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运输承包合同

时间:2022-10-02 05:29:59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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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承包合同(通用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汽车运输承包合同(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汽车运输承包合同(通用5篇)

  汽车运输承包合同1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情况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运输时间、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起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运输费用

  运输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合同中约定的目的地。

  2、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或起运之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

  2、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包装并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向甲方收取运费。

  2、对于超过合同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予以提存。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

  2、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2、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包装,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受损,甲方应承担污染、腐蚀、受损部分的赔偿责任。

  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运费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货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未将货物运到合同中约定的地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向甲方赔偿货物的实际损失。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七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公认的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合同延期履行,该方可就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部分不承担未履行本合同的责任,但应在______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随后的______天内通过挂号行邮寄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给另一方,作为不可抗力的证明。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一切努力减轻和克服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后,继续履行合同职责。

  3、在不可抗力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合同的受阻部分。当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______天以上,双方可以就解除合同及其他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处理。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运输承包合同2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付地点、煤种、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质量标准

  全水份≤16%,灰份≤10%,硫≤0.6%,挥发份28—35%,低热>5000大卡/公斤。

  三、交(提)货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装车前买方和卖方、调用单位仓内三方共同取样化验(以包头市质量监督局为准);

  2、数量:以起票吨数作为结算数量。

  五、货款、运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买方预付1000万元货款。

  2、金额增值税一票结算(含发站铁路运杂费),价格根据呼铁局煤炭购销领导小组所定煤炭经营指导净差价及执行时间确定,并签订价格确认书。

  3、卖方每发运2列,买方及时将2列货款打入卖方账户,即每2列结算一次。

  六、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不完全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视为买方单方违约。

  2、买方未按卖方付款期限、付款数额和付款方式付款,视为受买人单方违约。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

  八、解除合同争议的方式

  双方协商不成,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裁决;标的额超出100万以上,由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裁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卖方按买方在1号仓内所占发运量比例组织煤源并安排运输计划,煤炭入仓后即视为按所占发运量比例销售给买方,价格按入仓前约定的价格执行。

  2、买方每月必保购买卖方所确定列数及以上煤炭,卖方每三个月作为一个考核周期对买方进行考核,每少发一列,卖方从买方预付货款中扣除10万元违约金。

  3、如发生国家政策性停矿检查、停港、线路施工、货场设备检修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在考核范围内。

  4、本合同期限为一年。

  十、合同有效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汽车运输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集装箱运输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运输服务事项:

  1、境内公路危险品集装箱运输;

  2、境内公路集装箱运输;

  3、代理报关;

  4、代理海事申报。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第1、、、项服务。运输产品名称:,为类危险品。

  二、运价:

  2.1、运价和垫付费用按合同双方达成的附件《运输报价表》执行。

  2.2、本合同及报价的基础是市场油价人民币元/升,当市场油价变动幅度超过5%,则乙方有权利对运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运价在乙方通知甲方一周后生效。如果甲方不同意价格调整方案而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甲方时解除。

  三、费用结算与付款:

  3.1、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可分为:运费、代理报关费、转关费、压夜费、异地提(还)柜费、超重费等代垫费用以及额外费用。

  3.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运费和代理报关费等费用。

  (1)按次结算

  每次运输和(或)代理报关之前,甲方需预付人民币元给乙方。余款在货物交付之前付清(如果仅为委托报关,应在报关完毕,交付资料之前付清)。

  (2)按期结算

  运费按月结算,即甲方每月15号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例如甲方应于20_年6月1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20_年5月全月发生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乙方每月5日之前(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出具上月的运费和(或)代理报关费对帐单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对帐单之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对帐单并确认给乙方。超过3个工作日不予确认的,视为认可;对账单金额有异议的,需在付款期限内先予支付无异议部分金额。对于异议部分,双方另行协商。

  3.3、乙方为甲方开具税务发票,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收货方,单位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2)发货方,单位全称及税务登记号;

  (3)税务登记号的提供原则:国税税务登记号,地税税务登记号;

  (4)若需抵扣税的,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收货方与发货方中哪一方为抵扣方货物名称及开发票的其它特别要求;

  (5)代垫费用由乙方提供代垫费用发票(或收据),不再额外开具运输发票。

  3.4、代垫费用的结算。

  (1)双方明确,进口柜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THC(即目的.港码头操作费)、超期仓租费(即码头超期堆存费)、超期箱租费(即超期柜租)、代理港口费,换提单费、检疫费、查柜费、其它与海关发生的特殊费用;出口柜代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船公司吊柜费(如车辆返空时)、入仓报关费、检疫费、查柜费及其它与海关发生的特殊费用。

  (2)代垫费用实行周结,即甲方应在乙方代垫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垫费用。

  3.5、额外费用的结算。额外费用指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额外费用产生后,甲方应当在三天内书面确认给乙方,并于乙方代垫后一周内支付。

  3.6、如以外币支付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则按付款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结算(特别约定除外)。

