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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服务合同

时间:2022-04-17 17:21:11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荐】委托服务合同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服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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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服务合同1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酒店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以下简称委托方),特委托 (以下简称管理公司),全权经营管理 酒店。双方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委托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国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国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第一条 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词指位于 酒店,内容包括:

  (1)间有卫生间的客房;

  (2)各类中西类餐厅、风味餐厅、旋转餐厅、多功能厅、迪斯科厅、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网球场、附设商场、美容室、洗衣房、商务设施、停车场以及其它康体设施和酒店建筑所在地的空地、绿地等,全部占地约亩;

  (3)提供后勤服务的综合楼及职工宿舍等,全部建筑物约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电讯、煤气、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等设备;

  (5)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条 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在本合同中“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营运所必须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酒店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

  第三条 酒店正式开业日

  “酒店正式开业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

  (1)酒店建设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

  (3)酒店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酒店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酒店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酒店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全部汇入酒店营业账户;

  (8)委托方与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开业。

  酒店正式开业日之前的对外营业称为“酒店试营业期”。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达到者,均属“酒店试营业期”。

  第四条 双方

  这是指本合同的缔约双方:即委托方与管理公司。

  第五条 总收入

  在本合同中这是指经营酒店及其设备所得的客房、餐饮、附属的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话、电传、传真、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的总和。

  第六条 经营毛利

  本合同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

  (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

  (7)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

  (8)委托方董事会特别要求所进行的、非酒店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

  (9)投资方成员在酒店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

  (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要求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酒店经营所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商标及服务标志

  这是酒店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公司专有的标记、图案或文字。

  第三章 酒店管理

  第八条 管理权

  委托方授权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酒店经营管理有充分的决定权和指挥权,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对外签署与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合同,包括签署总额不超过万人民币的短期经营周转资金的贷款合同。

  第九条 总经理

  酒店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管理公司与委托方充分协商后由管理公司任免。

  总经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酒店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酒店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公司负责。

  总经理是酒店法人的委托代表。

  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实后,委托方方有权要求管理公司进行撤换。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条 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将根据酒店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酒店员工工作。

  2.酒店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置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职工均受酒店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酒店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受酒店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在酒店费用中列支。

  第十一条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期分为两个阶段--试营业期和正式全面营业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筹建后期和试营业期内,除了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酒店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为酒店正式全面营业进行积极准备,包括筹备酒店正式开业仪式等。

  6.有计划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争取在 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酒店。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酒店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业务骨干筹备酒店开业,作好开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运行与到位。

  (2)乙方负责招聘具备酒店从业素质的员工,开展员工上岗前的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3)宾馆装修期间提出专业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4)负责为宾馆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按照 星级宾馆的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5)建立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相应跟业绩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

  (6)负责为宾馆的经营拓展客源市场,建立酒店自身销售网络系统,并利用乙方现有的酒店网络,积极使用电子商务,积极促销酒店旅游市场。

  (7)乙方将派出专业人员整合本地资源,设计酒店的整体CIS形象识别系统,以统一、整体的品牌形象崛起于本地区。

  (8)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向甲方股东提交酒店的年度预算、年度经营计划以及酒店最佳的产品组合内容和远景发展规划。

  (9)尽快使酒店达到 星级酒店标准并通过验收,为酒店在本地区创优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酒店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确保酒店常新、环境完美、不断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施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施在甲方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和服务水平;

  (14)全面负责酒店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15)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16)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17)每一会计年度前______天向委托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

  (18)每一个月的后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交反映该月酒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

  (19)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_______个月内,向委托方提交酒店财务报告,说明本年度决算情况和经营成果;

  (20)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酒店各项收费标准;

  (21)负责酒店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22)为保障酒店的权益,代表委托方和管理公司进行法律诉讼;

  (23)争取在 年内回收酒店投资的本息。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

  第十二条 试开业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无营业收入,故开业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员到位后,每月暂按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支付管理费。

  第十三条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

  第十四条 在酒店试营业期内,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条 从酒店正式开业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总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条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试营业期不收效益管理费。酒店正式开业后始收效益管理费。

  第五章 双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委托方董事会的责任:

  1.及时办妥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全部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提供酒店经营所必须的定额流动资金。定额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前15天提供,流动资金定额由双方在试营业前核定;

  3.按时审批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

  5.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各种事宜,安排落实宾馆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发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酒店费用。

