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时间:2024-06-09 03:05:31 赛赛 师德师风 我要投稿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精选16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精选16篇)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1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综合评估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弘扬高尚师德,争做美丽教师”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生评议、教师互评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一)、日常工作表现(60%)(抽样问卷测评)

  1、学生评教(20%) 内容包括上课情况,作业、单检批改情况,关爱学生情况,有偿家教情况,有无体罚学生情况。

  2、学校活动情况(40%)

  (1)、活动参与(20%) 每次按时参加学校大型活动记1分,不参加不得分。取最高分折算为满分。

  (2)、完成工作(20%) 按学校大型活动安排及时完成工作记1分,否则不得分。取最高分折算为满分。

  (二)、综合表现(40%)(德、能、勤、绩)(问卷赋分)

  1、教师互评(20%) 全体教师参与互评

  2、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评价(20%)

  五、组织考核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我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组织评议

  (1)教师互评。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师德述职,在此基础上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互相评议打分。

  (2)学生评议。以年级级为单位进行,教导处组织评议。

  (3)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依据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结合学生或家长评议进行综合分析,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4)学校大型活动考勤、记录。

  六、确定等次

  学校根据教师、学生、考核小组的评议打分及学校大型活动记录情况,计算出被考核人综合得分,做出考核评价,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以上的,定为优秀等次;综合得分在80-89定为良好等次;综合得分在60—79的,定为合格等次;综合得分在60以下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岗位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根据师德评价结果评定学校师德标兵。

  备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在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岗位聘用、续聘解聘、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在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敷衍,造成责任事故的;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

  (4)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推荐或暗示学生到指定的商场、书店购买学习用品或教辅资料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有价证劵的;

  (6)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擅自在校外其他教育机构兼职、兼课并从中获利的;

  (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8)办公时间,在办公室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网络游戏的;

  (9)酒后进课堂或酗酒闹事,损坏教师形象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2

  为巩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技艺高超、结构合理的职教师资队伍,根据上级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2、坚持师德师风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师德师风考核的对象是竹墩小学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三、工作领导小组

  为将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开设师德师风举报电话:

  设立师德师风监督箱,由副组长罗德周负责管理。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1、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敬业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

  2、考核细则:见附表

  3、考核等次:按每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得分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80分)、不合格(79分及以下)三个等次。有“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师德师风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分值为零。

  五、考核办法与程序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扣分制,基础分为100分,采用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期或学年累积计分。师德师风平时考核分别由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等部门核实后计分(按上述细则扣分),由师德师风副组长负责汇总,每月公布(通报)一次师德师风考核(扣分)情况。

  2、学期或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在汇总平时考核数据,并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打分,经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学期或学年总得分,同时按上述标准确定师德师风考核等次。教师师德总得分为百分制,可按十分制折合后计入教师工作量化总分。

  3、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4、被考核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中心小学提请复核。

  5、校级领导的考核,由中心小学领导组织实施。

  6、学校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备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等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3

  为扎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和“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师德考核评价工作,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实验中学在职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教干和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9人,其中教职工民主选举的教师代表不少于6人。同时成立监督小组,成员3人,由教职工民主推荐代表组成,代表教职工对考核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小组:任颂扬、张唐德、邱玲侠

  三、考核程序

  (一)宣传发动

  学校根据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安排,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思想发动,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局关于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文件和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明确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按照《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统一组织评议。评议分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社会(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等五种形式进行。明确师德考核各档次比例。各校师德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教师比例不得超过30%。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本人师德档案,并把考核结果汇总报教育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存档。

  过程评议采取优秀(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D)四个格次进行评分,计分方法为:评议得分=(A×l+B×0.8+C×0.6+D×0)/该同志有效票数×100。教师自评占30%,教师互评占40%,考核小组评议占30%。优秀格次比例不得超过30%,考核结果公示反馈给教师本人。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优,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达80%以上的教师才能评为合格,家长和学生评议满意率低于60%的教师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教师自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安排组织教师认真思考撰写师德总结,并填写《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评登记表》,同时根据《东海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2.教师互评。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开述职(职工人数多的可提前一天进行述职公示)。全体教职工针对每位教师述职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互评。

  3.考核小组评议。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评、互评、家长评、学生评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教师进行实事求是、准确、客观公正的.评价。

  4.在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各处室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教职工当年师德考核不能评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行为的;

  2.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或暗示、推荐学生参加各种机构补习的;

  4.工作时间不务正业,工作效益差,服务态度不好,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意见较大,在学生、家长中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各级各类评比、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唆使学生作弊的。

  6.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7.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要求家长办私事、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商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8.捏造事实无事生非进行人身攻击,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不良言论,或以非正常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的;

  9.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管理,蓄意辱骂或威胁他人的;

  10.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单位书面通报批评及党政纪处分的,或其他情节恶劣,给学校及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结果运用

  1.师德考核纳入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之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的重要档案资料,并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在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中每年评出若干“师德标兵”,在全校表彰,同时择优推荐参加县、市、省、国家师德模范表彰。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累计有2次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建立待岗培训和退出机制。实行师德考核末位警示;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校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师德问题严重和违规违纪的,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同时学校要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组织参加全县集中学习培训,以提高素质。培训合格的,由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上岗;培训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继续参加第二期培训,仍不合格或不服从安排的,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

