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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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7 09:54:32 转让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转让协议书模板十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转让协议书模板十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欢乐故事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芒市勐焕路4号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并保证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欢乐故事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改造原有欢乐故事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和房屋装修等;营业设备等全部归乙方。

  四、乙方在20xx年11月15日前分两次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250000元(贰拾伍万元整),第一年付款50%,第二年付清余下100%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于 年经毫里村许可而取得该村境内的银子排的银子石矿开采权,后甲方又将开采取交由丙方自带设备经营。现经各方协商,银子排银白石的开采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毫里村境内银子排的石矿(含银石)的开采权及现存在生产内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水电设施等。

  二、转让价款:

  1、甲方二人的转让款因丙方在经营期间已交清部分,故此次转让,乙方只支付谢利雄转让款 元,谢克辉转让款 元。乙方支付转让款后,甲方二人与毫里村委的合同权利义务概由乙方承受,甲方之承包权即行终止。此后,二人亦不得在现矿周边500米范围经营开采与乙方相同性质的矿。

  2、乙方支付丙方转让价款16.8万元,该价款含丙方的后续经营权及现存于生产场内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水电设施及周边土地的租赁权益。丙方收受转让款,即退出开采,其目前存于生产场内的一切有形、无形生产设备和权益概归乙方所有。

  三、在乙方接手前,丙方经营开采期间的债权、债务概与乙方无关,一切对外债务和工人工资及劳动保险工伤待遇费用及村内承包款、周边土地的补偿费用,概由丙方自行结清。乙方接手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转让后各方必须信守协议,不得设置阻力妨碍乙方生产经营。否则,应按其所获转让价款的10倍赔偿其乙方的经济损失。

  五、以上协议,各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4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授权代表:

  电话: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所有的.***战队及战队附属的所有权益转让予乙方之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战队的合法所有人,拥有战队全部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到联盟注册登记权利、参加《英雄联盟》电子竞技LDL华北赛区20xx年夏季联赛的权利等。甲方有权转让该等权益,且该等转让已经甲方公司内部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程序。

  2.合同双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合同实际受让方是拟设立的电子竞技相关的公司(以下简称“电竞公司”)。由于该电竞公司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实际设立,因此各方同意,由上海甲乙丙有限公司代表电竞公司签订本协议。电竞公司设立完成后,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权利义务应归属于电竞公司。为使本协议权利义务归属于电竞公司,甲方同意上海甲乙丙有限公司转让或以其他形式转移本协议权利义务予电竞公司,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二、合同目的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战队的目的:使乙方有资格参加《英雄联盟》电子竞技LDL**赛区20xx年夏季联赛,该等资格可获得联盟的官方认可。

  三、合同标的

  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战队及附属的所有权益均转让予乙方,乙方受让该战队后有权将战队更名,且以更名后的战队名称在联盟注册,获得联盟官方认可的参赛名额和资格。

  2.标的物交付: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乙双方到《英雄联盟》电子竞技赛事的官方联盟办理转让登记、备案等手续,使乙方获得联盟认可的资格资质。另外,其他权益(如有)也应于该日期前转移至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确保乙方享有以下条款约定的所有资质及权益:

  (1)转让前战队名称:***(联盟注册战队名称),转让后乙方可更改战队名称,但乙方享有的***战队的相关权益不受影响。

  (2)参赛资格/等级:有资格参加《英雄联盟》电子竞技LDL20xx年夏季联赛;乙方获得联盟官方注册及书面认可。

  (3)如战队有任何附属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冠名、赞助等,该等权益应一并转让予乙方。

  四、款项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款:(大写)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2.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转让完成且乙方战队名额经联盟官方认可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3.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的,甲方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开具发票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依据乙方指示开具发票,发票抬头可由乙方自行决定。

  4.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五、保证

  1.甲方转让的战队符合本协议约定,无任何权利瑕疵,无任何第三方对战队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甲方承诺,在转让完成前战队无任何债务或权利纠纷,如发生任何有债务、责任纠纷或战队成员纠纷,将由甲方自行负责,且赔偿乙方损失。

  3.如本协议项下转让需经任何登记、备案或审批,甲方承诺全力配合,保证战队名额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属乙方。

  4.甲方承诺本协议项下转让予乙方的标的物仅限于战队相关的权益;就战队产生的或附带的义务、责任或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战队成员纠纷等,均不属于本协议项下转让的标的物,该等义务、责任或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负责。

  六、保密 知识产权

  1.乙方获得战队所有权及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战队名称冠名的权利,参赛、转播、录制赛事权利,获取广告收益的权利等。

