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通用18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通用1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我区气象部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专项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行政区域和xx市xx区管辖海域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气象应急服务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作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协作的原则。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区政府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气象灾害防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全民积极参与,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区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设在区人民政府,指挥机构在区气象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区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气象、人武、民政、公安、卫计、广电、教育、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2 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区人民政府: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气象局(区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督查、落实指挥机构的重大决定;为区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实施雷电防御安全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1)区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情况。
(2)区气象局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3)其他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经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区人民政府,并抄送气象主管机构。
3.2 预防预警行动
区人民政府收到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启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1)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区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各电信运营商应协助气象部门,将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手机号码纳入预警短信接收目录,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给一线决策人员。
(3)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保证指挥机构紧急调用救灾资源。
3.4 预警级别发布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十四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4.1 Ⅳ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蓝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2 Ⅲ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黄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3 Ⅱ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特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橙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4.4 Ⅰ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极端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包括我区行政区划在内,全省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4)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涉及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4.2 应急响应启动
(1)区人民政府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由气象部门发布。
(2)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或上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相邻地区通报。
4.4 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通信
(1)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4.6 应急处置
气象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区人民政府和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2)相关部门
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
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据指挥机构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4.7 动员社会力量
(1)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安排,主动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8 气象灾害评估
(1)气象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区气象局负责组织。
(2)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或者其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
(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4)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9 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必须使用指挥机构统一发布的信息。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1)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会同乡镇(办)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后果评估
区气象局应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领导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1)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2)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3)区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4)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6.2 应急支援与实施保障
(1)加强城市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防御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天气气候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城市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完善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的指示标志。
(2)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气象灾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部队、武警、公安、卫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对灾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和其它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根据救灾需要,指挥机构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卫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现场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区气象局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依托相应的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习。气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习。
7.2 宣传和培训
区人民政府要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宣传。
7.3 奖励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气象局应当结合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2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3
l.总则
1.1编制目的
通过制定和实施本预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做到及时、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防止重大生物灾害扩散蔓延和大规模暴发成灾,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辽宁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责任书》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工作。需要市政府做出响应或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协同配合时,启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实行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应急控制体制。根据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由县(区)、乡(镇)级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辖区重大有害生物应急处理工作。
