豺的一生作文(精选20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豺的一生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豺的一生作文 篇1
《混血豺王》主要讲诉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只名叫白眉儿的雄豺,在一位名叫阿蛮星的主人家生活,他的父亲是猎狗,母亲是豺,一次偶然的机遇让它们生下了白眉儿。混血的白眉儿有一身雪亮的皮毛,有一手高超的捕猎技巧,还有一个矫健的身体,被誉为“犬中之王”。
狗和豺是天敌,这两者的混血注定着他的这一生不可能风平浪静,在被主人家的老黑狗使诈让自己被赶出家门后,投靠了死去的母亲的家族——埃蒂斯红豺群,好不容易加入了队伍,自己却被豺王夏索尔排在最末等,当了“苦豺”。
两年过去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白眉儿在群的地位越来越高,甚至当上了豺王,在他的管理下,这个埃蒂斯红豺群进进有条,不愁吃不愁喝,照道理说,新豺王应当把原豺王咬个半死,以免后患,可是白眉儿没有这么做,反而好好善待夏索尔。
一天,夏索尔开始怀疑白眉儿是不是正宗的豺的血统,正好阿蛮星路过此地,他便把阿蛮星抓住带回了骷髅岩(豺们经常出没的地方)夜晚,白眉儿趁其他豺都睡了便把阿蛮星放走了,夏尔索把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放走阿蛮星时阿蛮星也认出了白眉儿,白眉儿把路堵死了,意识阿蛮星回去不准带猎人,要不埃蒂斯红豺群就完了,阿蛮星意识到便答应了。
可他不守信用,还是带了猎人,把什么都毁了,阿蛮星用枪打着白眉儿,猎狗蜂拥而上,撕扯着他还没冷却的身体......
这告诉了我们其实动物也有情有意,它门好心救了我们,而人类却反目成仇,到咬一口恩人,这完全的体会了一个动物的心声,表达了他们所不能表达的仇恨、冤屈,以及发自肺腑的感受!
豺的一生作文 篇2
豺给人的印象永远是阴险狡诈。贪婪无比。但它们并不是这样的。
豺一般以群为单位,一个群有二三十只到四五十只的豺。它们一般会配合捕猎,非常团结。除了饥荒时期迫不得已,和众豺争王时的,它们是绝不对自相残杀的。
豺身形娇小,个子,形体和狐狸差不离。但豺跳高十分拿手,一只年龄四岁的大公豺可以蹿到六到十米高。它们基本毛色棕红,身上会有乌云状的黑斑,那一大块斑上还会有星星点点的白斑。远远望去,就像身上披着一块发霉,开始长菌的黑羊皮。
豺是肉食动物,它们喜食兔子、野猪、山羊等动物。有时,也吃一些甘蔗、玉米、鱼等来换口味。
豺一般在四———六月繁殖,当繁殖季节到来时,它们会以家庭为单位分散。当小豺可以吃大豺吐出的半消化的肉糜时,它们才会逐渐回豺群的领地,组成一个豺群。
豺都会居住在较大的山洞里,当众豺外出捕猎时,会由一只年老的母豺来看管淘气的小豺。
豺的一生作文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有关母爱的书籍,它的名字是《红豺》,它是由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有两只健康、活泼、可爱的豺崽,这两只豺崽令它幸福、开心,但好景不长。一只母灰狼害得它家破豺亡,两只可爱的宝贝死于非命。火烧云几乎天天诅咒母灰狼死掉,苍天似乎也觉得它很可怜。
有一天,那只吃了它孩子的母灰狼带着两只狼崽,结果自己误入猎人的捕兽夹,火烧云刚好看到这一幕,心中一阵痛快。诅咒成功了!但它还是不解恨,见到母灰狼带的两只狼崽,它咬死了其中的一只,把另一只带回家。结果下起了暴雨,它们依偎在一起,火烧云动了恻隐之心,不忍心再伤害这只可怜的狼崽。从此,开始含辛茹苦的抚养仇人的后代狼崽甜点心,它曾经也犹豫过、悔恨过,因为甜点心,火烧云放弃了自己百里挑一的丈夫。但是它实在无法忘记狼崽那天真的面容。在这一刻,狠毒的心变成了无私的母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结果痛失前腿。尽管是这样,甜点心长大以后,为火烧云捕食猎物。为了火烧云,赶走了能让甜点心存活下来的伙伴。火烧云也用自己的智慧和伟大的母爱创造了一个奇迹,用坚定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为了给甜点心拥有一片安宁的天空,与牧羊犬同归于尽。火烧云用自己的生命和爱延续了仇人的后代!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的震撼住了,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竟然还有这般情感,这就是母爱的力量。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像冬天里的毛衣,母爱更像山间的溪水,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汇成浓浓的母爱。
豺的一生作文 篇4
我拼命地逃着逃着,后面不时传来的犬吠让我的神经高度紧张。“快,抓住那匹豺,它的皮毛可值不少钱哩!”我不敢回头去看那两个贪心的坏人和他们带的狼狗。哼,看这狗的模样,一副忠于主人的样子,跟我们豺还不是一个种族的吗?
我的亲人全部丧生在了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下,无一生还。有的被子弹穿过脑子,流出了白乎乎的脑浆,哀嚎着;有的被子弹射过肚子,拖着血淋淋的肠子,继续奔跑,但是最终被站立着的裸猿捡了去;有的是苦豺,它们完全被后面的犬吠声吓破了胆,被穷凶极恶的猎犬们四分五裂,惨不忍睹;还有……万恶的裸猿啊,你们不配被称为人类,你们不配自诩为地球的主宰,你们不配将地球上的动物赶尽杀绝。你们怎么能忘恩负义呢?忘记地球是怎样培育你们的吗?你们还不是靠她才慢慢进化的吗?
