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合集8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咨询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受让方(甲方) :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电 话:传 真:
让与方(乙方) : ,男,身份证号码:
住 所 地:
电 话:传 真:
鉴于乙方是A、B、C设计和制作技术秘密的持有人且同意将其持有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给甲方使用;鉴于甲方希望使用该技术秘密且愿意支付给乙方技术秘密使用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 技术秘密名称:A、B、C三项产品的设计和制作技术使用权。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种化学仪器的样品、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和使用说明书等有关内容。保证提供的技术和资料完整、正解和有效,且生产技术未进入公有领域。
1.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第1.2 条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5 日内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5 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
1.4 乙方享有该三种仪器的技术成果权,仪器各种说明书上落款的技术成果权人应为乙方。
第二条 技术培训
2.1 甲方于合同签订生效后,应作好技术培训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乙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2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甲方提供生产技术和质检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培训时间为15 天。以便甲方实施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2.3 从甲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时起,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甲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甲方在实施技术秘密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2.4 甲方承担培训人员在培训、咨询期间内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等费用。若培训需要延期,则另交付每天200 元。若培训结束后的生产途中需要咨询和指导,则另交付每小时40 元。
第三条费用和酬金
3.1 入门费: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入门费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正)。
3.2 提成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内,甲方每销售一件分子间隙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3 元;甲方每销售一件物质导电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6 元;甲方每销售一件水电解器,乙方从中提取使用费8 元。
3.3 甲方保证每年最低销售分子间隙器、物质导电器、水电解器各3000 件。超出各3000 件的部分,乙方按第3.2 条标准的70% 收取提成费。
3.4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的第6 个月的最后一日,交付最低标准的提成费的40% ,余额于合同签订后的第12 个月最后一天具实结算,但结算件数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最低生产件数。合同约定的第2 至5 年的费用支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保密义务
4.1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期满后十年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4.2 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3 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5.1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
5.2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以协商其归属及使用。
5.3 未经对方许可,一方无权实施对方单独完成的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
5.4 一方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的改进技术,如未申请专利或未予以公开的,另一方应对改进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该改进技术,也无权申清专利。
5.5 双方共同对许可实施的技术秘密作出的改进技术,专利申请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在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可免费实施该专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若该专利申请被批准,双方均有转让权及实施许可权。若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放弃其共有的专利权的,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5.6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双方均有使用权和转让权。一方转让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一方放弃其共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可免费实施该技术。
5.7 对于双方共同改进的专利技术或者非专利技术成果所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另行协商利益的分享办法。
第六条 违约责任和奖励
6.1 因乙方提供的技术错误造成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乙方不能享受本合同约定的酬金。甲方不按乙方的技术要求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仍应当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酬金。
6.2 甲方若遇经营风险,则按决策风险自负认定,已交付的费用和酬金不予返还,未交付的费用和酬金仍应交付。
6.3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使用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交使用费的1 %的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不支付使用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费的30 %的违约金。
6.4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技术秘密,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
8.1 本合同为普通许可。甲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露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甲乙双方订立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合同不影响乙方与其他方订立有关合同。
8.2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8.3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情况概述
工程名称:-----基础工程结算
工程地点:重庆市----组团
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委托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基础工程结算。
服务类别:结算审核
乙方须:
1、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对结算的具体要求对本工程的工程量计算、材料结算价按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定额套用、取费计算等全部项目分别按甲方要求进行编审。
2、乙方初审完成后报甲方,根据甲方安排与施工单位对数。
3、对数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审核报告,同时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经济指标分表。
第三条审核时间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审价资料起40日内(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交出审价报告,其中编制结算初稿25日,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及出具结算报告为15日。如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长则审核时间顺延,如对数时施工单位不配合,时间可顺延。
第四条甲方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包括承发包合同主要条款、竣工图、图纸会审记录、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
2、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分专业并按甲方要求计算工程造价,并附工程量计算书,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
2、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乙方须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一经发现,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特别规定
乙方编制完成提交审核初稿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组织乙方与施工单位对数,对数须在甲方办公楼内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每次对数乙方参加人员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与施工单位单独或私下接触。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审核报告后甲方另行对本工程结算进行二次审核,二审与乙方一审结算结果误差在2%内为乙方工作的合理误差。
第七条审核收费
本结算审核收费:基本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基础乘以相应费率)+成果费用(以甲方送审工程总造价与结算审定额之差值作为计费基础乘以成果费率),其中相应费率分别为:
1、基本费用=送审金额×1.0‰;
2、成果费用=(送审金额-审定金额)×2.0%。
甲方于乙方与施工单位对完数出具正式审核报告后十四天内支付审核造价部分咨询费的70%,余下30%暂时扣留待二审结算完成后视以下情况决定是否支付:若二审核减额低于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则余下30%款项在二审结算完成后十四天内支付给乙方;若二审核减额超过一审总造价的2%即认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则剩下30%款项不付,此合同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交审计报告的,逾期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违约金,超过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计计算,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咨询服务费总额。
