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顾问服务合同

时间:2021-11-30 17:22:35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顾问服务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顾问服务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顾问服务合同

顾问服务合同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厅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服务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项

  1、服务形式:乙方负责组织、管理本公司员工在乙方餐厅内,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2、服务期限: 壹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3、服务对象:甲方全体员工。

  4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供餐服务时间、消费结算方式:

  (1)甲方员工自行到餐厅用餐,供餐实行明码标价,甲方员工持餐卡购买。

  供餐时间:

  早餐:7:00至8:00;午餐:12:00至 13:30 ;晚餐:17:30至 19:30

  (2)乙方为甲方所有员工统一办理餐卡和充值。

  (3)餐卡内金额只限于在乙方餐厅内就餐、小卖部消费。

  (4)乙方餐卡初次办理不收取工本费和任何押金。甲方员工应妥善保管卡片,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如需要补办应交纳卡片工本费人民币贰拾元整。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管理、经营餐厅,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本公司派驻的员工、原辅料的采购、餐厅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权要求用餐人员遵守餐厅用餐秩序,维护餐厅卫生。

  (3)乙方有权拒绝为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外用餐的人员提供服务。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餐饮服务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龙岩市饮食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

  (2)乙方派驻的员工应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3)乙方应在餐厅中配备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乙方员工的需求,及时处理乙方员工的投诉,组织员工改善服务,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餐厅的卫生、食品的质量、进货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将就餐人员的正当意见和投诉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协调处理。

  (3)甲方有权就在用餐时间外需临时加餐事宜同乙方协商处理。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关于甲方的安全、环保、卫生规定的培训。

  (2)甲方用餐人数在增减在十人以上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造成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经卫生部门认定属乙方责任的,应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头发、线、菜虫等一般异物,乙方应重新免费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还餐费。如在同餐次同一菜品中多次发生类似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苍蝇、蟑螂、蚊子、玻璃、金属等严重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第(2)项约定未提前通知乙方,使得乙方不能及时调整供餐造成甲方员工无法用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乙方收入减少的还应予以补偿。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签的优先权。

  2、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611栋7楼

  法人代表:李鄂松 联系电话:0755-82427489

  资质等级:国家一级 证书批准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中的“甲方所属物业”、“甲方物业”专指“ ”)提供专业物业管理顾问事宜,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物业概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以上各项指标如有变更,甲方应于变更后壹个月内书面告知乙方。

  二、合作方式

  乙方以驻场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指导甲方开展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顾问服务目标:

  1、指导甲方组建物业公司,结合甲方物业的特点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体系文件,结合甲方物业地域状况及需求导入乙方物业管理模式。

  2、指导甲方对所属物业实施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并顺利完成入伙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入伙后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使甲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物业的规范管理和正常运行。

  3、在物业管理软硬件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乙方确保入伙后在合同期内(一年内),达到深圳龙岗区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区标准。

  4、乙方指导甲方建立符合ISO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在甲方提出认证申请时协助通过第三方认证(认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指导甲方进行科学系统的岗位培训,并协助甲方建立一支专业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及配套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运行管理。

  3、指导所属物业红线规划内属甲方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和附属建筑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绿化、园林的保养、管理。

  5、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理。

  6、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安全(不包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义务和责任)、消防、车辆停泊管理(不包含车辆及车内财产的保险和保管责任)。

  7、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建立物业档案资料管理体系,包括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管理体系。

  8、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和社区便民服务、商务、中介有偿服务的开展。

  9、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管理、建筑立面外观管理。

  10、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的组织架构设置、职能分配、人员编制及聘用。

  11、指导甲方所属物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和各项工作流程。

  12、指导甲方所属物业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的技巧及相关知识的培训。

  13、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五、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按照提交的顾问咨询服务方案内容进行,方案见附件二)

  (一)前期介入期

  1、协助甲方成立物业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指导甲方物业公司拟订组织架构、人员定编、人员招聘、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等工作。

  2、从物业管理及物业使用人角度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规划设计、土建、给排水、电气、环境景观、智能化、安防、管理设施、便民设施、商业中心设施等涉及物业管理品质提升的关键工作提供合理的指导性意见及改进建议。