这些裸猿,为了中饱私囊一而再,再而三地猎杀我们豺。他们的子弹,比我们的腿还快,子弹是飞过来的,我们怎能与它匹敌呢?如今,豺族只剩下我一个了,我的父亲、母亲为了掩护我,为我抵住了裸猿的追杀。父亲假装死亡,瘫倒在地上,猎人很开心,以为父亲被乱枪射中,又怕父亲是诈死,远远地补了一枪,父亲没有料到裸猿的这一手,不明不白地去见豺阎王了。母亲自愿撞到了枪口上,在她临终的那一刻,她口吐血沫地呦呦啸叫:“孩子,快走,走得越远越好!”我潸然泪下,在母亲的注视中,穿过红土坡,逃进树林。母亲这才合上了双眼。我看见,万恶的裸猿走了过去,将母亲拾起,骄傲地背在了身上。
我继续逃着,猎狗的血盆大口快咬着了我的尾巴。“砰——”子弹像只小精灵一样从我身后的裸猿手中飞出,我尽量地躲开,但我左腰上的一撮毛烧焦了。裸猿不死心,又和他的同伴发了两发子弹,我躲过了其中的一个,但另一个穿过了我的脖子。
我觉得好想睡觉啊。后面的猎狗拖着我的身子,邀功似的快速向主人奔去。我疲惫极了,血不停地流出来。我再也忍不住,沉沉地睡去。
豺的一生作文 篇5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片草原上生活着一位身材高大的狮子王。他神态严肃,饶有国王之威风;鬃毛飘逸,亦有王子之俊俏。
一天,狮子王抓住了一只豺,正准备拿豺裹腹。豺连忙求饶说:大王,您今天真英俊啊,心态一定很好吧,那就放了我吧!狮子可不会听他的,板着脸说:别拍马屁了,我英俊有什么用,先填饱肚子再说。说着便把豺按在地上。豺可吓坏了,顿时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往下落,整个身体都匍匐在狮子王的脚下,双腿也不停地颤抖。过了好一会儿,才敢开口说话:大王,你就饶了我吧,从今天开始,我每个月送来两头鹿给您。狮子王的利爪按住豺,心里便盘算起来:每个月有两头鹿,好像不够我吃。便威吓道:两头鹿太少,每月五只!豺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愣愣的答应下来。
从此,豺每月都定期抓五头鹿给狮子王,自己只能吃些小狐狸、小野兔。
每天早上它都静静的埋伏在草丛里,今天也是如此。它正流着口水,望着那只正在散步的兔子,等待着兔子靠近。说时迟那时快,兔子刚靠近草丛,豺便一跃而出,狠狠地扑在兔子身上。它张开血盆大口,用它尖利的牙齿不停地撕咬,不多会儿,可怜的兔子便咽了气。
时间飞逝,一年转眼就过去了。现在的草原上已经没有鹿,豺不知道该送什么给狮子王,便每天躲来躲去,不再到狮子王那去。
狮子王觉得不对劲,气呼呼得去找豺问个清楚,豺再一次被狮子王抓住了,这次运气可没有那么好。狮子王按住它的脑袋,轻蔑地笑道:你杀了太多生命了,今天轮到你了,你还是考虑怎么办吧!豺低垂着头,毫无反抗之力,最终命丧狮子王口中。
豺的一生作文 篇6
大家知道四大恶兽吗?没错,那就是豺、狼、虎、豹。其中,豺位列四大恶兽之首。
豺是一种犬科动物,体型比狼略小,豺长着一身棕红色的皮毛,可以帮助它们御寒。豺的四肢又细又长,身体精瘦精瘦的,像几天没吃东西似的。同狼一样,豺也是一名速度快、耐力好、智商高的“猎人”。
豺智力发达,常常把食草兽玩得团团转。它们有时长途奔跑,把猎物累得口吐白沫,有时又追围堵截,围住猎物,而且,除了“美人计”,“三十六计”豺几乎都会用。
同时,豺性情凶猛顽强,富有与猎物周旋到底的精神。当遇到强敌时,豺还有一个绝招,这绝招似乎是老天对豺体态娇小的一种补偿:几只豺在猎物前面假装扑咬,吸引猎物的注意力,这时,一只经验丰富的大雄豺会趁猎物注意力分散时偷偷绕到猎物后面,一爪捅入猎物的肛门,掏出肠子。这样,不论你是脾气暴躁的野猪,还是彪悍的野牦牛,最终都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肉了。也正因为这一阴招,即使是老虎、豹子,都会尽量避免和豺发生冲突。
现代人都十分憎恶豺的“掏肠阴绝”,不过这一招却很实用,否则豺在森林中恐怕就成了其它食肉兽的美味、食草兽的“出气筒”了。因此,我们的祖先英明,根据豺的习性,造出了“豺”字。而“豺”的“豸”是兽的意思,也就是说,“豺”是指有才能的兽。由此可见,豺在我们祖先眼中地位不低!
