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以读书作文汇总十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以读书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以读书作文 篇1
读书,相信大家都知道吧,每个人都读过,可是又有几个人是全身心的投入进去的呢,在本学期中伟大的理学家、教育家的朱熹提出了读书有三到,就是心到,眼到,口到。如果思想不在书上,那么眼睛就不会看仔细,思想和眼睛就不能集中,就只能随便朗读。肯定记不住,即使记住了,也不能持久。在三到之中,集中思想最重要。思想集中了,眼睛肯定回看仔细的。
我觉得每个人只要把这三到在每节课上都做到了,成绩就一定会提高的,其实每个人的智商都相差无几。关键是他的心有没有钻进学习里。只要肯学,有股钻研的精神,每个人都会是好学生。
物理学家牛顿,有一次正在城里买菜,他一边卖一边看书。突然,下起雨刮起风了。牛顿不但没有赶快回家,还在风里逆风顺风地走来走去。后来他又高心得跳起来了。待他走到他原来的地方时,菜篮和里面的菜早已不知去向了。
再谈到我自己,,老师每一次布置背书的回家作业,我有时要读10遍才勉强背得出,这不就是我不专心的后果吗?白天再到组长那儿去背,昨晚背的东西早已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我已下定决心,以后读书一定专心。
以读书作文 篇2
书中,我看见那些有权势、有财富的「富翁」追求名利的各种丑态,他们相信优胜劣败,在他们心中,可说是模糊了人生的意义,他们不曾放开心胸去宽恕别人,却总是一心一意的去追求更高更远的权势利益;相反的,那些被人认为「低等」的贫民,却往往能以关广的心胸和一颗炙热的心去服务人群、贡献社会,反而还更具有高尚的品德,而能使人生更快乐、更有意义。
德雷莎修女-她舍弃一切物质享受,为不幸的人牺牲奉献。其实她不一定得这么做,她大可成立一个基金会,利用媒体将钱「施舍」给他们,甚至她只要每周有一天去服务一下,其它的日子一样享受文明。可是她却亲手握住贫穷人的手,伴他们步向死亡,勇敢地将世人的悲惨背在自己身上。
我们每个人都在心里筑了一道高墙,我们要在高墙内过着天堂般的生活,而对高墙外的地狱,视而不见。以为这样就可以假装人间没有悲惨,尽管有人饿死,我们仍可以大吃大喝。让高墙倒下吧!让我们用一颗炙热的心,帮助需要的人,只有这样,你才会得到心灵上的平和。
以读书作文 篇3
读书,你快乐吗?
城里的孩子说:读书多累啊,乏味死了。
山里的孩子说:不管多累多苦,我也要去读书,我想读书。
读书,你快乐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其实,读书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在书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作者的情感,了解作者的心中所念,心中所想,简直像来到另一个世界,体会着这个世界的离合悲欢,想在作者的内心世界游荡;其实读书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当你熟读唐诗,当你在朋友面前侃侃而谈,当别人用一种赞赏的眼光看着你时,你就能体会到这种幸福;其实,读书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在书中有许许多多你没见过的人和事,像一个导游牵着你在大千世界游玩,扩展你的眼界,丰富你的知识,你技能体会到这种不出门躺在床上环游世界的美好感受。
书中还有那么多的宝藏等着我们去挖掘;书中还有那么多的美值得我们去欣赏;书中还有那么多的知识等着我们去汲取。
一本好书犹如一个教会你知识好老师;一本好书犹如一个像你倾吐内心的好朋友;一本好书犹如一个带你走出阴影的心灵导师;一本好书犹如一个耐心的好母亲;一本好书犹如......