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建立和完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控制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灾害,迅速按照本预案处理,做到早发现、早行动、早处理。加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技术宣传普及工作,提高生产者的防灾减灾意识与自发监测、预防及综合控制能力。
1.4.3依法实施,高效运转。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发生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快速形成应急反应能力,依法、科学、及时采取封锁、检疫、扑灭等处置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控制和扑灭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
1.5灾情分级
根据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的严重性质、危害程度、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将灾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三级。
1.5.1特别重大有害生物灾害(I级)
农业部、省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农业检疫性生物在市内2个县(区)内发生,或有4个疫情发生点,或现已有分布,疫情发生面积占县域内作物种植面积的60%以上,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严重、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巨大威胁的重大疫情。
稻瘟病、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草地螟、粘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在全市范围内暴发流行,对农业生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1.5.2重大有害生物灾害(Ⅱ级)
农业部、省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农业检疫性生物在市内1个县(区)内2个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发生,或有2个疫情发生点,或现已有分布,疫情发生面积占县域内作物种植面积的40-60%,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严重、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威胁的重大疫情。
稻瘟病、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草地螟、粘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在市内1个县(区)范围内大面积成灾,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1.5.3较大有害生物灾害(Ⅲ级)
农业部、省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在市内的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内发生,或有1个疫情发生点,或现已有分布,疫情发生面积占县域内作物种植面积的20-40%,并且扩散迅速、经济损失较大、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受到较大威胁的重大疫情。
稻瘟病、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草地螟、粘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在本市内的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大面积发生危害,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具体实施。
2.1指挥机构
市政府成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由负责农业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指挥长,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2.1.1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市农委、市财政局、丹东海关驻本溪办事处、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沈阳铁路局本溪车务段等。
2.1.2主要职责
市、县(区)政府职责:在发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时,发布公告,启动应急防控预案,宣布灾情,发布封锁令,实施紧急防控措施等。
市农委:做好有害生物的监测、普查,迅速对灾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并制定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监督、指导灾区实施封锁、铲除、扑灭工作;建立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品、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安排应急防治物资的调拨及紧急配送工作;协助各地做好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灾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丹东海关驻本溪办事处:负责做好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检疫物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出;及时收集、分析境外有害生物信息,及时向指挥部通报有关情况。
市委宣传部:加强对各种新闻媒体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灾害应急控制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防治知识的普及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市直有关单位和下级指挥部及工作人员在应急防控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应急防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药械和防控用品等应急物资、装备的工业生产,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科技力量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科研攻关,为灾害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市林业局:配合做好为害农作物的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检疫。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灾害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防治物资运送车辆交通安全畅通。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和取缔应急防治所需农资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农资经营管理,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的质量监督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应急防治所需农用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市气象局:负责病虫发生气象条件的监测、预报,及时提供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区域的气象变化实况及趋势预测信息。组织各地气象台(站)参与病虫趋势的会商并提供气象信息。
铁路、公路等运输部门:配合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实施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禁运措施,优先运送控制、扑灭灾害的人员和有关物资。
重大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车辆和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及物资的车辆标志由市公安、交通部门制发。
2.2日常管理机构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管理等日常工作;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制定具体防控措施,提出应急处理的工作建议,并督促各地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控制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及指挥日常工作。
2.3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机构
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由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农业工作县(区)、分管农业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的领导担任指挥长,统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灾害应急防控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行政区域内灾害的防控决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4技术咨询机构
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建立应急专家组,根据实际需要,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研究判断突发灾情与趋势,评估灾害损失,为应急防治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并参与指挥(专家组成员名单附后)。
3.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报告、确认和公布
3.1疫情报告
3.1.1时限与程序
3.1.1.1疑似疫情。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可疑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报告,植物检疫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高级农艺师到现场进行检疫,确认为疑似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4小时内逐级报至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将情况报省农委和市政府。
3.1.1.2确认疫情。市植物检疫机构确认疫情后,应立即报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省植物检疫机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市植物检疫机构的疫情确认报告后,应立即报省农委和市政府。
3.1.1.3疫情处理。疫情发生后,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扑灭、封锁、控制、监测、检疫等疫情处理情况每周向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将疫情处理情况报省农委和市政府。必要时实行日报制度。
3.1.1.4解除封锁。解除封锁后,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疫情处理工作总结、解除封锁时间、解除封锁审查报告等有关情况报至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农业主管部门立即将有关情况报省农委和市政府。
