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代理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 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
(小写:US$ )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
地 址(英文):
联系人: _____________电话 : 传真: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一)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
(二)如追回欠款,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收取佣金比例为 %;
(三)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费用,由被委托人垫付;
(四)如被委托人赔付前从债务人处追回欠款,被委托人先按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应赔款额赔付委托人,然后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佣金、追讨费用和追回款收入;
(五)对被委托人赔付后产生的追讨费用,由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按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如追回欠款,佣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
(六)对被委托人承保责任范围内损失的未赔部分或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部分,追讨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如追回欠款,佣金也由委托人支付。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和买卖双方往来的重要函电以及委托人对案情的说明。此外,委托人还需填写英文《追讨委托书》 一份;
(二)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三)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
(四)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五)自本协议书签字后十五日起,委托人收到有关该债务项下的任何还款均为被委托人追回款;
(六)追回款应由债务人或被委托人的律师直接汇入被委托人帐户;被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一个月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委托人帐户。如债务人将还款直接汇往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应立即通知被委托人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在收到还款一个月内,将被委托人应得的追偿收入、已垫付的费用以及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应得的佣金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四、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如果委托人提供伪造的文件,或隐瞒事实,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签署还款协议,由此影响被委托人查明案情或影响追偿效果,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如果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五、生效时间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人自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 被委托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 与 的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____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16275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二.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专利产品一次性无痛导尿管在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三.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1.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2.市场保证金 为维护共同利益,确保市场稳定,乙方须交纳给甲方人民币万的市场管理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在三个月内返还乙方。
四.供货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1.保证金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2.供货方式:实行现款现货,款到发货原则。
3.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及时发货,并承担产品到达乙方经销区域前的一切运费。
4.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5.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串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1.甲方的权利
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2.甲方的义务
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2.2有责任向乙方按时、保质、保量提供产品。
2.3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维护其权威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在其分销区域内对产品推广有利的活动。
2.4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反馈的市场信息予以及时的研究、答复。
2.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集乙方共同讨论市场管理及销售相关事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6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授权区域内连续两个月未有拓展的重点____市和重点医院进行调整,调整区域和医院辰和产品经营权由甲方重新授权,并从乙方授权区域中划出。
2.7为规____市场,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而超出经营区域范围和渠道的窜货行为及其他有损于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退出窜货区域和医院。对恶意窜货行为(恶意窜货指向辖区外已使用辰和产品医院的倾销行为)需赔偿被窜货区域经销商的损失,同时按所窜货的数量每只产品罚款人民币200元,并有权视恶意窜货在100只以上者取消其地区经销资格及保留诉讼权。
2.8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3.乙方的权利
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的义务
4.1乙方提供二证一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许可证)。
4.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其经销区域内经销权不受侵害。
4.3乙方有责任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指标,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目标的80%或单月销售低于50%、三甲医院半年内无法开拓至50%的,甲方有权进行调整,调整的区域和医院由甲方重新授权。
4.4乙方有责任每月提供客户使用产品流向及相关资料,以便于甲方给予市场支持。
4.5如遇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需收回医院使用过程中的产品和医院相关科主任签名或经医院盖章的证明,并需经甲方确认属实后及时调换。
4.6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利益及产品形象,并在辖区内组织专业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对甲方的39;产品进行推广。
4.7乙方有责任及时反馈产品终端信息及竞争动态,服从甲方有关市场管理的规定,对市场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甲方共同讨论、研究处理方案。
4.8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跨区域进行任何销售和推广活动。同时,乙方在分销期限内不可同时经销与甲方产品性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否则均属违约。
4.9乙方有对经销区域内规____市场管理的责任,若乙方设立二级分销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如货物流向失控(窜货)、医院终端管理不严、乱定价等情况,均由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九.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
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因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
2、案由:
3、审理机关:
4、审级: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一般代理。
或者
全权代理,包括(选择项):
1、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2、承认诉讼请求;
3、提起反诉;
4、进行调解或者和解;
5、提起上诉;
6、申请执行;
7、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8、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 律师作为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 日内支付,甲方并同意在本委托事务完成之日,以实际实现的标的 %或 元整加付给乙方作为律师代理费。
乙方户名: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北京银行东单支行
账号:01090945000120105012138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办案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在乙方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翻译、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等费用;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4、上述办案费采取预付的形式由甲方预付乙方 元人民币,由主办律师分阶段持费用使用清单及开支的有效凭证经甲方审核确认,据实报销多退少补。
或者
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上述办案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办案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三条第5-7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___________律师、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_________行政诉讼案的第_____________审诉讼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_____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结止(判决、裁定或撤销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需另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
