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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设施损坏应急预案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通风设施损坏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通风设施损坏应急预案1
一、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电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风而造成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西中阳南山煤业有限公司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一旦事故发生,调度室、监控中心、通风科等相关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长时间停电停风后,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时,按相应预案执行。
四、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 副矿长
成 员: 各科队长
一旦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风,事故处理分5个小组进行
(一)技术处理组职责任务:
1、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2、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抢险救灾组职责任务:
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职责任务:
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3、事故调查组职责任务:
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机电科要搞好风井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查及维修,值班风机司机要24h不间断观察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管理,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实行24h监控。
(二)预警行动
1、任何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矿井负压迅速降低等故障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
2、井下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工作地点风量异常减少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风科、机电科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一旦证实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间达到10min以上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矿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二)事故处理程序
1、凡未经批准的风井风机停止运转,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无计划停风,一旦发生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需采取如下措施:
2、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及机电科、通风科,同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的各位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3、事故发生后,停风范围内的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采区进风大巷并汇报矿调度室。
4、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司机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风井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风机值班司机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经矿调度室同意后,应立即按程序进行一次启动操作。若启动操作失败,请示矿调度室进行倒换风机,若操作再次失败,则倒换备用供电回路启动风机。如果停风时间超过10min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时,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立即切断工作地点的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然后通知值班电工切断停风采区总电源。在经瓦斯检查人员查明停风区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况,并采取措施排除积聚的瓦斯后,方可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
5、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风井井筒防爆盖要及时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6、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要尽快查明主要通风机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及时向矿负责人汇报,通知救护中队做好进行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调度室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调度记录,填写好事故统计台帐,随时将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要求调度指挥事故抢险。
7、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3日内由机电科负责将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进行通报。
8、机电科、通风科要按《规程》要求对主要通风机、回风井防爆盖、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可靠。通防科要对井下通风设施全面进行检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稳定。
(三)一旦因供电原因导致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1、调度室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汇报后,应迅速通知井下各地点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同时联系值班电工,以便抓紧恢复供电,并报告矿领导,请示井下人员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各地点工作人员,接到调度室撤人通知后,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迅速组织人员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在独头巷道工作人员,还必须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打上闭锁,并在距门子口不超过2m处设置栅栏,做好“禁止入内”标记,而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停电原因并落实供电制度。撤人、汇报等工作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接到调度室通知而不撤人、汇报的,对现场负责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在对包片范围内各独头巷道停风、撤人情况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并请示待命地点,在规定待命地点待命。