  6.委托方须协调好当地政府的相应关系,当地政府超出标准之外的收费由委托方承担。

  7.其他必须由委托方决定的有关事宜。

  第十九条 管理公司责任

  1.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酒店任职;

  3.按时提交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断引进先进适用的经营方法和管理经验,使酒店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酒店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酒店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6.利用集团优势,在管理公司所属酒店内安排酒店员工的培训和实践;

  7.其他必须由管理公司办理的一切有关事宜。

  第六章 酒店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条 酒店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设备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标准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条 管理公司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

  第二十二条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公司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归还委托方。

  第七章 酒店产权及其处置

  第二十四条 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属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产权属委托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财产。

  第二十六条 管理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使用调配酒店财产。

  第二十七条 管理公司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

  第二十八条 委托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九条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条 酒店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十一条 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以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第三十三条 酒店的财务审计聘请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

  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公司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董事会费中列支。

  第三十四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二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报告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国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第九章 保险

  第三十六条 双方同意酒店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酒店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

  所有保险均由委托方投保,保险受益人为委托方,与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十七条 委托方投保的酒店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三十八条 各项保险费及办理保险费的其他费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为酒店管理费用开支,列入甲方开支科目。以遵循收益与权责挂钩之原则。

  第十章 监管、奖罚机制

  第三十九条 甲方派驻股东代表听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制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酒店年度经营计划,拟定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事项。

  第四十条 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日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超过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添置、重大合同需经甲方派出的股东代表同意方可签署。

  第四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义对外签署财产担保合同及财产担保文件。

  第四十二条 甲方有权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施的全部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主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本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条 乙方如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可按营业收入增加____%计提效益管理费。效益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四十四条 乙方以酒店资产作信用担保,以确保所派驻人员的信誉、品德、文化、资质及实践技能达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 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条 委托管理年限暂定年,甲乙双方在经营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相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

  第十二章 双方约定

  第四十六条 基建结束后与酒店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当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确保经营确需整改付出的费用,经基建方和酒店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酒店管理费用。

  第四十七条 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故延误的工程项目,影响到经营的,要根据损失的金额来扣减乙方应承担的管理目标。

  第十三章 违约及终止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情况书面通知违约方,如在_____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十二条 如总经理因被业主方单方面辞退,管理公司有权可另外物色人员担任总经理。

  第五十三条 被辞退之总经理有权获得酒店的相应补偿,酒店应补偿其___个月工资并休完其应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风险金等,原则上经中立之会计事务所进行完离任审计后,如无经济贪污、受贿等问题则须全额退还所押风险金。

  第五十四条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____天内付清。

  第五十五条 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合同,并相互配合,协调双方关系,确保本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五十六条 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应一次性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并赔偿乙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公司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

  若乙方不能按时派出管理人员进场,每延误一天予以罚款____元。

  第五十七条 如甲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合同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止此合同,须给予乙方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十八条 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会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 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标要予以酌情扣减。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六章 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商定酒店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集团管理或字样。

  第六十六条 双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日常经营活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酒店将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标及服务标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请管理的关系,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

  第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合同修改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条 如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委托方将酒店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后满年为止。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署。

  第七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十四条 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电脑软件服务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并即时开始享受乙方月卡会员的一切服务。

  2.乙方收到服务费后,保证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为甲方提供最多_______次的上门服务,解决甲方的电脑软件问题及相关软件的使用,问题解决为服务一次。

  3.甲方与乙方联系维修事宜时,请说明电脑故障原因或症状,以便乙方判断问题便于维修。

  4.乙方接到甲方救援电话后,应与48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客户须知内容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委托服务合同3

  工程项目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海xxxxx学院

  管理人:上海xxxxx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大写: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 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 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 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 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 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 ,由乙方收取。

  6、 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 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5

  甲方:_______(企业)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

  乙方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为甲方提供一线生产工人和招聘代理相关服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委托招聘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合同时间以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为准,费用计算和相关服务时间以就业人员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后的第二天起(具体时间见人员入职时间证明),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二、委托招聘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用人需求的相关生产工作人员和劳务代理服务。(具体要求见甲方提供的《招工简章》)。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组织招聘、入职手续办理、企业文化的宣传等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输送给甲方的劳务人员(按照招聘简章执行)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事项,一切工伤事故等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需要增加人员时,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及起止日期;乙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

  3、甲方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在每月号按时将乙方输送人员上月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得无故拖欠。

  4、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减少或者终止人员时,乙方可以配合甲方新招员工或分流员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输送人员,并配合甲方对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定期对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服务。