  5.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职务聘任、评优评先、参加培训的重要依据。评选各级先进,教师当年师德考核必须达到优秀档次;参加各级培训时,原则上要求当年师德考核为优秀;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近5年师德考核在合格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师德考核优秀教师;完善师德教育制度,将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第一课,作为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必修课。

  6.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严格的问责制度,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4

  为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依据《茶店中学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的若干规定》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全面考核、注重良好师风的表现。要求:政治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标准考核与相对考核结合,以标准考核为主。通过综合考察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3、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平时考核工作;学校领导要用心发现教师师德师风方的表现。

  4、全员考核:凡学校所属各级各类人员均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关心学校和《汉中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十个不准》为内容。

  2、标准:见《考核标准对照表》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得分140分以上)、合格(得分130分以上)、基本合格(得分120分以上)、不合格(得分120分以下)四个等次。凡在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中,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要先予以告诫,期限为六个月,告诫期满后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格等次的,即确定为不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侵害学校利益、私自转让学校产权者;截留私分学校或单位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私占住房,且坚持错误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和训斥、指责、侮辱学生家长;向学生乱收费、乱订、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以教牟利,向学生推销商品;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牌及上课时衣冠不整、接传呼、接打手机、接待来人,多次教育不改者;宣传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以及参与邪教活动和利用任何形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行为;

  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学校同意在其他教育机构代课;举办以敛钱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活动;经常无教案上课;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

  (三)、考核的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负责,各主要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学校的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2、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依据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制定学校考核办法并指导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审核学校重点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及考核等次结果;负责对考核人员谈话情况,发现问题予以指导和处理;必要时,负责将学校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保证考核原则的实施,对考核过程中循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的考核,由考核小组进行,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

  2、学校领导班子的考核,由校长牵头组织教师代表进行。

  3、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每学期检查一次,每常年考核一次。

  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每年的7月份进行。

  4、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按照本规定,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教职工进行自我评估,并填写不同系列的考核表;被考核人作端正师风报告;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意见,对被考核者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分类等次;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者。

  5、学校对下列人员进行重点考核: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和各部门兼职人员;新参加工作或从其他学校调入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骨干教师。

  6、校级领导的考核,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7、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会在3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8、年度考核的材料,存入本人考核档案,考核档案暂定保存两年。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工资晋升、奖惩、培训以及辞退、除名等的依据。

  若无特殊情况,凡缺少年度考核档案记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晋职、晋级、培训和各项评奖。

  2、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享受各项津贴、补助;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具有优先晋升职的资格。

  3、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按下列规定处理: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停发或扣发各项津贴、补助;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没有明显改进的,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并敦促其调离学校;

  4、对年度考核告诫的教职工,暂不按考核结果兑现各种待遇,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5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师德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考核内容:从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尊重同志、以德修身五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5.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产生恶劣影响的;

  6.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7.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学校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2.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师德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2.被考核教师对照学校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3.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分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

  4.考核领导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6.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7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7.校级领导的考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8.学校师德考核结果报平江区教育文体局。

  五、师德考核标准

  略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对教师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

  七、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2.本办法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师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标准,考核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师德优良、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学校组织的考评(占40%)

  1、依法执教 10分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发表不当言论和网上发表反动言论,误导学生和其他老师,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随意驱赶学生离开学校、课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损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及时参加怀孕检,被上级通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爱岗敬业 10分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

  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及时处理学生紧急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扣考核分5—10分;无故不上班,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旷课(含早晚辅导课)一节扣3,迟到早退(含早晚辅导课)一次扣2,备课或不认真,缺备课一次、缺作业批改一次扣2分;作风拖沓,学校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县局对学校考评扣分的则由学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加重扣分;私事请假(不含病假)一学期超过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书育人 10分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漠视学生教育,不及时处理学生请求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严谨笃学 10分 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如发现擅自停课扣除考核分,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网上学习)每次扣3—5分。

  5、关爱学生 10分 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

  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如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5—10分。如果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投诉教师,相关教师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长 10分 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如发现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每次扣除5—10分,7、廉洁从教 20分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8、为人师表 10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如发现教师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处事不合规范,做事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赌博被学校发现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评定和使用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性侵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 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发展,根据《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及《颍上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师德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步骤

  (一)学习宣传

  根据教育局暑期师德集中学习安排,学习宣传有关师德考核文件及相关师德内容,持续强调教师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学校做记录,教师做笔记,提交师德学习体会交学校师训处。

  (二)跟踪考核

  1、暑期师德集中学习完成情况(满100分)。

  分考勤、笔记、体会三块量分,学习结束马上进行。

  2、自评分(满100)

  教师根据县教育局师德评价用表对照逐项自评。

  3、同事评分(满100分)

  分教学人员组和非教学人员组分别评议,去掉最低最高值取参加评议的有效票数的平均值。

  4、学生评分(满100分)

  专指教学人员。考核小组确定各教师有学生评议所在班级和参评学生(不少于本班人数),去掉最低最高值取参加评议的.有效票数的`平均值。

  5、家长评议(满100分)