4、如风机停风超过10min,风井司机快速将风井防爆盖和防爆门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工作完毕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5、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斯检查员负责独头巷道的瓦斯检查及排放工作。若主要通风机停风时间小于0.5h且现场工作人员未升井,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检员可与现场兼职瓦检员联合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情况。否则,瓦斯检查员应在指定地点待命,与救护队员汇合后,联合进行独头巷道的气体检查工作。
6、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检查自救器是否完好。兼职瓦检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专职瓦检员在前负责检查气体,兼职瓦检员在后负责监护;如果根据上条要求,需救护队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行动时,由救护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在前检查气体,瓦检员在后监护。二人均要前后保持3~5m距离,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渐检查测定,切勿深入太远,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停止检测,立即返回。并电话汇报调度室,安排救护队下井由救护队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查。
2)进入停风巷道内要时刻注意巷道帮、顶及支架状态,避免引起一切坚硬物体的撞击。
3)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应同时检查氧气,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7%时,人员必须撤出,经汇报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小于1%且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由瓦检员通知调度室供电,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道的正常通风。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1%,则要立即撤出,汇报通风科及调度室,待通防科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再行处理。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在1%时,汇报通风科及调度室后,由救护队员和瓦检员按措施进行排放,直到排放完为止。
5)恢复通风后,瓦斯检查员要对独头巷道内气体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经现场跟班电工检查完好,方可恢复供电,并汇报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不经调度室通知,井下各变电所均不得擅自供电。
(五)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矿总工程师、通风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救护队负责人、通风科科长必须在调度室统一指挥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在调度室负责指挥井下停、送电工作。
(六)如因供电系统故障导致风井主要通风机停风,矿井恢复供电后,要先向风井主要通风机供电。供电前,矿调度室按照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员对井下主要进、回风道进行瓦斯检查,在主要进、回风道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通知风井主要通风机司机迅速将风井防爆盖及人行通道风门关闭,然后启动回风井主要通风机,恢复井下通风。
(七)人员撤离
风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矿调度室必须通知受停风影响的人员全部撤离到水平进风大巷内,采掘工作面人员由当班班组长和安监员负责撤到进风大巷内,采区内部其他工作人员也须通知撤离。
(八)撤除路线及待命地点为:
风井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撤离路线(后为待命地点,以下同):
采掘工作面→ 103皮带下山→井底车场→地面
受停风影响的人员撤离完毕后,由班组长组织将本单位人员撤离情况汇报矿调度室。通风工区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在人员停留地点检查瓦斯浓度及通风情况,并汇报矿调度室,按照规程规定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立即组织人员升井,并请求救护队处理;安监员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人员撤离情况,严禁人员在停风区内逗留。
(九)瓦斯管理措施
1、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后,专职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按照技术规定对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及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严格进行瓦斯检查,报矿调度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是否恢复送电、生产。
2、当主要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达到2h,或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时间小于2h,但工作面迎头瓦斯浓度达到1%,矿调度室必须通知救护中队进行探查、排放瓦斯。
3、当主要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小于2h,并且井下各地点瓦斯不超限,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恢复通风,探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逐段排查,逐段进入。
4、排放瓦斯措施:
1)在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以后,由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对井下各变电所进行检查,在需供电地点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的情况下,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上级变电所对该变电所或变电站恢复供电,未经调度室批准,各变电所不得擅自送电,各独头巷道不得擅自恢复通风。
2)局部通风地点恢复通风前,由两名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并迅速将检查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批准后,现场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3)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可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的正常通风。
4)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则首先将巷道门口以外第一节风筒接头断开,然后启动局部通风机,由救护队员控制断开处风筒口闭合断面大小,以限制送入迎头的新鲜风量,从而控制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时瓦检员在巷道门口风流混合处用光谱式瓦检仪不间断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大于1%,立即通知救护队员减少送入风量,如此排放,直至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并且持续30min以上,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可确认排放及恢复通风工作完成。
5)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则按以下措施处理:
(1)调度室组织通风科、机电科、技术科、安监站等部门,确定排放瓦斯风流经过路线,在排放瓦斯前,通知变电所不得对该路线送电,并通知有关区队严禁任何人进入排瓦斯风流经过巷道。
(2)由矿调度室通知救护中队对该地点增加队员,进行瓦斯排放,参加排放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3)排放瓦斯前,在巷道门口混合风流中,距巷道顶板300mm处,悬挂两台经校准的瓦斯检查仪,而后由救护队员按本措施第4条的要求排放瓦斯,当门口处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时,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 经调度室批准后,可由机电工恢复巷道内设备的供电。