  2、乙方负责对输送人员进行适当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公司厂纪厂规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配合甲方做好新招员工的日常事务处理协调和思想稳定工作。

  3、乙方应接到甲方需要增加或者减少人员通知后,应该积极配合,确保甲方生产正常运行。

  五、支付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管理费共元/人/月,实际核算按照员工每月在册天数进行)。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均打在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头,否则乙方不予认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丁字桥支行

  户名:武汉新坐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2、甲方不按照本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5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的滞纳金。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友好协商对“_”牌_车的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双方协议。

  一、关于售后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地区“_”牌_车的售后服务点,由乙方负责本地区所管“_”牌_车的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按甲方生产的“_”牌_车“保修手册”中三包承诺,为甲方产品顾客(以下简称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关于服务标准:

  1)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乙方对顾客所有三包期内的配件合理售后服务要求不得拒绝;

  2)对在三包期内的配件严禁乙方向顾客提供非甲方提供的配件,否则给顾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人为损坏或超出三包期内人为损坏需向顾客收费的应按本公司提供的零件售价出售,并免收手续费;

  3) 乙方须保持整个售后服务后堂的清洁卫生、零件、工具擦试干净,整齐摆放,须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司售后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4) 售后服务项目、工时费及工时定额、三包时限,详情见甲方编制的《售后服务手册》;

  4、配件运输事宜

  1) 配件往返运费由甲方支付;

  2) 发件时必须把寄件双方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写清楚,否则丢失或核实不到,相关责任由寄方自负;

  二、关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 甲方给予乙方每辆车元的售后服务费作为奖励,可以以保养材料、配件或维修工具作为等值交换。

  三、关于售后服务费结算:

  四、其他事项;

  1、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所解除本协议;

  2、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不影响基于本协议已发生的债务关系的行使和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售后服务操作以甲方最新的《售后服务手册》为准,其它协议作废。

  注:

  1、甲方保留对三包件的三包期进行修改的权利;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7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邮编:210002 电话:025-58785588 传真:025-58785581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帐号:125904701610301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鉴于: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求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及贷款方案策划等服务。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遵照执行。

  一、甲方如实告知自身信用、有价资产、贷款用途等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即使签订本协议,乙方仍有权拒绝受理。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甲方按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公式:服务费=实际贷款额*费率)。本次协商的服务费率为 %,即按实际贷款额度的____%支付服务费。

  三、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承诺乙方作为本次贷款业务唯一委托授权办理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委托,不得将委托事项另行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甲方单方面暂停不配合乙方开展业务或撤销委托的贷款业务的,需全额支付乙方贷款服务费用。

  四、本协议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三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银行未成功办理贷款,视为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9

  沈阳美安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委托XXX(简称乙方)

  为XXX地区的唯一售后服务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规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确保甲方产品的维修和三包服务工作有效进行,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精诚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原则:谁销售谁提供售后服务

  甲方的义务:

  一.免费为乙方培训维修人员,培训地点由甲方决定。

  二.及时提供维修技术资料,将产品设计改进和采用新技术的信息通知乙方。

  一.向乙方及时提供合格的维修配件。保修期内免费提供。保修期外以优惠价格供应。

  二.对于乙方确实无能力解决的问题,甲方积极协调解决。

  三.不定期走访乙方,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乙方反映的工作中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一.提取合同期内实际年销售额的1%作为服务考核保证金,乙方达到甲方的服务规范,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第二年返还第一年,第三年返还第二年,以此类推。

  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对乙方的售后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二.有权从乙方处获得用户档案,维修台帐。

  三.有权对售后服务体系和政策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对甲方当地营销代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向甲方总部反馈。

  二.甲方每年在经销商中评选优秀服务代表进行额外奖励。

  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甲方的“心级”服务规范以及“十免”服务承诺服务于消费者,并请用户详细填写回执联。

  二.乙方须根据回执联建立用户档案,维修台帐。

  三.乙方须有固定的维修调试人员,所有维修调试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有甲方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发放的上岗证书。

  四.乙方有义务不在任何媒体上发布美安净水器的价格。

  五.乙方在服务中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零配件。

  保修事项

  保修期限:主机保修2年。

  服务标准:美安净水机“心级”服务规范:双百,三免,四不。

  双百:100%为用户安装调试,100%保证可靠的服务质量。

  三免:免费为用户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咨询;一年内免费更换零部件,终生为用户免费上门维护保养。

