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2-05-27 16:47:43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5篇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深圳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于 20xx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 挂牌 方式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万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 B202-31 地块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80 %的权益(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甲乙双方确认,交易标的物是指按照份额转让的 B202-31 地块(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80%的权益。乙方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出全资建设整个项目工程,保证甲方享有建成房地产20%的权益

  第二条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概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办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质:商品房(可进入市场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区新洲路与莲花路交汇处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挂牌转让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积:5298.3m2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57586m2,其中办公面积33936m2 、

  单身公寓11312m2 、地下室12338 m2 (地下室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8、建筑容积率:≤8.6

  9、建筑覆盖率:≤40%

  10、房地产证号: 0099396

  11、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94-204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深规土建许字【1996】2103号

  13、产权状态:已交清协议地价并办理房地产证(绿本),无抵押、查封,产权清楚

  14、租赁状况:无

  15、债务情况:无

  16、瑕疵披露:根据深规土函第HQ031877号该项目已列入问题搂盘范围,经报批可享受有关问题搂盘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现状为准。因该项目停工时间长,如已建基础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有关的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如已建基础工程主体质量合格,有关的修补、加固费用由乙方负担。

  18、经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审核,本地块 80 %土地权益进入市场需补交地价款人民币 柒 仟 贰 佰 捌 拾 柒 万 贰 仟 捌佰 柒 拾 陆 元(小写72,872,876.00元),由乙方从竞得价款中先行扣缴支付国土管理部门。

  甲方对本条前述概况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负责。

  第三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万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种付款方式:

  (1)在《转让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转入乙方指定帐户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签订《转让合同》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证金);

  第二期款:签订《转让合同》后一月内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14,407,000.00元;

  尾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3)竞得人首期款项必须打进乙方指定的帐户委托监管,其余款项直接向甲方支付,对此甲方并无异议。前述委托监管(简称托管),是乙方为保证甲方与竞得人的资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费服务。具体运作程序如下:竞得人将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即托管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帐号,并在转让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扣除甲方应交纳的土地交易服务费、应交的地价款和转让税费后,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经本次转让,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 80 %权益,甲方保留 20 %的权益。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交易标的物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并取得转让批复后,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完成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九条 在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行政机关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原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保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94)104号)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甲、乙方分别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担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让批复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及时交纳转让方税费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四)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过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或在登记过程中交易标的物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将交易标的物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甲、乙方的合作开发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亦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开发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深圳市委宣传部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签章)

  法定代表人:罗志辉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东八号设计大厦二楼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5、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6、土地现状:_________

  7、地号: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交各种土地部门费用发票。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含甲方先期已交有关部门办证费用、三通一平、围墙、桥梁、征地、青苗补偿费等);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项目开发权所发生的费用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应补交土地部门的款项自行解决,甲方协助办理。

  第七条支付方式

  1、乙方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证后日内支付双方共同商定的款项;2、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向有关部门共同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扣除定金后,其余款顶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三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

  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铜山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3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承包方)(受让方)

  地址: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元/亩,(或实物___公斤/亩),合计___元(或实物___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4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中间人朋友马全禄介绍,并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名下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于乙方名下,自主经营使用达成如下内容,愿共同遵守和负法律责任。

  1、甲方自愿将自己名下位于本市城西沈家寨村原寺儿沟的自留地贰亩转让给乙方独立经营使用。甲方保证该贰亩地四至界线清楚。权属明确,无任何法律上的争议。

  2、转让费为人民币整( )(以甲方收据为准)。乙方并于20xx年1月6日向甲方交纳前期款项人民币伍万元整(5万元整)(见甲方出具的收据),待本合同生效后该伍万元冲抵转让费。

  3、转让期限为长期期限的不固定期限。

  4、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该土地使用权权利不受包括甲方家庭成员或其他任何村民及人员的非法干涉。如遇他人非法干涉一切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5、转让期内如遇甲方村委会或国家征用等统一规划政征用该两亩地时,届时乙方在该两亩地上所购建的一切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所得的补偿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主张权益。

  6、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本村委会签章确认后生效。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

  甲方(签章):

  中间(签章):

  乙方(签章):

  村委会(签章):

  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5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第二条法规依据及说明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及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定,并在一九九五年双方签定的土地转让意向书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说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订立本合同。

  2、根据本合同,甲、乙方必须依法办理所有合法手续后,乙方才能依法取利该宗土地的使用权。

  第三条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条件、使用权类型和用地项目名称

  1、转让土地的位置:转让的土地位于甲方开发区所辖范围内。土部门实际测量结果为准)。

  2、本合同甲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地。

  3、用地用途:

  第四条土地转让价格及费用承担

  1、该宗土地按每亩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共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2、上述地款包含该宗地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四通一平”(即水、电、路、通讯及土地平整)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办理土地手续需上缴国家政府相关部门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乙方根据一九九五年九月,双方签订的《土地出让意向书》的约定,已交付肆佰万元,即作为乙方本宗项目用地已支付给甲方的土地转让款。

  2、甲方对长沙经济开发区用地手续经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批准后,并在办妥乙方红线图、土地使用证时,乙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剩余土地款项。否则,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红线图和土地使用证。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本宗用地国土部门报批工作和向乙方提供全套法定用地手续,应确保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农用地征地手续后或市国土局核算和补交税费后,乙方无欠款情况下一个月内将土地红线图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移交乙方。

  2、负责电、水、通讯、排水管道无偿架铺到乙方项目用地周边市政规划网络上,不再向乙方收取相关及改造费用。

  3、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环境。

  4、尽力、尽早修建好本协议地块周边的主区域道路的建设,改善乙方所处位置与长沙市沟通的交通条件。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立项、可研及规划方面的有关手续。

  2、安排专人配合甲方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及时做好并向甲方提供用地报批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平面设计规划、环境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3、负责按双方约定付款进度及时向甲方支付本宗土地所需资金。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由乙方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自主手工艺择队承建。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违约。

  1、如乙方有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合同规定的款项,则按所欠总额的5‰向甲方赔付违约金;

  2、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转让地红线图和国土使用证办于乙方名下并移交乙方,由按乙方的已付款总额的5‰向乙方赔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其他违约行为,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4、若在办理土地权属转移过程中因国家政策调整原因,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在正式确定后的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所有预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并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附则

  1、乙方应甲方要求,并向甲方提供资料完善之日起,甲方须四个月内办理完毕合同土地转让的全部手续。

  2、如甲方将办理完毕的土地红线图、国土证等手续交付乙方后,乙方在两年内未开发该宗土地,甲方则依据政府相关部门的授权,有权收回该宗已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乙方为取得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损失自负。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新增加部分税、费(包括调增容积率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双方均应共同遵守。

  6、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号和成国用( )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肈庆高新区(该土地权属人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土地面积: 亩。

  土地用途: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2份:

  1. 本协议指定土地相关情况说明;

  2. 指定土地相关规划图。

  上述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8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天津XX土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不在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号宗地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见附图)。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

  1.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土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独自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土地用途为: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元(美元)。甲方于乙方付清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承诺交付给乙方的该宗土地无权属及经济纠纷,该宗土地无他项权和法院查封等情况。

  第四条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双方依据有关土地法规的规定,到________土地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手续,乙方按有关规定交纳土地登记费、契税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五条本宗土地涉及《________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见附件)所规定的受让方权利、义务关系一并转移,乙方承担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出让合同中受让方的原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本合同所指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发生转让、出租或因抵押等事由出现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合同乙方所有后继者受让人都是本合同中乙方权益和责任的承受人。

  第七条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____市、天津XX的法规及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土地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天津XX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津保合字第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9

  合同编号:12554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转让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友好充分协商,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字第 号,转让给甲方。

  二、乙方对上述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行确认,对土地证载明的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土地转让使用期限为上述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明的剩余期限。

  四、上述土地亩数为18亩,土地转让价款每亩人民币155万元,转让总价为2800万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四方共管 万元。待土地证办到乙方名下解付给甲方充当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商住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办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容积率2.65,以土地证为准)交付乙方,双方签署交付手续。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门新土地证并交到乙方的当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让金。

  七、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承诺对本协议约定项下标的物拥有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显性或潜在的权益争议;

  2、负责办理以上标的物的过户手续;

  3、支付该八宗地转让(除乙方支付契税以外)的所有税费。

  4、乙方付清受让金之日起5天内,甲方清理该土地上的所有随着物。

  (二)乙方责任

  1、配合甲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2、依约按时支付受让土地定金及土地转让款;

  3、支付受让该八宗土地的契税。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将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方指定名下,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解除共管账户。并赔偿乙方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乙方在接到转让的商住土地证后三个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让金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还乙方 万元。并立即收回国有土地证使用权。

  九、其他: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X: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0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之概念。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的,即都是无偿划拨供应的,只存在单一的划拨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外资的进入,我国对外资企业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费。1990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立,由此开启了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办理出让手续可再行转让的历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xx)5号文《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则根据司法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作了全面的总结和规范,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及特点。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本质区别,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除缴纳补偿、安置费外无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则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使用的无期限性。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要处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二、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