2、乙方有任何与施工单位恶意窜通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咨询服务合同 篇3
立合同书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
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1680/季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3680/季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11800/季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30%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执行,有效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日:签约日:
第十条注意事项:
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股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
咨询服务合同 篇4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联系人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一)、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公司起草、制订、完善以下相关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手册
(2)公司考勤制度
(3)公司休息休假制度
(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
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三)、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四)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企业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唐齐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利用自身专业技能,努力使甲方利益最大化;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在本单位设法务部,并指派法务部工作人员配合甲方律师工作;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过错认定以律师执业规范为依据)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用及支付时间
1、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7项法律顾问费为人民币,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专案代理(诉讼与仲裁)收费:
在顾问期限内,乙方免费为甲方代理件20万以下(含10万)标的或无标的的诉讼或仲裁案件,但甲方应按20xx元/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办案费用。
除此之外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甲方另外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乙方收取的律师费须按顾问单位标准给予优惠,具体标准为:每件案件收取基本办案费为人民币20xx元,并根据争议金额不同按照以下比例收取律师费:
(1)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或者无具体争议金额要求,不再收取;
(2)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至200万(含100万),收取比例为3%;
(3)争议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收取比例为2%。
有些特殊案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方式。
3、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项目收费:
对于甲方出资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甲方企业并购、收购、对外投资等项目以及出差办案,甲方需要乙方参与提供法律服务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收费。
4、以上费用不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办案支出费用,此类费用由甲方与乙方据实结算后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也不包括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5、本合同到期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咨询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襄阳市城区外办案(所谓城区外,是指襄阳市公交总公司的市内公交营运线路覆盖范围以外的地区)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资料装订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第5至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或者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之义务的,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条件继续有效。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正文或者封面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附则
1、如甲方对乙方指派律师服务质量不满意,可申请调换;
2、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为本合同补充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唐齐斌律师持有一份;
4、本合同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二0XX年一月一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相关咨询事宜委托乙方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一、咨询范围
甲方就****8***相关问题接受乙方咨询。
二、服务期限
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至甲方完成***8*8**8为止。
三、咨询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8**8*项目相关问题的前期咨询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圆整)。待项目实现预售销售时双方就其余咨询费用协商后支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前期咨询服务费用的50%,在甲方与联建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时支付剩余的50%。
四、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在市区办理甲方委托的咨询事务,乙方按咨询服务费用的20%收取差旅费,已经包含在第三条的费用里面。
乙方工作人员如需到重庆市市区外进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工作人员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乙方工作人员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咨询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
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等费用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在乙方承办工作人员没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要求乙方更换承办人员。
2、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承办人员介绍有关委托咨询事务的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3、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承办人员工作。
4、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和承办人员进行违法违纪活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委托咨询事务及情况,并要求甲方安排知悉与委托咨询事务有关情况的人员与承办人员晤谈,提供与委托咨询事务有关的全部材料,并为达成上述目的提供一切便利。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案件材料为真实全面的材料,无隐瞒和恶意删减篡改,无法律上的瑕疵。
3、乙方同意并保证,当承办人员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将另行指派人员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乙方应当勤勉尽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之内,若甲方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已支付给乙方的咨询费不予退还,未交足的应予补足;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已收取咨询费退还甲方。
八、争议的解决
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工作完成时止。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双方委托的签约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1条会员服务和密码
1.1甲方自愿选择注册成为_______________信息会员。
1.2_________对服务内容进行完善或更新时,不另行通知会员
1.3在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文本后,甲方得到一个专有帐号和密码,甲方对其专有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应对以其专有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
1.4如乙方发现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出现问题,乙方将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如情况紧急乙方有权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甲方的使用,甲方对此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1.5如乙方发现甲方异地使用甲方的用户名和密码,乙方有权加以限制。
1.6如果在乙方多次通知甲方非法使用其用户名和密码后甲方不听从乙方的劝告,甲方视为违约,乙方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和甲方的协议,同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每一非法用户收取同类信息会员的________年费用)。
第2条服务的项目和费
2.1甲方选择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元整);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发出正式发票。
2.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条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3.1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较为及时、全面、准确的向会员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乙方必须保证每天更新相关的信息内容,但服务时间不包括国际,国内公众假期和国际交____市场停盘日以及的公用网络故障。
3.2应甲方的需求,乙方尽最大可能提供协议内容以外的相关需求的信息服务。
3.3乙方对任何与互联网或其它服务形式有联系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的损害不负责任,此等损害包括但不限于:
3.