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
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甲方如依本合同
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
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委托人: 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与之间的 纠纷,现委托乙
方为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甲方委派 参加诉讼,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
1.2乙方及 律师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及 律师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
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1.3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1.4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委托事项为:【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2配合乙方为甲方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2.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2.4如甲方认为乙方能力无法完成代理事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达到乙方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费。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保证以律师行业要求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下的法律服务,并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迅速的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
3.2乙方保证对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到和获得的甲方未公开的资料或者情况承担保密义务,但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公布的除外。
3.3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单独建立档案。应当保管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应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复印件,如需使用原件,应履行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4.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证据准备情况、主要法律点分析、对方可能出现的抗辩、处理思路,案件处理目标、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项等。4.2代为起草和准备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书面代理意见、答辩意见、证据目录及说明、相关申请书等。
4.3审阅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材料,就本案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4.4代为出庭参加庭审,并就本案程序和实体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
4.5依甲方授权代为参加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
4.6代为签署、送交、接受及转送各种法律文书。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4.7根据代理工作的进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词以及案件总结等书面材料。其中,首次开庭前向甲方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并在开庭后三日内补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见。收到判决书、调解书或执行完结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案件总结,内容包括案件处理进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议。
五、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约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 普通/风险代理方式,具体如下:
5.1关于前期办案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①本合同签订后至本案终审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作为乙方前期办案费
用。
5.2案件处理过程中付费办法:
①经乙方努力,一审判决或仲裁裁决达 ,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②经乙方努力,二审判决达到,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③经乙方努力,再审判决达到,甲方应于收到判决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④经乙方努力,从被告处取得执行款的,则甲方应于收到执行款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5.3其他情况:
如甲方与被告方在诉讼/仲裁期间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于收到调解书及案件总结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
5.4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代理事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诉讼费、仲裁费、查询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调查及外埠差旅费、住宿费,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实报实销;其他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办公地区内发生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隐瞒与诉讼相对方的关联关系;
③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④丢失重要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
⑤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⑦未按时参加开庭;
6.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①乙方未按时领取法律文书;
②未按时提交给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各类法律文件;
③在没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未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案相关的会议。
七、通知和送达
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7.2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寄送达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八、争议解决
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员会对本合同争议享有管辖权。
九、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式作出或者经双方书面确认有效。
十、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有两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 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代理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委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鉴于乙方的艺术创作、导演才能和舞台艺术发展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演艺运营制作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的保证乙方在演出行业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为_____________舞台剧作品的全权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制作及运营代理
(1)代理乙方舞台剧演出作品的总体制作及运营。
(2)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剧场洽谈、票房合作、艺术投资、基金申报、合同谈判及签署等相关商务事宜。
(3)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的实际演出策划、组织创作、演员及主创团队或人员甄选、演出排练、演出执行等相关演出事宜。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演出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①所有商业性演出;
②所有非商业性演出及公益演出或展示;
③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④所有演出表演前的彩排、训练;
⑤涉及作品的片段展示或展演。
(4)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预算制作、费用支出、项目结算、利润分成等财相关务事宜。
(5)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所涉及的版权运营、交易、置换等事宜。
2、负责乙方因上述舞台剧作品而形成的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广告宣传及以营销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①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②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③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④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⑤广播、电视、电影等等载体;
⑥VCD、DVD、CD、BD及相关光盘载体;
⑦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媒体;
⑧微博、微信、视频网站以及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⑨舞台、剧场或其他表演场地;
⑩其他与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的相关活动或渠道。