  3、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等物业管理程序文本及入住后具体运作指导,并拟定《物业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对甲方物业公司形象、自身建设、管理提供建议,并协助甲方全面、全程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正。

  4、为促进物业销售,提供物业管理配套顾问服务的建议,具体包括为甲方所属物业的销售人员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培训文本,解答销售过程中关于物业方面的相关疑难问题,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乙方的宣传资料(包括图片、光盘、展示架等)。

  5、指导甲方物业公司对甲方所属物业楼宇接管及附属设施、设备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6、指导制定并审核甲方所属物业的各项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支测算,并在销售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7、对甲方所属物业的装修和建筑立面外观提出建议,并配合甲方根据龙岗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业管理费标准确定甲方物业管理费标准。

  (二)正常操作期

  1、协助制定并指导甲方实施所属物业入住方案,包括制定入住资料(业主公约、业主手册、入住指南、装修手册等)、制定入住流程、装修管理办法、入住仪式的策划及业主档案的建立等。

  2、指导甲方建立所属物业客户服务体系(包括业主服务、服务项目的开发、业主沟通与信息反馈模式、投诉处理等),修订客户服务流程,设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即“客户服务中心”,并结合业主的各类需求提供有偿服务。

  3、制定合理的培训制度和日常培训计划,提供甲方要求的培训课程和培训教材文本。组织相应的培训训练,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式:内培为主,外培为辅(外培发生的属于甲方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培训内容见附件

  一)。

  4、根据甲方所属物业特点,制定社区文化活动计划。

  5、协助甲方所属物业通过所在地区的优秀物业住宅区的评审。

  6、提供质量体系范本,并给予甲方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帮助甲方建立系统化的ISO9001质量体系,如甲方需要认证,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指导甲方要求的和所属物业物业管理相关的其它顾问服务(如物业经营等)。

  (三)监审期

  1、对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要求进行物业管理操作过程予以监审,对发现的问题提交《监审报告》(提出问题,并指出整改意见)。

  2、对甲方按照《监审报告》进行整改进行跟踪,并指导甲方完成整改。 以上三个时期具体工作计划乙方按照甲方根据顾问合同及顾问方案具体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表》执行。

  六、物业管理顾问期限:12个月。

  1、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前期介入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正常操作期,

  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为监审期。

  2、由于整个顾问期(12个月)和顾问费的限定,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整个顾问期或个别阶段出现变更,甲方不能以此改变本合同的时间和已经确定的支付给乙方顾问费用的金额。如果本合同项目各阶段的变更导致顾问期超过12个月或按自然日连续计算,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满12个月,则本顾问合同期结束。

  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方式:

  乙方以顾问驻场服务方式,选派物业项目经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前进驻甲方至合同期结束,全面开展物业项目顾问工作。

  1、前期介入期:二个月。合同签订后甲方书面通知时起至入伙前两个月止:在前期介入期内,注册成立物业公司,确定物业管理各项收费标准,确定公司组织架构、招聘人员,对甲方进行指导、培训、咨询和会诊;协助甲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准确定位,并从物业管理角度对甲方前期的设计方案及各项配套提出专业建议,以方便日后的物业管理,完成本阶段承诺的服务内容。

  2、正常实操期:八个月。从入伙前两个月起至入伙后六个月止(入伙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正常实操期全程指导甲方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对甲方正常实操期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及《整改意见》

  3、监审期:二个月。从入伙后的第八个月起至第九个月止在监审期内,对甲方物业管理运行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甲方管理中的疑问进行指导,并针对检查出发现的问题进行会议讲解,并提交《监审报告》和《整改意见》。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甲、乙双方合作之事实,经乙方书面同意,有选择地播放、展示、发布乙方物业管理资料咨询、信息(乙方提供用于宣传的录像、图片、文字说明、展示架等)、广告等,但不得对乙方之社会声誉造成损失。有权在各类宣传媒介上登载:物业顾问: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承担物业管理业务中的所有投资、收益及债权、债务。

  3、全面、全程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并履行各项权利、承担责任。

  4、对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成果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意见。

  5、对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如不称职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调换到位。