豺因体型娇小,无法与熊、虎、豹、狼等大型食肉兽对抗,也极难对付大中型食草兽。为了成功生存,豺采用群居的生活方式。豺群中成员之间等级明显,有威风凛凛的豺王,有美丽的豺后,还有打猎的骨干——成年公豺和母豺,这些都是受豺尊敬的角色。当然,也有“敢死队”——“苦豺”。所谓“苦豺”,就是指在豺群遇到危险时挺身而出掩护它们逃跑的老豺,也只有豺群中才有这个特殊的角色,其它动物则没有。遇到危险,其他动物只顾各自逃命。而豺群遇到危险时,会团体作战,分工明确。好一个豺军陆战队!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动物园中有一个有趣现象:喂豺时一星期只让豺吃饱六天,饿豺一天。当然,这可不是虐待豺。因为据研究报表明:野生豺的捕猎几率并非百分之百,一星期中至少有一天吃不上东西,豺对此早已习惯。每天让它吃饱,反而会让它们过早地死亡。
丰富的经验,聪明的头脑,超强的体力,顽强的性格造就了豺——这天生的杀手。
豺的一生作文 篇7
在大多数人的心中,豺是邪恶的象征,因为它们很凶猛,也很残忍,豺还有一个很“特别”的捕食技能——掏肛门。正因为这项技能,豺在人们心中又多了一个下流无耻的“面纱”,这也是豺在人们心中不好印象的主要原因,但我不这样认为。
我心中的豺很团结,每群豺至少有十几只,多的甚至有上百只。豺的关系和人类差不多,分为上、中、下等。特别是苦豺,因为苦豺,豺才能在很难捕食的秋冬季节中生存下去。豺是因为它们很团结,所以它们成为了连老虎和大象都要谦让三分的动物。它们有规则、讲秩序,尊老爱幼,这也是它们处在食物链偏上的原因。
有人会说,豺它们很凶残呀!可在我看来不是,豺虽然凶猛,但你不觉得豺凶猛得很勇敢吗?它们凶残是为了生存,它们可以勇敢的攻击大狗熊,这也是为了生存呀!大狗熊是一种比豺还要厉害的动物,但秋冬季节这种食物寥寥无几的生存环境让它们足以跟狗熊对抗,这是许多动物包括人类都无法做到的。这让豺在我心中又多了一份威严感。
猴子会爬树、大象会用鼻子喝水,兔子会挖地洞……每只动物都有一项属于自己的、别的动物学不到的特殊技能,豺就会掏肛门,但一只豺却无法完成这种任务,所以它们已经想出了对策——一两只优秀的大公豺吸引猎物,另一只豺跑到猎物身后,然后悄悄的扑上去掏猎物的肛门。这种方法虽然下流,但也很有用,等肚子里的肠子出来了后,即使公牛也活不了几分钟。
现在大家知道了豺的优点了吗,它们凶猛但勇敢,下流但团结,所以并不是你们想象中那么邪恶的。
豺的一生作文 篇8
最近,我阅读了沈石溪的《红豺》,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母爱的感人故事。
狼和豺本来是死对头,可母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杀害它豺崽的凶手的遗孤——狼崽甜点心。本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候补食物的意思,但是与甜点心相处久了,竟有了逐渐深厚的感情。火烧云甚至不惜生命,去与眼镜蛇搏斗,还能不管不顾自己的那条美丽的,重要的长尾巴,冒着危险,把甜点心拉上岸。还因为甜点心,放弃了精心筛选的新郎。某一天,因为舍不得吃甜点心,火烧云壮着胆子去村寨捕食,不仅忍臭钻进粪堆里,还差点搭上了性命。还在一场和狗熊的搏斗中,痛失前腿,惨遭鹅欺。最终,火烧云用惨重的代价,换来了甜点心和甜点心的孩子们的安宁。看完这本书,我已经声泪俱下,被火烧云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
当我读到“村寨逃生”这一章时,心里酸涩苦辣都有。难以想象,火烧云冒着生命危险去村寨捕食,甚至忍着恶心和臭、脏,钻进肥料堆里,要知道那可是有各种屎尿,黑泥烂草组成的,简直是各种排泄物的大杂烩,还受了重伤,而这一切都可以避免,只要它吃掉甜点心,可它没有这样做。这一章,最让我最难忘,我要为火烧云的大爱点赞!
这时,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妈妈,想到她为我所做的点点滴滴,对我无微不至地关心和无私地付出。母爱,是多么伟大啊!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浓浓的母爱,将来要尽全力回报!
豺的一生作文 篇9
我近来迷上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的动物小说总是那么有魔力,就似一块磁石,不知不觉中把你吸进书中去。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红豺》一书。这本书籍,是关于豺的,关于生命的,关于母爱的。
在人类字典里,豺和狼总被组成一个词汇,豺狼豺狼,好像它们是两群狡猾凶残臭味相投的好朋友一般。但其实,它们是死敌。豺的体型介于狗和狼之间,许多习性与狼相似。然而,在动物界中,体型、习性等方面越是相似,它们就越是死对头。今天我咬你一口,明天我反整你一下……这就是豺与狼的关系,几乎是完完全全的冤家。不过一般情况下,豺见到狼都会望而生畏,因为豺的体型与扑咬能力都逊色于狼。
本书主角,母豺火烧云,她的幼豺丧命于狼腹,待那匹狼死去后,火烧云收养了敌人的遗孤——甜点心,本想养好再吃掉它,却日益与甜点心有愈来愈多的情感,最终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一片安宁的天……
火烧云最开始只是因为无人陪伴和想让甜点心做候补餐才收养死敌的遗孤,日子越来越长久,火烧云对甜点心的母爱也越来越浓。它也曾割舍过、狠心过,但没用,它胜不了心中那奔涌的母爱,复仇的熊熊火焰转眼化成万般柔情的疼爱。火烧云当然知道,这种行为逾越了豺族一向的规定,但它无法忽视甜点心的依恋亲昵。在无比的纠结中,在准备为实现自身价值时,火烧云才终于明白自己是一直爱着甜点心的。
跨越种族的爱,火烧云用生命谱写了万分难得的母爱之歌。有过后悔,有过难过。为狼崽受伤,为狼崽放弃精心挑选的伴侣,火烧云曾想过,这样做是不是太不值,但心头那万分强烈的特殊的情感征服了它。
读到这里,我为之一震。母爱,是这么强大啊!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好好珍惜眼前道不明说不清而又浓烈的母爱吗?
