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以童年的作文三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以童年的作文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以童年的作文 篇1
童年,像一只七彩棒棒糖,咬一口,甜丝丝的;童年,像一杯甘茶,但是苦过是让人回味无穷的清香;童年,还是那断了线的风筝,承载着我美好的希翼。飞向高空,一去不返……
窗前的树叶绿了又黄、黄了有绿,光阴似流水,转眼间已经过了十二年,可那幼稚而有趣的童年在我脑海中已形成深刻的烙印。
童年的我,是一个幼稚的小女孩。无忧无虑,憧憬着未来。看小时候的天有多蓝,现在呢?
记得童年那天,我只不过7、8岁,那一天我有了第一只属于我自己的小猫。它的模样可真温顺,它有雪一样的毛发、黝黑的眼睛而又带点深不见底的蓝色、它叫起来的声音是尖细的,有些刺耳,却又很动听。可是它的的性格却截然不同,这可是让我大长见识了。
那次我给它洗澡,它就是不听话,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拽进了盆里。这时我才发现没有放水,我便去接水了。没想到它一点也不听话,竟然和我玩起了“躲猫猫”!这时我才觉得它不是一般的猫,不能用一般的方式给它洗澡,我顿时无语了。看来神一般的人物,要用神一般的方式。
接着我就开始了紧张的捉猫行动:我走到了它的小窝,看它静静地躺在那里,似乎在睡觉。于是,我就默默的潜到了它的旁边,没想到猫也这么精明,它竟然是在装睡!我一下扑了个空,摔了个“狗啃泥”。但我还是不在意身上的污渍又去追那个“小精灵”去了。
我尾随着它的脚步,哈哈它竟然自投罗网了,天助我也!
我先把它捉住,真是手到擒来。但我被它的利爪是我手上留了几道红通通的爪印。好疼!但是我不怕,我一定要让它成为我的囊中之物。
果然它逃不出我的魔掌。首先,我先把它的全身都淋上了水,看着那湿漉漉的样子,我忍不住发笑。我又拿我香喷喷的沐浴乳撒在它的身上。我耍了个坏心眼,用沐浴乳在它的身上尽情的完成我的“大作”然后再仔细地搓揉。“洗刷刷,洗刷刷”真好玩。我又把它的泡沫给冲洗下去,我看着它那比雪还白的毛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
我用我的小小的手绢擦干净了它的身体。之后我又拿起了别人送我的很香很香的花粉,我拿了一块花色的手绢上面洒满了花粉,我又把花粉撒在它的身上。一闻,真香呐。我把手绢系在了它的脖子上,它真像是个十足的“模特”,走着猫步、扭着小腰就走了过来,那样子,好卡哇伊!
我把绳子系到了它的脖子上,牵着它,就出去逛街了。
想起童年的这件傻事,忍不住发笑。这些傻事以后不会再重演了吧。童年,就是那么的美好,回忆起来就仿佛在现在。
以童年的作文 篇2
那一次放寒假,也是冬天,童年难忘的事的作文。大哥和表姐商量约着别的伙伴去芙蓉山玩,因为我和二哥还小,所以他们就不愿意带我们去。结果被我和二哥偷听到了,我们就悄悄地跟去,没想到被他们发现了,叫我们回去。我们不想回去,想跟着表姐和大哥他们去玩,就“哇哇哇”的大哭起来,大哥和表姐没办法,只好不情愿的让我们跟着去。
在路上我和二哥可顽皮了,这里去看一下,那里去看一下,什么都想玩。看到花就去摘,一会儿看到一种稀奇的草又赶忙把花扔掉去摘草。特别是看到很漂亮很漂亮的花,就把手里的东西全扔了,就又跑去摘新鲜的、漂亮的,这样,一直把最漂亮的花收藏到最后。总之,一路上闹得哥哥姐姐们不得安宁。终于,不知不觉地到了芙蓉山山顶了,大哥和姐姐们在堆雪人,我和二哥却不怀好意的商量着悄悄话,走到大哥和表姐面前,用手重重的把花扔到天上落下来,大喊道:“落花雨咯!天女散花啊!”弄得大哥和表姐哭笑不得。他们把雪人堆好了,就玩大雪丈。可是他们就不让我们玩,我们很生气,就自己玩。一会儿摘一朵花插在雪人身上,一会儿摘了许多草扔在表姐和大哥身上。总之玩的就是很开心……我们在雪地里躺了一会儿,就回家去了。
这件事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最怀念的、最久久不能忘怀的一件事。
我们家里养着一只小白猫,小名叫“眯眯”。这只小猫很可爱,我跟它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什么好事都想着它。
记得那一次,妈妈不在家,爸爸则要去加班。他准时起床,穿戴整齐后站到镜子面前,拿起了电动剃须刀,仔仔细细地把胡子刮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下巴已经十分光滑了,才满意地点点头,拎上皮包走了。