总而言之,在书中我能学到很多。
读书,我很快乐。
以读书作文 篇4
书,是人们的朋友。书是向上的阶梯。自然书是拿来读的,而不是拿当摆设的。
读书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是生命不可缺少的。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开阔视野,丰富知识,还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读书,可以提高人的品格。自从上初中,读书的时间大大减少,可是我还是坚持睡前看会儿书。读童话书,脑袋了总会把那些故事情节播放出来。
读那些潸然泪下的书,自然我也成了泪人。读书比看电视好,电视它把图象、声音,字都播放出来,你坐在电视面前可以不用思考。它会吞食你的时间,你的想象力。这样你和一个傻瓜又有什么两样。相反书不会,它会丰富你的想象力。它会充实你的时间。
一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你就厌倦。而读书是永远都不会厌倦,反而会越来越爱,再好吃的东西永远都是一个味,而书它们是一个知识的无底洞。也是一个宝藏的目地的。你走得越深,自然得到的'知识也就越多,知识就是用之竭,取之不尽的宝藏。难道不是吗?金钱的宝藏是不安全的,而知识的宝藏则是别人偷也偷不去的宝。这也是最安全的宝。
读书要仔细品尝,而不能狼吞虎咽,狼吞虎咽就像一个饿了很久肚子的人走进饭馆,看见大盆小碗、鱼肉糕点乱七八糟地放在面前,于是就左手拿一块,右手抓一把,一下子都塞进嘴里。这样虽然填饱了肚子,但是没有尝到菜的味道,根本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东西。而仔细品尝,也像吃菜既尝到了菜的味道,也填饱了肚子。
读书是人生的第一大乐趣。
以读书作文 篇5
读书的滋味是甜蜜的,又是悲伤的,又是紧张的,还有等等等等。这要看你读的是什么类型的书了。我个人偏向喜欢警F匪的,因为它又刺激,又紧张,让人惊叹不已。你喜欢什么类型的呢?
我记得第一次看的书是一本叫《《激发脑细胞》》的书,书里讲的是怎样使自己的特长展现出来,我当时看的津津有味,吃饭时间到了都不知道。父母见我看书看的这么入迷,也就没有来打扰我。不过没吃晚饭使我晚上睡觉时肚子不断地抗议,咕咕的叫不停,嗨,那时候别提有多饿了,而且那天爸爸妈妈竟然把所有的饭菜吃光了!以后我就吸取教训了,看书都戴着表,时时看看时间,所以从此我从来没有超过吃饭时间。
有一次,爸爸对我说,书是老师的老师,书里的知识是无限的,只要你好学,书里的知识也会喜欢上你.
让你的知识不断增加。从此我天天看书,我非常享受读书的滋味,它是全世界人类的老师,也是所有知识的结合,它还充满奥秘,让我们来发现书中的奥秘,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
书默默无闻的奉献着,所以,让我们珍惜它,接受它吧!
现在,我发现,书是诱人的,是伟大的!
以读书作文 篇6
我家里有一个很大的书架,上面放着我的好多书。书上有好多故事和道理。我读懂了的时候就觉得很好看,连时间都忘了,有时还在房间里哈哈大笑。我喜欢看很有趣的书。我看过了好多好多书,有《动物故事》、《永远的布谷鸟》等。我最喜欢看《动物故事》,从书上我知道老虎喜欢吃肉,不喜欢吃草;我还知道了猴子和盘羊可以做好朋友。猴子和盘羊可以在一起,我们也要在一起保护动物。
我读不懂的书就觉得不好看。我不喜欢看那些我妈妈喜欢看的书,比如说《让孩子保持阳光心态的故事全集》、《平凡的孩子也有春天》等,因为我看不懂,所以我不喜欢看,可能我再长大一些就喜欢了。
我的书有好多种,有关于学习的、还有关于画画的和写字的。我的书快有60本了,我也读了50本了。我以后要多读书,我喜欢读书。
以读书作文 篇7
今天下午第二节课的半节课给我们看书,我们拼命地喊叫,似乎一声巨响。