  四不:进用户门不抽烟不吃饭;安装保养时不影响家庭环境卫生;用户要求安装维修时不超过规定时间到位;不向用户收小费;

  “心级”服务六要素:信息登记,电话预约;穿上鞋套,清洁入户;按时上门,礼貌待客;耐心细致,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示范操作;清洁机器,整理现场。

  美安净水机“十免”服务承诺:免费上门安装;免费调试;免费上门设计;免费回访征求意见;免费技术咨询;免费维修保养;免费送货上门(市区内);一年内免费更换零配件。

  保修凭证:在保修期内的美安净水机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用户凭产品保修卡保修,如无保修卡以产品出厂日期作为保修期计算日。

  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可以实行收费服务: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由于自行运输,拆卸,移位或者非特约售后服务点拆卸造成损坏的。

  3.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

  4.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或购买证书的。

  5.保修卡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6.乙方在为保修期外和非保修范围的用户提供正规的收据或发票。收费标准按照《沈阳美安净水设备有限公司配件价格表》执行。

  甲方单位(章):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10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委托服务合同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xx]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12

  甲 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务,依据双方确认的《保洁范围和标准》,承担相应的保洁服务责任。《保洁范围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二、服务地点、范围、合同期限、保洁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

  1、甲方向乙方提供保浩服务的地点: 具体服务范围包括:详见附件二《保洁范围和标准》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 止。

  3、乙方保证在上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周天,每天小时保洁服务,并保证每天安排 名保洁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4、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或者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切实履行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义务,确保保洁人员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乙方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四、保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保洁服务费每月为。

  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2、乙方每月初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付款。

  五、违约、赔偿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的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无正当理由甲方累计逾期3个月未支付保洁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甲方结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洁服务费及违约金。

  六、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洁人员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是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们,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它们泄露给第三方。

  七、合同变更、解除及续订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4、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

  建筑占地: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楼梯间、门厅、走廊、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年。即20xx年XX月XX日始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每月由行政事务管理部检查和机关或外租单位双打分,双方各占50%,合计占总积分的40%,

  11、每季度由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综合评定一次,占总积分的30%。

  四、奖惩

  1、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工作秩序、工作环境,每发生一次罚款300~500元。

  2、乙方工作质量达不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低于70分的,物业管理按同比例削减。

  3、乙方工作质量基本达到<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所规定,经考核后为70分的,物业管理费全额缴交。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因合同原因造成乙方执行错误,可对甲方提出复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为准,并由甲方负责解释及处理。

  三、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做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四、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调处理。

  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服务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现将_________区域日常保洁工作委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该区域全面清洁服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水电供应。

  2.协助乙方解决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

  3.提供乙方员工更衣就餐、设备存放的房间。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对所有保洁员的全面管理工作。

  2.乙方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乙方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清洁标准进行工作。

  4.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区域清洁计划供甲方参考。

  5.负责提供清洁工作所用设备和物料。

  6.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

  2.合同期间双方都有权利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3.甲方应按期支付给乙方每月的清洁费用。

  4.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各项条款,在工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1.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付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过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金额

  1.按月付款:甲方于每月底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清洁费用,乙方在收款后应开列发票。

  2.每月的清洁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火灾、水灾、飓风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服务合同1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就融资业务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提供融资服务项目的名称:内蒙古XX至兴和运煤重载高速公路。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的项目融资总额为:118亿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亿元)。

  第三条咨询服务费用金额

  1、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总额的年固定回报率12.5%收取________年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215;________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乙方负责缴纳,由甲方代扣代缴(优惠引资奖励税收控制在20%以内)。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2、如经乙方与银主协调,最终银主按其投资款的年固定回报率12%收取固定回报。则甲方按总投资额(118亿)的0.5%215;________年6%给予乙方奖励(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计付),有关该奖励款应缴纳的税款由甲方负责缴纳,。甲方应同时向乙方提交合法的相应金额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费用支付的监控

  本合同

  第三条所述费用由乙方授权熊XX先生监控(银行帐户开户时加签)至该项融资全部相关应付费用支付完毕时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方式

  投资款项(118亿)一次性或分次性到达甲方银行帐户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银主实际到位金额的0.5%215;________年6%以支票或其他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商业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约定,未经甲乙方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

  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履行以甲方与银主的投资合作成功为准,投资合作成功,以投资款到达甲方银行帐户为准。投资合作不成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一般性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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