  6、尊重并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并指定专人予以配合。

  7、按时支付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费。

  8、无偿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施。

  9、审核《物业顾问服务阶段查检表》(根据合同及顾问方案要求,分阶段查检表,由乙方提交,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三),评价乙方的顾问成效。

  10、在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提供过程中,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质量体系文件、策划文件等,对外传播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11、完善本项目各项配套设施,满足创优所需要的各项硬件条件。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前往本项目现场,指导甲方全面、全程开展物业管理与服务。

  2、认真负责地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与服务。

  3、定期检查和督促甲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

  4、在保证甲方管理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对其在组织架构、人员编订、人员招聘、任用和辞退及其他各项管理程序上有监督和建议权、决定处置权。

  5、对物业咨询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顾问服务合同3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立基大厦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1、 甲 方:

  2、 乙 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第二章

  1、 除合约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之意义:

  1.1“业主”指甲方所开发的立基大厦项目之全体业主。

  1.2 “工作日”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正常工作之日 子。

  1.3 “本合约” 指本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

  1.4 “管理处”指乙方为管理甲方开发的物业而设立在物业内的日常管理、办公机构。

  2、 本合约内之标题乃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约的结构和含义。

  注 释

  第三章 物 业

  由甲方开发的 项目物业,包括:物业所属之停车场、出入口处等所有公共场地和所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附属设施。

  第四章 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为使甲方物业管理达到一个高的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物业顾问服务,务求使物业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立日后物业的管理高水准。

  第五章 服务期限

  1、 服务期限

  本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一年(具体日期视甲方开发进度而行:大致为:开盘前后1个月,交房前3个月,交房后8各月)。

  第六章 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1、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对甲方提供前期物业介入咨询指导服务。

  2、物业销售推广配合

  为了更好地促进物业之推广、销售,乙方应在物业销售过程中全面配合市场销售的宣传与推广。

  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商标有关的相关标识。

  乙方应参加产品说明会、对销售人员进行有关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全面提升销售人员对物业的理解,对后期物业服务有全面、充分的认识,以便向客户更好地推介本项目。

  3、员工上岗培训

  乙方作为甲方物业顾问为配合物业交付使用前设备调试、验收及物业接收情况,乙方将负责安排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为管理处员工进行上岗前系统培训。

  上岗前对员工进行企业理念、职业精神和有关知识、技能、服务态度的培训,使员工在入职时能全面掌握应具备的理念、职业素养、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为了使全体人员在接管物业后能迅速适应环境和进入工作状态,接管前将组织甲方物业人员集中组织强化培训,具体如下:

  第七章 管理监督及支援服务

  在服务期内,乙方将协助甲方监管整个物业之前期物业介入工作,以保证后期物业管理的品质。

  第八章 管理顾问形式

  合同签署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物业顾问咨询服务。

  第九章 管理顾问服务报酬

  1、 顾问费用

  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向甲方收取顾问酬金,标准为每月按贰万元整。顾问差旅费另计。

  2、 顾问费用支付

  ①首期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定金 ;以后具体顾问服务期间内按季度支付顾问服务费。以上费用须乙方开具国家正规发票给甲方。

  ②顾问差旅费标准:

  乙方顾问人员赴现场提供顾问服务,则顾问之差旅费标准为:杭州往返合肥的车费、合肥市区的出租车费,或自备车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按实向甲方报销。住宿费、餐饮费按合肥本地水平按实向甲方报销。

  第十章 物业推销

  于合同签约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甲方的管理的物业在发售或出租时,可公布本顾问公司为甲方之物业管理顾问以协助宣传。

  第十一章 终止合约

  1、 本合约可在下列情况下由任何一方可给对方一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1.1 甲方或乙方严重失职及未能履行本合约所列明的任何责任,蓄意或故意违约,而在对方给予一个月通知后仍无改进或采取适当之补救措施;

  1.2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予乙方;

  2、在合约期内,有实证并经查实因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合约、履行合约职责不当、或引致重大的有责投诉,而对双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双方有权及时通知他方终止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十二章 其 他

  1、赔偿与保障

  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可于通知甲方一个月后停止顾问服务,并可要求甲方按所合同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如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合同,也按同一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转让

  本合约应约束合约双方当事人,其分别的承继人及承让人及确保他们的利益。任何一方合约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约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约之一切或部份权益或责任。

