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混凝土买卖合同

时间:2022-09-27 12:47:0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混凝土买卖合同(精选19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混凝土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混凝土买卖合同(精选19篇)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外加剂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外加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粉/液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吨/元)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第二条外加剂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XX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计量方法

  1.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2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第二条混凝土的等级及单价

  备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议;每个等级差价10元/方;此合同价格为泵送价格,非泵送混凝土单价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确保2380公斤/方。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甲方误工损失。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浇筑之日起4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到场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混凝土强度标号以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依据。

  7、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应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暂供货一万立方,甲方供货累计一万方后,每供货一千立方结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结算),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结清。

  2、本合同项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即时付清未结货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畅通问题由甲方负责。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盐城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

  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要求送货或中途供货停止,每延迟一小时承担甲方误工工资5000元,以此类推,如发生二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3

  甲方(买受方):

  乙方(出卖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向乙方订购B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工程所需的泡沫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内容:重庆解放碑威斯汀酒店B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层呆料施工。

  二、地点:渝中区解放碑上小较场。

  三、泡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单价清单详见下表:

  泡沫混凝土供应订货清单

  说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2、订购清单中所列单价包括原材料采购、泡沫混凝土搅拌、运输到施工现场并泵送至施工面摊铺、振捣、平整的价格,且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本工程所需的P〃C32.5R水泥由甲方代为采购,采购价格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按双方现场实际收方计量;

  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天内办完结算,结算书签字后,5天内支付决算工程的全款。

  以上款项支付均以转账结算,乙方按实际计量金额开具普通发票。

  五、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照《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0/5024-20xx、《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现场验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对数量和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交货时。

  六、双方责任:

  1、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合物、注水,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泡沫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输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电力、照明、水源,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平整、畅通,坚实,警示标志明显。

  3、甲方应填写“泡沫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3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甲方严禁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特殊情况,甲方要采用其他厂家同类产品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与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货,由乙方另行换货或由双方协商解决,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乙方应提前安排组织好生产,并按甲方的计划时间、交货地点、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否则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工程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提供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正规发票,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必须持有重庆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将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泡沫混凝土,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多次出现上述情况,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更换供货厂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与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以及发生的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系因资金困难导致无法及时付款,乙方应给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体延期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

  2、供需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乙方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日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

  2、 施工单位:

  3、 工程名称:

  4、 工程地点:

  5、 运输距离:

  第二条 方量约定 甲方认可乙方为本项目所需预拌商品混凝土唯一的生产厂家、本工程所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约80000立方全部由乙方提供。

  第三条 单价(单位:元/m3)

  1、P6抗渗增加/方,P8抗渗增加/方;

  2、如甲方提供膨胀剂则乙方负责添加,另收人工费10元/方;如甲方无指定要求由乙方采购膨胀剂,则膨胀混凝土的价格在原价格基础上另增加25元/方;

  3、细石混凝土、早强混凝土、水下混凝土价格在同强度等级混凝土基础上各增加28元/方;

  4、运送范围超过15公里,每公里加 元/方;

  5、有其它特殊要求而本合约未约定的混凝土价格另行商定。

  第四条 汽车泵的使用 如由乙方提供汽车泵,则泵送费为37米泵车 元/方,47米泵车元/方。泵车每批次泵送方量不足50方的按50方结算泵送费,运距超过15KM的另行协商。如甲方确认以上价格即视为认可乙方为本项目汽车泵的唯一提供方,如使用其他泵车则为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当次总额的两倍作为赔偿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购物定金200万元整,乙方在送货达400万元时,甲方再支付200万元,以后乙方每送200万元货物甲方支付200万元整,全部主体结构封顶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需付清货款,以后货物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7日前付清上月款项。

  第六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资料

  混凝土强度合格判定方法:以标准法取样养护,所得28天轴心抗压强度为判定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唯一依据。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期限

  乙方混凝土送达后,甲方需在40分钟内完成取样及坍落度检测,并保证在50分钟内卸料完毕,并派指定人员对混凝土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签认。若超过此时间,乙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若甲方卸料完毕后未在发货单上注明卸料完成时间,视为超时。

  第八条 计量方法及签认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并把混凝土方量标注在每车的出厂随车单上,甲方可随时过磅抽查,如有不符,以抽查的平均数作为该批次的每车混凝土的方量进行结算。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重量在正负3%以内属正常。

  第九条 各方责任

  甲方:

  1、 本工程在合同未解除前不能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预拌混凝土;

  2、 保证按合同及时支付货款,如违约,甲方按应付货款额支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 提供混凝土月需求计划,并按工程进度提前48小时将日需求量通知乙方(月需求计划作为本合同副件),具体的浇筑部位、需要混凝土的时间、数量等要求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遇乙方生产任务紧张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相冲突,可适当调整送货时间,其余时间保证及时将混凝土送到甲方工地。

  4、 保证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输车行走道路畅通,足够的照明与用水,混凝土运输车卸料期间除乙方司机责任由乙方负责外,其余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泵送设备则甲方负责设备进退场过程中的装卸、安全保障及管道布设清理保管工作,如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6、 甲方应遵守国家、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商品混凝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 甲方连续30天不使用乙方的混凝土,则视为本合同履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8、 甲方应该将混凝土货款直接支付到乙方的帐户上。若甲方将货款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必须凭乙方出具盖章的委托收款函支付;若甲方向个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应付货款,则甲方必须凭乙方出具盖章的收款收据支付。否则,乙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