张老师说:“如果你们吵闹,就让你们抄书。”我们就二话不说,拿起书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大家的表情不一,有的眼睛开得很大,很惊慌;有的在偷笑;还有的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我拿着书,仿佛我都看到里面去了。有些人叫我,我好像没听见一样,说:“别闹!”看书能增长知识,像打游戏一样好玩,我不能错过了这场好机会,要争分夺秒。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要多看书,才能进步,进步快,我们也很快乐。
最后,下课铃打响了,我们依然在安静地看书,看来,大家都沉浸在书的海洋里了。
以读书作文 篇8
一个不常读书的人,语言必呆板,思维必迟缓;反之,经常读书的人,思维敏捷、情感丰富。这,就是书的作用。
作为自己生命的主导者,自己命运的掌握者,没有高尚的人格、美好的心灵、坚毅的灵魂就等于失去了一切。但这一切又从何而来?从书中来。匡衡凿壁借光与车胤萤囊映雪的故事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读书人。他们本都出身贫寒,却用在书中找寻到人生真谛,前途大放异彩。李嘉诚说“知识改变命运”也成为老师们鼓励学生勇往直前的最佳话语。
作为一名学生,不能仅仅知道教科书上有限的内容,而要大量阅读课外书籍。正如著名诗人郭沫若所言“胸藏万汇凭吞吐,笔有千钧任歙张。”大量的课外阅读,既可以丰富语言,又可以培养语感。我们在进行课外阅读时,不知不觉中积累了大量的词汇,而积累语言材料是语言表达的基础。苏轼道“腹有诗书气自华”正是说的这个道理。进行大量的课外阅读,还可以发展智力,提高我们的素质,即益人心智,又让人成长,在写作当中就会有较深刻的见解和思想。”
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永无止境的积聚过程。《劝学》指出“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积土成山,积水成渊。语文不是一日之功,但不可一日无功。今日学,明日学,日日学,才能成其渊博。积累,不仅是知识的堆积,更是人生智慧的增长,是精神的更高体悟,是生命的涌动和成长。宋太宗赵胤义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尽管国事繁忙,宋太宗还是坚持每天阅览《太平御览》中的三卷。有时因事耽误了,他还要在闲暇时再补上。一朝天子尚且如此重视从书中积累知识,更何况我们呢?
与书为友,与书结缘,综此上述,不得不说一句:读书真好!
以读书作文 篇9
我真不敢想象这荒凉的尘世没了书要怎么活?
或许有的朋友对此早已深有体会在轻轻点头了吧。 一开始我对书籍是迷惑的。我不知道能看什么书,看得懂什么书,应该要看什么书。在我脑海的记忆深处,关于书籍的回忆是乏味和痛苦的。从我六岁开始在爷爷的硬性要求下涉猎《古文观止》。我背古文背了四年。在上初中以前,我简直对它可以说是毫无感情可言。我无法领会那些字里行间洋溢的情怀,无法从中获得更多的慰藉。上了中学,我了解了它的背景、它的情感、它的一切。我深深为之着迷,轻抚那些古韵的文字竟渐渐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
而让我为之癫狂到极致的书则是梦阮的《红楼梦》。
那一年的我邂逅了《红楼》便无法自拔。先是到书店去买书,又恐新版的书删去情节不完整。只好寻遍巷子街口的旧书店中它的身影。我买了两套,一套先搁在家里。另一套把装订线拆开,根据章回的长短又将一套书分成了一百二十份。(有高鹗续写的四十回。)然后每天揣一章在包里,一有时间就掏出来叙旧。那一年,我把《红楼》完完整整看了不下十遍。因为旧书的纸张薄且经不起我的翻扯往往最后烂成了一片片儿的“甲骨文纸”。于是我又一张张的用透明的胶带给黏上。渐渐地竟也爱上了那股在旁人眼中刺鼻、厌恶的霉臭味。那种只有在泛黄陈旧的书册上仅有的霉臭,在我看来却是难得的芳馨,这一点不假。