(2)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舞台剧作品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3)广告宣传或营销推广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4)所在广告宣传、营销推广的相关内容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3、代理乙方因舞台剧作品而进行的相关表演培训、舞台艺术交流、艺术作品品鉴会、剧本朗读会等各类线上、线下活动。
4、法律事务代理
(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与以上代理内容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2)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3)签署本合同,则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以上代理事务所涉及项目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涉及的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5、行政事务代理
(1)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①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②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③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2)其他乙方任何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3)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家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1、乙方同意全部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乙方完全同意本合同内容,并补充授权代理事项:乙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3、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收益分配方面按照本合同中约定执行。如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对甲、乙双方经济利益产生冲突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重新确认。
三、名称和肖像
1、为了演出事务及品牌运营需要,甲方会根据合同约定中涉及舞台剧作品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与乙方协商确定其创作或制作过程中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作品名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的使用。
(2)乙方旗下工作室名称(原则上归乙方个人所有,但涉及本合同约定的相关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将视情况协助乙方进行运维和推广)。
(3)对自己代理经纪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代理公司。
2、肖像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获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的报酬。
3、本合同标的中约定的舞台演出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舞台排练、线上线下活动、演出现场等所涉及的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资料),按照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享有其相关权利。
4、乙方必须将所有合同中约定舞台剧作品的肖像(包括但不限于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类媒体形象照片、剧目作品舞台排练、线上线下活动、演出现场等所涉及的照片、图片、音频、视频资料)在一个月内陆续交于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及合同约定作品所有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5、合同期内,合同中约定的舞台剧作品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或个人行使。
四、名誉
1、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声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3、当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作品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5、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本合同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2)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3)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而与法律纠纷无关的相关资料。
6、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2)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3)甲方人为因素在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五、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署名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从乙方按照如下约定进行执行:
1、舞台剧作品:由甲、乙双方的共同投入创作和制作及运营,其作品的著作权(即版权)分别归甲乙双方共有:其中甲方占作品版权比例为_______%,乙方站作品版权比例为_______%。甲乙双方共同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2、乙方参与演出项目表演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3、乙方因自身拥有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由甲方全权代理。
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所涉及作品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所涉及上述作品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妥善解决。
六、乙方享有创作权、表演权,次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商业表演:舞台剧、声乐、影视、广告、礼仪等。
2、非商业表演:乙方宣传推广表演、形象推广的公益性表演、甲方正常的公关表演、其他非商业性表演。
3、合约期内,因乙方创作合同约定外的其他作品而形成的作品著作权,甲方在对其营销推广中可以按佣金比例提取收益。
七、著作权的报酬权
1、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报酬权。
2、乙方作为主要作者的身份的舞台剧作品,有权使用著作权作品中其所获得的比例部分并享有因此形成的经济收益权。
八、收益分成方式和代理费
1、在本合同标的舞台剧作品演出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约定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比例,扣除实际产生的运营成本后,对税后项目利润进行分成。
2、以上所提甲乙双方分成方式包括甲方为乙方代理的所有演出活动收益,但不包括乙方自己安排或联系的所有演出活动,若是乙方自己安排或联系的,乙方有权在扣除合同约定项目所需要的实际正常运营成本和正常利润外的超额利润部分进行提成,提成比例为超额利润的______%。
九、经济收益分配
1、经济收益包括收益分成方式和代理费,乙方因代理业务而获得的报酬,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经济收益。
2、全权代理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经纪代理事务,因本合同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停止,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同期间甲、乙联合创作制作的舞台剧作品,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影响约定的收益,舞台剧作品版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比例归甲、乙方所有,但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代理关系后,乙方因合同变化而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应该获得的报酬和经济收益归甲方所有。
(2)与舞台演出、影视表演、广告制作,合同终止的舞台演出、影视、广告制作、发行播映等正在进行或还没进行,形成的收益不受甲、乙双方签署的本合同约定的经纪代理业务关系的影响。
十、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代理业务关系可采取不同经纪代理费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内容可另行制定特别约定条款。
2、特殊内容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全出资,委托甲方代理制作乙方业务,委托内容和经费另行约定,但本合同其他条款应参照本合同有关内容。
十一、税金
1、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2、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1)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并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或收据的。
(2)商业演出或表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缴税金的。
(3)代理乙方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涉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缴的。
(4)其他必须纳税的情况。
十二、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1、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采取按项目或每个演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演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打√)
(1)现金支付□
(2)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3)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4)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其他乙方个人有关费用,代理活动中本身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2)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合同约定内所涉及的舞台作品进行策划和设计,并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3)有权安排与所涉想项目活动形象及品牌定位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4)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5)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2、甲方的义务:
(1)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2)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3)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4)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5)保证乙方参与创作的作品高质、高效、持续的运作,并保持合同标的所涉及作品进入良性的市场循环,回收前期投资并不断产生盈利。
3、乙方的'权利:
(1)有权在本合同所涉及的演出项目中担任核心创作人员,包括舞台剧作品导演、编剧、音乐总监。
(2)有权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
(3)有权享有甲方运营上述作品中所占版权比例部分的收益权。
(4)有权参与甲方运营上述作品中,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
(5)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侵权并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在合约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担任舞台剧作品的导演、编剧、音乐总监等职务,并完成相关创作、排练、演出工作,以及配合甲方完成及本合同中约定所涉及的各类代理工作。
(2)乙方应配合甲方,创作完成出高质量的舞台剧作品,并对上述舞台剧作品的艺术质量、艺术水准、创作周负责。
(3)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演出活动的要求。
(4)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5)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十四、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准确居住地址。
(3)通讯、联络地址。
(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5)从艺经历。
(6)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7)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8)个性特征、爱好等。
(9)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2、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有充足理由,可以提出更换指定制作人。
3、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一周前告诉乙方说有关演艺活动的安排。
十五、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六、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2)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3)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3、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
十七、合同的修改
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2)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3)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2)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3)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违约承担相应责任。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十八、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九、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
二十、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二十一、本合同有关术语定义和界定
1、“艺员”指因本合同而从事演唱、表演、舞蹈、创作等演艺活动的人员,本合同中主要指签约的乙方。
2、“演出活动”指从事表演、演出、演奏、舞蹈、展示等行为的一切艺术的商业和非商业活动,演艺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电视、电影、戏剧、广播、广告、摄影、出版物等。
3、“产品”,指艺员因演艺活动而形成的一切视听表现载体和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艺员表演和演出等借助一定介质或形式如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演唱会、舞台剧等所体现出的图书、VCD、DVD、CD、CD-ROM、VOD等其他数字化视听产品、服务。
4、“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像权。
5、“邻接权”,指因表演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按照项目甲乙双方所占版权比判定归甲方、乙方或是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6、“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按照项目甲乙双方所占版权比判定归甲方、乙方或是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所有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7、“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本合同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9、本合同的“期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
二十二、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二十三、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
二十四、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2、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有损形象的言行。
3、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二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七、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为凭。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九、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甲方(签章):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就 项目(具体采购项目清单、预算资金[ 万元]见附件)委托乙方代理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 方式和规定的程序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都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采购方式及采购程序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落实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是政府采购的主体,已落实采购所需的资金和政府采购计划。
2、甲方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指定一位工作人员,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采购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资料及项目有关的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5、甲方负责确认采购文件。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对外发售。
6、评审委员会除特殊组成外,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派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监督在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的专家抽取工作。
7、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的评审报告尽快(一般在收到评审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并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
8、甲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或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是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的工作。在本次采购的全过程应接受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
2、乙方应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能,按照省采管办核准或甲方依法确定的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以及相关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修改、澄清、解释采购文件的各项工作。
3、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活动。
4、在甲方的监督下,除特殊项目外,一般项目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按有关规定从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评审专家。
5、乙方负责安排评审活动的有关事宜,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向甲方提交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
6、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质疑或投诉的,乙方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中标(成交)人和未中标(成交)人。
7、乙方应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或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8、乙方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协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9、乙方协助甲方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和定标程序
(一)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助、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二)定标程序
甲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中标(成交)人。
三、代理费用
(一)乙方按照省财政厅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商(成交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乙方承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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