3.1.1.5疫情月报。县(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疫情汇总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月2日前将本市上月疫情汇总报省农委和市政府。
3.1.2疫情管理
3.1.2.1专人管理疫情报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并对每起疫情报告建立完整档案。
3.1.2.2设置专门疫情报告联系电话。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置专门疫情报告联系电话,保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3.1.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3.2疫情确认
3.2.1现场检疫鉴定。各地植物检疫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2名以上专家现场检疫确认为符合疫情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疫情,并作为各地采取综合性扑灭疫情措施达标的依据。
3.2.2省级实验室或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确认。当地植物检疫机构要及时采集标本送省植物检疫机构进行鉴定。省植物检疫机构对难以鉴定的疫情,必须派专人将标本送农业部指定的实验室进行鉴定。
3.2.3国家确认。农业部根据省植物检疫机构或指定实验室检疫检验结果,确认为最终疫情鉴定结果。
3.3疫区划定
疫情发生区域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勘测,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农委备案。划定发生区若遇河流和公路,应以河流和公路为界,其他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3.3.1发生点:发生点是指疫情发生所在的地点,发生范围在一个自然村或一个社区范围内。
3.3.2发生区:发生区是指疫情发生危害严重地区,发生范围在3个发生点以上,以发生点为中心,半径2 5公里范围内区域。
3.3.3疫区:疫区是指疫情发生危害严重地区,发生范围3个疫点以上,以发生点为中心,半径3-8公里范围内区域。经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市政府同意划定为疫区,并公布疫区范围。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河流、山脉等。
3.3.4受威胁区(隔离缓冲区):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顺延5-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3.3.5重点监测区:发生区外围所有的行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域划定为重点监测区;跨越多个行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将周边的行政乡(镇、街道办事处)划为监测区。
3.3.6普查区:发生区外围所在的行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域划定为重点普查区;发生点跨越多个行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的,将所有的行政县(区)划为普查区。
3.4疫情信息公布
按照《植物检疫条例》有关植物疫情公布的规定,农业部统一管理并公布疫情,市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可根据授权公布本市内的疫情信息。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4.农作物重大病虫监测与预警
4.1日常监测
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的日常监测工作由各级农业植物保护部门承担。各地要完善农业重大病虫灾害监测网络,加大经费投入,稳定监测队伍。各县(区)植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级测报规范开展监测预报工作,认真搞好系统调查和预测。重点抓好稻瘟病、玉米螟、蝗虫、稻飞虱、稻水象甲、水稻螟虫、草地螟、粘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同时密切注视其它突发性、迁飞性和新上升病虫的发生动态。监测工作要分片到人,明确责任,随时掌握本地区主要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发现重大病虫有大发生的趋势时必须及时逐级报市级植物保护部门。在农业有害生物发生的主要季节要设立24小时值班,每3天报告一次有害生物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农作物重大病虫暴发流行、发生面积大、危害损失重等异常灾情时,应立即向当地农业植物保护部门报告。
4.2预警
各地植物保护部门接到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报告后,要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灾情基本确定的,要在2小时内将情况如实逐级报市植物保护部门,遇特殊情况也可直接上报。市植物保护部门经初步核实后,在24小时内组织应急专家组成员及有关专家赴现场勘察、会诊以及实验鉴定,确认重大有害生物发生种类和危害程度,评估灾害损失,并根据最终确认结果及时提出预警报告,报请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农委和市政府,同时向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5.应急响应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灾害分级标准及时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I级),由市级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申请省级援助;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Ⅱ级)由市级响应;较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Ⅲ级)由县(区)级响应。
5.1特别重大有害生物灾害(I级)应急响应
5.1.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等级达到特别重大(I级)时,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报省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发生灾情的相关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若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为检疫性有害生物时,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划定疫区、受威胁区;根据发生情况、流行趋势和可能的危害程度,由疫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
5.1.2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立即投入运转,根据灾害所在县(区)指挥部的申请,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统一指挥,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挥应急控制工作,紧急调拨资金、药品等物资,督促灾区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扑灭灾害。
5.1.3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态势,及时向省农委报送有关灾害控制、扑灭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向省农委申请调拨应急资金和储备物资。
5.1.4未发生灾害的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积极支援灾区应急防控工作,同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灾害在本行政区内发生。
5.1.5按灾区县(区)人民政府的请求,由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对灾区给予紧急援助支持。
5.2重大有害生物灾害(Ⅱ级)应急响应
5.2.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等级达到重大(Ⅱ级)时,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生灾情的相关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若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为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区所在县(区)以上政府根据发生情况、流行趋势和可能的危害程度,由疫区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
5.2.2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立即投入运转,根据灾害所在县指挥部的申请,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统一指挥,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指挥应急控制工作,紧急调拨资金、药品等物资,督促灾区县(区)和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扑灭灾害。
5.2.3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将灾情和应急防控进展情况报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灾区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所在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灾害扑灭控制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向市农委报送有关灾害控制、扑灭的进展情况。
5.2.4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协调指导灾害控制和扑灭工作的同时,分析灾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根据灾情和扑灭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建议市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通报灾情和灾区处理情况,研究对灾区应急处理。
部署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灾情监测与预防工作。
应灾区县(区)指挥部的请求,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导,协助灾害调查和处理。根据疫区县(区)人民政府的申请,建议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调拨紧急防疫经费、物资、药品等。
5.3较大有害生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5.3.1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等级达到重大(Ⅲ级)时,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两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防控预案。若发生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为检疫性有害生物,根据发生情况、流行趋势和可能的危害程度,由疫区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并报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5.3.2灾区县(区)指挥部立即投入运转,通报情况,调集灾害处理预备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封锁、控制和铲除。