顾问服务合同4

  甲 方:

  身份证 号码:

  住 址:

  乙 方:

  身份证 号码:

  住 址: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 / 等项目的融资或其他资本运营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财务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财务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财务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甲方的财务顾问服务是 / 项目的专项财务咨询服务,本合同乙方为甲方主要提供以下第一款第 项约定的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本公司财务顾问网络及时发布与资本运营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企业资本运营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与运用。

  2、财务咨询:为甲方提升财务管理能力、降低财务成本、税务策划、融资安排等提供财务咨询,推介创新业务品种,为甲方资金风险管理和债务管理提供财务咨询。

  3、投融资咨询:当甲方进行项目投资与重大资金运用时,或者甲方直接融资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融资需求时,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资咨询。

  4、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向甲方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以及行业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自身经营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5、直接融资顾问:包括企业融资和项目融资,以及对股权或债权融资方式进行比较、选择、建议和实施,居间安排甲方与融资对象达成融资、贷款合同。

  (1)企业融资:依据企业需求、市场状况,为企业量身定做融资方案,包括私募、IPO、增发、配股、可转债、公司债券、授信贷款等,并负责编制有关文件,协调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居间达成融资合同。

  (2)项目融资:协助企业编制项目融资的商业计划书,组织项目融资推介,并作为居间人安排商务谈判并促成合同达成。

  二)服务方式

  1、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双方会晤、书面文件联系等交流方式。

  2、乙方利用本公司财务顾问网络为甲方项目寻找、筛选融资方式、途径和对象,并居间安排谈判为甲方成功促成融资。

  三)财务顾问费用

  本合同财务顾问费用按照以下第 项条款约定实行。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财务顾问,按月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为 现金/支票/汇款 。

  2、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咨询顾问服务,按成功融资资金收取甲方顾问服务费用。

  3、甲方居间服务费用。

  4、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服务期间

  双方商定,服务期间暂定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则服务期间以年为单位时间自动顺延;如有任一方有异议,则应当于期限届满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合同自该服务期满费用结清后终止。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向乙方提供有关企业改制、兼并收购、管理层收购(MBO)、资产重组、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等资本运营方面顾问咨询所需的基本资料和相关信息等,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3、按双方协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常年财务顾问费和相关费用。

  4、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给甲方的材料与文件。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及时地履行本合同。

  2、乙方承诺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3、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与文件。

  四、合同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除双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果,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经双方磋商后,可另立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因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居间服务引起的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的合同,构成本合同的费用结算依据。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委任乙方为企业顾问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委任事项。甲方委任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顾问,负责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服务等。

  二、时间:为期1年,自20xx年 月 日开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另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合同期满双方未能重新签订合同、协议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自行失效,任何一方不得经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另一方就本顾问合同的聘用关系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三、顾问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 万元)。支付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或由双方另行商定。

  四、顾问服务内容:

  1、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规范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涉及工和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组织培训,为公司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的高素质工和项目团队;

  3、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

  4、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投标前的考察工作;

  5、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

  6、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结算、回购等事项;

  7、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核定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及实施工程的总费用;

  8、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9、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对施工单位或实际施工人对工程成本执行的监督,控制施工的成本;

  10、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工程结算的各项事项;

  11、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联接监理公司对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相关事宜的沟通及其他工作。

  12、处理公司或董事长交付的其他事项。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顾问服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顾问服务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顾问服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本合同解除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本合同解除之后仍对其在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提供顾问服务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仅属于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

  2、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顾问费外,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甲方无需为乙方购买社会劳动保险。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意外事故、乙方自身身体原因等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

  4、因本合同的特殊性,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期满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

  七、本合同解除、终止

  1、因如下事项之一,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事项;

  (2)因乙方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关的顾问服务;

  (3)因甲方工程项目的调整或因甲方内部的调整;

  (4)因其他事项的发生,导致不需要继续执行本合同。

  2、因任一方的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再执行。

  3、本合同解除的,双方办理相关的资料移交手续,且对相关的顾问费进行结算。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6

  甲方(聘任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项目,引荐 提供项目贷款,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融资服务内容