  专指教学人员。考核小组确定各教师有学生评议所在班级和参评家长(不少于本班人数),去掉最低最高值取参加评议的有效票数的平均值。

  6、领导评分(满100分)

  领导小组集中对教师(包括非教学人员和领导自己)进行评议,去掉最低最高值取参加评议的有效票数的平均值。

  (3至6项均取平均值)

  7、根据师德考核总分计算办法计算考核总分,评出等级。

  (1)分值所占比例

  暑期师德集中学习完成情况占10%;

  四至九年级教学人员:学生评分占20%,同事评分占30%,家长评议占20%,领导评分占20%;

  一至三年级教学人员:学生评分占20%,同事评分占20%,家长评议占30%,领导评分占20%;

  非教学人员:

  (1)同事评分占50%,领导评分占40%;

  (2)等级确定标准:考核总分在60分及以上均为合格,其中优秀占同组人数的20%,良占同组人数的70%,合格占10%,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等级分数以十分制(精确到百分位)计入学校评优评先总分。

  (三)公示无异议上报教育局。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不讲事实,造谣生事,利用媒体网络等恶意攻击,制造矛盾是非,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违规带寄读生,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五)在教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

  (六)在学校散布xxx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黄赌毒”、迷信活动的;

  (七)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家长贵重财物的;

  (八)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玩牌等,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九)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扰乱教学秩序,不服从学校管理,不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经教育无效的;

  (十)在学生测评、家长测评和教职工测评中出现师德评价为“差”的比例超过30%的。

  六、认真总结

  集中考核结束后,每位教师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个人总结上报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提出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工作。

  七、加强组织和纪律

  师德考核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政治基础。各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考核过程中要做到公正、公开;要做好评议打分中的报密工作,要做好教师之间的民主、团结工作;要坚决杜绝因评议引起的歧视学生、不尊重家长及报复现象,若出现这些有悖师德行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8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全体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市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民主、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校测评教师、家长测评教师、学生测评教师、教师互相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方面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荣兴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见附表),学校将直接运用荣兴学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的“评分细则”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安排:师德师风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每年12月底进行,在学期结束前结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学校以学段组(分低段、中段、高段)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成立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3、教师评议:采取学段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确定考核等次。考核评议实行百分制,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5、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6、公示考核评议结果。教师考核等次要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每位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分年度保存,存入学校教师师德档案。

  五、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分8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 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 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或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的;

  (4) 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 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 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评聘、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必须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师风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七、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1、师德师风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成立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领导以及公道正派、政策业务水平和群众威信较高的教师代表组成。考核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考核不合格教师进行教育、诫勉。

  2、学校要提高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以及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参与程度。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9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成立师德考核评议小组。

  二、师德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与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多层面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师德考核与与绩效挂钩,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工作业绩与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标准

  师德考核成绩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为xx%。

  1、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评议及师德教育活动三个部分。

  (1)日常考核占40分。参照《郭镇小学师德日常考核量化积分参考标准》(见附表),实行值班领导师德常规日查扣分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量化扣分。

  (2)评议占40分。对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5分,家长问卷调查占5分,学生评议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15分;对非教学人员的评议:教职工互评占15分,考评小组评议占25分。

  (3)师德教育活动占20分。包括按时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师德活动、完成学习笔记体会、上交师德材料等。活动、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活动、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材料不按时上交一次扣0.5分,无故不交材料一次扣1分。

  2、参加校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1.5分、1分、0.5分;参加片区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3分、2.5分、2分;参加区级师德演讲活动获一、二、三等分别加5分、4.5分、4分;对于同一个师德演讲活动只记最高级别的奖次分,不累计加分,获得区级“德育先进个人加5分。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思想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情节严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

  (3)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

  (4)利用职务之便以教谋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影响极坏的;

  (5)从事第二职业,进行有偿家教,影响极坏的;

  (6)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毒品、非法组织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造成极坏影响的;

  (7)滋生腐朽堕落思想,追求不良生活方式,严重败坏教师形象的;

  (8)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4、因违反师德规定,造成恶劣影响,被新闻单位曝光或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对个人在评先树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加强日常考核。

  工作日值班领导负责教职工师德的日常考核,通过检查做好记录和汇总。如发现违规现象须及时将扣分情况通知到违规教师,且在日常考核记录表中注明。每月一公布师德日常考核情况。

  2、组织好评议。

  (1)教职工互评、考评小组评议期末一次;学期末评议,需教职工写出书面述职材料并述职,考核评议小组现场评议。

  (2)家长问卷调查每学期至少一次;学生对教师的评议每月一次(一学期中每个学生至少有一次评议的机会),家长问卷、学生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良、差)三个层次。每次评议把家长、学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对在评议中暴露出问题较多的教师,除按规定扣分外,由校长实行诫勉谈话,促进问题的改进。

  3、确定考核等次。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将教职工日常考核得分和评议得分及相关师德教育活动情况得分汇总,参照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工作业绩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三分之一。

  4、结果反馈。考核小组要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职工。

  六、考核结果的利用

  1、师德考核结果按教师绩效考核xx%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3、师德考核只有达到优秀等级的',绩效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4、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处分。

  5、班主任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班主任资格。

  6、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当年在评优评先、职称聘任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考核工作的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2、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3、在考核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学校要帮扶整改。