(4)井下各地点瓦斯排放完后,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联合对采煤面和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进行气体检查,气体正常后,由瓦斯检查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向上述地点供电。
(十)其它:
1、对串联通风的独头巷道,必须顺风流方向依次恢复通风。对同一采区内,相邻的两个或多个掘进工作面,要安排瓦斯风流流经方向依次恢复供风。
2、矿井主要通风机未恢复运转前,井下待命人员要随时检查待命地点氧气及其它气体情况,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规程允许浓度时,要立即撤离,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3、排放瓦斯前,调度室要安排井下安监员、区队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瓦斯排放回风流进行人员排查,回风流中人员全部撤出后,汇报调度室,并在指定地点蹲点堵人。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4、如独头瓦斯浓度不超限,并且停风时间不超过2h,各独头恢复通风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完成,否则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共同完成。
七、后期处置
事故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八、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及监测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二)机电科要按规定定期对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搞好风机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修及维护。
(三)通风科要搞好光谱式瓦斯检测仪的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通风设施损坏应急预案2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先通风后检查瓦斯再送电”的原则。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矿井KJ66N安全监测系统对主要通风机的负压、电机运转参数、局部通风机和其它设备的开停实施连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4.1.1.2 调度室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4.1.1.3 变电所值班人员、主通风机司机发现停电停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1.1.4 井下跟班矿领导、队长、瓦检员、安检员和各作业地点人员发现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调度室汇报。
4.1.1.5 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汇报跟值班矿领导、矿长和总工程师。
4.1.1.6 信息组要对各级人员入井跟踪检查。需要立即撤离井下人员时,利用电话群呼预警。
4.2 预防措施
4.2.1 通风机停电停风预防措施
4.2.1.1 矿机电管理部定期对供电线路、入井线路及开关设备进行检查。
4.2.1.2 每月对回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进行切换,保证运转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投入运行。
4.2.1.3 保证主通风机双回路供电的可靠性,机电队应加强供电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风机连续正常运转。
4.2.1.4 按计划对风机整体和部件进行检查,做好维护检修工作。
4.2.1.5 机电管理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叶片角度,必须经矿通风主管科室和总工程师批准。
4.2.1.6 通风主管科室、机电管理部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4.2.1.7 主要通风机司机负责监护主要通风机运转状态,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严禁主要通风机“带病”运行。
4.2.1.8 加强供电系统管理,杜绝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4.2.1.9 主要通风机安设设备开停、负压传感器,实时监测风机运行状态;主要通风机司机每隔一小时对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参数记录一次,并对所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
4.2.2 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4.2.2.1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时,领导小组人员立即赶到井调度室,通风人员一律坚守岗位或在通风调度待命,不得外出,随时听从领导小组的派遣。
4.2.2.2 机电队在10min内尽快启动主要通风机。
4.2.2.3 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不能启动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运转,若备用通风机不能启动运转时,调度立即通知切断井下一切电源,井下变电所断开通往各用电点的动力电源,并通知机房值班人员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
4.2.2.4 井下人员发现停风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和采掘班组长的引领下,有序撤往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或其它进风巷内。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及时向调度汇报撤人待命情况,同时由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所在地的'风量,瓦斯变化情况,如有变化立即汇报矿调度室。井下各变电所、水泵房等处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等待通知。
4.2.2.5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送电。
4.2.2.6 矿值班领导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停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是否人员全部撤出,并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要求全员行动。
4.2.3 主要通风机恢复送风措施
4.2.3.1 经矿值班领导或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意,恢复主要通风机供风。机房值班人员尽快启动主要通风机运转,同时关好防爆门,并汇报井调度。
4.2.3.2 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30min后,瓦斯检查工首先进入变电所、水泵房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4.2.4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4.2.4.1 局部通风机停电后,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员和班(队)长的带领下,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人工将闭锁开关手把打至切断电源位置并闭锁,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汇报矿调度室。
4.2.4.2 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停风巷道栅栏处及撤出人员所在地的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4.2.5 局部通风机恢复送风措施