  1.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荐资金方与

  甲方开展合作,并促使甲方顺利完成项目融资。

  1.2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

  1.3协助甲方设计和实施融资方案;

  1.4为甲方融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1.5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资金总额为 2 亿元,资金约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实际融资额度和资金约定使用期限为准)并使得甲方融资年综合成本不超过 18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收益、乙方融资服务费及其他中间机构费用)。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完成融资顾问工作。

  2.2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融资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

  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情况等。

  2.3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2.4按照当期融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文件。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融资成功,甲方收到资金之后,乙方有

  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融资的特聘顾问,为甲方旗下

  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融资服务的工作便利。

  3.3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融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 %。

  4.2融资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

  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资金到位后,甲方则在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到帐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如融资资金分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按资金实际到账日,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资金 %融资服务费。

  4.3 乙方收取融资服务费指定帐户:

  户 名:、 、

  账 号: 、 、 (如有账户更改,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

  正规合法发票。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乙方未能促成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

  账户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保密义务

  6.1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6.2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终止。

  7、违约责任

  7.1如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则乙方需保证在抵押人

  办理完毕抵押物抵押手续后4个月内促成相应融资资金全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相应解除抵押物。

  7.2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

  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 开户银行:、 、 、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附则

  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签约日期: 3 年 月日

  建设工程居间协议

  委托人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3章之规定,经过努力,居间人向甲方(委托

  人或单位)如实提供了订立石家庄市国际贸易城工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成立,因此,经委托人或(单位)与居间人共同商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甲方从工程量总额中提取%作为报酬支付给乙方,因此双方特订立如下居间协议作为依据,具体条款如下:

  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好后先付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按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二笔工程款时,必须按总额的 %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三笔工程款时必须将余额全部支付给乙方。

  2、在居间服务期范围内,无论价格变化、合同名称变化、甚至在乙方不在场的情

  况下,只要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包括因工程而引起的其他工程续包合同,甲方都要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化或单位名称变更或合同转让,此居间

  协议依然有效。

  4、甲方不按时、按量支付居间报酬时,乙方有权通过总包方或发包方从该工程款

  中直接扣留乙方所得的所有居间报酬。

  5、甲方与总包方或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后,把合同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后

  交给乙方保存。

  6、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由于经济问题发生争执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4

  以向当地法律部门进行仲裁解决。

  7、乙方居间报酬不支付税金,所有税金有甲方承担。

  8、甲方与总包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的任务就算完成,以后的事就由甲方与总包方

  去联系。

  9、此居间协议双方签字后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生效。

  10、纠纷的处理,在工程所在地仲裁或法院处理解决。

  11、此居间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各当事人各乙方,总包方一份作为证明

  用

  甲方签字盖章(或指模) 乙方签字(指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顾问服务合同7

  ┌──────┬─────────┬─────┬─────────┐

  │会员姓名││会员类别││

  ├──────┼─────────┼─────┼─────────┤

  │会期││咨询费││

  ├──────┼─────────┼─────┼─────────┤

  │会员编号││客服人员││

  └──────┴─────────┴─────┴─────────┘

  立合同书人:(以下简称甲方)

  西安天富投资:(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 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 e-mail )。

  2.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 /季 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 /季 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 /季 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 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执行,有效时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共计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 约 日:签 约 日:

顾问服务合同8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企业的标志设计工作,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企业标志

  标志墨稿

  反白效果稿

  标准化制图

  企业标准字体

  企业全称中文字体(简体)

  企业简称中文字体(简体)

  企业全称英文字体

  企业简称英文字体

  标准英文字体坐标制图

  企业标准色(印刷色)

  辅助色系列

  名片

  便签

  合同书封面

  手提袋

  形象墙

  名牌

  二、费用

  设计(不含税)总费用为人民币 10000 元(大写 壹万 元整)。 此费用不含甲方申请商标注册费用,及不含与商标注册相关的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 元整)作为预付款;

  2、项目设计完成经甲方认可确认,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伍仟 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项的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电子文件光盘。

  四、设计时间

  商标设计系统设计工作分为二个阶段完成,共 14 个工作日(不含甲方校稿时间)