豺的一生作文 篇10
“呦呦!”从一片深深的沼泽地旁,传出威严的豺王叫声。这是埃蒂斯红豺群的豺王洛索,它的身材硕大,犬齿锋利,豺爪强劲,能一下把野牦牛给抓死。“呦呦。”豺群的二把手番茄答应着洛索。整个豺群慢慢的向羚羊一家走进,也怪这三只羚羊,好端端的非跑进埃蒂斯红豺群来,而且还非撞上豺王洛索在的时间。“嗷嗷。”洛索下达了扑击的命令,羚羊一家是必死无疑的喽。“咩咩。”躲在母羚羊肚子底下的小羊羔害怕的叫着,可它这一叫,却让豺群增加了想猎杀它们的感觉。“咔”的一下,羚羊一家的脖子已经被洛索给咬断了,整个豺群所有的豺都蜂拥的前去抢夺肉块,不管男女老少。“呦呦呦嗷!”洛索严肃的叫了几声,顿时豺群都不叫了,安静的等着什么。洛索从岩石上跳了下来,叼起三个糯滑的内脏和三条长长的羊肠走到石洞里,慢慢享用。等洛索叼去了内脏和羊肠,所有豺才前去抢夺肉块。
“嘶。”一条名叫蓝耳尖的母豺叼去了羊羔的肋骨,走到草堆那去休息。一条名叫火炭的大公豺“咔”一下从众多豺的嘴里抢到了一条肥肥的羊腿,叼起走到了一块草地上,喜滋滋的啃食着。整个埃蒂斯红豺群一副食物丰收的的景色,所有小豺老豺母豺公豺都吃的饱饱的,羊肉一点都没剩下。洛索知道,整个豺群可以6天不吃饭了。这时,一条名叫黄狐的小豺朝洛索哆哆嗦嗦的走来,“呦呦”的叫着。洛索晓得,这是大公豺番茄和母豺莉莉的心头肉,心爱的儿子。洛索轻轻舔了舔黄狐,然后把黄狐推到了父豺番茄怀里。洛索现在什么都不想做,它在等待着明天。明天就是豺群所有幼豺成年的日子,也是豺的发情季。洛索又开始思念薇薇了,那是它洛索的妻子,豺群的王妃。薇薇给它洛索生了2只健康可爱的宝贝,但都因为那可恨的达达狼群,可爱的宝贝没了,连妻子也没了。但是,达达狼群被整个豺群98只豺们给啃食完了,连幼狼都没剩下。但一想到自己幸福美满的家庭被破坏了,洛索还是气得牙痒痒。洛索很想知道,明天,它会在得到一个像薇薇一样的妻子吗?能再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吗?一切,只有明天才能知道答案。
智力问答:1、埃蒂斯红豺群的二把手是谁?2、朝洛索走来的小豺的名字是什么?谁的孩子?3、洛索的妻子薇薇被什么狼群给杀害了?4、抢到羊羔肋骨的母豺叫什么?想知道答案吗?就请仔细阅读上文吧!
豺的一生作文 篇11
神秘的大自然生活着许多动物。每一种动物都有不同的习性。下面我要介绍一种动物——豺。
豺分布较广,我国的东,西,南,北面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属于保护动物。豺的体型与一般的家狗相似,尾巴蓬松,体毛大多是深棕,有点偏红。因此,云南山民把它们称为豺狗,而内蒙古的牧民则把它们叫做红狼。豺和狗,狼同属犬科。但比狼小。再强壮的大公豺也比最瘦弱的母狼矮了半个肩胛,属于大自然食物链的中端。而金背豺,银背豺更是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银背豺最大的特点就是从颈椎到尾根的毛是银白色的,体毛也比其他豺柔软。
豺一般是成群出现。小规模的豺群可能是十几只,而大的豺群则能达到几十只。豺群由一只体格强壮的大公豺带领,这只大公豺就叫“豺王”。豺王的宝座可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有句话叫做一切雄性都是地位的角逐者。可以这么说,一切豺王都是踩着前一任豺王的血登上宝座的。而逊位的豺王幸运的会被贬为“苦豺”。下场悲惨的则会被逐出豺群。所谓“苦豺”,就是遇到猎人的陷阱或者危险的猎物,都要由苦豺上前试探,下场我就不多说了。豺王会找一只忠诚的,不会对自己王位构成威胁的大公豺当帮手。可见豺王宝座对于豺来说的重要性。
豺群捕食的大多是食草动物。豺群先找好一个埋伏地点,看到成群的食草动物,打它个措手不及,突然从埋伏地点蹿出来。这一下,不会全部豺都出动,剩下的一部分豺抄近路,跑到前方拦截惊慌失措的猎物。当猎物走投无路的时候,豺群便会施展犬科动物的拿手好戏——咬断猎物的喉管。这里有一点必须要说明,豺群一般盯紧一个猎物,从心理上击溃它。如果豺遇到大型食草动物,无法制服的话,豺们就会使出杀手锏——活掏猎物的肛门。这个方法听起来很下流,但对豺来说却很实用。豺狼虎豹,豺名列四兽之首,可见人们对豺的憎恶,掏肛门这种行为大概也是造成豺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言归正传,这个杀手锏也要讲究技术。首先,由几只豺从正面吸引猎物的注意力,然后一只经验丰富的老豺或一只出类拔萃的大公豺趁机从猎物的后方跳上猎物的臀部,然后用一只前爪拨开猎物的尾巴,另一只前爪伸进猎物的肛门捣鼓,弯钩状的指爪一旦抓住了肠子,就会马上钩出来,任你是多强壮的动物,就会马上倒毙。豺在进食时也有规矩,豺王享有优先进食权,豺王没进食,任何豺都不敢进食。另外,豺王吞食糯滑可口的猎物内脏,有时候也会分给自己的帮手。豺的发情期在春季和秋季。在这段时间,大公豺们都尽可能地展示自己优秀的狩猎本领。母豺们找配偶一般都找“忠诚”和“伟岸”型的大公豺。所谓“伟岸”,就是指身体强壮和狩猎本领出色的大公豺。豺最大的天敌是人类。另外,豺是具有领地意识的动物,它们的一片领地非常广阔。一旦有陌生的同类或其他食肉动物侵入了它们的领地,个个都会变成拼命三郎。
因为豺与狗,狼同属犬科,不知道的人遇到豺恐怕很难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豺是缩小的狼。这就要看你的经验了!