当地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随时掌握灾情态势,及时将灾害控制、扑灭进展情况报灾区市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5.3.3灾区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协调和指导灾害控制和扑灭工作的同时,分析灾情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报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灾情和扑灭工作进展,必要时建议县(区)人民政府召集有关部门通报灾情和灾区处理情况,研究对灾区的应急处理。
部署灾区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灾害监测与预防工作。
应灾区县(区)指挥部的请求,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指导,协助灾害调查和处理。
根据灾区县(区)人民政府的'申请,建议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调拨紧急防控经费、物资、药品等。
5.3.4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灾区县(区)指挥部的请求,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助灾情调查和监测指导灾害处理工作。必要时,根据灾区县(区)指挥部的请求,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调拨应急资金和储备物资。
6.应急措施
6.1重大检疫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措施
6.1.1隔离
当地植物检疫机构接到灾情报告并赴现场核实后,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限制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被污染物品的移动。
6.1.2封锁
发布封锁令:灾害发生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同级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发布封锁令。
实施封锁:当地植物检疫机构对疫区实施封锁。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在所有进出疫区的交通路口指派专人守护,配备消毒设备,禁止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染疫的物品进出疫区。必要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严防植物、植物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物品运出疫区。
在特殊情况下,人、车辆和物品必须进出时,须经所在地植物检疫机构批准。
6.1.3根除
确认为疑似疫情时,在植物检疫机构的监督指导下,立即对发生区的疫情进行根除。对实施根除的人员要进行培训,并对其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6.1.4紧急监测
对疫区、受威胁区内实施紧急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待疫情解除后,转入正常监测程序。
6.1.5分析疫源与追踪调查
根据检测和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
对在疫情潜伏期调出的植物、植物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草皮、垃圾废土、建筑余泥、塑料制品、堆肥)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采取就地销毁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6.1.6疫区的撤销
疫区内疫情按规定根除扑灭处理后,经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验,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报省政府申请撤销疫区。或其发生已对农业生产不构成威胁,疫情可防可控,也可考虑予以撤销。
6.1.7宣传教育
利用多种方式普及疫情防治知识,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6.1.8处理记录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完整详细记录处理疫情的全过程,以备检查。
6.2农作物重大病虫灾害应急措施
6.2.1查实灾情,划定分区
灾情发生后,要立即开展全方位灾情调查,认真分析当地地理、作物布局、重大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结合其发生规律、流行学及气候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灾情发生原因,预测发展态势,并根据灾情发生程度、危害情况及扩散流行趋势,按照防治侧重点和措施的不同,将发生区域划分为应急控制区、重点防治区和密切监控区。
应急控制区:主要包括以灾区为主的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大发生区、虫源菌源区和流行蔓延区;
重点防治区: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偏重发生并经综合分析各种影响因素确定为将要大发生的区域;
密切监控区:可能要偏重发生或点片偏重的区域。
6.2.2分区治理、科学防治
各级政府和植保部门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根据各地重大有害生物发生种类和发生程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应急防治和可持续治理相结合、群众防治和专业机防队防治相结合、普遍防治与重点防治相结合以及飞机防治、化学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等一系列综合控制原则,针对不同的灾情划分区域,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治对策。
应急控制区:主要采用以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措施。对大面积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大发区、虫源菌源区和流行蔓延区全面实施统防统治。各地要组建植保专业机防队,做到“五统一"防治,即:统一组织、统一测报、统一药剂、统一施药技术、统一防治时间,迅速控制灾情,遏止扩散蔓延。
重点防治区:采取化学防治与可持续控制技术相结合,统防统治与群众自我防治相结合的应急防控措施。对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常发区、易发生重大有害生物的作物品种集中分布区实施重点防治;对大面积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偏重发生区,要组织植保专业机防队,实施“五统一”统防统治。同时,要广泛宣传和调动群众自发防治,注意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减少农药污染,全方位控制重大有害生物为害。
密切监控区:实施以可持续控制技术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重点挑治重大有害生物点片重发区,大力推广频振式杀虫灯、黄板、防虫网等物理防治措施和人工释放天敌、使用生物农药等生物防治技术,配合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科学防治有害生物。
7.保障措施
7.1信息保障
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应急响应的联络人和联系电话。应急响应启动后及时向同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灾情及防控情况。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的传输要选择可靠的通讯联络方式,确保信息安全、快速、准确。
7.2队伍保障
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及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处置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技术水平和能力。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人民政府要有专人负责灾情、疫情监测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指导。
7.3物资保障
各地人民政府要建立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紧急调拨、采购和运输制度,组织相关部门签订应急防控物资紧急购销协议,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7.4经费保障
需财政负担的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由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各地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监督和审查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应急响应时,财政部门根据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核实后划拨,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必要时向上级直至中央财政部门申请紧急援助。
7.5技术保障
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市各地开展行政区内灾情、疫情发生区的勘查,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分析和预报发布。制订本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县(区)进行防治技术指导,指导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县(区)进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农药筛选、防治技术研究、试验示范以及综合防治技术集成。
7.6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术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电视预报,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范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参与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人员的防护知识教育。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保植检机构要制订培训计划,寻求多方支持,加强对植保植检技术人员、防治专业队伍的专业知识、防治技术和操作技能等的培训;加强对农民进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基本知识与防治技术的培训。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7.7安全保障
为确保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安全有序,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控制机构,加强对农药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对农药安全使用和防护的技术指导。应急预备队由当地农业行政管理人员、农业专家、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必要时,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协助执行任务。
8.监督检查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强化对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统一管理和指挥协调,建立领导负责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发动不力、措施不当、灾情普查不清、出现漏防以及因虚报、瞒报灾情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