4.2.5.1 局部通风机恢复供电前,瓦斯检查工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汇报调度通知变电所向局部通风机供电,局部通风机在启动运转前,必须由救护队员先查明停风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若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运转,若超过规定,必须制定专门措施,限量排放。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4.2.5.2 局部通风地点恢复正常通风后,经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员和电工检查符合规定,汇报井调度恢复该处供电,人工恢复闭锁供电,恢复生产,并由安全检查员汇报生产恢复情况。
4.3 预警条件
4.3.1 矿井或掘进工作面突然停电、停风。
4.3.2 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主通风机停电停风处置措施
1)当主通风机停运后,当班司机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等分析查看主要通风机停运原因。
2)由于机械故障造成停运,则立即开启备用主通风机,并对有机械故障的主通风机进行检修。
3)由于电网波动造成的主要通风机停车时,值班司机立即重新启动停车的主通风机。
4)由于值班司机或电工操作失误导致主要通风机停车时,要立即安排熟练职工或按照正常程序再次恢复操作,开启主要通风机。
5)因停电造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风井防爆门和行人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自然通风。并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点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至采区进风巷中。
6)各施工地点在撤离时,由跟班班(队)长负责组织集体有序撤离,当班电工负责将本施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开关全部打到零位并闭锁,采区变电所变电工关闭向各个施工地点供电的总馈电开关,然后关闭总开关后撤至规定地点。采区所有人员由瓦检工通知,并撤离。巷道口处打上栅栏,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6.1.2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现场人员立即通知调度室、通风准备队。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切断停止供风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立即启动备用通风机;现场班(队)长和机电修理工要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查明停电原因,及时恢复局部通风机向巷道供风。
3)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开启时,现场班(队)长要迅速将全部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中。
4)安检员、瓦检员要监督现场班(队)长完成撤人工作及设置栅栏的工作;停风期间,瓦检员要注意检查栅栏处的气体情况,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汇报通风准备队和调度室。
5)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6)安检员要检查栅栏和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以前,严禁人员进入各独头巷道。
7)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未得到瓦检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启局部通风机。
8)在未恢复通风前,进入停风区域中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结伴而行,两人间距5-10米,往里随进随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重新设置栅栏,设置警示标志牌,严禁任何人入内,汇报通风准备队、调度室。
9)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10)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 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16)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7)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避灾路线:
6.2.1 正常通风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 反风情况下:
6.2.3.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3 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4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通风设施损坏应急预案3
一、概述:
我公司按照技改进度,需对主通风机启动开关进行更换(两天时间),为了保证主通风机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二、矿成立了应急指挥部
组 长:李文碧
副组长:霍树友
组 员:禹彦峰 贾建伟 赵建红 杨华荣 张华兵
三、相关职责 :
1、组 长:对主通风机的正常供电工作全面负责;
2、副组长:负责主通风机的正常运行和供电相关技术工作,当主通风机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倒电操作,并对整个操作过程进行统一指挥。
3、组 员:负责对主通风机各运行环节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当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到现场进行操作指导,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确保现场整个操作过程的安全。
四、预案启动程序:
当主通风机供电线路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井下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作业地点的'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主进风巷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进行汇报。
应急指挥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倒电操作:副组长进入现场进行统一指挥,各成员应按各自的分工到现场指导操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线路切换操作,启动完毕后,对故障线路进行检修。
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严格按《倒闸操作规程》和《主通风机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停送电期间,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五、相关应急措施和要求:
准备工作:
改造前对发电机进行一次试运行,如供电系统双电源都有故障,由发电机供电。
做好改造前期准备和设备调试工作,每台电控装置改造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加强巡回检查:
⑴、地面配电室、主通风机司机要严格按设备巡回检查图表中规定的加强对供电设备及主通风机作好全面、详细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机运区值班人员。
⑵、电工要加大主通风机及地面配电室的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做到设备隐患早发现早排除,防止因供电故障而停机,及时处理好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主通风机的安全运行。
2、遇有故障停电时必须立即汇报制度:
⑴、故障停电后通风机停止运转时,风机工必须马上报告矿调度室,调度人员接到报告后,必须通知所有下井人员全部撤离工作面。
⑵、故障停电后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调度室、配电室、主提风机房、等相关人员必须学习本预案,熟知相关应急措施和要求。调度人员必须熟知预案的启动程序。
5、如期间运行风机一级发现故障,将另一级进行通风,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带恢复生产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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