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

时间:2022-08-10 19:57:3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荒山承包合同锦集10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荒山承包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荒山承包合同锦集10篇

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邓成斌 邓友湘

  乙方:浆水乡洛阁村一组

  一、乙方将本组所有的坐落在高岭背的部分荒山约320亩发包转让给甲方经营。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线分别为:面对该山,北(下)至山脚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处(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东(左)至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西(右)以高岭背莽梅高压电线下 (具体情况见示意图即本合同书附件)。三、承包费用为11200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千元整。

  四、承包费用的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费用为承包期内的一次性费用,即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与承包荒山有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使用该山内简易公路的使用费和其它赞助费或木材等物资)。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即获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在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方式、股份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预,任何个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围内进行开采矿产、开荒耕作、砍柴烧炭等生产活动。如遇国家(县政府及其以上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征地开矿、修路等开发,土地征用费归本组(乙方)集体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赔偿费、因征地开发而造成的经营补偿费的义务,该两款项无条件地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现有进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简易公路属乙方所有,任何个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损毁,但在承包期内,甲方可以无偿地作运输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本村村民私自进山零星盗伐林木,乙方必须履行配合、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义务。合***同期满即到20xx年1月1日后,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即归乙方,但甲方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线若发生纠纷争议,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出面调解并妥善处理,调解处理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因四至界线发生纠纷造成承包范围内的面积减少了10亩以上(含10亩)时,承包费用酌情减少,具体情况另行议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也必须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业和养殖、药草种植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其它情况。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现任组长邓志勤持一份、洛阁村委会存档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发包转让荒山示意图。

  甲方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公章):

  洛阁村民委员会盖章:

  在场村民代表签字:

  20xx年1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 龙里 县 羊场 镇 翠微 村 甲摆勺 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发展农村社会经济,保护好生态环境,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愿意把大坡顶集体荒山承包给乙方开发,具体条款规定如下:

  一、该幅集体荒山东面 甲摆金山 为界,南面 二组责任土 为界,西面 蛤蟆关马路 为界,北面 马野山 为界。

  二、承包年限为叁拾年,从贰零壹壹年月日,至贰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款叁拾年共计元整),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开发的项目不能有污染土地的项目,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选择开发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自行处理群众工作,如有阻拦等矛盾影响乙方利益,甲方负责减低损失。

  六、乙方在开发中,如修建项目公路及其他临时用地,所占用的土地,由乙方进行施工开发,所遇群众工作由甲方负责同样给予解决,不准任何人阻拦,甲方必须无偿让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后,如甲方继续愿意承包出去,同等条件必须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议,如协商不一致,甲方无偿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归乙方管理并受益,即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有争议。

  九、如本寨有老人过逝选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积在宽6米,长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场折价。

  十、本协议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违约,如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村委会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村民委员会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决定对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荒山概况:

  1、位置:

  2、面积:_____

  第二章承包期限:_____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___—20___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11月30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___—20___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章土地的拨付: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

  第五章承包权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成果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

  第七章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内如甲方须采伐该片林场内林木、进行采石、取土、修坟等活动,应当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若甲方从事上述活动与乙方的正常经营存在冲突时,甲方应当先行与乙方进行协商,且应当在经过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若进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活动,应当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

  (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

  (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30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

  (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

  (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9)国家因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30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30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12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

  第九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十章附则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乡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开发公司

  兹有乡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东至,北起,南至。共计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棵(其中成材树棵),李XX,均已挂果,其他杂树棵。

  三、承包期为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棵,否则少一棵罚款215;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215;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村委会

  代表人:(盖章)

  乙方:(盖章

荒山承包合同 篇5

  荒山荒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代表人: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合理开发坞葛村村后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镇的旅游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东阳市虎鹿镇坞葛村村后,小地名为大岩山。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村里的荒山荒地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

  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果树、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因为旅游需要建设的永久建筑,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四. 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亩,亩/元。

  2.荒坡地: 亩,亩/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乙方每次承包费打入村集体帐号,甲方需要提供盖章签字的收据。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 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应将承包范围内山林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

  理。乙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 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

  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通知甲方,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终止本合同,如

荒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村委会):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乙方承包洼赵村荒山地相关事宜和全体村民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宗地位置与面积

  宗地位于 集体未利用荒山共计 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宗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乙方宗地承包期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付款方法

  1、该宗荒山地承包费按每亩每年元计算;

  2、该宗荒山承包费按每亩每年计算;

  3、该宗荒山地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五年支付一次;

  4、该宗荒山的承包费支付方式为每四十年支付一次;

  5、在承包年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承包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承包费。

  四、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

  1、乙方自本合同生效时取得相应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必要时,乙方得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证,并将宗地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无争议的土地,做到四至明确,保证该土地无产权及其他纠纷,保证乙方的使用权和权益,不得干涉。

  2、承包期内,甲方应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收回承包地。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文件资料;该宗土地承包期内享受政府的所有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5、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取得相应的土地承包费。

  6、甲方应保证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在合同签订签前召开村民会议,通过同意乙方承包的决议,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荒山地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拥有该土地的一切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宗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

  2、承包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擅自解除承包合同的,违约金按乙方应付土地承包费总额的十倍计算。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将本合同各条款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承包合同。荒山地费用由乙方统一补偿给甲方村民代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乙方合理合法利用荒山地,不得建化工厂、污染企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理利用荒山地的权利。

  十、该合同到期时乙方有优先权再续承包年限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拥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发包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7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

  三、承包费为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总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四邻商议,同意四至界限无纠纷。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用途(可以种树、开荒、开采石子、石渣等);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 。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全额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5月 日 20xx年 5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8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

  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

  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

  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坐落在细茶窝一块荒山,发包给乙方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北以公路为界,西以大茶窝为界,东以陡山博为界,南以乌龙尖为界。)

  二、承包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结束。

  三、整个承包期限内,承包费为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四、合同签字当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时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林业用途,主要是植树,也可以间作农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承包山交还甲方,此时,承包山上的树木由乙方自由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现违约,将按民法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然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发行各自的义务和享有各自的权利。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式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xxx市xxx区 村委会 村民小组。

  负责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整(小写:¥ 元),上述承包费已含原荒山杂树补偿款。

  四、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向甲方付清承包费用。

  五、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所承包荒山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经营荒山所得收益归完全乙方享有。

  3、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间,如乙方需砍伐树木,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

  5、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但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知悉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参与灭火。

  6、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所付的承包费,同时对于乙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由双方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部门各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相关文章:

荒山承包合同 集体荒山承包合同07-19

荒山的承包合同05-28

荒山承包合同06-14

荒山承包合同03-08

荒山承包合同05-22

精品荒山承包合同09-30

关于荒山承包合同01-18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02-04

农村荒山承包合同02-14

荒山、林地承包合同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