农业重大有害生物:是指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危害的农作物病虫和检疫性有害生物。
农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对受其危害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进行官方防治的有害生物。
农作物重大病虫:是指在较大的地理区域内能够暴发流行,对农作物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农作物病虫。
9.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委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政府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
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由市农委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4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公司地址:xxxxxxxxxx
2、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成立于1994年,总投资500万美元。
3、 员工总人数:280人。
4、 安全管理人员:8人。5、 生产面积:3100平方米;
易燃危险仓库面积:260方米,储量最大60吨左右,以甲苯、二甲苯、固化剂、稀释剂等溶剂类原材料为主;
原材料仓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储存一般包装原材料和粉料。
成品仓库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储存水性成品和油性成品。
5、主要消防设施:
4kg干粉灭火器188个
35kg干粉灭火器30个
35kg泡沫灭火器10个
4kg泡沫灭火器20个
消防沙 500KG
室处消防栓 11个
室内消防箱 8个
报警开关8个
6、 主要产品: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木器漆、金属漆及配套产品稀释剂、固化剂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简单成熟。生主过程中使用到甲苯、二甲苯、丙酮、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
7、 危险性质:上述物质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化学危险区域的确定及分布
根据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化学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4个危险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油性生产车间、油性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易燃易爆仓库(包括桶区)、
油性实验室、水性助剂区。
工厂内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示意图(略)
(红色代表高度易燃、易爆区;黄色代表使用和生产易燃、易爆品区)
三、紧急情况下各分工人员的第一反应和行动
(一) 报警人员
1、 事故工段在事故发生后,负责报警的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其中一名报警人员迅速利用通迅工具拔打当班领导的电话,并汇报现场情况。
2、 另一报警人员要高喊“某某工段起火啦!!等”,并迅速按响最近的火警;然后赶到公司电房处切断总电源。
(二) 指挥人员
1、 xx在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调集人员灭火。
2、 在火灾现场判断火灾大小,决定是否通知公司专人向消防大队报警。
3、 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及调查事故的原因。
4、 定纠正预防措施。
5、 疏散组
1、在火灾或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谢正峰、过思达迅速利用喊话工具在车间(仓库)门口通知现场人员撤离。
2、大部分人员撤离后,在指定的安全区域组织清点在岗人员,并将清点结果迅速汇报给指挥人员。
(三)油性车间灭火组、水性车间灭火组、仓库灭火组
A、火灾事故
1、在听到或看到有火灾、事故第一时间,迅速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2、在指挥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要积极汇报火场情况,听从指挥人员的调遣。
B、泄漏事故
1、 在看到有危险物品大面积的泄漏时,报警人员应立即向当班领导报告情况。
2、 灭火组成员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准备好灭火器,并通知其它人员撤离现场。
3、 一部分人员及时控制泄漏源,另一部分人员迅速利用现场的消防沙覆盖泄漏物。
(四)保安人员灭火组
1、 当班保安首先通知行政部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2、在听到工厂内的消防警报时,应迅速通知其它能快速赶到的其它保安人员到事故现场。
(五)行政部领导
1、行政部领导xx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2、同时应指定专人通知车队所有在位的车辆发动后待命。
(六)现场急救组
1、 xx(xx)急救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急救药物赶到现场,听从调用。
2、 对出现中毒、窒息或受伤人员,及时将伤员救离现场,作一般性的医疗急救处理,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七)后勤支援组
1、 xx(xx)根据指挥人员的命令,迅速调集事故及灾害抢救所需物资。
2、 及时组织人员对伤员的救治。
3、 维持现场的安全秩序,在事故不能及时控制时,迅速组织其它人员向更安全的位置疏散。
(八)抢修组
1、 xx(xx)负责组织现场人员做好抢修准备。
2、 根据救灾指挥部的命令,对危险部位及关键设施进行抢险。
3、 负责对发生灾害的装置和设施进行抢险救灾,减少因为设备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4、 协助组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对发生灾害的装置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四、事故及灾害报警程序
1、 事故发生后,现场发现人员立即向向当班的车间主任。
2、 当班车间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一人向当班的部门经理报告,一人迅速跑到公司的配电房关闭总电源。
3、 当班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在赶到现场后判断火灾是否为B级以上,并决定是否向消防大队报警求救。
4、 保安队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现有保安人员投入救灾工作。并联系其它保安人员尽快赶到事故现场。
事故报警、处理程序示意图(略)
A类事故:火灾事故重大,有大范围蔓延趋势,凭工厂消防人员不能控制火势,并有人员重伤或死亡。
B类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在工厂危险区域,且区域内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工厂内的消防人员不能控制火势,火灾威胁到人员的生命。
C类事故:火灾事故在小范围内发生,且工厂消防人员能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
五、抢险救灾的原则
1、 按“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2、 如果事故现场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在灭火的同时尽快转移存放的物品。
3、 救灾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抢险救援工作应由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
六、泄漏事故的处置
(一)注意事项
1、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
2、 应严禁火种,以降低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3、 在发生大面积泄漏事故时,工厂内的其它人员应迅速撤离。
4、 在现场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工具。
5、 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
(二)泄漏源的控制
1、 在指挥人员指挥下:采取停止作业、转移物料等方法。
2、 容器发生泄漏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沙等器材将泄漏物堵住或围住,防止其四处流淌。
(三)泄漏物的处理
现场泄漏物要及时用消防沙进行覆盖、收容,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七、扑救易燃液体的基本对策
遇易燃液体火灾,一般采用以下基本对策:
1、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压力及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流淌的易燃液体。
2、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对较大的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3、 对小面积(一般50m2内)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等灭火器更有效。大面积液体火灾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在理论上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方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样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等灭火器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容器。
4、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
八、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1、 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和救援人员应按照具体分工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 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公司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教育。建立完善值班制、,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5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领导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救灾领导小组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由主管院长担任总指挥,净月校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副主任担任各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成员担任组员。下设救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地点设在综合管理科。
三、紧急工作