豺的一生作文 篇12
幽幽的风吹过,而此时的埃蒂斯红豺群一片生机勃勃,发情季使得每条大公豺体内的荷尔蒙急速上升,今天刚刚成年的各位小豺——哦不,应该是大公豺们也都开始了争偶。洛索冲到大草坪上,紧追一只狗獾。狗獾也不是好惹的,急了反咬你一口。这不,洛索身上被咬出了一道印子。洛索“滋”的一个跟头,把狗獾咬死了。洛索叼起狗獾沉重的身躯,去引诱美如花的母豺们了。它洛索刚刚站到它的“宝座”上,就有7条母豺顺着香味过来了。洛索昨天刚刚查过整个豺群的豺数,共是284条豺,刚好每条大公豺可以从8条母豺中选一条母豺做自己亲爱的伴侣。洛索盯着这七条母豺,仔细想着它们是否有不良记录,它要自己的骨肉健康成长。第一条母豺叫烟花,尾巴闪烁如夜空中美丽的烟花。一年前与一条名叫黑黑的大公豺生下两条幼豺,在一次狼患中丢弃幼豺自己逃命,回来时自己一点点伤都没受,当时把它洛索气坏了。这种母豺不能用。第二条母豺叫蓝水晶,半年前与番茄生下三条幼豺,个个宝贝都长得健壮。在一次猫患中勇敢战斗,保护住了三条幼豺的命。洛索很看重蓝水晶,蓝水晶就成了候选人。第三挑母豺名叫蓝耳尖,年轻风骚,未有过生育记录,蓝耳尖也成了侯选人。第四条母豺叫农农,一生下来就丑陋无比,曾与一条名叫弱弱的公豺生下了2条幼豺。幼豺先天不足,出生没几天就夭折了。这个母豺不能要。第五条母豺叫黄鼬,苗条年轻,未有过生育记录……从这七条母豺中,洛索选中了蓝水晶、蓝耳尖、黄鼬、冰冰,它仔细再想想,冰冰腿是有一点点瘸的,于是把冰冰排除了。
经过几天的观察,蓝耳尖成了它洛索的王妃。一个星期过后,蓝耳尖怀上了洛索的骨肉,每天洛索都要给蓝耳尖一些好吃的食物,以保证健康。
豺的一生作文 篇13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的精神粮食”。是的,阅读可以让我们增长知识、开阔眼界,让我们成长。所以,一本好书,更是可以指引我们前进,陶冶我们的性情,让我们更上一层楼。书,是一位无声的老师;好书,更是一位无声的好老师。我心中的好书就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
这本书中讲述作者沈石溪和向导强巴在草原上碰上了一群金背豺,它们的领头是一个脸上带有刀疤的母豺。强巴看到后一心想把它们置于死地,作者沈石溪后来才知道那匹领头豺脸上的刀疤是强巴以前和藏獒雪娇,在一场搏斗中,雪娇为了保护强巴却被那一群豺咬死了,因此强巴决定要报仇,强巴和沈石溪想尽办法把这群金背豺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人们都欢呼庆祝,整个村子都沸腾了,却不知道灾难悄悄地降临了。红毛雪兔疯狂繁殖,红毛雪兔啃了又啃,村民们想尽了办法,也无济于事。美丽的尕玛尔草原上出现了,大块大块的土地,农民的牛羊个个瘦骨嶙峋。向导强巴决定和沈石溪一起去把金背豺请回来维护草原的生态平衡。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草原是牛羊生存的基础,牛羊是牧民的食物来源,红毛雪兔的啃食破坏草原植被,而豺是红毛雪兔的天敌。保护豺就是保护草原,保护人类自己。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们要和动物和睦相处。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我们不能刻意地捕杀某种动物,因为每个动物都是对大自然和食物链有作用的。比如像《狼和鹿》的.故事一样,这些人们大量捕杀狼,鹿大量繁殖,结果植物都难逃厄运,大地露出的枯黄也在一天天扩大。最后灾难终于降临到鹿群头上。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人们特意要保护鹿,但成了破坏森林的“罪魁祸首”。人们特意下令捕杀的狼,却是森林的保护者!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要修复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家园,用平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类道德的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和动物世界。我们要从小树立良好的生态道德。动物是有灵性的,我们应该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生命的权利。
成功的道路是用书籍铺出来的。我觉得好书有一种力量,能够触动我的心灵,能够让我的灵魂震撼,能够让我深深地思考。
啊!与好书相遇乃幸事;有好书读则幸而有幸矣!