  4、学校建立师德考核档案,保存各种原始评议材料,并将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存档备案。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10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以中心校、教学片区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片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片区内各校校(园)长组成;片区下以校(园)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校(园)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单位班子成员、教代会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50%。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党、政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11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全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以德为先、多劳多得、绩优多得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xx〕4号文)及本年度有关绩效工资发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重修《丰利镇中心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请大家认真研读,积极反馈,本办法将在经全体教师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参会人数不得少于全体人数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不得少于参会人数三分之二)。

  一、实施原则

  (一)根据上级要求按学年度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二)合理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实施办法的项目合理考核发放,适当拉开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要坚持标准,精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倾斜;要向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倾斜;要向工作量饱满的教师倾斜;要向在常规工作中精神集中、乐于奉献的教师倾斜。使真正为幼儿园发展壮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员工得到奖励,促进全体教师素质的提高。

  二、考核对象

  本园在职在岗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如东县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设定考核内容设定为:师德师风(10%)、工作表现(10%)、工作量考核(40%)、工作质量(30%)、自身发展(10%)等。

  四、实施办法

  根据考核内容,结合幼儿园实际设定下列项目:

  (一)师德师风奖(10%)

  对存在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财物;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自身要求不严,生活不检点;向学生推销学生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违规增加学生作业量;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法表达诉求;损害学生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教师,不得发放师德师风考核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凡年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不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签订师德责任状,或拒绝履行,扣1分;

  (2)与同事口角、背后诋毁同事;或者非议单位工作、破坏单位形象,分别扣1分、2分;

  (4)拉帮结派,搞小团伙,进行出于私心的网上或线下串联,因自己怕加班怕做事而假装正义、煸动、蛊惑其他人偷懒或唆使其他人出头搞事,以及牵头或参与对抗集体和组织,扣2分。

  (4)说话不负责任,挑泼同事之间关系,制造矛盾,扣1分。

  (5)与家长或其他社会人员争执后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1分;

  (6)家长满意度测评低于85%扣1分,低于于80%扣2分,低于70%扣3分,低于60%扣5分。(未能回收测评表视为家长测评不合格,非在班人员取测评平均值)。

  (7)遇事推萎,逃避责任,明哲保身,缺少集体荣誉感、正义感和担当精神,扣2分。

  (8)参与黄、赌、毒、邪活动,视情况扣2-10分。

  (9)其他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每次扣1分;

  (10)争名夺利。评先进或比赛前打招呼、诋毁他人。有好处的事才做,没好处的事就躲。一次扣1分。

  (11)有嘴没手,正常把该自己做的事让别人做。或斤斤计较,多次将该大家协作做的事依赖他人。一次扣2分。

  (二)工作表现奖(10%)

  不服务工作分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执行教学常规;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不按规定参与教师交流;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无病请病假无事请事假等工作表现不好的教师,不得发放工作表现奖,且视情况扣除本人当年其他方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40%。

  1.履行职责奖(5%)。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参评人综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包括园长和其他行政人员、组长的安排,有一次扣1分;

  (2)不按规定组织幼儿活动,一次扣1分;

  (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外出购物、接听电话、手机聊天、刷朋友圈、玩手机游戏等),应组织孩子活动时坐在教室里聊天或做其他事情,多次提醒无明显改变,扣3分;

  (4)散布负面言论、将消极情绪带到工作中,散播负能量、以个人意愿绑架其他同事或代表集体意志,破坏单位工作氛围、影响他人工作积极性,每次每人扣1分;

  (5)会议、培训、学习、工会活动等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或开会时玩手机、说话每次扣1分。开会时发表抵触性负面言论,一次扣3分。

  (6)强国学习,每有一次不达标,即平时不少于40分,周日期不少于55分,扣3分。

  (7)校园网平台,教师每周至少上传1条,保育老师每月至少上传1条。少1条扣0.5分。因质量不过关在网管员审核或行政人员复审时被删除的,每一次以少传1条计,扣0.5分,从第二次起,每有1次,扣1分。

  2.出满勤奖(5%)。

  要求:自觉遵守单位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职,病事假不超过规定天数的工作人员发放出满勤奖。

  病事假的有关规定:请假3天以内由幼儿园核准,3天以上报教育联络组审批,一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但同意请假不代表不扣绩效,没上班就不有绩效!病假必须提交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药费收据。如出现病假造假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作的40%。

  对下列情况实行扣分,参评人综合以下情况给具体考核人打分:

  (1)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每旷职一天扣3分,扣完为止;

  (2)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病事假以学期计。病假一学期超过2天,每超过1天扣50元。事假一学期超过1天,每超过1天扣80元,扣至达到绩效总量5%为止。

  (3)非病假其他原因上班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或到了工作时间还在吃饭的,一次扣0.5分。

  (4)全年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中离的,横加4分。

  (5)幼儿园临时性工作、特殊任务的指定加班,每加班一个晚上或一个半天计1分。

  (三)工作量考核(40%)

  要求: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本职岗位满工作量,较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1.工作量标准

  (1)工作量津贴总量占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2)班级保教人员:按规定每班两教一保(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人除班级工作,都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指令性工作。此为平均工作量基数1。