3.1甲方使用自己的上网设备发生故障所造成的损害;
3.
3.2甲方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或其它形式的服务所造成的损害;
3.
3.3在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的指导下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
3.
3.4由乙方注册会员提供的任何商务信息造成甲方任何损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4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4条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4.1乙方对依据本协议开发的软件,数据库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商业机密),均享有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和利益。
4.2本网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本、图形、声音、g、创意、及软件等之所有权归属于该网站的所有者及经营者,并受中国及国际版权法的保护。
4.3未经乙方明确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再造、复制、再版、演示、修改、转载、发布、电子邮件销售或播出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本网站的内容或服务转移到第三方。否则乙方视甲方为侵权,甲方所得的不合理收入应全部归入乙方。
4.4双方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都为有效。
第5条协议的39;提前终止
5.1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则另一方有权提前7天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
5.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5.3甲方违反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6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7条附则
本协议一式贰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咨询服务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
乙方(顾问方):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医药投资咨询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服务项目
由顾问方提供:
1、可行性论证
2、技术预测
3、专题技术调查
4、分析评价报告
5、投资分析报告
6、其它咨询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
委托方的义务:
1、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2、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顾问方的义务:
1、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2、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按照工作量、技术难度、完成时间等因素由双方商定,签署合同后,顾问方将提供一份咨询方案大纲,委托方确认后,即需支付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定金。
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顾问方在收到委托方合同金额(除定金外的)剩余款项后将咨询合同约定的所有数据、资料、咨询报告等提交给委托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2、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盖章):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8
接受服务者(甲方):XXXXXXXXXX_
提供服务者(乙方):XXXXXXXXXX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为使合同内容具体确定,请在选定项目前的□内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第一条服务项目
乙方提供摄像师XXXXXXXXXX_名,在甲方举办的□婚礼□会议□聚会 □XXXXXXXXXX_活动时,提供纪实摄像服务,并进行后期制作。
第二条服务标准及要求
(一)提供服务的摄像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XXXXXXXXXX_
摄像师姓名XXXXXXXXXX_联系电话XXXXXXXXXX_。
(二)摄像机要求:
□数码摄像机,机型:XXXXXXXXXX_台数:XXXXXXXXXX_ ;
□模拟摄像机,机型:XXXXXXXXXX_台数:XXXXXXXXXX_。
(三)后期制作要求:
1.拍摄内容经简单剪辑(包含:片头、片尾,字幕,配乐等)后,制作成录像片,片长不少于XXXXXXXXXX_分钟,并以XXXXXXXXXX_文件格式,制成□ □cd□XXXXXXXXXX_,数量XXXXXXXXXX_碟。
2.光盘或其他刻录媒介的品牌及型号:XXXXXXXXXX_。
3.电子相册:将指定相片XXXXXXXXXX_张,制作成电子相册,编入录像片。
4.XXXXXXXXXX_。
5.XXXXXXXXXX_。
第三条甲方(□是□否)允许服务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
第三人来完成。可以交由
第三人完成的工作XXXXXXXXXX_。
第四条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至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
第五条服务期限
(一)乙方提供摄像服务中的拍摄时间为XXXXXXXXXX_小时;拍摄起始时间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XXXXXXXXXX_时XXXXXXXXXX_分;拍摄起始地点XXXXXXXXXX_。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的期限XXXXXX__年XXX_月XXX_日前。
第六条报酬
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_元,即(小写)XXXXXXXXXX_元。
若甲方要求按本合同
第六条第1项的约定延长拍摄时间的,则另外加付XXXXXXXXXX_元小时拍摄服务费用(不足一小时以分钟计)。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结算方式:甲方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付款(可多选)
□现金□银行卡□支票□其他:XXXXXXXXXX_
(二)付款期限
第一期: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支付报酬的XXXXXXXXXX_%,即XXXXXXXXXX_元;
第二期:甲方于XXX_日前向乙方支付XXXXXXXXXX_元;
第三期:甲方于XXX_日前向乙方支付XXXXXXXXXX_元。
第八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七天书面告知乙方。
(二)甲方应事先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甲方超过约定日期六个月未领取摄制成品的,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应作妥善处理。
(四)对甲方提供活动流程并注明必拍场景,乙方应全程跟踪服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仅享有对于摄像作品的署名权,对于著作权中的其他权利,乙方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行使。
(五)乙方留有原始影像文件或复制件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
(六)乙方必须保守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七)制成的cd或影碟制式应当兼容cd-、177;播放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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