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8-10 00:00:57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买卖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买卖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上列双方就买卖下列设备的有关事宜,经自愿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履行:

  1. 甲方向乙方购买垂直发泡机组壹台,设备单价金额为现金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伍千元整

  2. 设备为五个组份,配备打孔机,机台主机,配电柜(大),TDI和聚醚大罐各一个(带水循环搅拌)小料罐三个, 聚醚搅粉罐一个.(水冷机,空压机甲方自备).

  3. 主机尺寸:长4.5米*宽4米*9米.内直径为1600MM

  4. 甲方要负责完成基础的浇灌,包括2个地下成孔的施工.

  5. 付款方式为自合同生效起首付定金叁万,机台装车前一天再付拾伍万,试机完成后再付贰万,正常运行六个月付余下贰万.

  6. 机台自订货起2个月为制造时间,其中不包括春节放假期间,初定完工日期为农历年底,正月初七起运送和安装,安装时间为八天.安装期间甲方要提供乙方员工住宿和伙食,

  7. 机台运送由甲方负责车费, 乙方装车, 甲方帮忙卸.动用到吊车等装卸工具由甲方负责.

  8. 甲方负责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经调试后设备正常运转交付乙方使用.

  9. 乙方提供一年的机台故障保修(三个月的无偿保修,另九个月的故

  障保修甲方报销往还车费),注人为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10.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莆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125069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镇尹兆场村杨家社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林木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卖给乙方亩林木,小地名,树种为杂木、。

  2、甲方卖给乙方林木资金共计元整,乙方先付元作为定金,剩余资金必须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资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则甲方将报告林业部门、林业森林按盗伐林木进行处置。

  3、乙方负责到林业相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提供给乙方此片林木林权证办理采伐手续。

  4、乙方必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林木砍伐结束,超过砍伐期限甲方有权对此片林木进行重新拍卖。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6、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卖受人: 木材加工厂 合同编号:

  买受人: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桐梓县(传真有效)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见附表)

  二、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卖受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到货后由买受人对该产品检验,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公司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售人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处置:/。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八、物品数量、品种及价格见附表。

  九、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法》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如买受人违约,卖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起生效。

买卖合同 篇5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买卖标的

  机械设备(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条买卖标的价款

  (一)机械设备价款:

  总价款:USD$,以签订合同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准(总价款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法:

  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第三条交付

  双方同意装船日期为年月日,乙方负责将机械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装运港,甲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运送及包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包装与运输,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包装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于乙方计划运送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以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为依据。检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审批、许可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关、报税、各类单证及相关备案;

  2.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使用维修记录;

  3.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数据。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乙方降价验收。

  第六条保修责任

  (一)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乙方应提供年整套设备免费保修服务。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所造成甲方的损失或第三人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另行支付赔偿金补足差额;双方违约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6

  上诉人(原审原告):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xx]大民初字第305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的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法院对xxx有限公司通过银行给xxx股份有限公司的60000元汇款的认定有错误。

  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并未在协议书中约定由第三人xxx有限公司代为偿还货款,也没有签订第三人代为偿还的补充协议,所以一审法院断定此60000元乃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毫无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与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的规定,而被上诉人并没有已经履行清偿货款义务的证据,也没有上述义务已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证据,法官仅根据推论就认定60000元为被上诉人给上诉人的部分货款,明显违背了“以事实为根据”的法律基本原则。

  2、一审法院对货款59820元的性质认定有错误。

  首先,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的另一方为xxx集团湖南分公司,与xxx股份有限公司是两个不

  同的公司,不符合证据的关联性标准。

  其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均是复印件,来源不明,真实性值得考虑;而且,仅凭对账单并不能就此认定59820元为xxx集团湖南分公司擅自扣除的税金,事实上,这59820元应为被上诉人向xxx集团湖南分公司所支付的货款,属于货款的.一部分,只不过分开写出来罢了。而被上诉人所在账单上的签字页恰恰证明了被上诉人对59820元为被上诉人所欠上诉人的货款的一种认可。

  再次,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最晚日期为20xx年12月份,而被上诉人的一审答辩状日期则为20xx年6月29日,即使被上诉人所提供的四份对账单是真实的,那么以此来要求抵销双方在20xx年4月30日对欠款149581.2的对账确认函,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一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八)项规定,认定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于法无据属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法律原则,如果《合同法》与《民法通则》就同一个问题都有规定的,应优先适用《合同法》。而本案属于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与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支付上诉人货款112816.8的逾期利息。

  2、一审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上诉人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承担举证责任。在本案中,被上诉人并不能就已经清偿了上诉人的货款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所以应该承担不能证明的后果。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第六十九条第四项“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在本案一审质证中,被上诉人已对我方提供的证据4、证据5的真实性没有异议,而两证据足以证明被上诉人欠上诉人112816.8元货款事实的存在。而我方对对方所提供的证据3即四份对账单的真实性存在异议,而对方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真实性,所以根据证据盖然性优势原则,应对我方证据进行确认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贵院撤销xxx人民法院(20xx)大民初字第305号判决,并请求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货款112816.8元及预期利息以及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此致

  xxx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林木买卖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将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镇【】村(实际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所种林木【】颗(占地三亩)出售给【】。

  二、林木品种、价格、数量及总价款

  1、林木品种为:2、林木价格:3、林木数量:4、总价款:

  三、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在【】日内以现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币【】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时间和期限:本协议签订后天内交付。

  2、交货地点: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货方式:现场交接。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所售林木已如实陈述上述林木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所售林木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证按协议约定支付林木价款。

  3、甲方保证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弃对林木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

  5、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地经营权流转方法签订土地流转协议。

  6、本协议签订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所得赔偿款等权利。

  六、本协议的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甲方三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本协议,并按每延迟一日,按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三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交付林木价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国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特别约定

  因乙方购买的林木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该地块种植。故此,乙方在与该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再者,因该地块与甲方剩余租赁地块相邻,故此,在此明晰该地块的面积为【三】亩,四至为:东,南,西,北。

  九、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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