  尽管我国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划拨土地。此类划拨土地的使用虽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但也不宜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与现实利益趋使,许多划拨用地或明或暗的通过转让方式进入市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因此,以划拨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权的,须经有批准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方可进行转让。《条例》第四十五条还规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但同样规定政府审批是转让的前提。未经政府部门批准擅自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所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 笔者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对价。严格地说,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政府批准转让的实质是国家收回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然后再出让给受让方。或经批准不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但土地收益须上缴国家。可见,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人依据转让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充其量算作是对其交回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补偿(含地上附属物的补偿),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说及相关程序规定显得不伦不类。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变相转让,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市场的混乱,也是造成国家土地资产流失的一个巨大黑洞。随着使用划拨土地的范围越来越小和土地市场的逐步规范,建议取消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规定,规定禁止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凡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律变成有偿使用,无力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由国家直接收回或变更为租赁等其他使用方式。 根据《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意见,“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为补偿合同,合同约定的土地转让价款应认定为对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确定为补偿合同可谓定性准确,把握到了此类合同的实质所在,有利于有关转让合同纠纷的正确处理。

  三、《解释》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分为三种情形处理。

  《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应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但由于对人民政府的批准截止时间等事项没有详细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了难题。对此,《解释》作了规定。

  1、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转让无效,但在起诉前经批准并办理出让手续的则有效。 根据《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起诉前,转让人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转让人与受让人间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处理。而实际上,这时转让的已不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而是已转化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这里遵循的还是《条例》确立的“先出让后转让”的原则,只不过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2、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但弥补了《房地产管理法》对转让人与受让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明确定性易产生争议的缺陷,将其明确定性为补偿性质的合同,并将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时间宽延到了起诉前。

  3、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决定划拨给受让人使用,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 该《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将该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划拨给受让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该规定的法律依据应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而实际上,这时已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重新划拨,当然,这里的受让人必须按法律规定具有划拨土地使用资格。由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支付了相应的补偿、安置等费用,转让该土地使用权时可能有地上附着物或存在职工安置等问题,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也符合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条件的法律规定。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1、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根据《条例》等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是指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设有区的市,其权利部门仍是市级主管部门而不是区级主管部门。

  2、政府批准的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政府批准,那么有批准权的政府依据什么来批准呢?根据20xx年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20xx年10月国务院国发(20xx)28号文《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依法批准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因此,如果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协议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则很可能永远得不到政府的批准,如此则转让合同无效。

  3、取得批准的时限。“起诉前”是该《解释》贯彻始终的一个“无效合同”补正为“有效合同”的时间截止点,就是说,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起诉前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追认批准,则转让人与受让人签署的合同就有效。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1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

  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用地

  8.3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并须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XX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兴建的一切建筑和设施,包括改建、扩建等涉及交通、通讯、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方面的,由乙方报请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乙方的上述活动应符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_________区的有关规划、_________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各类管理要求。

  9.4乙方依据本合同9.1条所定内容转让、出租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时,再受让人投资兴办的项目须符合_________区产业导向和整体规划等要求。

  9.5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6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7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

  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

  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1.2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4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5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6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年。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超出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事先未经本合同对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8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2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自愿平等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带租约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新府国用(20xx)第号、地号,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其四至见宗地图,并给双方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随之转让(地上附着物遵循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属承租方所有)其剩余租期(至20xx年XX月XX日)的租金已在该次转让的土地价款定价前扣除,乙方在合同期满内不再向承租方及甲方收取租金。

  四、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价款总额为人民币X仟万元整(¥X0000000元)。

  五、乙方向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X拾万元,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支付X万元,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签订日后40天内支付完毕。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过户手续由甲方全权办理,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和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在收妥全部地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向乙方移交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在办证缴款期间须通知乙方到相关部门交纳税费和办证

  费用,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指定的日期缴交,则按乙方推迟交纳的天数顺延交证天数。

  七、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清购地价款的: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逾期十天还未能按期付清款项的属违约,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叁佰万元定金。甲方在未能按上述时间办好新证给乙方,逾期十天内,每天处以壹万元的罚金,甲方在逾期十天还未能办好新证给乙方的属违约,则需退还已收款项并支付叁佰万元违约金给乙方。

  八、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内。

  九、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项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十、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3

  转让人: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人在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__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______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分______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

  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转让人: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方经协商,就甲方位于 的 平方米农村土地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宽 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经营使用权永久转让给乙方。此块土地的具体四界为以 。

  2、甲方保证此块土在转让之前的经营使用权合法属于甲方,且无任何纠纷及债务抵押,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一切损失。

  3、乙方的转让金支付按照每平米 万元。甲方在支付转让金是,乙方应立即将该土地实际交付乙方,同时系于该土地的一切权利也一并移转给甲方。在以后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应续签承包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就相关签订事宜协助配合乙方办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在该土地上建房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拒绝、推诿、拖延等,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违约金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5、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6、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场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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