  1、 应对混凝土所需的材料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 应按甲方所报使用计划按时按量供应混凝土。

  3、 混凝土在路上的运输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运输车抵达交货地点后,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迟延履行的,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按照上述约定及时供应混凝土。

  4、 及时向甲方提供砼相关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支付每笔应付货款。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 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直至甲方支付完应付货款,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在双方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未解除合同前,甲方如使用其他混凝土厂家的预拌混凝土,则应立即付清欠款,并按合同总额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违反本合同相应规定造成的损失由负责方负责。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纠纷时,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4、乙方若未能按甲方计划及时足量供应混凝土,或由于乙方供应的混凝土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的误工返工及机械闲置损失由乙方双倍承担,同时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向工程发包方的工期延误赔偿),按实际损失金额的15%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提供混凝土,由乙方实验室在混凝土出厂前取样,按标准法养护,以28天抗压强度为评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标准。取样、养护、试压过程甲方可派人监督。

  2、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对乙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双方在工地现场的取样为混凝土实际强度参照值;混凝土结构成型后进行的超声波、回弹、抽芯等检测可作为检验本工程混凝土施工、养护质量的方法。

  3、 泵送混凝土前后疏通管道所使用的水泥砂浆,应按实际使用量与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以相同价格结算。

  4、 如遇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混凝土生产成本变动时,双方应协商调整混凝土价格。

  5、 甲方指定 、 为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混凝土验收人,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对,甲方指定的验收人的相关行为视为甲方行为。

  6、 非乙方公司书面授权,乙方业务人员单方面的口头或书面承诺均不能视为乙方公司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所用混凝土供应完毕,货款结清后此合同失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业务代表: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5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1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8.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3.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xx)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5.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2.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3.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1.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2.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4.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5.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6.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1.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2.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3.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4.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5.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6.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1.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2.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0.01%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1.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2.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3.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日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北京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应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

  北京市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浇筑部位:_________________

  项目: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强度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数量(立方米):_________________

  浇筑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坍落度:_________________

  水泥品种: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品种: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单价(元/m3):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_________________

  汽车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地泵泵费:_________________

  外加剂费:_________________

  冬施期冬施费: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8

  买方(简称甲方):

  卖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合同供应量及合同金额

  1、混凝土供应量估计_______m3;

  2、估计金额_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质量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的要求。

  2、强度试验结果评定以《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添加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订货、送货

  1、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一天将书面订单给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浇筑部位、浇筑方式,当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发货时间。

  第五条:验收

  1、如果甲方或者监理、业主检验水泥砼试块不合格,或者路面钻芯取样后检验不合格,排除不属于施工原因造成的之外,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后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退货处理。

  3、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超过2小时(以进入施工现场时间为准),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以及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数量计量结算

  1、连续配筋水泥砼面板工程按现场实际浇筑方量结算,乙方不需出具数量单据按双方现场量测予以签认。

  2、换板工程及其它零星工程以甲方现场收货人签收后的送料单中所记载的立方米之和来计算。甲方有权采用随机抽选的办法,对乙方送货量进行过抽样检查(随机抽查三车以上,按算术平均值计算),抽样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发现乙方送货量与送货单数量超过偏差±____%以上,以抽样结果确认的数量为各批次混凝土结算数量。

  3、结算时间约定:每月的______日。

  4、当乙方把每一次的结算书送达甲方后,甲方会同乙方应于_____天内完成当次供货量的结算手续。

  第七条:预付款、货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货款。

  2、其它货款支付方式:每_____m3结算一次,付清该批次砼款90%,余款在砼浇灌完毕30日内付清全款。

  3、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等原因致使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达30日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补充协议,相互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结算后10天内支付货款。甲方如拖延、拒绝结算或者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如数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选择以下______项权利:

  (1)暂停供应混凝土;

  (2)保留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数据,直到甲方违约行为消除时止;

  (3)解除合同。

  5、合同解除或双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或者砼供应结束之日起60日内结算支付清结乙方货款及相关费用。

  6、甲方连续逾期2期或累计3期上未支付货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到期货款,并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如甲方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合同,甲方必须提供加盖项目部所属公司法人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此即视为项目部已经获得了所属公司关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授权。如中途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另行书面授权。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顺利进出现场,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占道、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未办占道手续导致车辆被扣(扣证),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承担相关损失。

  4、应指派专人(提前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书面授权),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乙方送泵送管道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安装、就位及拆卸等工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根据按甲方砼供应量、供应时间(2个月内),配备满足砼生产、运输能力的设备(2台120m3/h砼拌和站、35台砼运输罐车)及试验人员,储备足够数量的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供应不及时或不足,引起甲方停工怠料,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则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必须建设好砼试验室,并配备试验人员3人,杂工若干,满足业主对砼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标养室等各项要求。试验主要设备包括:水泥抗折试验机、水泥砼抗折、抗压试验机、标准养护箱、养护室、水泥及主材等原材料试验设备、水泥砼试模(抗压、抗折)等。