(一)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救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二)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三)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四)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五)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六)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总务处必须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应急反应
(一)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二)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三)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防灾制度
(一)保卫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二)保卫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全校二千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三)办公室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通过学校通讯网络设备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四)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五)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六)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七)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八)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九)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6
一、领导机构
人民政府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和市武装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市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等有关单位。市应急委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灾害工作预警信息的收集、传达、上报和应急工作。
二、灾前预防的各项准备工作
(1)根据平顶山市政府的预警信息,应急委已下达了关于做好恶劣天气预防工作的通知,责成各单位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根据各自的职责抓紧时间准备各类应急物资。
(2)市气象局做好天气预测预警工作,并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公室。
(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民政局要备足抗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及时发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资,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恶劣天气滞留旅客和司乘人员的吃饭、饮水、保暖、医疗等服务工作。
(6)卫生局要针对天气多变、气温起伏大等情况,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7)商务局和市场发展中心要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应急储备,确保粮、油、肉、蛋、菜、奶等物资供应。
(8)发改委、物价局要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给。
(9)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采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运输局要合理配置资源,突出恶劣天气的疏导,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够警力疏导交通、维持秩序。
(10)旅游局要加强对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和管理。
(11)安监局要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坚决杜绝违规违法生产;加强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管理;加大对特殊场所的安全检查。
(12)电力、通信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确保畅通无阻。
(1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业局要严密防范大风降温和强雪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及时采取小麦增温保墒措施,做好保温防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家牧业灾害损失。
(14)各单位要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紧急情况下要亲临一线,现场指挥,把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各单位要挑选精兵强将,随时待命,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三、预测预警信息收集及信息的发布
气象局对近期天气情况及时进行监测预报,根据等级不同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市应急办综合分析汇总后上报主要领导,并根据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组织人员入户进行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前的各项工作,有效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四、预防措施
(1)指挥、协调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调集、征用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
(2)根据事态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做好启动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
(3)划定警戒区域并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4)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和部门给予支援。
五、应急对策
境内发生大风和强降雪天气后,市应急办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提出具体应急处置意见报市应急委,必要时同时上报常务副市长、市长以及其他领导。市应急委综合市应急办、各单位的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对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派出工作组、有关单位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促。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武警部队和预备役给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赴事发地,靠前指挥。必要时,市长亲临一线指挥。
(5)批准启动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开始动作。未设立专应急指挥机构的,由市应急委或分管副市长负责组织指挥,必要时可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6)及时向平顶山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平顶山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专项应急预案启动后,担任指挥长的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应迅速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组织相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责成各有关单位和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六、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工作实行市、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三级联动,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自觉按受统一指挥调遣,积极展开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由市应急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有关情况和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协助现场指挥部领导协调各项处置工作。
(2)抢险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农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求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3)医疗救护:由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开展对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确保运输畅通。
(5)人员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证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由市应急委员会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负责调集或征用国家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8)应急通信:由通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确保现场通信畅通。
(9)生活保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等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闻媒体报道:新闻媒体部门,适时向外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是向公众做好自救防护等知识宣传。
七、应急结束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可向市应急委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市应急委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专项应急预案的指令,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
八、后期处置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迅速对各辖区内受灾人员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和抚恤。
(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对征收或征用的房屋等应急物资和设备予以归还,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当依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