豺的一生作文 篇14
爱子之心,天下父母,有谁能没有呢?夕阳的余辉下,映射出一缕缕亲情的温暖,子女从幼儿时与父母嬉笑玩耍,到青春期的反抗叛逆,再到成年后遵守孝道,父母都看在眼里,埋在心里,如同太阳照着地球,太阳是位慈母,燃烧着自己,普照着万物生灵。
然而,爱总是会过度的。始皇赢政爱天下,严刑酷法,遭来山东豪俊亡秦族之灾;水想给鱼儿一个明澈透亮的环境,反而使鱼群游走。而世间的父母,总想把财富积累起来,留给子孙后代,但留财无异于留豺。
林则徐曾写过一副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时,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时,则增其过。父母过度的溺爱孩子,只会酿成大祸,试图帮助蚕蛹里死命挣扎的蚕,会发现,破茧后却化不成蝶;试图将茁壮成长的谷物长高,会发现,须臾后已坏死衰亡,留下自己的财富,而使子女不懂得艰苦奋斗的重要性,只会产生连锁效应,如同森林里燃起的大火,从一株烧到一片,害死一代又一代。
僅痒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反复地教化孩子才应是父母给予孩子最宝贵的东西,至使子女不会小财而大遗,若是不教其人之根本,再多的财富也可以是弹指一灰间;若是从小教其做人之道,便可以贻养天年。
金钱会使聪慧的人也变愚钝,父母之财又何异于嗟来之食。不是由自己亲手挣来的便会肆意挥霍,莫非是要子女提前进入老年生活吗?为自己的目标、志向而奋斗着的子女们,得到了大笔财富,又有几个人能不因此懈怠的呢?
隋唐之前,科举是不存在的。达官贵人位世袭,至使其后代皆愚昧无知,一国皆由一些蠢人掌管,又何为一国呢?所以改朝换代,变化之快,不及周朝八百年之久,也不及唐宋繁荣昌盛。留财,真的有必要吗?
前不久网上一则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八旬老人患癌两年不住院,为女儿存下105万元,我不认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子女的财富应该靠自己的双手打拼,而不是靠父母的遗留。如此下来,终有一天会有梁惠王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的抱怨。
所以说,留财无异于留豺。父母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则不应该是财富上,而是精神文化上。
豺的一生作文 篇15
石洞内暖和极了,一家十六口挤在这里,让这个石洞充满家的味道。和往常一样,洛索腹部的那个“王位”依然由幽幽占据,剩下的幼豺则都躺在蓝耳尖怀里。洛索轻轻低下头,向幽幽毛茸茸的脑袋舔去。幽幽抱着洛索的爪子,甜蜜蜜的进入梦乡。是的,向幽幽这样的幼豺都喜爱睡觉,梦田,是它们经常去的地方。洛索歪着头,靠在一块钟乳石上,睡着了。蓝耳尖低下头,躺在红波身上,也睡着了。
“呜呜!”一阵云豹的叫声扰乱了洛索一家的美梦。洛索和蓝耳尖“呼”的一下站起来,把幼豺都叼到了石洞内部的位置,以保幼豺们安全。“咕噜咕噜。”云豹不止一只,这,是一对云豹夫妻!云豹凶残无比,即使是五条成年大公豺也难以打败一只云豹。而现在,就蓝耳尖和洛索两条成年豺,还要对付一对云豹夫妻,怎么打得过呢?蓝耳尖向云豹肚子那儿望去。呦,这是两条饥饿的云豹,正在寻找果腹的食物,正巧闻到这里有幼豺鲜嫩的气味,想来捉一条幼豺去吃。洛索“嗷嗷“的朝云豹吼去,以增强威严。云豹也不例外,向洛索”咿呀咿呀“的吼去。洛索不忍了,向云豹使劲扑去。它自己知道,多等一秒钟,宝贝的危险就增加一点。雄云豹和洛索抱在一起使劲撕咬对方的脖颈,蓝耳尖则与雌云豹相互扑去。过了二十分钟,雄云豹体力耗尽,不再跟洛索打了。雌云豹也是同样。云豹夫妻逃跑了,洛索和蓝耳尖赢了。洛索愤愤得向云豹远离的背影后去使劲叫去。洛索与蓝耳尖跑回洞穴,仔细端详小宝贝有没有受伤。”呜?“洛索发出一声疑问。因为,洛索发现幽幽不见了!洛索焦急地开始想有没有可疑身影进入洞穴,但是,它想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到有可疑的身影进入洞穴。到底是谁盗走了幽幽?洛索担心死了,幽幽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忽然,洛索听到附近有幼豺喝奶时的呻咛声,和母豺舔吻幼豺的声音。附近除了有番茄一家没有别的家庭,而番茄它们家是习惯下午喂奶的呀!现在才中午呢!洛索越想越奇怪,于是洛索偷偷地爬到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一个究竟。
洛索简直要惊呼,这条母豺身下竟躺着七条幼豺!洛索很清楚,在埃蒂斯豺群中,除了它洛索一家之外没有别的豺家庭生出了七条幼豺。洛索定睛一看,呀!那不是幽幽吗?还有之前说是被盗了的幼豺黄圈等幼豺。这真是一条邪恶的母豺!洛索忍不住了,一下子冲过去,把母豺扑倒在地,使劲啃咬母豺腿部等地方。“呜呜呦呦!“母豺一直在向洛索求饶,而洛索一直不留情面。”呦!“母豺使出浑身的劲也没能把洛索推掉。幽幽在一旁看着父亲决斗,激动地”咿咿“叫。母豺被洛索推到地上了,洛索两只前爪使劲抓住母豺的后颈皮,让母豺转过脸来,它洛索要看看,什么样的豺脸是这样的败类。母豺转过脸来,洛索又吃了一惊,这条母豺是患了先天性怪病,不能怀孕生子。但是,这母豺长得很漂亮,所有大公豺都爱向它献殷勤。洛索按捺不住自己,它也去舔了舔母豺的脖子。
这一舔不重要,重要的是被谁看见。洛索这一舔,刚好被蓝耳尖给看见了。蓝耳尖冲上来,咬住洛索的一只耳朵,使劲的咬,咬出了两个大打的血孔。洛索愤怒至极,而当它看到咬它的是它的妻子,它也像蔫了气的气球那样,灰溜溜得向蓝耳尖走去。蓝耳尖不理睬洛索,而是直冲幽幽,亲切地舔吻幽幽。幽幽很爱被自己的母亲舔吻,享受极了。母豺的名字叫露露,但是,它可不是像露珠那样温和友善,而反正每次雌雄战争都是它挑起的。露露向洛索靠去,羞得洛索脸红。蓝耳尖愤怒的冲洛索辱骂。
豺的一生作文 篇16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许久不能平静。
故事主人公红豺火烧云,心里本知道豺和狼是天敌,它自己的孩子也是被狼咬死的,但火烧云却含辛茹苦的养育着仇敌的遗孤——甜点心。它犹豫过,也悔恨过,但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度的复仇火焰花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他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故事情节很激动人心。我被火烧云的慈心而感到震撼,我被那不是亲人而胜似亲人的情感而震撼,我被那强大的母爱而震撼。从中我也悟出了一个道理:豺和狼是天敌,然而它们却做了母子,它们走到了一起,而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类,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呢?