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每次看到爸爸的胡子刮两下就少了,我早就对电动剃须刀充满了好奇心。这不,爸爸走后,我踩在椅子上,拿到了放在梳妆台上的电动剃须刀。眯眯自然成了我的实验对象。我在大立柜下面找到眯眯,抓住它颈上的一撮毛,把它拎了出来,放在腿上,对眯眯说:“待会儿呀,我就帮你把这些长胡子刮掉,你就轻松了!你可一定要乖噢,我才能给你剃个好造型,让你在同伴跟前炫一炫!”说完,我打开剃须刀,一阵轻微的“滋滋”声传了出来,眯眯不安分起来,我强行摁住它,开始给它刮胡子。我这边刮一刮,不满意;那边再刮一刮,还是不满意。就这样,左蹭蹭,右蹭蹭,最后,才满意地点点头。
正当我得意洋洋地欣赏着我的“杰作”时,眯眯由于一直被我束缚着,便反抗了起来,用爪子挠了我的手,手上立刻出现了几条红印子,趁我一松手,眯眯一溜烟儿逃走了。碰巧这时,妈妈回来了,我捂着又红又痛的手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哭着向妈妈告状:“妈妈,您说做人要助人为乐,我看见小猫没有剃须刀,就助人为乐帮它剃掉了胡须,可它不仅没谢我,还挠了我,妈妈,小猫真坏,真坏!”妈妈听了,哭笑不得,抚摸着我的头,说:“子妍啊,小猫的胡子是要测老鼠洞的,很有用,你把它剃了,小猫抓不了老鼠,这可是好心帮倒忙啊!”果然,那几天,小猫都摆着一副“苦瓜脸”,我后悔极了,我可真够笨的!
这件有趣的事令我至今记忆犹新!
童年的趣事,像一颗颗珍珠,点缀着我们的人生。童年是短暂的,却又是精彩的。啊。童年,趣事一箩筐,说也说不完,让我们一起记住我们那充满欢笑的童年,记住那段令人回味的时光!
年,大家多么熟悉的一个词啊!是啊,每个人都有一个充满稚趣的童年。在我的童年里有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有一件事我记忆深刻,久久不能忘记。
那是一个夏天,我和哥哥吃完晚饭,嫌太热,便一起出去乘凉。我们到了花园,花园内有不少人,有的老爷爷老奶奶拿着一个大蒲扇,边扇边和别人聊家常;有的小朋友穿着背心,虽然满头大汗,可依然兴高采烈地与其他小伙伴们追逐疯打;有的……我和哥哥四处寻找可以坐下歇息的地方,不料刚找着便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回头一看,是几个好朋友。我们聊了一会天,突然有人提议来玩“摸虾子”,我们满口答应了。
他们好像是准备好了的,大家刚答应,陈肖就从裤包里掏出一根红领巾,说:“大家划拳,谁输了谁当‘猫’。”只怪我运气不好,第一场下来就输了,我被迫蒙上眼睛,顿时感到世界漆黑一片。我默数了10次,便开始摸了起来。起初,大家还都在我身边转来转去时不时地在旁边用手拍我一下,绕得我头昏脑涨的。可过了一会儿他们就故意走远了,在一个他们能随时看见我的地方躲了起来,而可怜的我还被他们蒙在鼓里,还在那里伸着手臂乱走。我有一个习惯,就是不喜欢扎头发,我那天恰巧穿的是白衣服,从远处看,活生生一个女鬼在暴走。过了一会儿,我听见附近除了老人们低低的、似乎很遥远的谈话声,一片寂静,我感觉能够听到草虫的低鸣和自己一下一下的心跳,过去经常听到哥哥谈论什么阴森诡异、凶神恶煞的妖魔鬼怪,现在想起不禁害怕起来。哥哥看见我脸上露出了惊慌的表情,他知道我害怕了。他踮着脚,悄悄地走到我身旁,压低嗓门,用那种飘飘忽忽的声音说:“鬼……来……啦……”我先是一愣,然后感到毛骨悚然,肩膀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当场大哭了起来:“啊! 妈呀!呜呜呜……”哥哥笑得前俯后仰的,那些小伙伴们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到现在,我才从书上知道世界上根本没有妖魔鬼怪,只是人类自己编出来的罢了。而那些童年时代的朋友说起我当时的糗事,还会哈哈大笑。
以童年的作文 篇3
我的童年,没有高级玩具,没有美味的零食,有的却是无穷无尽的快乐、广阔的天地,自由的空气。在儿时的记忆里,最让我自豪的还是那段当小书摊老板的经历。——题记
昨天带儿子回宾居老家看望父母,小镇的四方街旁边有条弯曲而狭长的石板小巷(当地人称呼它牛角巷),走过这条小巷,仿佛穿越了“时间隧道”又回到了我的童年时光。在这条小巷的深处曾经有一个小书摊,小书摊的老板就是儿时的我。