  第一阶段: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预付款后 7 天,设计标志初稿交甲方认可。

  第二阶段: 7 天,修改标志及完成应用设计。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设计更符合甲方企业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商标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须积极地对乙方提供的设计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出三个工作日(从乙方提交设计稿的次日开始计算)。三个工作日后没有明确回复的,乙方视为甲方对方案认可。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本合同内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在甲方未认可的情况下,乙方需要提供不少于

  三款新商标设计思路方案,供甲方挑选;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如甲方在申请商标注册期间,由于设计问题,影响甲方注册,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稿设计,配合甲方商标成功注册。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其作品著作权即刻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对应款项给甲方,协商无效,视同违约,合同终止;

  4、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后果。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传真件、复印件同样有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9

  聘请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为依法维护聘请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聘请单位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聘请法律顾问事宜,商定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指派余*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办理甲方的法律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一)就甲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业务开展以及涉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议,提供有关法律依据;

  (二)参加甲方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审查、修改或者草拟甲方的经济合同协议,以及诉讼、答辩、控告、声明、申诉等法律事务文书;

  (三)协助甲方依法正确处理重大经济案件纠纷,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有关经济和权益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

  (四)在涉及甲方的诉讼中,接受甲方的委托、授权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甲方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法律顾问在甲方任职期间的工作方式可采用下述任何一种方式,甲方选择(一)

  (一)其工作时间不固定,采取灵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随时联系;

  (二)固定工作日制度。即每周在甲方坐班天,集中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五、法律顾问具体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业务范围分轻、重、缓急,随时商定。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关资料等。

  六、甲方承担所聘请法律顾问为其履行职责时支出的差旅费、补助费等有关费用,待遇视同甲方工作人员,并按规定直接由甲方予以报销。

  七、法律顾问应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甲方内部制度,在业务中接触到甲方商业机密时,必须严守机密。

  八、乙方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受聘律师的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九、如受聘人不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意见,直至要求换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诉讼或仲裁活动,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根据最新《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取代理费,但可根据情况予以优惠。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商定,单方无权修改或终止。

  十一、协议期限一年。自20 年3月24日至20 年3月23日止。

  十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需续聘,双方再行商定。

  十三、法律顾问全年聘金五万元,聘金在本协议生效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章后即行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

  乙方:

顾问服务合同10

  甲方(聘请人):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财税顾问,在下列各方面为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顾问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

  乙方: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财税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财税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

  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顾问服务合同11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质量、法律责任,甲乙双方遵照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财税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财税顾问的权利:

  1、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获得履行财税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3、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三、财税顾问的工作方式:

  财税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四、财税顾问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财务、税务事宜,认真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越委托代理权限;

  3、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4、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守商业机密的责任。

  五、甲方的权利:

  1、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财税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2、甲方遇有紧急涉税事宜,可随时与财税顾问联系处理,并有责任向财税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六、顾问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顾问费标准:人民币_______元/年;

  2、服务费用在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

  (1)现金支付

  (2)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费用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顾问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甲方的重大的财务、税务事宜,如甲方委托从事重大税务筹划、会计报表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税务审计鉴定、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湖南省物价局有关事务所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八折优惠收费。

  七、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服务,直至甲方全额支付顾问费和逾期支付期间的违约金。服务中止期间,乙方暂停对甲方服务,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甲方应对逾期支付金额按_______比例支付违约金,但是甲方逾期支付超过_______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终止服务。

  2、甲乙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均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会计、金融、法律或其他的具体建议)是乙方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并根据乙方财务顾问经验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见、建议、观点、信息或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均仅供甲方参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对于甲方决策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保密:

  1、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1)甲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提示: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三、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顾问服务合同12

  甲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XX管理顾问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企业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专业管理咨询服务。

  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书的附件《项目建议书》记述的内容并按照项目进度实施管理咨询项目。

  三、本咨询项目的工作时间按每周五个工作日计算,从乙方项目组正式进驻甲方现场开始,到乙方提交正式咨询报告止(具体时间为1999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计40个工作日。其中,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项目进度安排,以保证项目质量。

  四、乙方应在甲方预付款到帐后三日内派出项目组进驻甲方工作现场,开始实施项目。

  五、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项目支持:

  1、指定1-2人加入项目组配合乙方工作。

  2、向乙方提供与管理项目有关的以及有助于对甲方获得全面了解的各种真实完整的资料。

  3、根据具体条件提供计算机和通讯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4、为乙方食、宿、交通提供方便,并采用包干形式承担此部分费用(见项目建议书)。经双方协商,甲方亦可将此费用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包干使用。

  六、甲、乙双方应在项目开始时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资料清单。

  七、乙方在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进行解释后,甲方应在五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与乙方共同修改报告,最后由乙方按照咨询服务业的标准定稿。

  八、乙方根据甲方的意见在对咨询文本进行修订后,即作为正式文本提交甲方,甲方应就最终完成情况向乙方签写报告正式文本收取确认书。

  九、本咨询项目的成果即最后文本的产权在甲方支付所有咨询款项后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不得向其它咨询类公司和投资类公司公开。

  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口授、文字资料、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就双方合作有关事项泄密。这些事项包括:

  1、甲方委托事项,包括甲方公司名称、委托内容以及项目建议书的所有内容;

  2、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信息、资料、数据,包括企业战略、财务、融资渠道与安排、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各种规章制度、人事状况及其变动,直至企业领导人的个人资料等。

  3、咨询、诊断报告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议和方案。

  十一、本项目咨询费用为壹拾贰万圆整(RMB120,000.00),分两次支付。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60%作为预付款。余款于正式报告的文本提交给甲方之日支付。

  十二、乙方咨询顾问往返于京杭之间的交通费用和在杭的食宿费用根据项目建议书中的内容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项目建议书》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浙江xx经济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xx经纬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顾问服务合同13

  甲方(业主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服务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的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筹建提供顾问服务事宜,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

  第一条 乙方提供顾问服务的内容

  1、筹备开业前的顾问服务、为餐饮店名称和标识提供建议。

  2、负责为餐饮店制作管理系统、服务流程、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提供一套财务报表的表格样本并为餐饮店经营的财务、税收管理提供建议。

  4、提供后厨核心技术(包括汤料的配制、后厨菜品的制作方法)的传授、菜牌、菜谱内容的制作方案及设计。

  5、为该餐饮店的装饰装修提供顾问服务、咨询意见,为各功能区的设置提出设计方案。

  6、为该餐饮店的后厨设备的采购提供咨询意见及建议。

  7、负责员工工装的选样,协助甲方进行员工招聘、岗前培训工作。

  8、负责为甲方制定营业方案、手册,确定各岗位的设置及各岗位职责。

  9、提供菜品原材料的采购渠道供甲方选择。

  10、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

  在该餐饮店开业后一年内,由乙方负责提供经营顾问服务。乙方应不定期地到餐饮店进行巡视,并对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对于甲方提出的咨询要求应立即予以解决。帮助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及经营问题,对经营方式提供建议。

  11、为其他与餐饮店开业有关的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开业前的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余款在该店开业日后______日内支付。

  2、开业后一年内的顾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如下:

  该店开业日至次年的该日的净利润的______%。该项服务费用在开业日之次日当日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

  1、甲方保证如期支付款项。

  2、乙方保证尽期尽责地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顾问服务工作,并保证在收到甲方的咨询请求后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和相应的咨询意见。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五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顾问服务合同14

  协议书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商业管理服务中心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委托管理及顾问协议书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商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 项目提供全程商业顾问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商业面积 ****万 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以“项目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委托的形式”确立合作的内容及目标,以委托全程顾问、管理的方式进行合作。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商业规划、招商、营销推广、开业筹备、商业管理等商业方面的全程服务工作。

  3、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按照商业管理体系系统化专家输出的模式,于年月 日前派驻专家商业工作人员3 人到达项目所在地,提供现场商业工作服务和指导;乙方进驻项目后,协助甲方招聘、组成不少于6 人的先期项目筹备基层团队(招商人员4名,平面设计、文案策划各1名)配合乙方的具体工作开展,并接受乙方的培训、指导和统一管理。

  4、在合作期间,乙方除派驻上款规定的项目常驻专家顾问外,外围专家顾问(王鑫先生等人员)亦应根据项目需要到甲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在涉及甲方项目重大决议时参加指导。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提供相关的合作服务。