  3、乙方必须保证生产场地每天有足够的原材料,其中碎石___万m3,砂子____万m3,水泥_____T。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每日库存量。

  4、乙方应负责做水泥砼试块(抗折和抗压),试块同期养护,水泥及碎石、砂子等原材料试验及其它现场试验,所有试验资料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一切内业和外业检查,如发现需要整改的(包括生产形象、安全等)应及时予以改正。

  6、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7、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并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8、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砼运输车,保证甲方多个工作面能够进行24小时不间断施工,乙方免费提供甲方派驻搅拌站试验人员房屋2间(办公、食宿),监督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9、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整套与混凝土浇筑相关的技术质量数据。

  10、在混凝土供应结束后40日内按国家现行施工及相关规范要求的规定向甲方移交预拌混凝土技术数据。

  11、乙方必须保证每月能够____小时不间断正常生产_____天。

  第九条:双方的责任

  1、安全责任:乙方的任何安全问题或风险自行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按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生产人员、车辆等购买保险,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不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乙方拌和站的建设征地、拆迁协调及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运输占道、运输车辆清洗等产生的费用自行负责,与当地政府和村民、社会关系等协调乙方自行负责。

  3、对混凝土质量现场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权威检测机构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或拖延结算以及拒付货款。

  4、因甲方原因不按规范施工和养护或不遵守有关标准或未参照技术交底导致现场运送、浇筑、养护混凝土出现质量事故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出厂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混凝土按规定运送到工地后,由于甲方的原因(如停电、进场困难、设备故障、定货数量过多等)不能在2小时内(自出厂时间起算)卸完,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6、如果乙方不能应甲方要求按时、按量、按指定地点送到现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机械费及项目管理费等。

  7、因一方违约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评估费、鉴定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如甲方的实际购买量低于本合同第二条总量的___%,甲方应按合同最低总金额的___%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而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内容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需对本合同内容变更的,应在变更处加盖双方当事人的签章,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3、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必须支付到乙方公司账号,如特殊情况需用现金或支票支付的,收款人或收票人必须有乙方出具的书面特别授权委托书,否则乙方不予认可。

  4、本合同乙方委托代理人需持乙方受权委托书方能进行处理调价、质量、财产损害等其它处理的问题。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9

  买方(甲方):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钢材加工、储藏车间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结构:钢架结构

  建筑规模:5000m2

  二、技术要求及供应方式

  施工部位:车间地坪、路面、消防通道

  强度等级:C25

  施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实际供应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混凝土用量:(以实际施工砼量为结算依据)总建筑面积:1200 m2。等级报价:330元(每立方)

  输送方式:砼车

  质量要求:乙方严格按照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确保混凝土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以及混凝土供应的及时性、连续性的要求。混凝土试块及技术资料留置方式:混凝土试块的留置,由甲、乙双方试验员在施工现场共同留置,在各自的试验室进行养护、试验,并由乙方提供混凝土试验资料。乙方只保证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如因施工、养护等原因造成的构件强度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计量方式:

  采用车载计量,乙方车载量以甲方现场签收数量为准,甲方指定专人现场签收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是结算的唯一凭据,混凝土结算单挂账、付款的唯一凭据。每打一次混凝土,甲乙双方核对一次,甲方可采取地磅称量、体积测试或派人到乙方单位监督,若发现量差,由责任方承担。

  结算:每月25日双方核对上月完成工程量并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甲方在消防通道、三个车间、马路打完硬化后支付拾万元,剩余款项止_________年春节前付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设计委托单、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施工需用量计划表。计划表应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使用部位、数量、有无其它特殊要求等内容。施工前甲方应保证现场施工环境符合设备和人员安全,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2、每次混凝土浇筑前,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发混凝土生产通知单,通知单要注明浇筑时间、、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要求等内容,由乙方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3、在混凝土浇筑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现场双方的配合工作,并做好乙方供货质量与数量的检测和签认等工作。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担。

  4、商品砼的验收从生之日起28天后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5、合格执行中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算并按时付款。结算书送达审核超过五日,即视为认可,若不及时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供应,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拖延一天按拖欠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支付迟约补偿金。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组织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

  2、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整个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如超过标准甲方有权予以退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生产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如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混批(各等级混凝土用错部位)造成构件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4、在施工中,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及时性、连续性,若因乙方原因或违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

  甲、乙以方应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违约与争议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和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单违约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

  九、合同文字语言:

  汉语

  十、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0

  订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合同供期:20xx年2月1日到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

  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2、付款方式:第二种第一种:

  按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前再按结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内付清。第二种:

  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验收人:联系电话:(二)乙方1、混凝土运输车辆如需要通行证出入时(燕郊政府部门),乙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4、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5、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6、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7、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数量,只需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事宜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_________(章)

  供方单位: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1

  供方(甲方):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标GB/T14902-_________《预拌混凝土》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一事,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

  4、供货地点:乙方浇筑施工现场

  5、运输方式:由甲方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至乙方施工现场

  6、运输距离:_________公里

  7、泵送方式:根据乙方需要提供

  8、原材料供应:甲方自购

  第二条:乙方混凝土技术要求

  由乙方提供混凝土生产通知单,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产通知单所注明的技术要求安排生产任务。

