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双方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2-02 14:48:25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双方合作协议书集锦五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双方合作协议书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双方合作协议书集锦五篇

双方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重庆市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倪维斗院士

  为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在以“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的合作,在甲乙双方前期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在重庆市同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重庆同方院士专家工作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1. 研究目标:

  面向建筑环境与工业过程中用能环节的整体节能技术。

  1.2. 技术内容:

  以乙方提出的“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

  1.3. 合作方式:

  1.3.1.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研究方向、科研课题。

  1.3.2. 甲方提供科研场所、科研经费。

  1.3.3. 乙方按照3.1、3.2款的要求保障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撑。

  1.4. 合作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供不少于500万元的经费供乙方进行以“多能源协同多技术耦合”技术架构为核心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综合利用方向的应用型节能技术研究。

  2.2.甲方为乙方及乙方委派的科研人员免费提供在渝期间的食宿条件。

  2.3.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组件不少于10人的技术开发团队协助乙方的科研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乙方原则上每年寒暑假来院士专家工作站驻站工作,驻站总时间不得低于1个月。

  3.2.乙方同意派1名清华大学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博士后担任院士专家工作站首席科学家常驻重庆同方院士专家工作站,沟通甲乙双方的工作,具体领导技术团队进行科研工作。

  3.3.乙方同意清华同方派驻的专家技术团队协助乙方进行应用型节能产品的开发工作。

  四、成果分配

  4.1.产权归属:

  4.1.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一完成单位,乙方的单位为第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名单排序方式进行。

  4.1.2.论文发表: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已论文形式单独或联合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1.3.专利申请:甲方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单独将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请专利。礼盒申请专利时,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发明人排序将按照“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4.2.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拥有。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5.1.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5.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5.3.执行协议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5.4.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5.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5.6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其他

  6.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6.2.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双方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申请***(填写国家部委或上海市委办)的***计划,项目名称为***,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二、经费分配

  三、成果与知识产权归属及分享

  1、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在各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另一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其他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

  3、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 20xx年X月XX日

双方合作协议书 篇3

  第一章 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1 本工程项目名称: 万元人民币。

  1.2 经过双方协商,双方投资款从入帐之日起按银行计息方式计算利息,月利

  率定为2%。利息计算日未超过三个月的资金实时结算本息;利息计算日超过三

  个月的资金每三个月结算利息,如果超过三个月未结算利息,则未结算的利息

  计入投资款本金。

  1.3 本工程项目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股份比例占 %;

  乙方股份比例占%;

  1.4 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追加投资。业主所支付的工程

  款,应优先按比例支付甲、乙双方的投资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

  况需动用资金,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1.5为了工程的顺利完工,如投资者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

  者另一方可以筹集资金到位,双方应共同承担利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章 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

  2.1 该项目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如下

  2.1.1 该项目的机械设备调用、管理及现场施工安排由主管,甲、乙

  双方共同辅助管理;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由 谢绍恢 主管。

  2.1.2 该项目的会计日常工作由负责

  管理。

  2.1.3 施工相关材料等方面的采购、验收和保管由双方委托派工人管理执行;

  采购当天应经双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入库记帐。

  2.2 管理人员的选用、待遇

  2.2.1 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管理人员的聘用、工资待遇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3 材料采购及其他

  2.3.1 在该项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单价、数量、采购等情况应经双方共同意

  确认后方可进行。

  2.3.2 在该项目工程中所需聘用的施工工组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3.3 合作双方应即时沟通工程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互相积极配合、保证工

  程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章 利益分享和风险承担

  3.1 利润、风险分配

  3.1.1 该项目的利润、风险分享承担标准为在扣除该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后,

  按照占股比例分享承担。甲方分享承担 %;乙方分享承

  担 %。

  第四章 其 他

  4.1 资金和管理

  4.1.1 该项目的各项资金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需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

  支付。

  4.1.2 该项目的工程进度往来款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跟踪落实,并存在开立专

  用帐户上,专款专用。

  4.2 出纳与财务管理

  4.2.1 出纳每月应将编制好的现金流量表、财务收支情况表及支出预算给财

  务,并随时接受合作双方股东的银行资金查询,以便安排资金投放。

  4.2.2财务每月月底应将编制好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存货日记帐及

  相关的凭证提交给合作双方股东,并经双方股东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最

  终双方决算分配利润使用。

  4.3 合同争议与免责

  4.3.1 该项目在合作中必须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

  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

  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应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2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的重大调整,人力不可抗拒,如地