  3.7、甲方未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由甲方付款;甲方指定其他付款人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该指定付

  3.8、如果甲方延期支付相关费用,对于逾期未付部分,甲方需按照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部分的违约金,乙方并有权扣留甲方当期或后批次交付的货物;逾期十五天,乙方有权对甲方货物进行拍卖、变卖以抵扣甲方应付的费用;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三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双方责任:

  4.1、甲方应提前两个工作日将盖有甲方印章的委托单(海运货物应同时提交船公司订舱单)传真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安排运输计划。甲方应根据保证货物装卸、运输、存储安全的原则对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对货物的装卸、运输、存储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运输任务,如有特殊要求(如:危险品等),应特别注明。

  4.2、对于乙方已安排的运输计划,甲方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通知更改计划而导致乙方产生的成本及车辆返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3、乙方车辆到达甲方装货地和(或)卸货地后,甲方负责及时安排装货和(或)卸货。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车辆滞留的,甲方应支付乙方延时费,造成乙方车辆压夜的,甲方应支付压夜费。若因甲方货物未备齐,导致乙方车辆返空,返空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货物超出预约量,乙方可拒载(或)收取超重费。

  4.4、甲方指定由乙方代理报关,则甲方应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报关部提供所需资料。甲方同意乙方委托其他公司代为办理代理报关业务,由于委托行为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5、如果甲方货物为危险品,甲方应当按照危险品运输规定对危险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做出危险品标志,并将危险品有关资料,包括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文件、防范措施等书面材料交付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提供有关资料,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并要求甲方承担车辆返空费用。

  4.6、乙方对于甲方委派的运输任务应进行及时确认,对于已确认接受的运输任务,乙方应及时将所安排车辆、司机资料通知甲方。乙方车辆应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如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需要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

  4.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额外服务或增加服务网点或变更服务内容时,乙方和甲方可随时要求重新讨论价格并书面确认。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新的报价单后,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且实际接受了乙方提供的服务,视为甲方对价格的认可。如果双方未能就费用的修改达成一致,乙方有权拒绝提供该服务。

  4.8、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提柜,应确保提取的集装箱密封完好,柜壁无穿孔或裂纹、不透光及一切肉眼可见的异常,如甲方对集装箱有特殊要求,乙方应尽量协调满足,但乙方对肉眼不可辨的异常不承担责任。

  五、货物验收及责任赔偿:

  5.1、乙方仅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甲方货物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仅限于甲方货物的直接损失,不包含任何第三方因货物问题而向甲方提出的违约罚额或侵权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核定的理赔金额为准。

  5.2、在甲方负责集装箱货物的装货、点数和铅封的情况下,甲方对已装箱货物的数量、包装和品质负责。如集装箱铅封完好,乙方不承担货物短损的责任;乙方对甲方自行包装的非集装箱货物,因包装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或者到达时外包装良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5.3、乙方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送货时,双方应当场进行货物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收货人在运单或其他与乙方的交接单据上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乙方已按运单记载的货物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初步证据。

  5.4、乙方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迟延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附则:

  6.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6.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壹年,自签订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需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6.3、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享有排他性的管辖权。

  6.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运输承包合同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承揽完成甲方所安排工作,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揽工作内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由甲方提供,承揽工作中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甲方有权根据其所承揽廉江汽车运输总站安铺分站的部分站场管理工作(站务、安检、保卫等)需要,灵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其中一项工作。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的前提下,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配合甲方或甲方派出人员,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3、遇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处理,必要时要尽快向甲方汇报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三、协议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费用:每月捌佰元(¥800.00)。

  2、费用支付方式、时间: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15日前将费用支付乙方。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条件与支持;

  2、对乙方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验收;

  3、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足额支付费用给乙方。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承担因承揽工作所发生的一切税费与责任,包括乙方工资、福利、社

  保、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税金和费用,以及发生各种事故、事件(含工伤)所产生的责任。

  3、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协议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揽的'工作。

  4、按协议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按时取得承揽费用。

  5、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所述工作转包或交由第三方完成。

  七、其它约定

  1、为确保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一次性交给甲方壹仟元(¥1000.00)风险押金。若乙方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被投诉影响甲方形象或信誉的行为的,协议期满,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将乙方所交的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2、协议期内,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揽工作,或不服从甲方或其上级监督的,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行为的,乙方同意将所交给甲方的壹仟元(¥1000.00)的风险押金转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已按协议约定完成承揽工作而甲方不按时支付费用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支付壹仟元(¥1000.00)违约金给乙方,且同意乙方随时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甲方承担。

  5、协议期内,若出现乙方未给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协议约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甲方没收风险押金并随时终止履行本协议,由此产生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级部门指令性要求)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协议自然终止;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运输承包合同5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做好运输业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作业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需求,承运甲方从甲方工厂往返各客户的各类货物。