当然,谁都会有仇恨,包括我。上幼儿园时的一幕,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是一个下午,全班的小朋友玩着游戏等待着父母来接,一个女陔还邀请我与她一起玩,我欣然答应了。然而过了一会儿,她却忽然伸出了手,朝着我的脸抓了一下,我当时完全吓傻了,只觉得脸上火药辣辣的疼,接着便觉得有什么液体在我的脸上流了下来,一摸是血!当时我很想哭,可我不敢,我怕她再挖我,我只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而她却好像什么也没发生,我很气恼,因为她这一抓,让我的脸上留下了一个永久的痕迹。换谁谁都会生气,谁都会对她生起仇恨感,之后我不再理她。上学了,我们分开了,我暗自庆兴。之后虽然没见过她,但对她的仇恨却没有减。看完这本书之后,我便觉得虽然这世界上不可能没有仇恨,但或许消除仇恨、和平共处,会比恨之入骨要好吧?
或许一个人没有了仇恨,它会变得乐观,或许一个国家的人没有了仇恨,这个国家就会国泰民安,或许整个世界的人没有了仇恨,这个世界就会更加和谐,变得更加美好。
豺的一生作文 篇17
老豺王落晨无奈地走在辟静的幽谷小道上,远处传来豺群那尖锐地欢叫声——它们在欢呼着新的豺王的诞生。
而原来的豺王,也就是落晨它自己。是的,它被那只现任豺王打败,不过,它十分的幸运,并没有被那只豺咬死,而是负伤逃走了。
落晨十分的不甘心,想当年,它可是高高在上的豺王呀,那可是何等的威风,而现在,他是何等的落魄呀!可是它老了,一个豺在年轻的时候不管多么凶猛,也抵不过时间的流逝。是啊,落晨老了,比不过那些正在黄金年纪的豺了。
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上,此时正是下午。落晨感觉到了很强的饥饿感——是啊,它从早上到现在一口食物都没有吃。虽然它的捕猎能力大大下降,但是它的捕猎技巧和经验仍没有变。忽然,一阵微风缓缓飘过,落晨闻到了许多马鹿的气味,它微微一笑,寻着这阵气味飞快地奔去。
寻着这阵气味,落晨来到了一个小树林子里,透过树叶,它看到一群马鹿都在河岸边饮水,而且,这群马鹿暂时没有发现它。
落晨猛得冲出树林,马鹿群也立刻发现了它,惊慌失错地逃跑。最终,落晨抓住了一头小马鹿做为它的午餐。
落晨开始兴致勃勃地吃着小马鹿,突然,一阵气味随风飘来。这只老豺猛得站了起来,目光死死地盯着这阵奇怪的气味飘来的方向。
突然,一个草丛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三只野狗蹿了出来,围绕着落晨转圈,那几双贪婪的眼睛盯着那头吃了一些的小马鹿,也盯着落晨。
落晨厌烦地看了一眼这些丝毫不讲道理的强盗,但还是无奈地叫了几声,告诉野狗们这头小马鹿归它们了。本以为有了小马鹿的野狗会放它离开,没想野狗们并没有离去,还不怀好意的看着落晨,落晨一惊:还到它们还想把自己吃了?