  第三条:价格

  1、商品混凝土的价格

  2、机械使用费

  3、本合同各种混凝土数量合_________m3,混凝土价款约_________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4、上述混凝土数量及价款以乙方或其指派的出具的收条、发货单或对账单为准。

  5、如遇市场发生变化需对价格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GB14902-_________,《预拌混凝土》、GB50204-_________《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的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签字确认验收并作为结算依据。

  2、甲方混凝土出厂前,需方可以派人至甲方逐车监磅确认数量,每车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时,乙方可以指定专人签字验收。

  3、混凝土实际结算数量以乙方监磅人员或施工现场专人签收的单据为准。以甲方混凝土配比设计容重计算混凝土方量。

  4、甲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数量与交付验收混凝土发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核实确认,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的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有效依据。

  5、甲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经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核实后,可做退货处理。

  6、乙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时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双方组织并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的责任,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的,其所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必须保证90分钟内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因乙方的原因,超时(每超30分钟加50元超时费依此类推)或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的混凝土坍落度损失或产品质量失效报废时,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供货前根据乙方要求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的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2)甲方运输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责任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3)严格按照乙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混凝土。

  (4)乙方对现场的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有异议时,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采取措施。

  (5)浇筑混凝土后,向乙方提供批次相应的归档资料。

  (6)混凝土浇筑后如产生混凝土异常及质量等问题,应由双方共同调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如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延迟浇筑、浇筑方法不合理、养护不到位等施工因素致使混凝土产生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如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7)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停产或整顿,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应急措施。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施工工程的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通知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合同技术质量要求等,以保证甲方有足够的供货时间、计划准备。

  (2)应保证现场场地的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甲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机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环境及因泵送使用的动力电。

  (4)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的运输、搅拌、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的问题,有乙方负责解决。

  (5)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所列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6)按照国家及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问题有乙方负责。

  (7)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所造成的损失。

  (8)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的养护负责。

  (9)负责泵管的安装、清洗、拆除及泵管的堵塞处理,负责泵送机具的保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拖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以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甲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的事项

  1、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付款或甲方推荐货款逾期,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使用甲方混凝土完成的建筑物。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付款,经甲方合理催告后仍不付款,甲方可以选择向与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主张权利,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生产通知单及发货单位为合同有效组合部分。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

  漯河市区外,交通、运管等路面运输问题由乙方负责协调,交通个人违章、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2

  需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承建该工程需要由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预拌砼技术指标、数量、单价:

  1.1预计工程总方量:

  1.2砼技术指标(强度等级):________至

  1.3A砼单价:C25为____元/m3,每减一个等级单价减10元,C2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15元,C3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20元。

  1.4抗渗混凝土:S6另加10元/M3;S8另加15元/M3;S12另加25元/M3;

  1.5坍落度180mm另加10元/M3,灌注桩混凝土另加10元/M3;

  1.6有特殊要求的B砼单位:________________

  1.7非泵送混凝土单价顺减20元/M3。

  二、预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交货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供应至______年____月底结束。

  2.2交货地点:按合同规定,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3交货方式:乙方用混凝土搅拌车将预拌混凝土送至工地,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

  2.4交货验收: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供货单为准,如有异议可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及资料交接:

  3.1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家GB14902《预拌混凝土》、市建质(20____)373号《______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2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交货检验:应由双方试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样甲方制作试件并进行标养。

  3.4每月货款结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质量检测资料。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编制《预算混凝土结算明细表》提供甲方,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4.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甲方应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混凝土的需求情况,负责向乙方提供月供应计划。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通知乙方(至少提前24小时),应填写要货联系单作为乙方生产依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施工配合比。

  5.2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应由甲方签认。

  5.3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办理占道证、夜间施工证,提供冲洗车辆条件,保证工地进出道口文明卫生。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4协助乙方对合作供应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5.5甲方在使用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必须按照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执行。对特种混凝土还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应严格按照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在浇筑过程中严禁自行加水以增大混凝土流动性。若对混凝土性能有疑问时,应及时会同乙方加强抽样检测。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不善或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爆模等不能连续浇筑混凝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但对乙方已发出混凝土必须签单。

  5.7混凝土卸料时间单车不得超过2小时半,否则乙方有权处置车内混凝土,同时甲方必须签单。

  5.8根据甲方要求,已出厂的混凝土因甲方工程因素(如遇大雨、停电等),无法浇筑时,应视作已履行该部分交货义务,甲方必须签单。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必须按照GB/T19002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切实、认真按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6.2根据甲方下达的《要货联系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任务。

  6.3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6.4现场制作的试块为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依据,见证取样应按照GB14902标准执行,并有乙方现场质检员参加。当甲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疑议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人员进行抽检,供货量的验收方法按GB14902标准计算,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基累计误差值允许在2%,密度值由乙方提供,以实测值为准。

  七、保证及违约责任:

  7.1乙方负责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预拌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按预拌混凝土《交验单》进行验收签认,并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位置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筑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任。

  7.2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3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五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供应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7.4如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逾期未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自即日起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待欠款结清时,再继续执行合同。在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二家搅拌站要求供应混凝土,如需第二家供应时,应将所欠乙方混凝土货款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结清乙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中止合同。