  2.在乙方付清协议款项后,乙方立即获得战队所有权及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甲方将不享有战队权益。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披露的信息和材料均为保密信息,协议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一方另行书面同意的除外。

  4.本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七、违约责任:

  1.以下任何情形发生,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款项:

  (1)甲方转让的战队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有任何权利瑕疵,或者有第三方对战队提出任何权利主张,导致乙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甲方转让战队未经公司内部审批或股东会决议,存在程序瑕疵,导致乙方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甲方未于合同约定的期限到联盟办理转让登记、备案等手续。

  (4)甲方未向乙方提供联盟注册所需的条件,导致乙方未获得联盟注册备案资格。

  (5)因未经登记、备案或审批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转让无法履行。

  (6)其他导致乙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其解释和履行。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上海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合同载明的地址系双方有效送达地址,邮寄往该等地址视为有效送达。

  2.首页载明的联系人系各方有效授权的公司代表,可代表公司接收文件、签署合同、处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事务。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家具店地址:迁安市新华书店一楼(公安局东侧)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甲方自愿把顺亨家具店转让给XXXX,甲乙双方从X年X月X日前清点完货物,甲方转让时间从X—X—X开始由乙方XXXX接手经营顺亨家具店。

  具体情况如下:

  一、 从X年X月X日起交纳租金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 从X年X月X日起在乙方没有办好营业执照之前甲方不许注销营业执照给乙方使用,为了乙方能够不停业继续经营,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 从X年X月X日以前所有代销商品的债权债务其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承担。

  四、 甲方所售出的商品在三包范围内售后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售后维修费用,但乙方必须保证质量。

  五、 甲方负责与代销厂家联系跟乙方继续合作,如乙方不愿意合作的厂家甲方负责退回货品,算清账目。乙方愿意与代销厂家继续合作的必须点清商品,如有差错与甲方无关。

  六、 商品清点详单:

  经销商品总价XXXX元(甲乙双方交结前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代销商品总价XXXX元(有乙方与代销厂家交接)。X年x月X日前代销债务XXXX元(有甲方负责与代销厂家清算,与乙方无关)。

  以上所有一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许反悔,认真遵守。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6

  转让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阿凡提民安巷1栋2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为57000元人民币(大写:五万七千元),从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乙方支付,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含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房租,其他费用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取。)

  六、使用期间乙方所出现的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对等、互利的原则,现就关于甲方将其拥有的下隆子水田一块(面积:六分整)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下隆子一块水田(面积:六分整)转让给乙方永久使用,同时乙方对水田拥有转让、出租、抵押、赠送、继承等权力,甲方无权干涉乙方。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作为上述水田的转让补偿。乙方付款情况以甲方开具的水田转让收款收据为准。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的任何家属及子孙后代均以此协议所列条款执行,不得反悔。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见证方各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签字: 时间:

  乙 方签字: 时间:

  见证人签字: 时间:

  甲方:刘海君 身份证号码:

  乙方:刘海兵 身份证号码:

  经甲方刘海君与乙方刘海兵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对等、互利的原则,现就关于甲方拥有的塔照岭屋门前水田一块(面积:六分整)与乙方拥有的算命丘子水田一块(面积:九分整)进行调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塔照岭屋门前水田一块(面积:六分整)调换给乙方永久性使用。

  2、乙方同意将算命丘子水田一块(面积:九分整)调换给甲方永久性使用。

  3、上述水田相调是甲乙双方自愿的行为,甲乙双方的家属和子孙后代均以此协议所列条款执行,不得反悔。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见证方各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 方签字: 时间: 乙 方签字: 时间: 见证人签字: 时间:

转让协议书 篇8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代理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四)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五)报价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代办系统中专门用于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和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七)《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八)《推荐挂牌规则》:《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

  (九)《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转让协议书 篇9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号《中国体育彩票竞彩店》店铺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细则如下:

  第一条、该店铺使用权转让费为 元,乙方需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详见甲方与房东签到的租赁协议)。

  第三条、店铺转让后,现有的装修、装饰及现有的其他营业设备全部归乙方使用。其中电子设备(电视机两台、电脑两台、彩票机一台、打印机一台)为体彩中心配备,自乙方接手后,需按甲方与体彩中心约定的协议履行(详见甲方与体彩中心签订的协议)。

  第四条、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二零**年七月

  二零**年七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xxxx》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软件版本: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共同条款:

  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偿并且无地域限制地转让给乙方;

  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第4款之约定,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乙方在该软件上的所有投入,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无偿索回该软件的著作权。

  其他:

  本合同以甲乙双方全部签字之日为开始生效之日期;

  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本协议共壹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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