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时间:2022-08-24 00:50:1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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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第一条工作组的构成及其职责

医院重大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一、工作组的构成

  组长:保卫处处长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

  保卫组下设应急小分队:由治安办公室(12人)、消防控制室(12人)、保安队(46人)以及后勤值班等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组职责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启动火灾和疏散事故应急预案;

  2.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妥善处置现场各种情况;

  3.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控制灾情;

  4.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工作;

  5.及时与指挥中心联系,完成指挥部的命令、任务;

  6.保护财务、档案、贵重物资;

  7.协助做好灾后的恢复医疗(就诊)秩序及相关工作。

  第二条报警和接警

  一、报警

  当某一部位发生火险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院内火警电话(电话6119)或报告治安办公室(电话:6784)。不可控火灾直接拨打119进行报警。

  报告内容:发生火险的具体部位(科室)、燃烧物质、楼名楼层、房间及报告人。

  某一部位发生火险事故时,有消防手动报警按钮的部位,应立即启动按钮报警。

  二、接警

  消防控制室或治安办公室接到电话报警时,应立即携带工具(对讲机、防毒面罩、破拆工具等器材)赶往现场,处置现场情况。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灾自动报警后:

  1、应立即携带工具(对讲机、防毒面罩、破拆工具等器材)赶往现场确认火情,并将现场情况反馈中心控制室。

  2、消防控制室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应向报警部位进行核实,核实后通知赶往现场的人员。

  3、消防控制室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应立即通知治安办公室(电话:6784),治安办公室人员到达现场后负责组织、处置现场情况。

  消防控制室接到火警后,留守人员应将监控画面切换到发生火险的区域进行实时监看。

  第三条火灾处置程序

  一、可控火灾:发现火灾应立即利用现场灭火器实施灭火扑救,并通知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和总值班人员(夜间)。

  二、不可控火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在1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摁下消防报警按钮或拨打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或总值班人员(夜间)。

  2.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实施灭火扑救。

  3.现场员工迅速引导人员疏散。

  (二)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在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应急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通知保卫处和院总值班(夜间)。总值班人员负责报告医院负责人。

  (1)保卫处、行政总值班立即到达现场,了解火势情况。如果火势不可控制,且有发展趋势,应立即组成临时指挥部,行使指挥中心权利,果断下达相应命令。及时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指挥中心成员到达指挥中心。

  (2)通知物资保障组(水暖组、电工室、氧气站)做好启动消防泵、切断电源、氧气的准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停止供电、供氧;通知疏散组,做好疏散准备;通知救护组,做好救护准备。

  2.医院负责人到达现场迅速展开指挥,召集各行动小组按程序实施火灾扑救、人员疏散、物资抢险等。

  (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并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

  (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集中灭火器,利用消火栓扑救初起火灾。

  (3)疏散引导组引导现场人员疏散。

  (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现场警戒组组织相关人员维护火场秩序。

  3.传达室(夜间警卫班)打开医院大门,疏通消防车通道,接应消防车到达火灾区域。

  4.消防控制室接到命令后,开启事故广播进行疏散,疏散时要有序进行疏散引导(疏散顺序见疏散预案)。

  5.消防队到达后,听从消防队的指挥并根据消防队的要求进行各项工作以及物资的保证。

  6.消防队到达后,应急小分队协助救护组、疏散组、物资保障组的工作。

  7.灭火后的现场由保卫处、治安办、保安队进行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加强现场巡逻,防止死灰复燃。

  8.维护治安秩序,看管好物资,防止发生盗抢事件。

  9.应急小分队人员负责清理现场消防器材。

  第四条报告程序、方式、时限、责任人

  1.当发生火险或火灾事故时,应当立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火警电话:6119(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事故向治安办公室报警,报警电话:6784),消防控制室、治安办公室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处置后将情况上报保卫处。

  2.发生不可控制火灾或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处置程序实施。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和行政总值班,不得不报、迟报、瞒报。

  3.保卫处和行政总值班接报后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

  4.指挥中心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5.事故处理完毕2小时内,由治安办公室带班负责人书面将情况报告保卫处。

  6.由保卫处向总指挥报告。

  第五条通讯保障

  当灾害事故发生时,要利用现有内线电话、市话网、无线对讲手机进行报警、指挥、通知和联络。

  1.当灾害事故发生时,无线对讲手台统一使用“1”频道。

  2.治安办公室、中心控制室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必须携带无线对讲手台,以便联络及沟通。

  3.无线对讲手机7部,分别配发总指挥:院长、书记、院总值班带班人各一台;副总指挥:各项工作主管副院长、副书记各一台;指挥中心成员:院办公室主任、总务处处长、医务部主任、护理部主任各一台,日常自行保管,每月进行一次充电,保证电量充足,当灾害事故发生时,保证正常使用。

  第六条特别注意事项

  1.火灾初起阶段,在6分钟内,燃烧面积不大,烟和气体对流速度比较缓慢,火焰温度在400C0以下,燃烧释放出的辐射热较弱,临场灼热感不强,火势蔓延速度比较慢,一般仅限于起火部位空间范围内。因此,第一发现人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迅速集中使用灭火器,对火源的根部进行扑打,必须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2.迅速将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移出火场。

  3.关闭氧气、煤气截门,切断着火部位电源(由总务处相关人员操作)。

  4.使用灭火器时避免无效操作、违规操作,防止火势蔓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防止冻伤和窒息。

  5.使用消火栓灭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用消火栓的同时应按下远程启泵按钮,或通知设备物资保障组开启水泵。

  6.如果火势较大应启用多路消火栓进行灭火。

  7.有可能时,尽量抢救贵重精密仪器以及资料。

  8.发生火灾时禁止乘坐电梯。

  9.指挥中心使用无线对讲机向各组下达命令时,没有被呼叫到的人员,不准应答;被呼叫到的人员应立即回复“我是XXX”;在没有听清楚事项时,应要求对方重复一边,命令下达和回答完毕时应有结束语“完毕”。

  注:

  1、火灾处置程序流程线

  2、实施情况信息反馈

  3、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应急小分队、抢险队协助消防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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