  7.5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计划)单后,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供货,双方需友好磋商,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需要承担误工损失责任。

  7.7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必须及时抢修,并和甲方商议施工工艺,避免出现施工接差,若设备抢修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利工程建设。

  十、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执法机关仲裁或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签约后,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除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定金罚款外,同时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合同款价2%的损失费。若一方违约造成他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变化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标及内蒙地标规定。

  (二) 甲乙工程概况及需用混凝土概况

  1、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约数:万平方米。

  2、计划用混凝土数量:立方米。

  3、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部位:按买方提供的联系单为准。

  4、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四、供货时间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电话、传真或其他经双方认可形式的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2、甲方需提前两天(最迟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体时间和 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货的通知中,均应包含供货时间、强度等级、数量根据图纸双方共同确定、技术要求、浇筑部位等内容,并以双方签单后为准。

  五、混凝土交付、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及确认

  1、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至现场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权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时验收签字,并及时浇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签收人员的授权书及由现场签收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如甲方未提供此类资料、提交的此类资料有瑕疵或提交后变更签收人,则以施工现场实际签收人员的签收为准。

  六、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2、因混凝土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对运送到现场的混凝土及时签收,并安排按照供货通知约定的部位指挥浇筑。

  4、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响混凝土浇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约定时间结算、付款、保证乙方生产正常进行。

  7、如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8、如乙方供货不及时或无能力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

  七、乙方权利、义务

  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通知供应符合约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运送混凝土过程中,遵守相关道路、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因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须服从甲方的合理调配,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术资料。

  5、如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现停工或停止要货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将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没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况下不得购买其他搅拌站的混凝土。

  八、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日内办理结算确认手续。

  2、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柱、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货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浇筑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类推,剩余商砼款主体封顶后三月内全部付清。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九、争议解决

  1、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起诉与当地法院。

  十、甲乙双方需要补充条款:

  1、以施工图及变更要求为结算依据,施工前双方共同确定砼的品种与数量,双方签字认可后以备结算。

  2、因乙方供应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4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上思县大伟混凝土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供、需双方利益,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预拌混凝土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商品混凝土的品种、价格及其他约定见下表:

  二、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项目规模: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地址:

  预计混凝土使用量:

  三、供货数量的确认

  1、需方收货人员须在混凝土卸出搅拌车罐体前对《混凝土送货单》进行签收确认;如需方在混凝土卸出后不予签单的,供方视同需方已认可该批混凝土数量无误。对供方计量有异议可以在卸料前当场提出以便双方校核,否则视为确认;也可对任意车次抽检,抽检时,供需双方必须有专人在场,双方签字确认;抽检以三车次平均数为计量基数,如供方送货单标示的数量与标准基数正、负误差超过2%时,则当批全部车次以该基数来计算当批次供货量,并且供方对需方做出500元/车次的赔偿。

  2、需方收货人员在每车混凝土随车送达的《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名后,其中一份(客户联)由需方自行留存、其余由供方留存,并各自负责保管以便对账查验,互为佐证;如一方单据不全则以另一方留存的单据为据。

  3、双方以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标明的、经需方人员签收的数量进行对账结算;供方凭此单核对各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供应数量并依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单价计算货款金额,生成《商品混凝土结算单(或对账单)》;供、需双方相关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商品混凝土结算单(或对账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供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结算单据送达需方,如需方在2天内不予签字或盖章,则视同需方已认可该单据内容进行结算付款,否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单价和需方现场人员签收确认《混凝土送货单》上标明的数量依法向需方追索货款和违约金。

  四、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双方在每月凭签认的《上思县大伟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发货单》核对各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供应数量并依据本合同所定单价计算货款金额,经双方确认后,在《商品混凝土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遇有甲方不能盖章时,由甲方授权指定的业务经办人签字确认,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签字盖章,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混凝土砼款以月结方式进行结算,次月5号前对账,10号结清上月货款,若逾期至15号甲方未付清上月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每天按上月实际用量所欠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

  3)甲方、乙方中途单方终止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砼款总值的10%计付违约金赔偿对方。

  4)供应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停供的,甲方须在停供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五、混凝土的质量责任、验收标准及评定方法:

  1、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以现场交货结果作为判定混凝土质量依据。具体做法为:由需方持证试验员在交货地点按照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的要求制作试块,取样前需方负责通知供方人员(或以及需方认为有必要到场的其他人员)到场确认,在搅拌车卸料至该车总容量的1/4至3/4之间进行,且应在混凝土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其试块要按规范标准养护,抽样的模具及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坍落度检测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20分钟内完成,坍落度控制值按国标GB/T14092—20xx《预拌混凝土》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与规定的坍落度之差值:50—90mm坍落度允许偏差±20mm,≥100mm坍落度允许偏差±30mm。

  3、验收评定方法:混凝土强度或抗渗评定分别按GB/T50107—20xx和GB/T50082—20xx的规定进行。如混凝土的试块评定为不合格,则由需方委托经供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定。已确认因供方原因造成混凝土强度或抗渗等级达不到合同要求,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和支付鉴定费,属需方原因则由需方负责。