  第二条运输方式:采用公路汽车运输。

  第三条装运方式

  甲方主要以运输。

  第四条车辆要求

  1、承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和要求,因甲方运输货物主要为产品,乙方应配备全(半)封闭箱车或配备有效的防水湿(雨淋)、防锈蚀设施。

  2、乙方应对货物运输途中颠簸、震动、磕碰、锈蚀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乙方安排至少的固定资源。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约定启运时间提前以电话、邮件或传真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包括:发运时间、目的地、货物名称、大致数量、所需车型。

  2、运输指令必须真实和确定,发出后一般不随意更改,特殊情况若有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指令所指货源的充足。

  3、根据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提供完善的货物包装。

  4、提供运输途中所需的法定手续、证明文件及货物清单。

  5、购买托运人货物运输保险。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运费。

  7、甲方负责安排装载货物。

  8、根据乙方的运输质量情况对乙方进行考核、评分和分配运输比例。

  9、因甲方指令错误而引起的货物错送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因收货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延误收货而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协助解决。乙方未配合而严重影响甲方客户生产的,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资金和车辆资源承接甲方的运输业务,不得私自将合同转包给其它公司,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和进行考核。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发货指令,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派车。如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拒绝或拖延承运甲方货物,否则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同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按时到货采取替代措施的费用、甲方赔偿客户的费用等)由乙方赔偿。

  3、车辆必须在调派车辆通知起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前通知的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

  4、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因生产、货物质量等原因造成延迟装货的,车辆必须配合甲方等候装货,在等候过程中禁止与甲方公司内部人员发生争吵的,有问题可以向所属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反馈,未经甲方储运员同意禁止私自驾车离开。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应将执行本合同运输任务的`乙方司机的身份资料明细(后附司机签名样本、司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由甲方备案。如遇上述司机人员增减的,乙方还应当上述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明细表。如遇乙方临时调配未经备案的司机运输的,则应由乙方公司授权人员亲自办理运输车辆及货物的进出厂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未经备案司机入厂或者装车,由此造成装运迟延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时,必须无条件承运甲方客户所需要的任何配件、相关物品,以及从客户处的退货、包装物。

  7、从乙方在甲方提取货物到货物至收货方签收货物的全过程中,货物数量、货物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严格遵守甲方的发货管理规定,按指令的行车路线、时间、以及有关规定,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

  9、运输过程中尽量减轻对货物的颠簸和震动,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承运处以罚款。

  10、提供符合甲方装载要求的车型。对于甲方违反国家规定的装载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11、严格执行货物跟踪制度,不论整车还是零担形式发出的货物,乙方均应向甲方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定时反馈货物的在途情况,禁止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误导甲方相关人员。

  12、乙方有义务提供货物在途信息,未及时提供在途异常信息,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13、甲方以整车装运的货物,乙方不得配载其它货物,若发现私自配货,严格按质量保证协议执行。

  14、对于甲方安排的专车运输,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自有车辆无条件承运,并在急货运输时间内按甲方的要求到货。

  15、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在运输途中车辆出现事故或其异常情况,必须在2小时内补救完毕,将货物送给甲方客户,超过规定到货时间,甲方将按运输质量保证协议进行相应考核。

  16、在货物送到之后,乙方须将《货物收到通知书》原件、《送货单》原件交于收货人对货物送达日期、货物品种、数量及损坏、短少情况进行签收并盖章确认。《送货单》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有收货人盖章。若《货物收到通知书》、《送货单》没有客户的盖章签收,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7、乙方须及时提供运费发票给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对账以便按时结算。

  18、乙方所中标线路,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无法满足我司要求,或中途中止合同的,必须提前至少2个月时间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将该负责承运线路划入备用运输商,产生产价差由原中标单位承担,由甲方通过在未结算运费中冲减,金额不足则从10万元风险保证金中冲减,并取消第二年参与资格。

  19、乙方在运输途中,应对车辆漏油或故障维修过程产生产油污等,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有义务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避免油污对环境污染。

  第七条运费及保证金

  合同双方本着互利的原则制定运费价格(详见20xx年执价格表),价格表中未涉及区域双方临时商议。因国家政策和市场规律导致价格大幅度变化时,以定价时元/升的基准柴油价为参考,油价上下浮动(含累计)达到或超过10%时,按油耗成本占运费比例的35%计算进行价格调整。

  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运输风险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无运输质量事故发生,甲方的一切费用结清后若双方不再续约,从结清费用日起两个月内运输风险保证金将无息退还乙方;如有事故发生,待事故处理后清算。

  第八条费用结算

  1、运输任务完成后,由乙方开具“运费明细单”与“送货单回单”一起交甲方,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运费明细单”确认的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依据发票支付运费给乙方。

  2、运费结算采用月结方式,甲方在乙方开出发票之日起60天内支付运费。

  3、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可直接在运输费用结算或保证金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第十条其它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全部后果;

  2、除本合同外,双方共同签订《20xx年运输质量保证协议》、《xx公司运输商考核评分标准》及招标期间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的文件等,作为对本合同的补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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