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2-11-14 11:51:5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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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荒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荒地租赁合同

荒地租赁合同1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_________年每亩每______年付给乙方租金________元第二个________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______元最后______年每亩每______年付给乙方租金_______元,租金按每______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_________元、荒地每亩_________元、山林每亩__________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监证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荒山、荒地

  亩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合同签订_____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______年租金的50%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无条件保证乙方的施工环境,及时协调处理好乙方与周边群众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及纠纷

  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在开发林地时,不得造成当地水土流失。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恢复

  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______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1、由于林业综合开发周期较长,故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解除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租赁期内,甲方或其土地权属发生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确有必要时可变更合同当事人,租金支付给予新的权利人

  3、因国家重大建设需要征用租赁地时,本合同可部分或全部解除,所得林地补偿归甲方,地表物补偿归乙方,甲方多收取的租金应予以退还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或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双倍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的经济损失以投入成本和余期租赁期限的全部可得利益为基数

  2、甲方有意破坏乙方生产经营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如乙方的损失高于违约金时,以乙方实际损失的130%为违约金,违约金可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_元。租金延付______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__________。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地租赁合同3

  XXX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 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XX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本。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 南至

  东起 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 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 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 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时交清,同时保护好桥涵等设施如有破坏,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权制止在承包范围内采石、起土、埋坟、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按时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闲地不按期补栽石榴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可以另立合同,继续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XXXXXXXXXXX村委会 公章

  甲方代表人 (签章)

  乙方代表人 (签章)

荒地租赁合同4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xxxx年12月1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亩,亩/元。

  2、荒坡地: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附件:1、承包租赁荒山荒地地形图

  2、甲乙双方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林权证复印件

  3、其他重要证件的复印件(如营业执照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荒地租赁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村,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

  西至: ,

  北至: ,

  南至: 。

  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动物养殖 。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 次支付,首次 元由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其余租赁费用由乙方于上一费用到期日前 日内向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3、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5、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6、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7、甲方应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用价格不应高于本村村民用水用电的价格,并保证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8、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9、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转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荒地租赁合同6

  发包人: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

  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同意将租赁给乙方经营。农田共计面积亩,具体位置由甲方现场指认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甲方的荒地,自主进行种植、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甲方应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的全部损失。

  二、年限

  租赁农田期限为_____________。

  三、土地租金事项

  租田地价格为每年每亩元/年,租金的交纳方式采取按每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年底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荒地现有林木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砍伐。年底没交清租金本合同作废。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处理好周边关系,积极提供各项基础服务。

  2、甲方保证在承包期内提供完善合法的耕地使用权。允许乙方租赁范围开路。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另行租赁该地块,且不得因人员变更影响合同执行。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该地块进行猪养殖活动。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有权种植其他作物项目,不得种桉树,不得进行猪养殖。

  3、乙方有权使用租赁土地周边的.水、电及道路等基础公用设施。

  4、乙方可在该地块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5、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六、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有或其它不可抗力的损失,国家或私人对该地内的植物、设施等赔偿由乙方享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荒地租赁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合同范本《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本》。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 ,地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 最新承包荒山合同范本来自学优网/end#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满,甲方有优先承包该荒山权。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二、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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