  4、供方每次供货向需方提供相应的商品混凝土资料一式三份及留样试块28天强度报告;每套资料按需方实际使用混凝土的品种、数量及《订货单》所著内容编写,如因需方的过错、失误导致资料需要重做的,按10元/份收取费用。

  5、供方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后,需方必须及时组织安排在90分钟内将混凝土卸出搅拌车并正确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如属需方原因的导致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离析或产品失效报废时,需方必须签收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注明,负责安排场地卸出处理;如需方强行使用,所造成的质量问题由需方承担。由于需方组织管理、施工工艺或养护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经济损失由需方负责;属于供方产品质量原因的由供方负责。

  6、未经供方同意需方不能往混凝土中加入任何物质,如需方强行加入使用的,必须在《混凝土送货单》上注明,且由此造成的一切问题由需方承担。

  7、如需方发现到场的混凝土有任何质量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供方确认核实后,如果属实的需方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其退货的经济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8、需方对已施工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核实确认;如双方对质量问题责任有争议的,由需方组织会同供方、工程项目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沟通分析确认质量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的责任处理意见。如判定属于需方施工工艺不当、浇筑不及时或施工管理不到位、养护不当等原因的,其责任由需方承担;如判定属于供方出厂产品质量责任原因的,其所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9、商品混凝土为半成品拌合物,因此商品混凝土工程的最终质量,不仅仅决定于商品混凝土本身的质量,而且与施工、养护质量密切相关;混凝土的强度以工地现场按规范取样、制作试块的抗压强度为准;需方未按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养护的,混凝土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需方自己承担。

  六、双方责任及义务

  1、供方的责任及义务

  1)供货前由供方相关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2)供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现场负责人员的安全合理的指挥调度,积极配合甲方施工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3)按照需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混凝土;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或供方自身条件限制等原因无法按约定时间供货的,应在接到需方订货通知后至开盘前及时通知需方,以便需方做好应对安排工作。

  4)泵送混凝土由供方负责将混凝土泵送至指定工程部位,由需方负责现场布管及卸管。

  5)供货过程中如因供方原因导致供货暂缓(停)或终止的,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现场相关人员做好应对措施。

  6)负责做好本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现场管理,杜绝违章操作。

  7)及时协调处理好需方的有效投诉建议,持续改进并完善产品质量管理、生产供货流程体系及提高服务水平。

  2、需方的责任及义务

  1)需方应根据自身的施工安排和工程进度需要,将《订货单》在需要供货前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短信等有效的方式通知供方(单次订货量超过300m必须提前48小时、超过800m必须提前72小时),《订货单》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并提供详细的相关技术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做好供货相关的准备工作;需方由于自身原因需要委托供方工作人员代下《订货单》的,需出具《订货单签发授权书》给供方并自行承担被委托人行为的一切结果。如施工计划遇有临时变更或取消的,需方必须提前4个小时通知供方,否则需方要对供方已出货的混凝土予以签收和结算,导致泵送设备跑空到施工现场的须支付台班费1500元/次。如因需方订货不及时、订货单内容错误或意思表述不清等原因,导致供货延误或其他责任后果均由需方负责承担。

  2)需方在《订货单》约定供货数量外的追加数量应在开盘前4时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供方相关部门或人员,若因不及时通知供方或追加数量过大而导致供货困难的,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由需方承担。

  3)需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场地宽阔、平整、坚实、进出道路畅通,满足供方车辆及设备和随机人员的安全供货需要;负责提供水电及照明满足施工要求;负责办理好相关占道施工和噪音扰民等方面的审批手续。供货前通知供方进场察看,供方确认以上条件成熟后方能进场;如因道路或工作环境不良影响搅拌车通行安全或泵机及其他设备施工安全和供方工作人员安全时,供方有权拒绝送货。

  4)在交货地点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安排专人调度指挥;供方按合同要求将预拌混凝土运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委派专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和负责验收签字工作;负责在工地出口处设立洗车平台并配备专人清洗车辆,确保供方车辆轮胎不粘带泥沙出工地,否则由需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部门对供方车辆等设备的罚款。

  5)需方的工作人员、设备等必须与供方的车辆、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特别是泵送混凝土施工时,人员不得处于泵管出料口前方或下方,汽车泵必须采用牵引绳引导泵管等,以防伤人)和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各自做好自身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需方施工现场环境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如未达到施工条件而需方强行要求施工所导致的后果(包括:陷车、陷泵和设备损坏、人身安全等)由需方承担。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需方负责协调解决;由此而给供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方应负责赔偿。

  6)需方应对运至工地的混凝土及时按规范要求组织浇筑施工并养护,并协助处理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泵机剩余的混凝土和供方清洗设备的废水。

  7)为保证工程质量及保护双方利益,需方不得就同一项目订购其他厂家的混凝土使用,或自行搅拌混凝土与供方出厂的商品混凝土混同施工于同一工程项目,否则每施工一次,需方向供方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由此造成的质量后果由需方自负。

  七、其他

  1、需方签发的《授权业务经办人员联系卡》为本合同之必要附件;如业务经办联系人有变动时,应提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2、双方签订合同的公章,必须是双方单位法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如采用项目部公章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有单位法人委托书确认。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先后行使抗辩权终止合同或执行中有变动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约定提出补充协议。经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附件、往来函件、补充协议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南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承担案件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通讯费等。