小时候我最喜欢去外婆家玩,因为外公喜欢看书,他经常会去县城的新华书店买回几本小人书(又称连环画,用线条勾画出黑白图画并配有简短文字描述,有巴掌那么大小,便于携带)看,等外公看完之后,他拗不过我的央求就只得送给我看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那个物质和精神文化都匮乏的年代,手里能拥有一本小人书是很稀罕的,你也就多了一份在小伙伴们面前炫耀的资本,它会让你赢得好人缘。一两年下来我居然积攒了有五十多本小人书,这些小人书里有外公最爱看的《水浒传》、《三国演义》、《岳家小将》等,也有我们小孩子爱看的《西游记》、《少林寺》、《平原枪声》等。这些小人书我已经翻阅了很多遍,丢在箱子里觉得怪可惜,于是在小学三年级暑假的某一天我作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决定到街上摆一个小书摊,把这些小人书租给其他小朋友看,摆小书摊的目的基于两个考虑,一是让更多的小朋友分享到小人书所带来的乐趣,二是顺便可以挣到一些零花钱。说干就干,于是在一个赶集的街天我的小书摊正式营业了。
那天早早的吃过午饭,我就把家里所有的小人书整整齐齐的放到小背篓里,然后背着小背篓来到街上,把摊位选择在相对背静不拥挤但人流量较大的那条石板小巷,这条小巷在当时很有名气,在八十年代初期常常有很多人聚在那里进行手表、自行车的二手交易,听说更早的时候还有人在那里倒卖粮票什么的呢。
小巷深处一户人家屋檐下的台阶位置正适合摆小书摊,我用一张塑料布铺在地上,然后把那些小人书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上面,我则坐在旁边收钱,看一本小人书一般收费两分钱,厚一点的收三分钱一本,彩色的漫画书如《葫芦兄弟》、《恐龙特级克塞号》等则收费五分钱一本。这样,我的小书摊算是正式开张了。那天生意出奇的火爆,原以为小人书嘛只有小孩子才会来租看,没想到很多路过的大人也会停下脚步蹲在小书摊前看得津津有味,有的是来赶集约好在那等人(那个时候不像现在有手机,不方便联系),他们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顺便租一两本小人书来看。这么说来,我的小书摊不仅起到乡村文化传播的.作用,对某些人来说还起到了联络站的作用啊。工作第一天,居然挣到了一块多钱,一块钱在那个年代可不算小数目呀,心里真是美滋滋的。但由于那天只是我一个人独自去摆小书摊,看书的人又比较多,因疏忽大意有一本小人书不见了,被人偷了,心里不免有些心疼,所以在后来我又请妹妹来我的小书摊“打工”帮忙照看,挣的钱除付给妹妹“工资”后,大部份交给父母替我保管起来,一小部分用于购买新的小人书用于扩大经营小书摊,一小部分则作为自己的零花钱。
我的小书摊除非遇到刮风下雨天不出摊外,每逢赶集天都按时摆摊的,有时候偶尔去晚了还会有些小朋友在那里眼巴巴的等着呢。我的小书摊规模最大的时候小人书差不多有一百本左右,而且书的种类还比较丰富,有历史故事、武打、战斗故事、神话、童话故事、科幻等,有时候遇到一本精彩好看的小人书还要排队一个等一个的看呢。
暑假结束的时候,我竟然靠这个小书摊攒够了我的学费,这让我很有成就感。现在回想童年往事,忽然有点儿感慨:我原来是很会做生意的嘛。一直认为自己当个小小的公务员是最适合不过的了,毕竟端的是铁饭碗。自认为人愚钝,不善交际,更不会看人脸色,做事有点古板,做生意肯定不成功。此刻忆起往事,忽然觉得是不是看扁了自己呢?假如出来闯荡,会不会也能创出一番事业?呵呵,不想了,还是为这段童年趣事骄傲着吧。
这个小书摊就这样一直摆到我小学毕业。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小人书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如今,在街上早已看不到小书摊了,就连书店也不再卖小人书了,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的喧闹代替了曾经辉煌过的小书摊。以前的孩子,在小人书的世界里憧憬着我们的未来;现在的孩子,却在凶杀和暴力充斥的电脑游戏中游戏着他们的童年。是的,小人书是不幸的,它终究无法逃脱衰亡的历史,这也许是时代进步的缘故吧。
今天,我又回到了这里,小巷里所有的房屋、石板路、摆书摊的台阶都没有任何变化,唯一缺憾的是没有了先前的喧闹,不见了当年的小书摊,当年摆摊的小老板此刻虽然站在这里,却已是为人夫、为人父了。当年来小书摊看书的小读者们,你可曾怀念过这个小书摊呢?莫名的非常期曾经属于这里的所有时光能一下子全部回来,如果可以,让我重回那个时光中的任何一天,一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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