  (3)党政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3、中层正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1/2、中层副职职务外具体教学工作量需达专任教师的2/3,视作达基本工作量。群团组织负责人、年级组长、保健老师、食堂保管员、记账员等非行政人员兼职,均计入工作量。行政人员兼职、带班,均是常规,不另加工作量。

  说明:

  (1)有多项兼职的,自选兼职工作量分最多的算全算,第二项算一半分,第三项算三分之一分,以此类推。

  (2)对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工作量考核时根据园情可适当照顾。

  (3)其他未写明兼职,参照同类同等工作量兼职计。

  (四)工作质量考核(30%)

  要求:能较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较好履行工作岗位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岗位常规,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工作质量奖一票否决:

  (1)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工作职责;

  (2)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4)在各种管理常规督查中,违反工作常规要求累计超过3次;

  (5)因个人失职造成学校财物严重损失。

  对不明确具体责任的事故,需要向局报备的扣10分,家长不满意处理情况找到幼儿园来的扣5分,产生网络舆情的扣15分,受到处分的即扣全,也就是总量的30%。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放工作量津贴

  (1)行政人员

  分管工作不能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或分管工作成绩下降,扣1分;

  行政值班不履行职责,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0.5分;

  教学口行政人员课少于规定数量(每学年120节课,其中听本园老师节次为60)的每节扣0.5分;

  对青年教师缺乏指导扣3分;

  不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组织不科学、集体备课走过场、读书活动流于形式,突发情况不能顶班、不积极参加园内活动的,每次扣0.5分;

  (2)班级保教人员:

  不能相互合作,不能及时完成班级工作,每次扣0.5分;班级管理松散,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资料上交上交不及时或不齐全、质量不过关,每次扣0.5分;当天工作没有完成就离开幼儿园的,每次扣0.5分。

  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扣1分;发现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当,视具体情况扣1-3分;当班时段内发生具体责任安全事故,视情况扣3-10分;

  不认真备课,不完成三记作业,缺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集体教学、户外活动、区域游戏等活动准备不充分,没有教学具、游戏材料,影响活动质量扣0.5分;不能按时更换家长园地、主题墙内容每次扣1分;听课(学年40节)、教学日记(20篇)少于规定数量的每节扣0.5分;

  不执行作息时间,该活动不活动,该游戏不游戏,该午睡不午睡,该吃饭不吃饭,一次扣1分。

  未经园长室同意,在接待孩子入园、该带领孩子游戏时间做环创、备课、做秀米、准备游戏材料、打印文件、或帮助其他懒人做事的,一次扣1分,聊天、干私活、为个人考试进行复习和练基本功,一次扣2分。

  分管卫生包干区脏乱差,发现一次扣0.5分;不执行日常保育规范,发现一次扣0.5分;对班级每日清洁消毒认真记载,不及时记载、上交一次扣0.5分;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3)后勤人员:

  保健老师制定师生食谱不及时,每次扣0.5分;不能较好地指导保育、炊事工作,教职工满意度不高每次扣0.5分;保健账册、幼儿体检测评等不及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每次扣0.5—1分;

  会计不能做好全年预决算,收支报表不能每月及时向园长室汇报的,扣0.5分;账目不清楚,园内现金不能及时入账,工资、福利等计算出现差错未及时改正,每次扣0.5分;

  物品管理人员不能管理好幼儿园财物,物资账册不清,每次扣0.5分;不能执行借用、领用手续,导致物品流失,造成财物损失,每次扣0.5分,价值较高的需照价赔偿;

  因操作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或烧坏的一次扣1分;价值较高的保教设施损坏严重的需照价赔偿;

  (五)专业成长(10%)

  要求:完成上级有关部门的研修学习,正常参加园本培训活动,考核合格,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积极参加学历进修,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认真上好园级教研课,在各级比赛中争创好成绩,全面做好常规工作(10分)。

  对下列现象实行扣分后减额发专业成长奖:

  (1)不参加园本培训活动,不能按时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每次扣0.5分;

  (2)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3)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扣3分。

  (4)未能执教园级及以上教研课的,扣1分,未能执教年级组教研课的,扣2分。

  (5)没有课题研究成果,且没有读书学习成果,如发达文章或文章获奖的,扣1分。

  (六)对以下情况,公办教师直接从单位总额中提取奖励,编外人员,以100元为1分计算奖励分。同一内容自下而上的选拔和评比,以最高荣誉计,不重复计算奖励。

  (1)在园内常规工作月检查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2)在园内专业选拔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0、50元。

  (3)在园内自主专业或专业能力相关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50元。

  (4)在市、县技能评比中获奖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200、150、100元。

  (5)在市、县课程叙事评比中获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50、100、50元。

  (6)在市、县级会议上做大会交流的,分别奖励200、100元。

  (7)在市、县、县级团队、共同体、镇活动中执教或交流的,分别奖励150、100、60、40、20元(同共体读书交流视同上课)。

  (8)在市、县、镇级集体性文体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参与人员,分别奖励200、150、100、50元。

