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随笔作文(11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随笔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随笔作文1
今天,我读了《佐贺的超级阿嬷》。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洋七先生与他的外婆一起度过的那八年时光。在物质缺乏的时代,作者从外婆身上感受到的,是乐观的力量。
外婆的一生经历贵族的光彩和失去丈夫后独自抚养七个子女和一个外孙的艰辛。在生活的巨大落差面前,乐观的态度让艰苦的生活变得快乐,她说:“穷有两种:穷的消沉和穷的开朗。我们家是穷的开朗。”于是,在贫穷的日子中,作者一样感受到了幸福,这也许便说明了前言中的“幸福不是金钱左右的,而是取决于你的心态”,正是乐观的心态带来了幸福。 作者洋七先生曾是作为棒球特招生进入棒球强校广陵高中,怀有成为职业棒球手的梦想,但却在高二时因伤未能如愿,极大的失落中,他选择去闯荡天下,应聘歌手、汽车修理工、出租司机等职位一一失败。乐观的心态又给了他力量,从跑龙套做起,终于成为喜剧泰斗。
任何时候都能开朗乐观的孩子与"欺负事件"无缘。如果被别人说到痛处比如"肥蛋"、"穷光蛋"等,你或许会受到伤害,但是,以前的孩子具有将这些难堪转化为笑声的开朗与坚强。 "穷光蛋!""你说什么?如果不服气,你也做做看呀。你想做穷光蛋还做不上呢。"
外婆给我们的,便是这样一份精神财。
读书随笔作文2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己是自卑的。优柔寡断、临阵退缩的事在我身上都发生过。我害怕失败,害怕当众讲话(但是私底下和熟悉的人话又很多)。朋友说我谨慎认真,我却知道这是没自信。根据阿德勒的看法,培养对外界而非自身的兴趣、合作和社会化的能力,确实是超越自卑的好方法。比如用真心去和同学朋友交流合作,在她们身上获取正能量和自信,让自己不至于过度自卑。
阿德勒说自卑有三个主要的来源:身体缺陷、娇纵和忽略。虽然阿德勒提出这三个原因也与他自身的经历有关,但无可否认,这三点至少是造成自卑的原因的一部分。前两个对我来说不符合,最后一个有可能。
从我懂事起,我的母亲很少夸奖我,在我看来从她嘴里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如何如何的优秀,我是如何如何的不行,这可能就是对我一些优点的“忽略”吧。而且我有一个非常优秀,聪明,逗人喜爱的堂姐,中考全市第一,高考保送,大学毕业公费到美国读博,从小到大她都是家里所有长辈引以为傲的人。我就感觉自己像一只丑小鸭,在某一段时间还会在心底想着,为什么这样一个优秀典范会在我们这个大家庭,不过这个想法只是暂时的,因为堂姐对我特别好,她也确实是我学习上,生活上,为人处世上的好榜样。而且幸好我有一个明事理的爸爸,他从来不把我和堂姐一起比较,他总会发现我的优点,鼓励我,让我不至于成为一个极端自卑的人,还算是个有着正常心理的人吧。
读书随笔作文3
这三章是《草房子》的最后三个章节,分别是白雀(二)、红门(二)和药寮,是对前面内容的延续和总结。
白雀(二)讲了蒋一轮老师和白雀分手后发生的事。蒋一轮虽然对白雀很有好感,但由于白雀父亲的反对,以及白雀自己的不坚持,让他们之间最终没有谈成婚事。蒋一轮通过介绍和一个陌生的女人结了婚,白雀仓促认识的镇干部因为太抠门,而没有被白雀父女二人认可。
红门(二)讲了杜小康一家因为杂货铺掺假失去了信誉,因为他父亲的大意失荆州,而让一大船货物沉入水底。他们倾家荡产,过上艰难的生活后,杜小康的父亲并没有向命运屈服,而继续发财梦想。他们父子二人养起了鸭子,经历了很多的艰苦困难:狂风、暴雨、孤独、忧伤、疾病、寒冷、饥饿……虽然杜小康一家仍然一贫如洗,最后连两个红大门也被摘下来还债。但曲折的经历给了杜小康宝贵的财富,他的自己挣钱的计划仍在继续着。
药寮这一章令我印象深刻。桑桑得了病,可能会失去生命。但是他的父亲并没有放弃对生命的希望,坚持给他到处找医生看病。他们的这种对生命的坚持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回想我们自己,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祖国的蓝天下,没有生活的辛苦,没有疾病的困扰。我们只有好好学习、勤奋向上,才能不辜负父母、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读书随笔作文4
高尔基说:“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个假日,我得到一本《三国演义》,一看便一发不可收拾。我用心地读着,犹如身临其境,那烽火连天、狼烟四起的三国时代,真令人惊心动魄!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翻开《三国演义》,首先印入眼帘的便是这首开头诗。《三国演义》中塑造了许许多多有血有肉、血气方刚的英雄,如刘备、曹操、孙权等人。在这些有血有肉的英雄中,我最敬佩的便是蜀国丞相诸葛亮。
书中,有关诸葛亮的英雄事迹数不胜数,火烧博望坡、三气周公瑾、空城计、智料华容道、火烧赤壁……包括我们五年级语文课本中所学的《草船借箭》,无不令人对他的神机妙算、料事如神赞不绝口!
