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时间:2022-10-07 17:58:5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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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及有关规定,甲方拟将桩基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xx年06月13日签订的《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6月13日共同签署了《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合同内容修改部分

  1、原合同第四部分第一项:“施工期间若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解决、承担,若由于包括甲方在内的多种原因造成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处理。”修改为施工期间若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则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解决、承担;若甲方瞎指挥、乱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说明理由,如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合同第五部分第一项第一点中“管桩单价经甲方工程师了解现行价为115元/米,施工时价格如通过甲方工程师了解下降范围大于3元每米将进行相应调整。”修改为管桩经甲方工程师了解定海牌管桩现行出厂价为100元/米,管桩单价浮动超过10元每米时应在甲、乙、监理方三方认可后进行相应调整,价格浮动范围在此范围内不予调整(此价格以材料进场验收单为准)。

  3、原合同第五部分工程造价中:“合同暂估总价550万元”修改为合同暂估价500万元

  4、原合同第六部分双方权利义务第一项第四点第一小点中:“排水人工由甲方负责”修改为:排水人工由乙方负责。

  5、原合同第七部分工程款的拨付与结算第一项第三点中“打桩工程结束后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桩基础验收合格8个月后如无因基础造成的结构问题甲方应将质保金一次付清。”修改为打桩工程结束、桩基础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余款一次付清),待桩基础验收合格8个月后如无因基础造成的结构问题甲方应将质保金一次付清。

  6、原合同第九部分第一项:“甲方需提供满足打桩机进退场道路、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的接驳点离施工场地不得大于350 m,水、电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据实向甲方交纳水电费。”修改为甲方需提供满足打桩机进退场道路、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的接驳点离施工场地不得大于500 m,水、电由乙方负责装表计量并据实向甲方交纳水电费。

  7、本工程甲方指定使用定海牌管桩。

  8、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打桩、锯桩、接桩工作。

  9、乙方已经认识到本工程大部分单桩设计承载力为130吨,乙方明确表示可以通过静压打桩的形式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并能够通过检测,故若因上述因素造成的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10、静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边桩价格将不进行调整。

  11、原合同中第一项第7条中打桩形式改为静压。

  12、静压桩施工单价为165元/米

  二、其它事项说明

  1、施工过程中如有位置因工作面不够而需采用锤击打桩的,价格按锤击价格161元/米计算,进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一万伍仟元整。

  2、付款方式:原合同中第七项第一点A第(2)小点中“工程桩每完成五千米,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五十万元(¥500000元)。”修改为乙方施工至20000米时,甲方按合同单价支付10000米的工程款给乙方,后续的工程桩按乙方每完成5000米时,甲方按合同单价支付90%给乙方,余款在工程完工100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成为《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预应力管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日期: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

  总承包单位(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桩基施工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清包工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70天

  2、工作内容:

  2、1乙方负责承包机械安装,焊接锤牙,对位,维修保养钻机,冲击成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做好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合同价款:

  3、1承包方式:包清工———综合单价430元/m,桩径:1。2m,按成孔实际孔深计算为准。(如遇到孤石,双方另行协商。)

  3、2不含施工用电费,机械,材料费。

  3、3不包含护壁钢筋材料费,如开钻后现场实际需要由甲方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4、付款结算方式:

  4、1乙方施工人员及机具进场后先预支生活材料费。

  4、2施工过程按月进度款的90%支付。

  4、3本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结清全部工程余款。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

  5、1、2现场免费提供乙方生活用水、用电,堆放场地及乙方工作人员住宿条件;

  5、1、3甲方负责桩基进出场的'机械费用,包括施工期间负责机械配合乙方移机、清理泥浆池以及泥浆外运。

  5、1、4在钻孔施工期间遇到地质与地勘资料有误差,如遇到孤石而导致偏孔,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及时处理且不影响到施工。

  5、1、5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拦、停电、机械不齐备、混凝土、钢筋笼供应不及时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超过48小时,甲方要负责乙方一定费用。

  5、1、6负责做好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并应提前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购买建设工程应购买的相应保险。

  5、1、7根据合约按时支付工程款。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下劳务班组员工的全权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内全体员工的劳动力资源合法性、劳动报酬;服从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按照甲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内容组织施工;

  5、2、3保证进场人员、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等级满足本专业工程要求;

  5、2、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2、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检查、实施;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工伤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工伤费用超出一万元部分由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共同承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本项目业主备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已充分了解工地的现状,甲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工程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寮步镇、石排镇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匝道桥、人行天桥桩基工程

  承包规模: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吊机、水电除外)、不包主材(砼、钢筋、检测管,但包其他零星及损耗性材料等)、包进度、包安全、包质量(主材责任除外)。

  2、乙方承包以下内容:包定位、埋设护筒、成孔、清孔、钢筋笼制安、埋设检测管、下钢筋笼、砼灌注、泥浆清运(包泥浆池和解决排放地点,甲方提供挖机开挖泥浆池)等所有施工工序内容及安全文明施工维护(防护材料甲方负责)、包机械场内场外转运、包生活及住宿,包人身安全等。

  三、合同工期及机械要求

  以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工程进度及机械数量为准。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本工程质量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采用固定单价(只计砼和钢筋,并不计桩,只计有效桩长,其他未说明的项目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内),固定单价为:1.4M、1.2M桩砼265元/M3;1.0M桩砼300元/M3;钢筋制安420元/T,另龙岗大道进出场补助壹万元,费另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36915元,结算总价按实际成桩量计算。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工程款只结算合格桩基的70%。

  2、付款方式:承包方按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后开始施工时,付生活费总量为初定合同总价的10%,每检测完成20条桩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预付款在第一次扣除),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剩余款项。

  六、计量方式

  设计图纸数量只作参考,进度款按初验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最终结算按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成桩量=(凿除桩头后的设计成桩顶标高—终孔桩底标高)3.14(设计直径/2)。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负责协调业主、监理和其他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测量放线和初期的安全围蔽。

  2)负责总体管理,根据业主、监理单位要求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部位。

  3)负责组织协调检测验收工作。

  4)负责提供主材钢筋、砼、检测管、水电和吊机,不包除此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

  5)至少安排1名技术主管负责此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安排人员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验收工作。

  2)负责除以上主材、水电和吊机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工具。

  3)负责钻孔设备场内转运。

  4)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具体按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金额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5)开工前甲方负责开挖探明地下管线、障碍物情况,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保护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6)负责除混凝土强度外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检测发现断桩或沉渣过大等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返工和其他损失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如乙方认为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拒绝接收。

  7)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住宿及生活问题。

  8)如由于乙方不按要求施工,造成进度滞后,每滞后一天处罚1000元,造成质量问题,除赔偿金及返工费用外,每次罚款¥5000元,造成安全问题,除赔偿金外,每次罚款¥_元,不服从管理每次罚款¥500元,另泥浆如污染现状路面每次罚款¥500元。

  9)至少安排1名现场主管负责内部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配合甲方工作,工地现场人员的着装、安全帽等需按项目部统一要求自行配臵。

  10)单价已包含各种保险费用,乙方自行购买自身及工人的所有保险,除甲方机械原因伤害乙方外,所有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费用。

  八、工程变更

  如出现设计图变更按变更文件施工,工程量以变更审批文件为上限,超过部分不予计量,计算方法按第六条执行;单价按第五。1执行,如出现新施工项目重新协商定价。

  九、其他要求

  甲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白冰(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电话:,曾纪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电话:。乙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电话:。

  十、争议解决方式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于当天生效,至结清剩余结算款额时终止。本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

  承包人: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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