  (9)获评年终嘉奖、教师节表彰之外的省、市、县综合性荣誉,分别奖励800、600、400,单项或专项奖励减半。

  (10)发表国家级(以北大目录为准)、省、市、县级文章,分别奖励300、200、100、50,获奖论文(包括蓝天杯教学设计比赛等教学设计比赛)减半。

  (11)省、市、县级立项课题通过结题,分别奖励1000、800、600,主持人一半,余下由不超过10人的核算组成员均分。县微型课题通过结题,优秀级奖励200元,合格级奖励100元。

  (12)辅导儿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获省、市、县、镇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200、150、100、50元,集体项目双倍计算,现场比赛也双倍,集体现场比赛4倍。

  (13)个人独力承担指定性征文一次,奖励100元。

  (14)园内征文一等奖励200元,二等奖励100元

  (15)一般性无明确分工的临时性增加的指定性工作,一次奖励100元。

  (16)参加县以上活动需要临时加派的指定性任务,一次奖励200元。

  (17)有特殊要求的高难度园内评比活动,一二等分别奖励400、200元。

  (18)临时指定给县、镇领导做事,一次分别奖励300元、200元。

  六、考核说明

  1.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并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办法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绩效工资考核初步方案,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镇联络组备案后实施。本方案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规定或文件精神不符的,一律遵照上级规定执行。

  3.从事教辅工勤岗位的人员(包括在教辅工勤岗位工作的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一线教师水平的80%。公开阳光对行政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行政人员在依据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的基础上,与分管年级组进行捆绑考核,即在对个人进行工作考核的同时,将该年级组的平均得分-100,计入个人考核分,该年级组的平均奖励也同样计入对个人的奖励。不联系具体年级的行政人员,则以全员平均分和平均奖励作为基数。

  4.每一项都要分考核组和全体人员进行卓越、优秀、良好、一般分别占比2:5:2:1的测评,卓越记10分,优秀记9.5分,良好记9分,一般记8.5分,在经过全体测评、考核组测评后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以权重5:5计算出各项的测评基础分。

  5.编外人员一同参加考核。考核分明显低于编外人员的正式老师,根据需要,可考虑调整到保育或其他后勤教辅岗位。

  6.对因统计不周全且受考核对象不诚实导致某人少扣分多加钱,可向考核组反应,查证属实,即补扣,考核组尽为反应者个人保密义务,且对反应者给予2分奖励。

  7.对明显偏移工作实际的测评结果,为达到上级要求的合理差距,园长可根据反馈意见,在经考核组同意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做出基于事实的不超过5分的上下调整。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12

  为全面贯彻《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幼儿、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幼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幼儿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事故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幼儿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幼儿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幼儿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13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制定《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实施范围

  公办学校(幼儿园)各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属中学参照执行,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绩效考核)。

  二、实施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三、考核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适度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分类考核、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管理创新、因校施策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奖的组成

  绩效考核奖分过程考核奖和目标考核奖两部分。

  (一)过程考核奖

  1.课时津贴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3.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4.早晚自习辅导工作考核奖;

  5.县局统筹考核奖;

  6.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二)目标考核奖

  小学(含机关幼儿园、特校)、初中、高中(含职专)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乡镇公办幼儿园参照辖区内小学标准执行。

  五、考核与发放

  (一)课时津贴考核奖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参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1)折合成标准课时。(教师离退休前3年,其每标准课时以1.2权数计工作量;班主任的班会课计1个标准课时;乡镇公办幼儿园带班老师发全县小学平均课时津贴加班主任津贴。)县局分村小(含教学点)、中心小学、中学三类标准考核发放。

  (二)早晚自习辅导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奖

  各校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按月考核发放。

  (三)行政、管理、教辅、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考核奖

  1.岗位的设置。各类岗位要严格按照《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来设置,不得超职数配备、不得随意设岗。

  2.工作量的核定。各类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县义务教育学校工作量参考标准》(附件2)所明确的工作量系数来核定,教辅后勤服务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过学校职代会确定其工作量系数(在年度基础性考核奖中列支)。

  3.岗位考核奖

  按《攸县中小学校内设机构和管理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附件2)配备的管理岗位和县局选派的财务人员、各校政教员,其岗位考核奖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奖的90%按月考核发放。

  (四)县局统筹考核奖

  县局每年按全县在编教师的人头统筹一部分资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学重大活动的绩效考核和奖励。

  (五)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各单位剔除过程考核奖中的“1+2+4+5考核奖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础性考核奖。由各单位结合“教职工考勤”“工作常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教辅后勤等各类人员岗位考核”制定细则,考核后发放(校长、书记、督学此部分由县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一部分经费,对单位中心工作参与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严控工作职责之外、工作日之外的临时性工作补贴,严格执行校审批、公示,局审核手续,审核后的中心工作绩效考核和奖励列入教职工年度基础性考核奖。

  六、拨付方式

  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奖按县局核定的编制数,根据《攸县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结论分三类下拨到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学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设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发放等具体工作。校(园)长任考核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行政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本《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绩效考核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科学制定方案

  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各单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要报县局审批。县局将对各单位的考核方案和细则进行严格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在教职工中引发较大意见的,不予审批。

  (四)强化监督管理

  县局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区督学对各学校(幼儿园)绩效考核和奖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各单位要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严明纪律责任