  九、协议生效、失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结束并付清货款后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本项目土石方运输工程建设、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项目运输土石方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内容:混凝土运输项目

  三、工程量约为 万方,以实际完成量准。

  四、工程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运输单价:乙方应提供 型号运输车辆 台,混凝土保运、远距工地浇筑场1km公里内 元/m3,超过1km外另加 元/m3(以上运输单价均含税人民币单价)。

  六、付款方式:

  一、乙方进场后,无预付款,待每月25日验工计价后,支付运输量的90%,另扣5%作为违约金,次月验工计价后返还上月违约金。

  二、运输费支付方式:以项目部验工计价后拨款为准,如项目部未能按时拨放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将对乙方支付运输费时间顺延至甲方拨放工程进度款后。

  七、双方责任:

  一、因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全或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二、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情况良好,每天最少工作20小时,每月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无法抗拒因素除外),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试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能在现场惹是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有关当事人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和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巢给其他单位运输。

  五、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周边塌边,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工伤、安全、意外等一切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提供乙方机械燃油(不含车辆保养等油料),0#柴油按现行中石油单价实行,如超出中石油单价,甲方应调差超支付部分,但发生的燃油费用从每次结算运费中扣回。

  七、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弃碴场停工,甲方有权调整弃碴场,如超出原定的运距1km以外,另加 元/m3,乙方不得有任何意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收集乙方手下车辆运输卡,单方面付款给司机或其他人,必须由乙方委派专人和甲方结算运输费,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有关责任人负责。乙方结款员结款后应保证必须按时支付车辆运输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运输单价等理由罢工,如乙方未完工车辆和设备是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及跳槽运输,视乙方违约,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必须指定专人 每日向甲方上报工作进度和按规定时间上交运输单据。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乙方利益,甲方将给予违规者以一罚十的经济处罚并付还给受损的一方。

  四、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甲方上级单位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赔偿。

  五、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虚假计量或其他方法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否则,除虚假部分的运输不得做为运输费计算依据外,还须得按虚假部分运输数量的运费的十倍计算违约方应予承担的违约金。

  九、其他事项

  一、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仲裁机关仲裁。

  二、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如遇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本协议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施工代表:

  施工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6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交货地点:梧桐水岸(工程地址):青石西路

  二、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2、其它约定事项:

  (1)非泵送砼下浮10元∕m结算;使用细石混凝土加价10元∕m;使用P6加价8元∕m,P8加价10元∕m;使用膨胀剂6%加价35元∕m,8%加价45元∕m;使用0.6kg∕m纤维加价15元∕m,0.8kg∕m纤维加价20元∕m;使用防冻剂加剂20元∕m。

  (2)关于调价:当原材料市场行情浮动上下超过5%时,由乙方上报甲方核定后,双方另行定价签订补充协议。

  三、方量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和期限:

  1、商品混凝土方量结算方式:按供方电脑码单双方现场复核确认为准,每立方米砼国家规范2380±50kg∕m为标准,重量法复核。如有异议甲方三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组织协商分析解决,否则予以默认。

  2、商品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前期每幢号先供砼3000方、超过3000方所发生砼款在当月25日前结付60%进度款,以此类推;余款在主体结构封顶三个月内一次性结清。

  四、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商品砼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在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以及方量确认单(一次供货单)。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发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等费用。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二天,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商品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通畅,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3、甲方在商品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尚需浇筑的商品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商品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商品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商品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商品混凝土过程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12月xx日

  20xx年12月xx日

  20xx年12月xx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7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因在“高速公路TJ9分部”标段工程的搅拌站混凝土生产、运输及浇筑作业的需要,经与乙方就该工地混凝土运输事宜平等协商并签定如下混凝土运输承揽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运输范围及履行时间

  1、在“高速公路TJ9分部”标段工程作业区内,按甲方指定,乙方使用自备的混凝土罐车运送混凝土到本标段内各作业面使用。

  2、本合同履行时间:初步预计二年,从20_____年4月起至20_____年4月止;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订合同工期进行调整,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履行期相应调整。

  二、计价、结算方式

  1、固定运输单价:在本标段作业区内,运费为每立方米贰拾伍元(本价格为含税价格)

  2、运输计量:以甲方搅拌站开出的票据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数量为计量依据。

  3、结算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为主):

  ①本合同签订后至第一次支付运费期间,甲乙双方无预付费及保证金; ②甲乙双方在每个自然月的30日前对当月的运输费用对账结算一次,甲方在对账后5日内按比例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相应金额运输费;

  ③从乙方罐车实际运输作业之日起的6个月内,甲方按照当月对账总额的50%比例实际支付当月运费,剩余50%运费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从乙方罐车实际运输作业之日起的6个月后至本合同履行结束,甲方按照95%支付当月运费,剩余5%运费为履约保证金;

  ④甲方在本合同履行终结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95%的履约保证金,剩余5%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甲方在业主及施工方实际支付工程全款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清结。

  三、乙方应保证提供型号为8-12m3的罐装运输车辆2台进场运输作业,并在实际开展运输作业前向甲方提交该运输车辆的的合法运营手续(包括有效行驶证、道路运输许可证、二级维护、车船税等)、必要的车辆保险资料(生效的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合法的驾驶人员资料(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等)备查。