(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做好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门负责协调、组织救灾捐助工作和捐赠款物的分配、调拨。
(6)市应急办要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在突发事件处置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在处置中存在有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7
一、 编制依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ZSE/CX18-2002A
二、 目的
预防和控制火灾、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三、 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总工程师
组 员:项目工程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劳资室、办公室、调度室、生产工区
办公室设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长或安检主任(员)任办公室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 :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并将预案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公司应急救援中心,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1)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火灾、爆炸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火灾隐患现场、油库及爆破物品库的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 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劳资室: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办公室及调度室: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火灾或爆炸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办公室电:××××;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四、应急响应
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工程部或办公室;工程部电话:××××;办公室电话:××××。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公司安质部电话:xxx
公司传真:xxx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 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铁路消防管理办法
3、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5、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资料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 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 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 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 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是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为主,必要时可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午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包干薄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过火厂的责任制第四章,后期处置第12条临场应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花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第15条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9
一、指导思想
“德育为首,安全第一”。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为维护学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院突发安全事故,使学院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拟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当本地区、学院周边、学院发生雷雨闪电、洪水、地震时,本《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即刻启动。
三、应急指挥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突发事件,全校师生须全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1、领导机构及应急小组
领导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应急小组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组员:
(2)组织联络组
组长:
组员: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组员:
(4)学生管理组
组长:
组员:
(5)治安保卫组
组长:
组员: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组员:
2、职责
(1)领导机构
主要有组长负责。组长总揽全局,是本预案启动的决定者和结束者,是突发事故的总领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动的指挥者。
(2)办公室
负责上情下达及下情上达,调配人员,协调各应急小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报工作。
(3)组织联络组
负责校内相关师生的思想动员,校内外相关单位的的联系沟通工作。
(4)医疗救护组
负责伤员的转送,学校卫生的初步调查,相关校舍的卫生防疫工作等。
(5)学生管理组
负责学生的疏散、安置、调节、稳定工作,组织教师配合学校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治安保卫组
负责事故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救援秩序。
(7)后勤保障组
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提供水、通讯等服务保障。
四、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院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区政府,同时报告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划分事故等级,积极做好应急措施。
五、突发自然灾害可能发生的地点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1、雷雨闪电自然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洪水灾害可能发生在学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3、地震灾害可能发生在学院及周边地区,可能危及全院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
(一)雷雨闪电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突发雷雨闪电天气,应急小组及教师及时教育学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树下避雨。
2、尽可能打电话与低年级学生及路途远的学生家长联系,让家长到校来接学生回家。
3、若发生学生雷击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更重要的是及时进行救治(进行人工救治和打120),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洪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教育学生来回学校要走大路,必要时教师护送。
2、组织回家路队,指定高年级学生维持路队秩序。
3、及时向上级汇报洪水情况,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处置。
(三)地震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组织学生不要慌乱,有秩序地保持镇定。若上课时间,应急领导小组及教师组织学生有序有法在教室进行防震自护,震后有序撤离教室;若课余时间,及时疏散学生,组织学生有序远离建筑物,到空旷地进行自护。
2、若有人员发生意外,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应急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拨打120。
七、事故报告的通讯联系电话
学校:办公室:
教育局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八、平时的保障措施
1、平时加强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具有安全意识。
2、想方设法进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练。
3、牢记常用报警电话:报警110,消防119,医疗急救中心120
4、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注意征兆,防患于未然。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0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应急机构
1、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周振泉(校长)
副组长:尹曦翔(副校长)
成员:吴小文、李慧萍、张义智、史建华、
贺志斌、张国章、龙新华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任何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教体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员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总务处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校园灾后该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四、灾情报告
校救灾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教体局和县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1
为了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维护医院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医院受灾群众工作、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素造成医院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医院救灾工作。
组长;刘传先
副组长:韩冬、刘东风