  推进绩效考核要严明纪律责任,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在全县教育质量考核结论中降低一个等次,取消校长和书记的评先评优资格;对不讲大局,不讲组织原则,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个人,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前发文如与本文件相冲突,以此文件为准。此文解释权归攸县教育局。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14

  针对各幼儿园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责任大小、科技含量、难易程度、劳动强度”的分配原则,程序规范,力戒繁琐。

  4.同类相当、效益优先。同类别学校考核办法应大致相当,对增量部分的考核要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一)30%奖励性绩效工资

  1.考核内容:师德表现、出勤与劳动纪律及满工作量情况。

  2.考核方法:

  (1)教职工应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并完成规定的满工作量任务。否则,应按月扣减绩效,扣减量不少于1/3。

  (2)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常规管理的意见(试行)》(高教【2013】83号)文件规定执行。日常出勤考核(短期病事假等)办法为:迟到、早退扣减10元/次;病假扣减30元/天;事假扣减60元/天。

  3.发放方式:按档案工资额度考核发放。

  (二)增量部分

  1.拨付方式

  根据幼教学段各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数、班级数、学生数,分别以90%、5%、5%的比例拨付。

  2.考核内容

  (1)师德和工作量。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各幼儿园可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各岗位的满工作量标准及系数,加大对超工作量的奖励力度,对于工作量不满的应当降低奖励标准。设立专任教师工作量津贴,专任教师带班满工作量,可享受500元/月工作量津贴;设立教辅后勤岗位津贴,满工作量的.教辅后勤人员可参考专任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的80%执行。

  (2)日常安全工作津贴。设立200元/月安全工作津贴,各幼儿园根据各岗位安全工作要求制定细则,具体实施考核。

  (3)班级管理津贴。班级管理津贴原则上不低于800元/月/班,按照5:4:1的比例对主、副班主任、保育员进行津贴发放。各幼儿园要完善班级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根据班级考核情况分等级发放,要向优秀班级倾斜。

  (4)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绩效。各幼儿园在教育局核定的中层职数内,从严从紧配备中层行政管理人员。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要求为园正职不少于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5,副职不少于1/4,中层不少于1/2。达到以上标准的副职及中层按照满课时工作量的专任教师考核发放,未达到要求的要酌情核减绩效增量。各幼儿园要科学制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考核细则,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主要考核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指导幼儿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效果。

  (6)教科研成果奖励。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自身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7)幼儿园发展目标奖励。幼儿园在提升办园水平方面(课程游戏化建设、办园水平评估、省市优质园创建等)取得突出成绩,可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8)其它自主设立项目。各幼儿园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需要,自主设立考核项目,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3.考核办法

  在年度考核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各幼儿园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考核方案,依据情节轻重,减发或不发教职工个人绩效增量:

  (1)教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

  (2)教师有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出现教育教学事故,教学“五认真”检查不合格。

  (3)教职工有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故旷工或擅离职守等行为。

  (4)个人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有导致社会恶劣影响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实际科学研制本园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切实做好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2.绩效考核工作要力求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坚持向教学一线教职工、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

  3.各幼儿园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绩效考核工作的经验,及时分析研究绩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规范、有序、有效顺利实施。

  4.各幼儿园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考核失真失实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5.绩效考核方案须经教代会或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通过,并向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事前报审、事后报备。

  6.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幼儿园和主管部门申诉。

  六、结果运用

  1.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2.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其它

  1.本意见从20xx学年开始执行,如遇政策性变化则随之再作调整。

  2.本意见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15

  一、工作要求

  1.教师必须接受幼儿园交给的教学、教研、指导实践及带教等项工作,并完成工作量。

  2.教师应遵照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教学中教师必须讲普通话

  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教案时用字要规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使用标准普通话,语言简练规范、准确生动,富有感染力,易于幼儿理解。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须通过幼儿园安排调课。教师之间不得私下自行调课。

  二、考核内容

  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主要是以教师的教学与教研工作任务为主,包括教学态度、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教改工作以及教师教学工作纪律等,有量的规定,有度的要求;既要看教学态度又要看实际效果;既重视业务水平又要注重思想道德修养。

  1.教学态度。主要考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自觉性,从事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对待教学教改的态度。

  2.教学工作量。包括担任课程的`名称、类别(基础性课程、探究性课程、拓展性课程)、周课时数、指导实践、带教、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材、教参、以及兼职班主任等各项工作量的完成情况等。

  3.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等环节。重点考核教师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

  4.业务水平。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相应职称的工作能力、教研教改能力以及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5.教学研究。教学教研成果包括教学科研成果、专著、论文、教材及教材建设的其它成果。应注明公开出版的单位、时间、主编或参编、本人角色及获奖情况。

  6.教学手段。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或网络教学等情况。

  三、考核办法

  1.对教师的考核重在平时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学年度进行一次。

  2.每学年度末,教师要对自己承担的教学、教研等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总结,如实填写《教师业务档案表》。

  3.业务主任根据平时的考察和家长、同事对教师的教学评价,实事求是地签署评语。

  4.学校主管领导,要认真的审查教师的工作总结及《教师业务档案表》内各项内容、业务主任签署的意见,综合考评后签学校的具体意见。《教师业务档案表》统一交学校档案室保管,作为教师聘任、培训、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奖励与处分