它看着这些强盗,绷紧肌肉,随时准备着与他们开战。野狗们互相看了一眼,同时扑了上去。落晨躲开了一只野狗的攻击,但是感觉腿部传来了剧痛,它回头一看,一只野狗正死死地咬着他的腿。猛然,另一支野狗也扑了上来,锋利的锐爪朝它的脸部打过来,落晨感觉世界有一半黑了下去。
在这些强盗的猛攻下,落晨已经遍体鳞伤了。落晨用它的独眼看着野狗们,突然下定了决心,叼起小马鹿就跑,野狗们在后面撕咬着它。
落晨来到了一个悬崖,后面是万丈深崖,它把小马鹿扔了下去。一只野狗气急败坏地向落晨冲了过来,落晨一躲,它就跌了下去,它凄凉地叫声令悬崖中的小鸟纷纷飞了起来。
剩下两只野狗愤怒地盯着落晨,一只野狗又扑了上来,落晨一闪,来到它身后,使用豺的绝技——掏肛门。顿时,那只野狗直接倒在了血泊中。
落晨看向最后一只野狗,来到了它身边,它们对峙着。落晨先动了,向野狗扑过去,野狗也毫不畏惧,在天空中,它们头撞头,落晨吃痛地退了几步。野狗猛地扑了上来,想将落晨推下悬崖,落晨被打飞了出去,一只爪子死死地抓着悬崖的一小部分。那只野狗走了上来,用利齿朝落晨的爪子啃过来。
落晨在心里赌了一把,拼命地用爪子摁着悬崖的一小部分。野狗走了上来,“咔嚓”一声。落晨一只爪子断了,但悬崖的那一小部分也断了,那野狗顿时脚底打滑,差点跌下去了。落晨冷笑一声,另一只爪子朝野狗的脖子挥去,野狗感觉脖子上一阵剧痛,与落晨一起跌了下去。
血,染红了悬崖。太阳最后的余光,照在落晨身上,血与光在悬崖之间,落晨那金灿灿而红艳艳的坟墓在日暮闪烁着辉光,绚丽无比。
豺的一生作文 篇18
寒假结束了,回顾一下,在这个寒假里,小书虫我自然也读了一本好书《刀疤豺母》,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扣人心弦,让我爱不释手。
说到这个故事,还得从豺群咬死了一只猎狗开始,强巴有一只心爱的猎狗,名叫雪娇,当他目睹他的爱犬被豺群杀害后,便和豺群结下了血海深仇,尽管后来刀疤母豺带领豺群不断妥协,求饶,可强巴丝毫不动摇,硬是将豺群逼出了森林,可这一举动同时也破坏了生物链,不久后村里便闹起了兔灾,可想而知,接下来便有了人请豺归山,那令人哭笑不得的事。
我读完后,既钦佩刀疤母豺的聪明机智,又为人们能意识到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重要性而感到欣慰。首先刀疤豺母之所以叫刀疤豺母,顾名思义,这只母豺的脸上有一个刀疤,这个重要角色,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饱经风霜,老谋深算。果然,这只母豺岂止是聪明,脑袋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当面对人类企图将幼豺关起来,引诱豺群上钩时,她没有带领豺群飞蛾扑火般冲向陷阱,而是将罪魁祸首断尾公豺交给人类;当面对人类逼迫,她没有负隅顽抗,而是知趣的不断退让;当豺群将作者和他们的仇人强巴围住时,她并没有被复仇的火焰烧坏了脑子,而是对我们网开一面,希望人类和他们友好相处。就是这样一只母豺,不禁把动物的智慧展现的尽致淋漓。
这让我感触到,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的低级生命。事实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样愚笨,动物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会分辨是非。因此,我们要尊重动物。不要去可以破坏生物链,不管是狼,豺,万物都是互相克制的,如果生物链少了一块,结果只会适得其反。所以,不要再虐杀动物了,不要让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赋予他们真正平静安宁的生活吧!
豺的一生作文 篇19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童话书,我都放在一边,不太喜欢看。一直延续到我上小学。老师也经常告诉我们读书的好处。可是我看书的积极性还是不大。自从我看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大大提高了读书的兴趣。它把我领出空旷的田野,来到动物的森林之中。
今天,我看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红豺》,有一个词叫豺狼,人们误认为豺与狼是好朋友,可是在动物世界中,豺和狼习性相似,使它们成为竞争对手,用一句话说,“有豺就没有狼,有狼就没有豺,豺和狼是不共戴天的敌人。”故事中的一只母豺生下了两只小豺,一只母狼经过它的领地把两只生性活泼的小豺都咬死了。母豺悲痛欲绝,一次偶然的机会,那只母狼被捕兽夹夹中腰部,奄奄一息了。正好母豺经过这里,发现了母狼的两个小狼,怀着报复心理,咬死了其中一只小黑狼,那只小黄狼长得可爱,母豺没有把它咬死,怀着矛盾的心情,每当它决定咬死小狼时,可是看到小狼撒娇地往它怀里拱,一种当母亲的自豪感涌上心头,母豺一次次地放弃了自己咬死小狼的念头,并错过了最佳的求偶机会,最终用乳汁把小狼养大了,小狼在母豺病残时对母豺不离不弃,最后,母豺为了救小狼,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读到这里,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动物和人都是一样的,都是有感情的,母豺深知把小狼养大,就多了一个敌人,但是它还是百般呵护小狼,并放弃了繁殖自己后代的机会,义无反顾地把小狼养大,在它临死之前,还默默地祝福小狼能找到幸福。让我特别感动。母爱是没有界限,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
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令人敬佩的,她们舍弃了自己休息时间,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孩子身上,只求付出不求回报。我们也要不辜负父母的期望,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父母。
豺的一生作文 篇20
暑假里我有幸阅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红豺》一书,收益非浅。
这本书故事很曲折,很吸引人。主要的情节是一只叫火烧云的红豺生了2只小豺,可是被一只大灰母狼吞食了,火烧云气愤交加,去了大灰母狼家,准备报复。巧的是大灰母狼被捕兽夹夹住了,动弹不得,火烧云成功地完成了报复行为。因为它没了孩子,所以把狼崽当点心带回了家。为了这个“点心”,它与猛兽搏击,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最后一点生命为“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空。
读了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红豺火烧云用生命延续了母爱之梦,虽然它犹豫过、悔恨过,但它无法逾越了种族的对立;虽然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它心中刻毒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人类应该理性思考。如此凶悍的狼能和豺走到一起,我们人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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