了虚无飘渺的传言;你等来了男神的签名,我等来了和我一样等待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相信大家都明白,《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明白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本事还有待提高,感悟本事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本事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述: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述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先斯内普一向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本事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我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齐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齐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齐。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欢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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