诸葛亮是如何做到一开口便是一条妙计呢?难道他是一两天就学成的吗?当然不是。人家诸葛亮也是普通人,不是神仙,他也需要学习,且他非常热爱学习,熟读各种古书。他一得空就手捧书籍观看,每天深夜仍在挑灯夜读,正因为这样,他才修成正果,成为乱世中足智多谋、才华横溢的学霸!
回到现实中,我们能看到这样一个场景,许多同学们整天喊着想成为学霸,结果又做不到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学习,以为认真学个一两天就可以了。一到考试,考不好后又怨天尤人。
从诸葛亮身上,我悟到,修仙不是一天两天修炼成的,学霸也不是一蹴而成的,凡事都贵在坚持,只有坚持不懈地努力,才会有所收获,才能成为真正的学霸。
读书随笔作文5
喜欢翻开书本时的那股墨香味。
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一缕书香,看亲情如灯,悄无声息的照亮我们生命里的每一个角落,直至我们潸然泪下;品人生如棋,在无常的生活中抱一颗平常心,在平凡事中领悟到蕴藏着的深情……喜欢看的书有许多,小说、散文、诗歌、童话、漫画、历史、科技、神话,都是深受我的喜爱。读小说,我在曲折蜿蜒的心路上行走;品散文,我在诗意的天空自由飞翔;看漫画,我在幻想的世界放声大笑;学科技,我在科学的天地畅想未来。在书的芳香中,我成长着,快乐着。
喜欢杨红樱轻松幽默的写法,喜欢她笔下那聪明机智的吴缅,调皮捣蛋的马小跳,小大人似的路曼曼,善解人意的冬阳,喜欢他们的善良勇敢,喜欢他们的敢作敢当,喜欢他们的率真可爱……喜欢秦文君贴近生活的语言,喜欢她笔下那出口成章的才女林晓梅,喜欢那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贾梅,也喜欢那嘴硬心软的哥哥贾里。喜欢的作家还有很多很多,伍美珍,郁雨君,商晓娜……书是街灯,读的书多了,心中的路也就宽阔明亮起来;书是路牌,在你迷茫是为你指引方向,为你采集一路芳香;书是驿站,任你在这放松心情,谛听时代的足音,追寻生命的履记。书不会说话,却无时无刻不在与你的心灵对话;书不会行走,却时时刻刻催促着你的思索……。
在充墨香的文字里,我行走着,成长着,快乐着!
读书随笔作文6
当你打开五彩缤纷的图书,你便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传奇动人的小说,美丽优雅的诗歌,引人入胜的童话,发人省醒的寓言那美丽的图书会让你爱不释手,那美丽的图书会让你为它而着迷。记得学校图书室第一次对同学们开放的时侯,我走进崭新的图书室看到成千上万套的,各种类型的图书,我惊呆了。我选了选,每本书的内容都风趣动人,各有特色,让我目不暇接。我该选哪一本书看好呢?就在我为这烦恼时,十本《世界童话名著》映入我的眼帘,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连忙拿下了一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里面有调皮、可爱的匹诺曹和他的伙伴经历的种种遭遇;能在空中飞行、机智勇敢的救助伙伴们的彼?得潘;六次航海历经坎坷的辛伯达历险记;爱丽丝奇妙的梦境游记都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到了快放学时,哥哥和妈妈来叫我,我才慢慢地从童话美妙的世界中苏醒过来。记得还有一次,我在家呆闷了,就找了一本科普读物来看。这本书的内容真是丰富多彩呀!咦!书里面UFO的事件让我停止了往下看的脚步。
UFO是怎么一回事呢?我带着这个难解之谜继续看着。突然妈妈叫我:“快去弹琴,琴弹好了才准看书。”“我正看到精彩之处呢?”我心里嘀咕着去练琴了。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琴弹好了,终于又可以去看书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呀”!我兴高采烈地来到书房。咦?我的书怎么不见了?突然我看见哥哥手里捧着一本书。我仔细一看,这不是我的书吗?怎么办?我灵机一动,有了!我又拿了一本童话书说:“哥哥,快来看呀!”哥哥连忙跑过来,我一把抓住我的书抢了过来。哈哈,哥哥上当了!我拿着书马上又看了起来书就像财富一样,只要日积月累,越看越多;知识在我们心中就会越来越多!