再后来我阅读的热情不断高涨。我开始也关注外国的佳作。跟风阅读了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和《骗局》。可能是文化信仰不同,而且我的知识面太狭窄。很多情节和语言环境读起来都特别吃力,等自己大一点再读这种情况就得到了缓解。记忆最深刻的书是乔治奥威尔的《1984》。或许人们更耳熟的是村上春树的《1Q84》,但这是村上春树向《1984》的致敬。《1984》里的环境仅仅是让人阅读就会感到极度的恐怖和令人窒息的压抑。它让我学会了感恩现在的生活,不再抱怨,不再难过。珍惜每一天的日出和日落。
还有的就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这是我最钟爱的电影和书籍一体的系列。两千零五年在电影院看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之后就疯狂地迷上了它。买齐了之前的前三部,一直到去年《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在银幕上消失才正式终结了这一系列的辉煌。它伴无数的九零后度过了金色的童年。
慢慢地我觉得书已经悄无声息地融入我的生活,融入我的血脉。读书再也不是一件需要别人催促或者提醒的事情了。几天不见,真的会有些想念。我的阅读历程从疑惑到狂热再到平淡,像人的一生。
书?书!书。一书一世界,一书一人生。
以读书作文 篇10
曾经,有人告诉我,一本书的好坏不是由别人评论出来的,而是由自己看出来的。而我却觉得书的好坏是“感受”出来的!
(一)
日落时分,拖着疲惫的身体,爸爸回来了,手中仍然是拿着一叠《广州日报》,爸就是那样,“报纸的魅力”总可以冲破一切。他认为读书不如读报。报纸上,仍然是“烦闷”的重大会议的召开;某某女大学生怎样怎样了!我看了就直犯困,爸爸却说:“看一份报纸,不仅是看,而更重要的是用心去感受——感受党对我们的好;感受某某女大学生的苦!正如你看一本书,不但要看,h要感受书中情感,体会书中情节,那才是真正的读书!”
(二)
新学期开始了,妈妈总爱开着车到一条老书街上,帮我买练习册。我却满脑子疑问。“为什么不到大书店买书,而要到这里买书呢?”最后,理所当然的,满载而归啦!在车上,妈妈对我说:“也许你认为买书应该去大书店吧!不错,大书店里有你要买的书,这里也有。但是,你到大书店里,看到许多人都买这本,你就想买;然后,那边有人说那本书好,你又想买;到了最后,你只会人云亦云,却没有真正了解到自己需要什么书,想要什么书,什么书适合你自己,什么书不适合你,你走进旧书店里,安静的环境、同样的书,不会随波逐流,认证思考买什么书。感受哪本书更适合你,不是更好吗?”
(三)
终于放假了。放假的时候,就想看书,但是看什么书呢?我突然有个很好的想法——就是把我哥连拖带拉地“拿”去书店叫他帮我找书看!
书店二楼。我哥把我带到小说专柜里,找了两个座位,自顾自地拿起一本小说就看。我呢?没事干,走在一个个书柜里,看着一本本小说,随意着一本小说就看。终于,找到了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了!
回家路上,哥突然开口说:“书要适合自己,这样才会有兴趣去看,我挑了书给你,你也不一定有兴趣啊?经过自己一次次的选择才会找到适合自己看的嘛!所以,看书要有自己感受,而不是别人的评论,也不要介意被人的评论,自己喜欢就好!”
(四)
我喜欢坐在黑夜里开着灯,开着桌前的窗,一阵阵清风微微地吹进来后,一段段钢琴声伴随着清风钻进我的耳朵里,看着《花季雨季——小说版》,虽然里面大多是言情短篇小说,但是我所感受到的是人间最真最美的感情。那是一份感动,一份激情。
读书就是要感受其中的情感,才是真正的读书。
人生中,要看的,不仅仅是书的本身,而是书中的感情,而读书的真谛就是感受书中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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