  乙方应保证现场作业车辆及雇请的车辆驾驶人员每月有28个工作日(每月保证乙方有2日车辆维护时间)及在每个工作日内有20小时能够随时听从甲方指派人员的安排进行运输作业,以保障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利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扣减相关运费并提前单方解除本承揽协议。

  甲方与乙方及乙方所雇请的全部人员均不具有劳动关系;甲方应为乙方必要的雇请人员免费提供住宿及停车场地,但甲方对乙方的全部人员及车辆不承担安保义务。

  四、甲方搅拌站将混凝土计量并交给乙方后,乙方应负责选择安全路线并尽快将混凝土数量交付指定作业点收货使用。

  如因乙方的车辆故障、事故、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混凝土浪费、损失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五、乙方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且并不限于如:混凝土运输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司机工资、人员保险、生活费、安全事故责任费及违章罚款费、税金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雇请作业的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有关车辆行驶安全规章制度并持合法有效的B级驾驶证及货车驾驶上岗证上岗。乙方承担履行协议期间内自行雇请人员的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交通安全责任及其他一切安全责任费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费用及连带责任。

  乙方自行处理解决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协同处理。

  乙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本协议自动解除并终止履约。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均应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一份交项目部留存;合同自乙方车辆进场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_(签字并盖章)

  乙方:(签字并捺印):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8

  供方(甲方)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多孔砖买卖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第二条:混凝土多孔砖质量要求

  1、混凝土多孔砖规格240*115*90mm;

  2、设计标号:MU10.0

  3、技术要求:BGS239-97◎

  4、抗压强度:五块平均值≥10.0,单块最小值≥8.0

  5、强度范围适应承重和非承重墙体。

  第三条:混凝土多孔砖价格

  1、本合同混凝土多孔砖数量合计总价_______元。

  2、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应按有关规定,赔付对方相应损失;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新罗区财政局综合业务大楼工程质量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原则:

  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监督管理下保质量、保工期,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二、 承包方式:包工(前后台)

  三、 包单价:前后台承包合计工资/m3。

  四、 计算方式:按实际混凝土方量计算。

  五、 承包内容:

  乙方应完成该项工程所有混凝土浇捣全过程和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⒈商品混凝土的场内装车、运输、浇捣、振实、整平及成品保护。

  ⒉浇捣混凝土所需施工道路的铺设、拆除、道路模板及脚手架等的清理回收、保管。

  ⒊零星混凝土的浇捣工作:下料、搅拌、运输、浇捣、振实、整平及清理工作等。

  六、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规范精心组织施工,按国家工程质量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要求,乙方施工质量经公司工程管理部检验二次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请乙方退场,未付的工程款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下列要求实施:

  ⒈严格按甲方通知的配合比下料,按时限规定拌料,确保混凝土拌和均匀。

  ⒉混凝土浇捣应按甲方或现场施工员安排的顺序进行,服从指挥,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在浇捣混凝土过程中,不得破坏模板,如发现违反规定,影响钢筋、混凝土及线管的质量问题,甲方将给予重罚。

  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振实、振平,如出现少振、漏振造成蜂窝、麻面、孔洞等缺陷,每处罚500元外,乙方无条件派人修复并赔偿甲方材料损失。混凝土楼板的表面平整度(+8、-5)及无脚印等,表面色泽一致,如出现梁柱等漏振、漏插,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⒋各分项工程验收时,现场带班人员应在场参加,验收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人员不到位,一次罚款200元整。

  七、 工期: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计划工期,合理组织劳力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进度计划组织劳力进场施工,甲方除有权另行组织劳力进行施工外,另按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500元整。

  八、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⒈乙方进场人员应自行办好外来人员各种证件(如暂住证、婚育证、劳务证等),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员不许上岗操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法规、法令,违法的经济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建筑法及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凡发生盗窃、酗酒、随地大小便以及家属带小孩进入工地等现象,均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重罚,所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工地凡动手打架、斗殴者每人次罚款500元整。

  ⒉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有进场人员应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不接受教育、违章作业,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违章未造成损失,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施工所需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⒊乙方若随意浪费甲方的材料,则按该材料价值的十倍罚款。

  ⒋各班组人员在施工时应注意安全,若因乙方自行造成的事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付款办法及工程结算:

  ⒈每月15日至20日按前月完成工程量的85%计算(基础混凝土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60%计算),经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签字后,财务预支生活费。封顶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本幢所有混凝土量的90%,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100%。乙方在工地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均在当月结算付款中扣回,特别条件下(如春节或节日)在工程需要时须无条件服从工地需要,如不服从,工程尾款作为违约金罚款。

  十、乙方应积极派工保证配合工程中所需的零星点工和突击性的点工工作,其点工工资按师傅工40元、小工30元计算。

  十一、乙方必须保证班组带班人员常驻工地,保证通讯畅通(使用手机电话),每发现带班人员不在现场一次罚款100元。

  十二、乙方工人均在施工现场以外自行安排住宿。

  十三、本协议工程不得私自转包他人,违反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予以结算。

  十四、其他约定:

  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存一份,乙方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⒊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清往来账务后自行失效。

  十五、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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