读书随笔作文7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小说家德·亚米契斯所写的`一本描写少年生活的书籍。书中描写的是四年级小学生恩里科身边发生的各种感人的故事,他与我的年龄相仿,但我们的生活环境却有很大的差异。书中的人物经历着贫穷和战乱,但又处处变现出淳厚、朴直和友爱的品德。书中的“爱”表现得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致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
阅读《同窗》这一节内容,我学到描写人物要抓主要特点的写作方法,同时也感受到同学之间拥有一份纯真平凡而又朴素的友爱,应当好好珍惜。
<爱的教育>小练笔:
陪伴我四年之久的同窗好友很多,我们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亲密无间,下面我就为你一一道来。
谢翔宇是我们班的大个儿,他的身材高高的,瘦瘦的,脸色白皙,爱好运动,常与我和睦相处。赵子轩是我的铁哥们,每天坚持写日记,据说他写的日记本堆起来都有一尺多高。我俩一起当过科学课代表,不过因为失职被老师撤掉了。有一点我们俩很像,就是话特别多,经常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老师说我们是班里顽皮孩子的代表。
我们的班长秦敬军,长得俊俏,机灵活泼,成绩优秀,做事干脆利索。别看他的个子矮小,可很有号召力,在班里说一不二,很有威信,我们十分敬佩他。
再说说姜峰吧,那可是我们班跑的最快的同学。他的眼睛炯炯有神,脸颊乌黑发亮,走起路来步伐矫健,散发出健康向上的气息。每当运动会来临,他都会在赛场上大显身手,像一匹飞奔的骏马,奔驰在操场的跑道上,为我们班增光添彩。
这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同窗好友。
读书随笔作文8
这几天,有太多想写的文字,可时间真的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
想着时间是海绵中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可有时等你终是在夹缝中挤出时间,适才灵光一感的美妙文字,此时却不一定能大驾光临,虽写,却总点不同的韵味。
有一阵子,我甚至想出了随身带纸笔的方法,在公交车上,在任何可以让我动笔写字的场所,当脑中有灵感闪过,我就拿出纸笔来记录,当然,这样的行为很自然地引起过路人侧目。我的专注力不够,在外界目光的影响下,总是有些动摇。
而每当脑中有美妙的灵感闪现时,当我铺开纸笔,想要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时,却发现下笔写出的文字是那般的苍白无力,丝豪描绘不出心中的真实炫彩。
我陷入深深地自省中,渐渐地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太少了,正如杨绛女士说的,書读的太少,想的太多。
書读的太少,而即使少量的書,阅后却不懂思考,那从書中汲取的营养更是少的可怜。
我开始丰富自己的阅读量,却也为读什么書而困惑。
现在的鸡汤書,鸡汤文章太多,简短又易饱,闲暇时光,很容易就被这些“鸡汤香味”给勾了去,当然,其中的正能量肯定是有的,但是总觉得是零星的碎片阅读,打了鸡血之后,用的也比较快。
后来看到一段话,大意是说,看整本的著作的好处在于,書中的全体框架,结构,思想,逻辑,是值得我们慢慢地琢磨,推敲的,而不是一篇小文章,简短,消化快,其实忘性也快,而一本好書,我们花了更多的时间,跟着作者在文字中畅游,跟着他的文字逻辑思考,一本好書所带给我们的是不一样的感受。
读書,读好書,不仅读小文章,也要读大部头。
读书随笔作文9
俗话说:“读不尽的世间书,走不尽的天下路。”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知识和乐趣,让我在浩瀚的书海中自由地遨游,像个小婴儿一样吮吸甜美的乳汁。书伴随我长大,仿佛它已经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它是我的小老师,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回到家它会认真地给我复习功课;每当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不明白,回到家它会帮助我一起学习。
它是我的小伙伴,每当我因为一些事情被爸爸批评,它就会给我讲一个笑话,来逗我开心,这时我就会捧腹大笑;每当我一个人无聊没事做的时候,它就会跑过来找我玩,我来到书柜,找了一本《格林童话》,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它还是我的…….
