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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疫情应急预案(精选8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考疫情应急预案(精选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高考疫情应急预案1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xx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xx〕11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考试(20xx)2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我城区20xx年成人高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结合我城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上级另有新的规定,以上级正式印发的文件要求为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成人高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任务,狠抓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研判本地区10月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统筹做好成人高考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
(二)强化协调和衔接沟通。各考点学校要认真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考点考场的防疫措施;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协调卫生健康、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联合检查,存在问题要限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机制
(一)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1.所有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要严格执行规定规程,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或采取安排隔离考场考试措施,充分保障考生考试权益和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所在学校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监测健康状况,体温测量记录。及时报告教育均衡发展中心。考务人员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三、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及人员配备
(一)加强经费保障。考点学校要做好相关防疫物资准备。物资储备包括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安盐类消毒剂、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各考点应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
(二)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
1.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担任专职医疗副主考,原则上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2.增加备用监考员,以便替换考试中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承担监考任务的监考员。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用于监考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配备卫生消杀人员,负责考点考场消杀工作。
四、科学布置考点考场
(一)科学设置入场线路。各考点要科学设置入场路线,涉考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点周边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二)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三)准备备用、隔离考场。
1.各考点在配齐配足备用考场(每个考点至少1个)的同时,须设置一定数量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用于安排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隔离考试。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2.原则上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备用隔离考场要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在外围设置警戒线。备用隔离考场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五、切实做好考点考场清洁消杀和通风降温
(一)消杀范围及内容。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前一周每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全面清洁,封闭考场前,进行一次彻底的预防性消毒,加强考试场所等重点区域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开关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考场通风及降温要求。在考场设置中,考生座位间隔不得小于80厘米。每场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场所的开窗通风工作。考生入场后,应开门开窗保持考场通风良好。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消毒。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
六、认真开展考前疫情防控培训
各考点要高度重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防疫知识和技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纳入考务工作培训中,在考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每位考试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护要求,掌握口罩、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防疫物资操作使用流程,熟悉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和疫情信息处置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确保考试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七、严格落实考试全过程防疫措施
(一)把好入场关。各考点要提前准备“广西健康码”二维码若干张,分别张贴在醒目、便利位置,供考生进行扫码入场。
(二)接受体温测量。
1.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在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2.体温≥37.3℃的考生要经专业综合评估,视考生情况安排到考点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或隔离点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评估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3.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青岛返桂来桂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青岛市返桂来桂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紧急通知》要求进行。如考试前或是考试期间,上级部门另有相关防疫工作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三)加强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监考员进行准考证查验等身份识别工作。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戴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考试过程中,考生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由监考员通过流动监考员将情况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通知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专职医疗副主考)到考场对考生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安排专人带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专职医疗副主考)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考试结束。
1.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2.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八、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工作防疫措施
(一)所有参与试卷运送、保管和整理工作人员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提前14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
(二)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
(三)试卷进入考区保密室、考点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检测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九、完善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考点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针对疫情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各考点增设疫情应急疏散通道,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要求应对突发疫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如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考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即时向疾控机构和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考场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试题泄露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劣事件,以保证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高考疫情应急预案2
为确保我校2022年职教高考技能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今年职教高考技能考试是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大规模现场考试,考点多,人员复杂,必须按照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强科室合作,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务组织工作,确保涉考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1、精准掌握考生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健康情况等信息,提前2周做好考生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验工作。
2、教育学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前2周,不得离开报名地,避免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XX,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3、组织考生签订健康承诺书,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4、考试期间的纪律要求
全体考生及带队老师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做到以下几点:
(1)离济前48小时,务必去医院做核酸检测,并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携带一定数量的消毒湿巾、纸巾、口罩,严禁携带酒精等危险品上车;
(3)离济返济时,最好乘坐学校租的大巴车、私家车,乘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在高速服务区,尽量远离人群,做好个人防护;
(4)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有序进出考点、考场,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除在宾馆房间外,其他地方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回宾馆后,第一时间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每天进行早晚两次体温测量;
(5)参加考试期间,严格执行两点一线,师生的活动区域只限于考场和宾馆,严禁私自外出,违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市指挥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每天晚上点名和体温晚检后,带队教师在2022高考群里报平安;
(7)师生返济后,必须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
5、外出带队老师是带考第一责任人,请老师们务必履职尽责,保证本次涉考学生的安全。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高考疫情应急预案3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校考点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
高考疫情应急预案4
一、总体要求
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考前准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三、考中管理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四、入闱命题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处置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
高考疫情应急预案5
为保障我旗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前谋划高考各项准备,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内传播和发生其他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全旗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14号)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考环节防控措施