成员:韩梦翔、宋传贵、陈大卷、王道全、陈仲标、刘涛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个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院干部、职工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以后,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组织各个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1、通讯联络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刘枚、钱成俊、马金红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
2、警戒保卫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陈大卷、陈仲标、王道全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宣传报道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刘枚、钱成俊、马金红
负责利用灾害应急广播及时调配人员、播报信息等。
4、医疗救护组:
组长:韩冬
成员:陈大卷、韩蓓、谢琼、韩琪
负责对受伤害人员实施就地抢救,恢复医疗秩序。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韩梦翔
成员:陈瑶、李静
负责供应各类医疗急救和生活物资。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医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医院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事故的知识宣传,提干部、职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各科室(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就医群众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就医群众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医院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卫生局有关部门,确保信息通畅。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医院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院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就医群众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医院的救援和疏导。
(3)医院要组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内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医院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务,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科室主任、护士长指挥,互相照顾,帮助患者撤离。
(5)医院门卫听到信号后要打开所有大门,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消防控制室、医院领导。院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医院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医院工作秩序。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2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确保遇重大旱情灾情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抗旱抢险救灾,保证我村村民正常饮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我村全体村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镇《抗旱应急预案》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本村位于××路南,距离镇政府××公里,全村总人口××人,总户数××户,××个生产小组,全村耕地面积××亩。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抗旱应急预案。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
5、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村抗旱指挥机构由村支书××任指挥,村委主任××任副指挥,村委员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旱情、灾情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抢险突击队:
从各村民小组抽调25名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抗旱抢险突击队,各组组长任突击队长。配合各级抢险救灾工作。
五、主要职责
(一)、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和传达上级抗旱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镇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2、按照预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挥实施抗旱救灾行动。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抗旱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抗旱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抗旱救灾行动。
3、协助做好灾后处置和村民生产恢复工作。
4、执行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抢险救灾领导机构设置地点
××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村村委会。
七、旱情灾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灾情应急
1、加强与上级抗旱部门及镇抗旱指挥部的沟通,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对各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时由各组对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生活生产自救。
3、采取措施,保证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5、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防抗旱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灾情应急
1、在接到镇政府重大旱情灾情应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抗旱抢险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抢险工作中。
2、组织力量做好村民灾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非受灾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灾后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3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公司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副组长:陈××
成 员:李×× 黄×× 杨××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公司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公司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公司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公司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公司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祖军负责的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公司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公司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公司与工厂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公司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公司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公司与工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公司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公司与工厂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一把手是公司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公司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公司与工厂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4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5
㈠预防措施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
2、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衣盆摔落伤人。
3、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4、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6、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学校在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6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雷电、地震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江廷明
成 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自然灾害,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2、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小组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
4、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
5、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7
为了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的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且由俞厚祥保管。
突发重大灾害综合应急预案18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
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一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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