我爱读书。有一回,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只见桌子上有一张纸条写着:“帆帆,今天爸爸妈妈有事,桌子上有钱,你自己出去玩,中午自己去饭店吃饭。”我心想:啊!太高兴了,我终于不用爸爸妈妈管了,自由地去玩吧!我兴高采烈地乘着公共汽车来到新华书店看书,一看就会粘上,时间似乎过得非常快,不知不觉之间已到了中午。就在这时感觉自己饿了,但是我看见了一本非常喜欢的《中国未解之谜》,我非常想买。可这只有二十元钱,这可是午饭钱呀!我犹豫不决,最后终于禁不住这本书的诱惑,快步走向收银台。
我爱读书,是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它可以把人从无知变为天才;它可以带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驶向那无限广阔的知识海洋。
我爱读书,是因为它可以使我开阔视野,增长知识。
读书随笔作文10
梦里的落花,春过的初夏,干净阳光的笑容,我都想一一送给你。
三毛说:“送你一匹马。这匹马,当然,是养在心里,梦里,幻想里的那种马。”海子又送你一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林徽因也将那美好无比的四月带到你的身旁。
仿佛我手中捧着一本书,我就得到了清晨升起的日光、新绽开瓣儿的花、一杯温热的开水,这些美好——皆是执笔者所赠的祝福啊。
翻开书页,淡淡的书墨香缠绕身旁,看着别人的故事变成一个个有趣又生动的字体从纸面上跃入眼中,情不自禁,又深陷其中,“醉里颠蹶,醉里又有分别。”好像我就是那故事中的主角,也在云里穿梭,在林里漫游。
坐看灯火阑珊,笑叹世事无常。他们的人生就是一个个传奇,却又平凡简单。我喜欢的一位作家刘墉先生曾说过,白日工作完毕,家人也都睡了,在夜晚的时光里,他喜欢一个人写写毛笔字,作几笔画,看本好书等等,他称这些自得其乐的时刻为“以求不负我心。”倒也喜欢三毛《简单》一文中的“我爱哭的时候便哭,想笑的时候便笑,只要这一切出于自然。我不求深刻,只求简单。”所以我痴迷——在这些文字里找寻着心心念念的自己。
心似万丈迷津,遥亘千里,在重重雾霭中自渡,在不断变化的情景中游走,无问西东,只问自由。也愿做一个虔诚的执笔者,爱你所爱,为你祝福。
读书随笔作文11
寒假里我读了《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被自己认识的朋友——贫寒而贪财的曼纽尔偷卖给了别人,途中经过多次转手交易,最终到了北极,成为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
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巴克野心勃勃,觉得狗队的领头狗应该是自己,便与斯皮茨发起了正面冲突,还经常去报复它,但也尝到了弗朗索瓦鞭子的滋味。
最后巴克打败了斯皮茨,成为了狗队的领头狗。当巴克长途奔波而奄奄一息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死后,巴克的野性瞬间爆发,伴随着来自荒野的呼唤,巴克走入了狼群,并成为了狼群之首。
从这本书中我感受到巴克非常有责任感也非常忠诚。它的责任感体现在它为了主人弗朗索瓦和佩罗,努力完成自己的任务并将其做到最好和在上任领头狗斯皮茨杯自己打败后,把那些胡作非为的狗进行管教,最后让它们完全服从自己和两位主人的命令;它的他的忠诚体现在桑顿和黑伯顿发起冲突后,桑顿被黑伯顿打了个晕头转向,巴克见状,马上与黑伯顿打了起来,还咬破了他的喉咙和在野外时巴克必须看到桑顿的帐篷里的火光灭了以后,才安心地回自己的洞里睡觉。
我们的人生跟巴克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应该勇敢的去面对,并努力地去做,就能够战胜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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