(一)考前准备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教科体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会同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和医院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专业评估,旗教科体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5.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旗教科体局,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设置考点、考场
1.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处)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4.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由卫健部门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5.布置考场。高考必须使用标准化考点。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2.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防护和消毒要求
1.关于防护。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2.关于消毒。考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要派专业人员对考点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各考点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提前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清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试,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试。
(五)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74号)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六)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旗卫健委、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七)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自治区和招生考试中心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原有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增加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
(二)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_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会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撑保障制度。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六)强化统筹协调和衔接沟通。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做好招生考试机构之间街接沟通,确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七)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反应。考点学校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加强宣传教育。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学校派驻人员,进行防疫宣传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校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三)开展疫情应急演练。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四)强化技术保障。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场所。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应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学校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高考疫情应急预案6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确保我县考点高考考生及全体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考点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严密的防控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高考考点的'发生和蔓延,确保高考平安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
考点相关工作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人员、专业医务人员、校医等。
三、考前工作安排
(一)落实涉考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考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考点疫情通报。考点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师生晨午晚检工作,学校每天按班级整理收集《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见附件),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备查。考前14天,教育局涉考人员填报《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于7月5日前报局安稳办,安稳办负责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备查。各相关成员单位涉考人员填报《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于7月5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交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
(二)落实场所消毒。除常规卫生保洁工作外,考前3天,考点(含备考)学校安卫办在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抽调人员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对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全面预防消毒工作,消毒后要加强通风换气处理。组织执行例行检查。
每天考试结束要对考场进行一次消毒,消毒后进行通风换气处理。
(三)加强体温检测。根据考场分布情况科学设置出入通道,在通道入口处设置指纹识别和体温检测点,涉考人员必须在接受身份识别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入口在适宜处设置临时观察点,便于体温检测异常考生和工作人员临时休息。体温异常人员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或使用其他设备、仪器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需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后方确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或组考工作。
(四)按照规定间距布置考场。横向间距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尽量拉大。
(五)加强考前演练。根据考场设置情况开展涉考人员出入演练,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沿着专用通道有序出入考场,出入要求戴口罩,间距足够1米安全距离,按时参加考试。
(六)加强舆论宣传。招委办、教育同卫健、疾控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由考点应急研判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需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转移的考生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材料的处置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物品在卫健、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
六、强化考试结束出场秩序
每科考试结束,各楼层流动监考员要充分发挥监控疏导作用,确保考生按照专门通道安全有序出场,保持间距、可适当错峰缓行、避免扎堆。
高考疫情应急预案7
为了做好一年一度的高考餐饮保障工作及今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参考师生的饮食安全和防空到位,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庆安县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疫情期间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特成立庆安县市场监管局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运钦镯(联系方式:)副组长:岳云忠(联系方式:)王治波(联系方式:)、孟庆军(联系方式:)成员:办公室、食品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股、餐饮服务监管股、执法大队各中队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1、各监管单位做好食品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监管,继续实施防控“三宝”。坚决执行到位。
2、做好餐饮单位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3、协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考点周边无证摊点清理工作。
4、对全县宾馆、小旅馆开展检查,对没有经营许可食品经营的宾馆、小旅馆,其经营食品一律下架并立案调查。
5、做好高考期间退烧药、防中暑药品监管。
6、做好高考期间价格监管。
三、具体分工
1、办公室负责高考期间局里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举报电话的接听工作,实行24小时值守;(责任人:李刚。联系方式)
2、食品综合协调股负责节会期间的食品应急监督检测工作;(责任人:李宝权。联系方式:)
3、餐饮管理股、食品流通管理股指导辖区监管单位负责举报投诉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责任人:王清泉。联系方式:宋铭静。联系方式:)
4、餐饮服务管理股负责大型酒店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对各监管分局、监管中队开展业务指导工作;(责任人:王清泉)
5、食品生产流通管理股负责大型超市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对各监管所、队开展业务指导工作;(责任人:宋铭静)
6、执法大队各中队做好本责任区日常监管工作,做好重点餐饮场所、宾馆酒店、大型超市、烧烤大排档的监管和规范工作,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大排查,尤其餐饮经营单位、烧烤店、酒店宾馆内食品经营行为做严格检查。
7、消保股做好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责任人:消保股、执法大队各中队)
8、药品监管中队要求全县药店及诊所开展检查,对退烧药及中暑防护用药开展检查。
9、价格监管中队负责高考期间全县价格投诉受理及处理工作。
四、各监管执法中队责任区及责任人联系方式
药品监管中队:城内各考点周边药店
负责人:
监管人员:
物价监管中队:全县价格投诉
负责人:
监管人员:
食品监管一中队:百盛香墅周边
负责人:
监管人员:
食品监管二中队:
食品监管三中队:四中备用考点周边
负责人:
监管人员:
食品监管四中队:一中考点周边
负责人:
监管人员:
食品监管五中队:三中考点周边
负责人:
监管人员:
五、保障措施
1、各股、队、分局按照日程安排,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2、从现在开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
3、宾馆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房间食品、医疗器械全部下架并立案调查。
4、加强餐饮单位食材采购渠道监管,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靠、质量保证。对餐饮单位调味品和添加剂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渠道及是否过保质期。
5、加强流通环节监督管理。加强预包装索证索票及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合格证监管。
六、工作要求
1、集中监督检查。即日起,开展全县食品经营单位集中整治行动,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检查事项要求,对全县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2、加强应急处置工作。高考期间,各相关股室、各监中队要组织好执法人员(着执法服正装)全程在岗,定岗定位,循环检查,按照划片负责、网格化监管要求,对监管责任区内食品经营单位实行实时管理,遇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强化组织领导。各分管副局长要对分管的工作任务及分管的股、分局、队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开展好本次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4、加强联系沟通。加强与城管、公安、网信办、综治办等部门联系,密切沟通,同时加强舆情监测,确保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高考疫情应急预案8
1、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要提高防疫意识,注意人身安全,确保平安应考。
2、由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群聚集,建议考生独立赴考。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考生、家长服从考点周边安全管理。
3、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要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如实填写体温监测登记表,考生本人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后,考生在进入考场时须将此表交给监考老师。
4、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须佩戴口罩,配合测温,如当日体温测量结果超过37.3℃,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5、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6、考生要服从考点现场管理,进入考点时要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期间,考生应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7、在参加考试过程中,考生从居住地到考点途中要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考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8、对于扰乱现场考试秩序,不服从疫情防控和考试管理的考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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