  震、台风、战争、属于免责范围。

  4.4 本协议生效、终止及其他

  4.4.1 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管理制度、票据等作为本协议的一部

  分。

  4.4.2工程结束后,如有后续工程甲乙双方不愿合作,在本次施工中采购的设

  备、机械、材料等,双方协商折旧价款后按投资的比例分摊,分配。最

  后利润分配在工程项目全部结束后,付清所有工人工资、材料款、上缴

  税金等才可分配。

  4.4.3 本协议在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决算和收回工程保修金,同时内

  部费用核算确认无争议及投资利益分享后终止。

  4.4.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合作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

  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年 月日

双方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xxxx限责任公司

  乙方:银行

  为了完善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担保行业整体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和银行贷款抵押资产变现难问题,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促进企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围绕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的合作,应以自愿与合法为基础,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控制风险、讲究效益、探索发展、稳健经营的原则,并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合理分担风险的前提下,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甲方愿在全省范围内为乙方对符合贷款和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服务,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为信用保证,而非抵押保证或质押保证,甲方有权选择一般保证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在全省范围内积极为甲方推荐信用良好、资信等级高的贷款客户,促进甲方业务的开展和降低甲方担保风险。

  第五条信用担保对象的范围为在我省注册的各种类型企业和各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应遵循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和全省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符合全省产业发展规划的、能扩大财政税源、安置就业以及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项目。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条信用再担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范围内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凡是单笔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贷款项目,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担保的贷款项目,担保机构须向甲方申请再担保,按照甲方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再担保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再担保责任,乙方按照与担保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可开展授信再担保业务。在贷款担保中,甲方委托乙方在约定的限额贷款内,自行决定担保机构,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或在履约担保中,担保机构在甲方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担保项目,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七条信用担保合作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操作规程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对甲方同意担保,乙方同意借款的项目,甲、乙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

  甲方可委托乙方开展授信担保业务。授信担保额度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但单笔授信担保额度,每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第三章担保额度与风险承担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责任实行总量控制,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管理试行办法》,甲方承诺对各担保机构提供的再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30倍;对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10倍,以上两类担保责任合并计算。

  第九条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仅对乙方贷款本金进行担保,同时实行比例担保。原则确定:再担保项目,甲方、担保机构、乙方按4:5:1的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担保项目,甲方、乙方按9:1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具体担保比例按照《再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存入一定数额担保保证金。

  二、甲方对乙方推荐的'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业务项目有审核的权利,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有权利不予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将符合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担保机构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贷款。

  四、对乙方推荐的符合担保条件的贷款,甲方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再担保或担保。

  五、甲方提供的贷款担保方式以具体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六、在贷款到期6个月后,借款企业仍未偿还乙方银行贷款本金,属担保贷款,由甲方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属再担保贷款,由担保机构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甲方按《再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担保机构代偿通知书向担保机构履行再担保代偿。

  七、甲方应定期对被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及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被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致使资金流失(损失)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应及时与乙方贷款银行协商提出预防风险的措施。

  八、双方同意甲方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法人登记及年检手续、验资报告、管理制度、报表、税务登记等)后,不需每笔担保再提供同类资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担保明细表和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及审计报告。

  九、甲方承诺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协调、促进全省各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共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贷款再担保、担保有复审的权利,对不符合乙方有关规定的,有权利不予提供贷款。

  二、乙方将符合贷款基本条件、风险较小的贷款担保项目推荐给担保机构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

  四、乙方愿意给予甲方再担保、担保贷款以规定范围内的最大便利。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业贷款成本。乙方对甲方的存款给予优惠利率,比照银行同业存款利率执行。

  五、乙方应按规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包括定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对未能履行贷款合同规定义务的企业,乙方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企业尚未使用的贷款。在贷款将要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在甲方对具体项目的保证期间,发现受保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出现有关重大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

  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六、乙方承诺当受保企业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时,乙方应于逾期日起1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催收或办理贷款展(转)期手续。贷款逾期时,乙方愿意给予担保机构和甲方6个月的追偿宽限期,期满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本金,乙方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向担保机构或甲方提交代偿通知书,并分担《担保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风险。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业偿还乙方贷款后,乙方承诺积极配合担保机构和甲方共同对借款企业进行追偿。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诺将及时准确的把所掌握的信用信息提交给甲方。乙方承诺自觉配合执行甲方对再担保、担保项目设置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日常检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据甲方具体情况给予贷款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协议为基本合作框架,对再担保与担保业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整,经双方协商相应调整本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条款修订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陕西省xxxx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双方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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