  1.每学年度凡在教学活动和教学改革中经考核做出优秀成绩者,经处室评选,学校审批,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对表现不好、工作不负责、有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教师,应报有关部门调离教师岗位从事其它工作。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16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总量控制,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重点向班主任和担任较重工作量的人员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把我校工资改革的过程变成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奋发工作、努力创造一流业绩的过程。

  二、实施范围:

  我校参与教学与管理的全部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李各庄幼儿园幼儿园隶属我校附设幼儿园,按县局规定,幼儿教师按义务教育学校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三、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按年度核定,每年12月初,学校上报纳入绩效工资发放范围的教师名册,向县局申报,由县局将奖励性绩效工作核定到校。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学校分别在月底和每年的年底完成对教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1、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确定的标准执行,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三个系列进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立7个项目,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出勤,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分配项目,按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实行按月发放与年终一次性发放相结合的办法。

  农村教师补贴,班主任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单独发放,剩余部分用于发放出勤津贴,工作量(课时量)津贴,考核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对此部分学校依据县局核出的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作标准额,按比例发放。

  具体办法如下:

  (1)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

  按乐亭县教育局学校布局划分规定,我校属所处位置偏远,条件艰苦,为一类农村学校,农村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120元。

  相关规定:

  (一)、农村教师补贴按每年12个月计发,实行按月发放。

  (二)、调入发放农村教师补贴的范围学校,从调入下月起发放农村教师补贴,调出农村学校的,从调出的下月起停发农村教师补贴。

  (三)、因病事假原因当月超过半数以上天数未在岗位工作的.,扣发当月的农村教师补贴。

  (2)、班主任津贴的发放

  班主任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

  具体发放办法:

  按乐亭县教育局规定的35人为一个标准班额,由县局核出班级数额,学校对现有班级数核算班主任津贴,其中班主任津贴的70%作为固定数额发至每个班主任,剩余的30%按学生总人数平均分配发至每个班主任。

  相关规定:

  (一)班主任津贴按每年10个月计发。

  (二)教师自担任班主任之日起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之日起,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

  (三)班主任因病、事假,进修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核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

  (四)班主任因公差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临时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从考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按班主任考核标准对班主任进行月考核,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月考核合格发班主任津贴的100%,基本合格发津贴的80%,不合格扣发当月班主任津贴。

  (3)中层岗位津贴

  按《乐亭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校中层干部设立中层岗位津贴,中层岗位津贴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发,中层岗位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12×中层本人岗位系数,我校学生人数400人以下,中层岗位系数为0.12。

  中层干部中途任免的,从任免的下月起兑现或取消岗位津贴。

  (4)出勤津贴的发放

  出勤津贴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

  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10%×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教职工月出勤津贴=本校月出勤津贴总额÷本校参与分配的教职工出勤总天数×个人月出勤天数,出勤津贴按每年12个月核算,学校按十个月当月下发,剩余两个月的出勤津贴用于发放寒暑假的教师返校、值班等,如仍有剩余,平均分配给教职工(不含校长)。

  相关规定:

  (一)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含5次)为一天事假,从当月中扣发一天的出勤津贴。

  (二)病事假按天数扣发出勤津贴,月累计病事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出勤津贴。

  (三)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50次,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7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5天,视为不合格,扣发全年出勤津贴。

  (5)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发放

  工作量(课时量)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

  学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额=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45%×参与分配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12。

  具体分配办法:

  (一)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70%,平均分配下发参与分配的教职工。

  (二)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的30%,按个人分担的工作量(课时量)进行分配。

  (三)音体美工作量(课时量)因学生作业、课后辅导、备课、讲课等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与其他学科比对,其工作量按90%核算。

  教职工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本校工作量(课时量)津贴总量×70%÷参与分配的教职工数+本校月工作量(课时量)津贴×30%÷学校总工作量(课时量)×本人的工作量(课时量)

  (四)下列情况采取折算的方式计算课时量

  中层岗位人员每周增加工作量12课时,月增加工作量48课时,加之中层岗位人员月工作量计算;骨干教师(县级)、实验员、电教管理员、图书管理员、报账员、少先队辅导员、档案管理员、业训、艺术辅导等辅助岗位的人员,每年加50课时的工作量,年中从出勤津贴和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付。

  (五)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或值班补贴,从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剩余的两个月中支出。

  (5)考核津贴的发放

  考核津贴占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考核津贴的发放依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

  绩效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绩效考核未评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等次比例,按县局规定执行,优秀等次为15%。

  教职工考核津贴实行年终一次性发放的办法。

  绩效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基本合格0.5,不合格0。

  教职工考核津贴=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35%×参与分配的教职工人数(不含校长)÷(优秀人数×1.2+合格人数×1+基本合格人数×0.5)×教职工本人考核系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一)、因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

  (二)、政策水平较低,业务水平能力差,给单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能遵守工作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不足50词的以及旷工,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3天不足7天或一年累计超过7天不足15天的。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相关文章: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02-21

学校师德师风量化考核方案(精选12篇)08-15

初中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精选11篇)04-21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制度04-25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03-10

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精选17篇)04-27

师德师风考核奖惩方案(精选10篇)10-20

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方案04-02

师德师风考核总结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