  第三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业管理顾问服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为项目的市场调研及项目的规划定位细化阶段,即自 年 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建议此阶段不少于40天);

  第二个阶段为项目招商、开业筹备阶段,即自 年 月 日始至年月 日止。(本阶段建议招商4个月、商家二次装修预留2个月;如因项目的工程、基础配套建设、整体装修、装饰未在双方约定的项目整体开业期完工、交房,达到商家入驻及项目整体开业条件,甲乙双方应跟据实际情况客观商定,将此阶段时间予以顺延)

  第三个阶段为项目开业后的阶段性委托管理阶段,即自 年 月日始至 年 月日止。(本着为项目负责的原则,一般不应少于3个月;或开业前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第四条:顾问管理内容

  乙方提供的商业服务分为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第一个阶段(项目的市场调研及项目规划定位):

  1、结合项目和项目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商业市场、资源调研,并形成项目商业规划基础模型和方案。

  2、对项目基础商业规划和模型进行系统验证,并完成项目的规划定位建议报告。

  3、提供项目商业平面布局规划及图纸绘制、功能布局规划及图纸绘制。

  4、项目立体及平面交通系统的设计和动线图纸绘制。

  5、项目建筑、配套设施规划必要的调整、改造建议。

  第二个阶段(项目的招商、开业筹备阶段):

  1、制定、设计《招商画册》或招商宣传资料。

  2、制定招租、招商方案,并负责实施。

  3、制定项目招商、开业筹备期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提供租赁商户经营指导方面的培训。

  5、在项目的装修期,就项目装修设计、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方面的问题进行顾问咨询和指导。

  6、项目一次装修中涉及的天、地、柱、墙、水、电、气、空调、消防、安防、广播、设备、通道、照明、美陈、服务设施等方面问题的顾问咨询。

  7、项目二次商装中所涉及到的壁柜、柜台、货架、陈列、形象、灯光、色彩等方面的商业装修问题的顾问管理。

  8、提供项目物业标准、设备设施规划等方面建议。

  9、提供项目的消防、安全及停车场管理方面的规划建议。

  10、 按照现代商业企业的需求,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的各项经营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

  11、 各级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12、 建立项目经营服务体系。

  13、 建立物业运行及物业管理体系。

  14、 对项目环境、气氛营造及广告、美陈提供提案和实施。

  15、 编写《业户经营管理手册》。

  16、 制定项目开业庆典及开业营销推广方案并实施。

  17、 项目方需要的其它商业方面的管理、咨询服务。

  第三个阶段(项目开业后的委托管理阶段):

  开业后的委托管理内容、合作形式、时间,在项目开业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人员入驻甲方项目驻地三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基础运行费用(诚意金)贰万 元整(此费用在乙方首月顾问管理费中扣除)。

  2、乙方收取的项目顾问管理服务费,采用每月基本顾问管理费﹢招商佣金提成的形式,即甲方于每个工作月后 5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基本顾问管理费 陆万元整 ,并在项目的招商期,甲方在每个招商月的次月五 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已完成的招商签约商户(商铺) 1.5个月租金作为招商佣金提成。

  3、乙方所得的收益为乙方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的输出,管理制度的建立,

  以及对项目顾问管理和员工培训等费用的总和。乙方派驻的专家顾问人员的工资、生活费、福利费及补助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为乙方现场派驻人员提供宿舍、办公场地、基本办公用品、设施、通讯、交通用车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4、乙方为筹备、运作甲方项目而开展的各项正常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营销推广费、办公交通费、项目运作所需差旅费用等)先行申报、审批后,由甲方进行支付。

  第六条:对乙方的考核:

  1、甲方考核乙方的工作计划完成量,以乙方提交并经甲方认可的总体工作内容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为依据,但因策略或实际工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计划调整则按双方重新认定的计划予以考核。

  2、甲方在项目招商期每月扣除乙方应得招商佣金总额的 10%做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阶段内完成项目的招商和项目筹备工作计划和目标,在项。

顾问服务合同15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 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甲方分x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 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 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

  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提要: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

  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xx%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x万元整(RMBxxxxxxx),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动乱、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 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xx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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